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减免条件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 2014 )年度
税务机关受理后,一份交付企业作为备案证明留存,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
企业产品及人员结构明细表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企业公章
备注:
1、“具体项目”填写企业当年生产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第几
类第几项。
2、“非高新技术领域”填写不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的其他收入。
3、“当年收入合计”(即高新技术领域收入+非高新技术领域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投资收益。
4、“科技人员”包括直接科技人员及科技辅助人员,指在企业从事研发活动和其他技术活动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
5、“研发人员”包括企业研究开发人员主要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三类,对前述三类的理解详见《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362号)第五条第二款。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
1、可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15%的优惠政策;2、研发费用的投入可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3、高新企业上市融资的优惠政策(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4、享有按低价在开发园区内购地的优惠;5、增强公司美誉度,提高企业形象;6、优先列入政府采购名单;7、增加招、投标力度;8、享受优先贷款政策;加计扣除指按照税法规定在实际发生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
例如,假定税法规定研发费用可实行50%加计扣除政策,那么如果企业当年开发新产品研发费用实际支出为100元,就可按150元(100×150%)数额在税前进行扣除,以体现鼓励研发政策。
主要优惠:1.加计扣除企业研究开发费用;2.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由以前的企业所得税税收25%减到15%;3.依照《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优先获得政府支持;4.国家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5.高新技术企业是企业的重要品牌形象。
加计扣除:假如一个企业一年的技术研发费为1000万元,加计50%扣除,就是在企业缴纳所得税前按1500万元扣除,假如企业为一般企业,企业所得税率为25%,则企业可少缴所得税375万元(1500万×25%),若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率为15%,则企业可少缴所得税225万元(1500万元×15%)。
享受国家政策用的是中央财政的资金,享受地方扶持仅有地方所得部分,差距很大。
比如,一个企业技术研发费100万元,企业执行技术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少缴所得税(100万元+50万元)×税率15%=22.5万元,企业实得22.5万元。
若企业不执行此政策,则缴纳所得税(100万元×税率15%=15万元),地方留存15万元×40%=6万元(40%地方留存,60%上缴中央财政),地方全额扶持企业,则企业实得6万元。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第一篇: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中重点面向的就是高新技术企业。
这些政策的实施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了更好的支持和帮助,同时也为政府创造了更多的财政收入。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内容。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首先需要明确的是,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是税收优惠的前提。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具体标准是:符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相关条件。
具体而言,认定高新技术企业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技术先进性:企业必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或重要知识产权。
2.发展前景:企业在核心技术领域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并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3.团队优势:企业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技术团队,能够持续不断地进行技术创新和研发。
4.知识产权:企业具有较多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软件著作权、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
二、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成功后,就可以享受到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
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四类:1.企业所得税优惠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后,企业所得税税率可适用15%的税率。
国家还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了三年的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即企业在其处于盈利状态的头三个年度内可免征企业所得税。
2.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支出,在税前可以加计扣除,实现税负的降低。
3.科技成果转化所得税优惠对于高新技术企业从研发成果中转化所得的科技成果,其所得税税率可适用10%的税率。
4.其他税收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在资产重组、股权转让、投资收益分配等方面也可以享受到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同时,国家还出台了有关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等支持政策,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
三、申请流程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申请比较繁琐,需要企业提供大量的证明材料。
企业在递交认定申请之前需要准备齐全的证明材料,包括企业的注册证明、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的相关证明、技术开发人员的职称证书等。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进行高新技术研发、推广和应用的企业。
为了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接下来,本文将从不同方面介绍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内容。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首先,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是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企业应在符合国家和地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的基础上,通过申请和评审程序,由认定机关进行认定。
2. 企业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即拥有能够得到法律保护的专利、著作权、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3. 企业应从事高新技术领域内的研发、推广和应用,具有良好的技术研发实力和市场应用能力。
二、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优惠和其他相关税收优惠。
1. 企业所得税优惠(1)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可以按照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较一般企业所得税税率有所降低。
这一政策可为高新技术企业节约相当于企业利润的一部分税款。
(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
具体来说,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研发费用,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再加计扣除一定比例,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这种政策的实施,可以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刺激创新活力。
