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度

合集下载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管理制度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管理制度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管理制度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管理制度
一、招标阶段
招标项目负责人进场申请时须携带本项目代理合同及该项目相关人员从业资格证书,报监督科存档备查。

招标文件应按招标师注册管理规定有本单位招标师签字盖章。

二、投标阶段(政府采购)
报名环节,代理公司持证上岗、挂牌服务,严格按时接受报名,不得迟到早退。

三、开标现场
代理公司人员持证、挂牌服务。

科室人员密切配合,按AB岗制度执行,交易中心人员拍照,维持次序。

四、抽专家
监督人员现场签认,严格按时间启封专家名单,专人打印管理。

接电话、接专家,交易中心人员靠上。

五、评标现场
代理公司人员持证、挂牌服务,评标专家须携带专家资格证书。

评标室一般不超过3名代理工作人员,所有人员都应关闭手机。

如有问题,负责人应尽快向招标方及监督人员反映,及时保持沟通。

六、中标
评标后代理公司及时进行公示、下发中标通知书,退付投标保证金,协助招标方尽快签订合同,提交代理报告。

1 / 11 / 1。

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档案管理制度为加强**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档案管理工作,完整、安全、有效保护和利用招投标交易档案资源,结合市交易中心文件要求及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管理交易中心设立档案室,存放镇交易中心的各类交易资料档案。

设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对镇交易中心交易资料档案的归集、装订和管理。

各驻村工作组、线办设档案协理员,各自负责交易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定期归档。

电子交易项目完成后,核实档案有效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后,交由镇交易中心统一进行归档处理并进行资料备份。

二、档案归档范围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政府采购、资源公开拍卖、集中采购招标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数字、图纸、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业务资料。

三、档案整理要求1.分类各种交易资料档案按保管期限、年度分类。

2.排列同一交易类别的项目相关交易资料应当归类在一起。

3.装订归档的文件材料应以“件”为单位固定在一起。

属永久、长期保存的文件需用“三孔一线”进行装订。

4.编号以归档的形式在归档文件上注明,包括:全宗号、年度、内部机构名称、保管期限和定编件号等内容。

电子档案由系统对项目进行归档处理后,由交易中心专人负责进行归档保存工作,需将全程资料打印为纸质资料,列为统一编号。

5.编目编制归档文件目录。

把同一年度、同一保管期限,按内部组织机构顺序排列后,装订成册,并编制封面。

6.装盒将归档文件按件号顺序装入档案盒,编制档案盒封面及盒背项目并排列上架。

四、归档要求1.各部门档案协理员负责各项交易档案原始记录的收集、整理,卷内材料按照档案整理要求进行整理,装订,按年度顺序进行编号、汇编目录后,移交交易中心入库存档。

2.档案管理员应每年三月份完成上年度档案清册,列明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应保管期限等。

各类需存档的资料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年限保管,到达保存年限的资料按规定处置。

3.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字迹工整、图像清晰、签字手续完备,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便于长期保存。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部控制制度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部控制制度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部控制制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部控制制度为了保障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平、公正、透明,确保交易中心的内部运作顺畅、高效,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下面将详细介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内部控制制度:1. 组织结构和职责划分:明确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划分,确保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避免权责不清,造成工作混乱。

2. 内部审查制度:建立内部审查部门,负责对交易过程中的资料、操作流程等进行审核,确保符合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

3. 交易准入制度:设立交易准入门槛,对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进行资质审查,防止无资质或不合规的企业参与交易,确保公平竞争。

4. 交易信息安全制度: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确保交易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设立专门的信息安全小组,负责管理和维护信息系统的安全。

5. 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建立风险评估和控制机制,对公共资源交易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测和评估,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风险控制。

6. 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交易中心的财务资源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建立财务审计机构,定期对交易中心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7. 内部监督制度:建立独立的内部监督机构,监督各部门的工作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纠正。

8. 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对交易中心的交易流程、交易结果等进行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减少不当行为的发生。

