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护材料取样送检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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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材料取样、送检指南(边坡支护).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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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材料取样、送检指南(边坡支护).doc 模板1: 建筑工程材料取样、送检指南1. 引言1.1 目的1.2 适用范围1.3 参考文件2. 基本要求2.1 取样方式2.2 取样工具2.3 取样地点2.4 取样时机3. 取样过程3.1 准备工作3.2 取样方法3.3 取样数量3.4 取样记录4. 样品保存与运输4.1 样品包装4.2 样品标识4.3 样品保存条件4.4 样品运输方法5. 检验与试验5.1 检验项目5.2 检验标准5.3 检验方法5.4 试验设备5.5 试验结果记录6. 结果分析与判定6.1 结果分析6.2 判定标准7. 报告及文件管理7.1 报告编写要求 7.2 报告审查与批准7.3 文件管理要求8. 附录8.1 取样工具清单8.2 取样记录模板8.3 样品保存期限8.4 检验项目及标准清单附件:取样工具清单、取样记录模板、检验项目及标准清单法律名词及注释:1. 建筑法:指建筑领域运用的法律规范,包括建设工程标准、建筑招投标法规等。

2. 工程建设法:指与建筑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合同法等。

3. 工程材料检验法:指对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材料进行检验的法律规定,旨在确保使用优质材料,保证工程质量。

模板2: 边坡支护工程项目材料取样、送检指南1. 引言1.1 目的1.2 适用范围1.3 参考文件2. 取样要求2.1 取样对象2.2 取样方式2.3 取样工具2.4 取样地点2.5 取样时机3. 取样程序3.1 准备工作3.2 取样方法3.3 取样数量3.4 取样记录4. 样品保存与运输 4.1 样品包装4.2 样品标识4.3 样品保存条件4.4 样品运输要求5. 检验与试验5.1 检验项目5.2 检验标准5.3 检验方法5.4 试验设备5.5 试验结果记录6. 结果评定与判定6.1 结果评定标准 6.2 判定方法6.3 异常结果处理7. 报告编写与报告管理 7.1 报告编写要求 7.2 报告审核7.3 报告存档8. 附录8.1 取样工具清单8.2 取样记录模板8.3 检验项目及标准清单附件:取样工具清单、取样记录模板、检验项目及标准清单法律名词及注释:1. 边坡工程:指对山体、河道等自然地质体进行支护和加固,以保证工程的稳定性和安全性的工程项目。

支护桩混凝土取样规范

支护桩混凝土取样规范

支护桩混凝土取样规范一、基坑支护阶段1、锚杆(GB50330-2013)浆体强度检验用试块的数量每30根锚杆不应少于一组,每组试块不应少于6个。

(标养试块)2、地下连续墙(GB50202-2018)混凝土抗压强度和抗渗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墙身混凝土抗压强度试块每100m3混凝土不应少于1组,且每幅槽段不应少于1组,每组为3件;墙身混凝土抗渗试块每5幅槽段不应少于1组,每组为6件。

作为永久结构的地下连续墙,其抗渗质量标准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的规定执行。

(标养试块)3、水泥土墙(GB51004-2015)浆液试块强度试验应提取刚搅拌完成且尚未凝固的水泥土搅拌桩浆液,试验数量及方法:每台班抽查1根桩,每根桩设不少于2个取样点,应在基坑坑底以上1m范围内和坑底以上最软弱土层处的搅拌桩内设置取样点,每个取样点制作3件水泥土试块。

(也可以现场取芯)4、排桩(GB50202-2018)灌注桩混凝土强度检验的试件应在施工现场随机抽取。

灌注桩每浇筑50m3必须至少留置1组混凝土强度试件,单桩不足50m3的桩,每连续浇筑12h必须至少留置1组混凝土强度试件。

有抗渗等级要求的灌注桩尚应留置抗渗等级检测试件,一个级配不宜少于3组。

(标养试块)5、喷射混凝土(GB50086-2015)检验喷射混凝土抗压强度所需的试件应在工程施工中制取,试块数量为每500m2喷射海凝土取一组,小于500m2喷射混凝土的独立工程不得少于一组,每组试块不得少于3个。

