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一区井下变电所(变电站)停送电操作管理制度
井下停送电管理制度
井下停送电管理制度为了确保我矿井下人员人身安全、稳定生产,保障电网和矿井安稳,特制定此制度。
一、中变停送电管理制度:送电程序:(一)向井下中央变电所送电时,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瓦斯员检查中变及其开关附近20米内的瓦斯浓度是否在0.5%以下,中变值班员检查中变设备完好情况。
当各方面的条件符合送电规定时,向调度室汇报,经矿调度室值班员通知机电部值班领导,由机电部值班领导通知地面变电所值班员向井下送电。
(二)中变合闸顺序:值班人员先合线路的总高防开关(严禁双回路线路同时运行),然后合中变采区专用开关,采面瓦斯员汇报采区瓦斯浓度达规定许可后。
然后合移动变电站控制高防开关。
最后合低压总开关。
(三)注意:值班人员在操作高压开关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并且要有一人监护。
停电顺序:(一)中变总高压开关跳闸,中变值班员向地面变电所值班员询问停电原因,未送电前,值班人员一定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二)中变总高压开关跳闸如果不是线路停电,值班人员要立即向主管领导和井口值班室汇报,井下电钳工要迅速查找故障,在故障未查明前,任何人禁止试送开关。
(三)如遇检修需要断开高压电源,要通过机电部领导的批准,并提前办理“电气工作票”。
停电前操作人员凭“电气工作票”填写“电气操作票”,按所填“电气操作票”的顺序核对模拟。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停送电制度。
如需断开低压电源,按下真空馈电开关的分闸按钮,将手柄拉至闭锁位置,并将闭锁装置锁好,上好两防锁。
在电源断开后,要在断电开关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牌。
二、采区变电所停送电管理制度:送电顺序:中央变电所有电后,由巡回瓦斯员向调度室汇报采区变电所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在0.5%以下,符合规定时,向矿调度室申请,由中变值班工把电送至采区变电所总高防开关。
停电顺序:(一)采区总开关跳闸后,值班人员首先向中变查询,如果是地面变电所停电,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在没有接到通知时,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采区变电所停送电制度(5篇)
采区变电所停送电制度一、值班员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和有关各项制度。
二、正常停送电应根据调度下达的命令先填操作票,然后在按正确的操作规程进行停送电,即先送电源后送负荷,先送检漏继电器,再送低压总开关,停电时相反。
三、对供出现需要停电(检修)的用户,应由各工区、队专人联系,事先要填写工作票,停电后要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送电时应提醒联系人(工作负责人)对工作现场检查无误后,方可对其恢复送电,并摘除警示牌。
四、运行中若出现变压器、油开关等危及人身安全的事故应采取紧急措施,可不填工作票,但处理事故完毕后应补填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五、操作均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即配带安全帽、绝缘手套、绝缘靴等。
六、检漏继电器应长期处于良好工作状态中,任何人不准擅自将其退出,对自动调闸应查明原因再行投入。
对失灵的检漏应迅速汇报机电科对其更换,更换时应通知该用户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弥补,否则不准生产。
采区变电所停送电制度(2)摘要:采区变电所是供电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将发电厂或其他供电站点产生的电力输送至采区,以供应矿井、工厂和居民住宅等地。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采区变电所有时需要停送电,因此需要制定相应的停送电制度来规范和管理停送电过程。
本文将详细介绍采区变电所停送电制度的相关内容,包括停送电的申请程序、停送电的时间安排、停送电的通知和协调、停送电的风险分析和控制等方面,旨在为相关人员提供参考。
一、引言采区变电所作为供电系统的关键环节之一,其可靠运行对于矿井、工厂和居民住宅等地的正常用电至关重要。
然而,由于设备维护、故障排除、工程施工等原因,采区变电所有时需要停送电。
为了规范和管理停送电过程,确保停送电安全和可控,有必要制定相应的停送电制度。
二、停送电的申请程序1. 停送电申请人应填写停送电申请表,包括停送电的原因、时间、地点和持续时间等信息。
2. 停送电申请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例如设备维护或工程施工计划、停送电影响范围评估等。
井下变电所(变电站)停送电操作管理制度
井下变电所(变电站)停送电操作管理制度一、前言井下变电所(变电站)是煤矿地下电气设备的核心装置,它负责为地下矿井供给稳定、牢靠的电力供应,以保障矿井正常的生产运行。
在煤矿生产过程中,为了保障矿工人员的安全、保障煤矿设备的正常运行,必需建立有效的停送电操作管理制度,以规范操作人员的行为,确保安全生产。
本文将从停送电操作管理的原则和要求、规范化的停送电操作流程、应急处置措施等方面认真介绍井下变电所停送电操作管理制度。
二、停送电操作管理的原则和要求1、安全第一原则。
停送电操作必需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对安全存在的隐患必需适时排出,并保持设备在正常状态下运行。
2、科学原则。
停送电操作必需符合科学的原则,操作人员必需熟知设备运行的基本原理,明确电气设备的特性和规律,确保操作过程合理、科学,并避开显现人为错误。
3、严谨原则。
停送电操作必需以严谨、细致的态度实施,每个步骤和细节必需严格依照操作规程执行,确保操作过程的正确性和牢靠性。
4、协作原则。
停送电操作必需充分发挥团队协作的作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必需紧密搭配,确保操作流程的畅通和快速响应。
三、规范化的停送电操作流程1、正常停送电操作流程1.1、准备(1) 操作前,必需先谙习井下变电所的操作规程,了解设备的运行情况。
(2) 操作前,必需通过对设备状态的检查,确保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充足停送电的要求。