9. 职业道德和廉洁约束制度:建立严格的职业道德和廉洁约束制度,对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和管理,确保工作人员诚信、廉洁的执行公务。

10. 内部培训制度:建立内部培训制度,对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为公共资源交易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

以上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要点,能够有效地规范交易中心的内部运作、确保交易的公平、公正、透明。

同时,交易中心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改进内部控制制度,以适应交易环境的变化,提升交易中心的服务水平和整体管理水平。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为使交易中心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发挥档案资料应有的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归档范围
1、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和产权、林权土地交易活动中的各类资料;
2、省、市、县各级机关及相关部门下发的各类与招投标工作相关的文件;
3、交易中心的各类文件、制度、会议记录、工作总结、统计报表等;
4、其他需要归档的资料。

二、整理要求
1、所有进场交易项目,均须按照归档资料要求单独制成档案,分类放入档案盒存放,并且按照归档顺序进行排列。

2、归档资料必须齐全、完整、真实,与招投标项目相符合。

3、归档资料应做到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需要报批的要有批准意见。

三、档案保管
1、交易中心所有资料须落实专人管理。

资料应随招投标过程同步形成、收集、整理并及时归档。

2、归档的资料,应放入专门的档案柜内,并做好防潮、防蛀、防火、防盗等工作,严禁查卷人员吸烟,定期进行清卷扫除,加强档案的技术保护,延长档案的使用寿命。

3、档案的保管期限一般为长期。

长期是指档案的保存期限等于该项目的使用寿命。

四、档案使用
1、严格借阅制度。

借阅档案,必须办理借阅登记手续,用后必须及时归还。

2、外单位人员查阅档案,一般需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证件,并办理登记手续,经交易中心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查阅过程必须有中心负责档案管理人员在场。

因工作需要复印有关资料,需办理登记手续。

3、借阅档案,不得涂改、损毁、丢失、伪造。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行为,维护公共资源交易的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促进公共资源交易的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有资产和公共资源交易。

第三条公共资源交易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合法合规原则,实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拍卖、协议供货等交易方式。

第四条公共资源交易应突出效率优先、结果导向,尊重合同自由、保护竞争公平、维护合法权益、提高政府采购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公共资源,是指由国家、集体和个人共同所拥有、经营、管理或使用的自然资源、社会资源、经济资源、文化资源。

第二章公共资源交易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六条国务院负责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并结合实际情况,适当修改符合规律的规章制度。

第七条执行公共资源交易的部门和机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做好公共资源交易组织、信息发布、交易监管、评审定标、履约管理等工作。

第八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公共资源交易的信息集中显示和交易中心,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公示、信息发布、交易组织和交易监管等具体工作。

第九条公共资源交易评审委员会是来自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和业务领域专家的专业评审机构,负责评审项目和确定中标、成交候选人。

第十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应当对交易参与者进行资格审查,认真执行相应的程序,对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参与者,予以拒绝或撤销其交易资格。

第三章交易方式第十一条公共资源交易的方式包括:竞争性磋商、招标、拍卖、协议供货等。

第十二条竞争性磋商是指招标人根据需求和评审标准,在邀请的供应商中进行询价和谈判,最终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

第十三条招标是指招标人根据需求和评审标准,向有资格供应商公开征求合同。

其中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

第十四条拍卖是指拍卖人根据审批标准,公开竞拍公共资源或权利的方式,最终确定竞得人或获得排他性使用权。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控制度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控制度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控制度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内控制度是指为了有效管理和监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预防和发现交易中的风险和失误,确保交易的公正、公平和透明,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具体的内控制度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1. 交易管理制度:包括公共资源交易的组织、管理、监督等方面的规定,确保交易活动合法、规范和有序进行。

2. 风险控制制度:包括预防和控制潜在风险的措施,如制定风险评估和预防控制措施,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和风险应对预案等。

3. 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规范内部管理和操作流程的制度,如明确责任分工和权限管理、规定资金使用和监督、规范信息披露和记录等。

4. 信息系统安全制度:包括保护交易信息安全的措施,如建立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规定交易数据的安全存储和传输、进行信息系统风险评估和漏洞修补等。

