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实践活动安全预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柳树九年一贯制学校
综合实践活动安全预案
为了提升我校办学特色,进一步转变教育观念,更新教育教学方式,推进基础教育改革进程。我校高度重视综合实践活动的开展,为保证综合实践活动的的顺利实施,严防意外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安全预案。
一、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活动前对学生召开安全会议,制定安全预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自我安全意识。
1、人身安全教育:要求学生严格按照《中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规定,约束自己的言行,做到语言和举止文明,遵守秩序。
2、食品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在整个活动过程中,要特别注意食品卫生安全,不乱吃食物,不饮用生水。
3、交通安全教育:在学生活动的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时要注意来往车辆,不乱走乱跑。要对所乘车辆加强管理,实施有效监督,确保往返路途的乘车安全。
4、活动安全教育:教育学生按照要求自我安全保护。身体有病不适合参与户外活动的学生提前告知学校不允许参加本次活动。
5、防盗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保管好自己随身携带的物品,本校教师要帮助看管好本校学生的物品,防止丢失。
二、安全措施
1、校领队在带队期间内不得离开学生,必须保证自带学生离校至
返校期间内的安全。
2、校领队应指导学生在活动前做好准备活动,结束后做好整理,并提前对活动地点进行考察。
3、在活动期间出现学生与学生之间发生意见分歧或矛盾的情况时,必须通过带队教师像学校反映,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制造不安全因素或发生冲突。
三、安全责任及事故处理
1、安全责任:由于负责教师未对学生进行教育或教育不到位而发生问题的由负责教师负主要责任;学生不服从组织纪律要求、不遵守参观秩序、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发生问题的,由学生自己负主要责任;其它未尽事宜依上述情况类推。
2、事故处理:如活动中出现了伤害事故,相关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上级主管并提供处理意见或建议,问题责任追究待事后处理。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