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正式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电气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电气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1范围

本规定规范了电气安全工器具的配备、保管、检查试验、使用、修理、报废等环节的管理。本规定适用公司所属各部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

《携带型短路接地线技术标准》

《火力发电企业生产安全设施配置标准》

3术语和定义

3.1安全工器具是防止触电、灼伤、坠落、摔跌、机械伤害等事故, 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各种专用工具和器具。可分为绝缘安全工器具、一般防护安全工器具、起重工器具、电动工器具等四大类。

3.2 绝缘安全工器具包括:验电器、绝缘杆、携带型接地线、绝缘靴(鞋)、绝缘手套等。

3.3 一般防护安全工器具包括:防护眼镜、安全帽、临时遮栏、遮栏绳

(网)等, 以及安全标示牌、各种警告牌等安全标志。

3.4 起重工器具包括:倒链、电动葫芦、钢丝绳、纤维绳(麻绳、棕绳、棉纱绳)、梯子、电梯、卷扬机、千斤顶、脚手架。

3.5 电动工器具:手持、移动式电动工器具

3.5.1 手持电动工器具包括:手持冲击(电)钻、手持磨光机、手持电锯等。

3.5.2 移动式电动工器具包括:交直流电焊机、砂轮机、无齿锯、电锯、行灯变压器、各种机床等。

4 管理规定

4.1管理职责

4.1.1 各部门安全员是本部门安全工器具的管理人员, 负责制定安全

工器具的管理规定、制度, 负责监督、检查所属各单位安全工器具的管理及使用情况, 审查安全工器具(型号、厂家)的有效性, 监督检查安全工器具的试验、保管、使用、修理和报废情况。

4.1.2 安全工器具的管理应设定点存放, 并安排专人检查。

4.1.3 部门应制定安全工器具管理职责、分工和工作标准。

4.1.4 部门应建立安全工器具台帐、清册, 并抄报安全监察部。

4.1.5 公用安全工器具设专人保管移交, 个人工具自行保管。使用前应按照规定进行检查, 无异常方可使用, 并应有按规定执行的定期检查记录。

4.2 管理内容

4.2.1 安全工器具的购置

4.2.1.1 安全工器具的购置应由安全监察部、物资供应部以及各部门(专业))安全人员从经济、技术等方面进行调研、比较后确定符合有关标准的厂家、型号, 按照规定的渠道订货。

4.2.1.2 购置的安全工器具必须是省级以上劳动安全部门公布认定合格产品。新购产品必须具有以下证件:①产品许可证, ②出厂试验合格证, ③产品鉴定合格证书, ④使用说明书。

4.2.1.3 新购进的产品到货后, 需经安监部、物资供应部和购置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4.2.2 安全工器具的配置

4.2.2.1 安全工器具的配置由部门统一安排, 经安全监察部审批后执行相关程序。

4.2.2.2 安全员负责监督本部门安全工器具的申报配置计划, 领用、发放, 并负责建档、登记工作。

4.2.2.3 安全工器具根据各岗位的实际情况配置。

4.2.3 安全工器具的试验

4.2.3.1 安全工器具的试验由安全监察部指定本单位各类安全工器具的电气、机械试验部门, 统一组织定期试验工作。

4.2.3.2 部门安全员按照安全工器具试验周期规定, 安排到指定部门进行本单位的工器具试验。安全工器具的试验责任部门, 按照《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进行安全工器具的试验工作。

4.2.3.3 安全工器具经试验合格后, 必须贴上“试验合格”标签, 并出具两份试验报告(一份交运行部, 一份由试验部门存档), 试验报告应保存两个试验周期。

4.2.3.4 使用中或新购置的安全工器具, 必须试验合格。未经试验及超试验周期的安全工器具禁止使用。

4.2.4 安全工器具的编号

4.2.4.1 安全工器具必须有本部门统一规定的设备编号, 实行身份证式管理, 编号随设备一次性使用。

4.2.4.2 设备上编号应为漆写。

4.2.5 通则

4.2.

5.1 安全工器具每次使用前, 必须进行外观检查, 不合格严禁使用。

4.2.

5.2 安全工器具应存放在干燥通风和温度适宜的指定地点, 按编号定置存放, 妥善保管。安全工器具不得移作它用。

4.2.

5.3 橡胶制成的绝缘器具, 应放在避光的橱柜内, 绝缘器具不能与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