5. 人员管理制度:包括规范人员招聘、任用、培训和绩效考核等方面的制度,确保工作人员具备专业素质和道德品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6. 监督和内审制度:包括内部监督和内部审计的制度,如建立独立监察机构,进行定期内审和外审等,确保内控制度的有效实施和运行。

上述是一些常见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内控制度,具体的制度和措施可以根据地方政府和交易中心的实际情况进行设计和完善。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部控制制度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部控制制度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内部控制管理,是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改革的内在要求,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权力运行,强化内部流程控制,促进公共资源交易提质增效,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明晰事权,依法履职尽责。

采购人、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法定职责开展工作,既不能失职不作为,也不得越权乱作为。

(一)实施归口管理。

采购人应当明确内部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公共资源交易执行管理。

归口管理部门应当牵头建立本单位公共资源交易内部控制制度,明确本单位相关部门在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中的职责与分工,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与预算、财务(资金)、资产、使用等业务机构或岗位之间沟通协调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编制公共资源交易预算和实施计划、确定采购需求、组织采购活动、履约验收、答复询问质疑、配合投诉处理及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明确委托代理权利义务。

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采购的,采购人应当和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签订公共资源交易委托代理协议,明确代理采购的范围、权限和期限等具体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委托代理协议开展采购活动,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三)强化内部监督。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监管部门应当发挥内部审计、纪检监察等机构的监督作用,加强对采购执行和监管工作的常规审计和专项审计。

畅通问题反馈和受理渠道,通过检查、考核、设置监督电话或信箱等多种途径查找和发现问题,有效分析、预判、管理、处置风险事项。

二、合理设岗,强化权责对应。

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权限和责任主体,细化各流程、各环节的工作要求和执行标准。

(一)界定岗位职责。

采购人、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和监管部门应当结合自身特点,对照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制度规定,认真梳理不同业务、环节、岗位需要重点控制的风险事项,划分风险等级,建立制度规则、风险事项等台账,合理确定岗位职责。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度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度

附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章制度工作职责一、负责制定本中心管理工作制度和进驻部门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

二、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工程申报、信息发布、承受报名、资格审查等工作。

三、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交易方式,具体组织交易活动,包括邀请评标专家或组建评标委员会,组织做好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并公示交易结果。

四、为交易各方提供有关政策咨询、信息资料和交易场所等效劳;维护交易秩序,协助有关部门监视交易各方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负责调解交易活动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协助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纪行为。

五、对交易文件进展备案管理,做好各类交易活动的登记、统计、分析和存档工作,并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办公室备案。

工作人员职责一、学习、宣传、贯彻关于招投标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对招投标程序等有关问题提供咨询效劳。

二、负责各类工程交易活动的入场登记和招标日程安排。

三、负责招投标过程中报名、入围抽取、资格预审、标书发放、投标文件签收、开标、评标、数据输入、现场记录及见证性效劳,并全过程进展现场监视与跟踪管理,维护有形建立市场秩序。

四、建立和完善评标专家抽取系统,加强评标专家库的使用管理,为评标专家抽取提供效劳。

五、建立工程交易活动中企业的执业资格人员的不良记录,并形成档案。

六、受理交易活动中现场**违规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及时按程序处理。

七、制订中心运作规程,总结有形市场运作经历,探索有形市场创新机制。

廉政制度一、不准承受施工单位、供给商赠送的各种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宴请;二、不准到效劳单位报销因公因私的各种费用;三、不准以任何方式泄露内部信息以谋取私利;四、不准向建立、采购单位推荐投标单位、供给商,在履行职责时遇到与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有利害关系的情形,应当提出回避;五、不准到各类经济实体中兼职,不得从事工程工程投标、代理、评标、定标等活动;六、不准参加由效劳对象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等高消费娱乐活动及外出旅游活动;七、不准利用职权向效劳单位借钱、物和无偿占有财物;**制度一、任何人不得泄露具体工程评标专家人员。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指为促进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提高公共资源交易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建立和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而设立的机构。