材料或配合比变更时应另作一组。

(标养试块)二、地基处理阶段CFG 桩(JGJ79-2012)成桩过程中,应抽样做混合料试块,每台机械每台班不应少于一组。

(标养试块)三、桩基础阶段(GB50202-2018)灌注桩混凝土强度检验的试件应在施工现场随机抽取。

来自同一搅拌站的混凝土,每浇筑50m3必须至少留置1组试件;当混凝土浇筑量不足50m3时,每连续浇筑12h必须至少留置1组试件。

见证取样实施细则

见证取样实施细则

道路、雨水、污水、给水、再生水、电力、燃气管线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及送检实施细则编制人:审批人:目录一、编制说明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范围、程序及承担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检测单位三、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和职责四、本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五、本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试件等材料的取样制作要求六、监理见证工序内容六、监理见证取样主要内容及控制要点七、控制要点及目标值九、关于同条件试件养护相关要求摘要一、编制说明1、编制说明根据建设工程相关法规、合同及文件要求,三条道路、雨水、污水、给水、再生水、电力、燃气管线、绿化工程的施工质量,本工程的质量检测实行见证取样及送检制度。

为规范本工程的见证取样及送检工作,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见证取样及送检实施细则》。

由于施工图变更等原因,本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与现场实际及有关规定不符现象,届时,各方另行协商完善。

2、编制依据本计划编制依据下列法规、文件的规定、精神: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DB11/T382-2017、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关于加强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若干意见》(建监[1996]208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监[2000]211号)、和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北京建筑材料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规定>(试行)的通知》及相关文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实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和材料按规定实行见证取样,送至具有见证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一、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范围、程序及承担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检测单位1、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合同范围内需要做的材料及构配件见证取样和送样的比例不得少于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应取数量的100%;按规定下列原材料、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1.1、道路工程部分(1)路基土石方填筑用回填料;(2)路基边坡支护进场工程原材料材料见证取样;(3)路基浆砌石挡墙、浆砌石排水边沟进场原材料、砂浆试块;(4)二灰料及沥青混凝土等。

建筑工程材料取样边坡支护等送检指南

建筑工程材料取样边坡支护等送检指南

建筑工程材料取样边坡支护等送检指南一、引言二、建筑工程材料取样送检指南1.材料取样前准备在进行建筑材料取样前,需做好以下准备工作:-了解材料的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检查采样设备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将取样点位进行标记,确保取样点位的准确性;-准备好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

2.材料取样方法材料取样的方法需根据具体材料的性质和规范要求选择合适的方法,一般常见的取样方法有以下几种:-对散装材料,如水泥、砂石等,可以采用分层取样、分均匀部分取样或综合取样;-对板材、砖块等材料,可以采用靠近四边、角落或中央等位置进行取样;-对流动性材料,如混凝土、沥青等,可以采用贮存罐或完好的容器进行取样。

3.取样标识和记录在进行材料取样时,需进行标识和记录以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具体操作如下:-在取样容器上进行标识,包括材料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批次、取样点位等信息;-记录取样日期、时间、气温和湿度等环境条件;-记录取样人员的姓名和编号。

4.取样保存和运输取样后,需将样品妥善保存并进行运输,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代表性。

具体操作如下:-将取样容器密封好,避免受潮和污染;-在取样容器上进行标识,包括取样日期、时间和取样人员的信息;-根据材料特点和要求进行保存,如应保持在适当的温度和湿度条件下;-使用符合规范的运输工具进行运输,避免磕碰和损坏。

5.材料送检完成取样和标识后,将材料送检到指定的实验室进行检测。

在送检前,需做好以下事项:-与实验室预先约定好检测时间和方式;-将样品送到实验室并进行交接记录;-等待实验室出具检测报告。

三、边坡支护送检指南1.边坡支护送检前准备在进行边坡支护送检前,需做好以下准备工作:-整理边坡支护的设计、施工图纸及相关规范和方法;-检查边坡支护的施工质量和设计要求,确保其符合规范;-确定送检点位,标记清晰。

2.边坡支护送检方法根据边坡支护的具体类型和施工方法,选择合适的送检方法,一般常见的送检方法有以下几种:-对于钢筋混凝土边坡支护,可以采用表面质量检验、尺寸检验和钢筋检验等方式;-对于土石方边坡支护,可以采用土质检验、抗滑检测和渗透性试验等方式;-对于复合边坡支护,可以综合考虑各个组成部分的送检方法。

矿用支护材料抽检管理办法抽查检验考核管理办法

矿用支护材料抽检管理办法抽查检验考核管理办法

矿用支护材料抽检管理办法抽查检验考核
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每季度由生产技术部、物资供应部牵头按要求进行支护材料的抽检,不组织机构或检验不全、次数不够对生产技术部、物资供应部考核100元。

