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青岛市“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指引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打造“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的实施意见
发
南 、
青 岛 、 烟 台 核 心 作 用 , 统 筹 东 中 西 部 布 局 , 重点 依 托 山 东 半 岛 国 家 自 主 创 新 示 范
区 和 高 新 区 , 探索 不 同 建 设路 径 和 模 式 ,
开 展创新 创 业 共 同 体培育 工作 。 省 级创 新
创业共 同 体 建设 由 市 政府 或省 直有 关部 门
目 标 的 再 给 予 2 0 % 的 补 助 , 未 达 到 绩 效
目 标 的 相 应 收 回 前 期 投入 资金 。 积极 引 导
各 市 、 高 新 区 成 立 创 新 创 业 共 同 体基 金 ,
形成省 市 区联 动 的 投资 体 系 。
科 技 ( 省
厅 、
省 财 政厅 、 省 地 方 金 融 监 管 局 和 各 市 政 府
许 政 府 文 件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于 打造 “ 政 产学 研 金服 用 ” 创 新 创 业
共 同体 的 实 施 意 见
鲁 字 号 政
〔20 19〕 49
各市人 民 政府 ,
各县
市 (
、
区)人 民 政 源自府 , 省 政府 各部 门 、 各直属 机 构 , 各大 企
各高 等 校 业 ,
批创 新创业 共 同 体 , 促进 “政产 学研金 服 用 ” 创 新要 素有 效集聚 和 优化配 置 , 全 面
提升科技创 新供 给能 力 , 为 经济 高质 量 发
展提供动力 源泉 。
年 时 要 用 主 ( 二 )
标 目
。
5
左右 的
间 ,
以 山 东 产业 技术研 究 院为 示范 样板 , 培 育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重点办好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12件实事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重点办好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12件实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5.19•【字号】青政发〔2020〕1号•【施行日期】2020.05.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重点办好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12件实事的通知青政发〔2020〕1号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市政府决定,2020年在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重点办好12件实事。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促进城乡就业创业,城镇新增就业30万人,政策性扶持创业1.5万人,技能提升5万人,引才聚才25万人,实施服务职工系列工程(一)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0万人;政策性扶持创业1.5万人;通过政策引导、机构扶持、培训奖补等方式,培训提升企业职工、就业困难人员和贫困劳动力等重点群体职业技能5万人。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二)全市引才聚才25万人,促进各类人才在青创新创业。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三)建成涵盖技能培训、创新创业、健康指导、文体活动等功能的职工赋能中心,建立职工心理健康服务中心12处、服务站点100个,新建职工子女寒暑假爱心托管驿站100个、户外劳动者驿站300个,组织400名劳模和5000名一线职工疗休养、2.5万名职工健康体检,向全市职工、农民工、重点工程和项目一线施工人员送文艺演出100场,推广新型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各区、市政府)二、增强教育保障能力,开工建设中小学和幼儿园80所,实施中小学幼儿园一键式紧急报警系统配备工程(四)按照省定办园、办学条件标准,开工新建、改扩建幼儿园50所、中小学30所。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1.12.31•【字号】鲁科字〔2021〕160号•【施行日期】2022.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直部门,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山东省“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2021年12月3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章建设流程第四章运行管理第五章附则山东省“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打造“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的实施意见》,规范“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以下简称共同体)运行管理,推动共同体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共同体是指经省政府同意,省科技厅批准建设的省级共同体。
第三条共同体建设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多方共建,分级管理、绩效评价、动态调整”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省科技厅是共同体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共同体的统筹协调、规划布局和宏观指导;(二)研究制定共同体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三)组织开展共同体申报、考察论证、绩效评价、指导监督等工作;(四)报省政府或分管省领导同意,批准共同体建设、调整和撤销,进行动态管理,确定补助支持措施;(五)统筹人才、项目、平台等科技创新资源支持共同体建设发展,支持共同体承担省级重大科研任务。
第五条各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是共同体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一)推进共同体建设与区域规划、行业布局、发展重点等统筹协调,负责共同体的培育、申报推荐;(二)负责共同体的总体谋划、统筹推进、指导督导、安全生产等;研究制定共同体扶持政策,在土地使用、项目审批、奖励补助、人员编制、平台建设以及建设运营资金等方面提供支持和保障;(三)推动落实共同体相关政策,指导和督促共同体落实整改意见;负责审核共同体建设规划、建设任务书、工作报告等相关资料,并加盖公章;(四)协助省科技厅做好共同体建设与运行绩效评价、整改落实、动态管理、补助奖励等工作。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促进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20]66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促进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关于印发青岛市促进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青岛市促进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7月16日青岛市促进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号),进一步解决我市家政服务业市场供给不足、服务水平不高、管理机制不全等问题,促进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重点(一)强化员工制家政企业发展。
