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隐患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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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模板(5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模板(5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模板【模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保障员工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全体员工及相关部门。

三、制度内容1.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周期: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排查。

2. 隐患排查责任:(1) 企业领导:负责制定和监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2) 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排查工作的有效落实;(3) 员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积极参与隐患治理工作。

3. 隐患排查方法和程序:(1) 制定排查计划:每季度初,由企业领导和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制定排查计划;(2) 隐患排查:按照排查计划,逐项进行隐患排查,记录发现的隐患;(3) 隐患评估和分类:对发现的隐患进行评估和分类,根据隐患的严重程度和紧急程度确定治理优先级;(4) 隐患治理:按照治理优先级,制定隐患治理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治理时限,并跟踪隐患的整改情况;(5) 隐患整改验收:对治理完成的隐患进行验收,确保治理措施的有效性。

4. 隐患排查记录和报告:(1) 排查记录:每一次隐患排查应进行详细记录,包括隐患的名称、发现人、发现时间、隐患描述等;(2) 排查报告:每季度结束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整理本部门的隐患排查报告,提交企业领导。

四、监督与管理1. 企业领导层负责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运行;2. 相关部门负责人需做好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定期向企业领导汇报;3. 员工有权利和义务发现和报告安全隐患,企业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匿名举报的权利。

五、附则1. 本制度经企业领导批准后生效;2. 制度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企业领导层所有;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以上为模板,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模板(二)一、目的为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例(5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例(5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例为了建立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订本制度。

一、企业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____建立、健全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行政部门、车间的____为分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

各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本企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和企业领导报告。

三、安全办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

四、企业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五、隐患的报告采取书面报告形式,若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在书面报告中,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内容拟采取的措施建议等写清楚,一份交安全办,一份部门留底备查。

六、当安全办接到报告后,迅速提交给企业领导,由企业主要负责人____制订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范事故的发生,安全办实行全程监控。

七、企业根据隐患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对隐患发现者进行____元奖励,奖励金采取现金兑现,由安全办申报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八、各部门对员工上报的事故隐患,不整改或不上报的,一旦发现按情节严重,对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罚款____元,并导致发生事故的,对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处罚____元。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例(2)一、目的和内容为进一步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据《____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____第16____(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1、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全员)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组织及实施,各部门(车间)、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公司领导报告。

3、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对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建立安全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4、公司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5、财务部门负责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6、生技部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三、安全事故隐患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____号)的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以下情况列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1、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参加教育培训,或其安全资格证书无效的;新职工入厂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

2、液化气钢瓶、电葫芦、叉车等特种设备未取得合格证、使用证和检验检测过期的。

3、操作人员不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或未按照操作规程要求作业的;作业人员未按要求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按要求持证上岗的。

4、车床、锯床、钻床等机加工设备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1)防护罩、盖、栏应完备可靠。

(2)防止夹具、卡具松动或脱落的装置完好。

(3)各种限位、联锁、操作手柄要求灵敏可靠。

(4)机床PE连接规范可靠。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范文1. 目的和范围1.1 目的:为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预防事故隐患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1.2 范围:适用于我企业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

2. 义务和责任2.1 管理层责任:2.1.1 建立并推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

2.1.2 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工作。

2.1.3 制定相关安全生产制度、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

2.1.4 指派专人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培训。

2.1.5 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2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责任:2.2.1 负责协助管理层编制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

2.2.2 组织、指导和监督各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2.3 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培训。

2.2.4 及时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提出整改建议。

2.2.5 保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2.3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人员责任:2.3.1 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章制度。

2.3.2 开展日常安全巡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2.3.3 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进度。

2.3.4 做好安全生产记录和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2.3.5 向管理层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时报告事故隐患情况。

3.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流程3.1 排查阶段:3.1.1 确定排查目标和范围。

