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办法
公司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公司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一、背景。
自然灾害是指由自然原因引起的、对人类社会造成严重危害和损失的突发事件,如地震、洪水、台风等。
公司作为一个组织,必须具备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以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公司的正常运营。
二、责任部门。
1.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应急预案,协调各部门的救援工作。
2. 安全部门,负责安全设施的维护和检查,确保员工的安全。
3.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的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
4.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的灾害应急工作。
三、应急预案。
1. 预防阶段:定期检查和维护公司的安全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转。
开展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应对自然灾害的意识和能力。
制定各种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包括地震、洪水、台风等。
2. 应急响应阶段: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应急管理部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和疏散工作。
各部门负责人要及时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疏散和救援工作,确保员工的安全。
安全部门要及时检查和修复安全设施,确保公司场所的安全。
3. 恢复重建阶段:自然灾害过后,应急管理部门要及时评估损失和制定恢复重建计划。
各部门负责人要协助应急管理部门进行恢复重建工作,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
四、应急演练。
定期组织公司员工进行自然灾害的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协作能力。
五、总结。
公司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是保障员工安全和公司正常运营的重要措施,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预案,确保在自然灾害发生时能够做出及时有效的应对措施。
同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自救能力和互救能力,为公司的安全发展提供保障。
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制度
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安全事故与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与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与股份公司《安全事故与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事故与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工作原则:(一)以人为本,关爱生命。
(二)预防事故与应急救援相结合。
(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条公司安全生产委会是公司安全事故与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综合指挥机构,负责指导公司各单位安全事故与自然灾害的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较大及以上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
第四条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生产事故与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其工作职责:(一)组织制定、完善公司安全事故与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管理办法、应急救援预案;指导、协调各单位、项目的应急管理工作。
(二)监督检查各单位、项目贯彻执行公司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制度。
(三)组织、协调安全事故与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单位、项目应建立健全安全事故与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组织体系。
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本单位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人,相应职能部门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实施,其它各有关部门应按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分工配合开展工作。
第三章应急预案管理第六条各单位、项目应结合本单位、项目的危险源及危险性分析情况,制定安全事故与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总体预案、专项预案与现场处置方案,并保证各预案之间的相互衔接。
第七条各单位、项目编制的应急预案应组织本单位、项目有关人员与专家进行评审,形成记录并签字,确保应急预案的完整性与可操作性,并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下发。
第九条各单位、项目编制的应急预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分别报送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备案,同时报送到公司备案。
第十条各单位、项目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与培训,普及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与互救知识,提高全体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公司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
公司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公司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有时会有一些突发事件出现,为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司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公司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1一、适用范围1、本预案所指结合我单位实际;2、本预案所指自然灾害应急事件包括: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暴、雪等,因素而造成房屋倒塌、淹没、道路阻塞等的应急事件。
3、防治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二、工作目标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单位与工厂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单位与工厂及员工安全和财产损失。
三、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提高单位与工厂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
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件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成立单位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件,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四、组织管理(一)单位与工厂各部门职责。
单位与工厂员工在负责人统一领导下,成立由祖军任组长,分管行政负责和各办公室组成的工作小组。
1、在单位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和落实单位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预防的各项工作。
2、监督、汇总和收集单位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的信息情况,分析、研究单位与工厂预防的工作措施。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
自然灾害应对与处置管理办法
自然灾害应对与处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伤害与损失,规范自然灾害预测预警、灾害应对、应急保障、后期处置等工作内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厂遭遇自然灾害突发情况下的应对与处置。
