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2010)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2010)
第十一条各单位成立招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是本单位招标采购工作的的领导和决策机构,由本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主要职责是:
负责指导和监督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有关招投标的规章制度,决定本单位招标采购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有关招投标的规章制度;
公司控股、参股单位招标采购活动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公司招标采购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各项保密制度。坚持“招标、评标、定标三分离”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建立公司总部和各分子公司、直属机构(以下简称“各单位”)两级招投标管理体系,实行统一归口管理,所有招标采购活动均纳入两级招投标管理体系统一实施。
公司招标采购活动实行统一的招标平台和统一的评标专家管理。
第五条各单位根据本规定制定本单位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但不得超越本规定规定的范围,也不得违背本规定的内容。
第六条各单位设立的招标领导、管理机构以及制定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须报公司物资部备案。
第七条公司物资部将逐步建立并完善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站,公司所有采购工作均应通过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站实施,实现在线监督和阳光采购。
一级物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由公司物资部负责制订和调整,报公司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十七条公司总部采购范围之外的所有项目,由各单位按照公司统一要求分别负责。
第十八条公司系统范围内的各类采购项目,包括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以及非工程建设项目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含)以上的;
第三章 招标采购管理内容
第一节 招标采购范围和方式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目录1 总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规范性引用..................................................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术语与定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职责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供应商管理内容与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供应商分层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供应商分类.................................................... 错误!未定义书签。

供应商分级.................................................... 错误!未定义书签。

供应商分等.................................................... 错误!未定义书签。

供应商廉洁诚信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6 附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1 总则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供应商管理,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良性竞争环境,实现集团化采购质量、成本、服务、效率综合效益最优,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关于规范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指导意见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关于规范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指导意见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关于规范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关于规范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指导意见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关键环节的管理工作,有效控制法律、行政监管和廉政责任风险,按照《南方电网公司完善工程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投标方面内控制度建设方案》工作部署,结合近期公司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第一条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力度,全方位规范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工作流程管理和工作行为,推进南方电网建设管理工作科学发展。

第二条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内开展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包括农、城网建设)活动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调试、技术改造等,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工作条例及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内的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方式,可采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其招标申请、审批和工作程序,须严格按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第四条对具有特殊性如工程事故抢修、抢险等紧急建设项目,可以采用直接合同谈判的方式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适宜的方式进行,但须向监察部门报告备案,并经工程招标管理机构批准后实施,相关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资料报招标投标工作管理部门备案。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形式和理由规避招标,不得省略招标过程中规定的关键环节。

二、组织体系建设第六条采取措施,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和公司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组织体系。

第七条各单位所设立的招投标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必须明确部门权限和岗位的职责。

确保工程招标投标全过程工作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得到有效顺利开展,达到通过鼓励有效竞争、优中选优的工作目的。

第八条自行组织工程招标投标的单位,应进一步提高招标文件编制能力和评标的组织能力,完全满足招标投标的能力资格要求和条件。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需求管理办法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需求管理办法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Q/CSG217008-201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需求管理办法2013-12-25发布2013-12-25实施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需求管理办法1 总则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职责 (1)5 管理内容与方法 (3)5.1 需求预测管理 (3)5.2 需求计划管理 (3)5.3 采购计划管理 (5)5.4 采购标准管理 (8)5.5 采购目录管理 (8)6 附则 (9)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需求管理办法1总则1.1为加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物资需求管理工作,提高公司物资需求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规定,制订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总部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分公司、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的物资需求管理工作。

公司控股、参股单位物资需求管理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规定》3术语和定义3.1物资需求管理包括物资需求预测、需求计划、采购计划、采购目录、采购标准等管理工作。

3.2需求计划分为全需求计划、利库需求计划、采购需求计划。

3.3全需求计划指项目所需的全部物资需求及供应进度计划。

3.4利库需求计划指通过平衡利库方式实现供应的需求计划。

3.5采购需求计划指通过采购方式实现供应的需求计划。

4职责4.1公司物资部是公司物资需求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4.1.1负责制订公司物资需求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办法。