(3)技术入股可延缴企业所得税:对于高新技术企业通过技术入股方式获得的股权收益,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按约定期限延缴企业所得税。
这一政策帮助企业推动技术创新与资本运作相结合,降低了企业的财务风险。
2. 其他相关税收优惠(1)增值税优惠:对于高新技术产品的销售额,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免征增值税。
这一政策的实施,可以降低企业的税负压力,提高产品的竞争力。
(2)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减免: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一定比例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详细优惠政策最新
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详细优惠政策最新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详细优惠政策1、税收优惠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15%的优惠税率,比普通其税率降低了10个点。
未经过认定的企业,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
对于企业而言,可以节省不少的资金,从而让企业进行后续发展。
2、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资金奖励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更容易获得国家、省、市各级的科研经费支持和财政拨款,最多可得100万。
直接奖励+研发费用奖励: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将给予5-20万元补助,复审企业将给予5-10万元补助;具体补贴额度以当地的具体补贴额度为准。
4、融资贷款高新技术企业是申请各级相关政策资金的必备条件之一,申报各类专项资金、补贴更加便利,容易获得VC的投资和各大银行的贷款。
5、项目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的项目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按规定扣除,按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2023劳动法高温补贴规定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高温津贴的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
高温津贴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发放,并纳入企业成本费。
其他与高温天气相关的劳动保护措施,也按照新政策执行。
例如,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也需要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可按其实际出勤且提供的劳动天数折算发放等。
享受高温津贴的范围扩大至所有劳动者,而不仅仅是露天作业且工作场所温度达33℃以上的人群。
发放的时间也从过去的7—9月扩大至6—10月。
这意味着,每年6—10月,即使劳动者没有在室外高温条件下工作且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3℃,也可获得100元/月的高温津贴。
微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微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微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一,微小型企业减税现在国家把扶持小型微利企业纳入公共财政政策范围内,在税收政策上扶持小型微利企业,有利于扩大就业,有利于保持社会稳定,有利于增强经济活力,还可以增加财政收入。
微小型企业,国家对小微企业的发展一直高度重视。
近年来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这些政策主要包括:大幅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将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提高到月销售额或营业额5000到*****元和每次(日)销售额或营业额300到500元;延长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至2015年,并扩大范围;自2011年11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将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延长至2013年底,将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金融保险收入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的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
延长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的技术类服务平台纳入现行科技开发用品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范围结合深化税收体制改革,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研究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此外,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向基金捐赠资金的,企业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个人在申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缴纳所得税税前扣除。
新企业所得税法中小型微利企业税负的大幅降低。
过去,大多数微利企业要按27%或33%的税率交纳企业所得税;从2008年1月1日起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交纳企业所得税,比标准税率低5个百分点。
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小型微利企业格外关照,我国中小企业数已达到4200多万户,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经工商部门注册的中小企业数量达到430多万户,个体经营户达到3800多万户。
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8%,生产的商品占社会销售额的60%,上缴税收占50%,提供了全国80%左右的城镇就业岗位。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研究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研究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科学技术领域内开展研究、开发、生产或者服务等业务活动,具有高技术含量和创新性,并已经通过评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作为创新与发展的重要力量,承担着推动科技创新、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使命。
为了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我国对其所得税收进行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一、税收优惠政策的内容1.所得税优惠高新技术企业在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时,可以选择享受以下优惠政策:(1)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可以根据税法规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半征收。
(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可以在当期费用中加计扣除本年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减除费用时,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有利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3)再投资抵扣高新技术企业在销售自主研发的高新技术产品或者服务后,可以将部分收益投入研发,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如果企业将再投资部分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或者股权投资,那么该部分也可以享受所得税优惠。
2.增值税优惠高新技术企业从事科技服务、技术转让等服务性质的业务时,可以享受增值税政策的优惠。
具体来说,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增值税免征、减免、退税等优惠政策。
3.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人员从事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和工程技术管理等工作时,企业为其支付的薪金、津贴、奖金等实际支出,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进行税前扣除。