本办法所指自然灾害包括洪涝、干旱、大风、冰雹、暴雪等气象灾害以及地震等地质灾害。
第三条自然灾害应对与处置工作原则(一)“以人为本,减少损失”的原则。
采取一切措施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控制与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二)“统一领导,协同救灾”的原则。
公司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整合救灾资源,确保统一调配,互相协作、相互支持,快速应对灾害,快速灾后恢复。
(三)“预防为主,科学救援”的原则。
坚持灾前预防为主的原则,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常抓不懈,强化演练,增强科学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为有序、快速应对自然灾害事件,公司设立自然灾害应急救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自然灾害应急救灾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救灾办公室”),应急救灾办公室挂靠安全环保部。
第五条应急救灾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如下:组长:公司总裁、公司党委书记副组长:公司党委副书记、公司分管安全副总裁成员:公司领导、公司各部门及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市及集团公司等上级单位有关自然灾害应对与处置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并做出决策。
第六条应急救灾办公室对自然灾害应对与处置进行统一协调,下设预测预警组、警戒保卫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综合保障组和后期处置组6个应急专职小组。
第七条应急救灾办公室各应急专职小组组成与职责如下:(一)预测预警组组长:安全环保部负责人副组长:各部门及各单位负责人成员:各部门及各单位经理主要职责:安全环保部牵头,各成员单位协助,负责搜集自然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的预警信息,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布预测预警内容;各部门及二级单位负责自然灾害发生后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情况收集、统计,并向应急救灾办公室报告;各成员单位由专职组组长统一协调,开展工作,履行职责。
公司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公司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一、背景介绍。
自然灾害是指由自然界的力量引发的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等。
这些灾害往往会给公司的生产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因此,制定一份完善的公司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至关重要。
二、应急预案内容。
1. 灾害预警。
公司应当及时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灾害预警信息,根据不同灾害的预警等级,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2. 疏散和救援。
一旦灾害发生,公司应当立即启动疏散和救援计划,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
安排专人负责疏散和救援工作,指导员工有序疏散到安全地带,并进行必要的急救和救援工作。
3. 通讯和联络。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通讯和联络机制,确保与外界的及时沟通
和信息交流。
在灾害发生后,及时向员工发布灾害情况和应对措施,同时与相关政府部门和救援机构保持联系,协调救援工作。
4. 资产保护。
公司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公司的财产和重要设施,防止
灾害造成更大的损失。
同时,制定合理的应急物资储备计划,确保
员工在灾害发生后能够得到必要的救助和支持。
5. 应急演练。
定期组织公司员工进行自然灾害的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
意识和应对能力。
同时,对灾害应急预案进行定期评估和更新,确
保其符合实际情况和能够应对各种灾害。
三、总结。
自然灾害是不可预测的,但我们可以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
预案,提高公司和员工在灾害发生时的抵御能力和自救能力。
因此,
公司应当高度重视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公司的正常运转。
公司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公司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一、前言。
自然灾害是指地质、气象、水文等自然因素引起的、对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危害的突发事件。
为了保障公司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灾害类型。
公司可能面临的自然灾害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台风、暴雨、雪灾、雷电等。
三、应急预案。
1. 应急组织。
公司将设立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执行应急预案。
领导小组成员包括总经理、安全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等。
2. 应急预警。
公司将定期关注天气预报和政府发布的灾害预警信息,并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同时,公司将建立应急通讯系统,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及时联系到所有员工。
3. 疏散和救援。
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公司将立即启动疏散和救援计划。
领导小组将负责指挥疏散和救援工作,确保员工安全撤离,并提供必要的救援物资和医疗服务。
4. 重建和恢复。
灾害过后,公司将立即展开重建和恢复工作。
领导小组将负责评估灾害造成的损失,并制定恢复计划。
同时,公司将向员工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和支持,帮助他们尽快恢复正常生活和工作。
四、培训和演练。
公司将定期组织员工参加自然灾害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意识和应对能力。
同时,公司将邀请专业机构对员工进行灾害应急培训,提高员工的自救和互救能力。
五、总结。
公司将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其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各种自然灾害。
同时,公司将加强与政府和社会救援机构的合作,共同应对自然灾害带来的挑战。
公司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公司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一、背景介绍。
自然灾害是指由自然界的力量引起的、对人类生产和生活造成严重危害的突发性事件,如地震、台风、洪水、山火等。
面对自然灾害,公司需要建立应急预案,以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公司的正常运营。
二、应急预案内容。
1. 预警阶段。
当天气部门发布自然灾害预警时,公司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全体员工注意防范措施,并密切关注天气变化。
2. 紧急疏散。
一旦自然灾害发生,公司应立即启动疏散程序,指引员工有序疏散到安全地带,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3. 通讯保障。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通讯系统,确保与员工的及时沟通,了解员工的安全情况,并指导员工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4. 物资储备。
公司应提前储备应急物资,如食品、饮用水、急救药品、应急灯具等,以备不时之需。
5. 应急救援。
公司应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对受灾员工进行救援和抢救,并积极配合政府和救援组织的工作。
6. 恢复重建。
一旦灾害过后,公司应立即展开恢复重建工作,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同时关注员工的心理健康,提供必要的心理援助。
三、应急预案执行。
1. 公司领导应当高度重视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确保全体员工都了解应急预案的内容和执行程序。
2. 各部门应当建立应急小组,负责应急预案的执行和监督,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意识和应对能力。
3.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信息发布机制,确保员工能够及时获取灾害预警和应急信息。
四、总结。