鼓励企业与家政服务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已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均认可为已缴纳社会保险费)。
对员工制家政企业实行企业稳岗返还和政府补贴培训,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员工制家政企业按规定返还失业保险费。
(二)引导产教融合型家政企业发展。
以低成本向家政企业提供闲置厂房、社区用房等作为家政服务培训基地,共享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社区教室等培训资源。
支持一批家政企业举办职业教育,将家政服务列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优先领域,打造一批校企合作示范项目。
支持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举办家政服务类职业院校,推动家政示范企业、院校组建职业教育集团。
(三)促进家政服务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推动家政服务业与养老服务、社区照料、病患陪护、残疾人托养、物业、快递等服务业融合发展。
大力发展家政电商、“互联网+家政”等新业态,培育以专业设备、专用工具、智能产品研发制造为支撑的家政服务产业集群。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加快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加快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1.19•【字号】青政字〔2020〕30号•【施行日期】2020.1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关于印发青岛市加快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将《青岛市加快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青岛市人民政府2020年11月19日青岛市加快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2年)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是新形势下服务业集聚发展的主要形态,日益成为新常态下引领区域经济增长和促进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引擎。
为加快我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结合全市15个攻势,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争取到2022年,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实现数量、规模、质量、效益同步提升,基本形成规划布局合理、协同推进有力、产业特色突出、集聚效应明显的发展新格局。
空间更加集中。
争取省级以上服务业集聚区达到15家以上,新认定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30家左右,同时引导各区(市)、经济功能区培育储备一批重点服务业集聚区。
产业更加集聚。
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占比75%以上,市级及以上集聚区产业集聚度全部达到70%以上,平均营业收入和税收分别达到10000元/平方米和600元/平方米以上,形成一批主导产业突出、产业链比较完善、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的特色服务业集群。
资源更加集合。
加快土地、人才、资金、技术、数据等各类资源要素耦合提升,推动服务业改革创新政策在集聚区先行先试。
新培育省级以上服务业创新中心10个左右,服务业领域产业领军人才、省级以上专业人才20人左右。
服务更加集成。
新建各类公共服务平台20个以上,打造集高效政务服务、高端技术服务、高品质生活服务、高标准公共服务于一体的服务体系。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字〔2017〕70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关于印发青岛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字〔2017〕70号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现将《青岛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2017年10月9日青岛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86号)有关部署和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7〕35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知识产权与创新发展深度融合为主线,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为主题,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知识产权运营效益反哺创新、激励创新。
以知识产权全链条运营为牵引,推动完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体系,培育多元化专业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实现重点突破和示范引领,保障和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推动建设国家东部沿海重要的创新中心、国家重要的区域性服务中心、国际先进的海洋发展中心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努力建成具有青岛特色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
战略引领、创新驱动。
紧抓创新驱动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等战略机遇,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提高知识产权产出质量,实现从大到强、从多到优的转变,为知识产权运营注入“源头活水”,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青岛中小企业产学研协同创新模式分析
青岛中小企业产学研协同创新模式分析青岛市是中国的沿海城市,也是一个中小企业发展较为活跃的地区。
为了推动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青岛市政府推行了产学研协同创新模式。
