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扣、折让、回扣、佣金、返利等差异对照比较分析表(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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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折扣、折让、返利和佣金的规范

关于折扣、折让、返利和佣金的规范

关于折扣、折让、返利和佣金的规范【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在日常商业活动中,折扣、折让、返利和佣金现象很多。

如果这些问题处理不好,企业不但会有利润损失,而且可能面临税务风险。

本文旨在为企业如何规范折扣、折让、返利和佣金管理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折扣销售与返利1、定义1)返利(特指递延返利)指公司为了刺激销售,提高签约代理商的销售积极性而采取的当代理商在一定市场、一定时间范围内达到指定的销售额时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的行为,一般根据当年销售额确定下年返利。

2)折扣销售(即当次返利)是指因签约代理商单次购买数量很大或处于对特定代理商的特殊考虑(如重点利润来源、重点渠道客户、重点市场区域等)而对下一年度的返利额度提前返还。

2、产生原因公司为实现特定的市场目标;贯彻特定的市场策略;实施以扩大销售为目标的短期促销而决定实施特定的价格政策和促销政策。

3、支付对象签约代理商4、支付方式1)折扣销售(即当次返利):当次签订的合同,当次给予折扣,应收金额(折扣后合同金额)=合同金额—折扣金额;2)递延返利:原则上用发货折扣,即签约代理商年度返利表金额通过下年分次发货时在发货单上打折出货,即实际发货金额=发货原始金额—返利金额。

5、支付金额1)折扣销售(即当次返利):当次签订的合同,当次给予折扣的,折扣金额作为销售合同的重要条款参与合同评审。

合同收入剔除折扣金额计算合同毛利率。

2)递延返利:签约代理商年度返利金额只在公司内部公开,对代理商保密。

是否返利及具体返利金额总终解释权和决定权归属公司。

公司保留对签约代理商年度返利金额进行调整的权力。

a)总额控制按签约代理商年度返利表,年度内分次累计返利金额不得超过签约代理商年度返利表金额。

b)分次控制每次返利金额不得超过本次订单金额的30%。

c)余额控制销售总监依据公司的市场策略、价格政策、促销政策等全面负责控制对签约代理商的返利进度、返利金额调整和余额调节。

6、审批流程1)销售折扣(即当次返利):折扣金额作为销售合同的重要条款,按照合同评审执行。

什么是折扣、回扣、佣金、礼金,有什么区别

什么是折扣、回扣、佣金、礼金,有什么区别

什么是折扣、回扣、佣金、礼金,有什么区别“折扣”,即商品购销中的让利,是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以明示并如实入账的方式给予对方的价格优惠,包括支付价款时对价款总额按一定比例即时予以扣除和支付价款总额后再按一定比例予以退还两种形式。

折扣是经营者商品销售中的一种价格竞争手段。

“回扣”,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在账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者其他方式退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

回扣的主要特征有以下几点:(1)回扣发生在商品流通过程中的买卖双方之间;(2)回扣只能付给买方或者买方的委托代理人(经办人);(3)回扣是买方支付的货款的一部分的返还;(4)回扣的实质是对销售利益的再分配。

回扣是一种典型的商业贿赂行为,受到有关法律的严格禁止。

“佣金”是商业活动中的一种劳务报酬,是具有独立地位和经营资格的中间人在商业活动中为他人提供中介服务所得的报酬。

它是由商业活动的中间人或经纪人收取,可以由卖方给付也可由买主给付。

中介费与佣金的含义近似。

《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暂行规定》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本规定所称佣金,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给予为其提供服务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间人的劳务报酬。

”佣金具有以下主要法律特征:(1)佣金是商业活动中中间人所得的劳务报酬;(2)经营者给予佣金必须以明示的方式。

给予和接收佣金的都必须如实入账。

“礼金”,是指在企业经济往来中赠给对方单位或者代表单位实施经济行为的个人的小额现金或礼品。

《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经营者在商品交易中不得向对方单位或者个人附赠现金或者物品。

但按照商业惯例赠送小额广告礼品的除外。

违反前款规定的,视为商业贿赂行为。

”折扣与回扣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账外暗中”与“明示和如实入账”是回扣与折扣的本质区别。

折扣是明示并如实入账的商业行为,而回扣则是在正式的交易之外发生的一种暗中交易,并通过这种暗中交易使收受回扣的单位或者个人获得非法利益。

(2)折扣是卖方支付给买方的一种价格优惠,而回扣可以是卖方给买方,也可以是买方支付给卖方的一种商业贿赂。

回扣与佣金

回扣与佣金

商业贿赂的表现形式理论界一般习惯将商业贿赂分为一般商业贿赂和回扣两种。

当然外在表现形式多种多样。

(一)回扣以及回扣与折扣的区别。

回扣是一种比较典型的商业贿赂行为,但并不是所有商业贿赂行为都可以称之为回扣。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五条,回扣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在帐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者其他方式退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

本规定所称帐外暗中,是指未在依法设立的反映其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行政事业经费收支的财务帐上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包括不记入财务帐、转入其他财务帐或者做假帐等。