自然灾害是不可预测的,但公司可以通过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提高员工的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希望公司能够严格执行应急预案,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公司的稳定发展。
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规定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保障员工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环境破坏、社会影响和财产损失,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成员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第三条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引用为本规定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定,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定。
(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规定》(安监总局第88号令)第四条本规定所指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是指为预防、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包括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自然灾害)而开展的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和应急评估等全过程管理。
第五条按照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可控程度和社会影响程度,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分为三级:I级突发安全生产事件(集团级)、Ⅱ级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公司级)、Ⅲ级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分厂级)。
(一)I级突发安全生产事件(集团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严重,已经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危及3人以上生命安全;或造成10人以上中毒或受伤;或造成100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或影响较大的火灾爆炸事件,对集团公司声誉产生重大影响,集团公司必须统一组织协调、调度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的突发事件。
(二)Ⅱ级突发安全生产事件(企业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严重,已经造成1~2人死亡或危及1~2人生命安全;或造成10人以下中毒或受伤;或造成10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对企业声誉产生较大影响,企业需要调度本单位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事件。
(三)Ⅲ级突发安全生产事件(企业下属基层分厂或部门级):是指突然发生,对员工、相关方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设备财产、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企业所属基层单位需要调度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事件。
集团公司应急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应急管理办法一、总则1.目的:为了应对突发事件和灾害,保障公司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应急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总部和各分支机构。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1.应急领导小组:设立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和决策公司应急工作。
2.应急工作人员:每个部门设立应急工作人员,负责部门内的应急准备和应对工作。
三、应急预案1.灾害风险评估:定期进行灾害风险评估,识别可能面临的自然灾害、事故等潜在风险。
2.应急预案制定:制定包括火灾、地震、洪水、恶劣天气等多种灾害的应急预案,确保员工在突发事件中有章可循。
四、应急培训与演练1.员工培训:定期组织员工参与应急培训,提高员工对应急流程和操作的熟悉度。
2.演练计划: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包括定期模拟火灾、地震等紧急情况,提高员工的自救和互救能力。
五、物资和设备准备1.应急物资准备:确保公司配备足够的急救药品、灭火器材、通讯设备等应急物资。
2.设备检修:定期检修和维护公司内的应急设备,确保其正常可用。
六、应急响应流程1.报警和通知:设立紧急报警机制,确保紧急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2.应急响应级别:制定不同级别的应急响应计划,根据事件的紧急程度进行相应的应对。
七、信息沟通与协调1.内部通讯:建立健全的内部通讯系统,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准确地传递信息。
2.外部协调:与相关政府机构、社区等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实现外部资源的协调和支持。
八、事后总结与改进1.事后总结:对每次应急事件进行事后总结,分析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改进计划:制定改进计划,对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计划进行调整,提高应对紧急事件的能力。
九、法规合规性1.遵守法规: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应急管理法规,确保公司应急管理的合规性。
2.监测更新:定期监测和更新应急管理法规,确保公司的应急管理工作符合最新标准。
以上是一个一般性的集团公司应急管理办法的框架,具体内容应根据集团公司的规模、行业特点和地域特点进行调整和补充。
25中交二航局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及应急反馈管理办法
中交二航局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及应急反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及应急反馈管理工作,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促进应急措施进一步落实,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 / T 29639-201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局2009年第17号令)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各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科学、迅速和有序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应急反馈是指公司各单位遇突发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时,在事件处置过程中,向所属分(子)公司及公司安全监督部动态反馈应急处置情况、局势发展情形等基本信息。
第三条公司、分(子)公司、工程项目部及其他派出机构等(以下简称各单位)应急预案的管理及应急反馈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各单位总经理(或分管副经理)为本单位应急预案及应急反馈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第二章应急预案第五条各单位应制定本单位的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并适应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单位危险性分析状况、重大危险源情况以及行业、地区内易发事故等因素进行编制。
(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汛灾害、破坏性地震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和海洋灾害等。
(二)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第六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13)及有关行业标准进行。
可以根据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风险种类、生产规模等特点,对应急预案框架结构等要素进行调整。
第七条各单位在编制应急预案前,应成立以单位负责人(或安全分管领导)为领导,由安监部、工管部、总工办、设备部、物资部、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定稿)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1. 总则1。
1编制目的为提高企业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正确处置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安全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证生产经营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综合应急预案.1。