4.1.2负责公司物资需求计划管理。

4.1.3负责组织制订实施一级物资集中招标工作计划。

4.1.4负责组织制订公司采购物资目录。

4.1.5负责组织制订公司物资采购标准。

4.1.6负责组织公司物资采购供应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4.1.7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各单位物资需求管理工作。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管理规定(2010年版)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物资部2010年9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物资管理工作,通过协同集成的物资供应链管理,树立全过程跟踪服务理念,达到质量、成本和效率的综合效益最佳,实现集约、规范、高效的物资管理战略目标。

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各部门和公司所属各单位的物资管理工作,公司下属各单位根据本规定制定相关的物资管理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物资是指实现公司所有业务所用到的材料、设备、物品,包括基建、生产、备品备件、IT、营销、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工器具、应急物资等。

第四条公司建立网、省、地市三级物资职能管理机构,实行统一归口管理。

第五条物资管理按照公司“集团化管理模式、一体化管理制度,加强公司的有效管控能力”的管理定位,实现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规范、信息系统、采购标准、储备定额、仓库标准等方面的统一。

第六条物资管理包括需求计划、物资采购、供应商、专家库、履约、品控、采购资金、仓库与储备、配送、闲置物资、报废物资、应急物资、标准化管理、信息化工作、检查和考核、档案资料等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七条建立网、省、地市三级职能管理机构,网、省、地市、县区、乡镇五级专业服务机构,形成“三级管理、五级服务”全网统一的物资管理组织架构,实行统一归口管理。

第八条物资部是公司物资归口管理、招标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下设招标管理处、履约管理处、物流管理处、综合管理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研究制定公司物资管理子战略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制定公司的物资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三)负责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定公司物资的一体化管理制度;(四)负责组织公司的物资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五)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物资统一采购标准;(六)负责公司物资需求计划管理;(七)负责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和组织集中招标采购;(八)负责公司物资采购合同签订及履约管理;(九)负责公司品质控制管理;(十)负责公司仓库与储备、配送、闲置和废旧物资的管理工作、标准制定,应急物资的配置标准和跨省区调拨;(十一)负责物资供应商管理;(十二)负责公司的评标专家库管理;(十三)负责公司的物资管理指标体系建设和考评;(十四)负责对公司物资管理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及考核。

南方电网招标管理制度汇编

南方电网招标管理制度汇编

南方电网招标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南方电网公司的招标管理工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秩序和公平竞争,保障国家和社会大众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南方电网公司招标管理制度适用于南方电网公司境内外在各种招标、采购和合同签订活动中的经营者和相关人员。

第三条南方电网公司在招标活动中,应依法平等、公平、诚信、勤勉的原则,维护国家和社会大众的利益,有效保障公司资金的安全和合法权益。

第四条南方电网公司应当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经济合理、科学合理确定供应商的条件。

第五条南方电网公司应当在企业信用的基础上积极推动供应商的经济、社会责任,并对不良执行招标合同行为的供应商保持惩罚。

第六条南方电网公司对招标活动的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七条具体招标管理制度的内容另行制定。

第二章招标管理机构第八条南方电网公司应设立统一的招标管理机构,负责公司各类招标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第九条招标管理机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公司招标管理制度和招标规则;(二)组织或协调公司招标活动;(三)组织或协调公司采购活动;(四)监督、检查、评估公司招标工作的执行情况。

第十条招标管理机构设有专职人员,具体实施招标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招标管理机构在公司内具有统一的权威和管理权限。

第三章招标文件第十二条招标文件是南方电网公司对招标项目和要求下列内容的书面规定:(一)招标项目名称、性质和规模;(二)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和规格;(三)招标条件和标准;(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时间和地点;(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时间和地点;(六)招标合同签订后的执行和履行情况。

