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内部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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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国家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办理加强内部审核的指导意见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国家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办理加强内部审核的指导意见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国家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办理加强内部审核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6.01•【字号】雅办发〔2018〕19号•【施行日期】2018.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国家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办理加强内部审核的指导意见雅办发〔2018〕1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飞地园区(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办理工作,根据《四川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雅府发〔2017〕5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落实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制和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内部监督、行业监督、社会监督、审计监督等相互协同的项目管理和监督体系,提高国家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办理质量和效率,遏制“高估冒算”等突出问题。

二、明确竣工结算办理责任国家投资建设项目办理工程竣工结算的直接责任人为项目业主,项目业主在项目竣工(交工)验收后,负责对工程档案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上报、移交,负责对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结算进行审查,根据审定的竣工结算与施工单位进行工程价款结算,负责编制财务决算报告并报批,负责办理项目资产移交手续。

三、积极推行代建制积极推行国家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项目建设期委托具有专业化建设管理能力的公司作为项目业主,全权负责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组织管理,建成后交由相关使用单位(或责任部门)使用或管理,解决项目使用单位(或责任部门)专业人才匮乏、政策法规不熟悉等问题。

四、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管控项目业主应从国家投资建设项目伊始就加强对项目进度、质量、造价全过程管控,保障勘察、设计、清单编制等前期工作质量,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等参建单位认真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充分发挥监理对施工现场的监管作用。

《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几点建议范文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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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几点建议》第一篇: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几点建议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几点建议近年来,在县级机关、乡镇政府机构改革,村账镇乡(街道)代理,企业经营机制转换以及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结算)的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内部审计监督,是我们面临的一个新课题。

根据《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内审工作的要求,我们认为从以下几个方面抓起,进一步促进内审工作跃上新台阶,为经济建设发挥应有作用。

(一)抓组织,建立健全适应管理和发展要求的内部审计机构。

独立的内审机构和人员是保证内部审计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

当前,一是要建立健全审计机关内审管理机构。

建议有关部门增加审计机关编制,成立专门内审管理机构,负责指导全县内部审计工作。

二是要建立完善县级有关部门的内审机构。

对于资金运作量大且下属单位多的部门,必须要建立内审机构,配备专职内审人员。

如教育、卫生、建设、交通、农业、林业等部门要建立独立的内审机构,配备1名专职和若干名兼职的内审人员;农林、水利、国土、公安、法院、民政、劳动、财税、商务、广电、工商、发展计划等部门应建立与单位纪检监察合署办公的内审机构,配备若干名业务能力强的兼职内审人员,有条件的,也可配备专职内审人员;其他需要内部审计的单位,可将内审职责直接授权纪检监察等内设机构履行。

在现阶段机关事业单位会计集中结算情况下,专职内审人员可从财会或相近专业人员中选拔;推行集中核算后,专职内审人员可直接从单位财务股长或会计中产生。

三是要完善村账镇乡(街道)审计制度。

进一步加强和健全内审工作,至今尚未设立内审机构或未配内审人员的,可将机构设在纪委监察办公室,内审工作可由纪委副书记负责,在财会人员中挑选1—2名作为专职内审人员。

强化对村级的审计职能,规范村级财务收支审计,积极开展对村主要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基建投资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等,全面履行镇乡(街道)审计室的监督职能,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的通知-菏政办发〔2019〕26号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的通知-菏政办发〔2019〕26号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的通知正文:----------------------------------------------------------------------------------------------------------------------------------------------------关于印发菏泽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直各单位,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菏泽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2月17日菏泽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审投发〔2017〕30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是指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包括:(一)全部使用预算内投资资金、专项建设基金、政府举借债务筹措资金等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二)未全部使用财政资金,财政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或者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未超过50%以下,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建设项目;(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第三条市、县(区)审计机关(以下简称“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对前款规定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时,可以对直接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供货、招标代理、项目管理和中介咨询等单位取得建设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

第四条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和行政审批服务局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审计机关做好政府投资审计监督工作。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工作的通知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工作的通知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2.05•【字号】衡政办发〔2021〕5号•【施行日期】2021.0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计,固定资产投资正文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工作的通知衡政办发〔2021〕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驻衡国省属单位:为加强和完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依法履行审计职责,提高投资审计质量,切实防范投资审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实施条例、《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审投发〔2017〕3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投资审计工作通知如下:一、坚持依法审计,健全投资审计机制(一)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