2编制依据制定本预案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规定.1。
3适用范围1。
3.1本应急预案适用于集团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突然发生且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有重大社会影响或涉及公共安全与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1。
3.2事故的类型、级别A 类型a 自然灾害:包括地震、台风、水灾、坍塌、雷击、泥石流等;b 生产安全事故:包括铁路行车事故、高空坠落、物体打击、坍塌、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车辆伤害、触电、火灾、爆炸事故、冒顶、片帮、瓦斯爆炸、火工品爆炸、压力容器爆炸、透水、突泥、灼烫、淹溺等;c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暑以及其它严重影响企业员工健康的事件等;d 突发社会安全事件:指较大规模群体性事件.B 等级为有效处置各类突发生产安全事件或事故,依据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Ⅰ级)、特大事故(Ⅱ级)、重大事故(Ⅲ级)、较大事故(IV)四个级别。
a I级(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已经或者可能导致死亡(含失踪)30人以上(含本数,下同),或重伤(中毒)100人以上,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的事故。
b II级(特大安全事故)已经或者可能导致死亡(含失踪)10人以上、30人以下(不含本数,下同),或重伤(中毒)50人以上、100人以下,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事故。
(完整版)公司应急管理办法
公司应急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公司防范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和影响,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一)自然灾害。
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址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二)事故灾难。
主要包括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
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将抗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四)社会安全事件。
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后置处置等活动的全过程管理工作。
各所属企业应急管理工作应接受公司的监督管理,具体执行本办法第七章的规定。
第四条【工作原则】公司应急管理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处置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企地衔接”的要求,建立“上下贯通、多方联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开展应急管理常态工作。
第五条【总体要求】公司应建立完善管理体系,积极借鉴国内外应急管理先进理念,采用科学的应急管理方法和技术手段,不断提高应急管理水平。
(一)公司将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规划纳入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使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与公司同步实施、同步推进。
(二)公司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应急管理制度体系、应急培训演练体系、应急队伍建设体系、应急保障体系等。
(三)公司应加强应急管理体系的运行管理,及时发现应急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持续改进、不断完善,确保应急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公司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公司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一、灾害预警。
1. 公司将定期关注天气预警和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了解可
能发生的自然灾害情况。
2. 在接到灾害预警信息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相关部门
和人员做好准备工作。
二、人员疏散和安全。
1. 在发生自然灾害时,各部门负责人应立即通知员工停止工作,迅速疏散到安全地带。
2. 疏散时,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员工有序疏散,并确保
所有人员都能够安全撤离。
三、物资储备和应急处理。
1. 公司应提前储备必要的食品、饮用水、医疗用品等物资,以
备自然灾害发生时使用。
2. 在灾害发生后,各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
四、信息发布和沟通。
1.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信息发布系统,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及时向员工发布相关信息。
2. 各部门负责人应保持与员工的及时沟通,向他们提供灾害情况和公司的应对措施。
五、灾后恢复和重建。
1. 灾害发生后,公司应立即成立灾后恢复和重建工作组,制定恢复和重建计划。
2.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全力以赴进行灾后恢复和重建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生产和办公秩序。
六、应急演练和总结。
1. 公司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让员工熟悉应急预案的流程和操作步骤。
2. 每次灾害发生后,公司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自然灾害应对能力。
以上是公司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基本内容,希望各部门和员工能够严格执行,确保在自然灾害发生时能够有效应对,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公司的正常运营。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xx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xx集团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机关、专业分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所属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
境外企业按照资源国的相关法规和要求,参照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是指应对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以下称突发生产安全事件)而开展的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和应急评估等全过程管理。
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依照本办法执行。
相关规定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四条按照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可控程度和社会影响程度,突发生产安全事件分为四级:I级突发生产安全事件(集团公司级)、II级突发生产安全事件(企业级)、III级突发生产安全事件(企业下属单位级)、IV级突发生产安全事件(企业基层站队级)。
第五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坚持应急准备为主、应急准备与应急救援相结合的原则,落实所属企业安全生产应急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责任。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相关方协调联动的管理体制。
第六条按照总部协调、专业归口、企业负责的工作模式,建立统一指挥、分工负责、部门联动、协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工作机制。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七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应急组织体系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总部有关业务部门、专业分公司应急领导机构、集团公司应急救援响应中心、现场工作组、专家组、信息组,以及所属企业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组成。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公司HSE(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担任,HSE(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履行本部门、专业分公司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职责,负责组织或参与制修订并实施有关应急管理制度和相关应急预案。
