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煤炭生产是指煤炭资源开采作业有关活动。
非煤矿山开采是指石油和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金属矿、非金属矿及其他矿产资源的勘探作业和生产、选矿、闭坑及尾矿库运行、闭库等有关活动。
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井巷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矿山建设。
危险品是指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和《危险化学品目录》的物品。
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交通运输包括道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管道运输。
道路运输是指以机动车为交通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水路运输是指以运输船舶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及港口装卸、堆存;铁路运输是指以火车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包括高铁和城际铁路);管道运输是指以管道为工具的液体和气体物资运输。
冶金是指金属矿物的冶炼以及压延加工有关活动,包括: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黄金等的冶炼生产和加工处理活动,以及炭素、耐火材料等与主工艺流程配套的辅助工艺环节的生产。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石,也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健康的重要举措。
为了有效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我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以确保安全生产经费的合理提取和使用,保障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首先,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设施建设费用。
为了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公司需要投入资金用于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这些费用主要用于购买安全设备、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识等,以及对安全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
2. 安全培训费用。
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因素。
因此,公司需要投入资金用于员工的安全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应急预案的演练、安全知识的普及等。
这些费用也应纳入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范围。
3. 安全生产奖励费用。
为了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公司需要设立安全生产奖励制度,并投入资金用于奖励那些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
这些奖励费用也应纳入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范围。
其次,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确定。
具体而言,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 企业规模。
不同规模的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所需投入的费用是不同的。
大型企业由于生产规模大、员工数量多,所需投入的安全生产费用相对较高;而小型企业则相对较低。
因此,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应根据企业规模进行合理确定。
2. 行业特点。
不同行业在安全生产方面所面临的风险和挑战也是不同的。
一些高风险行业,如化工、煤矿等,所需投入的安全生产费用相对较高;而一些低风险行业,如IT、服务业等,所需投入的安全生产费用相对较低。
因此,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应根据行业特点进行合理确定。
最后,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监督。
具体而言,应做到以下几点:1. 资金专款专用。
公司应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专项账户,将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存入该账户,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使用。
不得挪用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其他用途。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石,也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
为了更好地保障安全生产,企业需要提取一定的费用用于安全生产投入。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合理的费用提取标准能够有效地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保障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一、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的制定依据。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的制定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科学合理地确定费用提取标准。
同时,应当充分调研和分析企业的安全生产投入情况,确保费用提取标准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的内容。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应当包括安全设施建设费、安全培训费、安全设备购置费、安全检测费等内容。
各项费用的提取标准应当根据企业的规模、行业特点、安全生产风险等因素进行科学测算和合理确定,确保费用提取标准的全面性和针对性。
三、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的执行。
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的要求执行,确保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
同时,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和管理,防止费用的挪用和滥用,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专款专用。
四、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的调整。
随着企业发展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需要不断进行调整和完善。
企业应当定期对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费用提取标准与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需求相适应,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推进和改善。
五、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的意义。
合理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能够有效地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保障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同时,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的制定和执行也能够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提升企业的社会形象和竞争力,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是指企业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合理提取用于保障安全生产的费用。
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可以根据不同的行业和企业规模的不同来确定,以下是一个700字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示例:一、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的依据1. 《公司法》、《安全生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 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的规定;3.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报告和安全生产费用预算。
二、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范围1. 安全设施和装备的建设、维修费用;2. 安全培训和教育费用;3. 安全检测和监测费用;4. 安全巡查和管理费用;5. 安全事故处理和赔偿费用。
三、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的标准1. 安全设施和装备的建设、维修费用根据企业规模和生产工艺要求,按照安全设施和装备建设、维修的实际需求和费用进行提取。
2. 安全培训和教育费用按照企业员工数量和岗位风险等级,合理提取用于安全培训和教育的费用。
其中包括员工的职业健康和安全培训、应急演练等费用。
3. 安全检测和监测费用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和安全风险,提取用于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测和监测的费用。
4. 安全巡查和管理费用根据企业规模和生产工艺要求,提取用于安排专人进行安全巡查和管理的费用。
其中包括安全巡查人员的工资、巡查器材和巡查车辆的维修费用。
5. 安全事故处理和赔偿费用按照企业所在地区的安全事故处理和赔偿的相关规定,提取用于处理和赔偿安全事故的费用。
四、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的审核和监督1. 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应该经过企业内部审核,并由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2.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应该按照提取用途进行,并做好相关的记录和报账;3. 相关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可以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费用进行抽查和监督。