产学研协同创新模式是指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之间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开展科技研发和创新活动的一种模式。
这种模式的核心是通过各方的合作,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际应用,促进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
在青岛市中小企业产学研协同创新模式中,政府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政府通过出台相应的政策和措施,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技术服务和政策指导。
政府还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进行合作,共同开展研发项目。
政府还举办各种科技展览和研讨会,促进企业和科研机构之间的交流合作。
在青岛市中小企业产学研协同创新模式中,中小企业是主体。
中小企业通过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可以获取到更先进的技术和科研成果。
中小企业还可以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共同开展研发项目,提升自身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在该模式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他们通过与企业的合作,可以将自身的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际应用,促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
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还可以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人才培养。
通过与企业合作,他们也可以获得更多的实践经验和场景数据,提升自身的科研水平和实践能力。
,青岛中小企业产学研协同创新模式是以政府推动为基础,通过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之间的合作,实现科技研发和创新成果的产业化。
这种模式能够促进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推动青岛市的经济发展。
加快政金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加快政金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目录一、内容综述 (2)1.1 背景与意义 (3)1.2 目标与要求 (3)二、政金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的现状分析 (5)2.1 政金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的定义与特点 (6)2.2 现状概述 (7)2.3 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9)三、加快政金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的总体思路 (10)3.1 指导思想 (11)3.2 基本原则 (12)3.3 主要目标 (13)四、重点任务与措施 (14)4.1 构建协同创新平台 (15)4.2 建立协同创新机制 (16)4.3 加强协同创新人才培养 (17)4.4 强化协同创新资源整合 (18)4.5 完善协同创新政策环境 (19)五、保障措施与政策建议 (21)5.1 组织领导与政策支持 (22)5.2 资金投入与使用管理 (23)5.3 制度建设与规范管理 (24)5.4 监督评估与动态调整 (26)六、结论与展望 (27)6.1 结论总结 (27)6.2 展望未来 (29)一、内容综述本实施方案旨在加快政金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
通过对政策、金融、产业、科研和用户需求的全面整合,形成创新合力,以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
政策引领:加强政策支持和引导,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金融支持:发挥金融在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加大金融对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降低创新成本和风险。
产业发展:加强产业基础能力建设,推动产业升级和转型,培育新兴产业,优化产业结构。
科研支撑:加强科研创新能力建设,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提高科研成果转化效率,为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用户参与:充分发挥用户需求在创新中的作用,加强用户参与和反馈机制建设,推动创新成果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通过本实施方案的实施,将促进政金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的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
将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研发投入若干政策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研发投入若干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8.02•【字号】青政办字〔2024〕32号•【施行日期】2024.08.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研发投入若干政策的通知青政办字〔2024〕32号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青岛市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研发投入若干政策》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8月2日青岛市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研发投入若干政策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和对山东、对青岛工作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国家、省有关部署,充分激发各类创新主体和社会力量投入创新的积极性,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科技强市,制定如下政策。
一、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强化企业研发投入主体地位,分类别合理设置关键技术攻关及产业化示范类研发项目对企业联动投入要求。
实施企业研发投入财政补助政策,对符合规定的企业,按年研发投入总量或增量给予分档分类支持(基础研究投入可按2倍计入)。