集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集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集团突发事件的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保障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保护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下属所有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
第三条集团公司应急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应急部门”)是集团内部应急管理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制定集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演练、协调应对突发事件等工作。
第四条各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构、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物资,明确应急管理工作任务分工,确保能够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迅速有效应对。
第五条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带头学习应急知识,参加应急演练,强化应对突发事件的责任意识和能力。
第六条全体员工应当遵守应急管理制度,配合应急部门的工作,积极参与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应对能力。
第七条集团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子公司应急管理能力进行定期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定期报告集团领导。
第二章应急组织第八条集团公司应急管理部门负责集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管理。
第九条各子公司应当设立应急管理部门或者应急管理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
第十条应急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应急管理专业人员,承担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工作。
第十一条集团应急指挥中心是集团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为集团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决策中心和信息协调中心。
第十二条集团应急指挥中心应当定期组织各子公司参与的应急演练,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急管理水平。
第三章应急预案第十三条各子公司应当制定本单位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组织结构、任务分工、责任人员、应急物资调配和使用方案等内容。
第十四条集团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制定集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各子公司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应急响应流程和配合机制。
第十五条应急预案内容应当包括突发事件的预警、报告、响应、处置和恢复等环节,各环节的应急措施和具体操作程序。
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办法组织机构及职责
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办法组织机构及职
责
第四条公司第一责任人是公司应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负总责。
主管事故和灾害应急负责人对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五条公司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指挥机构(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由总经理担任总指挥,公司党委书记、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担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公司其他副总经理、HSE总监、相关部门和二级单位负责人组成。
应急指挥部负责指导公司所属各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
第六条应急指挥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其工作职责:
(一)组织制定、完善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管理办法、应急救援预案;协调各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
(二)监督检查各单位贯彻执行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制度;督促落实应急指挥部决策的应急事项。
第七条公司将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规划纳入公司的总体发展规划,使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同步实施、同步推进。
第八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本单位应急救援工作主要负责
人,相应职能部门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实施,其它各有关部门按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分工配合开展工作。
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办法
神华国能安监〔2016〕178号附件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各煤矿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应急管理工作,切实防范和有效处置对公司和社会有严重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事故灾害和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与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引用文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四)《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 0 -(六)《中央企业应急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31号)。
第二条本办法规范了公司及各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组织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应急保障体系、应急宣传教育培训与演练、应急响应与评估等应急管理工作内容,用于指导公司及各单位健全应急体系,完善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目标。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它具有处理的紧迫性和后果不可预测性的特点。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应急管理”是指避免突发事件发生或减轻事件后果,企业对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进行识别,确定应对方案与措施,并通过培训、演练和改进,不断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与水平的管理过程,包括应急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应急恢复等过程。
第五条应急管理要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的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把事件造成的危害减小到最低限度。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各单位应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管理制度。
公司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公司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一、灾害类型及应对措施。