总之,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应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合理确定。
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安全风险和预算情况,科学合理地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保障。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煤炭生产是指煤炭资源开采作业有关活动。
非煤矿山开采是指石油和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金属矿、非金属矿及其他矿产资源的勘探作业和生产、选矿、闭坑及尾矿库运行、闭库等有关活动。
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井巷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矿山建设。
危险品是指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和《危险化学品目录》的物品。
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交通运输包括道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管道运输。
道路运输是指以机动车为交通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水路运输是指以运输船舶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及港口装卸、堆存;铁路运输是指以火车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包括高铁和城际铁路);管道运输是指以管道为工具的液体和气体物资运输。
冶金是指金属矿物的冶炼以及压延加工有关活动,包括: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黄金等的冶炼生产和加工处理活动,以及炭素、耐火材料等与主工艺流程配套的辅助工艺环节的生产。
财政部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财政部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财政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建〔2024〕1号)的规定,我国财政部明确了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以下将对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一、安全生产费用的概念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为预防和控制事故灾害、提高生产安全水平而计划提取的费用。
它主要用于企业的安全生产设施建设、设备维修、安全设备购置、安全培训和宣传等方面。
二、提取标准的依据中国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方面规定了许多具体制度,如《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财政部制定了《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提取标准。
三、提取标准的具体内容1.按比例提取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提取费用的比例。
一般情况下,安全生产费用比例为销售收入的1‰至3‰。
对于特定行业和风险大的企业,可以适当提高比例,满足更高的安全投入需求。
同时,企业应设置安全生产费用支出管理制度,确保费用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
2.按项目提取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按项目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安全保护设施建设费用,如消防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等。
(2)安全教育和培训费用,用于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宣传和技术指导。
(3)安全生产设备维修和更新费用,用于设备的维护和更新,确保安全设备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4)安全生产应急准备费用,用于应对突发事故的应急设备和设施。
(5)安全检测、监测和评估费用,用于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安全检测、监测和评估。
(6)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费用。
四、提取标准的批准和监督企业应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划,并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材料。
财政部门将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批,并对企业提取的费用进行监督。
此外,财政部门还可以经常性抽查企业的费用使用情况,确保费用的合理使用。
五、提取标准的调整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并非一成不变,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的发展变化,财政部可以对提取标准进行调整。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保障劳动者人身安全和生命财产安全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劳动保护费、职业卫生费、安全设施设备购置费、应急救援费等。
安全生产费用按照行业特点和企业规模的不同,提取标准存在一定的差异。
一般来说,提取标准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劳动保护费:劳动保护费是用于购买和维护个人防护用品、
安全工器具、安全设施等的费用。
按照相关规定,企业每年可提取的劳动保护费的比例通常为1%-2%之间。
2.职业卫生费:职业卫生费主要用于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包
括职业病防护用品的购置、职业卫生设施的维护、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等费用。
一般来说,职业卫生费的提取比例为0.2%-0.5%之间。
3.安全设施设备购置费:安全设施设备购置费是用于购买和维
护安全设施设备的费用,包括消防设施、安全防护设备等。
提取比例根据企业的规模和行业特点而定,一般在0.5%以上。
4.应急救援费:应急救援费主要用于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包括应急物资的购置、应急演练和培训等费用。
提取比例一般在0.2%之内。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对于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也有可能有所不同。
企业在确定提取标准时,应根据当地政
策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合理确定,并且按照规定将提取的费用用于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办法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办法1、安全生产费用如何提取,提取的比例是多少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1、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
各类煤矿原煤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吨煤30元;(二)其他井工矿吨煤15元;(三)露天矿吨煤5元。
矿井瓦斯等级划分按现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规范》的规定执行。
2、 非煤矿山开采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
各类矿山原矿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石油,每吨原油17元;(二)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每千立方米原气5元;(三)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5元,地下矿山每吨10元;(四)核工业矿山,每吨25元;(五)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2元,地下矿山每吨4元;(六)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采剥总量50万吨以下,且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米,产品用于建筑、铺路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场,每吨1元;(七)尾矿库按入库尾矿量计算,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矿库每吨1元,四等及五等尾矿库每吨1.5元。
本办法下发之日以前已经实施闭库的尾矿库,按照已堆存尾砂的有效库容大小提取,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下的,每年提取5万元;超过100万立方米的,每增加100万立方米增加3万元,但每年提取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原矿产量不含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和废石场中用于综合利用的尾砂和低品位矿石。
地质勘探单位安全费用按地质勘查项目或者工程总费用的2%提取。
3、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
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矿山工程为2.5%;(二)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0%;(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
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4、危险品生产企业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一)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4%提取;(二)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三)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四)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生产安全费用提取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产安全费用管理,保障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
第三条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确保安全生产;(二)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科学合理,确保资金投入与安全生产需求相适应。