进一步厘清工程项目管理职责和审计监督职责界限,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审计机关退出各类带有管理职能的议事协调机构,不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决策和审批、征地拆迁、工程招标投标、物资采购、质量评价、工程结算等管理活动。

(二)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实施审计。

根据法定职责权限,在调查审计需求和评估审计资源的基础上,编制年度审计计划。

年度审计计划一经制定,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未经批准机关同意不得擅自变更。

确需变更的,应按照规定审批程序调整审计计划。

(三)加强内部审计指导和监督。

项目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内部审计,其内部审计工作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二、坚持突出重点,切实履行投资审计职责(一)加强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审计监督。

重点审计监督市本级5000万元以上、县市区级20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政府公建项目内部审计工作的现状与应对措施研究

政府公建项目内部审计工作的现状与应对措施研究

设方面还缺乏足够 的合理性 、 条理性 、 规范化 , 从而不仅 让项 目建设 的各 个环节 无法完 全被纳 入 内部 审计工作 范 围, 同时 内部审计机构 自身 的工作 也缺乏规范性 制度 建设 的约束 , 难 以提升工作效 率。此外在非常重要 的审 计报告编写过程 中也没有严 格 、规范化的制度 约束 , 审
首先是 内部审计人员素质有待 提升 , 内部审计 工作 人员是 内部审计工作 的具体操作者 , 操作者 的素质 如果
都无法达到基本要求 , 那么 就更加 无法保证 内部审计 工 作 的质量提升 。 审计人员 队伍 素质较低 主要体 现在 专业
问题 , 那将 会 比平庸 的人 员更具危 害性 , 不仅会 对单位 自身建设 造成影响 , 同时还会危害 到社会 公共建设 的健
位的实际发展及具体项 目的开展情 况 比较 了解 , 能够更
好的从 实际 出发 制定契 合本单位 实际需 要 的内部审计 具体工作项 目, 同时 内部人员对单位 无论是从隶属关 系
上还是从情感上都更为密切 , 因此 能够保证 内部审计 部 门在具体工作开展过程 中具有较 高的忠诚度 , 但是 内部
计 报告 的编写往往 带有很 强的个人 主观意 识 、感情 色 彩, 在用词方面也无法做 到精 炼 、 准确 , 这严重影 响了审
机 构建设 最重要 的是进行 人员 的合理化 配置 与任 用。 在人员选择方 面 , 应该进行 内外结合 的方式进 行。 内 就是 内部人 员 ,是项 目建设 单位 的原有财 务会计人员 , 这一部 分工作 人员长期接触单位 的相关建 设工作 , 对单

由于政府公 建项 目具有社 会福利性 质与社 会保 障
性质 , 对社会 发展 的影响 巨大 , 因此 内部 审计工作 必须 始终 坚持公 正 、 公平 与公开 原则 , 必须将 内部审计 工作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由作者给大家带来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行为,提升政府投资审计质量和成效,充分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项目实施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审计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以及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确定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对象、范围和内容。

第四条审计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以及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安排,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合理安排、确保质量的原则,确定年度政府投资审计项目计划。

各级政府及其发展改革部门审批的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应当作为政府投资审计重点。

审计机关按照确定的审计管辖范围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防止不必要的重复审计。

第五条审计机关对政府重点投资项目以及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的城市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等工程,应当有重点地对其建设和管理情况实施跟踪审计。

第六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项目重点审计以下内容:(一)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二)投资控制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三)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四)有关政策措施执行和规划实施情况;(五)工程质量情况;(六)设备、物资和材料采购情况;(七)土地利用和征地拆迁情况;(八)环境保护情况;(九)工程造价情况;(十)投资绩效情况;(十一)其他需要重点审计的内容。

除重点审计上述内容外,还应当关注项目决策程序是否合规,有无因决策失误和重复建设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等问题;应当注重揭示和查处工程建设领域中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线索,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应当注重揭示投资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的问题。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意见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意见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9.10•【字号】川办发〔2018〕72号•【施行日期】2018.09.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计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18〕72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9月10日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的意见审计厅为贯彻《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审投发〔2017〕30号)精神,认真落实《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的决定》和《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对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项目年”工作推进中重点建设项目资金审计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川人常办〔2017〕21号)要求,进一步完善全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提升政府投资领域治理能力和水平,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坚持依法审计,规范审计行为和结果运用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规范审计职责范围、合法转化运用审计成果的要求,健全完善依法审计机制制度。