1.鼓励创新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推出新产品、新技术,提高企业的技术含量和核心竞争力。
2.降低企业成本税收优惠政策可以降低企业的成本,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后劲。
3.推动经济发展税收优惠政策可以通过鼓励企业创新,提高企业产品和服务的品质和水平,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
税收优惠政策虽然对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有重大的促进作用,但也存在一定的限制:1. 优惠政策不具有普遍性税收优惠政策只针对高新技术企业,不具有普遍性,相对于其他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受到了比较明显的限制。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和文件
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所称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围;(二)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四)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科技、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为贯彻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及《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以及相关税收规定,现就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
二、对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享受税收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税务部门如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中或享受优惠期间不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37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一、政策概述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企业。
对从事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的文化企业,按规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主要政策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三)《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税收抵免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47号);(四)《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5号)(五)《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六)《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九)《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5号)(十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
《高企税收优惠》
《高企税收优惠》全国性政策税收优惠政策如下:1、企业所得税优惠10%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减免10%,按照15%征收。
例。
企业净利润是100万,非高新企业需要缴纳25万的企业所得税(非高新技术企业为25%),而高新企业需要缴纳15万(高新企业减免10%,按照15%征收)。
2、研发费用可用来抵税,而且抵税比例比普通企业高75%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可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进行加计扣除;即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将研发费用的175%在税前进行扣除,减少纳税。
而高新技术企业正好是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范围内。
(该政策适用于202x年1月1日至202x年12月31日)地方性政策除了全国性的税收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还可以享受地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北京(各地情况不同)(1)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及管理人才可以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2)北京市企业高管及技术骨干,同时取得北京市区域内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学士以上学位者,可直接申办北京市户口。
最全|高企政府支持政策,浙江省企业必看知产小能手百家号05-0818:27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是一项引导政策,目的是引导企业调整产业结构,走向自主创新、持续创新的发展道路。
高新技术企业在本领域中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价值,是地方企业、行业机构对企业实施优惠政策、资金扶持、企业投标以及获取投资的重要条件,是科技企业的“金字招牌”。
要进行高企认定,企业首先需要在以下八个方面满足对应的要求。
一旦通过认定,即可享受对应各个层面的支持政策。
根据杭州高新区科学技术局于202x年4月发布的文件,完整的支持政策信息整理如下。
一国家层面1、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企业研发费用按50%加计扣除,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研发费用按75%加计扣除。
二省市层面1、高新技术企业方可申报浙江省创新型领军企业;2、优先入选浙江省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高新技术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奖项获得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浙江省科技创业领军人才;3、通过高企认定是申报浙江省、杭州市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的基本条件之一;4、申报杭州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应不低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申报企业应建有市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且该企业已有授权或受理发明专利一件以上;5、鼓励孵化器孵化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孵化企业在孵期间或毕业后1年内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每认定一家,给予孵化器15万元补贴;被认定为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每认定一家,给予孵化器5万元的经费补贴;6、国高数量是认定省级孵化器的条件之一:在孵企业的毕业要求是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累计毕业企业达25家以上;7、杭州市拟出台奖励政策,加大对“国高企”申报认定财政支持力度:一是给予申报补助,对在省科技厅云服务平台提交“国高企”认定申请,并通过省科技厅专家评审(不含重新认定)的企业,由市本级财政给予每家企业一次性20万元申报经费补助;二是给予认定奖励,对获得科技部“国高企”申报认定(不含重新认定)的企业,市本级财政再给予每家企业一次性30万元奖励。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标准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标准自中国政府出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来,高新技术企业已经成为国家重点支持的对象之一。
为了更好地激励和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标准政策,其中包括税收优惠、资金补贴、技术支持以及其他政策支持等。
一、税收优惠标准针对高新技术企业,政府提供了丰厚的税收优惠鼓励政策,如减税、退税及抵扣等税收政策。
1、减税针对高新技术企业,政府实行更为严格的企业所得税减税政策,分为两个减税标准,即营业收入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按照营收规模15%的标准减税;营业收入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按照营收规模25%的标准减税。
2、退税针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实行了退税政策,对营业所得税等税费的一定比例的退税。