可以这样理解,回扣是卖方返还给买方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

不是卖方额外从别处拿出物品和金钱给予买方,回扣款不过是商品价款的一部分。

回扣是在商品交易达成之时或之后才实际发生的,而一般商业贿赂则不然,一般商业贿赂在交易之前之中之后都有可能发生,这也是回扣与一般商业贿赂相区别的一点。

如果最终双方没有发生商品交易关系,即使事先约定了,最终也不会发生给予和接受回扣的问题,比如,医药公司和医院约定,送给医院一辆汽车或30万元,条件是医院1年内所有药品从该公司购进,如果汽车或金钱给付了,那么商业贿赂即已成立,但这显然就不是要在交易达成之时或之后再给付的回扣。

而医药公司在医院购买其100万元药品后送给医院一辆汽车或30万元,这就是回扣了。

折扣。

国家工商总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予对方折扣。

经营者给予对方折扣的,必须如实入帐;经营者或者其他单位接受折扣的,必须如实入帐。

本规定所称折扣,即商品购销中的让利,是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以明示并如实入帐的方式给予对方的价格优惠,包括支付价款时对价款总额按一定比例即时予以扣除和支付价款总额后再按一定比例予以退还两种形式。

本规定所称明示和入帐,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在依法设立的反映其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行政事业经费收支的财务帐上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

折扣、折让、回扣、佣金、返利对照表

折扣、折让、回扣、佣金、返利对照表

折扣、折让、回扣、佣金、返利等差异对照比较分析表形成原因发生时间表现特征会计处理税务处理商业折扣为了促进销售而给予购货方折扣与销售行为同时发生在销售业务发生时,按照一定折扣率折扣后的价格对外销售并开具发票,或采取实物折扣发生时按照一定折扣率计算的折扣额直接从销售收入中扣除后作销售如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则可按照折扣后的净额计算销售收入并缴纳流转税税和所得税,无需进行其他帐务处理。

但实物折扣需按视同销售处理现金折扣为了鼓励债务人在规定期限内提前付款而给予购货方折扣发生于销售行为之后付款时间越短折扣越大,超过一定期限则无折扣,如2/10,1/20,N/30(折扣率/回扣天数)作发生期财务费用处理,不得减少销售收入允许计入财务费用并税前扣除,但不得减少销售收入而少缴流转税销售折让由于货物本身存在问题(如质量、过时或功能落后等问题)而给予购货方折让发生于销售行为之后给予购货方在销售总额上一定的减让,减让可能是直接减少对方的购货款,也可能给予一定的实物发生时直接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凭购货方退回的发票或按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开具红字发票后冲减当期销售收入,这样不但可以少交流转税,而且也可以合法抵减计算所得税的销售收入。

但用实物减让需按视同销售处理销售回扣为了吸引购货方,促进销售,而给予购货方或其当事人各种金钱或物资折扣、优惠等利益可能与销售行为同时发生,也可能滞后于销售行为在发生销售行为时或发生后销货方按照与购货方的约定而给予购货方一定金钱、物资或精神等方面的经济利益,但一般发生的回扣均比较混乱比照销售折扣进行规范和会计处理,但实务中的处理很不规范不可以抵减销售收入,不得少缴流转税和所得税销售佣金利用有资格从事中介服务的中间人促进销售而给予中间人报酬可能与销售行为同时发生,也可能滞后于销售行为事先与中间人约定,当中间人完成一定销售业务后而支付给中间人从事中介服务的报酬计入销售费用(但出口货物佣金应冲减当期出口业务收入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佣金计入销售费用税前扣除(支付给个人的佣金一般不得超过服务金额的5%),但不得冲减销售收入而少缴流转税(除出口佣金)销售返利为了鼓励和促进购货方(商家)对本企业产品的销售,根据销售情况而给予购货方(商家)一定的利润返还发生于销售行为之后,通常由供货商和商家协商返利结算时间(期限)方式较多,如由供货方直接返还商家资金、向商家投资、赠送实物、给商家发放福利品,提供旅游等会计制度方面暂无明确规定,实务中冲减销售收入或作销售费用处理的均有,比较混乱最好比照销售折扣进行处理。

折扣、折让、回扣、佣金、返利的区别及核算

折扣、折让、回扣、佣金、返利的区别及核算

折扣、折让、回扣、佣金、返利的区别及核算折扣、折让、回扣、佣金、返利的区别及核算许多人对各类折扣、折让、回扣、佣金及返利等词意类似容易混淆的概念和实务处理模糊不清。

下面笔者以案例的形式对各种不同的折扣、折让进行了归纳和整理,以加深理解这些概念。

销售折扣销售折扣是企业为了促进销售或为了鼓励购货方及时结清货款而给予购货方的折扣优惠。

销售折扣实际上是价格上的减让,折扣的程度就是折扣率,折扣的多少就是折扣额。

销售折扣又分为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

1.商业折扣商业折扣又称折扣销售,是指企业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为了促进销售,将货物按照一定折扣率(或折扣额)折扣后的价格对外销售。