(一)厘清审计监督与建设管理职责。

各级政府要深化投资领域突出问题治理,认真履行管理监督责任,督促有关部门和建设单位加强工程造价审核把关和监管,督促审计机关强化工程结算审计。

要强化对审计监督管理的组织领导,合理配置审计力量、保障工作经费,支持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权,坚决纠正安排审计机关直接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决策和审批、征地拆迁、工程招标、物资采购、质量评价、工程结算等管理活动,指令审计机关对所有或一定金额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必须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作为办理项目竣工决算的前置条件等混淆审计监督与建设管理职责界限的做法。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的实施意见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的实施意见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12.29•【字号】黄政发〔2019〕24号•【施行日期】2019.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计正文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的实施意见黄政发〔2019〕24号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审计行为,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审投发〔2017〕30号)《湖北省政府投资审计实施办法》(鄂审投发〔2016〕104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政府投资审计对象范围和条件政府投资审计应当以履行政府投资建设职责的项目法人单位或其授权委托进行建设管理的单位为审计监督对象,同时将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供货测量招标代理代建监理社会审计等单位作为延伸审计对象。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范围包括:财政预算内工程建设项目,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投资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政府以特殊国有资源和优惠政策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的公共工程项目,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其他涉及国家战略和公共安全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公共工程项目等。

审计机关对具备以下条件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开展审计:建设项目已经竣工验收或交付使用;建设单位自行办理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结算审核;建设单位能够真实完整报送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相关资料。

审计机关开展政府投资审计工作不影响建设与施工单位原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相关结算条款的执行。

二、政府投资审计的基本原则审计机关应根据全覆盖的要求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全部纳入监督范围,构建审计机关为主导,内部审计社会审计为补充的有重点有深度有成效的政府投资全覆盖审计监督体系。

工程建设项目内部审计

工程建设项目内部审计

七是审查其他费用。
施工图设计和预算审计常见问题:
未严格执行设计流程,导致建设规模超标
施工图设计未贯彻批准的初步设计要求
施工图设计深度不合规定
施工图设计未贯彻限额设计的要求
施工图预算与初步设计概算不符
招投标审计:是指对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各方面的招标和工程承发包的质量及绩效进行的审查和评价。内容包括 :08来自甲方直接分包不符合相关规定
工程量清单审计常见问题:
清单编制内容不完整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与招标文件条款不一致
工程量清单编制内容与招标文件约定不一致
工程范围描述不详细
分部分项清单项目漏项
分部分项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不完整
分部分项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错误
分部分项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完整、不准确
分部分项清单项目的计量单位有误
03
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相结合;
04
注意与项目各专业管理部门密切协调、合作参与。
05
根据不同的审计对象、审计所需的证据和项目审计各环节的审计目标选择不同的方法,以保证审计工作质量和审计资源的有效配置。
建设项目内部审计的主要内容
建设项目内部审计的主要内容: 包括对建设项目投资立项、设计(勘察)管理、招投标、合同管理、设备和材料采购、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竣工验收、财务管理、后评价等过程的审查和评价。
03
工程进度控制的审计
04
工程质量控制的审计
05
工程投资控制的审计
例如:在某工程合同价审计中发现某项设计变更项目的价格不合理,首先提出了对该变更是否遵循了内部控制制度的审计。
经查,有关制度规定的变更程序是:承包人提出→发包人认可→设计单位更改设计→承包人提出变更预算和施工方案→监理单位确认→审计单位确认→实际执行。