3.1.2 制定排查计划,包括排查时间、地点、责任人等。

3.1.3 配备必要的工具和设备进行排查。

3.1.4 依次对各项安全生产要素进行排查,包括设备、场地、人员等。

3.1.5 将排查结果记录并分类整理。

3.2 整改阶段:3.2.1 根据排查结果,制定整改计划。

3.2.2 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措施。

3.2.3 跟踪监督整改进度,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执行。

3.2.4 整改完成后,重新进行验收并记录整改结果。

3.3 监控阶段:3.3.1 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3篇)

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3篇)

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一、贯彻落实党的____会议精神,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____安委会确定的“隐患治理年”工作目标,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落实____,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三、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做到及时发现,责任落实,有效治理。

四、定期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部署下阶段工作。

六、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检查人员履行事故隐患监督检查职责时,积极予以配合,按整改意见治理隐患。

七、明确生产条统,事故隐患排查的部位,设备,设施等具体内容。

八、对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的要求,采取可靠的预措施,制定应急预案。

九、为本制度全面贯彻实施,制定下列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制度:(一)、责任制度(二)、信息档案和分析报告制度(三)、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四)、资金安全费用保障制度(五)、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湿度十、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十一、成立日常工作,协调、督促、统筹安排各生产系统的工作,务使其尽职尽责,工作中如有失误,失职,必要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2)是一种组织机构为预防和控制事故隐患而制定的一套规程和管理办法。

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组织内部环境和设备的安全,并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事故隐患,以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以下是一份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的典型内容:1.目的和范围:明确制度的目的和适用范围,确定制度的执行主体和责任人。

2.制度要求:规定组织内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要求,明确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目标和原则。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3篇)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3篇)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

第三条企业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落实本制度的执行,确保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得到有效实施。

第二章排查责任与机构第四条企业应设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构,负责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构应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相关专业人员。

第六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构应明确各成员的职责,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排查方法与内容第七条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应采取全面、系统、综合的方法,包括定期检查、突击检查、专项检查等。

第八条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内容应包括场所安全、设备安全、操作安全、劳动防护、火灾防控、环境保护等方面。

第九条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过程中,如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记录、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治理。

第四章处理措施与落实第十条安全事故隐患的治理应按照优先级和紧急程度进行,在排查报告中明确治理的目标和措施。

第十一条安全事故隐患的治理措施应有明确的责任人和时间表,确保治理工作按计划进行。

第十二条安全事故隐患的治理应及时跟进,对已治理的事故隐患进行确认,确保治理效果达到预期。

第五章监督与评估第十三条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应定期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十四条监督和评估工作应由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构负责,包括检查记录、隐患整改情况、治理效果评估等。

第十五条监督和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人员,以便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对于未按照本制度进行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十七条对于故意隐瞒、篡改排查结果或治理措施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经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生效,并向全体员工宣传,确保员工认识到安全事故隐患的重要性。

事故隐患报告管理制度范文(5篇)

事故隐患报告管理制度范文(5篇)

事故隐患报告管理制度范文1、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本单位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事故隐患报告制度。

2、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较大事故隐患是指整改难度较大,整改周期较长一般在一周左右。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重大,应当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本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防控和报告的责任主体。

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职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报告责任制。

4、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发现一般事故隐患立即组织人员采取措施排除、整改,全体职工在发现事故隐患有权利和义务后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分管领导接到报告后及时做好记录,并组织人员采取措施排除、整改。

5、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停工停产、撤出人员,按规定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当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

6、鼓励、发动广大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对于事故隐患瞒报,拒报者酌情于以处理。

7、安监站对检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应及时通知本矿分管领导,并督促立即按照“三定”意见整改,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有权立即停工、停产、撤出人员,并上报主管部门。

8、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立即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它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并上报有关部门,做好记录。

9、对因事故隐患造成伤亡事故的,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抢险救灾,并按国家有关事故报告程序、时限及时上报矿、集团公司及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迟报、瞒报、谎报人员及事故相关责任人,追究相关的法责任。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建立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工作,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防止事故的发生。