企业只要符合企业所得税减免和退税规定,就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3、抵扣针对高新技术企业,政府实施抵扣政策,即部分税费可以用于减免企业的税收,从而给企业抵扣税费。
二、资金补贴为了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政府采取了不同的补贴政策,包括贷款补贴、研发补贴、技术补贴等。
1、贷款补贴针对高新技术企业,政府提供贷款补贴政策,包括担保贷款、长期贷款以及短期贷款等补贴。
同时,政府还提供了利率补贴,即把企业所持有的贷款利率降低,以减缓企业还款负担。
2、研发补贴政府出台研发补贴政策,旨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研发水平,提高企业的竞争实力。
具体而言,政府提供一定比例的补贴,以抵消该企业在研发上的费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3、技术补贴针对高新技术企业,政府实施技术补贴政策,鼓励企业从国内外购买先进技术设备,以及购买新型技术、技术成果和新产品的研发等。
政府会提供一定的技术补贴,以抵消企业购买技术设备等费用,鼓励企业加强技术开发。
三、其他政策支持除税收优惠、资金补贴外,政府还提供一系列其他政策支持,如知识产权政策、人才政策、产品定价政策、投资政策等。
1、知识产权政策针对高新技术企业,政府实施的知识产权政策,旨在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更有效地保护企业的利益。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一、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享受主体】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内容】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享受条件】1.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2.高新技术企业要经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的认定。
3.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4.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5.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6.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7.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相应要求。
8.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9.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10.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税收抵免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47号)4.《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5.《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二、职工教育经费按照8%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享受主体】所有企业【优惠内容】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高新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新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新技术企业享受15%税率的执⾏范围取消地域限制,原政策仅限于国家级⾼新技术开发区内的⾼新技术企业,新法将该项优惠政策扩⼤到全国范围。
⾼新企业是我国新兴的企业类型,是我国现在⾮常注重的企业发展之⼀,为了促进⾼兴企业的发展以及创新,在对于⾼新区的企业我们会给予优惠政策以及福利政策,那么对于⾼新企业政策有哪些?下⾯⼀起来了解⼀下⾼新企业的好处。
⼀、⾼新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新企业所得税法与原税法相⽐较,在促进科技创新上的政策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企业所得税法》第⼆⼗⼋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新技术企业享受15%税率的执⾏范围取消地域限制,原政策仅限于国家级⾼新技术开发区内的⾼新技术企业,新法将该项优惠政策扩⼤到全国范围。
新定符合条件的⼩型微利科技企业可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新法新增加了对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
三、技术转让所得税起征点明显提⾼。
新法规定:⼀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申请国家⾼新企业认定税收优惠政策:(⼀)所得税率优惠。
⾼新企业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率,相当于在原来25%的基础上降低了40%。
(⼆)“两免三减半”。
原深圳特区以内,2008年1⽉1⽇以后成⽴的企业⾃取得第⼀笔⽣产经营收⼊所属纳税年度起,第⼀年⾄第⼆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才安居。
⾼新技术企业可以每两年推荐⼀位本公司的深圳⾼层次⼈才申请补贴,补贴标准为:按上年度深圳均价补助32平⽶,同时各区政府配套补贴总额的10%(合计70万左右)。
(四)⾼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024年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税收优惠政策时间好处流程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核心技术研发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在相关领域取得突破性成果,具有较高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企业。
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将享受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和其他扶持政策,因此对企业来说具有很大的好处。
以下是关于2024年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税收优惠政策、时间、好处以及流程的详细介绍。
一、申请条件:1.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能够在相关领域中取得突破性成果;2.具有较高的技术创新能力,包括技术研发人员的数量和质量等方面;3.具有较高的市场竞争力,包括市场份额、市场规模等;4.具有良好的技术管理和创新机制,包括技术中心、研发平台等。
二、税收优惠政策:1.企业所得税优惠: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免税和半免税的优惠政策;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50%,即税前扣费,减少实际纳税额;3.技术入股优惠:对于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股权投资企业,国家允许其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剩余80%以权益性投资的形式入股;4.进口关税减免: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进口自用设备,关税可免征;5.软件企业税收优惠:对于获得软件企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营业税、增值税的减免或免税。
三、申请时间与流程:1.申请时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是可以随时递交的,没有具体的时间限制;2.申请流程:(1)申请材料准备:包括申请表、企业核心技术成果材料、企业相关资料等;(3)专家评审:审核通过后,由专家对企业进行评审;(4)认定结果公示:评审通过的企业将被列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录,并在媒体上进行公示。
