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整理】协议离婚后起诉的条件
起诉离婚的流程和材料
起诉离婚的流程和材料
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解除婚姻关系,是一种复杂的法律程序。
虽然每个地区或者国家的离婚程序都不太一样,但是一般来说,要求起诉离婚的流程大致相同,这里要介绍的是根据中国的离婚程序,起诉离婚的步骤,以及起诉离婚所需的材料。
一、起诉离婚的步骤
1.申请人登记:首先,离婚申请人要到当地的民政部门登记,有的地方要求至少两个申请人,需要登记的资料一般包括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文件,登记完成后,将会得到一个申请离婚的登记号码。
2.申请协议离婚:如果两方都同意离婚,则可以申请协议离婚,即自愿离婚,这时双方要提出关于离婚的一致意见,并签署协议,然后同时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办理完毕后,民政部门将下发离婚证书。
3.起诉离婚: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需要申请诉讼离婚,向有关部门申请提起诉讼。
申请方将申请书、结婚证及离婚证明等资料提交离婚审判法院,裁判法院会审阅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双方也可以由律师代为提出申请书。
经审查后,若属实,法院会裁定离婚。
二、起诉离婚所需的材料
1.身份证及结婚证:这是最基本的资料,是报请离婚的必备资料,不管是申请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要准备两份有效的身份证,以及结婚证。
2.经济证明:若是诉讼离婚,则要准备经济证明,包括双方的工资单、社保证明、养老金证明等。
3.其他资料:如果起诉时,有第三方附带参与,那么需要准备他们的身份证和结婚证,以便审核。
总的来说,要求起诉离婚的流程和所需的材料,除了上述基本资料外,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而准备更多的证据。
离婚是一件比较复杂的事情,双方应该理性地看待,和解办理,希望双方能够早日摆脱结婚的烦恼,走出一条适合自己的离婚道路。
离婚怎么起诉
离婚怎么起诉很多时候夫妻一方想要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这时候我们就只能通过起诉的方式来结束婚姻关系了,那么究竟起诉的流程是怎样的呢,很多人都不了解。
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离婚怎么起诉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离婚怎么起诉可单方起诉离婚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会优先进行调节,调节无效,会准予离婚。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
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
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6、法院给你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你开庭时间,你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7、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你们双方去调解(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你们调解,开庭时也会问你们愿不愿意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你们的工作,不离婚,结案;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9、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
你的朋友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二、起诉离婚对方多久收到传票起诉离婚法院立案后一般7日内向被告送达传票,现实生活中法院立案后多久能收到传票一般由法院掌握,一般情况下在10天到一个月内。
民法典离婚新规起诉离婚
民法典离婚新规起诉离婚
民法典离婚新规起诉离婚是指在2019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修正案(一))》(以下简称“民法典”)规定的离婚程序中,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规定。
这一新规实施已经使离婚程序更加便捷、透明、公正,也让一些原本难以离婚的情况得到有效解决。
首先,民法典离婚新规起诉离婚的程序要求,当事人需要提出离婚请求,并在起诉离婚前向有关部门提出相关书面申请,包括离婚陈述书、婚姻登记证明、子女抚养协议书等。
此外,当事人还需提交有关婚姻生活的有关证据、及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等。
其次,民法典离婚新规起诉离婚的程序要求,当事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并在起诉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如果当事人对离婚原因存有争议,可在提出离婚请求后,提出反诉,要求改变离婚原因或者不予离婚。
再者,民法典离婚新规起诉离婚的程序要求,如果当事人无法就离婚原因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涉婚纠纷的起诉。
人民法院会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和其他相关法律材料,作出离婚判决。
最后,民法典离婚新规起诉离婚的程序要求,当事人需要在提出离婚请求后,等待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如果当事人不服判决,可以在接到判决书后15日内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
总之,民法典离婚新规起诉离婚是一个更加便捷、透明、公正的离婚程序,它能够有效解决一些原本难以离婚的情况,让双方的权利得到有效的保护和维护。
但同时也要提醒双方,在离婚过程中要注意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尊重彼此,以免给双方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痛苦。
离婚协议书的撤销判例
【案情简介】王某与李某于2019年登记结婚,婚后因性格不合,感情破裂,双方于2021年达成离婚协议。
离婚协议中约定:双方自愿离婚,共同财产分割为:房产归王某所有,轿车归李某所有,双方债务各自承担。
离婚协议签订后,双方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了《离婚证》。
2022年,李某因欠下巨额债务,被债权人起诉。