(3) 操作前,必需对设备进行隔离、接地等措施,以保障操作人员的安全。
1.2、停电(1) 先关闭低压断路器,随后渐渐关闭高压断路器,最后关闭进口开关,完成停电操作。
(2) 停电后,必需确认设备处于安全状态,检查设备是否有损坏、老化、锈蚀等问题。
1.3、送电(1) 先开启进口开关,随后逐级开启高压断路器和低压断路器,完成送电操作。
(2) 送电后,必需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运行正常,符合安全要求。
2、应急停送电操作流程2.1、应急停电操作流程(1) 突发事故发生后,须从容冷静,立刻启动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停电操作。
井下变电所(变电站)停送电操作管理制度
井下变电所(变电站)停送电操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井下变电所(变电站)的停送电操作,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保障生产和电力供应的正常运行。
本制度订立依据《电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管理要求。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的井下变电所(变电站)的停送电操作管理。
第三条定义1.井下变电所(变电站):指位于矿井或地下工作场合的电力变电装置,包含变压器、断路器、开关等设备。
2.停送电操作:指对井下变电所(变电站)进行停电或送电的操作过程。
第二章停送电操作程序第四条方案订立1.井下变电所(变电站)停送电前,负责人应依据具体情况订立停送电方案,并进行备案登记。
2.停送电方案应包含停送电范围、停送电时间、停送电设备、停送电风险评估、安全措施等内容。
第五条申请审批1.负责人应在停送电前,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停送电申请,并附上停送电方案。
2.主管部门应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批复。
第六条警示通知1.停送电前应在井下变电所(变电站)做好警示通知,明确停送电范围、时间和原因。
2.警示通知应以明显的方式进行标识,以便工作人员能够清楚地识别。
第七条停送电操作1.停送电操作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电力操作人员执行,严禁未经培训和授权的人员操作。
2.停送电操作前,操作人员应依照停送电方案的要求进行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可靠。
3.在停送电过程中,操作人员应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并保持通信畅通。
第八条停送电恢复1.停送电恢复前,负责人应进行现场检查,确认停送电范围内不存在安全隐患,并进行备案登记。
2.停送电恢复后,应对相关设备进行测试和检验,确保电力供应的可靠性。
第三章安全保障第九条安全措施1.停送电操作前,负责人应组织对井下变电所(变电站)的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隐患排查工作。
2.停送电操作过程中,应严格依照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并做好现场安全防护措施。
3.停送电操作现场应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并配备必需的安全管理人员。
采区变电所停送电制度
采区变电所停送电制度
为了制定采区变电所停送电制度,首先需要明确采区变电所停送电的
目的和原因。
停送电活动通常是为了进行设备维修、改造或现场施工等工作,以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生产效率的提升。
采区变电所停送电制度的
制定要考虑到变电所和采区的整体运行情况,确保停送电活动对供电系统
的影响最小化。
另外,制定采区变电所停送电制度时要考虑到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
的要求。
采区变电所停送电活动属于特殊的电力工程活动,需符合相关的
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
例如,要确保设备的安全操作和维护,防止电气
事故的发生。
此外,还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确保停送电活动的顺利进行。
制定采区变电所停送电制度时还需要考虑到变电所所在的地理环境和
气候条件。
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对电力供应和停送电活动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例如,当地存在频繁的雷雨天气时,需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护设备和
人员的安全。
此外,还要考虑到采区变电所的年运行时间和采区工作需求,以合理安排停送电活动的时间和时长。
综上所述,制定采区变电所停送电制度需要考虑到变电所和采区整体
运行情况、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等因素。
只有在
充分考虑这些因素的基础上,才能制定出科学合理的采区变电所停送电制度,为采区变电所停送电活动的安全、可靠和高效进行提供保障。
变电所(变电站)停送电操作管理制度[1]
变电所(变电站)停送电操作管理制度一、前言变电所(变电站)作为电力系统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停送电操作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对整个电力系统的运行具有重要影响。
为了保证变电所(变电站)停送电操作的安全和可靠,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定义2.1 变电所(变电站)按照《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国家能源局令第115号)、《电力设备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国家能源局令第43号)的规定执行,变电所(变电站)是供电系统中能够将电能由高电压等级改变成低电压等级或低电压等级改变成高电压等级的电力设施。
2.2 停送电操作停送电是指利用开关及其它控制设备,将变电站、开关站、输电线路等电力设备或设施停电或送电的操作。