研发投入在1000万元(含)-5000万元之间,且研发投入经费较上年度增长30%及以上的企业,对增量排名前50位的按不超过新增额的10%给予奖补,单个企业最高奖补150万元;研发投入在5000万元(含)-1亿元之间,且研发投入经费较上年度增长20%及以上的企业,对增量排名前30位的按不超过新增额的10%给予奖补,单个企业最高奖补200万元;研发投入在1亿元(含)-10亿元之间,且研发投入经费较上年度增长15%及以上的企业,对增量排名前20位的按不超过新增额的10%给予奖补,单个企业最高奖补200万元;对研发投入10亿元(含)以上,且研发投入经费较上年度增长8%及以上的企业,单个企业一次性给予500万元奖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数字青岛2020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数字青岛2020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2.12•【字号】青政办字[2020]10号•【施行日期】2020.0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数字青岛2020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数字青岛2020年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2月12日数字青岛2020年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数字青岛发展规划(2019-2022年)》,加快推进数字青岛建设,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加快发展新一代数字设施(一)升级改造信息通信网络。
编制出台青岛市5G基站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年),并纳入城市国土空间规划。
(市通信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高速光纤宽带网建设,扩容城域网带宽,推进全光网城市建设,持续推进宽带普及提速,全市固定宽带用户普及率达到85%,移动宽带用户普及率达到88%,200M以上固定宽带用户占比达到50%,农村100M以上固定宽带用户占比达到50%。
推进5G网络部署和商用推广,加快建设多功能杆、柱、桩等新型智能感知设施,支持5G规模组网建设,基本建成覆盖中心城区的5G移动网络。
完善海洋信息通信网络,构建近海移动通信基站群,海上3G、4G、5G、NB-IoT近海网络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
(市通信管理局负责)完成全市互联网骨干网、城域网和接入网IPv6改造,新入网网关、路由器等固定终端支持IPv4/IPv6双栈,完成LTE核心网、接入网、承载网、业务运营支撑系统等IPv6改造,新入网移动终端支持IPv4/IPv6双栈。
(市委网信办、市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建设网络应用基础设施。
推进城市大数据中心建设,汇聚政府部门、电信运营商、公共企事业单位、专业机构等平台数据,初步实现网民、企业和政府三类数据的汇聚。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青政办发[2018]8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正文:----------------------------------------------------------------------------------------------------------------------------------------------------关于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青政办发[2018]8号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3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设第二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7〕54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推进全省双创深入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81号),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持续打造发展新引擎,突破阻碍创新创业发展的政策障碍,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创业模式和典型经验,助推全市新旧动能转换,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海尔国家双创示范基地、青岛高新区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加快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稳步开展市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进一步强化支撑能力,放大标杆效应,提升社会影响,形成新的创新创业经验并在全市复制推广,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拓展就业空间,为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促进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提供重要支撑。
二、政策举措(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遵循“依法依规、应减尽减”的原则,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简化优化办事流程,规范改进审批行为。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产才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产才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2.31•【字号】•【施行日期】2020.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产才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区、市党委和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工委、管委,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青各单位,青岛警备区:《关于促进产才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12月31日关于促进产才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为加快推进创业城市建设,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推动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技术链“四链合一”,激发人才引领产业发展、促进产业集聚、服务产业升级的创意创新创造活力,按照中央有关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就促进产才融合发展制定如下措施。
一、聚焦产业链,强化头部企业和领办人激励1.政策定制。
引进培育一批产业集群带动能力强的头部企业,给予其人才政策定制权,根据企业发展需求,实施“一企一策”,制定涵盖人才引进、培养、评价、激励、服务等方面的“个性化”政策,精准助力头部企业落地及发展。