债权人认为,王某与李某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存在欺诈行为,王某在明知李某欠下巨额债务的情况下,仍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李某,属于恶意逃避债务的行为,极大地影响了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债权人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王某与李某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只要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有效,任何一方均应予以遵守,全面履行。
本案中,王某与李某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双方均表示自愿离婚,且财产分割约定内容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然而,在离婚协议签订后,李某因欠下巨额债务,被债权人起诉。
王某在明知李某欠下巨额债务的情况下,仍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李某,存在逃避债务的嫌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
综上,法院判决撤销王某与李某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并要求王某返还李某因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约定而获得的财产。
【案例评析】本案涉及离婚协议的撤销问题,对于债权人而言,了解离婚协议撤销的条件和程序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离婚协议的撤销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离婚协议中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2. 离婚协议签订后,一方当事人因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约定而获得财产;3. 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约定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产生不利影响。
其次,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程序如下:1. 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2. 提供证据证明离婚协议中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3. 法院经审理,确认离婚协议中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并判决撤销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
起诉离婚常见问题及起诉状范本
起诉离婚常见问题及起诉状范本在婚姻生活中,当夫妻关系走到尽头,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时,起诉离婚就成为了一种解决方式。
然而,起诉离婚涉及到一系列复杂的法律程序和问题,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可能会感到困惑和迷茫。
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起诉离婚的常见问题,并提供一份起诉状范本,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起诉离婚的常见问题(一)管辖法院的选择起诉离婚首先要确定管辖法院。
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起诉离婚的条件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感情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但在实践中,如何证明感情破裂往往是一个难题。
(三)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诉讼中的重要问题。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
在分割财产时,法院一般会遵循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照顾无过错方等原则进行公平分割。
但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房贷、车贷等,也需要共同承担。
(四)子女抚养权归属如果夫妻双方育有子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也是需要解决的问题。
法院在判决子女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子女的年龄、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子女的意愿等因素。
一般来说,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抚养;两周岁以上不满八周岁的子女,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八周岁以上的子女,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中离婚协议起诉的有效期是多久
民法典中离婚协议起诉的有效期是多久夫妻双⽅⾃愿离婚的,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
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如果因离婚协议书产⽣争议的,当事⼈可以向⼈民法院提起诉讼的,那么民法典中离婚协议起诉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民法典中离婚协议起诉的有效期是多久民法典规定,因离婚协议书产⽣争议的,当事⼈可以在发⽣争议后3年内向⼈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百⼋⼗⼋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权利⼈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之⽇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权利受到损害之⽇起超过⼆⼗年的,⼈民法院不予保护。
⼆、协议离婚反悔了怎么办1、后悔协议离婚时约定的条件登记离婚时双⽅⾃愿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对双⽅均有约束⼒。
但⼀定条件下可以提起通过诉讼重新分割。
(1)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后悔男⼥双⽅协议离婚后⼀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民法院会受理。