三、管理制度要求3.1 停送电操作的资格和管理1.执行停送电操作的人员,必须接受过岗前培训,同时要经过特别认定,并定期进行考核和培训。
2.重要设施(设备)的停送电,要有2人以上进行协同操作。
其中,至少有1名操作员具备主持或指导操作资格。
3.停送电操作应按照“操作票”执行,同时在暂停操作期间,由停送电操作员或专人监视。
3.2 停送电安全和保证电力稳定供应1.停送电操作时,应确保设备电气安全,避免因负载过大造成输电线路过载和设备烧毁等问题。
2.在停送电期间,应进行电度表示值监视,对变压器设备进行及时记录电度表读数及故障报告。
3.防止因停送电引起的事故,如火灾、漏电等。
对于配电间、开关间等场所为防止运行人员误入,必须使其隔离。
3.3 停送电操作应急预案1.停送电操作时,存在因电力系统或设施故障、天气等突发事件所引起的操作风险。
针对此类风险,应制定应急预案。
2.应急预案应按照电力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包括人员组织、物资准备、情况评估、现场处置与恢复等措施。
3.4 停送电操作应记录1.停送电操作结束后,应当立即填写停送电操作记录表,并进行审批。
记录内容包括操作时间、步骤、注意事项、变量数值等。
2.根据管理需要,对记录表内容进行归类、归档、备份、保密等管理。
采区变电所停送电制度模版
采区变电所停送电制度模版一、目的此制度旨在规范采区变电所的停送电流程和操作方式,确保变电所运行安全可靠。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采区变电所的停送电操作。
三、术语1. 采区:指矿山或其他采矿单位的工作区域。
2. 变电所:指采区内负责输变电的设施。
四、停送电准备工作1. 停送电申请:采区相关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向变电所提交停送电申请,包括停送电时间、原因和范围等信息。
2. 停送电通知:变电所收到停送电申请后,及时向采区相关负责人发送停送电通知,明确停送电的具体时间和步骤。
五、停送电程序1. 停送电准备:在停送电前,变电所需要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包括停送电设备检查、备用电源准备等。
2. 停送电操作:根据停送电通知,采区相关负责人在停送电时间到达后,与变电所工作人员一同完成停送电的操作。
具体流程如下:a) 验证身份:采区相关负责人和变电所工作人员相互验证身份,确保操作人员的准确性。
b) 切断电源:按照停送电通知的要求,逐步切断相应的电源,确保变电所的所有电源都已切断。
c) 防止误操作:在停送电操作过程中,任何人员都不能做与停送电无关的操作,以防止误操作引起事故。
d) 安全措施:停送电期间,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安全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按照要求进行安全警示和标识。
e) 记录和备份:停送电过程中,变电所工作人员需记录停送电的具体时间、范围和原因,并进行相应的备份。
六、恢复供电程序1. 恢复供电准备:在恢复供电前,变电所需要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包括检查电源设备、恢复备用电源等。
2. 恢复供电操作:根据停送电通知,采区相关负责人在恢复供电时间到达后,与变电所工作人员一同完成恢复供电的操作。
具体流程如下:a) 验证身份:采区相关负责人和变电所工作人员相互验证身份,确保操作人员的准确性。
b) 恢复电源:按照停送电通知的要求,逐步恢复相应的电源,确保变电所的所有电源都已恢复供电。
c) 防止误操作:在恢复供电操作过程中,任何人员都不能做与恢复供电无关的操作,以防止误操作引起事故。
井下变电所停送电操作管理制度
井下变电所停送电操作管理制度一、目的及依据为了保证井下变电所的安全稳定运行,规范停送电操作,提高作业效率,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的制定依据是《井下变电所运行管理规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二、定义1.井下变电所:指位于矿井井下,用于变换电能的设施。
2.停送电操作:指对井下变电所进行停电或送电操作的过程。
三、停送电操作的准备工作1.停送电操作必须由具备电力工程师职称的人员负责,且应获得经过专业培训后的合格证。
2.操作人员应按照规程要求佩戴防静电装备,并配备必要的工具和设备。
3.必须提前通知相关部门,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停送电操作。
4.操作人员应核对井下变电所的运行状态,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四、停送电操作的流程1.下井前的准备工作(1)携带必要的工具、设备及个人防护用具。
(2)下井前进行分工,明确各人的职责和任务。
(3)检查井下变电所的各项设备,确保其无异常。
2.井下设备检查(1)检查井下变电所的设备状况,如开关、接线端子、仪表表针、电缆绝缘等。
(2)检查井下变电所的通风系统,确保其正常运行。
(3)检查井下变电所的灭火设备,确保其可用状态。
3.断电操作(1)切断与井下变电所相关的电源,确保变电所无电输入。
(2)检查井下变电所的主开关状态,确保已经切断与井下设备的电源连接。
4.送电操作(1)检查井下变电所的电源供应情况,确保其符合要求。
(2)根据相关需求,合理进行送电操作,确保井下设备正常运行。
5.完工验收(1)验收井下变电所的设备状态,确保符合要求。
(2)填写停送电操作记录表,包括操作时间、人员、设备状态等信息,并交相关部门备案。
五、安全注意事项1.停送电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私自进行操作。
2.停送电操作应在相对安全时间段内进行,避免高峰期或紧急情况下进行操作。
3.操作人员应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具,并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工具。
4.停送电操作过程中,严禁烟火及其他易燃物品进入井下变电所。
井下变电所停送电制度和操作规程
井下变电所停送电制度和操作规程井下变电所停送电制度和操作规程一、井下中央变电所设备组成:(1)、1#矿用油浸式变压器型号:KS9/500/6(2)、2#矿用油浸式变压器型号:KS9/500/6(3)、3#矿用油浸式变压器型号:KS7/315/6(4)、高压配电柜型号:GGZF/—KY/6二、停送电制度和操作规程如下:1、凡运行操作人员(变电工),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持有操作证,方可操作,否则不准操作;2、运行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变电所各个电器设备性能,掌握高低压开关所控制的电路;3、变电所停电必须凭工作票,工作票一式两份,一份交用户或检查人员,另一份备案。