第十三条招标文件应当具有以下特点:(一)准确、清晰、详细;(二)完整、无遗漏;(三)合理、科学;(四)公平、公正。

第十四条招标文件应当严格依据国家和公司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制定。

第十五条招标文件的内容应当明确规定招标项目具体要求和标准,确定投标者应当提交的相关资料和证明文件。

中国南方电网 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中国南方电网 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Q/CSG217013-2011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目次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的管理,进一步规范采购当事人的行为,切实提高非招标采购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采购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各部门和所属各单位的所有非招标采购方式的管理活动。

公司控股、参股单位非招标采购方式的管理活动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非招标采购方式,是指以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之外的方式取得货物、工程、服务所采用的具体办法,包括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以及零星采购。

第四条下述范围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适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或询价采购方式:(一)属于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必须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之外的且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二)属于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必须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之内,但经过两次招标失败,可以不再进行招标的;(三)属于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必须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之内,但涉及招标投标法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的。

上述第(二)、(三)规定的情形中,属于《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及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国家计委9号令)规定范围的,应事先经项目审批政府部门核准。

第五条对单批且同类的常规物资估算价在5万元以下,且不易形成批量的物资按照零星采购方式组织实施。

第六条本办法所指的供应商,包括物资供应商、工程承包商和服务商。

第七条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采购活动,应当遵循“主体合格、程序规范、有效竞争和客观评审”的原则。

第八条非招标采购和零星采购工作应具备下列条件才能开展:(一)项目须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审批;(二)有相应的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三)能够提出采购所需的技术、商务要求;(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已经具备。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可编辑可修改精选文档,欢迎下载Q/CSG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目次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2)第三章管理内容 (5)第一节招标采购范围和方式 (5)第二节一级采购 (7)第三节二级采购 (9)第四章附则 (11)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物资招标采购活动,实现物资招标采购活动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提高招标采购的经济效益和效率,确保采购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和所属各单位的物资招标采购活动。

公司控股、参股单位的物资招标采购活动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公司物资招标采购工作,在公司总部和各分子公司、直属机构(以下简称“各单位”)两级招投标管理体系的基础上,遵循统一的采购策略、统一的规范标准、统一的工作流程、统一的采购平台、统一的供应商管理、统一的评标专家管理(简称“六统一”)原则,实施公司总部、各单位两级采购。

第四条公司物资实行两级招标采购。

(一) 一级采购一级物资实行一级采购。

即由总部物资部直接组织批次招标采购,或按物资类别实施招标采购。

(二)二级采购一级物资以外的其他物资实行二级采购。

即由各单位直接组织实施招标采购活动。

各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制订二级采购实施细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五条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是公司招标采购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公司物资招标采购的领导、组织和监督。

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物资部,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物资类专业小组由公司物资部负责人作为组长,公司有关部门成员作为小组成员,负责物资采购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公司物资部是公司物资招标采购工作的归口职能管理部门,具体职责是:(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有关规定,组织制定和完善公司有关物资招标采购管理规章制度和其他文件;(二)组织开展一级采购工作;(三)监督指导各单位的二级采购工作;(四)负责公司范围内物资招标采购的信息沟通、收集整理和分析;(五)负责监督和检查物资招标采购项目的合同履行情况;(六)组织处理公司一级采购的质疑和投诉,参与解决二级采购活动争议;(七)负责组织建立物资供应商管理体系,为物资采购提供供应商有效信息;(八)负责公司物资招标采购电子化工作的归口管理;(九)负责公司物资招标采购相关文件的编码管理;(十)配合招标采购全过程的监督工作。

22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储备管理办法

22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储备管理办法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储备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Q/CSG—217011-2011I 目次1.总则 (2)2.规范性引用文件 (2)3.术语和定义 (2)4.职责 (3)5.管理内容与方法 (4)5.1储备定额、储备方案的编制 (4)5.2储备物资采购 (4)5.3储备物资保管、维护 (5)5.4储备物资使用、轮换 (6)5.5物资储备分析与调整 (7)6.附则 (7)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储备管理办法1.总则为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物资储备管理工作,合理储备库存,减少资金占用,提高供应保障能力,保证电网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各部门和各分省公司的物资储备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管理规定》(Q/CSG217002-2010)《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规定》(Q/CSG21008-2010)《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应急物资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设备材料验收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仓库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配送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闲置物资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报废物资管理办法》3.术语和定义3.1储备物资是指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为保障生产、经营所需,按定额储备的物资。