但是⼈民法院在审理后,发现不存在订⽴财产分割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依法驳回当事⼈的诉讼请求。
(2)未离婚,对以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协议后悔当事⼈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协议离婚未成,⼀⽅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分割。
有特殊情况的,⼈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的申请决定延长。
(3)离婚后,对损害赔偿后悔当事⼈在登记离婚后,以《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的情形为由向⼈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民法院应当受理。
但当事⼈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续3年后提出的,不予⽀持。
通过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向⼈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所以协议离婚后,对离婚协议书产⽣纠纷的,可以在3年内向⼈民法院提起诉讼。
离婚后财产分割起诉书
离婚后财产分割起诉书尊敬的法院:我是离婚案件中的原告,本人姓名为张某某,身份证号码为XXXXXXXXXXXXXX。
我与被告王某某结婚13年,婚姻关系自2010年2月2日登记结婚至今。
婚姻期间,我们共同拥有多项财产,但由于种种原因,我与被告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并在2018年7月分居,2019年1月我们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现根据双方同意将财产进行分割,特向法院提出以下起诉:一、应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经过多方协商,我们认为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房产夫妻共同拥有1套房产,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房产价值为100万人民币,现在我们协商同意由被告王某某全额赔偿原告张某某100万元后,原告将房产归还给被告。
(二)存款夫妻共同账户内存有现金100万元,我们协商同意由被告王某某赔偿原告张某某50万元,剩余50万元由双方平分。
(三)汽车夫妻共同拥有一辆汽车,品牌为XX,车辆购买价值为20万元,现在车辆已经过于老旧,故我们协商同意由被告王某某全权使用该车辆并负责将其报废或处理。
(四)家具家电夫妻共同拥有各种家具家电,包括床、沙发、电视、洗衣机等,总价值为10万元。
我们协商同意由双方平分所有家具家电,其中有一些物品,如洗衣机、微波炉等家电将由被告王某某全权使用。
二、请求法院立即执行本文中涉及的财产分割鉴于我们双方已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已签署相关协议,故呼吁法院在收到此起诉书后立即执行本文涉及的财产分割,使双方迅速解决此事。
以上是我对“离婚后财产分割”的起诉书。
希望法院判决尽快作出裁决,并将我们的财产进行公正的分配。
此致敬礼原告张某某20XX年XX月XX日。
2024年协议离婚法律要点整理
2024年协议离婚法律要点整理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离婚协议的定义和性质1.1:协议离婚的定义1.2:协议离婚的法律性质1.3: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的区别第二条:双方自愿离婚的原则2.1:双方自愿的原则2.2:自愿离婚的证明文件2.3:自愿离婚的程序和流程第三条:财产分割3.1:共同财产的定义和分割原则3.2:个人财产的定义和分割原则3.3:特殊财产的分割处理第四条:子女抚养权4.1:子女抚养权的定义和性质4.2:抚养权的归属原则4.3:抚养费的计算和支付方式第五条:子女探望权5.1:探望权的定义和性质5.2:探望权的行使方式5.3:探望权的变更和终止第六条:债务处理6.1:共同债务的定义和处理原则6.2:个人债务的定义和处理原则6.3:特殊债务的处理方式第七条:赡养费的支付7.1:赡养费的定义和性质7.2:赡养费的计算和支付方式7.3:赡养费的变更和终止第八条:婚姻关系解除的时间8.1:协议离婚的申请时间8.2:离婚证的领取时间8.3:婚姻关系解除的公示时间第九条:违反离婚协议的责任9.1:违反离婚协议的法律后果9.2: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9.3:违约责任的免除条件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10.1:协商解决争议的方式10.2:调解解决争议的方式10.3:诉讼解决争议的方式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和终止11.1:合同的生效条件11.2:合同的终止条件11.3:合同终止后的相关事宜第十二条:合同的修订和补充12.1:合同的修订方式12.2:合同的补充内容12.3:修订和补充的生效条件第十三条:法律适用和管辖13.1:合同适用的法律13.2:合同争议的管辖法院13.3:境外法律的适用和转换第十四条:保密条款14.1:保密信息的定义和范围14.2:保密义务的履行方式14.3:保密条款的违约责任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离婚协议的定义和性质1.1:协议离婚的定义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离婚协议,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一种方式。
2024年离婚起诉法律步骤详解合同
2024年离婚起诉法律步骤详解合同本合同目录一览1. 第一条离婚起诉条件1.1 起诉离婚的法定条件1.2 特殊情况的离婚起诉条件2. 第二条离婚起诉材料准备2.1 起诉状的书写要求2.2 需要的附件和证据材料3. 第三条离婚起诉状提交3.1 起诉状提交的时间要求3.2 提交起诉状的法院选择4. 第四条法院受理与立案4.1 法院受理的时间限制4.2 立案后的相关程序5. 第五条离婚调解5.1 调解的程序和流程5.2 调解失败后的起诉程序6. 第六条离婚诉讼开庭6.1 开庭前的准备工作6.2 开庭过程中的注意事项7. 第七条判决与上诉7.1 判决的种类和效力7.2 上诉的条件和程序8. 第八条离婚证的领取8.1 离婚判决书生效的时间8.2 离婚证的领取流程9. 第九条离婚后财产分割9.1 财产分割的原则和方法9.2 特殊财产的分割处理10. 第十条子女抚养问题10.1 抚养权的归属判定10.2 抚养费的计算与给付11. 第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11.1 损害赔偿的适用条件11.2 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12. 第十二条离婚诉讼费用12.1 诉讼费用的标准12.2 诉讼费用的承担方式13. 第十三条律师代理13.1 律师代理的必要性13.2 律师代理的费用和责任14.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4.1 合同解除的条件14.2 合同终止的程序和后果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离婚起诉条件1.1 起诉离婚的法定条件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因此,起诉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并且无法通过调解解决。