操作票办完后,方可进行停电。
待用户或检修人员将操作票交回时,方可进行送电。
4、倒闸操作必须执行操作票制度,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操作票应填写设备的双重名称,既设备名称和编号,操作票应用钢笔、中性笔或圆珠笔填写,票面应清楚整洁,不得任意涂改。
操作票应先编号后使用,作废的操作票要注明“作废”字样。
5、变电所倒闸操作必须有两人进行,主值监护副值操作。
要做到监护复诵制,发布操作命令和复诵操作命令要严肃认真,声音洪亮清晰。
必须按操作票填写的顺序逐项操作。
每操作完一项,检查无误后做个“√”记号,全部操作完毕后进行复查。
操作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站在绝缘台上。
6、操作过程中必须精力集中,不得做与操作无关的交谈和工作;7、特殊情况按科区电气负责人、矿调度室、班长的口头或电话命令执行;8、受令人应复诵无误后,按发令人所说的操作任务、项目、发令时间记入值班记录本后再进行操作;9、在处理事故时可不执行操作票,但执行操作时,必须服从总指挥的命令;10、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油断路器,负荷侧的隔离开关,电源侧的隔离开关顺序依次操作,严禁带负荷拉隔离开关;11、送电合闸操作必须按照电源侧的隔离开关,负荷侧的隔离开关,油断路器依次操作;12、在高压设备上操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由机运区提前向矿机电负责人写出申请材料,经审批确定检修时间。
井下配电所停送电操作规程(3篇)
井下配电所停送电操作规程一、总则1.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井下配电所的停送电作业,旨在保障井下配电设备的安全运行和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2. 所有停送电作业必须按照本操作规程进行,严禁违反规定进行操作。
3.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操作规程内容,并接受相应的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操作。
4. 操作人员在进行停送电作业时必须佩戴好相关的个人防护装备,严禁单人作业。
5. 在停送电作业期间,必须安排专人进行监护,确保作业的安全顺利进行。
二、停电操作规程1. 停电操作前,必须先通知相关人员,并确保所有人员已安全撤离井下配电所。
2. 停电操作必须先关闭总配电箱的刀闸开关,然后关闭分配电箱的刀闸开关,确保电源被完全切断。
3. 在停电操作过程中,必须对刀闸开关进行可靠的锁闭,并用专用锁进行封闭,以防止误操作导致再次通电。
4. 操作人员在进行停电操作时要注意安全距离,禁止身体接触暴露的电器部件,以免触电事故发生。
5. 停电操作完成后,必须对刀闸开关进行检查,确保开关闭合正常,并及时将操作记录填写完整。
三、送电操作规程1. 送电操作前,必须检查井下配电所的所有电器设备和线路,确保无异常情况。
2. 送电操作必须按照电路顺序先后进行,确保电流的正常流通。
3. 在送电操作期间,必须严格按照操作顺序进行,不得擅自调换操作步骤。
4. 操作人员在进行送电操作时要注意安全距离,禁止身体接触暴露的电器部件,以避免触电事故发生。
5. 送电操作完成后,必须对送电线路进行检查,确保电力供应正常,并及时将操作记录填写完整。
四、应急处理规程1. 在井下配电所发生突发情况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停止送电操作。
2. 突发情况处理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紧急救援,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
3. 发生事故时,必须尽快进行事故复原和处理,并做好事故记录,以便后续的安全检查和追责。
4. 应急处理完成后,必须对设备和线路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安全状态恢复正常,并及时将应急处理措施记录填写完整。
井下变电所(变电站)停送电操作管理制度
井下变电所(变电站)停送电操作管理制度一、目的与适用范围1.1 目的为了确保井下变电所(变电站)停送电操作安全可靠,保障员工生命资产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订立本管理制度。
1.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部井下变电所(变电站)的停送电操作,以确保操作人员遵守规范,依照标准操作。
二、定义与缩写2.1 定义•井下变电所(变电站):指位于地下的变电设施,用于变压、输电和配电。
•停送电操作:指对井下变电所(变电站)进行停电和送电的操作。
•操作人员:指参加井下变电所(变电站)停送电操作的员工。
2.2 缩写•PPE: 个人防护装备(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三、管理标准3.1 设备检查与准备3.1.1 操作前检查•操作人员在进行停送电操作前,应检查相关设备的运行情形,包含变压器、开关设备、电缆、保护装置等,确保设备无异常。
•如发现设备异常,应及时上报设备维护和修理人员,直至确认设备正常后才略进行操作。
3.1.2 个人防护装备(PPE)使用•操作人员在进行停送电操作时,应佩戴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PPE),包含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工字垫等。
•操作人员应定期检查个人防护装备(PPE)的完好程度,如发现磨损、老化或损坏等情况,应及时更换。
3.2 停送电操作程序3.2.1 停电操作•操作人员应参照设备厂商供应的操作手册,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停电操作。
•在进行停电操作前,应通过对设备的电源开关进行隔离,保证安全。
3.2.2 送电操作•送电操作应在确认停电操作已完成、设备无异常的情况下进行。
•操作人员应严格依照已确定的程序进行送电操作,确保每一步骤的正确性。
3.3 操作时的注意事项3.3.1 操作人员要保证身体健康,避开疲乏操作。
3.3.2 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范,不得擅自更改操作程序。
3.3.3 操作人员应紧密关注设备运行状态,如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处理。