第二章提取标准第四条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根据不同行业、不同规模和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取;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五、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的部分,按照0.05%提取。
第五条各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房屋建筑工程、矿山工程为2.0%;(二)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为1.5%;(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0%。
第六条中小型企业和大型企业上年末安全费用专户结余分别达到本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的5%和2%时,经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商财政部门同意,企业本年度可以缓提或少提安全费用。
第三章提取和使用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规定和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办法。
第八条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生产经营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确定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比例;(二)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情况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三)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规定提取生产安全费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核算和申报。
第九条生产安全费用使用范围包括:(一)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的所需费用;(二)安全生产、职业卫生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和维护费用;(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的费用;(四)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保健品发放所需的费用;(五)应急救援设备、实施的投入,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六)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品支出;(七)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安全连锁、报警装置安全通讯实施、防触电、防雷、防噪声、防粉尘实施所的费用;(八)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费用;(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是指在建筑工程项目中,为了保障施工安全、防止事故发生,需要从工程总投资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费用用于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一般由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或建设单位制定,以确保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运行。
在制定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 工程项目类型:不同类型的工程项目所需的安全生产费用不同。
一般来说,建筑工程项目包括住宅楼、办公楼、工业厂房等不同类型的建筑,每种类型的工程项目在施工中所面临的安全风险也各不相同,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类型合理确定。
2. 工程规模和施工周期:随着工程规模的增大和施工周期的延长,工程项目存在的安全风险也会增加。
因此,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比例应与工程规模和施工周期成正比。
一般来说,工程规模越大、施工周期越长的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比例也应相对较高。
3. 工程地域和环境条件:不同地域和环境条件下,建筑工程项目所面临的安全风险也各不相同。
例如,在沿海地区施工的项目面临的风险可能包括海啸、台风等,而在高海拔地区施工的项目可能面临的风险是地质灾害等。
因此,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应该根据不同地域和环境条件的风险程度相应调整。
4. 政府监管政策: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可能会受到政府监管政策的影响。
政府可能会对建筑工程项目实施一定的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措施,例如,制定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比例或实施检查机制,以确保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运行。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应综合考虑工程项目类型、规模和施工周期、地域和环境条件以及政府监管政策等因素,以保证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
在制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时,还应充分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以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为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所需的费用提取的具体标准。
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安全生产设施建设费用:包括企业购置、修建、改造安全生产必需的设备、设施和场所的费用,例如消防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等。
2. 安全生产培训费用:包括职工安全培训费用、职业健康培训费用等。
企业需要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 安全检测费用:包括定期进行企业安全检测、检验、评估等所需的费用,例如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年检费用。
4. 安全管理费用: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的工资、培训费用等。
企业需要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5. 安全应急费用:包括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培训等费用。
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灾害情况,配备适量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并进行相应的应急救援培训。
6. 安全经费管理费用:包括安全经费的编制、核销、监督等费用。
企事业单位需要建立专门的安全经费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经费的合理使用和监督。
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应按照事业单位经济分类管理的要求,将安全生产费用列入预算,进行合理提取和使用。
具体提取标准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经济能力,同时考虑行业特点和安全风险程度来确定。
企业应当合理设定提取标准,确保安全生产经费的充足和落实。
关于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和使用范围的通知
关于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和使用范围的通知各企事业单位财务资产管理部门:今年,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联合下发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21〕16号),结合公司实际和几年来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对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和使用范围规定如下:一、安全生产费用提取范围集团公司所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事油气勘探生产、危险品生产与储存、工程技术服务、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制造、交通运输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均应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其中:油气勘探生产是指石油和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的勘探作业和生产等有关活动。
危险品是指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和《危险化学品目录》的物品。
工程技术服务是指石油物化探、钻井、固井、测井、录井、试油、井下作业、海洋工程等业务。
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井巷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矿山建设。
机械制造是指各种动力机械、冶金矿山机械、运输机械、农业机械、工具、仪器、仪表、特种设备、管材、石油炼化装备及其他机械设备的制造活动。
交通运输包括道路运输、管道运输。
道路运输是指以机动车为交通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管道运输是指以管道为工具的液体和气体物资运输。
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1.油气勘探生产企业依据开采的油气产量按月提取,具体标准如下:(1)石油、凝析油,每吨原油17元;(2)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每千立方米原气5元。
对外合作项目中,中方为非作业方的暂不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2.炼油化工危险品生产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4%提取;(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企业安全生产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健康的重要工作,也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为了有效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并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至关重要。