第十四条成功进行每次对到货的支护金属材料进行抽检时,生产技术部、物资供应部、使用单位、供货商等若干在场人员必须全部在场,否则对考核评价不举行的单位负责人考核100元。

第十五条每次到货后物资供应部要立即及时通知抽检小组,抽检小组每季度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到货支护材料进行随机抽查,在抽检小组及供货商全部在场的情况下对抽检的支护材料进行现场封存并做好标记。

第十六条对每次抽检人员现场确认封存的支护材料由供货商到有资质的检测机构需要进行检验,鉴别费用由供货商提供,检验结果一式三份,分别由公司生产技术部、物资供应部和供货商留存。

第十七条对不参加参与抽检的供货商一律不准进货,私自进货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经过检验后不合格的产品,将立即全部停止供货商供货,并将库存的货物进行清退。

第十八条对于现场已经使用的支护材料,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抽检小组要立即组织工作组织人员对其成功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供货商提供服务,经检测机构检验后不合格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并暂停供货商供货,将库存的货物进行清退,给供应商公司目前带来的经济损失由供货商补偿。

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生产技术部交由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矿用支护材料检测国标规范

矿用支护材料检测国标规范

矿用支护材料检测国标规范矿用支护材料是指在矿井中用来支撑矿井巷道和井筒结构的材料,其质量安全性直接关系到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井工人的健康安全。

为了确保矿用支护材料的安全可靠性,我国于2019年发布了《矿用支护材料的检测方法》(GB/T 37393-2019)国家标准,要求所有生产和使用矿用支护材料的企业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规范。

一、检测方法和标准《矿用支护材料的检测方法》(GB/T 37393-2019)国家标准是对煤矿用钢架支护材料、树脂类支护材料和新型复合支护材料的检测方法进行了规定。

该标准从矿用支护材料的名称、定义、分类及要求、检验方法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和规范化。

二、矿用支护材料的检测项目1. 抗拉强度:矿用支护材料必须有足够的抗拉强度,能够承受巨大的拉力,以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

2. 耐久性:支护材料的耐久性必须符合要求,能够在恶劣的矿井环境下更长时间地承受巨大的压力和震动。

3. 维护性:支护材料的损坏后必须容易维修和更换,以确保工人的安全。

4. 粘结强度:支护材料的粘结强度必须符合要求,保证支护材料的安全性。

5. 脆性断裂:支护材料的脆性断裂必须符合标准,推断支护材料的使用寿命。

三、检测仪器设备在检测矿用支护材料时,必须使用相应的仪器设备和试验工具进行检测。

如自动万能试验机、电子万能试验机、剪切试验机、力计等。

四、矿用支护材料的检测流程1. 取样:在进行矿用支护材料检测前,必须在生产车间或采矿场中取样。

2. 样品处理:将取样的支护材料进行处理,使其符合国家标准的试件要求。

3. 试件检测:将处理好的试件移交给检验员进行试件检测,必须拍摄试验照片和制定详细的检测记录。

4. 检测结果:根据试验结论判断样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如有问题则需进行修改加工。

五、矿用支护材料的重要意义《矿用支护材料的检测方法》(GB/T 37393-2019)国家标准的发布对于保障矿山生产、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以及推进我国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煤矿支护材料抽检管理制度

煤矿支护材料抽检管理制度

煤矿支护材料抽检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恒源公司技术文件精神,加强锚杆、锚索等支护材料质量监控工作,杜绝不合格材料入井,消除安全隐患,实现支护材料质量监控的动态管理。

一、组织机构成立支护材料抽检领导小组:二、各部门职责1.负责井下支护用的金属锚杆及构件、金属网、KTM3钢带梁、托盘、锚索钢绞线及锁具、树脂锚固剂等支护材料的检验入库及保管发放工作;2。

各施工单位负责在各种支护材料的使用过程中,全过程监控各种支护材料的材质、规格尺寸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程规定,发现问题及时向矿支护材料抽检领导小组汇报.3.支护材料抽检领导小组负责抽检和随检、考核等工作,建立各类支护材料抽检档案。

三、各类人员职责1。

材料检验人员、矿支护材料抽检小组成员、各领料单位的领料人员,必须熟知所验收材料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材料的技术参数;2.检验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材料技术参数进行检验;3。