县级政府投资项目效益审计的现状与建议

县级政府投资项目效益审计的现状与建议

理有效 , 有无转移 、挪用建设资金或 因管理 不善 而造成损失 浪费的情况 ; 二是加强对投 资项 目 成本核算情况 的审计 。 审计建设单位 对建设项 目 财务制度 的执行情况 , 各项成本 开支是否按规定执行 ,有无虚列建设成本 , 设立 “ 小金库”等问题 ; 三是加强对投资项
按照统一规划 、统一方案、统一标 准、统一 质量 、统一管理的既定制度不断完 善 ,并认 真抓好落实工作 。 通过对投资项 目的概预算
要性 投 资效 益 审计是 指对 一个 投资 项 目的 资金使用效益 ( 经济性 、效率性 、效果性 ) 和建设效果进行评价 的过程 。主要审查投资 项 目投资决策 的科学性 、投资项 目建设 和管 理 的有 效性 以及项 目建 成后 的投 资效益 水 平 高低等 。开展政府投资项 目效益审计 , 是
标价格的合理性进行审计评估 , 提高项 目 标 底的科学性 。 虽然项 目建成后的审核可 以发 现问题并加 以处罚 , 但适 当的事前 、 事 中审 计 ,则可 以在 问题刚 刚出现 苗头 时加 以制
止 ,能起 到防患于未然 的作用 。 ( 二) 强化投 资项 目 财务审计 , 进一步
投资建设项 目规模相对不大 , 这就便于审计 机关对整个投资情况的总体把握。审计机关 应在开展好建设项 目竣工决算审计的同时, 积极 向项 目前期延伸 , 加强对项 目投资决策 情 况的 审计 ,主要对 投资立 项程 序进行 检 查 ,看是 否规范有效 , 重点检查项 目是否经
过可行性论证 ,论证结果是否具有科学性 和 公正性 。合 法有 序的招投标活动 ,将会从 源 头上控制投资造价 ,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
的工作方案 ; 其次加强对投资变更单的联席 会审 , 投 资项 目 在原设计基础上的变更需 由 相关 人员共 同审核 ,而不是 哪一个 人说 了 算; 再 次是现 场勘察 到位 ,不到现场就不能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5〕45号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5〕45号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实施意见正文:----------------------------------------------------------------------------------------------------------------------------------------------------市政府关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5〕4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加大政府投资审计力度,实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全覆盖,保障政府投资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根据审计署《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条例》及《推进城乡建设管理创新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1.明确审计全覆盖范围。

凡全部使用和以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方式使用财政预算资金、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政府性债务资金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资金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均属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全覆盖范围。

2.完善审计监督管理体系。

按照“统一管理、分类审计、分工负责、分级实施”的原则,统筹政府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三类资源,建立政府审计主导、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参与的审计监督体系。

3.建立分层次的组织模式。

政府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由审计机关直接审计,其它项目由审计机关组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进行审计。

审计机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请符合要求的社会审计机构及外部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审计工作。

4.健全配套制度。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行“必审制”。

建设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预留适当比例的工程价款,在竣工决(结)算审计后结算。

审计结果作为调整项目概算、控制项目建设资金拨付进度、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批复等事项的依据之一。

二、组织方式5.实行统一管理。

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实行统一管理,并按照项目类型、投资规模和重要程度,会同行政主管部门,分类有序组织开展审计监督工作,防止不必要的重复审计。

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范的建议

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范的建议

出 台 专 门规 定 . 国家 机 关 公 务 人 员 签 订 合 同 的 行 为 进 对 行 约 束 , 到 签 订 合 同依 据 充 分 , 序 手 续 齐 备 , 止 随 做 程 防
意性 ,克服 目前有 的责任人乱签 合 同后走 人无责 的状
况。
三 、 一 步 完 善 对 国 家 投 资 工 程 项 目增 减 变 更 的 确 进
看 , 设 工 程 项 目变 更 可 划 分 为 设 计 变 更 、 工 措 施 变 建 施
二 、 一步 完 善 合 同签 订 监 管 规 范 进

要 尽 快 制 订《 政府 投 资 项 目审 计 监 督条 例 》
国家 投 资 建 设 项 目 以及 相 关 的合 同 事 实 上 是 政 府 为 了履 行 其 公 共 管 理 职 能 作 出 的具 体 行 政 行 为 , 由于 但
在 实 际工 作 中 , 国政 府 投 资项 目审 计 监 督 中 主 要 我
存 在 以 下 四个 法 律 问 题 : 是 审 计 机 关 是 否 能 对 政 府 投 一
我 国未建立 以《 行政合 同法 》 为核心 的完善 的行 政合 同
法 律 制 度 , 般 情 况 下 , 国 政 府 投 资 项 目及 相 关 的合 一 我 同是 政府 作 为普 通 民事 主 体所 从 事 的 民 事行 为 。 同签 合 订 后 就产 生 法 律效 力 。如 果 政 府 方 当事 人 乱 签 合 同 , 虽 然政 府 可 以 对 签 订 合 同 的 己方 当 事 人进 行 处 分 , 无 权 但 对合 同进 行 更 改 , 必 给 国家带 来 损 失 。 势 因此 , 议 在 目 建
前 已 实 行合 同备 案 管 理 制 度 的 情 况 下 , 家 机 关 有 必 要 国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德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七届五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阳市人民政府2015年9月5日德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四川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是指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