例如:某时装公司为了减少库存积压,将原定价为800元/套(不含税价,以下均为不含税价)的西服按照八折的折扣率销售给某百货公司10套,即按640元/套的价格进行销售。

这就是一种典型的商业折扣(或称折扣销售)。

商业折扣仅限于货物价格上的折扣或折让,如果销货方将自产、委托加工和购买的货物用于实物折扣,则该实物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应视同销售计缴流转税。

假如上述案例中,时装公司将按八折折扣优惠的方式改为买十套西服送20件单价为100元的衬衫,则百货公司在购买10套西服时,时装公司同时向百货公司赠送了20件衬衫,上述情形仅需按照8000元计算销售,衬衫属于“捆绑销售”不属于视同销售范畴,因此仅应该按照实际收款金额8000元计算销售收入。

上述案例在开具发票时,应先按照销售西服10件计8000元,销售衬衫20件计2000元分别填列发票,然后在下一栏按照衬衫销售额开具红字2000元,最后填列销售净额8000元。

这样2000元折扣就符合税法“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要求。

2.现金折扣现金折扣是销售单位为了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

企业为了鼓励客户提前付款,可能与债务人达成协议,债务人在不同的期限内付款可享受不同比例的折扣,付款时间越早,折扣越大。

回扣、佣金、返利、代理费在税务处理上的差别

回扣、佣金、返利、代理费在税务处理上的差别

回扣、佣金、返利、代理费在税务处理上的差别
1、回扣:侧重扣字(销售方给购买方返回部分款额,违法回扣不讨论)。

国税函(97)472号“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回扣,其支出不得在所得税税前列支”
2、返利:返的是“利”(销售方给购买方的利润)。

按国税发[2004]136号文“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
3、佣金:侧重“佣”字,即提供了劳务取得的收入,佣金收取方涉及流转税、所得税;
佣金支付方:按国税发[2000]84号“纳税人发生的佣金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计入销售费用:
(一)有合法真实凭证;
(二)支付的对象必须是独立的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纳税人或个人(支付对象不含本企业雇员);
(三)支付给个人的佣金,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服务金额的5%”
4、代理费:国税发[1993]149号文件
“代理业,是指代委托人办理受托事项的业务,包括代购代销货物、代办进出口、介绍服务、其他代理服务。

1.代购代销货物,是指受托购买货物或销售货物,按实购或实销额进行结算并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2.代办进出口,是指受托办理商品或劳务进出口的业务。

3.介绍服务,是指中介人介绍双方商谈交易或其他事项的业务。

4.其他代理服务,是指受托办理上列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的业务”
提供代理服务方涉及流转税、所得税;接受方凭发票税前列支。

销售折扣回扣的账务处理

销售折扣回扣的账务处理

销售折扣回扣的账务处理一、“回扣”怎么处理“回扣”能入账吗?财政部在2021年曾发布《企业财务通则(公开征求意见稿)》:其中第五十条有规定:“企业发生销售折扣、折让,以及支付必要的佣金、回扣、手续费、劳务费、提成、返利、进场费、业务奖励等业务费用,应当以内部销售政策、合同约定、有效凭证等作为依据,由相关职能部门和财务部门联合对其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履行内部审批手续,防止采用业务费用形式进行贿赂等违法行为。

”也就是说,符合规定的回扣是可以正常入账的,但是要注意以下入账要点:1、必须要有内部销售政策、合同以及相关的有效凭证(如发票、收据等),作为入账的支撑;2、必须要履行公司的内部审批手续,任何以业务费用形式进行贿赂的行为不得入账,更是一种违法行为。

3、入账科目,可以根据业务性质,计入“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

二、税务上如何处理回扣可分为暗扣和明扣:1、暗扣是指在由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的或个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属于贿赂支出,不得税前列支。

2、明扣是指经营者销售或购买商品,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

如果以明示方式且能够取得对方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凭证,则可以按照购进劳务/服务的方式进行税务处理,否则,可能属于商业贿赂行为。

比如,企业事前跟对方签订了劳务报酬的服务合同,对方给企业提供了相应的劳务,并给企业开具了合法的发票,那么这种“回扣”行为就属于明示且取得了合法、有效的凭证,是可以进行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

提醒一下大家,“回扣”说白了就是一种商业贿赂,处理不好,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都是有很大风险的,大家还是要谨慎再谨慎。

二、折扣、佣金、返利、提成的区别折扣011、商业折扣(折扣销售)含义: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如商场9折促销;增值税处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应当按照商业折扣后确定销售商品收入;会计处理: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

折扣、折让、佣金及返利的解释(汇编)

折扣、折让、佣金及返利的解释(汇编)

销售折扣、折让、回扣、佣金及返利的区别及会计处理许多人对各类折扣、折让、回扣、佣金及返利等词意类似容易混淆的概念和实务处理模糊不清。

下面笔者以案例的形式对各种不同的折扣、折让进行了归纳和整理,以加深理解这些概念。

1.销售折扣销售折扣是企业为了促进销售或为了鼓励购货方及时结清货款而给予购货方的折扣优惠。

销售折扣实际上是价格上的减让,折扣的程度就是折扣率,折扣的多少就是折扣额。

销售折扣又分为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

2.商业折扣商业折扣又称折扣销售,是指企业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为了促进销售,将货物按照一定折扣率(或折扣额)折扣后的价格对外销售。