2.“补链”激励。
每年遴选激励一批促进产业配套完善、补齐产业链“断点”的新落地项目领办人(在促进项目落地、企业转型升级、企业产值倍增、企业纳税大幅提升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按照实缴注册资本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400万元奖励;或在项目落地后,按照企业第一个完整年度所产生地方财政贡献总额的10%给予奖励。
3.“强链”激励。
每年遴选激励一批引领企业转型升级、快速实现产值倍增的高成长性企业领办人,给予50万元至100万元奖励。
4.“延链”激励。
延伸产业引育链条,面向域外培育导入一批优质人才项目。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科技引领加快推进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科技引领加快推进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0.21•【字号】青政办发〔2020〕18号•【施行日期】2020.10.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关于强化科技引领加快推进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要素市场化配置,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有关政策措施通知如下:一、建设东部沿海重要的科技创新策源地(一)高标准建设科教产融合园区。
依托崂山区、青岛西海岸新区、青岛高新区以及蓝谷、国际院士港等创新资源集聚地,建设创新能力突出、产业特色鲜明、人才保障完善的一流科技产业园区。
支持园区推进科教产资源集聚和深度融合,加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联合攻关,打造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技术链“四链合一”的良好创新创业生态和强大科技产业集群。
按照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择优给予综合奖补。
(二)加快建设国家实验室。
支持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试点国家实验室面向海洋强国战略重大需求,汇聚全球海洋科技人才,实施透明海洋与环境保障、蓝色生命与生物资源开发、海洋高端智能装备与工程技术等重大任务,突破重大前沿科学问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打造全球海洋科技创新高地。
积极争取国家、省继续给予实验室支持,推动早日入列。
(三)打造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
推动海洋生态系统智能模拟研究设施、吸气式发动机热物理试验装置等列入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
推进超级计算中心、海洋科学考察船队等设施建设。
鼓励高校院所积极争取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在我市布局,重大项目“一事一议”。
(四)建设高端科技创新平台。
加快国家高速列车技术创新中心、中科院海洋大科学研究中心、山东能源研究院、天地一体化信息网络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财政金融协同联动支持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财政金融协同联动支持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6.05•【字号】青政办发〔2024〕3号•【施行日期】2024.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其他规定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财政金融协同联动支持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青政办发〔2024〕3号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关于加强财政金融协同联动支持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6月5日关于加强财政金融协同联动支持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为促进财政金融协同联动,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财政金融协同联动支持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3〕16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若干政策。
一、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加快推动科技自立自强(一)强化财金协同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
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指导各银行机构做好科技型企业融资服务,满足企业多元化融资需求。
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投放”与投资机构“股权投资”相结合,以企业与投资机构达成投资协议或认股承诺为前提,通过投保贷、投贷、跟贷等多元组合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的,市财政对获得贷款并正常还款的科技型企业按规定进行贷款贴息,其中,500万元(含)以下部分,按照企业贷款合同签订当月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予以补贴;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部分,按照企业贷款合同签订当月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50%予以补贴;1000万元以上部分不予补贴;单个企业累计补贴不超过3年。
加强科技型企业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高质量打造“专精特新”专板。
(牵头单位: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委金融办,责任单位:金融监管总局青岛监管局)(二)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
创业政策青岛市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
青岛市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青岛拨款一千万元,设立“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资金”,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五万元。
对从事微利项目的,由同级财政据实全额贴息;两人及以上团队创业的可放宽到二十万元。
同时,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青岛加大“三支一扶”工作力度,拨款五百万元,选拔七百名大学生到农村参加“三支一扶”服务。
对优秀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可由现在的三年服务期延长到六年。