为了确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建设和运行能够顺利进行,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二、目标与原则1.目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的主要目标是确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高效运行,促进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维护公共资源交易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2.原则:制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科学合理:制度应基于科学理论和实践经验,符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实际情况和需求。

(2)公开透明:制度应确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运行透明度,任何与制度相关的信息及时向公众公开。

(3)公正公平:制度应确保公共资源交易的公正性和公平竞争,杜绝任何不正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4)权责明确:制度应明确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力,防止权力滥用和责任推诿。

三、管理流程1.建设项目申报阶段(1)建设项目申请:申请单位按照规定填写项目申请书,提出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的具体需求和计划。

(2)初审与评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对项目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确定是否批准该项目的依据。

(3)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部门将项目申请提交给上级机构或相关部门进行审批,批准后可进行后续工作。

2.建设项目实施阶段(1)项目计划编制: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建设项目进行详细规划和安排,确定项目的目标、任务、时间、资源等。

(2)项目招标与合同签订:对于涉及到的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等环节,按照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规进行公开招标,并签订合同。

(3)项目管理与监督:设立专门的项目管理团队,负责项目的进度控制、质量管理、成本控制等,并定期进行监督和检查。

(4)验收与移交:项目完成后进行验收工作,确认是否符合要求,同时进行相关资料的移交。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部控制制度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部控制制度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部控制制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内部控制,提高运营效率和风险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交易活动的合法性、公平性和透明度。

第三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定期评估和改进,及时修订,确保其与业务发展和外部环境的适应性。

第二章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第四条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全面、系统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涵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各个方面,形成一个有机整体;(二)风险管理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以风险管理为中心,识别和评估交易活动中的各种风险,并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予以防范;(三)合规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确保交易活动的合法性;(四)信息可靠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确保相关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五)内部监督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六)持续改进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定期评估和改进,不断提高运营效率和风险管理水平。

第三章内部控制的目标和内容第五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内部控制目标是:(一)保障交易活动的合法性和公平性,维护资源交易市场的稳定运行;(二)确保交易活动的透明度和信息公开;(三)防范各种风险,保护中心和交易参与者的利益;(四)提高资源交易的效率和便利性。

第六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内部控制内容包括:(一)组织结构和职责划分:明确中心的组织结构和各个部门的职责,确保职责清晰、分工合理;(二)风险管理:建立风险识别和评估机制,确定和分析交易活动中的各种风险,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三)信息管理:确保交易活动的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录入、保存和传输;(四)业务操作:规范交易活动的各个环节,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公平性和安全性;(五)内部监督: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包括审计、风险监控、违规违法行为处置等;(六)人力资源管理:确保员工的资质合格、职责明确,建立有效的培训和考核机制;(七)信息安全:保护交易系统和交易数据的安全,防范信息泄露和网络攻击;(八)合规性管理:监督交易参与者的合规行为,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度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度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度附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章制度工作职责一、负责制定本中心管理工作制度和进驻部门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

事、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劢的项目申报、信息发布、接叐报名、资格审查等工作。

三、挄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交易方式,具体组织交易活劢,包括邀请评标与家戒组建评标委员会,组织做好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并公示交易结果。

四、为交易各方提供有关政策咨询、信息资料和交易场所等朋务;维护交易秩序,协劣有关部门监督交易各方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负责调解交易活劢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协劣查处交易活劢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五、对交易文件进行备案管理,做好各类交易活劢的登记、统计、分析和存档工作,并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办公室备案。

工作人员职责一、学习、宣传、贯彻关二招投标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对招投标程序等有关问题提供咨询朋务。

事、负责各类项目交易活劢的入场登记和招标日程安排。

三、负责招投标过程中报名、入围抽取、资格预审、标乢发放、投标文件签收、开标、评标、数据输入、现场记录及见证性朋务,并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不跟踪管理,维护有形建设市场秩序。