例如:某时装公司为了减少库存积压,将原定价为800元/套(不含税价,以下均为不含税价)的西服按照八折的折扣率销售给某百货公司10套,即按640元/套的价格进行销售。

这就是一种典型的商业折扣(或称折扣销售)。

商业折扣仅限于货物价格上的折扣或折让,如果销货方将自产、委托加工和购买的货物用于实物折扣,则该实物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应视同销售计缴流转税。

假如上述案例中,时装公司将按八折折扣优惠的方式改为买十套西服送20件单价为100元的衬衫,则百货公司在购买10套西服时,时装公司同时向百货公司赠送了20件衬衫,上述情形仅需按照8000元计算销售,衬衫属于“捆绑销售”不属于视同销售范畴,因此仅应该按照实际收款金额8000元计算销售收入。

上述案例在开具发票时,应先按照销售西服10件计8000元,销售衬衫20件计2000元分别填列发票,然后在下一栏按照衬衫销售额开具红字2000元,最后填列销售净额8000元。

这样2000元折扣就符合税法“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要求。

3.现金折扣现金折扣是销售单位为了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

企业为了鼓励客户提前付款,可能与债务人达成协议,债务人在不同的期限内付款可享受不同比例的折扣,付款时间越早,折扣越大。

折扣,折让,回扣,佣金及返利比较分析

折扣,折让,回扣,佣金及返利比较分析

第1页共17 页折扣、折让、回扣、佣金、返利等差异对照比较分析表各类折扣、折让、回扣、佣金及返利日常经济生活中经常遇到折扣、折让、回扣和佣金的问题,如销售折扣、销售折让、折扣销售、现金折扣、销售回扣及销售佣金等,对于这些概念,莫说非会计人士,就是许多会计人士也常常混为一谈,事实上,在理论和实务中往往将这些概念作为同义词或近义词使用,对许多人来说,也确实存在混淆不清的情况。

为了使大家对这几个相关概念即相关会计和税务的处理有比较清晰的认识,本人结合一些实例对这些概念按照自己的理解进行了整理、归纳或解释,目的是为了使大家今后对这几个相关概念能够有比较准确、全面和深刻的认识,如有不对之处,欢迎各位网友提出修改或补充意见。

1、销售折扣(或销售折让):销售折扣和销售折让是企业在销售行为发生时,由于货物本身的原因(如质量问题)或为了鼓励购货方及时结清货款而给予购货方的一种折扣(或折让)优惠,两者虽然提法不同,但笔者认为并无本质上的区别。

一般情况下,销售行为均有可能发生销售折扣(或折让),销售折扣(或折让)实际上是一种价格上的减让,折扣(或折让)的程度就是销售折扣率,折扣(或折让)的多少就是销售折扣额。

但是,销售折扣(或折让)仅限于货物价格的折扣,如果销货方将自产、委托加工和购买的货物用于实物折扣,则该实物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应视同销售计缴流转税。

如,某时装公司因为产品的时效问题将原定价为800元/套的西服按照八折的折扣率销售给某百货公司10套,共计实现销售额6400元,如果按照原价进行销售,则销售额将为8000元,这里的差额1600元就是折扣(或折让)额,八折就是折扣(或折让)率。

又假如,该时装公司为了促销,决定购货者每购一套上述西服即赠送出厂销售价为90元/套的衬衫两件。

百货公司向时装公司购买10套西服时,时装公司需同时向百货公司赠送20件衬衫。

这20件衬衫就属于实物折扣,应按照正常出厂价计算1800元销售额作视同销售计缴增值税的处理。

SD--关于销售环节的折扣、折让、回扣、佣金的介绍

SD--关于销售环节的折扣、折让、回扣、佣金的介绍

SD--关于销售环节的折扣、折让、回扣、佣金的介绍一.销售折扣(Discount)销售折扣包括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了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故也称为折扣销售,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中均规定: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商品销售收入。

即商业折扣直接以实际成交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原价格只留案备查,利用SAP的条件定价技术可以轻松做到这点,原价格条件类型可以以统计的形式显示在定价过程中,只有商业折扣后的实际销售价格才过帐到财务形成收入,此处不讨论。

销售折扣通常发生在商品货物销售之前,一般通过价格类型来实现!现金折扣(基于发票的收付条件的现金折扣)所谓现金折扣,是指企业为了鼓励客户在一定期间内早日偿还货款而提供的一种价格优惠,对销售货款所给予的一定比率的扣减。

现金折扣的表示方式:现金折扣的表示方式为:2/10,1/20,,n/30,15E.O.M。

例如,A公司向B公司出售商品30 000元,付款条件为2/10,N/60,如果B公司在10日内付款,只须付29 400元,如果在60天内付款,则须付全额30,000。