力争用三到五年时间,基本实现全市每个村、每个社区至少有一名大学生的目标。
此外,青岛建立“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鼓励和支持驻青高校利用自身资源优势,积极创建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
并将拨专款采取补贴的方式,逐步构建市、区(市)、高校多位一体的创业孵化体系。
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资金实施办法(试行)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鼓励和吸引高校毕业生来高新区(滨江)创新创业,加快创新型和谐示范区建设,设立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资金(以下简称“创业资金”)。
一、资金来源区财政每年从产业扶持资金中安排“高校毕业生创业专项扶持资金”,用于扶持高校毕业生来我区创业。
二、对象及条件1、申请人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含)以上学历毕业生;2、申请人在毕业两年内以本人名义在高新区(滨江)创办企业,直接参与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3、申请人创办的企业主要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或研发项目,或从事文化创意类项目;4、在校期间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行为。
三、扶持政策(一)项目资助1、申请人有具体的创业项目并具有可行性;2、根据项目的科技含量、经济与社会效益、市场前景等,择优选择资助对象,确定资助等级与金额;3、项目无偿资助分为四个等级:2万元、5万元、8万元、10万元;4、项目无偿资助用于购置经营设备费用;生产经营场所租金、管理费、水、电、通讯费等;其他项目实施相关费用。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青岛市2020年重点项目名单的通知-青政字[2020]5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青岛市2020年重点项目名单的通知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青岛市2020年重点项目名单的通知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为充分发挥市级重点项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龙头带动作用,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市政府研究确定,2020年全市安排重点建设项目200个,总投资4443.3亿元,重点前期项目157个,总投资3029.5亿元。
现将重点项目名单予以公布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市级重点项目是拉动我市投资、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和打赢“15个攻势”的主要支撑力量,关系全市经济发展速度和发展质量。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抢抓战略机遇、增强发展活力、推进产业转型、提高民生福祉,确保重点项目建设依法、有序、高效推进。
特别是当前,要积极应对疫情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充分发挥市级重点项目的龙头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一批项目复工开工,千方百计促重点项目加快建设。
二、加强重点项目土地资金保障强化市级重点项目用地保障,确保重点项目新增用地需求应保尽保。
压缩用地手续报批和供给手续办理时间,推进项目及时落地建设。
各责任单位要确保重点项目用地指标专项专用,严禁挪作他用,同时做好配套服务工作,促进供地项目当年全部落地开工。
加大重点项目金融支持力度,引导各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通过多种方式加大重点项目资金供给。
各责任单位要协助项目方积极落实前期相关手续,为重点项目争取金融支持打好基础。
三、强化重点项目服务推进力度市发展改革委要加大重点项目综合协调推进力度,牵头组成专班推动项目建设,定期通报市级重点项目推进情况。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0.08.31•【字号】鲁科字〔2020〕68号•【施行日期】2020.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各市科技局、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与运行管理,推进创新创业共同体高水平发展,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绩效评价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2020年8月3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绩效评价主体及职责第三章绩效评价内容与评价方法第四章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第五章相关责任第六章附则山东省“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绩效评价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19〕2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打造“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19〕49号),进一步加强对“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以下简称“共同体”)建设与运行管理,推进共同体高水平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评价对象为省科技厅批复建设的共同体。
省科技厅对共同体实施建设中期绩效评价和建设期满绩效评价,并会同推荐部门(市)对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展“双监控”。
第三条绩效评价以推动共同体高标准建设、健康持续发展,支撑产业提质升级,培育新兴产业,激发产业动能为导向,遵循“客观公正、以评促建、注重实绩、激励引导”的原则。
第四条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一)《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19〕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打造“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19〕49号)等政策文件。
2020年青岛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2020年青岛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优惠政策吸引大学生投身创业针对性培训带动大学生大胆创业多级孵化推动大学生持续创业扶上马还要送一程。
为提升大学生创业的持续发展能力,青岛市从建立层级递进、梯级向上的创业平台体系入手,推动大学生持续创业。
通过网络孵化,大学生在实现了“零成本”启动创业梦想。