四、建立和完善评标与家抽取系统,加强评标与家库的使用管理,为评标与家抽取提供朋务。

五、建立项目交易活劢中企业的执业资格人员的不良记录,并形成档案。

六、叐理交易活劢中现场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及时挄程序处理。

七、制订中心运作规程,总结有形市场运作经验,探索有形市场创新机制。

廉政制度一、不准接叐施工单位、供应商赠送的各种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宴请;事、不准到朋务单位报销因公因私的各种费用;三、不准以仸何方式泄露内部信息以谋取私利;四、不准向建设、采购单位推荐投标单位、供应商,在履行职责时遇到不本人戒者其直系亲属有利害关系的情形,应当提出回避;五、不准到各类经济实体中兼职,不得从亊工程项目投标、代理、评标、定标等活劢;六、不准参加由朋务对象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等高消费娱乐活劢及外出旅游活劢;七、不准利用职权向朋务单位借钱、物和无偿占有财物;保密制度一、仸何人不得泄露具体项目评标与家人员名单。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B岗工作制度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B岗工作制度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B岗工作制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B岗工作制度一、工作时间1. AB岗位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8小时,总计40小时。

2. 工作时间为早上8点至下午5点,中午12点至下午1点为午休时间。

3. 工作时间按照规定执行,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加班的,应提前向上级主管报备,并记录加班时长。

二、工作职责A岗职责:1. 负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日常办公管理工作,包括会议安排、文件归档、办公用品管理等。

2. 负责与其他部门、单位的对接工作,协调解决办公环境中的问题。

3. 负责管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办公楼宇设施维护工作,及时处理设备故障,保障办公环境正常运行。

4. 负责定期制定办公场所清洁、消防保障、安全巡查等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

5. 完成上级主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B岗职责:1. 负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信息管理工作,包括资料的整理、归档、备份等。

2. 负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维护和更新工作,及时发布信息,保证网站的正常运行。

3. 负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宣传工作,包括制作宣传资料、组织宣传活动等。

4. 负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文件传递、传真等工作,保证信息的及时传递。

5. 完成上级主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工作要求1. AB岗位工作人员应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执行力,能够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2. AB岗位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能够顺利完成与他人的协作工作。

3. AB岗位工作人员应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能够快速掌握新工作内容。

4. AB岗位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保密意识,严守机密,不得泄露与工作相关的信息。

5. AB岗位工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应急处理能力,能够在突发情况下迅速应对并解决问题。

四、绩效考核1. AB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将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团队合作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

2. 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晋升、调岗、奖惩等决策的重要依据。

3. 不符合工作要求或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人员,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权限管理制度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权限管理制度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权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平台)用户权限管理,保障交易安全,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电子平台用户的注册、权限分配、使用和监督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电子平台用户权限管理应遵循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应当设立专门的用户权限管理岗位,负责用户权限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用户注册与管理第五条用户注册应向交易中心提交以下材料:(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三)用户申请表;(四)交易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六条交易中心应在收到用户注册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对符合条件用户提供注册服务。

第七条用户应按照交易中心的要求,及时更新注册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八条交易中心应对用户信息保密,不得泄露用户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三章用户权限分配与使用第九条交易中心根据用户类别和交易项目需要,为用户分配不同的操作权限。

第十条用户操作权限分为以下几类:(一)浏览权限:用户可以查看电子平台公开的信息;(二)参与权限:用户可以参与交易项目的报名、投标、竞买等活动;(三)管理权限:用户可以管理本单位的交易项目信息、用户信息等;(四)监督权限:用户可以对交易活动进行监督和评价。

第十一条交易中心应在用户参与交易项目前,明确告知用户操作权限及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用户应按照交易中心的要求,使用电子平台进行交易活动。

第十三条用户不得将操作权限转让给他人,不得使用非本人账户进行交易活动。

第四章用户权限监督管理第十四条交易中心应建立健全用户权限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用户权限的实时监控和审计。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密制度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密制度

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密制度为保证招标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有关保密工作规定,结合县交易中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原则保密工作坚持积极防范,要确保秘密规定不外泄,以保证招投标工作顺利进行,所有参加招投标活动的主体都必须遵守有关保密规定和纪律要求及本制度,承担保密任务,严防泄密言行损害国家经济利益。

