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倒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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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责任倒查制度
一、责任倒查制度,也叫培训质量事故责任倒查制度,是指学员取得驾驶证3年内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后,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对学员参加培训的各个环节进行调查,并划分责任。
二、倒查方法和要求
1、学校发现或得知学员在取证3年内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后,应成立并组织倒查小组开展倒查工作,倒查小组由校长直接领导。
2、责任倒查实行回避制度,该学员的教练员、考核人员及其他密切接触人员不参加倒查工作。
3、倒查采用多种形式,查阅学员档案及其他相关资料,组织谈话,向事故学员及同车学员询问情况等。
三、责任倒查程序和内容
1、检查报考情况。包括到公安部门报考各科目的日期及手续,是否凭驾驶培训记录报考驾驶证。
2、检查培训情况。包括是否按规定参加培训,各科目的培训学时,培训周期,培训考核卡的记录,驾驶培训记录的填写。
3、检查入学手续。包括体检表、学员登记表填写情况。
4、责任倒查后要写出责任倒查报告,报告中要写明责任倒查工作的基本情况,学校有无责任,责任的程度,对责任人的处理及整改措施,并将责任报告分别报给公安和交通管理部门。
四、倒查责任的划分
1、按当事人有无过失划分,可分为重大责任、一般责任、无责任。
(1)重大责任是指当事人有故意或放任行为造成的责任。(2)一般责任是指当事人因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造成的责任。(3)无责任是指学员发生重大交通死亡事故与学校培训无关。
2、按当事人在过失中所起的作用划分,可分为直接责任、间接责任、领导责任。
(1)直接责任是指负责对学员资格审核员所承担的责任。学员培训和考试的人员,包括教练员结业考试人员。
(2)间接责任是指参与审核、培训、考试人员所承担的责任。(3)领导责任是指负责招生、培训、考试工作台的部门领导和学校分管领导所承担的责任。
四、对责任人的处理。
1、学校在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的同时,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分。
2、如有关部门责令学校承担学员交通事故中的赔偿,责任人负担学校所承担赔偿费的30%。
3、刑事责任人负触犯刑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篇:煤矿隐患责任倒查追究制度附件:
锦宏煤业安全隐患责任倒查制度
公司所属各科队: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郑州市煤炭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煤矿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回头看”活动》的通知(郑煤…2013‟21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的通知》(豫政…2012‟54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市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通知》(郑政文…2012‟33号)、《郑新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报告监控治理及责任倒查追究规定(试行)》(郑新办【2013】
228号)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我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推进锦宏煤业安全隐患排查监控治理工作,不断增强安全主体责任,现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责任倒查追究工作的领导,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曾建彬
副组长:周晓东王建锋丁发亮王遂平
成员:郭伟敏王建党孟旭辉冯阳张海涛王唯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责任倒查追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科,主任:孟旭辉(兼)。负责日常的隐患排查
治理、跟踪落实,收集整理、通报牵头、信息的上报下传、责任的倒查追究。
二、严格管理,强化责任意识。矿各职能部门应当加强对各安全生产活动地点存在的各类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和监督指导工作,“五职”矿长、部门负责人是安全隐患排查、报告、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及时研究解决和督促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按职责对各施工地点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具体监督管理。
三、严格制度,促进排查治理。分管各系统的副矿长、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倒查追究制度规定,坚持每周一全矿安全自查,参加安全办公会议,安全排查治理工作要严格按照安全隐患闭环管理“五定”原则,定隐患整改责任、定人员、定资金、定时间、定措施,根据职责分工,责任逐项分解到人,对上级来矿检查出的问题,及“三评价、一评定”问题,要纳入安全监控重点,召开安全隐患平衡会进行分解,建立台账,上报郑新公司、新密市煤炭局,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对经平衡筛查出暂时不能解决的隐患,要召开专题会,分析、倒查、剖析隐患产生的根源及深层次管理原因,研究对策,制定专项治理方案,下督办牌,从根源上避免隐患的产生。
四、责任倒查范围
1、凡在上级部门检查时被罚款处理的;
2、矿井应排查而未排查、应完善而未完善、应建立而未建立的缺项部分,经上级部门、郑新公司排查后未及时整改或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被上级机关查处的;
3、有重大隐患或触及安全红线的隐患,矿井无及时治理无采取措施、被上级机关给予停产整顿的;
4、有“三违”行为不采取措施被上级部门直接查出的;
5、上级部门或公司领导指示有必要进行责任倒查的其它隐患。
五、隐患倒查追究调查的程序
安监科经审核认为符合安全隐患责任倒查条件的,报告安全矿长,由安全矿长提出,矿长同意。并授权安监科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成立调查组进行倒查追究。
六、调查小组的主要职责
1、查明当时所查隐患的人员,矿井隐患归口分管副矿长,整改落实隐患的负责人(签字人员),验收落实人员(签字人员),整改隐患的科、队;
2、追查进行隐患整改、验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3、提出对发生隐患所牵连的科室及其负责人的处理建议和整改防范措施;
4、隐患倒查追究时,形成倒查追究纪要。隐患倒查追究纪要由矿长审签后存档;
5、隐患倒查追究工作组在5日内向矿长提交调查报告;
6、各科、队在收到处罚单后5日内,将整改落实结果报安监科,并在下周一安全办公会上向全矿通报。安监科按月将罚款单交财务科,从当月工资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