依托驻青高校及科研院所,青岛市兴建了一批各具特色的孵化中心,引导大学生创业企业进入中心落地发展。
目前全市已建成各类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基地)50个,入驻企业年营业额达30多亿元,上缴利税近亿元。
2013年,作为创业产业孵化“加速器”的湛山创意工厂正式成立,为创业企业提供必要的成长性支持和专业化服务,助推大学生企业实现由初创企业到高成长型企业再到成熟企业的转变,加速企业创新成长。
目前已入驻企业12家,带动就业485人,注册资金4400万元。
在此基础上,青岛市积极打造产业园区平台,从加速器“毕业”的企业进入,通过专业化的园区发展、服务创新和政策支持,推动产业创业要素的聚集和碰撞,实现产业链的协同发展,形成产业竞争力。
青岛市今年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在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中,高校毕业生和本市失业人员、未就业退役军人、残疾人、未就业随军家属、被征地农民、返乡农民工从事个体经营的,可申请最高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创办企业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对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1~10月份,全市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23亿元,为1594笔贷款贴息1290万元。
全市政策性扶持创业11842人。
同时,我市还为创业者提供一次性资金扶持,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和返乡农民工,可申领每人4000元的自谋职业扶持金。
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驻青高校在校生,以及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初次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按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1~10月份,共为7272名创业者发放自谋职业扶持金2307万元;为434名创业者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20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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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0年度青岛市“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指引青岛市科学技术局2020.12目录方向1:青岛市海洋监测装备创新创业共同体 (1)方向2:青岛市健康食品创新创业共同体 (2)方向3:青岛市新型智慧城市创新创业共同体 (3)方向4:青岛市新型数字住区创新创业共同体 (5)方向5:青岛市软磁材料创新创业共同体 (6)方向6:青岛市高性能橡胶新材料创新创业共同体 (7)方向7:青岛市微机电系统(MEMS)创新创业共同体 (8)方向1:青岛市海洋监测装备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要求:围绕“海洋强国”战略、“海洋强省”建设和新旧动能转换需求,针对当前高端海洋监测装备严重依赖进口的现状,充分发挥青岛市海洋创新资源优势,吸引集聚山东省科学院海洋仪器仪表研究所、国家海洋科学研究中心、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和浦发银行等优质资源,建立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政产学研金服用”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
突破海洋监测装备及核心传感器行业发展中存在的共性和关键技术问题,打造从技术研究、工程化开发到成果产出为一体的研究、开发、熟化链条,建立海洋监测设备行业技术支撑、成果产出和技术服务平台,提升海洋监测装备的研发和制造能力,形成海洋监测装备新技术、新成果的聚集地、孵化器、辐射源,引领带动相关产业和区域实现创新发展,拉动形成百亿级海洋监测装备产业集群。
考核指标:共同体联合“政产学研金服用”有关领域成员单位10家左右,吸引、汇聚院士、杰青、泰山学者等高层次人才10余名,设立2亿元共同体发展基金,打造一个开放式、集聚化的海洋监测装备生态圈,在海洋传感器、海洋观测平台、海洋大数据及海洋智能应用等方面突破行业共性关键技术30余项,获得知识产权100项左右,实现包括水文气象、生态环境、光学和声学等四大类20余种装备国产化,培育引领性、行业代表性的骨干企业1-2个,形成上下游联动、科教产深度融合的海洋监测装备产业集群,辐射带动相关产值增加百亿量级。
1有关说明:由政府、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联合牵头建设,牵头建设单位应掌握海洋监测装备领域前沿技术,拥有相关国家级科研平台,具有成果转化、新兴产业落地的基础和必要条件。
(联系人:海洋科技处李义鸣85911386)方向2:青岛市健康食品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要求:围绕我市健康食品领域产业需求,聚焦食品产业规模小、效益低和研发水平弱的核心关键问题,实现传统食品转型升级、新型食品研发和未来食品开发的产业化突破,形成产业链和创新链的重要交汇,探索以研促产和以研促创的创新引领模式。
面向全球吸引人才和汇聚创新资源,构建食品科技创新人才库,提升科技创新原动力;搭建技术创新平台,协同推进食品产业领域技术创新,打造创新资源集聚、组织运行开放、治理结构多元的综合性技术创新平台,打造全国食品产业创新高地;构建完善的新型创新创业体系,将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技术链“四链合一”辐射带动我市智慧海洋、医养健康、现代高效农业等产业集群协同发展,培育国内先进的千亿级健康食品产业集群。
考核指标:建设期内联合“政产学研金服用”有关领域成员单位30家以上,突破农副产品原料安全供应、智慧储运、绿色加工等关键核心技术15项以上,开发新产品30个以上,申请发明专利50件以上;与国内外知名高校院所和龙头企业成立28-10个具有较强技术水平的联合研究中心;在共同体内组织实施“揭榜制”协同创新项目10项以上;培育高新技术企业1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0家,带动30-40家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
衍生孵化企业新产品销售及技术服务收入2亿元;以城阳为基地,莱西和平度为基础,培育国内先进的健康食品产业集群,共同体内食品企业产值增长100亿元。
有关说明:建设牵头单位应为我市食品或生物领域的头部企业,主要参与单位应包含具有食品全领域学科支撑的驻青高校,已探索建立食品产学研联盟模式,能够有效整合相关领域产学研合作和创新创业资源。
(联系人:农业与社会发展处管红85911341)方向3:青岛市新型智慧城市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要求:以应用为导向,围绕从家庭到社区到城市,整合资源,将青岛打造为全业态、全场景、全智能的“智慧新生活之城”,引领智慧城市发展。
打造国际级示范区“头雁工程”。
集聚“政产学研金服用”优势创新要素,突破大数据智能技术、行业知识图谱的通用构建技术、自然友好的人机交互技术、图形化快速构建应用技术、云脑中枢调度与管控技术等共性关键技术,并基于上述关键技术,建设智慧云脑配套的人工智能训练平台及环境,为行业提供技术创新服务。