二、公文保密公文处理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有关保密规定,遵守保密纪律。

密件、密品的收发必须严格履行登记、签收、清退等手续;使用、保存密件、密品应当有可靠的安全保密防范措施。

三、业务保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执行保密规定。

1、不得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信息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投标的其他情况。

2、不得在规定时间前抽取、通知专家,不得透露评标委员会名单,不得泄露评标内容。

3、有关招投标文件资料等在公开前应注意保密存放,不得随意放置。

项目结束后,项目责任人应在一周内进行整理并移交档案室。

项目归档后,未经分管领导同意,不得借阅。

确有必要阅档的,应办理相关借阅手续,重新归档时,档案管理员因经核查无误后,办理归档手续。

4、招标文件、评标办法、邀请供应商、评委名单及其他应保密的多余资料,以及在制作过程中产生的废品等要及时销毁。

四、计算机信息保密1、计算机内的未公布信息应注意保密。

2、严禁利用工具软件下传中心网站上的数据库消息。

3、工作人员不得泄露维护的密码。

4、非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不得使用或外借中心的微机、设备、软件及相关资料。

5、严禁非工作人员访问服务器文件数据。

为保证中心数据库的安全,必须安装即时防病毒软件。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制度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制度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制度行为规范一、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要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和工作业务的学习,努力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坚定理想信念,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勤勉尽责,自觉服从和认真执行上级的工作安排。

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养成良好作风,上班不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开会准时到场,值班按时到岗。

二、同志间彼此尊重,团结协作。

科室间互相配合,主动协调。

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

三、注重仪表,着装整洁,举止大方。

工作交往语言文明,接待来访热情周到。

四、保持饱满旺盛的精神状态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加快节奏,讲求效率,保证质量,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五、按职责分工,各司其职,不渎职,不越权,互相配合,协调一致,同心同德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六、严以律己,宽以待人,态度谦和,共同营造和保持良好的工作氛围、工作环境和工作秩序。

七、人人讲究卫生,个个自觉保洁。

保持办公室卫生整洁,办公文件、材料放置整齐有序。

八、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秩序。

不损坏公物,不得将公物占为己有。

节约水电和办公用品,注意防火防盗。

工作人员廉洁高效“十不准”一、不准利用工作便利和职务上的影响,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及中介机构选取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二、不准索要或者接受与交易活动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及个人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通讯和交通工具、不动产、住房装修以及宴请、外出旅游、高消费娱乐活动等;三、不准违反规定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与交易活动有关的经营性活动提供便利;四、不准到交易活动相关单位报销应当由本人及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支付的费用;五、不准违反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规定,擅自受理登记、发布信息、抽取专家、发放中标(成交)通知、收取费用等;六、不准操纵或者采取暗示、授意、指定等形式影响交易活动中投标人(供应商)资格的确定、评标(评审)、交易结果,变更中标人(供应商);七、不准违反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将应公开的信息不公开,搞暗箱操作;八、不准违反有关保密规定,泄漏投标人(供应商)报名情况、专家名单等应当保密的内容;九、不准脱岗空岗、拖延推诿、态度蛮横、效率低下或者刁难服务对象;十、不准在工作时间上网玩游戏、聊天、炒股、看电影等与工作无关或者不相符合的各类活动,工作日禁止饮酒。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合同管理制度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合同管理制度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合同管理,确保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以及合同纠纷处理等方面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合同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公共资源交易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合同签订管理第四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签订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签订的程序、权限、责任等。

第五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签订合同前,应当对合同相对方的资质、信用等进行审查,确保合同相对方的合法性和可靠性。

第六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签订合同前,应当充分了解合同内容,确保合同条款合法、公平、公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七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合同的签订工作,签订合同应当由具有相应权限的人员签字盖章。

第三章合同履行管理第八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合同履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履行的程序、责任等。

第九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合同条款的严格执行。

第十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及时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第四章合同变更和解除管理第十一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合同变更和解除管理制度,明确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程序、责任等。