1. 地震,在地震发生时,所有员工应立即停止工作,迅速躲到桌子下或者其他遮蔽物下,避免受伤。
领导人员应迅速组织疏散员工,确保所有人员安全疏散到安全地带,并进行人员清点和伤员救治。
2. 暴雨洪水,在暴雨洪水来临时,公司应提前清理排水系统,确保排水通畅。
同时,员工应注意防范洪水,避免涉水行走,确保自身安全。
3. 风暴台风,在风暴台风来临时,公司应提前加固建筑物,清理周围杂物,确保员工安全。
员工应待在安全的地方,避免外出,确保自身安全。
4. 火灾,在火灾发生时,员工应立即按照公司消防预案进行疏散,避免蔓延。
同时,领导人员应迅速组织疏散员工,并进行人员清点和伤员救治。
二、应急预案执行流程。
1. 领导人员接到灾害警报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所有员工停止工作,迅速疏散到安全地带。
2. 各部门负责人迅速组织员工疏散,并进行人员清点和伤员救治。
3. 安全人员负责检查公司建筑物和设施,确保没有安全隐患。
4. 公司应急小组负责协调救援工作,与相关部门联系,寻求外部支援。
5. 灾后恢复工作,包括清理废墟、修复设施、安抚员工情绪等。
三、员工应急培训。
公司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自然灾害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灾害的能力和意识。
同时,公司应向员工提供相关的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员工在灾害发生时能够正确、迅速地做出反应。
四、定期检查和更新。
公司应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检查和更新,确保预案的有效性和实施性。
同时,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公司在自然灾害发生时的应对能力。
集团公司应急管理制度范本
集团公司应急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公司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公司应急管理工作是指集团公司为应对突发事件、保障生产经营秩序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规范管理程序。
第三条集团公司各级领导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公司安全稳定发展。
第四条集团公司应急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科学合理组织实施,及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保障公司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第五条集团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火灾事故、事故伤亡、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六条集团公司应急管理部门是统筹负责集团公司应急管理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应急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级领导、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应急管理工作职责,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做好应急预案的起草、修订和培训工作。
第八条集团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要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相结合,形成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的工作机制。
第二章应急预案第九条集团公司应急管理部门要制定应急预案,详细规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流程、责任分工、应急资源调配等内容。
第十条集团公司应急预案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突发事件特点进行分类制定,确保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有章可循、有序进行。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应急预案要定期演练,不断完善和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
第十二条集团公司应急预案要定期修订,总结经验教训,及时调整应急措施和应急资源,适应公司发展和市场变化。
第三章应急管理机制第十三条集团公司应急管理部门要建立应急管理机制,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的职责和权限,做到快速响应、协同配合。
第十四条集团公司应急管理部门要建立应急指挥中心,配备必要的通讯设备和信息系统,做好信息采集、传递和发布工作。
第十五条集团公司各级部门要建立部门应急管理小组,配备应急处理人员,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协调工作。
交通集团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交通集团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自然灾害,减轻灾害损失,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和集团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综合考虑集团所属行业特点、地理环境、自然灾害风险等因素编制。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集团所属成员企业及员工在自然灾害发生时的应急响应和救援工作。
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确保人员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2)预防为主,防救结合。
加强自然灾害风险防控,提高应对能力。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协同配合,形成合力。
(4)快速反应,科学救援。
确保自然灾害发生后迅速启动预案,采取有效措施。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2.1 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成立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由集团总经理担任指挥长,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成员企业负责人为成员。
应急指挥部负责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
2.2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指挥部设立办公室,设在集团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
办公室主要职责如下:(1)组织制定、修订和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2)组织自然灾害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提出防范措施。
(3)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
(4)负责应急信息收集、报告和发布。
(5)协调 member groups 和成员企业开展自然灾害救援工作。
2.3 成员企业应急机构各成员企业应设立相应的应急机构,明确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负责本企业的自然灾害应急工作。
2.4 应急小组集团及成员企业应设立应急小组,负责具体应急响应工作。
应急小组成员应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确保在自然灾害发生时能迅速启动预案,采取有效措施。
三、预防预警机制3.1 自然灾害风险评估集团及成员企业应定期开展自然灾害风险评估,分析自然灾害对人员、财产和基础设施的影响,确定风险等级,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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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总部和各子公司、控股公司的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关爱生命。
(二)预防事故与应急救援相结合。
(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委会是股份公司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综合指挥机构,负责指导股份公司所属各单位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
第五条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负责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其工作职责:
(一)组织制定、完善股份公司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管理办法、应急救援预案;协调各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
(二)监督检查各单位贯彻执行股份公司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制度。