储备物资按种类分有应急储备物资、备品备件、办公用品、工器具、低值易耗品等;按储备形式分有自购、寄售、协议储备;按调配管理权分有公司管、省管和地市级单位管储备物资。

3.2自购储备是指公司及所属各单位采购的在库储备。

3.3寄售储备是指供应商按寄售协议存储在公司所属各单位仓库但所有权在供应商的在库储备。

3.4协议储备是指供应商按储备协议储存在供应商仓库且所有权在供应商的储备。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品质控制管理办法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品质控制管理办法

目次1总则 (2)2规范性引用文件 (2)3术语与定义 (2)4职责 (3)5管理内容和方法 (6)5.1送样检测 (6)5.2设备监造 (6)5.3到货抽检 (7)5.4专项抽检 (8)5.5物资缺陷处理 (9)5.6质量检测/设备监造机构管理 (10)5.7品控信息管理 (11)5.8工作纪律 (11)5.9培训、检查与评价 (11)6附则 (12)I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品质控制管理办法1总则1.1为确保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电网安全可靠运行,提高设备材料的质量水平,规范品质控制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以追求入网物资“零缺陷”为目标,对即将进入电网的设备、材料的质量,依据既定的国家、行业、公司标准或技术协议而进行的验证、质量过程监督和把关工作。

公司开展的物资品质控制工作旨在督促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的正常运作,不替代供应商对产品质量的最终责任。

1.3 物资品控工作全方位纳入编码管理,公司各部门和各分子公司开展品控工作时吗,应统一向公司物资部申领编码。

1.4 本办法适用于针对公司采购的物资所开展的品质控制管理工作。

各分子公司物资管理部门应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编制品质控制管理实施细则。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主席令7届第7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主席令7届第11号)《设备监造管理暂行办法》(国质检质联[2001] 174号)《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 2828.1-200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管理规定》3术语与定义3.1 品质控制采用送样检测、设备监造、到货抽检、专项抽检和物资缺陷处理等方式,对即将进入电网的设备、设备材料的质量,依据既定的国家、行业、公司标准或技术协议而进行的验证、质量过程监督和把关工作,以下简称“品控”。

3.2 品控作业指导书由公司统一编制的,用于指导、规范设备材料品控行为的作业标准。

南方电网招标管理制度

南方电网招标管理制度

南方电网招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南方电网招标管理制度是公司对招标活动进行规范、监督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公司各级领导和招标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开展招标活动。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招标活动。

第五条公司各级领导和招标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利益,公平竞争,诚实守信,依法申报,招标资格审查,组织评标,确定中标供应商等环节,坚持务实、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招标管理,强化过程监督。

第六条公司招标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招标组织机构,严格招标程序。

第七条公司招标工作要建立科学规范的招标流程,健全招标管理制度,加强招标工作的协调联动性和规范管理水平。

第八条公司招标工作要加强对招标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招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工作水平。

第九条公司招标工作要着力提高招标效率,加强招标服务,不断完善招标管理服务,满足公司发展需要。

第二章招标资格审查第十条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的单位才有资格参与招标:(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招标文件指定的其它条件。

第十一条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文件进行审查,一般不得在投标供应商提交资格文件之后要求增补、修改或者补充资格文件。

对于增补、修改或者补充资格文件的,应当及时对其作出审查决定。

第十二条招标人应当根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文件进行审查,不得以投标供应商未能满足资格条件的为由拒绝其参与招标。

第十三条对于参与招标的投标供应商,招标人应当在其资格文件合法有效的情况下,予以核准。

对于供应商不合法的或者其他不属于招标资格审查范围的质疑须听取招标人意见后作出处罚或者调整。

第十四条对招标人应当在一定时间内,对招标资格审查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招标资格申请截止时间,招标资格审查程序、标准、方法、申请限制条件、联系方式等。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品质控制管理办法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品质控制管理办法