各单位验收人员必须认真保管支护材料入库验收单、支护材料准许入井证、支护材料抽查检验单等;4.抽检办公室人员负责组织、抽检、送检.四、抽查检验流程1。

入库验收:检验人员要在接到支护材料到达的通知后,严格按照标准和验收程序对支护材料进行验收,被检材料的各项技术指标均合格后,填写入库验收单,检验人员签字生效,方准入库;材料入库时,库管员与检验员共同对物资及凭证认真检查所收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入库验收单必须由检验员和保管员共同签字方可有效,方可入库,入库验收单要建档保存。

因生产急需或其他原因不便入库,而直接送到现场的物资,必须经过检验人员和使用单位领料人员的验收,符合出库标准和使用标准,并由检验人员和使用单位领料人员共同签发材料出库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否则,不得使用.2.出库发放:支护材料出库发放前,发放人员要仔细检验材料的各项指标是否符合使用标准,同时领料单位的领料人员要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作业规程规定的安全技术参数对待领材料的数量、材质、规格尺寸及外观受损情况进行严格检验,只有双方确认该物料合格,并在物料发放单和物料准许入井证上签字,物料方可入井使用.3。

常用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常用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常用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常用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关规定开始目录一、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的试验二、结构混凝土试块组数的留置及要求三、建筑砂浆试件取样和要求四、水泥取样方法及要求五、钢筋取样方法及要求六、钢筋焊接取样方法及要求七、钢筋机械连接取样方法及要求八、墙体材料取样方法及要求九、防水材料取样方法及要求十、混凝土外加剂取样方法及要求十一、建筑外窗取样方法及要求十二、砂、石的取样方法及要求《关于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关规定》一、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试验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件;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参合剂;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二、结构混凝土试块组数的留置及要求2、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砼必须进行放射性元素检验。

目前要求按每3000㎡进行一次检验,不足3000㎡也进行一次检验,每次送检一块试压块。

3、根据GB50204-2002的规定,按不同的用途,应留置的三种试块:第一种:施工用同条件养护试块即我们通常说的用于梁、板拆模试压块:A、不同施工段至少留设一组。

B、试块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构件部位的适应位置并采取相同养护办法。

C、试块标注清楚构件或部位名称,一般14天左右送检。

第二种:标准养护试块:在试块成型后应覆盖表面,以防止水分蒸发,并应在温度为205℃情况下静置一昼夜或两昼夜,然后编号拆模。

A、取样与试块留设按规范规定。

B、拆模后及时置于标养室养护或送试验室。

第三种: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A、试块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构件部位的适当位置并采取相同养护方法。

支护材料取样送检实施细则

支护材料取样送检实施细则

支护材料取样送检实施细则2-1 树脂锚固剂一、复检批量1、按3000卷或不足3000卷的每种锚固材料进场后抽样检验不应少于一次。

二、检测项目1、外观2、直径、长度偏差3、树脂胶泥稠度4、固胶比5、凝胶时间6、抗压强度7、抗拔力8、锚固力9、热稳定性能三、取样方法及数量1、随机抽取10支试样送检。

2、若检验不合格,应重新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加倍复验。

四、检测依据《树脂锚杆第1部分:锚固剂》MT146.1-2011《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GB/T1346-2011《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3-20102-2 树脂锚杆金属杆体及其附件一、复检批量1、不同规格的锚杆进场后,同一规格的锚杆按1500根或不足1500根的抽样检验不应小于一次。

二、检测项目1、外观2、杆体及托盘尺寸3、杆体材料力学性能4、螺母组装件承载效率系数5、托盘承载力6、锚固力三、取样方法及数量见下表取样方法及数量四、检测依据《树脂锚杆第2部分:金属杆体及其附件》MT146.2-2011《金属材料拉伸试验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GB/T228.1-2010《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7《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3-20102-3 煤矿井下用塑料网假顶带一、复检批量1、同一配方、同一规格尺寸每2t为一批,不足2t 时亦为一个验收批。

二、检测项目1、外观质量2、宽度公差3、厚度公差4、偏斜度5、单根拉断力6、拉断伸长率7、拉伸强度8、表面电阻值9、酒精喷灯燃烧性能10、酒精灯燃烧性能三、取样方法及数量1、同一配方、同一规格尺寸随机抽取20m塑料网带送检。