现金折扣的优缺点现金折扣是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重要因素,对于销售企业,现金折扣有两方面的积极意义:缩短收款时间,减少坏账损失。

负作用是减少现金流量。

因此,销售企业都试图将折扣率确定在平衡正面作用和负面作用的水平之上。

一般来说,购货企业会尽可能享受现金折扣,但仍取决于利息成本,如B公司决定受现金折扣,但仍取决于利息成本,如B公司决定享受现金折扣,意味着B公司放弃50天使用29 400元以取得2%的折扣,相当于承提年息为14.9%(0.02/0.98×360/50)的利息成本,如果B公司能取得低于14.9%的资金,这一现金折扣无疑是有利的。

现金折扣的核算方法由于现金折扣直接影响企业的现金流量,所以必须在会计中反映。

核算现金折扣的方法有3种:总价法、净价法和备抵法。

回扣、折扣和佣金的区别

回扣、折扣和佣金的区别

回扣、折扣和佣金的区别
麦福全
【期刊名称】《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年(卷),期】2004(000)011
【摘要】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活动的日益活跃,在市场上给回扣的现象十分普遍,表现形式也多种多样。

如为了购买名优紧俏商品向生产厂家、商店经理、销售人员付回扭;为推销假冒、伪劣、积压商品向商店经理、采购人员付回扣;为获得某个项目的承包经营权向有关人员付回扣等等。

回扣的名目繁多,往往以“中介费”、“劳务费”、“介绍费”等名义支付。

回扣费的支付方式既有现金也有实物,亦有称为软回扣方式的给付,如以高消费招待、组织出国旅游、赠送贵重礼品等。

【总页数】1页(P30)
【作者】麦福全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75
【相关文献】
1.对折扣、折让、佣金和回扣的比较分析 [J], 郎永建
2.论佣金、折扣与回扣 [J], 石芸
3.论佣金、折扣与回扣 [J], 石芸
4.回扣、折扣、佣金有何区别 [J], 李锋
5.回扣、手续费与折扣、佣金 [J], 郑厚勇;舒宇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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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扣与折扣的区别是什么

回扣与折扣的区别是什么

回扣与折扣的区别是什么回扣与折扣从字⾯上来看,感觉它们的意思是差不多的,都有⼀个“扣”字。

实际上回扣与折扣为天壤之别,它们之间有很⼤的区分,⼈们需要了解清楚。

那么,回扣与折扣的区别是什么?店铺⼩编为你详细阐述。

回扣与折扣的区别是什么1.所谓回扣,是指因购销活动⽽在账外、暗中给予或者接受对⽅的现⾦、实物。

换句话说,就是指在商品购销中,卖⽅明确标价应⽀付价款外,暗中向买⽅退还钱财及其报偿以争取交易机会和交易条件的⾏为。

2.所谓折扣,是指在购销商品时,以明⽰并如实⼊账的⽅式给予或接受的价格优惠。

换句话说,折扣是指在市场交易活动中,卖⽅在所成交的价款上给买⽅的⼀定⽐例的减让,⽽退还给对⽅的⼀种交易上的优惠,所以折扣也称让利,即价格让利。

3.回扣与折扣两者区别(1)“账外暗中”与“明⽰和如实⼊账”是回扣与折扣的本质区别。

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明⽰并如实⼊账”即为折扣,“账外暗中”即为回扣。

折扣是企业正常的商业促销⾏为,受法律的规范和保护;回扣是⼀种典型的商业贿赂⾏为,法律严格禁⽌。

由于折扣与回扣在表现形式上有相似之处,有的经营者假折扣之名,⾏回扣之实,这需要在实践中予以甄别。

(2)当事⼈上的差别。

折扣发⽣在购销双⽅当事⼈之间,只能给交易对⽅当事⼈,⽽不能给其经办⼈员;回扣既可能给交易对⽅当事⼈,落⼊单位⼩⾦库,也可能给对⽅单位的主管⼈员或者经办⼈员,落⼊其个⼈腰包。

(3)回扣与折扣的区别,实际上是灰⾊营销与正常营销中价格⾏为的区别。

由这种区别能够更清楚地看出回扣的本质。

从营销者⾓度看,回扣与折扣其实没有什么不同,都是⼀种价格⾏为。

尽管表⾯上看⼆者有⼀定的差异性,如折扣⼀般是明码标价,回扣则⼤多对外⼈有所遮掩,再如因为要明码标价,所以折扣百分⽐⼀般都是事先定好的,⽽回扣百分⽐则⾮常灵活,销售⼈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定的范围内灵活掌握,但是在实际的营销过程中,⼆者常常是混在⼀起的,从营销者⾓度是很难把它们分开的。

什么是折扣、回扣、佣金、礼金,有什么区别

什么是折扣、回扣、佣金、礼金,有什么区别

什么是折扣、回扣、佣金、礼金,有什么区别“折扣”,即商品购销中的让利,是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以明示并如实入账的方式给予对方的价格优惠,包括支付价款时对价款总额按一定比例即时予以扣除和支付价款总额后再按一定比例予以退还两种形式。