1.2 特殊情况的离婚起诉条件在特殊情况下,如家庭暴力、重婚、姘居、赌博、吸毒等,一方可以据此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如果一方有重大疾病,在结婚前未告知另一方,另一方可以据此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第二条离婚起诉材料准备2.1 起诉状的书写要求2.2 需要的附件和证据材料附件和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子女出生证明复印件、财产证明、证据材料等。
2024年离婚指南:合同与起诉哪个更适合您?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离婚指南:合同与起诉哪个更适合您?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合同与起诉的定义及区别1.1 合同的定义及特点1.2 起诉的定义及特点2. 离婚合同的类型及内容2.1 双方自愿离婚协议2.2 财产分割协议2.3 子女抚养权协议2.4 债务处理协议2.5 赡养费协议3. 离婚起诉的条件及程序3.1 起诉条件3.2 起诉程序4. 离婚合同的签订及生效4.1 签订离婚合同的注意事项4.2 离婚合同的生效条件5. 离婚起诉的申请及审理5.1 申请起诉的注意事项5.2 起诉审理的程序及期限6. 离婚合同与起诉的优劣势对比6.1 离婚合同的优点6.2 离婚合同的缺点6.3 起诉的优点6.4 起诉的缺点7. 选择离婚合同还是起诉的建议7.1 根据个人情况选择7.2 根据离婚原因选择7.3 根据法律规定选择8. 离婚合同的解除及变更8.1 解除离婚合同的条件8.2 变更离婚合同的内容9. 离婚起诉的撤诉及和解9.1 撤诉的条件及程序9.2 和解的方式及协议10. 离婚合同及起诉的法律责任10.1 违反离婚合同的法律责任10.2 起诉过程中的法律责任11. 离婚合同及起诉的争议解决方式11.1 协商解决11.2 调解解决11.3 诉讼解决12. 离婚合同及起诉的国际适用12.1 国际离婚合同的适用原则12.2 国际起诉的适用原则13. 离婚合同及起诉的案例分析13.1 离婚合同案例13.2 起诉案例14. 离婚合同及起诉的相关法律法规1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4.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4.3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与起诉的定义及区别1.1 合同的定义及特点合同是指离婚双方为处理离婚事宜,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关系而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合同的特点包括:(1)合同是基于双方自愿的原则达成的一致意见;(2)合同具有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处理等方面;(3)合同依法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履行约定的义务。
2019年有关于离婚协议书注意事项的范文-范文模板 (2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所得,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修改文字! ==有关于离婚协议书注意事项的范文一、离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1、男女双方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2.离婚原因;3.财产处理(婚前婚后);4.子女抚养和教育;5.住房的归属;6、其他约定(债权债务等).7、应附上: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结婚登记机关发给的结婚证。
二、离婚协议书注意事项中办理协议离婚必须符合的条件1、当事人双方须有自愿离婚的合意,且意思表示真实;2.当事人须对子女和财产作适当处理;3、办理过结婚登记;4.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和市辖区的民政部门或者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其程序如下: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3、批准.对于符合《婚姻法》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实践中一般是当场发证)。
四、离婚证的法律效力1、离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正式解除的凭证,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当事人即具备再婚的条件.2.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3、在国外,离婚证的效力高于法院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调解书。
例如中国公民(离婚者)要与外国人在国外登记结婚,只要持离婚证,外国婚姻登记机关就给予登记。
2019年签订离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推荐word版 (7页)
2019年签订离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推荐word版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签订离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离婚协议,是指双方均表示离婚,以及离婚后财产如何处理、子女归谁抚养等相关问题达成的共同意思表示。
其中,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约定只有在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后才能生效。
也就是说,离婚协议中的“协议”是附条件的,即以“离婚”为生效条件,若离了婚,协议内容有效;若还没有离婚,条件不成就,协议当然不能生效。
离婚协议是否生效,往往是处于离婚边缘的双方当事人关注的问题。
通常会出现这种情况,双方离婚协议已达成,双方均签字认可,但在到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处办理离婚手续时,一方反悔,提出了新的要求,这是,另一方是否有权利要求一方必须执行协议内容,或向法院起诉时,法院是否一定会按离婚协议判决呢,答案是否定的。