目次1总则 (2)2规范性引用文件 (2)3术语与定义 (2)4职责 (3)5管理内容和方法 (6)5.1送样检测 (6)5.2设备监造 (6)5.3到货抽检 (7)5.4专项抽检 (8)5.5物资缺陷处理 (9)5.6质量检测/设备监造机构管理 (10)5.7品控信息管理 (11)5.8工作纪律 (11)5.9培训、检查与评价 (11)6附则 (12)I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品质控制管理办法1总则1.1为确保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电网安全可靠运行,提高设备材料的质量水平,规范品质控制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以追求入网物资“零缺陷”为目标,对即将进入电网的设备、材料的质量,依据既定的国家、行业、公司标准或技术协议而进行的验证、质量过程监督和把关工作。

公司开展的物资品质控制工作旨在督促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的正常运作,不替代供应商对产品质量的最终责任。

1.3 物资品控工作全方位纳入编码管理,公司各部门和各分子公司开展品控工作时吗,应统一向公司物资部申领编码。

1.4 本办法适用于针对公司采购的物资所开展的品质控制管理工作。

各分子公司物资管理部门应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编制品质控制管理实施细则。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主席令7届第7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主席令7届第11号)《设备监造管理暂行办法》(国质检质联[2001] 174号)《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 2828.1-200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管理规定》3术语与定义3.1 品质控制采用送样检测、设备监造、到货抽检、专项抽检和物资缺陷处理等方式,对即将进入电网的设备、设备材料的质量,依据既定的国家、行业、公司标准或技术协议而进行的验证、质量过程监督和把关工作,以下简称“品控”。

3.2 品控作业指导书由公司统一编制的,用于指导、规范设备材料品控行为的作业标准。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12Q/CSG 中国南方电网责任有限公司企业管理制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 )目次第一章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招标采购管理内容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招标采购范围和方式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招标和投标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开标评标...................................................................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节定标和签订合同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节组织纪律...................................................................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节罚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应急物资管理办法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应急物资管理办法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应急物资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Q/CSG217014-2011I 目次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应急物资管理办法 (1)1 总则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及定义 (1)4 职责 (2)4.1 公司应急指挥中心 (2)4.2 公司应急办公室 (2)4.3 公司生技部 (2)4.4 公司财务部 (2)4.5 公司基建部 (3)4.6 公司监察局、审计部 (3)4.7 公司物资部 (3)4.8 各分省公司 (3)4.9 地市级单位 (3)5 管理内容与方法 (4)5.1 应急储备物资定额、储备方案、需求计划 (4)5.2 应急物资的采购 (4)5.3 应急储备物资的仓储管理 (5)5.4 应急物资的调配 (5)5.5 应急物资的配送 (7)5.6 应急物资的回收 (7)5.7 应急储备物资的预算管理 (7)5.8 应急储备物资的报表和总结 (8)6 附则 (8)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应急物资管理办法1 总则1.1为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急物资管理工作,提高应急保障能力,按照“迅速反应、统一调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原则,高效有序组织各类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调配,保证电网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应对各种自然灾害、电网及设备事故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物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七十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六十九号)《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规定》(Q/CSG210014-2011)《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管理规定》(Q/CSG217002-2011)《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闲置物资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仓储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配送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报废物资管理办法》3 术语及定义3.1 公司应急物资指各类突发事件发生后,公司应对救灾抢险、抢修复电所需要的各类物资,包括应急储备物资在内的所有库存物资、在建工程物资、供应商库存物资及紧急采购物资。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需求管理办法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需求管理办法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需求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需求管理办法1 总则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职责 (1)5 管理内容与方法 (3)5.1 需求预测管理 (3)5.2 需求计划管理 (3)5.3 采购计划管理 (5)5.4 采购标准管理 (8)5.5 采购目录管理 (8)6 附则 (9)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需求管理办法1总则1.1为加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物资需求管理工作,提高公司物资需求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规定,制订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总部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分公司、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的物资需求管理工作。