折扣是经营者商品销售中的一种价格竞争手段。

“回扣”,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在账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者其他方式退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

回扣的主要特征有以下几点:(1)回扣发生在商品流通过程中的买卖双方之间;(2)回扣只能付给买方或者买方的委托代理人(经办人);(3)回扣是买方支付的货款的一部分的返还;(4)回扣的实质是对销售利益的再分配。

回扣是一种典型的商业贿赂行为,受到有关法律的严格禁止。

“佣金”是商业活动中的一种劳务报酬,是具有独立地位和经营资格的中间人在商业活动中为他人提供中介服务所得的报酬。

它是由商业活动的中间人或经纪人收取,可以由卖方给付也可由买主给付。

中介费与佣金的含义近似。

《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暂行规定》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本规定所称佣金,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给予为其提供服务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间人的劳务报酬。

”佣金具有以下主要法律特征:(1)佣金是商业活动中中间人所得的劳务报酬;(2)经营者给予佣金必须以明示的方式。

给予和接收佣金的都必须如实入账。

“礼金”,是指在企业经济往来中赠给对方单位或者代表单位实施经济行为的个人的小额现金或礼品。

《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经营者在商品交易中不得向对方单位或者个人附赠现金或者物品。

但按照商业惯例赠送小额广告礼品的除外。

违反前款规定的,视为商业贿赂行为。

”折扣与回扣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账外暗中”与“明示和如实入账”是回扣与折扣的本质区别。

折扣是明示并如实入账的商业行为,而回扣则是在正式的交易之外发生的一种暗中交易,并通过这种暗中交易使收受回扣的单位或者个人获得非法利益。

(2)折扣是卖方支付给买方的一种价格优惠,而回扣可以是卖方给买方,也可以是买方支付给卖方的一种商业贿赂。

SD--关于销售环节的折扣、折让、回扣、佣金的介绍

SD--关于销售环节的折扣、折让、回扣、佣金的介绍

SD--关于销售环节的折扣、折让、回扣、佣金的介绍一.销售折扣(Discount)销售折扣包括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了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故也称为折扣销售,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中均规定: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商品销售收入。

即商业折扣直接以实际成交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原价格只留案备查,利用SAP的条件定价技术可以轻松做到这点,原价格条件类型可以以统计的形式显示在定价过程中,只有商业折扣后的实际销售价格才过帐到财务形成收入,此处不讨论。

销售折扣通常发生在商品货物销售之前,一般通过价格类型来实现!现金折扣(基于发票的收付条件的现金折扣)所谓现金折扣,是指企业为了鼓励客户在一定期间内早日偿还货款而提供的一种价格优惠,对销售货款所给予的一定比率的扣减。

现金折扣的表示方式:现金折扣的表示方式为:2/10,1/20,,n/30,15E.O.M。

例如,A公司向B公司出售商品30 000元,付款条件为2/10,N/60,如果B公司在10日内付款,只须付29 400元,如果在60天内付款,则须付全额30,000。

现金折扣的优缺点现金折扣是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重要因素,对于销售企业,现金折扣有两方面的积极意义:缩短收款时间,减少坏账损失。

负作用是减少现金流量。

因此,销售企业都试图将折扣率确定在平衡正面作用和负面作用的水平之上。

一般来说,购货企业会尽可能享受现金折扣,但仍取决于利息成本,如B公司决定受现金折扣,但仍取决于利息成本,如B公司决定享受现金折扣,意味着B公司放弃50天使用29 400元以取得2%的折扣,相当于承提年息为14.9%(0.02/0.98×360/50)的利息成本,如果B公司能取得低于14.9%的资金,这一现金折扣无疑是有利的。

现金折扣的核算方法由于现金折扣直接影响企业的现金流量,所以必须在会计中反映。

核算现金折扣的方法有3种:总价法、净价法和备抵法。

销售折扣、销售折让、现金折扣、返点

销售折扣、销售折让、现金折扣、返点

销售折扣、销售折让、现金折扣、返点一、销售折扣:购货方一次采购采购到一定规模数量给予的价格下降的优惠目的是促销(降价销售)1、开票付款:按降价后的金额开具2、会计与税法:无本质差别二、销售折让:购货方采购后由于销售方原因(或过失)给予购货方付款金额的减少(让步),目的是对购货方可能产生损失(或收益减少)补偿1、开票付款:一般发生时已开票,购货方到主税局开具折扣折让索取证明单据,交销售方开县红字发票,购销双方按折让后金额付款抵扣2、会计与税法:无本质差别三、现金折扣:赊销方式促销,为鼓励购货方提前付款,给予购货方付款金额减少的资金回笼的收款方式,本质是资金终值与现值的差,目的是销货方提高资金周转1、开票付款:一般发生时已开票,提前付款可按条件减少一定金额2、会计与税法:到期付款无本质差别,提前付款时有差别,会计按总价法反映,税法征收管理思路一般为防止:少纳税,多抵扣,处理时销售方按总价反映销项税,当现金折扣发生时购货方不得调减销项税而进费用,购货方发生时要调减进项税(转出)和成本四、返点:一般指购销双方为保持特定联系,约定当一定时期内购货方采购量必需达到一定的规模,当超过一定规模时给予购货方在此期间所购货应付款总金额按约定比例减少(或返还购货方)一定的金额.目的是促使购货方扩大销售方产品销量的一种让利1、开票付款:一般发生时已开票,提前付款可按条件减少一定金额2、会计与税法:当销量未达到约定时无本质差别,当有返点时有差别,(同现金折扣)会计按总价法反映,税法征收管理思路一般为防止:少纳税,多抵扣,处理时销售方按总价反映销项税,当现金折扣发生时购货方不得调减销项税进费用,购货方发生时要调减进项税(转出)和成本五、综上述:一般常见为折扣与折让处理简单,返点相对复杂,现金折扣一般不多1、简单把握点:销售折扣----降价促销销售折让----销售方过失现金折扣-----销售方应收账款贴现,融资费用返点 ----销售方促销与保持稳定关系的促销方式(本质为或有事项,可参照处理)。

