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关于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情况汇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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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关于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情况汇报

篇一:关于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情况汇报

关于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情况汇报

小钱办大事惠农暧民心

--------关于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情况汇报

县委、县人民政府:

我县作为一个农业大县,农民的保障问题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亦关系到“十二.五”我县“四做”能否顺利实现的保障体系的健全。

20XX年3月29日县政府在全县金融工作会议上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作为本次大会的重要议题,会后全县各级政府迅速成立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全面启动了我县的小额人身保险工作。通过近三个半月的努力,在县委、县政府、县督导办的指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初见成效,截止20XX年7月15日共有32个乡镇实现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保费408万元。现将小额保险开办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精心组织周密布署

农村小额保险工作是我国首次开启的一项分担政府后顾之忧惠民工程。我市是今年首次在全市全面展开的依托政府机构的力量,由地方政府牵头,基层政府机构人员协助办理的一项阳光工程。根据此项工作内容,县委、政府精心策划,精心组织,相继召开了启动会和阶段小结会。

20XX年3月29日县委、政府在全县金融工作会上,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作为本次会议的重要议题,并成为我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启动会。让与会者深知:农村小额保险是一项惠民工程,是今后一段时间我县地方政府农村工作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增加全县农民对农村小额保险的接受度和认可度。从县府到地方政府立即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政府有侯宏县长亲自挂帅,亲自过问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这项工作。

县委、县府针对《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开展进度缓慢这一现象,20XX年6月29日召开了全县财税金融工作会议,会上,重点分析全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滞后的主客观原因,地方政府领导重视不够,外出务农民数量较大,缺少有效的考评机制,无人跟踪落实情况。并让前期搞得好的乡镇在会上经验交流发言,以期鼓舞士气。会上,侯县长重声小额人身保险工作进展缓慢的乡镇政府,转变观念,克服困难,按县委县府的工作安排不折不扣按期完成。7月12日县政府再次对全县有25个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进展迟缓的乡镇领导召开特别会议,让他们自找前期工作进展缓慢或未动的真实原因。会上,侯县长再次强调此项工作全县一盘棋,不要找借口,积极想办法,添举措,扭转目前不利局面。

二、统一思想增强认识

农村小额保险保费少,是针对农村低收入人群推出的团体保险产品,在农村建设中起到重大的现实意义。此险种是专门针对广大低收入农民的消费能力、特定风险设计的一种人身保险,是由政府组织推

动、保险公司具体承办的一种惠民保险,是服务“三农”的重要手段,也是建设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不仅是一种惠民保险,是服务“三农”的重要手段,借此良机还可以帮助农民普及保险知识,转嫁家庭风险,对农村工作是一项打基础、管长远的惠民工程。因此,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承办是国有央企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承担的一份历史责任和政治任务,必须利用国家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业务契机,利用良好外部环境和发展态势,强力抓好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业务,保证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承保面和覆盖力度,切实为广大农民服务。启动会上,让各级党委、政府工作人员懂得保险不是给农杨增添负担,它是建立社会主义保障体系的重要工作内容。

会后,各级党委、政府利用相关渠道对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加强宣传,以引导农民主动参加保险。通过电视讲话、广播、标语等媒体,深入镇(街道)、

篇二:我国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现状分析

我国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现状分析

周淑芬

?20XX-01-1614:26:37来源:《农业经济》20XX年第9期

摘要: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是根据广大低收入农民的消费能力、面临的特定风险而设计的一种人身保险,目前在我国已得到快速发展。本论文详细论述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在我国的产生背景及发展历程,介绍了我国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发展现状,并简单介绍了中邮人寿小

额人身保险业务的发展概况。

关键词: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人寿保险,现状

小额人身保险是小额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继小额信贷业务之后又一种有效的金融扶贫手段。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保费少、保险金额较小、投保和理赔手续都比较简便,是专门面向低收入农民阶层的保险服务,为农民面临的最迫切的疾病、死亡和残疾等特定风险提供人身保险保障的一种运行机制。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是专门针对广大低收入农民的消费能力、特定风险设计的一种人身保险,是由政府组织推动、保险公司具体经办的一种惠民保险,是服务“三农”的重要手段,也是建设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农村小额保险产品种类涵盖定期寿险、储蓄保险、信贷寿险、意外险和健康保险等领域。一般传统的保险产品由于保费较高,不适合面向低收入的农民客户销售。而小额人身保险产品以风险保障型为主,保费较低且手续简便,比传统保险产品更适合中低收入阶层,在农村具有极大的发展潜力。

到现在为止,世界上有一百多个发展中国家都在积极探索用小额人身保险为中低收入的农民提供保障服务的问题。在广大农村,为了更好地规避风险,小额保险机制率先被印度、孟加拉国和菲律宾等发展中国家引入。这些国家根据其农村人口缺乏保险保障的实际情况,以多种形式在农村地区推进小额保险业务,取得了较快发展,成为解决农村人口基本保障的有效手段,引起了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世界银行和国际劳工组织的高度关注。

为了填补农村保险市场的空白,完善广大农民的风险保障,我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也于20XX年5月成立农村小额保险课题组,着手推动国内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发展,经过一年多的调研,于20XX年6月保监会出台《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方案》,开始在山西等9个中西部省区的县以下农村开展试点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标志着小额保险在中国正式启程。20XX年试点范围迅速扩展至19个省区,20XX 年小额保险覆盖人群超过2000万人。短短几年时间,小额保险在我国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中国保险业对小额保险的认识也日益加深,渐趋与国际接轨。

一、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在我国的发展过程

(一)我国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产生背景

小额人身保险在我国的出现,从某种意义上讲,是政府的倡导推动与农民的切实需求相结合的结果。我国农村人口总量规模庞大,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的稳定,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协调健康发展以及国家的长治久安至关重要,“三农”问题的基础地位决定了我们势必要加大对它的重视程度和保护力度。截止到

20XX年底,全国农村人口为71288万人,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为53.41%。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20XX年全国60岁以上人口为1.57亿,占总人口的

比重已达到11%,而且我国的老年人每年还在以3%的速度增加。农村人口老龄化以及农村家庭结构日益小型化对医疗、养老保险有极强的需求。党和政府一直高度关注农民的养老、医疗保障问题,但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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