首先,离婚协议书是集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抚养关系为一体的综合书面约定。
对于人身关系的约定,即是否同意离婚的约定,是不能用书面契约来约束的,即法律不会干涉当事人之间是否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反复更改,但一旦当事人进行了要式登记,即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法律就对离婚的事实予以确认。
但如果仅仅是双方书面约定好一起办理离婚手续,但一方反悔,法律上也不会赋予另一方强制执行权,也不会授予法院有强制认可权。
其次,离婚协议书中涉及的财产关系、以及子女抚养意见等与人身关系的意思表示是紧密相连互为一体的,既然离婚没有成就,财产、子女的约定自然也没有生效。
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中的意思表示是针对当时特定的环境背景、特定的心理状态作出的。
当然,虽然离婚协议没有生效,但一旦签订有过离婚协议,其协议内容往往会成会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判决的重要的参考依据。
因此,不能说离婚协议没有作用。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关于印发《家事纠纷案件审理指南(婚姻家庭部分)》的通知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关于印发《家事纠纷案件审理指南(婚姻家庭部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9.07.18•【字号】苏高法电〔2019〕474号•【施行日期】2019.07.18•【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婚姻家庭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关于印发《家事纠纷案件审理指南(婚姻家庭部分)》的通知苏高法电〔2019〕474号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基层人民法院负责家事纠纷案件民事审判工作的业务庭、各人民法庭:为妥善审理好家事纠纷案件,统一全省执法尺度,省法院民一庭经过深入调研,并广泛征求意见,形成了《家事纠纷案件审理指南(婚姻家庭部分)》,现予印发,供全省法院参考。
在审判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报送省法院民一庭。
特此通知。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2019年7月18日家事纠纷案件审理指南(婚姻家庭部分)为妥善审理好家事纠纷案件,统一全省执法尺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法解释》)等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及精神,并结合司法实践,制定本指南,供全省法院参考。
一、程序问题1、家事纠纷案件如何确定级别管辖?第一审婚姻、继承等家事纠纷案件(包括涉外、涉港澳台),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对重大疑难、新类型和在适用法律上有普遍意义的案件,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由上级人民法院自行决定由其审理或者根据下级人民法院报请决定由其审理。
法律案例摘抄(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原告张某某与被告李某某于2005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
婚后初期,双方感情融洽,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导致夫妻感情出现裂痕。
2019年,张某某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1. 原告是否具备离婚的法定条件;2. 双方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3.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
三、法院判决(一)关于离婚的法定条件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本案中,原告张某某与被告李某某婚后感情破裂,且双方矛盾已无法调和,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
(二)关于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法院认为,子女的抚养权应当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本案中,双方子女均已成年,且双方均有抚养能力。
综合考虑双方子女的意愿及生活现状,法院判决:1. 子女由原告张某某抚养;2. 被告李某某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人民币1000元,直至子女独立生活为止。
(三)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法院认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本案中,双方共同财产包括房屋、车辆、存款等。
经评估,夫妻共同财产总额为人民币100万元。
法院判决:1. 房屋归原告张某某所有;2. 车辆归被告李某某所有;3. 存款由双方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分割。
四、判决结果综上所述,法院判决:1. 准予原告张某某与被告李某某离婚;2. 子女由原告张某某抚养,被告李某某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人民币1000元;3. 房屋归原告张某某所有,车辆归被告李某某所有,存款由双方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分割。
五、案件评析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离婚纠纷案件,涉及离婚的法定条件、子女抚养权归属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等问题。
以下是本案的评析:1. 离婚的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离婚的法定条件之一。
本案中,原告张某某与被告李某某婚后感情破裂,且矛盾已无法调和,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