二、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____号令)、《____《山东省井工开采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特大生产你去事故隐患认定办法(试行)》____》(鲁安监发【____】____号)三、职责分工:1、各车间负责人对自己车间及负责范围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实行“谁存在隐患,谁负责整改”,责任划分实行“属地管理”。

2、各专业负责人对自己本专业的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3、安环处负责各车间的隐患排查的收集、确认、统计上报和事故隐患治理的落实、整改和考核。

隐患确认不清的,提交公司安全领导小组。

四、事故隐患的定义、分级、分类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事故隐患分成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隐患排查的分级、内容和频次、要求公司的隐患排查分为三级: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3.1班组级排查为每班排查:班组排查根据公司下发的班组级安全检查表内容以及对作业区域内不安全因素、设备的不安全状况、人的不安全行为、生产工艺出现的不足问题等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

对查出的隐患及时排除,不得掉以轻心,麻痹大意,防止隐患扩大造成事故。

对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及时向上级汇报。

3.2车间级排查为每季至少一次;车间级排查根据公司下发的车间级安全检查表内容以及对作业区域内及辖区内的不安全因素、设备的不安全状况、人的的不安全行为、生产工艺出现的意外问题等安全隐患进行综合排查。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用6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用6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用6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1篇【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为建立安全建设事故隐患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建设主体职责,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建设事故,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成立以经理为组长的“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建立本矿安全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和报送制度等。

组织机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安检科,办公室主任由安检科科长担任,负责隐患的收集、分析、汇总、整改销号、上报等工作。

三、把隐患排查工作贯穿到建设过程中,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职责,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

四、在本矿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带领下,以科室为单位坚持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从业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行为和带病运行设备、设施及建设场所的各类事故隐患,对每一天排查出的各类隐患严格按照隐患排查治理流程进行分类登记、分类整改,验收上报,全过程建档。

五、本矿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组长定期组织一次本矿范围内安全大检查对所查隐患登记建档。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2篇为加强我公司煤尘管理,防治煤尘事故,根据有关规定和煤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1、矿井主要巷道每隔101米设一个三通阀门。

2、防尘管路安设平直,吊挂牢固,小于或等于90度的要设弯头不拐死弯,接头严密不漏水(滴水成线即为漏水)。

3、井下务必有完善的喷雾装置,并实现自动化,雾化好,灵敏可靠,使用正常。

4、净化通风实现自动化,采区进、回风道、主要进风大巷及进风井都务必安装净化水幕,并实现自动化,水幕应封闭全巷道断面,灵敏可靠,雾化好,使用正常。

5、定期冲刷积尘,主要大巷每年至少刷白一次,主要进、回风巷至少每月冲刷一次积尘,大巷刷白、冲刷粉尘都要有记录可查。

井下巷道不得有厚度超过2毫米连续长度超过5米的煤尘堆积。

6、隔爆设施标准化,隔爆设施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安装质量务必贴合规定要求。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范文(4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范文(4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范文尊敬的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为了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确保员工的安全和生产的稳定运行,特制定了本《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1.1 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排查和治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范本。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部门和员工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2.1 组织机构我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组成,并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参与。

2.2 职责2.2.1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的相关方案,并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指导和验收。

2.2.2 各部门负责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确保工作的落实。

2.2.3 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协助部门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的工作程序3.1 制定隐患排查和治理计划按照年度计划,制定隐患排查和治理计划,明确排查的目标、工作步骤和时间节点。

3.2 隐患排查3.2.1 首先,各部门根据计划,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环境进行全面排查,包括生产设备、工艺流程、作业场所、用电用气设备等。

3.2.2 全员参与排查,建立隐患排查记录和台账,记录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情况。

3.2.3 针对重点部位和部门,可以采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隐患排查,并提出改进建议。

3.3 隐患整改3.3.1 发现隐患后,相关部门应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并按照事故等级和整改时限要求,及时整改。

