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政策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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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政策与法律

《教师法》对我们的启示作用

摘要:《教师法》是教育政策与法规当中占有重要地位的一项法规,它的制定和颁布是我国教育史上的一件大事。《教师法》的内容丰富,涵盖面广,涉及到教师工作的方方面面,也对教师职业提出了严格的要求,这为突出教师的社会地位和职场地位打下了基础,更要使教师明确自己的历史责任,以为我国教育事业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关键词:教师法教育教师法规

《教师法》全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它的制定和颁布是我国教育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事关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大事。众所周知,教育在国家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具有先导性、全局性和基础性作用,因此,我们必须加强教育建设,努力完善教育制度,加大师资投入,使我国的教育事业越办越好。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一直将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因此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在教育立法方面体现为制定并颁布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表明我国的教育事业已经走上了依法治教的轨道。其中《教师法》作为教育法律法规中的重要法律之一,在我国的教育史上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有学者提出,它的颁行标志着我国教育工作进入全面依法治教的新时期。因而《教师法》的宣传和普及

工作就必须抓紧抓好,在师范院校开设相关课程,让广大师范学生通过学习《教师法》及其相关法规,学会依法维护教师合法权益,自觉在以后的教师岗位上履行职责,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推动教育改革,进而提高全民的教育质量。

《教师法》内容丰富,涵盖面广,涉及到教师职业的方方面面,在这里不能面面俱到的进行讲解,因此只是从概括的角度,简略地叙述一下该法律所体现的教师的地位,对其中所作的关于教师的相关规定做一个梳理和解释,并结合具体实践和生活实际,探讨目前教师在教育中的地位和教师在教育活动中还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以便我们这些师范院校学生在以后的教育工作中能够做到有例可循、有法可依。

显而易见,教师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教师的工作,从深层次来讲,关系到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国家和民族的振兴。制定《教师法》等法规是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宏大教师队伍的根本保障,这也是《教师法》制定的目的所在,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教师法》的制定,是提高教师社会地位的法律保障。《教师法》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①这一规定为教师社会地位的确立提供了依据。但另一方面,《教师法》的规定,也为教师队伍自身的建设与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而对教师在

教书育人的工作中付出的劳动,对社会发展中做出的贡献给予了肯定,以法律的形式向社会说明教师理应受到社会的尊重,享受较高的社会待遇。

2.《教师法》的制定,对教师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的素质同教育的质量密切相关,为此,《教师法》对教师资格、聘务、职任、培养与培训等方面作出了规定,旨在提高师资的质量,以确保教育的质量,这也是教师职业赢得社会尊重的保证,是教师社会地位的具体体现。

3.《教师法》的制定,推动了人们的尊师重教、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观念。《教师法》的颁布及其他有关教师配套法规的出台,为明确教师地位提供了法律依据,用法律法规来使社会了解教师作为人才群体应具有的社会地位和法律地位,推动人们尊师重教、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理念,并由此转化为法律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教师工作,使教师真正成为最受人们尊重的职业。

教师既然享有如此高的社会地位,那么他们肩负的社会责任也就越大。《教师法》规定:“(教师应当履行)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①,“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②,及“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③等等。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国的教育发展的还很不平衡,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教育战线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教育投入不足,办学条件有待改善等问题远未

得到解决,教育内部也存在着学生课业负担过重、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不高等一系列问题。在教育教学实践中也存在一些违法现象和法律纠纷,如因校园伤害事故而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日益增多;一些教师法制观念比较薄弱,体罚学生的事件屡禁不止;部分学生由于缺少法律知识,做出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情等等。目前我们作为一名学生,与教师接触的时间不可谓不长,而为人们所熟知的,便是教师体罚学生的事情,我们身边甚至是自身都有可能经历过,下面就是一则实例:

2001年5月14日下午,岳阳县某学校的杨老师让学生姜某(13岁)上讲台默写英语单词。因姜某默写不出,便被罚站,在该过程中双方发生争执,杨老师顺手打了姜某两耳光。后来几天,姜某出现举止反常的情况,被医院鉴定为患上“精神分裂症”,被打事件为诱发原因。9月7日,姜某家人以杨老师体罚学生为由将学校和杨老师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因药费和精神损失费共76万元。

其实,近几年来,类似事件层出不穷,也反映出教师队伍中素质不高者大有人在。《教育法》明确规定:“禁止体罚学生。”《教师法》也有“体罚学生的,经教育不改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④的规定。《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中都有明确规定禁止教职员工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社会上甚至还发生有素质低下的男教师猥

亵女学生的事件,其罪恶行径令人发指。

以上的这些事件在现实生活中时有发生,因此,不论是教师,还是学生,都要进行普法教育。尤其是教师,作为为人师表的典范,必须要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教师法》的内容和精神,领会它的深层含义。教育政策与法规在教育活动中占有不可动摇的地位。对于教育活动的参与者,都应该对《教育法》、《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各项法律法规有所了解和学习。作为师范院校的学生,我们更应该多学习教育法规,这样在以后的教育活动中遇到各类问题,我们才能做到有法可依,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以后再走上教师的工作岗位后,我们在保护自身权益不受侵害的同时,也要牢记我们身上肩负的责任,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做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杨园园

2017、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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