2、若检验不合格,应重新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加倍复验。

四、检测依据《煤矿井下用塑料网假顶带》MT141-2005《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3-20102-4 喷射混凝土用速凝剂一、复检批量1、每批水泥、骨料、外加剂进场后抽样检查不应少于一次。

建筑工程材料取样、边坡支护等送检指南(边坡支护)

建筑工程材料取样、边坡支护等送检指南(边坡支护)

建筑工程材料取样、送检指南——涉及边坡及基坑支护工程序号项目名称证明文件送检规定送检数量1 水泥1、产品合格证2、出厂物理性能抽检报告3、建筑材料放射性指标检验报告4、物理性能进场后检验报告取样批量:同一水泥生产厂、同期出厂、同一出厂编号及同强度的水泥:(1)散装水泥:≤500t/批;(2)袋装水泥:≤200t/批;(3)当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存放期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必须复检。

做到先检验后使用,严禁先施工后检验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不小于12kg。

2 1、钢筋2、预应钢筋3、钢绞线4、钢丝1、产品合格证2、出厂抽检报告3、力学及工艺性能检验报告同一生产厂、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级别、同一交货状态及同一进场时间的钢筋:(a)热轧带肋、光圆钢筋、低碳钢热轧圆盘条及余热钢筋:≤60t/批。

(b)冷轧带肋钢筋:≤50t/批。

(c)钢筋焊接网应成批验收,每批应由同一厂家生产的、受力主筋为同一直径的焊接网组成,重量不应大于20t/批做到先检验后使用,严禁先施工后检验拉伸L=200mm+10d(2支/组)弯曲L=140mm+6.2d(2支/组)3 砂、碎石、卵石1、出厂抽检报告2、进场物理性能检验同一产地、同一规格、同一进场时间的:每≤400m3/批或≤600t/从料堆自上而下不同部位取选取9报告3、建筑材料放射性指标检验报告批。

按规定的批量送检,做到先检验后使用,严禁先施工后检验点。

砂:取15KG石:取120KG4 外加剂1、产品合格证2、出厂抽检报告3、建筑材料放射性指标检验报告4、进场的物理报告1、普通减水剂、高效减水剂、早强减水剂、缓凝高效减水剂、早强剂及缓凝剂等,按生产厂家产品分批编号取样(掺量大于等于1%同品种的外加剂每一编号为100t;掺量小于1%同品种的外加剂每一编号为50t ;不足100 t或50t的也可按一个批量计。

2、混凝土泵送剂每50t为一批,不足50t也为一批。

煤矿井下用支护材料复检取样和送检

煤矿井下用支护材料复检取样和送检

煤矿井下用支护材料复检取样和送检随着现代工业的快速发展,煤炭等能源资源的开采成为国计民生的重要保障。

然而,煤矿作为一种危险性较高的采矿方式,需要采取高度安全管理措施,煤矿井下用支护材料复检取样和送检就是其中重要的一项环节。

煤矿井下支护材料的质量直接关系到矿井安全和人员生命安全,因此需要特别重视煤矿井下用支护材料复检取样和送检。

在井下使用的支护材料包括钢材、锚杆、锚索、定向钻杆、矿用胶带、顶梁等。

这些支护材料需要经过严格检查和质量控制,以确保安全可靠。

针对煤矿井下用支护材料复检取样和送检,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材料选择。

井下的环境条件与地面有所不同,而且不同煤矿井下环境的差别很大,因此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复检取样材料。

很多煤矿为确保采矿过程中的安全,通常采用非常坚固的支护材料,这些材料难以取样,但是采样又是必要的,需要在选择材料时慎重考虑。

二、规范取样程序。

在煤矿井下使用的支护材料需要进行复检取样,首先需要遵循规范程序进行取样。

在取样前需要将仪器和工具进行消毒,避免污染。

然后根据规范程序进行采样,取样点要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地方,保证取样质量。

三、传递样品。

煤矿井下的环境比较特殊,只能采用专门的工具进行样品传递。

为了确保取样的质量和安全性,在传递样品时需要特别注意。

四、样品检验。

采样完毕后,需要将样品传递至实验室进行检测。

而实验室的检测设备和方法,需要根据支护材料的特点来确定。

质检人员应具有丰富的实验经验和专业技能,对不同类型的支护材料掌握正确的检测方法和技能。

结合以上几点,可以有效确保煤矿井下用支护材料复检取样和送检的质量。

同时,应加强对煤矿井下支护材料的质量控制和日常维护,严格执行煤矿安全标准。

只有这样才能保障煤矿的生产安全,为经济建设和人民幸福作出更大的贡献。

煤矿井下用支护材料复检取样和送检

煤矿井下用支护材料复检取样和送检

煤矿井下用支护材料复检取样和送检煤矿井下用支护材料复检取样和送检煤矿作为我国重要的能源资源,其开采一直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但随着煤矿规模的扩大和开采深度的增加,煤矿井下安全问题也逐渐受到重视。