3.3.2 整改完毕后,进行验收,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

3.4 隐患治理3.4.1 针对常见的安全隐患,制定相关治理规范和操作流程,确保类似隐患不再发生。

事故隐患报告管理制度(五篇)

事故隐患报告管理制度(五篇)

事故隐患报告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公司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工作。

三、职责负责实施本制度的责任部门是公司安全办;负责实施本制度的协助部门是公司其他各部门。

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内容和程序1、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事故隐患分类根据危害及整改难度把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大,需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公司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公司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4、公司内全体员工发现事故隐患者,均有权向安委会办公室报告,安委会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____核查并予以处理。

5、安委会办公室每月结合综合性安全检查,____安委会办公室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排查事故隐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分类进行登记,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

各被排查部门针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尽快制订及落实隐患治理措施。

6、隐患治理一般事故隐患,由隐患部门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____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隐患发生后应立即向公司安委会进行汇报,内容包括:(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的原因(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3)隐患的治理方案①方法和措施隐患治理所采取的方法及治理过程中所采取的防护措施。

②经费和物资概算此隐患治理所需经费及物资需求。

事故隐患整改管理制度(4篇)

事故隐患整改管理制度(4篇)

事故隐患整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预防和化解事故隐患,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事故隐患整改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业单位。

第三条事故隐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设备设施缺陷、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从业人员不具备特定岗位操作技能、作业场所环境不良等。

第四条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由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整改程序第五条对于发现的事故隐患,相关部门应当及时落实整改责任人。

第六条整改责任人需详细了解事故隐患的性质和范围,并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进行整改。

第七条对于较大的事故隐患,应当成立整改小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由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

第八条整改小组在整改过程中应当完整记录整改过程,并将记录报送给企业主要负责人。

第九条在事故隐患整改过程中,如需停工停产进行整改的,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安排,并提前通知有关方面。

第十条整改责任人应当制定整改计划,包括整改的时间、措施、责任人等,并及时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整改完成后,相应的部门负责人应当对整改结果进行检查,并认可整改成果。

第十二条整改合格后,相关记录应当归档保存,以备日后的查阅和核查。

第三章整改责任人第十三条整改责任人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指定,通常由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或专业人员担任。

第十四条整改责任人需具备以下条件: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执行力、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解决问题的能力、熟悉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整改责任人应当按时按量完成整改任务,不得推诿拖延,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整改情况。

第十六条若整改责任人未能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相关责任部门应当及时进行约谈,督促其完成整改任务。

第十七条对于督促整改仍未完成整改任务或者整改效果不达标的,相关责任部门应当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进行通报。

第四章整改风险管控第十八条为确保整改工作的安全进行,整改责任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风险评估。

第十九条风险评估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事故后果的严重性、整改过程中的风险等。

安全事故隐患管理制度(8篇)

安全事故隐患管理制度(8篇)

安全事故隐患管理制度(8篇)安全事故隐患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为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职责,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__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必须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三条各县(市、区)、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以下简称有关部门)应根据本制度要求,结合本行业、本领域实际,制订实施细则。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有关部门接到事故隐患举报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所举报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并履行交接程序。

第五条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一)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职责主体。

应当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生产活动全过程,建立实时检查、班组检查、日常排查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职责,将隐患排查治理经常化。

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档案台账制度、监控和应急管理制度、挂牌制度、限期整改销号制度、专项资金使用制度、岗位职责制度、统计分析制度、公告公示制度、定期报告和举报奖励等制度,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从业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行为和带病运行的设备、设施及生产场所的各类事故隐患。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三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三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预防和控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有效管理和治理存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部门、员工和外来承包商等相关人员。

三、制度内容1. 管理组织(1)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制度;(2)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3)聘请专业安全顾问,提供相关咨询和指导。

2. 排查和治理流程(1)定期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包括对设备、工艺、场所、人员等方面的隐患进行检查;(2)及时记录和报告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将其分级管理并进行整改;(3)制定相应的整改计划,并将整改情况上报相关部门;(4)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5)建立安全事故隐患台账,定期进行复查,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彻底治理。