基于社区、街区、学校、文旅、3交通、公安等广泛的智慧城市应用场景,建设技术研发基地,培养一批前沿领域高技术人才,形成一批高质量专利和技术成果,制定一批引领性的技术标准,实施一批示范性的创新项目,培育一批创新创业企业,全面提升服务智慧城市建设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考核指标:以新基建产业园区为载体,共同体汇聚相关领域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突破10项以上重大关键共性技术,授权发明专利30项,牵头或参与制定省级以上标准5项;引进及培养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10人,聚集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关键人才1000人以上;建设1个领域创新中心,1个创新创业孵化基地,1个新型智慧城市产业示范园区;设立天使基金,吸纳社会投资2亿元以上,衍生孵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企业8-10家,培育高新技术企业3-5家,带动50-60家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培育拟上市企业1-2家;打造1个“头雁”示范工程,共同体新增50亿产值,带动千亿元产业生态建设。
有关说明:建设牵头单位应为青岛市智慧城市建设领域具有引领地位的国有大型企业或(头部企业),资金来源稳定,产业方向明确,拥有智慧城市领域建设经验,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协同创新基础,具备整合智慧城市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和能力。
(联系人:信息科技处林乔85911347)4方向4:青岛市新型数字住区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要求:围绕提升住区服务质量与住区治理水平需求,集聚“政产学研金服用”优势创新要素,通过优势互补与跨界合作,依托科技支撑构筑良性循环的开放价值生态。
针对数字住区中发展需求各异、软硬件基础设施多源、应用场景多样等实际痛点,通过集聚创新要素,突破泛在、安全、智能等关键技术,构建基于CIM的数字住区智慧化治理创新平台,实现基于区块链的跨域数据开放共享以及基于人工智能的场景化创新,形成全场景、规模化、软硬件一体化的数字住区解决方案。
加强配套政策支撑,通过智慧安防、智慧服务、智慧出行等典型示范应用,创新金融服务支持方式,为产业链上下游创新创业提供服务,形成百亿级产业集群。
考核指标:建设期内建立新型数字住区产业联盟,汇聚产业链核心成员50家以上;突破30项以上关键共性技术,形成70项以上知识产权,包含授权发明专利20项、软件著作权50项,打造2个市级以上技术创新平台;引进和培育相关领域高层次人才20人以上;设立超过2亿元规模的产业发展基金,推动10项以上重大科研成果实现产业化,孵化8家以上新型数字住区产业企业;参与国家/省/市级相关重大专项3-5个。
到2023年,可实现新增产业产值不少于300亿元。
有关说明:建设牵头单位应为我市智慧社区/城市领域且具备智慧住区应用场景基础的龙头头部企业,拥有自研物联网平台5产品以及国家级知识产权,并能够有效整合相关领域的创新创业资源。
(联系人:信息科技处林乔85911347)方向5:青岛市软磁材料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要求:以打造国际知名的软磁材料产业制造基地为目标,以产业需求为导向,通过集聚驻青科研院所、高校和头部企业,开展基础性、前沿性和共性关键技术创新研究,突破软磁材料关键技术及制品应用,牵引上游的软磁材料技术产品发展,促进下游电力节能材料、磁悬浮轨道材料、新能源汽车电机及器件材料等领域产品更新换代,以支撑全市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等重点产业的快速发展。
优化“政产学研金服用”深度融合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打通上下游技术链和产业链,建设集新型软磁材料、制品及综合方案于一体的供应商,形成软磁材料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开发和产品展示、销售有机结合的高成长产业技术创新链,形成产值达百亿级的上下游产业抱团发展。
考核指标:建设期内汇聚优质成员单位15家以上,自主实施技术研发课题20项以上,建设期内承担国家和省、市重大科技计划任务5项以上,在软磁材料、高端装备、制备工艺、产品应用等方面突破行业重大共性关键技术15项以上,开发新产品15个以上,转化科技成果10项以上,申请PCT专利、国家发6明专利40件以上,新增市级以上科研平台3个,培育综合性和专业化龙头企业2-3个,共同体内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数量达到全部企业数量的60%以上,争取新增1家高企上市企业,引进博士、硕士及高技术人才等创新创业人才20名以上,共同体内单位年产值突破200亿元。
有关说明:建设牵头单位应为青岛市软磁材料领域创新能力强、技术水平国内领先、全球市场地位领先的头部企业,能够引领产业发展方向,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强力支撑。
(联系人:能源与新材料科技处徐笑梅85911943)方向6:青岛市高性能橡胶新材料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要求:围绕山东省新能源新材料和高端化工两个十强产业涉及的高性能橡胶材料及相关高分子复合材料领域,聚焦青岛市橡胶材料及橡胶制品优势产业,建立高性能橡胶新材料创新创业共同体。
集聚我市橡胶领域优势驻青科研院所、高校、上下游头部企业、新型研发机构、投资基金、科技企业孵化器等资源,开展高性能橡胶新材料开发及产业化、特种工况橡胶工业制品开发、国防军工及航空航天用特种橡胶制品开发、生物医疗高分子材料、电子通信领域高分子材料开发、绿色轮胎开发及设计等科技研发工作,形成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成果转化体系,健全产业链与创新链,推动橡胶行业转型升级和跨越式发展,助力我市7橡胶产业链实现千亿产值目标。
考核指标:建设期内汇聚行业共建合作单位20家以上,组建5000万元以上共同体产业发展基金,承担国家、省、市级科技重大专项10项以上,年均申请专利不少于40件,落地转化重大科技成果不少于12项;建成省级或以上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不少于3个;建立面向橡胶行业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并在行业推广使用;培养或引进高层次人才10名以上,引进博士、硕士及高技术创新人才30人以上;发挥头部企业带头引领作用,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8家以上、完成认定高新技术企业8家以上,。
有关说明:建设牵头单位须具备协同和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的能力,资金来源稳定,产业方向明确,在全产业链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方面具有一定的成果和经验。
(联系人:能源与新材料科技处徐笑梅85911943)方向7:青岛市微机电系统(MEMS)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要求:以增强MEMS产业的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为出发点,集聚“政产学研金服用”优势创新要素,通过优势互补与跨界合作,打造“平台+标准+技术+应用”线上线下相融合的生态系统,加速产业技术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