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扶贫的成效分析(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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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借贷资本要素的“双到”扶贫框架分析华农大农业推广专业云浮班2010届陈孔堃学号:AM20100160
【摘要】当前我国大部分农村仍然处于贫困状态,缺乏金融资本要素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作用,导致农村在生产要素的投入中出现严重失衡的情况。本文基于这一客观事实,借助基础理论模型进行分析,从“多元生产要素均衡搭配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要素流通反作用于经济关系的建立”以及“资源量化管理”角度着眼,认为金融借贷的扶贫模式能把农业生产格局置于商业社会环境当中,提高农村资源流动性,实现农民脱贫、农村致富、农业进步的预期目标。
关键词:金融;扶贫;生产要素;流动性;致富
在二元经济结构痕迹严重的中国,“三农”问题向来是政府高度关注的焦点,因为对于一个拥有7.2亿农民的中国来说,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不仅关乎国家的稳定和谐,而且对调节国民经济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要使农村市场具备这种可持续的调节能力,农民收入就必须稳步提高,农村自身就必须具有金融借贷的循环体系。所以在当前农业金融
欠发达的背景下,通过外界投入增加流通货币,建立健全高效的扶贫模式,对现行打破以单一劳动力为主的农村生产要素投入方式,把农村生产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当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农村扶贫资金投入效果概述
1978年到1985年,全国农村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从2.5亿人减少到1.25亿人,平均每年减少1768万人,贫困发生率从30.7%下降到14.8%。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我国政府实施了大规模的扶贫开发工作,国务院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指导扶贫工作,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扶贫开发。中央政府投入的扶贫资金主要包括三类:一是财政发展资金,二是扶贫贴息贷款,三是“以工代赈”资金。根据国家计委联合课题组[1]的调查资料,在1986~1999年,中央政府共投入了1313亿元资金用于扶贫,其中,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223亿元,以工代赈资金364亿元,扶贫贴息贷款726亿元。在国家投入如此巨大的情况下,我国农村的贫困人口仅由9600万人下降为3400万人,也就是说,从1986年国家施行大规模的扶贫开发以来贫困人口每年平均约减少640万人左右。尽管国家扶贫资金投入的规模不断扩大,但却没有获得应有的效益,究其原因,主要是扶贫资金的目标瞄准和投资决策出现问题。从全国扶贫工作来看,无论成绩还是经验,也不论矛盾还是摩擦,实际上都是围绕着
资金转圈。据有关学者对西北和西南地区的典型调查,中国反贫困资金的漏出量占总投入的比重不低于50%,甚至可能高达70%[2]。扶贫不仅是政府行为,也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但在我国,扶贫活动本质上是一种政府行为。扶贫受援单位是由中央和省政府确定的贫困县,然后再由县政府将扶贫资源通过下级行政机构传递给贫困村和贫困户。这种资金的传递方式,瞄准的是区域而不是贫困乡村或户,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扶贫战略,从而使贫困人口很难参与到扶贫资源的使用决策中来,以致引发了一系列问题。
二、金融“双到”扶贫优势理论分析
(一)扶贫资金一般审批流程分析
信贷扶贫资金由国务院扶贫办和中国农业银行按照计划下达到省扶贫办和省农行,具体发放由基层分行进行。在国家的扶贫资金中,扶贫贴息贷款占的份额较大,但农户往往申请不到。这是由多方因素造成的,农行的商业化性质与贴息贷款的目的与对象相冲突,贫困地区的农户自身的经济实力与农行的经营目标的冲突。一般情况下,农户首先要向县扶贫办中请,包括项目情况、资金额度、农户资料等。扶贫办审核后将其资料转给农行或信用社,然后农行或信用社对申请户进行信用状况调查。农户需向金融机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私人章、村委会对其介绍信、申请帖、借款协议书及家庭情况登记,最后由金融机构决定是否发放。审批通过
以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其后就能拿到贷款。发放时,金融机构要和贷款使用户签订借款合同,明确规定借款的数量、用途、还款期限、利率及违约责任等,以保证资金到时足额收回。要求投放于经济效益好、有还款能力的贫困农户和项目,在投入使用后,不仅能带来自身的价值,而且还能创造出一个高于自身价值的新价值,即实现价值增值。因为扶贫贷款属于有偿资金,到期需要归还。[3]
(二)“双到”扶贫模式优势简述
从1996年开始,中央政府决定将贷款的使用重点重新放在农户的种养业上。但是,银行在发放时要求贷款户提供抵押物.而贫困户一般来说是无力做到这一点,在此背景下,银行过分强调农户的信誉差,因此在逐渐淡出农村市场;另一方面农户到农村信用社申请和使用了小额信贷,并且归还情况良好,但是缺乏适当产业项目引导,具有一定盲目性,以至于实际效果相当有限。
自2010年以来,广东开始推广“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扶贫模式。具体针对每个贫困地区的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并演化为不同的帮扶模式,依靠发达地区干部职工牵引带动,以挂驻形式进行扎根帮扶,从而达到使落后地区脱贫的目标。“双到”扶贫模式优点主要有以下几个:一是灵活性高,可以按照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帮扶措施,避免“一刀切”带来效率损失;二是资金能确保到位,由于扶贫款项
直接拨到贫困户手上,能够避免按地区划分款项时地方政府用于其他用途的扶贫项目中,无法保证实际帮扶效果;三是在执行过程中,一般以为农户度身定造脱贫方案的形式解决实际问题,主动权在帮扶干部与农户手中,较少受到长官意志影响。
在众多“双到”扶贫的模式中,金融扶贫为成绩突出有效的一种扶贫模式。金融扶贫通过在社会筹集资金为困难农户解决生产过程中资金要素不足的问题,借以成立基层征信中心,为面临不同情况的困难农户度身订造相应规划并按诚信与可调度的生产资源情况拨出合适的贷款款项,从而帮助农户走出生产过程中劳动要素、资源要素偏多,资金要素不足的低产出循环。[4]
(三)金融扶贫模式下的增加产出理论分析
目前农村生产过程中以劳动力要素与资源要素投入占多数,资本要素投入较少,造成集约化程度偏低,生产水平欠发达,只能在低水平实现自给自足需要。另一方面,由于无法融入社会化大生产当中,且在现行社会发达分工体系情况下,某一项产业的投入需要相当多的资源要素,而农村生产中缺乏资本及集约化两项条件;有鉴于此,小农农业面临入不敷出的情况,因此在一定情况下无法避免萧条的出现。
但是,在有帮扶资本投入的情况下,农村的生产格局可以出现大的改变。首先对于资金本身而言,它是国民经济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