公司控股、参股单位物资需求管理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规定》3术语和定义3.1物资需求管理包括物资需求预测、需求计划、采购计划、采购目录、采购标准等管理工作。

3.2需求计划分为全需求计划、利库需求计划、采购需求计划。

3.3全需求计划指项目所需的全部物资需求及供应进度计划。

3.4利库需求计划指通过平衡利库方式实现供应的需求计划。

3.5采购需求计划指通过采购方式实现供应的需求计划。

4职责4.1公司物资部是公司物资需求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4.1.1负责制订公司物资需求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办法。

4.1.2负责公司物资需求计划管理。

4.1.3负责组织制订实施一级物资集中招标工作计划。

4.1.4负责组织制订公司采购物资目录。

4.1.5负责组织制订公司物资采购标准。

4.1.6负责组织公司物资采购供应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4.1.7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各单位物资需求管理工作。

4.2公司招标服务中心接受公司物资部的业务管理,其主要职责是:4.2.1配合开展一级物资集中招标的需求计划的收集和审核工作。

南网零星采购管理办法

南网零星采购管理办法

南网零星采购管理办法一、背景和目的为规范南网公司的零星采购活动,提高采购效率和采购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南网公司的零星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设备维修、服务合同等零星采购业务。

三、采购程序3.1 需求申请零星采购需求由各部门内部发起。

申请人填写《南网零星采购需求申请单》,包括采购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用途、预算金额等信息,申请单需由申请人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提交给采购部门。

3.2 供应商选择采购部门根据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对现有合作供应商进行评估,并从中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询价。

3.3 询价比较采购部门向选定的供应商发出询价函,要求提供详细的报价、交货期、质量保证等信息。

在收到各供应商的报价后,采购部门对比各家供应商的价格、交货期等条件,选择最有利的供应商。

3.4 采购合同签订与选定的供应商确定好采购物品、数量、价格等具体细节后,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合同内容应包括双方约定的交货时间、付款方式、质量标准等条款,确保采购物品的质量和交货符合要求。

3.5 采购物品验收采购物品送达后,相关部门应及时进行验收。

验收标准按照采购合同中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

对于不合格的物品,采购部门应及时通知供应商进行处理或退货。

3.6 采购结算采购部门在采购物品验收合格后,根据采购合同约定进行付款。

付款需及时办理,确保供应商得到应有的合理回报。

四、采购管理4.1 采购审批和授权零星采购的申请需经相关部门领导审批,并由公司的采购部门授权后方可进行。

未经授权的采购行为将不被认可和支付。

4.2 采购台账和档案管理采购部门应建立完整、规范的采购台账和采购档案,做到购买明细清晰记录、文件保存完备,以备查阅和审计使用。

4.3 供应商管理采购部门需建立供应商档案,记录供应商的基本信息、合作情况等。

对于供应商的选择,应注重质量、信誉、交货能力等方面,并及时更新和评估供应商的表现。

4.4 采购合同管理采购部门应做好采购合同的管理工作,包括签订、存档、履行和评估等环节。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目次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2)第三章管理内容 (6)第一节招标采购范围和方式 (6)第二节一级采购 (7)第三节二级采购 (10)第四章附则 (11)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物资招标采购活动,实现物资招标采购活动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提高招标采购的经济效益和效率,确保采购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和所属各单位的物资招标采购活动。

公司控股、参股单位的物资招标采购活动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公司物资招标采购工作,在公司总部和各分子公司、直属机构(以下简称“各单位”)两级招投标管理体系的基础上,遵循统一的采购策略、统一的规范标准、统一1的工作流程、统一的采购平台、统一的供应商管理、统一的评标专家管理(简称“六统一”)原则,实施公司总部、各单位两级采购。

第四条公司物资实行两级招标采购。

(一) 一级采购一级物资实行一级采购。

即由总部物资部直接组织批次招标采购,或按物资类别实施招标采购。

(二)二级采购一级物资以外的其他物资实行二级采购。

即由各单位直接组织实施招标采购活动。

各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制订二级采购实施细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五条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是公司招标采购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公司物资招标采购的领导、组织和监督。