主要包括:(一)全部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建设项目;(二)未全部使用财政性资金,财政性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或占项目总投资比例在50%以下,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建设项目;(三)国家机关和国有事业单位使用政府性融资、国债资金和自有(自筹)资金等投资的建设项目。

第四条审计机关对纳入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

未纳入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由财政部门进行评审;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经财政部门同意,可由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对工程决(结)算进行审核。

对经财政部门评审或社会中介机构审核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机关采取抽查方式进行审计监督。

国有企业建设项目内部审计的难点及建议

国有企业建设项目内部审计的难点及建议
3 .结 算 审 核 结 果 与 结 算 审 计 结 果 差 异 的 处 理 遥 政府投资项目中袁为了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尧监督财 政资金合理使用袁 同时也为了避免结算审核结果与审 计机关审计结果不一致时被问责的情况袁长期以来袁很 多地方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将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作为 结算依据袁 并要求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或者在合同中加 以约定袁 有的地方由审计机关代替建设单位承担结算 审核的职责袁 以审计结果直接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的依 据遥 由于政府投资项目投资额大尧建设周期长袁且项目 完工后需较长的等待期完成竣工决算审计袁 施工企业 长时间拿不到工程结算款袁 不仅增加企业自身财务负 担袁 而且影响对材料尧 设备供应商及农民工的款项支 付袁施工企业反响强烈遥 从法理的角度看袁 工程款结算是发承包双方横向 的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袁 结算应以双方意思 自治为原则曰 而结算审计是审计机关对建设单位的纵 向的行政监督袁行政管理介入民事关系袁应当由当事人 自 愿 明 确 授 权 袁 不 宜 由 地 方 性 法 规 强 制野 一 刀 切 冶 式 作 出规定遥 因此袁在市场经济深入人心及政府治理水平不 断提高的背景下袁 审计机关并没有对具体交易行为进 行定价的权力曰行政管理行为如果直接介入市场交易袁 实际上是以行政定价代替市场定价袁 损害了自愿尧公 平尧 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和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遥 为 此 袁 2017 年 6 月 袁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 法 工 委叶 关 于 对 地 方 性法规中以审计结果作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 依 据 有 关 规 定 提 出 的 审 查 建 议 的 复 函 曳渊 法 工 备 函 也 2017页 22 号冤 明 确 院野 地 方 性 法 规 中 直 接 以 审 计 结 果 作 为竣工结算依据和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或者在合同 中约定以审计结果作为竣工结算依据的规定袁 限制了 民事权利袁超越了地方立法权限袁应当予以纠正遥 冶接 着 袁 国 务 院 法 制 办 公 室叶 关 于 纠 正 处 理 地 方 政 府 规 章 中 以审计结果作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依据的有 关 规 定 的 函曳渊 国 法 秘 备 函也 2017页 447 号冤 要 求 袁 对 地 方 性法规中直接规定以审计结果作为竣工结算依据袁或 者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要求以审计 结果作为竣工结算依据的条款进行清理遥 随后袁云南尧 宁夏等直接删除了相关地方规章中涉及此项内容的表 述 曰 北 京 尧 上 海 尧 安 徽 等 将 原野 应 当 以 审 计 结 果 作 为 结 算 依 据 冶 修 改 为野 可 以 以 审 计 结 果 作 为 结 算 依 据 冶 曰 宁 波 等 地则要求对资金投入大尧 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投资项 目 在 竣 工 结 算 前 由 审 计 机 关 先 行 审 计 遥 2020 年 2 月 袁 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

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

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

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2009年9月25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09年10月12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2号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是指政府全额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

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是指政府财政资金占概算总投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建设项目;政府财政资金占概算总投资不足百分之五十,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或者运营控制权的建设项目。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以及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咨询、代理等单位的财务收支,应当接受审计监督。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工作的主管机关,依法实施审计监督。

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环保、交通运输、教育、农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配合审计机关做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工作。

第四条审计机关实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应当接受本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审计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

第五条审计机关实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所需经费应当列入财政预算,由本级人民政府予以保证。

第六条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办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事项,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审计计划第七条审计机关应当根据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和实际需要,编制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年度审计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年度审计计划应当明确审计项目、审计方式、审计内容及审计期限。