《离婚诉讼操作指南:2024年合同离婚详解》一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离婚诉讼操作指南:2024年合同离婚详解》一本合同目录一览1. 离婚诉讼概述1.1 离婚诉讼的定义1.2 离婚诉讼的类型1.3 离婚诉讼的基本流程2. 合同离婚的条件2.1 双方自愿离婚2.2 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2.3 协议中明确分割财产和子女抚养事项3. 离婚诉讼的管辖和诉讼时效3.1 离婚诉讼的管辖3.2 诉讼时效4. 离婚诉讼的证据4.1 证据的种类4.2 证据的提交和质证4.3 证据的审核和认定5. 财产分割5.1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5.2 财产分割的原则5.3 财产分割的具体操作6. 子女抚养6.1 子女抚养权的归属6.2 子女抚养费的支付6.3 子女监护和探望权7. 赡养费的支付7.1 赡养费的支付标准和方式7.2 赡养费的调整和停付情况8. 离婚损害赔偿8.1 损害赔偿的范围和标准8.2 损害赔偿的证据和申请程序9. 离婚诉讼的费用9.1 诉讼费用的承担9.2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10. 离婚诉讼的和解与调解10.1 和解的条件和程序10.2 调解的方式和效力11. 离婚诉讼的判决和执行11.1 判决的种类和效力11.2 判决的执行程序和方式12. 涉外离婚诉讼12.1 涉外离婚诉讼的适用范围12.2 涉外离婚诉讼的法律适用和程序13. 特殊情况的离婚诉讼13.1 军人离婚诉讼13.2 残疾人离婚诉讼13.3 重婚离婚诉讼14. 离婚诉讼的法律责任14.1 违反离婚协议的法律责任14.2 离婚诉讼中的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离婚诉讼概述1.1 离婚诉讼的定义离婚诉讼是指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或者家庭暴力等法定原因,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
1.2 离婚诉讼的类型离婚诉讼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向民政部门申请解除婚姻关系;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
离婚案例法律检索报告(3篇)
第1篇一、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离婚现象日益普遍。
离婚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复杂多样,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承担等。
为了更好地了解离婚案件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本报告对近年来我国离婚案例进行了法律检索和分析。
二、检索方法本报告采用以下方法进行法律检索:1.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北大法宝等数据库检索相关案例;2. 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3. 参考法学期刊、论文等资料。
三、案例概述以下为几起具有代表性的离婚案例:案例一:李某与张某离婚纠纷案李某与张某于2010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
婚后,张某发现李某有外遇,双方产生矛盾。
2018年,李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案例二:王某与赵某离婚纠纷案王某与赵某于2015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
婚后,赵某发现王某有赌博恶习,导致家庭经济状况恶化。
2019年,赵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案例三:陈某与黄某离婚纠纷案陈某与黄某于2012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
婚后,黄某发现陈某有家庭暴力行为,导致家庭关系紧张。
2020年,陈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四、法律分析1. 离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判决离婚。
2. 财产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 子女抚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2019最新婚姻法法规关于离婚条件的规定是什么? 【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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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离婚,是在夫妻双方婚姻走到了尽头时无奈的选择。
当是这种不幸发生时,大家还是需要了解哪些情况是可以离婚的。
那么,2017最新婚姻法法规关于离婚条件的规定是什么?为此,小编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的离婚条件的内容主要有: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2019年女方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2019年女方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步:第一步: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法院立案。
第二步:法院按一方当事人提供的邮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
第三步:由起诉方当事人或法院有关部门,收集另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杳无音信的补充证据,四步:原告交纳一定数额的送达费后第五步:公告期满,视为送达,进行缺席开庭和判决。
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离婚也可以通过诉讼离婚,女方在遇到不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很多时候都会选择诉讼离婚。
那么女方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就来看看2015年女方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女方离婚即通过诉讼手段进行离婚,其程序为: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婚姻法修改完后,主要是增加规定了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和表明夫妻感情不和的事由,以便于司法审判中更准确地适用婚姻法有关诉讼离婚条件的规定。
这条规定的修改,并没有对1980年婚姻法规定的“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内容作实质性修改。