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物资部,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物资类专业小组由公司物资部负责人作为组长,公司有关部门成员作为小组成员,负责物资采购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公司物资部是公司物资招标采购工作的归口职能管理部门,具体职责是:2(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有关规定,组织制定和完善公司有关物资招标采购管理规章制度和其他文件;(二)组织开展一级采购工作;(三)监督指导各单位的二级采购工作;(四)负责公司范围内物资招标采购的信息沟通、收集整理和分析;(五)负责监督和检查物资招标采购项目的合同履行情况;(六)组织处理公司一级采购的质疑和投诉,参与解决二级采购活动争议;(七)负责组织建立物资供应商管理体系,为物资采购提供供应商有效信息;(八)负责公司物资招标采购电子化工作的归口管理;(九)负责公司物资招标采购相关文件的编码管理;(十)配合招标采购全过程的监督工作。

第七条各单位招标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物资招标采购工作的领导、组织和监督。

各单位设立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各单位物资部门负责实施其管理范围内的物资招标采购工作,配合公司物资部开展物资采购工作,接受公3司物资部的领导和监督。

具体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公司有关招投标和物资招标采购的有关规定;(二)组织开展二级采购工作;(三)配合一级采购工作;(四)负责本单位物资招标采购的信息沟通、收集整理和分析;(五)组织处理本单位物资采购工作的质疑和投诉;(六)组织向公司物资部报送一级物资需求计划、技术规范书和其他要求报送的资料;(七)组织向公司物资部报送二级采购的备案材料;(八)根据招标结果,组织与中标人进行合同谈判、签订工作,并及时向公司物资部报送合同签署情况,反馈供应商的履约、售后服务以及货物质量情况等信息;(九)配合招标采购全过程的监督工作。

第九条各单位需求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向本单位物资部门报送有关物资招标采购需求计划、技术规范书及招标所需的其他资料,负责物资采购标准在设计、审查等环节的执行。

第十条各级招标服务单位在物资招标采购过程中承担以下招标服务工作:(一)起草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负责招标信息的发布,接受投标报名;4(二)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协助审查投标人资格;(三)编制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汇总技术部分,协助组织审查;(四)负责招标文件的发售,负责投标保证金的收取;(五)负责组织解释招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的问题,统一对外答疑;(六)接收投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工作,协助组建评标委员会,并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有关资料;(七)协助评标委员会汇总整理评标报告;(八)发布中标公告;(九)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十)向相关单位移交招投标文件,协助进行合同谈判;(十一)协助物资部门开展需求计划和供应商管理工作;(十二)协助物资部门开展物资市场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十三)负责招投标资料的整理及归档工作。

第十一条各单位未设物资部门和招标服务部门的,由其承担物资管理的部门和招标服务部门(单位)负责相应工作。

5第三章管理内容第一节招标采购范围和方式第十二条物资招标采购活动由公司总部和各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公司物资招标采购的范围包括:(一)纳入公司总部采购范围的一级物资;(二)公司总部采购范围之外的其他物资。

第十四条公司物资采购均采用招标的采购方式进行,招标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

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的项目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方式的采购工作按照本办法执行。

建设项目的招标还必须符合《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及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国家计委9号令)。

未达到招标标准或不具备招标条件的项目,依据国家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有关规定,根据不同管理权限,经审批后可实施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或单一来源采购,并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实施。

第十五条一级物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由公司物资部负责制订和调整,报公司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十六条一级物资的招标采购工作由公司物资部负责6组织开展,适用一级采购方式。

第十七条公司总部采购范围之外其他物资的招标采购工作由各单位物资部门负责开展。

第十八条公司总部采购范围之外其他物资的招标采购工作适用二级采购方式。

第十九条公司物资采购原则上按批次进行。

第二节一级采购第二十条公司物资部根据一级物资的年度物资需求计划,制订年度一级采购工作计划。

公司招标服务中心或各单位招标服务部门(以下简称“招标服务单位”)按要求承担招标服务工作。

第二十一条公司物资部根据招标项目特点和年度采购工作计划编制招标方案,并报公司招标办审批,对于单项采购金额超过5000万元(含)的招标方案还需报公司分管领导和招标领导小组批准。