3. 人员培训和意识提升(1)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2)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演练,增强员工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3)设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每个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4. 奖惩机制(1)制定安全生产奖励制度,对发现并有效整改安全隐患的个人和团队进行奖励;(2)建立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对安全生产违规行为和事故责任人进行惩处。

四、监督和评估定期组织内外部评估,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

五、制度宣传和执行组织培训班、安全会议、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向员工宣传和解释相关制度,并确保制度的全面执行和有效实施。

以上内容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具体细节和措施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

同时,制度应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以保证其有效性和科学性。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二)是为了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6篇)

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6篇)

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基本要求,强化____有限公司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严防隐患失查失控引发事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各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其他因素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和环境的不安全状态与人的不安全行为。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治理难度较大,需经较长时间治理方能排除,或因其它因素影响,致使本单位自身难以治理的隐患。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第四条事故隐患级别:(一)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的不安全状态和行为。

(二)较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治理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和治理方能排除,或者因外部或其它因素影响致使本单位自身难以整改、治理的不安全状态。

第五条事故隐患类别(一)物的不安全状态1、缺陷型。

因设计或建设施工缺陷,致使装备、装置、设施、工建等物存在不符合安全法规、标准或规范,危险有害因素控制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不安全状态。

2、失修型。

因日常管理不善,致使装备、装置、设施、工建等物的功能或状态存在较大异常,不能满足安全生产活动和要求的不安全状态。

3、维修型。

因自然因素,装备、装置、设施、工建等物的功能或状态局部存在异常,不能满足安全生产活动和要求的不安全状态。

(二)环境的不安全状态。

生产作业部位、场所、空间和活动、行走通道等环境中,存在不能满足安全生产活动和要求以及职业健康的不安全状态与因素。

(三)人的不安全行为。

个体习惯性和团体____性违章。

第六条职责分工(一)安全环保部负责生产现场、交通、消防等相关专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____和实施;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体____、汇总分析以及有关情况的通报,向上级汇报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有关情况。

(二)设备能源部负责主体设备、特种设备、专用机械、高低压电气系统、建构筑物以及排洪防汛系统等相关专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____和实施;负责能源动力介质系统、环保设施等相关专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____和实施。

事故隐患治理制度(5篇)

事故隐患治理制度(5篇)

事故隐患治理制度1、隐患治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层次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矿长对本公司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全面负责。

总工程师负责组织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措施的制定;分管副矿长、副总工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安检部门负责对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进行监督检查,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制约的隐患管控体系和机制。

2、对于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或员工在生产建设活动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由现场负责人组织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按照定项目(具体隐患)、定负责人、定时间、定资金、定措施的“五定”原则认真组织治理。

按规定需要停产停业的,必须立即停产停业。

同时向本单位员工进行通报。

3、隐患管控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隐患问题一经确认,相关人员单位要立即组织进行分析、整改、治理;二是,隐患问题虽然能够整改,但不能在短期内整改治理完毕的,要由主管副总工程师牵头制定详细的防范措施及治理规划,视隐患问题的性质,由公司确定实施“挂牌督办”;三是,对于隐患问题不能彻底消除的,要由总工程师制定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报矿长审批,确保隐患长期处于受控状态。