2019协议离婚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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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合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确认双方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经有适当处理的,应当办理离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一、协议离婚是什么意思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合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确认双方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经有适当处理的,应当办理离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有以下情形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方当事人请求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债务清偿未达成协议的,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双方当事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
二、怎样办理协议离婚?通过行政程序进行的协议离婚由民政部门主管。
协议离婚的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镇、民族乡的人民政府。
(一)申请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
(二)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三)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夫妻关系从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起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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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后起诉的条件
协议离婚后起诉的条件,一方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应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
协议离婚后起诉的条件,一方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应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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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范本
离婚协议书范本201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可见,一方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应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
务的一方承担责任。
所以协议离婚后起诉是可以的,不过需要满足以上的条件。
亲爱的家长和可爱的宝贝们!
在当今世界飞速发展之际,环境问题已是全世界所面临的共同问题,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我们每个公民要爱护每一片绿叶,爱护每一棵小草,爱护每一朵鲜花。
爱护地球,保护环境,绿化环境,让绿色生命激发我们热爱生活。
因此,让我们作绿色的守护者,郑重向您发起倡议:
一、水是生命之源,请节约用水,在家或幼儿园要及时关紧水龙头,保护水源。
二、爱护环保设施和设备,爱护花草树木,保护动物宝宝;积极帮助幼儿园和社区做好环境卫生和绿化工作;
三、保护资源,节约水电;提倡垃圾分类,废品回收,废物利用,保护再生资源。
购买商品要选购绿色包装物品,拒绝使用一次性塑料用品、包装过度商品和一次性筷子,尽量少用纸木制品。
自觉遵守社会和幼儿园文明规范,自觉维护公共环境的整洁,出门要带清洁袋。
四、降低噪音,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使用电视机、手机时,音量要适中,不影响他人的工作与休息。
提倡以步行代车和骑自行车,杜绝机动车尾气污染。
人在自然中生长,绿是自然的颜色。
绿色是多么宝贵啊!它是生命、
是希望、是快乐,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身边做起,真正懂得珍惜绿色!为珍惜绿色,创造绿色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规定,当事人达成以登记离婚或者到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协议离婚不成有翻悔权利
当事人达成以登记离婚或者到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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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全文
在司法实践中,主张离婚的当事人一方在签署协议时可能会作出一定让步,目的是希望顺利离婚。
由于种种原因,双方并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或者到法院离婚时一方翻悔不愿意按照原协议履行,要求法院依法进行裁判。
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双方事先达成的离婚协议的效力问题,往往成为离婚案件争议的焦点。
离婚问题事关重大,应当允许当事人反复考虑、协商,只有在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到民政部门登记离婚或者到法院自愿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时,所附条件才可视为已经成立。
如
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当事人一方有翻悔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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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有关房产的规定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