3.3.4 操作人员应保持工作区域乾净,防止杂物和聚积物对设备运行造成影响。
井下变电所(变电站)停送电操作管理制度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7756(管理制度范本系列)井下变电所(变电站)停送电操作管理制度详细版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编辑: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井下变电所(变电站)停送电操作管理制度详细版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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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计划的检修停送电及试验1、正常检修停电时,必须按停电申请批准时间进行停电检修,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或推延。
2、变配电工在接到检修停电申请后,应注意审查停送电时间及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确定停电施工负责人是否属实;核对停电开关线路及影响范围是否符合实际,确认无误,向矿调度室调度员和值班领导报告,得到明确批示无特殊更改,方能按规程规定进行停送电操作停电闭锁,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牌,写好停送电记录。
3、停电检修线路送电时,必须是停电负责人联系,其它人员联系拒绝恢复送电,变电工得到恢复送电通知后,核对准确无误,摘去停电牌,打开闭锁,先试送一次,无异常情况,才能正常合闸送电;送电完毕,认真填写送电记录,汇报调度和值班领导。
4、当停电线路上有两组或两组以上人员同时检修作业时,只有待所有施工人员检修完毕,全部取得可靠联系后,才能恢复送电。
5、检漏继电器试验按公司规定进行,规定:每天上午10:00正进行,不准提前或拖后,试验前应做好观察记录等准备工作试验完毕即时恢复送电。
煤矿井下变电所停送电制度
煤矿井下变电所停送电制度
1、非值班电工、配电工严禁停送变电所的电气设备,值班人员停送电时,必须有队值班或调度室下达的指令。
2、新接负荷申请送电时必须有机运区签发的送电单,经队值班同意后方可送电。
3、外单位联系送电时必须办理停送单,并且在变电所填写停送电联系单,停电后值班人员要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
送电时要有停送电联系单,并认真对照存根,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联系拆除负荷的用电单位必须有“拆火单”。
4、大班检修电工停电检修时必须有“工作票”,严格执行停电、检查瓦斯、验电、放电、挂接地线制度。
5、班中跳闸时,低压试送三次(有故障时,故障不排除不试送),高压必须查明原因,确认无故障后方可送电,并作好记录。
记录中送电申请人必须写出事故原因、事故处理结果、事故处理人及申请送电人姓名。
6、对事故处理、检修完毕后复电时,值班人员必须了解工作面的瓦斯浓度,在瓦斯浓度小于1%时复电。
7、值班人员在停送高压电时,必须先操作票后操作,紧急状态时可以先操作后补操作票。
井下变电所变电站停送电操作管理制度
井下变电所变电站停送电操作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井下变电所/变电站的停送电操作,保证电气设备安全运行,保障生产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井下变电所/变电站的停送电操作。
三、责任及权限
1.管理人员应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管理制度。
2.电气专责应负责组织停送电操作,确保符合操作规程要求。
3.作业人员在受过培训和合格考核后,有权进行停送电操作。
四、管理要求
1.操作前应对相关电气设备进行检查。
对于发现的异常情况应
及时处理并记录。
2.停送电操作应在现场指挥下进行,明确责任分工及安全措施。
3.在停电操作前,应将相关工艺系统和设备停掉,提前做好备
份和保存工作。
4.在送电操作前,应进行系统和设备的检查和测试,确保设备
安全可靠,设备运行曲线符合要求。
5.在进行停送电操作时,应有专人监控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
确保操作安全、准确。
1。
井下变电所变电站停送电操作管理制度
井下变电所变电站停送电操作管理制度一、制定目的为保障井下变电所变电站的安全运行,规范停送电操作流程,确保电力供应的连续性和可靠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井下变电所变电站的员工。
三、管理要求3.1 停送电操作前的准备1.停送电操作前应确认有权停送电的人员,并按照停送电实施方案进行操作。
2.停送电操作前要做好保电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3.在停送电操作期间,应安排专人看守变电设备,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3.2 停送电操作的流程1.首先,需向井下电岗报告停送电时间,并说明原因。
2.根据停送电实施方案进行操作,先停送高压设备、再停送低压设备。
3.在停电状态下进行检查、维护或改造工作时,应在停电前确认工作电器设备无电、用绝缘工具及穿绝缘胶鞋进入操作;在操作中若有电情况出现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及时处理。
4.操作结束后,需按照停送电实施方案进行恢复电操作。
3.3 停送电操作的安全措施1.停送电期间,应注意设备的绝缘状态。
2.停送电操作期间,应关闭所有与电源有关的开关。
3.若需进行带电作业,应按照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并经过专业人员的安排和监督。
4.停送电操作期间,应配备专用工具及穿绝缘胶鞋进入操作,以及消除盲点和误操作的设施。
3.4 风险控制措施1.合理安排操作时间,尽可能减少对电力供应的影响。
2.非常规操作应征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并有明确的操作方案。
3.操作前应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无损。
四、管理责任1.公司领导应制定停送电操作管理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确保制度的执行情况。