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

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

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正文:---------------------------------------------------------------------------------------------------------------------------------------------------- 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根据《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内部审计工作是单位内部的内审机构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独立监督和评价的特定行为,是各单位进行自我约束、自我控制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做好内部审计工作,对于各单位完善内部管理模式,规范财政财务行为,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完善制度,强化机构和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全面提升工作水平,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二、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机制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金融机构、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一)下列单位应当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1.国家出资的独资和控股金融机构;2.上市公司;3.国家出资的独资和控股企业;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设立独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

上述规定以外的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或配备必要的专兼职内部审计人员。

有内部审计工作需要但所属单位较少且管理使用资金金额较小的单位,或不具有设立独立内部审计机构条件的单位,可授权本单位财务部门或其他内设机构履行内部审计职责,并配备必要的专兼职内部审计人员。

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条例

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条例

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4.11.27•【字号】•【施行日期】2015.01.01•【效力等级】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计正文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条例(2014年10月30日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制定2014年11月27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第一条为了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工作,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指全部使用和以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方式使用下列政府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一)财政预算资金;(二)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三)政府债务资金;(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资金。

第三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应当遵循依法、独立、公正、效率的原则。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审计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审计机关履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所需的工作经费应当列入本级人民政府年度财政预算。

第五条审计机关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工作的主管机关,负责组织实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工作。

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个人应当配合并协助审计机关实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工作。

第六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总预算或者概算执行情况、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决算、单项工程结算、项目竣工决算,依法实施审计监督。

被审计单位应当依法接受审计监督,履行相关义务。

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直接相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供货、咨询、招标代理、征收等相关单位取得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应当接受审计调查。

第七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上年度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贵州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条例(2017年修正)

贵州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条例(2017年修正)

贵州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条例(2017年修正)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7.11.30•【字号】•【施行日期】2018.01.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计正文贵州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条例(2015年9月25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7年11月30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贵州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二十五件法规个别条款的决定》修正)第一条为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促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规范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工作,适用本条例。

前款所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是指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包括:(一)全部使用预算内投资资金、专项建设资金、专项建设基金、政府举借债务筹措资金、政府按税收政策减免并指定专项用途等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二)未全部使用财政资金,财政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的建设项目;(三)财政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未超过50%,但项目建设单位为政府、国有或者国有控股企业及事业单位的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建设项目,或者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建设项目;(四)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审计的其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审计机关建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信息化管理平台,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审计机关开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督促被审计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根据审计结果进行整改。

第四条审计机关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工作的主管机关,依法实施审计监督。

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2017修改)-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3号

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2017修改)-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3号

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2017修改)正文:----------------------------------------------------------------------------------------------------------------------------------------------------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2008年5月4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5号公布根据2017年11月3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的决定》修订)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提高审计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概(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审计监督,以及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是指下列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包括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一)财政预算资金、政府专项建设资金(基金)、政府债务资金以及其他财政资金占概算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的建设项目;(二)财政预算资金、政府专项建设资金(基金)、政府债务资金以及其他财政资金占概算总投资的比例未超过50%,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或者运营控制权的建设项目;(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第四条审计机关负责依法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

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相关的部门和单位应当配合审计机关实施审计。

发展改革、财政、经济、建设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年度内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工程投资安排和预计完工项目情况抄送同级审计机关。

审计机关应当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情况抄送同级发展改革、财政、经济、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

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2号

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2号

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正文:----------------------------------------------------------------------------------------------------------------------------------------------------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2号)《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已经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9年9月25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二00九年十月十二日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2009年9月25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是指政府全额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

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是指政府财政资金占概算总投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建设项目;政府财政资金占概算总投资不足百分之五十,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或者运营控制权的建设项目。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以及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咨询、代理等单位的财务收支,应当接受审计监督。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工作的主管机关,依法实施审计监督。

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环保、交通运输、教育、农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配合审计机关做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工作。

第四条审计机关实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应当接受本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审计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

第五条审计机关实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所需经费应当列入财政预算,由本级人民政府予以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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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内部审计工作
【摘要】本文针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现状,就内审部门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建设单位管理水平,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项目;内部;审计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迅猛发展,城镇建设步伐在不断地加快,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也日益增多,但工程项目投资浪费、工程质量低劣等不良行为也随之而来,政府投资所面临的风险也越来越大,因此,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内部审计工作显得尤其重要。