四、好处:1.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可以获得国家支持的资金和政策支持;2.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大幅度减轻企业税收负担;3.提升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和壮大;4.对于企业来说,可以加强与国家政府、高校和科研机构等合作,促进技术转移和合作创新。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标准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规定条件的企业: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4、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6、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的要求。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36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报送资料:1、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的说明;3、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4、企业当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说明;5、企业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6、中介机构关于第3-5项指标的鉴证报告;7、减免税备案表(一式两份), 减免税备案资料清单(一式两份)。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按减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高新技术产业1、企业所得税(1)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按减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规定条件的企业。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
操作流程:上述减免税项目需要备案。
纳税人应在汇算清缴期内,按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送备案资料。
报送资料包括: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2)企业的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
操作流程:上述减免税项目需要备案。
纳税人应在汇算清缴期内,按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送备案资料。
报送资料包括: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3)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完整)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享受15%税率
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享受15% 税率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为加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经国务院批准,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出台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 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及其附件《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以下简称《重点领域》)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 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就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管理及税收优惠工作事项进行全面规范和明确。
下面,根据会议安排,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进行介绍,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什么是高新技术企业?二是高新技术涉及哪些税收优惠?三是企业如何申请享受税收优惠?四是申请享受优惠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一、什么是高新技术企业?《工作指引》明确,依照《认定办法》、《重点领域》,结合《工作指引》所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即为《企业所得税法》所称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业,可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是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重点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 ——《认定办法》第 2 条]《认定办法》最重要的特点是以企业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为核心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在对高新技术企业概念理解时,包括三层含义:一是企业所从事的研究开发和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产业技术方向,属于《重点领域》规定的范围;二是具有持续的自主研究开发能力,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将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必备条件;三是企业的主营业务必须与自身的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活动密切相关。
高新技术企业及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及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1. 税收优惠政策的背景和目的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为了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企业的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税收减免和优惠政策。
这些政策的目的是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推动科技进步,促进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
2. 高新技术企业的定义和认定条件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政策范围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以研发和技术创新为主要经营活动的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包括技术创新能力、人员构成、研发投入、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要求。
3.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1)企业所得税优惠: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税率优惠、减免税等。
具体优惠政策根据企业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政策而定。
(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即按照一定比例将研发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3)技术转让所得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企业从技术转让中取得的所得,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减免或者免征所得税。
(4)股权激励所得税优惠:高新技术企业通过股权激励方式激励员工,员工所得的股权激励收入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4. 软件企业的定义和认定条件软件企业是指以软件技术为核心,从事软件开辟、生产、销售和服务的企业。
软件企业的认定条件包括企业注册资本、人员构成、研发投入、软件产品质量等方面的要求。
5. 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1)企业所得税优惠:软件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税率优惠、减免税等。
(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软件企业可以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即按照一定比例将研发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3)技术转让所得税收优惠:软件企业从技术转让中取得的所得,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减免或者免征所得税。
(4)软件产品销售税收优惠:软件企业的软件产品销售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减免或者免征增值税等税费。
6. 申请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程序和要求(1)认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企业需要向所在地税务部门提交认定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明,包括企业注册信息、研发投入证明、知识产权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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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减免条件