2.监管部门应对停送电操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运维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执行停送电操作,时刻注意设备的安全运行。
五、落实措施本制度实施后,对井下变电所变电站的员工进行培训,并制定相关考核机制,以确保制度得到有效的实施和落实。
对各项规章制度的不遵守,将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六、附则本制度未涉及的相关问题,应参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相关操作。
变电所(变电站)停送电操作管理制度
变电所(变电站)停送电操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企业变电所(变电站)的停送电操作,提高电力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保障供电可靠性,订立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全部的变电所(变电站)停送电操作管理。
第三条定义1.变电所(变电站):指供电企业的电力系统中,通过变压器将高电压的电力变化为低电压电力的场合。
2.停送电操作:指变电所(变电站)对电力设备进行停电或送电的操作。
第二章停送电操作人员管理第四条岗位设置1.变电所(变电站)应设立特地的停送电操作岗位,由经过培训合格的操作人员担负。
2.停送电操作岗位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
第五条岗位职责1.停送电操作岗位负责变电所(变电站)的停送电操作,确保电力设备的安全运行。
2.停送电操作岗位应依照操作规程进行停送电操作,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3.停送电操作岗位应及时报告电力设备的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第六条停送电操作培训1.变电所(变电站)应定期组织停送电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包含相关的技术知识、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等。
2.停送电操作人员应参加培训并合格,取得相应的培训证书。
第三章停送电操作流程管理第七条停送电操作计划1.变电所(变电站)应编制停送电操作计划,明确操作的时间、范围、内容和责任人等。
2.停送电操作计划应提前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及时向相关人员通知。
第八条停送电操作流程1.停送电操作应依照操作规程和计划进行,确保操作的次序和安全。
2.在进行停送电操作前,应检查设备的状态和安全措施是否完备,确保操作的安全性。
3.停送电操作期间,应加强对设备运行状态的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4.停送电操作完成后,应清理操作现场并记录相关数据,以备后续参考。
第四章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第九条安全措施1.停送电操作前,应进行必需的安全措施,包含设备的隔离、接地和防误操作等。
2.停送电操作期间,应加强对现场的安全监控和管理,确保设备运行的稳定和安全。
井下变电所变电站停送电操作管理制度
井下变电所变电站停送电操作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井下变电所变电站停送电操作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井下变电所变电站的停送电操作,确保安全、可靠地运行,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制度也旨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定。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井下变电所变电站的停送电操作,并涵盖了所有员工及相关单位和个人。
三、制度制定程序1.组建制度编写小组,并由公司领导审批。
2.小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进行前期研究。
3.小组讨论、制定具体制度内容。
4.制度提交审核并最终发布。
四、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1.劳动合同法2.劳动法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4.行政管理法5.公司内部安全生产规定6.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五、制度内容1. 名称:井下变电所变电站停送电操作管理制度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井下变电所变电站的停送电操作,并涵盖了所有员工及相关单位和个人。
3. 目的:规范井下变电所变电站的停送电操作,确保安全、可靠地运行,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制度也旨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定。
4. 内容:(1)定义:对井下变电所变电站的停送电操作进行定义。
(2)操作流程:包含全流程的操作步骤。
(3)安全措施:对员工在操作过程中需要遵守的安全措施进行说明。
(4)通讯要求:要求操作需要使用哪些通讯设备,通讯需要遵循哪些规定。
(5)故障处理:针对操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故障情况,规定需要怎么处理。
(6)备件管理:对备件的管理作出要求。
(7)岗位责任:对岗位责任作出明确规定。
5. 责任主体:(1)公司领导:审批制度并监督制度执行情况。
(2)制度编写小组:制定本制度并监督制度执行情况。
(3)相关部门:负责实施本制度中相关部分的管理。
(4)各岗位员工:遵守本制度和相应规定,在工作中加强安全意识,确保安全可靠地完成工作任务。
6. 执行程序:(1)培训:公司对井下变电所变电站相关人员进行操作培训。
(2)操作前准备:预先检查设备及通讯设备是否正常,工具、备件是否齐备。
井下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井下安全生产,防止因停送电操作不当造成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的停送电操作。