在新形势下如何使工程造价更加合理地确定和有效控制,减少投资决策失误,如何加强内部审计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作用,使其真正做到全过程审计监督,就成为政府部门内部审计工作的迫切任务,结合多年的审计实践,笔者认为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对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审查
工程项目开工前,内部审计部门应首先做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审查。

可行性研究是运用多种科学研究成果,对建设项目投资决策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的综合性学科。

主要研究新建、改建或扩建某个建设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先进、适用、安全,在经济上是否合理。

具体做法: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否科学、合理;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是否齐全、真实;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否综合考虑了经济、技术等方面因素的综合影响;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否符合国家的建设方针、政策和长远的规划。

二、加强对工程招投标的审查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应按本地区的规定实行工程招标,各内部审计部门应制定出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监督制约机制,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以杜绝某些不法行为的发生。

应重点审查以下几个方面:
1、设计单位招投标的审查。

审查时应侧重以下几个方面:审查设计单位是否具有相当资质等级;对于重大工程项目或大型建设项目,设计单位是否经过招投标;设计结果是否符合国家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的各项标准;审查设计费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

2、工程施工招投标审查。

审查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审查招投标工作是否符合招投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等级、技术力量、装备水平等是否符合要求;审查招投标工作程序是否到位,是否实行了回避制度;审查招投标过程中的资料、开标记录、询标纪要是否齐全;审查施工总包方是否存在转包的现象。

三、加强对建筑材料、设备选购与管理的审查
当今建筑市场管理混乱,各种低劣的建筑材料充斥市场,鱼龙混杂,因此把好建筑材料、设备采购关十分重要,加强审计监督可以有效地杜绝不合格产品,对于保证工程质量也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内审部门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出材料、设备采购监督办法。

具体应做到:
审查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是否按计划执行,审查材料采购是否按发票如实入账,其价格与合同是否一致,是否存在擅自提高标准和扩大建筑规模。

审查材料采购入库是否有严格的验收制度,是否有材料领用手续,材料是否按严格统一的核算方法进行核算。

审查施工单位采购的建筑材料和设备是否有《合格证书》、《检验报告》。

审查大中型设备,大宗物品的采购合同。

四、加强对合同的审查
合同审计具有效益性与合法性审计两个方面。

首先应审查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二是通过市场调查搜集有关标的物的价格、质量、性能等方面的信息,用比较的方法来判断合同价格水平的合理性。

审查合同条款的严密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对等性进行全面审计,防止发生风险损失和签订不平等条约,防止合同条款不严密而产生合同纠纷。

合同中凡涉及到数量、价格、期限、质量标准、技术条件、技术要求、验收方法、付款方式及期限、运输中的责任等条款时必须做到内容明确具体,且双方在意思表达上准确无误,不能存在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的措辞。

要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加大合同的约束力和合同的严肃性,确保合同的落实。

五、加强对施工管理的审查
1、审查项目是否实行了监理制度,选择监理单位是否按规定进行招投标,监理合同是否明确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2、审查现场管理人员是否执行了现场监督的任务,是否制止了施工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

3、审查建设项目是否按图纸、规范施工,检查施工单位使用材料、构件、设备的规格和质量是否符合规定。

4、审查隐蔽工程的真实性。

在隐蔽工程施工前介入,了解工程原貌情况及施工组织全过程,必要时可拍摄记录;对重点环节实施有针对性地实地勘察审核,并做好决算审计所需资料的收集。

六、加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是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控制建设资金实际投资的重要阶
段。

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应重点审查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竣工决算编制的依据。

应审查决算依据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资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

2、项目概算预算的执行情况。

审查项目建设是否按初步设计进行,有无预算外项目和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有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经济损失。

3、设计、施工变更是否按相关的变更管理办法执行,有无相关人员签证确认。

4、审核材料差价计算是否合理,材料用量是否真实,材料价格是否与当时市场价格相符,必要时应审查购买材料的原始单据。

5、审查竣工决算报表是否真实、完整、合规。

七、加强业务学习
建立健全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专业技术过硬的审计队伍是确保内部审计工作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

八、结语
总之,加强内部审计在工程项目中的全面审查,不仅可以为我们节约大量资金,降低工程造价,使资金得到更加合理的利用,并且可以有效地杜绝豆腐渣工程,防止违纪弊端的发生,客观上起到了反腐倡廉,创优质工程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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