4、安全隐患整改要做到“四必须”和“五落实”。

四必须:必须揭示安全生产隐患警示牌、必须由主管领导组织现场办公、必须制定专项治理措施、必须明确整改期限和负责人。

五落实: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

5、凡是列为安全隐患问题,都要实施系统追问,确定责任单位和部门,并将隐患问题及时填写到隐患排查记录上,提示、督促隐患问题整改,对责任单位实施督导。

6、矿井隐患排查督导办公室要掌握“挂牌督办”整改情况,内容包括:隐患级别、排查时间、隐患问题、整改措施、限改时间、责任单位、负责人、整改进度、分析评价。

7、安检部每月要汇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写出书面总结,备案。

8、在进入新工作面或新的作业区域前,要由相关专业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并对新工作面、新区域进行系统的安全隐患排查,各专业确认无隐患签字后,方可开工生产。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4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4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第一章绪论一、制度背景二、制度目的三、制度适用范围与对象第二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基本要求一、坚持预防为主二、依法治理三、综合治理四、追究责任第三章排查治理流程及相关职责一、隐患排查治理流程二、相关职责及责任人第四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措施一、隐患排查措施二、隐患治理措施三、隐患整改措施第五章监督检查与评估一、监督检查二、评估与奖惩第六章责任追究一、责任追究机制二、追究责任的程序和方式第七章其他要求一、宣传教育二、安全培训三、应急预案四、信息报送第八章附则一、该制度的修订与废止二、实施细则第一章绪论一、制度背景随着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安全生产事故已经成为制约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为了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对生产过程中潜在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非常必要。

本制度旨在规范和明确企业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整改等相关工作,为安全生产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制度目的本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得到及时发现、排查、治理和整改,建立起一套科学、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

通过制度的落实,提高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最大程度地避免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制度适用范围与对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合资企业、事业单位等。

对所有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岗位和人员,都有制度的适用和执行要求。

第二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基本要求一、坚持预防为主企事业单位要加强事前预防,加大事中事后治理力度,坚持以预防为主,加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排查和治理工作。

二、依法治理企事业单位要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各项安全标准和要求,依法治理事故隐患,保障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三、综合治理企事业单位要采取综合手段,从管理、技术、物资等多方面入手,对事故隐患进行综合治理,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追究责任对于发现的事故隐患,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责任的落实和问责。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4篇)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4篇)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单位和部门,包括办公场所、生产车间、仓库等各个区域。

第三条公司将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经营管理中,并进行科学规范化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第四条安全工作必须依法、规范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推卸或逃避安全责任。

第五条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相关人员必须具备相关安全知识、技能及能力,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排查费治理总则第六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进行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第七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设备设施安全隐患:包括设备的安全性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方面的问题。

(二)生产流程安全隐患:包括工作流程、作业规程、工艺参数等方面的问题。

(三)人员安全隐患:包括员工的安全培训、操作规范、劳动保护等方面的问题。

(四)环境安全隐患:包括生产环境、办公环境、危险品存储等方面的问题。

(五)其他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隐患。

第八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安全评估,并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

第九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当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如安全监控设备、安全检测仪器等,提高事故预防的能力。

第三章排查治理步骤第十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为五个步骤:确定排查责任人,制定排查方案,实施排查工作,整理汇报排查结果,整改落实。

第十一条每个部门、单位必须明确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的责任人,由其负责制定排查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排查方案应当包括排查范围、排查内容、排查方法、排查时间等信息,应当在排查前由相关人员进行评审,并报经理级人员批准。

第十三条实施排查工作时,排查责任人应当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进行记录,分类整理。

第十四条排查结果应当进行整理汇报,包括排查的具体情况、发现的隐患、对应的整改措施等内容,并提交上级领导审阅。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5篇)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5篇)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消除生产工作中的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结合工程施工现场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主要是:(1)工作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

(2)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生产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生产____和劳动保障方面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工作场所未达到安全防护要求,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

(3)其他管理上的缺陷3.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1)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施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原则及措施1.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隐患所属的施工单位负责落实治理措施,具体实施整改方案。

____分级管理原则。

一般事故隐患,由施工单位负责人或者部门负责人立即____整改,并做好相关记录。

重大事故隐患,由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书面报建设单位。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3)隐患的治理方案。

3.“三定”整改原则。

对隐患的排查、整改,坚持定人员、定措施、定完成期限的“三定”原则。

措施应包括:(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4.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备、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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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隐患管理制度
第一条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安全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对所属单位排查治理安全事故隐患工作依法依规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第二条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安全事故隐患),是指各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事故隐患的范围:
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工艺缺陷、设备缺陷和设施缺陷等。