第二十二条招标方案批准后,招标服务单位根据招标方案和各单位提交的技术规范书编写商务招标文件,并汇总招标文件。

公司物资部组织招标文件审查会,招标服务单位负责承办,公司有关项目主管部门、专业管理部门、法律部门和各单位相关业务的代表,及有关专家对招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7条款进行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资质业绩要求、评标标准、评标办法、主要技术参数和其他因素。

招标服务单位和各单位分别负责按照审查意见对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进行修改。

招标服务单位负责汇总编制完整的招标文件。

第二十三条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由公司物资部审定。

第二十四条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由招标服务单位负责发布。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公司招标服务中心在国家指定网站()和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站发布招标公告。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服务单位向确定的潜在投标人发出邀请函。

第二十五条根据招标方案对招标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招标服务单位应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公司物资部将资格预审结果报公司招标办审批,单项采购金额超过5000万元(含)的,还需报公司分管领导和招标领导小组审批。

第二十六条对已发售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作补充说明的,应在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该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和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商务部分由招标服务单位编写,技术部分由各单位编写,经公司物资部审查后发出。

如需召开标前会,招标服务单位应在公司物资部的指导下,统一组织和安排。

8第二十七条公司物资部负责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设主任1名,由物资部派员担任,下设商务组和技术组,负责具体评标工作。

第二十八条开标、评标工作由公司物资部组织开展,招标服务单位具体实施开标、评标工作。

所有开标、投标文件由招标服务单位负责保存并在开标后转移到评标现场。

评标现场应满足封闭、独立评标的要求。

第二十九条评标委员会负责按照招标文件的内容对全部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向公司物资部提交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三十条公司物资部将评标报告提交公司招标办,由公司招标办和分管领导审核后,提请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审批。

对于单项金额超过5000万元(含)的,由公司招标办和分管领导审核后,提请公司招标领导小组会议定标。

第三十一条招标服务单位根据审批结果或定标会议纪要,在指定网站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定标结果通知各单位。

第三十二条各单位物资部门按照定标结果分别组织合同谈判和签订工作。

第三十三条招标服务单位负责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相关澄清和补遗文件、评标报告、审批结果或定标会议纪要等相关资料的存档工作。

9第三十四条招标服务单位及时将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相关澄清和答疑文件在合同谈判前寄送一份给各单位。

第三节二级采购第三十五条各单位严格执行公司物资部制定的一级采购工作计划。

第三十六条二级采购由各单位物资部门负责组织,各单位招标服务部门具体实施,相关采购结果报公司物资部备案。

第三十七条各单位物资需求部门根据投资计划、生产计划、经营计划等,编制物资需求计划,报本级物资部门汇总,合理制订本单位二级采购工作计划。

第三十八条公司物资部通过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对各单位二级采购的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实行编码管理。

只有申领了编码的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才能正式对外发售或发布。

第三十九条各单位物资部门根据招标项目特点,编制每批次的招标方案,报请本单位招标领导小组批准。

第四十条各单位物资部门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组织发标、开标、评标各项活动。

第四十一条评标活动结束后,各单位招标领导小组召10开会议听取评标委员会汇报,并根据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确定非排名第一的候选人中标的,应有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充分理由,并书面说明。

第四十二条各单位招标服务部门根据审批结果或定标会议纪要,在指定网站发布中标公告,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四十三条各单位物资部门负责组织合同谈判、签约、履约工作。

将招标结果及其他有关事项报公司物资部备案。

第四十四条各单位招标服务部门负责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相关澄清和补遗文件、评标报告、审批结果或定标会议纪要等相关资料的存档工作。

第四章附则第四十五条物资采购合同均应通过物资管理信息系统报公司物资部备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