三、停送电操作前的准备工作1. 停电前,操作人员应向矿调度室汇报停电计划,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
2. 操作人员应检查停送电操作所需的安全工器具、设备、材料等是否齐全。
3. 操作人员应熟悉停送电操作规程,掌握操作要领。
四、停送电操作程序1. 停电操作前,操作人员应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
2. 操作人员应关闭所有受停电影响的电气设备,切断电源。
3. 操作人员应将停电设备开关手柄锁住,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警示牌。
4. 操作人员应进行验电,确认设备无电压后方可进行停送电操作。
5. 停电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应保持警惕,防止误操作。
6. 停电操作完成后,操作人员应填写停送电记录,并将相关情况报告矿调度室。
五、送电操作程序1. 送电前,操作人员应向矿调度室汇报送电计划,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
2. 操作人员应检查停电设备,确认设备无故障、无安全隐患。
3. 操作人员应打开停电设备开关,恢复电源。
4. 操作人员应确认送电设备无异常,方可进行送电操作。
5. 送电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应保持警惕,防止误操作。
6. 送电操作完成后,操作人员应填写送电记录,并将相关情况报告矿调度室。
六、停送电操作注意事项1. 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停送电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变操作程序。
2. 操作人员应加强现场管理,确保停送电操作安全、有序进行。
3. 操作人员应加强设备检查,发现设备故障或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4. 操作人员应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停送电操作安全。
七、监督检查1. 矿调度室应加强对停送电操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操作安全。
2. 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停送电操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操作人员应自觉接受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工作。
八、奖惩1. 对严格遵守停送电操作规程、表现突出的操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井下变电所停送电管理制度
井下变电所停送电管理制度
第一条井下及地面变电所日常维护巡视检查和标准化管理工作由机运队专人负责。
第二条井上、下变电所的高压及高压配电点的停送电工作由机运队负责,人员必须相对固定。
第三条其它高低压变配电点由各包机人维护管理。
应执行下列规定:
1、非专职和值班电气人员,严禁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2、停送电工作必须由专人负责,必须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严禁约时停、送电。
停电后应拉开隔离开关并闭锁,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警示牌,并设专人看管。
只有执行此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掉此牌送电。
第四条高压停送电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第五条停送电工作票由施工人提出申请并签字,机电矿长、机电科(队)长、受影响单位负责人负责签发,具体操作由有变送电操作证并熟悉变电所设备及供电系统的停送电操作人员负责,施工过程中实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工作票一式三份,施工人凭停电工作票进行施工,一份由机电科保存,一份交调度室。
井下变电所(变电站)停送电操作管理制度
井下变电所(变电站)停送电操作管理制度撰写人:__________部H:_______井下变电所(变电站)停送电操作管理制度(一)有计划的检修停送电及试验1、正常检修停电时,必须按停电中请批准时间进行停电检修,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或推延。
2、变配电工在接到检修停电中请后,应注意审查停送电时间及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确定停电施工负责人是否属实;核对停电开关线路及影响范围是否符合实际,确认无误,向矿调度室调度员和值班领导报告, 得到明确批示无特殊更改,方能按规程规定进行停送电操作停电闭锁,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牌,写好停送电记录。
3、停电检修线路送电时,必须是停电负责人联系,其它人员联系拒绝恢复送电,变电工得到恢复送电通知后,核对准确无误,摘去停电牌,打开闭锁,先试送一次,无异常情况,才能正常合闸送电;送电完毕,认真填写送电记录,汇报调度和值班领导。
4、当停电线路上有两组或两组以上人员同时检修作业时,只有待所有施工人员检修完毕,全部取得可靠联系后,才能恢复送电。
5、检漏继电器试验按公司规定进行,规定:每天上午10: 00正进行,不准提前或拖后,试验前应做好观察记录等准备工作试验完毕即时恢复送电。
(二)无计划停电或故障停电1、因特殊原因或事故处理,需要造成无计划停送电时:(1)当变电所(变电站)变配电工接到调度室调度员和值班领导停电指令时,要问清通知人姓名和要求停电原因,记好通知停电时间,校对好停电线路和开关,按正常的操作程序停电,挂好停电,及时通知停送电负责人己停电完毕作好相应记录,汇报调度和值班领导。
(2)配电工在得到恢复送电指令时,应按停电程序,逐项查询清楚,作好记录,才能进行送电操作,送电完毕,汇报调度和值班领导。