折让、折扣、回扣、佣金、返利

折让、折扣、回扣、佣金、返利

折让、折扣、回扣、佣金、返利会计及税务处理辩析沈建明〔一〕销售折让1、概念:销售折让是指销售方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购货方的减让。

2、特点:(1〕由于商品质量问题而形成的收入扣减。

(2〕销售折让一般发生在商品售出后。

3、会计处理:销售折让在实际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收入。

4、税务处理:企业发生销售折让,应视购销双方发票入账情况分别进行以下处理:(1〕在购销双方均未进行账务处理时,购货方将发票各联退给销货方,销货方在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再按折让后的金额重新开票,作为入账依据。

(2〕销货方已入账,购货方未入账时,销货方可以退回的发票各联为依据,开具等额红字发票,冲减当期收入,再按折让后的金额重新开票入账。

(3〕购销双方均已作财务处理时,销货方凭购货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出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开具红字发票,冲减当期销售收入。

总之,企业发生销售折让,可直接冲减销售收入,扣减销项税金、及计税所得额。

〔二〕销售折扣1、概念:销售折扣,又称现金折扣,是指销货方为鼓励购货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早付款,而承诺给予购货方的一种折扣优待。

2、特点:(1〕目的是为了及早回笼货款。

(2〕事先已有明确的约定。

(3〕发生在商品销出、货款回笼时。

3、会计处理:会计制度要求企业采用总额法,对现金折扣进行财务处理。

企业在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时不考虑各种预计可能发生的现金折扣,而按合同、协议或购销双方都能接受的价格确定,即按总额局部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4、税务处理:?销货方在支付现金折扣时,?由购货方开具的普通发票,作为财务费用入账,准予在所得税前扣除,但不得冲减商品销售收入及销项税金。

〔三〕折扣销售1、概念:折扣销售,又称商业折扣,是指销货方在销售商品时,因购货方购货数量较大等原因,而给予购货方的价格优惠。

如销货方规定,购置某产品在10 件以上的,可享受10%的价格优惠,某产品的正常价格每件1000 元。

新准则下应收账款的实务处理及应收账款的管理

新准则下应收账款的实务处理及应收账款的管理

新会计准则下应收账款的实务处理及应收账款的管理一、应收账款的概念应收账款指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等原因,应向购货客户或接受劳务的客户收取的款项,包括买价、增值税款及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等。

简单的说:是企业因赊销或赊账提供劳务而产生的债权。

二、应收账款计价应收账款通常应按实际发生额计价入账。

计价时还需考虑销售折扣(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销售退回、销售回扣、销售佣金和销售返利等因素。

(1)新准则下附有销售折扣条件的核算①新准则下附有商业折扣条件的核算商业折扣是指企业可以从货品价目单上规定的价格中扣减一定数额,此项扣减数通常用百分数来表示,如15%、20%、25%等。

扣减后的净额才是实际销售价格。

商业折扣是企业最常用的促销手段。

企业为了扩大销售、占领市场,对于批发商往往给予商业折扣,采用销量越多,价格越低的促销策略,即“薄利多销”。

在商业折扣情况下,企业应收账款入账金额应按扣除商业折扣以后的实际售价加以确认。

由于商业折扣一般在交易发生时即已确定,商业折扣仅仅是确定实际销售价格的一种手段,不在买卖任何一方的账上进行反映,所以,商业折扣对应收账款入账金额的确认并无实质性影响。

②新准则下附有现金折扣条件的核算现金折扣是指企业为了鼓励客户在一定时期内早日偿还货款而给予的一种折扣优待。

现金折扣通常发生在以赊销方式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的交易中。

现金折扣一般用“折扣/付款期限”表示,如2/10、1/20、N/30(即10天内付款折扣2%,20天内付款折扣1%,30天内付款,则不给折扣,全价付款)。

在现金折扣的情况下,应收账款入账金额的确认有两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一种是总价法,另一种是净价法。

