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与企业共建全面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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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共建协议书
项目名称:校企共建专业(班)
合作甲方:黑龙江畜牧兽医职业学院
合作乙方:广州大东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二〇一〇年月日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二〇一〇年月日至二〇一三年月日
应对企业一线生产情况和长远发展的需要,本着“资源共享、人才互助”的原则,校企共育共管,为企业对口培养基层人才,实现毕业生零距离上岗和校、企、毕业生多赢。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目的
1.密切校企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校企联合办学关系,共同建设畜牧业、制药业发展急需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训基地。
2.探索校企联合培养的新模式,双方可共建具有职业特色的专业(班级),实现校企深度融合,构建适应社会与企业发展需求的创新型、实用型人才的输送渠道。
3.实现资源共享,寻求企业与学校在专业培训、就业招聘、科研应用等方面更广泛的合作。
第二条合作方式
1.根据学生规模,整合双方资源,建立以企业冠名的专业(班)。
2.双方合作组织如“教师走进企业”、“企业走进校园”、“学生走进企业培训”等一系列交流活动,并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展开学生在乙方单位的岗位实习就业工作。
3.根据企业人才需要情况,每年高考招生30人组建
专业或班级,生源不限或企业自行组织生源;从在校生中择优
人组建专业或班级。
4.校企双方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工作由校企双方选派教学、生产和社会经验丰富的优秀教师和工程师承担。学校承担教学所
需全部经费,企业酌情承担学生的“奖学金”或部分生活津贴。
5.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可根据学生的培养方案,结合甲乙双方的实际情况,每年互派一定数量的企业工程师和学生,到甲乙双方进行教学与实习,具体人数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6.工程师教学工作与学生实习间的费用依据当时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
7.乙方人员与学生在工作、实习期间,甲方与乙方人员、乙方与实习学生不具有劳动合同关系。从学校到乙方单位、乙方单位到学校、在甲乙方非工作实习时间过程中及在岗工作实习期间非因甲乙方原因发生的意外事故和伤害,甲乙方将不承担任何的损失和责任。
8.对于实习学生,由甲方根据双方确定的人数甄选选送,由甲乙双方共同开展综合素质考评及培养。
9、提前终止工作、实习,双方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工作、实习结束后,学校和企业互相递交企业教师、学生的工作实习期间的综合评定。
10.从合同签订之日起 ,双方均同意在对外信息发布中使用双方共建本“校企联合培养专业人才”的名称。
第三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三年。自2010年月日起至2013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可根据双方协商后再续签。
第四条甲方职责
1.招收或校内组建药品生产与经营、生物制药技术、药物制剂技
术、中药资源与生产、药品分析检测技术、制药设备使用与维护、禽(猪)病诊断与用药技术、药品技术营销与服务等专业学生,为乙方提供从事生物药品、化药、中药制剂的生产;药品质量检测与监督;药品销售、售后技术服务、生产管理、技术指导;制药设备使用与维护等岗位需要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
2.由甲方主持,双方对开设的专业培养目标、办学模式、教学方案、课程设置等进行制定或修改,培养出符合乙方需要的专业理论水平较高,实际操作能力强的高技能专业技术人才。
3.在全学程的教学活动中,甲方保证教学经费支出。在实习期间,实习学生和指导教师自行安排食宿。指导教师认真做好实习学生管理和指导工作,保证实习秩序和质量,做好纪律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学生在实习时间及非实习时间的安全。
4.在人员培训、业务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方面尽可能地为乙方提供帮助,如为企业员工提供进修场所、选派高水平的教师担任兼职顾问、提供信息及咨询服务、组织教师深入乙方为一线员工讲学等。
5.为乙方提供实验条件、技术人员等,与乙方携手积极开发新产品、帮助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难点等,体现校企双方优势互补和双赢。
第五条乙方职责
1.定期选派技术人员到学院承担课程教学任务或专题讲座。并负责安排学生专业实习和社会实践活动。
2.按照共管共育共评价的原则,在甲方建立奖学金制度并承担其经费支付。学生达到“教学方案”的培养目标,根据双向选择的理由,乙方择优录用学生就业,试用期三个月。
3.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实习规章制度,明确对学生的具体要求。实习学生因违反实习纪律和安全规则或其他原因造成自身伤害的由学生负责;造成他人伤害和乙方经济损失,甲方督促学生及其家长承担相应的赔偿,并终止实习。乙方不得安排学生有安全隐患的实习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4.为实习学生和指导教师提供实习、工作场所。如实习学生不遵守实习规章制度、不听从乙方指挥,乙方有权终止实习学生的实习。
5.为实习学生安排实习指导老师或管理人员,协同甲方指导教师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管理。
6.提供劳动保障措施,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保障学生实习在岗期间的人身安全。
7.实习结束后,对学生进行实习考核鉴定。
8.对能独立顶岗工作,并创造价值的实习学生,乙方应给予适当的津贴,其标准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酌定。
9.到乙方实习的学生及指导教师,应根据乙方的安排进行体检,体检通过后方可开始实习,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组织机构
1.双方分别指定一名项目联系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负责具体联络工作。
2.项目联系人负责定期交换信息,沟通和协调双方关系。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时,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3.甲乙双方应保证联系人定期的信息交换,联系人应定期对此
项活动进行跟踪调查,以发现和解决在实施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并且及时纠正、积累经验,以谋求校企间的进一步合作。
第七条其它
1.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