一、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范围。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范围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安全生产设施建设和维护费用;2. 安全生产培训费用;3. 安全生产检测、监测和评估费用;4.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费用;5.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薪酬费用;6.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费用;7. 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支出。
二、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安全生产工作需要进行合理确定,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根据企业规模、行业特点和安全生产风险等级确定安全生产费用的总额;2. 根据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范围和具体项目确定各项费用的提取标准;3. 根据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确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周期,一般不少于年度;4. 根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和管理效果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
三、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管理。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管理应建立健全的制度和程序,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不得挪用或私分;2.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应严格按照预算和计划进行,不得超支或滞留;3.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应进行严格的审批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4.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应建立相应的档案和账目,便于监督检查和审计审查。
四、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检查。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检查是保障安全生产费用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的重要手段,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检查应由企业内部相关部门和外部监管部门共同开展,形成合力;2. 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检查应定期进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避免安全生产费用的滥用和浪费;3. 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检查应注重过程管理和结果评价,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效果和管理效果;4. 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检查应建立健全的责任追究机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形成震慑。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2023年
文章标题:深度探讨2023年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在日益加强的安全意识和法规约束下,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成为了广大企业关注的焦点。
2023年,随着经济环境和法规政策的变化,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可能会发生一些调整和变化。
在本文中,我们将深入探讨2023年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分析其影响和应对之策。
1. 定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是指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支出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设备购置、安全培训、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等方面的费用。
这些费用的提取标准直接影响着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力度和效果。
2. 2023年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变化趋势随着社会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2023年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可能会呈现以下变化趋势:- 提高提取标准:为了进一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有可能会提高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以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 加大对违规企业的惩罚:对于安全生产投入不足或违规的企业,2023年可能会加大对其的惩罚力度,包括罚款、停产整顿等措施。
3. 2023年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的影响2023年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的变化将对企业产生以下影响:- 经济压力增加:如果费用提取标准提高,企业可能面临着更大的经济压力,需要调整财务预算和安全投入策略。
- 安全生产意识提升:通过加大对违规企业的惩罚,将进一步提升企业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促使企业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和管理力度。
4. 应对之策针对2023年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变化可能带来的影响,企业可以采取以下策略应对:-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通过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升员工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因安全事故带来的费用支出。
- 精细财务预算:对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的变化进行精细的财务预算和成本控制,以确保企业能够充分合理地利用安全生产经费。
5. 个人观点2023年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的变化将进一步推动企业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提升整体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安全费用提取标准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一、目的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我矿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我矿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二、管理原则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三、安全费用提取标准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
各类煤矿原煤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因我矿为低瓦斯井工矿井,我矿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为吨煤15元;矿井瓦斯等级划分按现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规范》的规定执行。
四 、安全费用的使用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一)煤与瓦斯突出及高瓦斯矿井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支出,包括瓦斯区域预抽、保护层开采区域防突措施、开展突出区域和局部预测、实施局部补充防突措施、更新改造防突设备和设施、建立突出防治实验室等支出;(二)煤矿安全生产改造和重大隐患治理支出,包括“一通三防”(通风,防瓦斯、防煤尘、防灭火)、防治水、供电、运输等系统设备改造和灾害治理工程,实施煤矿机械化改造,实施矿压(冲击地压)、热害、露天矿边坡治理、采空区治理等支出;(三)完善煤矿井下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支出,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和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演练支出;(四)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五)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标准化建设支出;(六)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七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八)安全生产适用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九)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十)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是指企业为保障安全生产所需要提取的费用的规定。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首要任务,只有保障安全生产,企业才能长期稳定运行,实现可持续发展。
因此,制定合理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对于企业和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应综合考虑企业的规模、行业、风险等因素。
不同规模的企业在安全管理上所需费用不同,因此应根据企业规模合理确定费用提取标准。