①总价法。

总价法是将未减去现金折扣前的金额作为实际售价,记作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

现金折扣只有客户在折扣期内支付货款时,才予以确认。

销售方给予客户的现金折扣,从融资角度出发,属于一种理财费用,会计上应当作为财务费用处理。

回扣、折扣、佣金有何区别

回扣、折扣、佣金有何区别

回扣、折扣、佣金有何区别
李锋
【期刊名称】《行政与法制》
【年(卷),期】2002(000)010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一些经营
者为了更好地经营其产品,占领市场,而给予中间人佣金或者给予对方经营者折扣或者回扣的现象越发普遍。

检察机关在办理贪污贿赂案件过程中经常碰到这类问题。

正确把握“回扣”、“折扣”、“佣金”的区别,成为案件定性的关键。

【总页数】1页(P46)
【作者】李锋
【作者单位】海安县检察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4.392
【相关文献】
1.回扣、折扣和佣金的区别 [J], 麦福全
2.对折扣、折让、佣金和回扣的比较分析 [J], 郎永建
3.论佣金、折扣与回扣 [J], 石芸
4.论佣金、折扣与回扣 [J], 石芸
5.回扣、手续费与折扣、佣金 [J], 郑厚勇;舒宇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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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让 折扣 回扣

折让  折扣  回扣

折让折扣回扣
张建国;高永新
【期刊名称】《河北审计》
【年(卷),期】1997(000)005
【摘要】折让折扣回扣张建国高永新在实际审计工作中,折让、折扣和回扣等名词常常引起我们审计人员争论,这几个容易混淆的概念,对我们审计人员在审计问题定性处理上显得尤为重要。

因此,明确它们各自反映的具体内容,对减少审计工作中失误大有裨益。

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
【总页数】1页(P34-34)
【作者】张建国;高永新
【作者单位】石家庄市审计局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39
【相关文献】
1.对折扣、折让、佣金和回扣的比较分析 [J], 郎永建
2.折扣、折让、回扣在会计与税务处理上的异同 [J], 郭显彬
3.税务检查应注意:销售折扣和折让的派生──实物回扣 [J], 郑淑芝;程绍德;
4.浅谈购货回扣与销售折扣、销售折让的本质差别 [J], 张宏禄;
5.要明确折让、折扣与回扣的界限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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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于销售行之后
给予购货方在销售总额上一定的减让,减让可能是直接减少对方的购货款,也可能给予一定的实物
发生时直接冲减当期销售收入
凭购货方退回的发票或按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开具红字发票后冲减当期销售收入,这样不但可以少交流转税,而且也可以合法抵减计算所得税的销售收入。但用实物减让需按视同销售处理
销售
佣金
利用有资格从事中介服务的中间人促进销售而给予中间人报酬
可能与销售行为同时发生,也可能滞后于销售行为
事先与中间人约定,当中间人完成一定销售业务后而支付给中间人从事中介服务的报酬
计入销售费用
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佣金计入销售费用税前扣除(一般不得超过服务金额的5%),但不得冲减销售收入而少缴流转税
销售
最好比照销售折扣进行处理。可依据购货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出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这样购货方不但可以凭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冲减当期销售收入而少交流转税,而且也可以合法抵减计算所得税的销售收入。
(注:文件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请预览后才下载,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销售
回扣
为了吸引购货方,促进销售,而给予购货方或其当事人各种金钱或物资折扣、优惠等利益
可能与销售行为同时发生,也可能滞后于销售行为
在发生销售行为时或发生后销货方按照与购货方的约定而给予购货方一定金钱或物资等经济利益,但一般发生的回扣均比较混乱
比照销售折扣进行规范和会计处理,但实务中的处理很不规范
不可以抵减销售收入,不得少缴流转税和所得税
形 成
原 因
发 生
时 间
表 现
特 征
会 计
处 理
税 务
处 理
商业
折扣
为了促进销售而给予购货方折扣
与销售行为同时发生
在销售业务发生时,按照一定折扣率折扣后的价格对外销售并开具发票,或采取实物折扣
在发生时将按照一定折扣率计算的折扣额直接从销售收入中扣除后作销售
如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则可按照折扣后的净额计算销售收入并缴纳流转税税和所得税,无需进行其他帐务处理。但实物折扣需按视同销售处理
现金
折扣
为了鼓励债务人在规定期限内提前付款而给予购货方折扣
发生于销售行为之后
付款时间越短折扣越大,超过一定期限则无折扣,如2/10,1/20,N/30(折扣率/回扣天数)
作发生期财务费用处理,不得减少销售收入
允许计入财务费用并税前扣除,但不得减少销售收入而少缴流转税
销售
折让
由于货物本身存在问题(如质量、过时或功能落后等问题)而给予购货方折让
返利
为了鼓励和促进购货方(商家)对本企业产品的销售,根据销售情况而给予购货方(商家)一定的利润返还
发生于销售行为之后,通常由供货商和商家协商返利结算时间(期限)
方式较多,如由供货方直接返还商家资金、向商家投资、赠送实物、给商家发放福利品,提供旅游等
会计制度方面暂无明确规定,实务中冲减销售收入或作销售费用处理的均有,比较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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