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须知及注意事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须知
一、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对申报单位的要求
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申报单位需到注册地所在区县人事局提交申请材料。
二、《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办理条件
符合规定的申报单位聘用的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的人才,在本市有固定住所的,均可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三、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需报送的材料
(一)聘用单位注册申请材料
拟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须先由聘用单位进行注册,聘用单位注册须提交以下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及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网上注册信息填报软件(优盘)。
(二)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情况证明材料
1、新办
(1)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在京固定住所证明: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租赁房屋的,提供派出所和房管部门出具的准许房屋出租的证明以及与业主签订的租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租赁公房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及房产证复印件;借住亲友住房(私房)由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和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5)配偶随往还需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配偶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诚信声明书;子女随往还需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6)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8)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9)诚信声明书。
注:A、缴纳社会保险证明须包括以下内容:聘用单位名称、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缴纳险种、缴纳保险起始时间;
B、打印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须由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所属单位,即在打印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空白处填写纳税人所属单位,并加盖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专用章;
C、社会保险证明及完税证明须提供距离当前日期连续6个月以上的缴纳证明;
D、固定住所证明若由居委会出具应包括以下内容:申请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亲友姓名、何种亲友关系、居住地址(须注明居住地的门牌号码);
E、诚信声明书须由董事长、总经理、法人其中之一签署。
2、续签
(1)《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2)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持证期间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2003年7月1日前申请办理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必须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5)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续签申报表(一式二份);
注:A、工作居住证满三年,到期时间为上下一个月;
B、若该人员的信息在续签流程中,则不允许续签;
C、若该人员的信息在注销流程中或已被注销,则不允许续签;
D、缴纳社会保险证明须包括以下内容:聘用单位名称、申请人姓名、缴纳险种、缴费时间(持证期间逐月缴纳);完税证明须提供持证期间逐月缴纳的纳税证明。
3、聘用单位变更
(1)《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2)原聘用单位同意调出函;
(3)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5)诚信声明书。
注:A、该人员正在进行聘用单位变更流程,不能进行聘用单位变更;
B、该人员在原单位正在进行其他变更,不能进行聘用单位变更;
C、该人员在原单位正在进行续签、补办、注销,不能进行聘用单位变更;
D、聘用单位变更须由新聘用单位自持《北京市工作居
住证》者从原聘用单位离职之日起60日内提出。
E、诚信声明书须由董事长、总经理、法人其中之一签署。
4、随往人员变更
(1)《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2)随往人员与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者为夫妻关系的,需提供结婚证、随往人员身份证、随往人员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随往人员与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者为子女关系的,需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有身份证的还需提供身份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4)诚信声明书。
注:A、该人员正在进行聘用单位变更,不能进行随往人员变更;
B、该人员正在随往人员变更流程中,不能进行随往人员变更;
C、诚信声明书须由董事长、总经理、法人其中之一签署。
5、居住地址变更
(1)《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2)现居住地址证明;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4)诚信声明书。
注:A、该人员正在进行聘用单位变更,不能进行居住地址变更;
B、该人员正在居住地址变更流程中,不能进行居住地址变更;
C、诚信声明书须由董事长、总经理、法人其中之一签署。
6、工作居住证资料变更
(1)《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2)相关信息变更证明;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4)诚信声明书。
注:A、该人员正在进行聘用单位变更,不能进行工作居住证资料变更;
B、该人员正在工作居住证资料变更流程中,不能进行工作居住证资料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