同样,不同行业的风险程度也不同,高风险行业应提取更多的费用用于安全生产,以确保员工和设备的安全。
其次,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还应考虑企业的经济状况。
企业的经济实力决定了其能够承担的安全生产费用的多少。
因此,在制定费用提取标准时应综合考虑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可支配资金,以确保企业能够承担这些费用而不至于造成负担过重。
此外,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还应根据不同安全管理项目的特点进行相应调整。
不同的安全管理项目所需费用也不同,应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进行合理分配。
如安全培训、设备维护、应急救援等都需要费用支持,而具体的费用提取标准应根据项目的复杂程度和必要性进行调整。
最后,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还应与政府相关政策进行协调。
政府在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上也有一定的责任,通过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如补贴、奖励等以鼓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因此,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应与政府政策相衔接,通过各种方式共同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综上所述,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的制定应综合考虑企业规模、行业、风险等因素,兼顾企业经济状况和安全管理项目的特点,并与政府相关政策相协调,以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所需费用的合理提取和使用,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危化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2023
危化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2023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危化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所面临的安全风险也日益增加。
为了确保危化品企业生产经营的安全稳定,维护员工和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了危化企业对安全生产所需的费用提取标准。
本文将详细介绍危化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2023,以便企业及相关部门能够正确理解和执行相关规定。
一、费用提取范围1. 安全设施建设费用:包括企业安全生产设施的建设、购置、安装等一次性费用。
2. 安全培训费用:包括企业员工的安全操作培训、应急处置演练等费用。
3. 安全生产监管费用: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检查、评估等相关费用。
4. 应急预案费用:包括企业制定应急预案、购置应急物资等费用。
二、提取标准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办法》,危化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应当符合以下规定:1. 根据企业规模确定费用提取比例:小型危化企业费用提取比例不得低于年度产值的1,中型危化企业不得低于年度产值的0.8,大型危化企业不得低于年度产值的0.5。
2. 根据企业生产类型确定费用提取比例:高风险企业费用提取比例不得低于年度产值的1.5,中风险企业不得低于年度产值的1,低风险企业不得低于年度产值的0.5。
3. 费用提取比例调整:企业应当根据实际风险情况、安全生产投入情况等因素,适时对费用提取比例进行调整,确保安全生产经费的充足使用。
三、费用使用管理1. 费用使用范围:企业应当将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用于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设施改造、员工安全培训等与安全生产相关的经费支出。
2. 费用使用审批: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费用使用审批制度,对用于安全生产经费的支出进行严格审批程序,确保费用使用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3. 费用使用监督:有关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监督,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审计,对不当使用安全生产经费的企业予以严厉处罚。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1. 简介安全生产是化工企业的首要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化工企业需要合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用于保障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两个方面来探讨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的问题,旨在给读者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和见解。
2. 安全生产费用的定义和意义安全生产费用是指化工企业为保障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化工企业作为一个高风险行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具有重要意义。
合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能够有效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和社会大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也是对企业的自身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保障体系,增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3.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的制定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需要考虑多个方面的因素。
根据企业的规模、生产工艺、危险性等级等因素,确定不同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和费用水平。
需要考虑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提取标准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还应该结合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确保提取标准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4.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的内容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的内容应该包括各个方面的费用,以确保全面保障生产过程的安全性。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4.1 安全设备和装备费用:包括购置、安装、维修和更新安全设备和装备的费用。
4.2 安全培训和教育费用:包括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费用,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3 安全检测和监测费用:包括设备的日常检测和监测费用,以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性。
4.4 安全应急预案费用:包括制定和实施安全应急预案的费用,以应对突发事故和灾害。
4.5 安全管理和监督费用:包括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薪酬、安全监督的费用等。
4.6 安全风险评估和改进费用:包括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改进的费用。
5. 个人观点和理解个人认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的制定应该注重权衡各方面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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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煤炭生产是指煤炭资源开采作业有关活动。
非煤矿山开采是指石油和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金属矿、非金属矿及其他矿产资源的勘探作业和生产、选矿、闭坑及尾矿库运行、闭库等有关活动。
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井巷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矿山建设。
危险品是指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和《危险化学品目录》的物品。
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交通运输包括道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管道运输。
道路运输是指以机动车为交通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水路运输是指以运输船舶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及港口装卸、堆存;铁路运输是指以火车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包括高铁和城际铁路);管道运输是指以管道为工具的液体和气体物资运输。
冶金是指金属矿物的冶炼以及压延加工有关活动,包括: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黄金等的冶炼生产和加工处理活动,以及炭素、耐火材料等与主工艺流程配套的辅助工艺环节的生产。
机械制造是指各种动力机械、冶金矿山机械、运输机械、农业机械、工具、仪器、仪表、特种设备、大中型船舶、石油炼化装备及其他机械设备的制造活动。
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包括武器装备和弹药的科研、生产、试验、储运、销毁、维修保障等。
第二章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第五条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
各类煤矿原煤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吨煤30元;(二)其他井工矿吨煤15元;(三)露天矿吨煤5元。
矿井瓦斯等级划分按现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非煤矿山开采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