在煤矿生产中,支护工作是保障煤矿井下安全的重要工作。

支护材料作为支护工作的主要组成部分,对煤矿井下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在支护材料使用过程中,对其进行复检取样和送检变得尤为重要。

一、支护材料的选择支护材料的选择是根据井下煤体结构、煤岩体稳定性、采矿方法等因素综合考虑而定。

常用的支护材料有钢支架、木条支架、混凝土预制标准件、锚杆以及聚合物材料等。

这些不同类型的支护材料都有其适用范围和使用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例如,在抽采煤层或者延长工作面时需要采用锚杆支护等等。

二、支护材料质量的重要性支护材料质量是影响井下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

其质量不合格将对井下安全带来严重影响。

例如,如果支护材料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断裂或者变形,就可能导致巷道失稳,严重威胁工人的人身安全。

因此,支护材料的质量必须得到严格监督和检验。

三、支护材料复检取样和送检支护材料复检取样和送检是指定质监部门或者第三方机构对井下采用的支护材料进行复检和取样,并将样品送至有权机构进行检测。

这种方法能够确保支护材料的质量,保证工人的舒适度和安全性,降低井下事故的风险。

具体实施步骤如下:1.选择专业的取样人员,负责抽样工作。

取样人员应经过严格培训和考核,具备专业的抽样技能和知识,遵守标准的操作规范。

2.采用合适的取样工具或者装置,对支护材料进行取样。

取样原则包括代表性、均匀性和足够性等,确保采集到的样品能够正确代表全部支护材料的质量情况。

3.一般来说,取样时间是在支护材料进入井下之前进行,这样可以避免受到井下环境因素的干扰,确保样品质量。

4.将采集到的样品送至有权机构进行检测。

有权机构应具备合法、公正的检测资质和先进的检测技术,能够准确检测出样品的质量情况。

支护材料取样送检实施细则

支护材料取样送检实施细则

支护材料取样送检实施细则2-1 树脂锚固剂一、复检批量1、按3000卷或不足3000卷的每种锚固材料进场后抽样检验不应少于一次。

二、检测项目1、外观2、直径、长度偏差3、树脂胶泥稠度4、固胶比5、凝胶时间6、抗压强度7、抗拔力8、锚固力9、热稳定性能三、取样方法及数量1、随机抽取10支试样送检。

2、若检验不合格,应重新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加倍复验。

四、检测依据《树脂锚杆第1部分:锚固剂》MT146.1-2011《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GB/T1346-2011《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3-20102-2 树脂锚杆金属杆体及其附件一、复检批量1、不同规格的锚杆进场后,同一规格的锚杆按1500根或不足1500根的抽样检验不应小于一次。

二、检测项目1、外观2、杆体及托盘尺寸3、杆体材料力学性能4、螺母组装件承载效率系数5、托盘承载力6、锚固力三、取样方法及数量见下表取样方法及数量四、检测依据《树脂锚杆第2部分:金属杆体及其附件》MT146.2-2011《金属材料拉伸试验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GB/T228.1-2010《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7《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3-20102-3 煤矿井下用塑料网假顶带一、复检批量1、同一配方、同一规格尺寸每2t为一批,不足2t 时亦为一个验收批。

二、检测项目1、外观质量2、宽度公差3、厚度公差4、偏斜度5、单根拉断力6、拉断伸长率7、拉伸强度8、表面电阻值9、酒精喷灯燃烧性能10、酒精灯燃烧性能三、取样方法及数量1、同一配方、同一规格尺寸随机抽取20m塑料网带送检。

2、若检验不合格,应重新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加倍复验。

四、检测依据《煤矿井下用塑料网假顶带》MT141-2005《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3-20102-4 喷射混凝土用速凝剂一、复检批量1、每批水泥、骨料、外加剂进场后抽样检查不应少于一次。