(一)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在有效期内。
(二)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
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取得自主产权(以取得专利证书为
准),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独占范围以全球独占为准)。
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
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4.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动科学技术
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
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汇缴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三)2007年底前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享受原税法定期减免税优惠尚未期满及到2007年底仍未获利(弥补完以前年度亏损后应纳税所得额为零)的企业,要求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按照新标准取得认定机构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四)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3月16日期间成立,截止到2007年底仍未获利(弥补完以前年度亏损后应纳税所得额为零)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按照新标准取得认定机构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免税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
二、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备案须提交的资料
(一)预缴期:
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一式两份);
2.加盖企业公章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二)汇算清缴期:
1.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的说明;
2.在科技局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资料(适用于新认定的企业);
3.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见附件);
4.中介机构对研发费用的审计报告;
5.企业当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说明;
6.研发人员名单、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企业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
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
7.汇缴年度财务报表;
8.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主表。
特别注意:高新技术企业预缴备案起止年度为三年,汇缴审核备案年度为一年。
三、高新技术企业备查资料
1.研发费用支出核算参照《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
除规定》。
2.近三年各研发项目的研究开发费用明细账(或流水账)。
3.研发项目立项的可行性报告及董事会决议、集体决议等会议记录。
4.研发部门应设立研发材料专账,记录研发材料的购进、领用存、调拨等情况。
5.研发项目阶段性研究报告。
6.企业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名单及学历证书。
7.研发人员工资明细表(研发人员同时担任企业内部不同部门职能的,应分别核算归
集工资费用)。
8.近三年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明细表及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占当年产品销售总
收入的比例。
9.研发活动的建账情况(包括研发产品销售收入、研发费用支出方面)的书面说明。
10.根据粤地税发【2009】134号文的要求提供其他资料。
四、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规定
(一)研发企业属于居民企业。
(二)所从事的研究开发活动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盖个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
(三)允许实行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在以下范围之内:
a)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
费、资料翻译费。
b)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c)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
d)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和租赁费。
e)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f)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
g)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h)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用。
(四)对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凡符合加计扣除条件的,由合作各方就自身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五)企业委托给外单位进行开发的研发费用,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该研发项目的费用支出明细情况,由委托方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进行加计扣除。
(六)企业根据财务会计核算和研发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发生的研发费用进行收益化或资本化处理的,按下述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a)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允许再按其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
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b)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该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
除法律
另有规定外,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七)不得将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费用和支出项目计入研究开发费用。
(八)按规定对研究开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将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开进行核算,准确、合理的计算各项研究开发费用支出。
(九)对一个纳税年度内进行的多个研究开发活动按照不同开发项目分别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额。
(十)企业集团采取在受益集团成员公司之间合理分摊研究开发费用的,提供集中研究开发项目的协议和合同,该协议或合同是否明确规定参与各方在该研究开发项目中的权利和义务、费用分摊方法等内容。
(十一)从有关部门和母公司取得烟酒开发费用专项拨款,这部分拨款不得实行加计扣除。
五、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须提交的资料
纳税人应在汇算清期间提交以下资料:
a)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一式两份);
b)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
c)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
d)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附表十五);
e)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
件;
f)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
g)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及核算情况说明;
h)无形资产成本核算说明(仅适用于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
用形成无形资产情形);
i)汇缴年度财务报表;
j)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