各类矿山原矿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石油,每吨原油17元;(二)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每千立方米原气5元;(三)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5元,地下矿山每吨10元;(四)核工业矿山,每吨25元;(五)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2元,地下矿山每吨4元;(六)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采剥总量50万吨以下,且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米,产品用于建筑、铺路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场,每吨1元;(七)尾矿库按入库尾矿量计算,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矿库每吨1元,四等及五等尾矿库每吨元。
本办法下发之日以前已经实施闭库的尾矿库,按照已堆存尾砂的有效库容大小提取,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下的,每年提取5万元;超过100万立方米的,每增加100万立方米增加3万元,但每年提取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原矿产量不含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和废石场中用于综合利用的尾砂和低品位矿石。
地质勘探单位安全费用按地质勘查项目或者工程总费用的2%提取。
第七条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
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矿山工程为%;(二)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列入标外管理。
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第八条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4%提取;(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提取;(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提取。
第九条交通运输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一)普通货运业务按照1%提取;(二)客运业务、管道运输、危险品等特殊货运业务按照%提取。
第十条冶金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3%提取;(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提取;(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提取;(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提取;(五)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至100亿元的部分,按照%提取;(六)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的部分,按照%提取。
第十一条机械制造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取;(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提取;(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提取;(五)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的部分,按照%提取。
第十二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一)营业收入不超过200万元的,按照%提取;(二)营业收入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3%提取;(三)营业收入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提取;(四)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第十三条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以上年度军品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一)火炸药及其制品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包括:含能材料,炸药、火药、推进剂,发动机,弹箭,引信、火工品等):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5%提取;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3%提取;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提取。
(二)核装备及核燃料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3%提取;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提取;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提取。
5.核工程按照3%提取(以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在竞标时,列为标外管理)。
(三)军用舰船(含修理)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提取;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提取;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提取;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提取。
(四)飞船、卫星、军用飞机、坦克车辆、火炮、轻武器、大型天线等产品的总体、部分和元器件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取;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提取;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提取;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100亿元的部分,按照%提取;5.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的部分,按照%提取。
(五)其他军用危险品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4%提取;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提取;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提取。
第十四条中小微型企业和大型企业上年末安全费用结余分别达到本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的5%和%时,经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商财政部门同意,企业本年度可以缓提或者少提安全费用。
企业规模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企业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安全生产实际需要,可适当提高安全费用提取标准。
本办法公布前,各省级政府已制定下发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办法的,其提取标准如果低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调整;如果高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按照原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新建企业和投产不足一年的企业以当年实际营业收入为提取依据,按月计提安全费用。
混业经营企业,如能按业务类别分别核算的,则以各业务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上述标准分别提取安全费用;如不能分别核算的,则以全部业务收入为计提依据,按主营业务计提标准提取安全费用。
第三章安全费用的使用第十七条煤炭生产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一)煤与瓦斯突出及高瓦斯矿井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支出,包括瓦斯区域预抽、保护层开采区域防突措施、开展突出区域和局部预测、实施局部补充防突措施、更新改造防突设备和设施、建立突出防治实验室等支出;(二)煤矿安全生产改造和重大隐患治理支出,包括“一通三防”(通风,防瓦斯、防煤尘、防灭火)、防治水、供电、运输等系统设备改造和灾害治理工程,实施煤矿机械化改造,实施矿压(冲击地压)、热害、露天矿边坡治理、采空区治理等支出;(三)完善煤矿井下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支出,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和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演练支出;(四)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五)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标准化建设支出;(六)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八)安全生产适用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九)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十)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十八条非煤矿山开采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支出,包括矿山综合防尘、防灭火、防治水、危险气体监测、通风系统、支护及防治边帮滑坡设备、机电设备、供配电系统、运输(提升)系统和尾矿库等完善、改造和维护支出以及实施地压监测监控、露天矿边坡治理、采空区治理等支出;(二)完善非煤矿山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等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支出,完善尾矿库全过程在线监控系统和海上石油开采出海人员动态跟踪系统支出,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及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演练支出;(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标准化建设支出;(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九)尾矿库闭库及闭库后维护费用支出;(十)地质勘探单位野外应急食品、应急器械、应急药品支出;(十一)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