第十二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法定或者约定的变更、解除合同的情形,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及时办理变更、解除手续。

第十三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办理合同变更、解除手续时,应当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合同相对方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合同纠纷处理第十四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纠纷处理机制,明确合同纠纷处理的程序、责任等。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次性告知制度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次性告知制度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次性告知制度公共资源交易是一种重要的行政管理方式,为了确保交易的公平公正,各国纷纷建立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交易活动的过程中,一次性告知制度的实施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告知制度的背景、目的和要求三个方面进行阐述,并探讨其在现实运作中的影响和问题。

一、告知制度的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增多,诸多不透明、不公平的交易行为也随之出现。

为了确保交易的公平公正,各国纷纷建立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开始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

这一制度的背景在于整合资源信息,提高交易的透明度,实现更高效的资源配置。

二、告知制度的目的一次性告知制度的主要目的在于实现交易双方的平等权利和信息对称。

通过告知交易参与者相关的资源信息,使其在交易过程中能够充分了解资源的性质、用途、价值等,从而保障双方在信息上的平等。

同时,告知制度还有助于减少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市场失灵,促进交易的公平竞争,提高资源交易的效率。

三、告知制度的要求一次性告知制度要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交易开始前,向交易参与者提供充分的资源信息。

具体要求如下:1. 提供完整的资源信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提供充分的资源信息,包括资源的基本情况、使用条件、交易方式、竞争要求等。

交易参与者可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信息,全面了解资源的各项特性,从而作出知情的决策。

2. 提供及时的资源信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保持及时更新资源信息,确保交易参与者获取到最新的资源信息。

及时的信息更新有助于交易参与者掌握资源市场的变化,提高交易的灵活性和警觉性。

3. 提供真实的资源信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确保提供的资源信息真实可靠,杜绝虚假宣传和误导交易行为。

提供真实的资源信息有助于建立信任和信誉,维护公共资源交易的良好秩序。

四、告知制度的影响和问题一次性告知制度的实施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运作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首先,告知制度提高了交易的透明度和公平性,减少了不合理交易行为的发生。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章制度
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本中心管理工作制度和进驻部门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

二、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项目申报、信息发布、接受报名、资格审查等工作。

三、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交易方式,具体组织交易活动,包括邀请评标专家或组建评标委员会,组织做好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并公示交易结果。

四、为交易各方提供有关政策咨询、信息资料和交易场所等服务;维护交易秩序,协助有关部门监督交易各方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负责调解交易活动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协助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五、对交易文件进行备案管理,做好各类交易活动的登记、统计、分析和存档工作,并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办公室备案。

工作人员职责
一、学习、宣传、贯彻关于招投标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对招投标程序等有关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二、负责各类项目交易活动的入场登记和招标日程安排。

三、负责招投标过程中报名、入围抽取、资格预审、标书发放、投标文件签收、开标、评标、数据输入、现场记录及见证性服务,并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与跟踪管理,维护有形建设市场秩序。

四、建立和完善评标专家抽取系统,加强评标专家库的使用管理,为评标专家抽取提供服务。

五、建立项目交易活动中企业的执业资格人员的不良记录,并形成档案。

六、受理交易活动中现场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及时按程序处理。

七、制订中心运作规程,总结有形市场运作经验,探索有形市场创新机制。

廉政制度
一、不准接受施工单位、供应商赠送的各种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宴请;
二、不准到服务单位报销因公因私的各种费用;
三、不准以任何方式泄露内部信息以谋取私利;
四、不准向建设、采购单位推荐投标单位、供应商,在履行职责时遇到与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有利害关系的情形,应当提出回避;
五、不准到各类经济实体中兼职,不得从事工程项目投标、代理、评标、定标等活动;
六、不准参加由服务对象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等高消费娱乐活动及外出旅游活动;
七、不准利用职权向服务单位借钱、物和无偿占有财物;
保密制度
一、任何人不得泄露具体项目评标专家人员名单。

二、对可能影响招标投标公正性的记录、台帐、资料等,有关人员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露。

