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县箩筐岩水库枢纽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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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论

1.1 项目来源

郧县是全国贫困山区县之一,其工农业生产还比较落后,人民的生活水平也较低,曲远河流域是全县的主要农业生产基地之一。

曲远河地处郧县西北部,为汉江一级支流,按行政区划包括大柳和青曲两乡镇和大堰乡,流域灌区位于下游的青曲镇和原大堰乡,属丹江口库区淹没移民重点乡镇。据统计,灌区2005年农业人口43682人,土地总面积31149.2公顷,耕地面积2733.3公顷,林地面积18202.5公顷,工农业总产值12236万元,其中农业产值8810万元,粮食产量14526t,油料产量1310吨,农村人均纯收入2113元。流域灌区的开发,经过历届政府的关注及多方努力,目前形成由“东大堰”、“西大堰”北干渠组成的灌溉网络,有效灌溉面积9750亩,解决了流域部分地区人民群众的温饱问题。同时流域已开发了3座径流式电站,总装机3320kW,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地方的工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起到重要作用。但是目前主要靠在河道上修建的低坝引水灌溉,没有骨干调蓄工程,农业生产是望天收,农田灌溉用水严重不足,有效灌溉面积不足30%,灌溉期农民普遍存在争水现象,由此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同时农村人畜饮水仍然存在用水水量、水质、水源保证率不达标等不安全问题,农民的生活水平较贫困;由于没有骨干调节工程,下游两座已建梯级电站一直处于半负荷运行状态,农田灌溉与发电矛盾突出。为适应国民经济和农业发展的需求,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兴建以灌溉为主,同时结合供水、发电等综合利用效益的小型水库已成为当务之急。为此,根据《曲远河流域规划》,受郧县水电局的委托,由金浪勘察设计编制完成了《省郧县箩筐岩水库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新建的箩筐岩水库作为水源,可有效提高下游用水保证率,缓解下游灌溉与已建成梯级电站发电的矛盾等问题,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益,为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另外,受郧县水电局的委托,本次只进行箩筐岩水利水电枢纽工程近期方案(灌溉面积3.4万亩)可行性研究,故本次水资源论证也是针对近期方案而言。

1.2 水资源论证目的和任务

水资源是基础自然资源,又是战略性经济资源。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箩筐岩水库直接从河道取水,为了严格执行水利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2年联合颁布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保障该建设项目的合理取用水要求,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为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取水许可提供科学依据。

本工程水资源论证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试行)》(SL/Z322-2005)的要求,经实地查勘和收集相关资料和成果,遵循水资源合理开发、优化配置、高效利用、有效保护的原则,分析论证该建设项目取用水的合理性、取水水源的可靠性与可行性、以及取、退水对区域水资源、水环境和其它用水户的影响等,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1.3 编制依据

1.3.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国水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74号(2002年8月29日))(2)《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28日)

(3)《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年3月)

(4)《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1988年6月10日)

(5)《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

(6)《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29日)

(7)《中华人民国防洪法》(1998年1月1日)

(8)《取水许可管理办法》(2008年3月13日)

(9)《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006年4月15日)

(10)《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2002年5月1日)

(11)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论证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06]95

号)

(1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18日)

(13)省水利厅、省计委《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意见的通知》(鄂水发[2002]14号)

(14)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水功能区划的批复(鄂政函[2003]101号文)(15)水利部《取水许可申请审批程序规定》(1994年6月9日)

(16)水利部《取水许可水质管理规定》(1997年12年23日)

(17)水利部《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办法》(1996年7月29日)

1.3.2 标准及规

(1)《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SL/Z322-2005)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4)《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5)《水资源评价导则》(SL/T238-1999)

(6)《水利水电工程水文计算规》(SL278-2002)

(7)《水利工程水利计算规》(SL104-1995)

(8)《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技术标准汇编》(水利部水资源司)

1.3.3 其他依据

(1)《省郧县箩筐岩水库工程项目建议书》(市水利水电建筑勘测)

(2)《曲远河流域规划》(市水利水电建筑勘测)

(3)《省水功能区划报告》

(6)《市水功能区划报告(送审稿)》

(7)《箩筐岩库区及下游地表水水质监测报告》

(8) 《省郧县箩筐岩水库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金浪勘察设计)

1.4 取水规模、取水水源与取水地点

箩筐岩水库设计灌溉面积3.4万亩,兴利库容595万m3,总库容994万m3,为小(1)型水库,同时先利用水库来水引至下游厂房发电,发电尾水进入渠道灌溉、供水、下游梯级发电,设计引水流量3.27m3/s,其中灌溉、供水的设计取水流量1.73m3/s。电站总装机1000kW。

该工程取水水源为曲远河,属地表取水,取水地点位于大柳乡曲远河干流的中下游河段,拟选坝址位于西流河与黑水河交汇口以下600余m的箩筐岩,取水口位于大坝左岸。

1.5 工作等级与水平年

根据水利部发布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试行)中关于水资源论证分类分级指标,综合考虑区域水资源状况、开发利用程度、取用水量等各类指标,确定本项目水资源论证等级为三级。

水资源的论证的现状水平年为2005年,规划水平年为2015年。

1.6 分析围和论证围

分析围:根据曲远河水资源时空分布特征和开发利用现状,确定箩筐岩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区域水资源分析围为坝址以上全部区域及箩筐岩坝址以下至汉江入口区域,其中箩筐岩坝址以上干流河长44km,坝址至汉江入口干流河长13.1km,共57.1km。

取水水源论证围为:箩筐岩坝址以上流域。

取水和退水影响论证围为:箩筐岩水库库尾至汉江入口,河段长13.1km。

论证围见附图2。

1.7 委托单位和承担单位

委托单位:省郧县水电局

论证项目委托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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