3.建筑施工过程、生产及经营场所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能量伤害。

4.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5.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

6.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作业标准、作业程序的不健全,安全责任制的不落实。

7.现场指挥人员、作业人员的严重违章违规行为。

安全事故隐患分为一般安全事故隐患和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一般安全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三条安全事故隐患按照其发现途径和方式,共分三类:
1.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

2.各有关部门上报安全事故隐患(包括书面或口头反映)。

3.受理举报的安全事故隐患。

第四条安全事故隐患的处理方式:
1.一般性安全事故隐患:安全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有关单位或项目部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限期排除。

2.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由发现隐患的单位安全监管部门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

并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提出具体的整改要求,督促其进行限期整改。

第五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责任:
(一)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1.全面了解掌握本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定期组织策划和参加本单位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活动。

3.保证本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活动的资源配置。

4.组织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的目标和任务的制定、经费和物资的落实、治理的机构和人员的落实;保证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

5.组织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上报。

(二)安监部门的责任:
1.定期开展安全监督检查活动,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全面组织排查本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按照“五定原则”(即定措施、定人员、定资金、定责任、定时间),对本单位潜在和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现场整改或下达整改指令。

3.按照确定的安全事故隐患治理目标和任务,跟踪落实本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

4.落实保障本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活动的资源配置,参与和组织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

5.对单位和个人通过各种途径上报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按规定进行查实,并认真协调、督促有关单位(部门)进行彻底整改。

6.下达停工停业指令。

7.对安全事故隐患现场实施跟踪监控。

8.建立健全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定期汇报、上报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及报表。

(三)生产一线员工的责任:
1.全面了解掌握作业现场的设备状况、工程状况、环境状况和危险因素状况,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发现和确认作业现场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报告。

3.按照整改要求完成隐患整改。

4.按照规范要求建设和维护作业现场的安全设施。

第六条项目部成立由主要负责人负责的隐患治理领导小组,定期对本单位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排查。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排除;因生产技术、工艺、设计等原因难以立即排除的,应当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和监控措施。

凡三日之内无法整改完毕的安全事故隐患必须上报局安全监管部门。

第七条项目部鼓励、发动职工发现、举报和排除安全事故隐患。

安全监管部门对安全事故隐患或违法行为的举报经核查属实的,对发现、排除和举报安全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给予10-300元的奖励;对举报重大事故隐患有突出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安全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范围:
1.本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的行为;
2.本单位设备、设施、场所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3.拖延不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4.其他可能构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第八条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

各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九条项目部应当按月、季对本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次月5日前和季末月28日前向上一级安全监管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条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一条在安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
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二条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

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

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建设单位及局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监督管理
1.地方人民政府、建设单位或者局安全监管部门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由局组织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2.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治理责任单位应当向局安全监管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局安全督察组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

申请报告应当包括治理方案的内容、项目的评价报告等。

3.安全监管部门发现属于分包协作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该及时将有关资料移送分包协作单位,并跟踪督导,落实相应责任,记录备查。

4.对挂牌督办或采取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监管部门收到生产经营单位恢复生产的申请报告后,应当在3日内进行现场审查。

审查合格的,对事故隐患进行核销,同意
恢复生产经营;审查不合格的,责令改正或者下达停产整改指令。

对整改不力、不到位或者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依据有关规定对单位及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实施行政与经济处罚。

第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局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的;
(二)未按规定上报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
(三)未制定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
(四)安全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
(五)未定期对本单位组织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
(六)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记录不规范的;
(七)施工作业现场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
(八)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

第十五条建立健全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资料:
1.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进度快报
2.危险因素辨识评价报表
3.环境因素辨识评价表
4.危险因素(源)状况表
5.安全事故隐患状况表
6.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
7.安全事故隐患排除活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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