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甘肃省特殊药品经营资格重新确认登记表
注:1.拟确认特殊药品经营范围不得超出现有省局资格认定的经营范围;
2.此表一式三份,一份返回申请单位,一份由省局留存,一份由所在地市州局保存;
3.确认登记表请正反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