2、高爆总配或分路高爆故障掉闸时:(1)高爆总配故障掉闸,变电工应及时观察故障显示,立即切断分路高爆供电线路,试送高爆总配,逐一检查各台分路高爆故障显示当分路高爆显示漏电和短路时,该台高爆禁止合闸送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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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煤一区井下变电所(变电站)停送电操作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采煤一区井下变电所(变电站)停送电操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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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煤一区井下变电所(变电站)停送电操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井下安全供电, 规范井下停送电操作, 杜绝各类供电事故发生, 现特制定本制度。
一、有计划的检修停送电及试验
1、正常检修申请停电时, 必须按停电申请批准时间进行停电检修, 无特殊情况, 不得提前或推延。
2、变配电工在接到检修停电申请后, 应注意审查停送电时间及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确定停电施工负责人是否属实;核对停电开关线路及影响范围是否符合实际, 确认无误, 向公司调度室值班调度员和
采区值班领导报告, 得到明确批示无特殊更改, 方能按规程规定进行停送电操作停电闭锁, 挂“有人工作, 严禁合闸”警示牌, 写好停送电记录。
3、停电检修线路送电时, 必须是停电负责人联系, 其它人员联系拒绝恢复送电, 变电工得到恢复送电通知后, 核对准确无误, 摘去停电牌, 打开闭锁, 先试送一次, 无异常情况, 才能正常合闸送电;送电完毕, 认真填写送电记录, 汇报公司调度和采区值班领导。
4、当停电线路上有两组或两组以上人员同时检修作业时, 只有待所有施工人员检修完毕, 全部取得可靠联系后, 才能恢复送电。
5、检漏继电器试验按公司规定进行, 规定:每天上午10:00正进行, 不准提前或拖后, 试验前应做好观察记录等准备工作试验完毕即时恢复送电。
二、无计划停电或故障停电
1、因特殊原因或事故处理, 需要造成无计划停送电时:
(1)当变电所(变电站)变配电工接到公司调度室值班调度员和采区值班领导停电通知时, 要问清通知人姓名和要求停电原因, 记好通知停电时间, 校对好停电线路和开关, 按正常的操作程序停电, 挂好停电, 及时通知停送电负责人已停电完毕作好相应记录, 汇报公司调度和采区值班领导。
(2)配电工在得到恢复送电通知时, 应按停电程序, 逐项查询清楚, 作好记录, 才能进行送电操作, 送电完毕, 汇报公司调度和采区值班领导。
2、高爆总配或分路高爆故障掉闸时:
(1)高爆总配故障掉闸, 变电工应及时观察故障显示, 立即切断分路高爆供电线路, 试送高爆总配, 逐一检查各台分路高爆故障显示当分路高爆显示漏电和短路时, 该台高爆禁止合闸送电。
若故障高爆显示过载可以恢复送电, 但在短时间内造成重复跳闸2次, 必须立即汇报采区和矿调度, 建议马上安排处理。
(2)分路高爆故障掉闸变电工应根据故障显示确定故障性质,
若是短时间内过流跳闸, 可以恢复送电, 但不得出现重复跳闸, 当出现重复跳闸两次以上时, 必须立即汇报公司调度室和采区值班领导, 进行故障排除处理, 得到故障已经排除的通知后, 变电工应先检查事故显示是否消除, 如没消除, 应立即汇报, 如已消除, 可按规定进恢复送电操作, 送电完毕, 做好各项记录汇报公司调度和采区值班领导。
3、低压总配及分路开关掉闸时:
(1)低压总配开关掉闸后, 应先把总配所带的分路开关全部打到零位, 总配开关复电后, 再公试送各分路开关, 当送到分开关造成总配掉闸时, 将此开关打到零位锁死并锁好, 重复先前的工作程序送其它开关其余开关全部恢复送电后, 查实故障开关供电线路名称及地点, 立即汇报公司调度和采区值班领导, 做好一切记录。
(2)低压分路配电开关关掉闸时, 在无法确认故障性质的情况下, 只准试送1次, 如不能恢复正常送电应立即将此开关停下, 不得再次强行送, 并把开关打到零位锁好, 挂上停电牌, 汇报公司调度和采区值班领导, 作好记录。
(3)井下移变低压电开关, 变电站400A以上馈电开关跳闸时, 变电工应注意观察开关故障指示, 判别故障性质, 若因外部出现短路漏电故障, 应及时汇报公司调度和采区值班领导, 以便急时安排使用单位, 排查处理故障, 禁止强行送电, 因设备短时间出现过负荷跳闸时, 可以恢复送电, 但不得出现重复跳闸, 重复跳闸两次以上时, 必须待故障除后, 才能恢复送电。
三.井下局扇
1、井下局部扇风机专用供电设备及线路, 除正常的检漏继电器试验外, 其它情况禁止随意停送电。
2、因局扇专用线路及设备故障检修等原因需要停电时, 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停电申请, 在停电前请示公司调度和采区值班领导, 只有待该局扇供风巷道范围内的人员撤出, 供电电源切断后, 才能进行局扇停电工作。
3、井下局扇因故障原因, 造成开关跳闸不能及时恢复送电时, 变电工应立即汇报采区值班领导和公司调度, 并根据情况确定是否切断该局扇供风巷道范围内设备电源开关, 故障开关短时间内不能送
电时, 应闭锁开关, 挂禁止合闸牌。
4、井下局扇恢复送电前, 必须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20M巷道内风流中瓦斯浓度, 只有确认风机及开关附近10M巷道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0.5%, 停风区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时, 才能恢复送电, 变电工在恢复送电时, 必须得到公司调度的通知批准。
5
、井下局扇因检修停电等原因, 引起供风巷瓦斯超限需进行瓦斯排放时, 变配电工的停送电工作, 应按排放措施规定范围和排放领导小组指令进行停送电工作。
6、井下局扇供风巷道内电气设备有供电线路, 只有经过瓦斯检
查证实局扇供风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 方可进行正常供电。
四、供电系统及上级变电所停电
1、当上级供电系统故障影响本供电区域范围停电时, 变电配工应立即拉开本所(站)往我外供电的所有高、低配电开关, 向公司调度和采区值班领导汇报停电情况、作好停电时间记录。
2、仔细检查往外供电开关是否拉漏闸, 做好来电前的准备工作、随时与采区保持联系。
3、上级变电所恢复送电后, 变电工应注意观察开关指示, 本所(站)内的开关是否存在故障显示, 发现问题时, 及时汇报采区安排查清原因进行处理, 故障开关不能恢复送电。
4、变电所(站)恢复磅电正常后, 向外供电线路送电必须听从公司调度通知指令送电, 送电前应注意核实开关线路, 不准擅自随意送电, 送电完毕, 做好各种记录。
5、当系统停电影响主扇停风需要撤离变电所时, 所内各开关应在撤离前挂好停电牌, 高爆开关送电手把必须随身携带到待命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