矿用支护材料抽检管理制度

矿用支护材料抽检管理制度

梁宝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矿用支护材料抽检制度为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加强锚杆、锚索等支护材料质量监控工作,杜绝不合格材料入井,消除安全隐患,实现支护材料质量监控的动态管理,经公司研究决定,制定矿用支护材料抽检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成立支护材料抽检领导小组:公司总工程师任组长,各专业副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安监处质量科、通防技术科、经管中心、供应站等单位相关人员为成员。

支护材料抽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监处质量科,房建洪兼任办公室主任,付英涛、朱成雨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支护材料抽检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各部门职责1.供应站负责井下支护用的锚杆、经纬网、W钢带、托盘、锚索钢绞线及锁具、树脂锚固剂、高压胶管等支护材料的检验入库及保管发放工作。

2.各施工单位负责在各种支护材料的使用过程中,全过程监控各种支护材料的材质、规格尺寸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程规定,发现问题及时向矿支护材料抽检领导小组汇报。

3.支护材料抽检领导小组负责抽检和随检、考核等工作,建立各类支护材料抽检档案。

三、抽查检验内容1.各种支护材料入库前,供货单位必须要提供生产许可证、安标证书及其技术资料。

抽查验收人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及其技术资料(产品说明书、图纸、合格证、化验单、质保等)对其各种指标严格检验。

2.锚杆及其附件的验收内容:外观质量、杆体材质、杆体规格、杆体的直线度、杆体尾部螺纹、螺母、锚杆托盘,并且要对其包装、标志、运输、贮存的方式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有关规定严格验收。

对于交货现场无法检验的指标,如:杆体的屈服强度及延伸率、杆体尾部螺纹、螺母和托盘的承载力、锚固力等,由供货单位出费到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3.树脂锚固剂的验收内容:原材料、外观、直径长度偏差、树脂胶泥稠度、凝胶时间、抗压强度、锚固力及有效期,并且要对其包装、标志、运输、贮存的方式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有关规定严格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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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护材料取样送检实施细则
2-1 树脂锚固剂
一、复检批量
1、按3000卷或不足3000卷的每种锚固材料进场后抽样检验不应少于一次。

二、检测项目
1、外观
2、直径、长度偏差
3、树脂胶泥稠度
4、固胶比
5、凝胶时间
6、抗压强度
7、抗拔力
8、锚固力
9、热稳定性能
三、取样方法及数量
1、随机抽取10支试样送检。

2、若检验不合格,应重新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加倍复验。

四、检测依据
《树脂锚杆第1部分:锚固剂》MT146.1-2011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GB/T1346-2011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3-2010
2-2 树脂锚杆金属杆体及其附件
一、复检批量
1、不同规格的锚杆进场后,同一规格的锚杆按1500根或不足1500根的抽样检验不应小于一次。

二、检测项目
1、外观
2、杆体及托盘尺寸
3、杆体材料力学性能
4、螺母组装件承载效率系数
5、托盘承载力
6、锚固力
三、取样方法及数量见下表
取样方法及数量
四、检测依据
《树脂锚杆第2部分:金属杆体及其附件》MT146.2-2011《金属材料拉伸试验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GB/T228.1-2010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7《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3-2010
2-3 煤矿井下用塑料网假顶带
一、复检批量
1、同一配方、同一规格尺寸每2t为一批,不足2t 时亦为一个验收批。

二、检测项目
1、外观质量
2、宽度公差
3、厚度公差
4、偏斜度
5、单根拉断力
6、拉断伸长率
7、拉伸强度
8、表面电阻值
9、酒精喷灯燃烧性能10、酒精灯燃烧性能
三、取样方法及数量
1、同一配方、同一规格尺寸随机抽取20m塑料网带送检。

2、若检验不合格,应重新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加
倍复验。

四、检测依据
《煤矿井下用塑料网假顶带》MT141-2005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3-2010
2-4 喷射混凝土用速凝剂
一、复检批量
1、每批水泥、骨料、外加剂进场后抽样检查不应少于一次。

二、检测项目
1、细度
2、净浆凝结时间
3、1d抗压强度
4、28d抗压强度比
5、含水率
三、取样方法及数量
1、应在16个不同点取样,每个点取样不少于250g,总量不少于4000g。