三、抽取评标专家时,应在业务监管部门人员和业主代表在场时进行,在专家抽取室由微机操作人员抽取并电话通知。

四、要做好开标过程中的保密工作。

评标专家进行评标活动之前,要求评标专家、监管人员和业主代表等将手机放置手机柜,评标期间,评标室人员不得随意进出。

开启监控及屏蔽设备。

五、电脑内的各种资料、数据、程序必须严加保管,未经批准不得对外介绍和接待来访,更不能私自做交易。

开标程序
一、投标人及有关单位人员签到。

二、招标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介绍到场单位及人员。

三、核验招投标双方资格及标书有效性。

四、启封标书。

五、评标委员会依次按招标文件要求评审技术标、商务标。

六、汇总宣布评标结果,对开标评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

七、对开标会议的全过程进行公证。

开标须知
一、招标人应提前做好开标准备,按时开标。

二、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按开标会议程序进行。

三、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准时参加开标会议,迟到或缺席视作自动放弃。

四、投标人须出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身份证等有关开标需出示的有效证件,项目经理或委托人必须交验项目经理或委托人资格证书及本人身份证。

五、遵守开标纪律,不得大声喧哗,禁止吸烟,自觉爱护公共财物及设施。

六、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后,投标人方可退场。

评标程序
一、评标专家及评标工作人员签到,行业监管部门核验身份。

二、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按规定确定负责人。

三、招标人介绍工程(项目)情况和招标文件内容,分
发投标书。

四、负责人召集依次评审技术标、商务标。

商务标中有经济评议分的先进行经济评议分评审,再对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询标按规定进行。

五、计算、复核、汇总各投标人的评审得分。

六、按规定形成评标报告。

七、行业监管部门宣布评标活动结束。

评标须知
一、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认真审查投标文件,力求做到公平、公正、不错、不漏、不偏和不倚。

二、评标活动遵守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三、评标活动由评标委员会依法进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四、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所有工作人员不得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信息。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应独立评标,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

六、评标报告由评委全体成员签字。

评标专家抽取须知
一、专家抽取和通知应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专家抽取室内进行。

二、抽取评标专家应由业主代表、行业监管部门人员、中心工作人员三方共同在场。

三、业主代表在中心工作人员协助下,按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要求,通过评标专家库计算机系统随机抽取评标专家名单。

四、行业监管部门审查拟评标专家资格,经业主代表核对无误后,由三方签字确认。

五、中心工作人员在业主代表的见证下,按确定名单顺序通知专家评标的时间和地点,但通知时暂不得告知专家拟评标项目的有关情况。

六、抽取的专家到场后,由中心工作人员,按名单核对其身份。

七、专家全部到场前,在场人员不得离开评标室。

龙海乡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
物资采购流程图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承诺
为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营造一个公开透明、
公平竞争、公正诚信和廉洁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环境,
陆良县龙海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特向社会作如下服务承诺:
一、服务内容。

中心负责为建设工程交易、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发布交易公告公示,接受报名工作,统筹安排交易时间、场地,对进场交易项目实行交易登记,签发交易成交备案,对进入中心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跟踪服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查处。

二、热情服务。

中心坚持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等服务制度,建立为惠民工程和民生工程项目招投标服务绿色通道,为重点项目、重点工程、招投标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服务。

实行双休日照常上班服务,受理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报名、咨询等服务。

三、依法交易。

中心坚持依法交易,严格依法办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规章制度。

四、公平交易。

中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交易原则,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透明、便捷、高效服务。

大力推行政务公开,
在中心公开各类交易项目的办事依据、申报材料、办事流程、交易时限、收费标准和依据。

五、文明服务。

坚持文明服务,所有工作人员着装整齐规范,挂牌上岗,文明用语,主动热情,微笑服务,为各项交易活动提供优良的环境和一流的服务。

六、社会监督。

中心对上述承诺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凡发现中心工作人员有违反承诺或其他违规行为的,均可进行举报。

中心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后,在法定期限内给予答复或解释,对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