(三)组织、协调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组织体系。
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本单位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人,相应职能部门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实施,其它各有关部门应按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分工配合开展工作。
第三章应急预案管理
第七条各单位、项目部应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及危险性分析情况,制定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保证各预案之间的相互衔接。
第八条各单位、项目部编制的应急预案应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和专家进行评
审,形成记录并签字,确保应急预案的完整性和可操作性,并经主要负责人签署后发布。
第九条股份公司公司编制的应急预案报送到国家有关部委,各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分别报送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备案,同时报送到股份公司备案。
第十条各单位、项目部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全体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一条各单位、项目部应制定预案演练计划,并结合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各项目部要根据危险性分析,每年不定期的组织开展重要工序、部位、重点设备的现场处置方案应急演练。
第十二条在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各单位、项目部应组织有关人员对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对预案的修改意见。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当至少每三年对应急预案修订一次,各项目部根据生产实际和组织机构、环境等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动态修订,并按照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十四条股份公司依据《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每年对各单位、项目部的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进行考评。
第四章事故、灾害分析和分级
第十五条根据股份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和危险分析,确定以下作业为重大危险因素监控对象:
(一)高边坡开挖及不良地质段开挖。
(二)爆破施工、导截流施工、深基坑施工、洞挖施工、斜井竖井施工。
(三)大模板施工、桥梁施工、脚手架施工。
(四)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质的运输、存放、使用。
(五)大件运输、大型设备制造及大型金属结构制安。
(六)特种设备的安拆、运行。
(七)大件起重吊装施工。
(八)场内客运。
(九)大型电力生产设备运行;高压配电系统安装、调试。
(十)拦河大坝、尾矿库。
(十一)其它
第十六条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按照伤亡人数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四级。
(一)死亡30人及以上,或者100人及以上重伤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二)死亡10-29人,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为重大事故。
(三)死亡3-9人,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为较大事故。
(四)死亡1-2人,或者10人以下重伤的为一般事故。
第五章应急响应
第十七条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发生后,各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控制事态扩大或升级,同时按程序向上级和当地政府报告。
境外发生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后,应在控制事态的同时向我国驻外使领馆报告,同时向单位本部报告,本部应立即报告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和海外事业部。
第十八条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遵循分级响应原则,根据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等级确定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
(一)特别重大和重大事故应急响应(I级响应)
特别重大和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项目部应立即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向单位本部、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报告。
股份公司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同时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电力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国家部委报告,并续报新情况。
(二)较大事故应急响应(II级响应)
较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项目部应在1小时内向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向单位本部报告,事故发生单位应在2小时内报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股份公司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同时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电力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国家部委报告,并续报新情况。
(三)一般事故应急响应(III响应)
一般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项目部在1小时内向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向单位本部报告,并在8小时内报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事故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开展应急救援。
第十九条应急响应结束
当应急救援措施使事故和灾害现场得到有效控制,导致次生、衍生的隐患消除后,应急响应结束。
第六章后期处置
第二十条善后处理
事故发生单位应急救援组织应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稳定员工情绪。
同时全面开展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第二十一条调查与总结
各单位应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分析安全事故或自然灾害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并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总结,改进应急管理工作方法。
第二十二条信息发布
各单位应及时发布事故信息,并在信息发布时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
第二十三条信息发布的内容主要包括:安全事故或自然灾害的性质、原因、过程、责任分析、防范措施等。
第七章应急保障
第二十四条应急组织及人员
各单位应建立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和应急救援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和联系方式;项目部应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公告应急响应期间内外部联系单位、联系人员和联系电话。
第二十五条应急预防
各单位应通过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技术等手段,尽可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并通过预先采取各项预防措施,如从项目安全规划、选址、减少危险物品存放量、加强教育等方式加强各项应急预防工作。
第二十六条应急设备物资及资金
各单位应准备用于应对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设备和医疗卫生、生活必需品等物资,保证善后资金。
各项目部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及时维修
保养。
第二十七条应急宣传和培训
各单位和项目部应开展应急救援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面对紧急情况时的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