将试样充分混合均匀,分成两份,一份进行试验,另一份备份。

2、若检验不合格,应重新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加倍复验。

四、检测依据
《喷射混凝土用速凝剂》JC477-2005
《混凝土外加剂》GB8076-2008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GB/T1346-2011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GB/T17671-1999
《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GB/T1345-2005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3-2010
2-5 矿用锚索
一、复检批量
1、不同规格的矿用锚索进场后,同一规格的矿用锚索每1500根或不足1500根抽样检验不少于一次。

二、检测项目
1、外观质量
2、锚索静载性能
3、钢绞线最大力
4、托盘承载力
三、取样方法及数量
某一项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规定时,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该不合格项目的复验,复验结果即使有一个试样不合格,则判定为不合格。

四、检测依据
《矿用锚索》MT/T942-2005
《树脂锚杆第1部分:锚固剂》MT146.1-2011
《树脂锚杆第2部分:金属杆体及其附件》MT146.2-2011《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3-2010
2-6 钢筋混凝土用钢筋焊接网
一、复检批量
1、钢筋焊接网应按批进行检查验收,每批应由同一型号、同一原材料来源、同一生产设备并在同一连续时段内制造的钢筋焊接网组成,重量不大于30t。

二、检测项目
1、表面质量
2、焊接网焊点抗剪力
3、抗拉强度
4、断后伸长率
5、网孔边长
三、取样方法及数量
1、钢筋焊接网试样均应从成品网片上截取,但试样所包含的交叉点不得开焊。

除去掉多余的部分以外,试样不得进行其他加工。

2、数量:成品网片1片(≥1㎡)。

3、钢筋焊接网的拉伸、弯曲和抗剪力试验结果如不合格,则应从该批钢筋焊接网中再取双倍试样进行不合格项目的检验,复验结果全部合格时,该批钢筋焊接网判定为合格。

四、检测依据
《钢筋混凝土用钢筋焊接网》GB/T1499.3-2010
《金属材料拉伸试验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GB/T228.1-2010
《金属材料弯曲试验方法》GB/T232-2010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3-2010
2-7 煤矿井下用双向拉伸塑料网假顶
一、复检批量
1、每批以同一配方、同一工艺条件生产的同一规格的假顶网,每2000㎡视为一批(不足2000㎡以一批计)。

二、检测项目
1、外观
2、尺寸
3、力学性能
4、阻燃性能
5、表面电阻值
三、取样数量成品网片1片(≥1㎡)
四、检测依据
《煤矿井下用双向拉伸塑料网假顶》Q/XWKxxx-2012
《煤矿井下用塑料网假顶》MT141-2005
《土工合成材料塑料土工格栅》GB/T17389-2008《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3-2010
2-8煤矿假顶用菱形金属网
一、复检批量
1、每批菱形金属网由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形状、同一尺寸、及同一交货状态的钢丝编织组成,应逐批进行抽样检测。

二、检测项目
1、表面质量
2、丝径允许偏差
3、网孔边长允许偏差
4、网丝强度降低率
5、钢丝的抗拉强度
6、钢丝伸长率
三、取样数量见下表
检验项目任意一项不合格,取双倍试样对该项目进行复检,若再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四、检测依据
《煤矿假顶用菱形金属网》MT314-1992
《金属材料拉伸试验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GB/T228.1-2010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3-2010
2-9 矿用W型钢带
一、复检批量
1、每批矿用W性钢带由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
形状、同一尺寸、及同一交货状态的碳素结构钢压制组成,应逐批进行抽样检测。

二、检测项目
1、表面质量
2、尺寸偏差
3、材料力学性能
三、取样数量
检验项目任意一项不合格,取双倍试样对该项目进行复检,若再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四、检测依据
《矿用W型钢带》MT/T861-2000
《金属材料弯曲试验方法》GB/T232-2010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3-2010
2-11 喷射混凝土芯样强度检测
一、采用点荷载试验法检测喷射混凝土强度时,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测点周围的混凝土表面应平整,应避开蜂窝、孔洞;
2、测点周围60mm 范围的混凝土内,不应有钢筋或预埋铁件;
3、相邻两测点的间距不应小250mm,离混凝土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150mm;
4、检测部位的混凝土厚度不应小于50mm。

二、根据工程种类、工程量的大小,按下表确定喷射混凝土强度检查点数。

每一检查点取混凝土芯样5 个,所取芯样应完整,芯样直径应大于喷射混凝土粗骨料直径的1.5 倍,芯样长度应不小于其直径的1.1 倍
三、检测依据
《锚喷支护工程质量检测规程》MT/T5015-1996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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