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及大型商场的应急照明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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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及大型商场的应急照明设计

摘要:文章简要论述了应急照明的种类、灯具特点、技术要求。说明了建筑工程及大型商场应急照明的重要性及其设计的要点和方法。关键词:应急照明重要性设计要点注意事项灯具要求技术参数应急照明是建筑工程设计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但是,它在整个建筑工程中所占的比重很小。特别是在一些大型购物商场,尤其是“超市”,往往由于被忽视而给我们带来预计不到的损失。所以,我们要把应急照明设计提高到一个拯救生命的高度来对待。

1 应急照明的分类

应急照明的种类较多,包括: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和备用照明。疏散照明又包括消防安全标志灯、疏散指示标志灯、疏散导流标志和警示标志照明。

2应急照明的定义

因正常照明的电源失效而启用的照明叫应急照明。

2.1疏散照明

用于确保疏散通道被有效地辨认和使用的照明标志。

2.1.1 消防安全标志灯

用于发生火灾时,为人员安全疏散发挥指示作用的标志。

2.1.2 疏散指示标志灯

用于指示疏散方向和(或)位置、引导人员疏散的标志。一般由疏散通道方向标志、疏散出口标志组成。

2.1.3 疏散导流标志

保证疏散人员视觉连续并引导人员通向疏散出口和安全出口的标志。

2.1.4 警示标志

警告和提示疏散人员采取安全疏散行为的标志。

2.2安全照明

用于确保处于潜在危险之中的人员安全的照明。

2.3备用照明

用于确保正常活动需持续进行的照明。

应急照明灯具的种类、适用场所、配电等参数如下表所示。

外面,更加眼花缭乱。如果你是站在与疏散指示灯的位置相同的通道里,你的目光和疏散指示标志灯在一条线上,很难看到疏散指示灯所指的方向。《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DBJO1-611-2002第3.4.4条规定“设置在顶棚下的疏散指示标志,间距应小于或等于20m。”但是在人流很大的情况下,障碍较多,很难一眼看到。特别在事故中。人员紧张和混乱的情况下,显得更加困难。因此,在设计时应适当缩短疏散指示标志灯的距离。

另外,众多大型购物商场和“超市”未在安全出口、疏散出口或通向安全区域、避难区域的门的地方设置“推开”、“拉开”、“禁止锁闭”、“禁止阻塞”等标志。电梯及自动

扶梯入口处也没有设置明显的“火灾时不得使用”的标志。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生火灾,即使消防控制中心把电梯降至底层,停止扶梯运行,慌乱的人们也很容易堵塞,延缓逃生时间。

大型购物商场和“超市”疏散走道的长度一般长于20m,除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外,还应设置疏散导流标志。很多大型购物商场的情况是这样的:一是没有;二是稀少、不连续;三是蓄光导流标志不清晰。由于看不到疏散指示灯所指的方向,发生应急事故时,需要看到地面上的疏散导流标志,如果导流标志也不明显,疏散就更困难了。所以,建议设计大型购物商场疏散指示标志灯时,指示灯要选大型号的,数量要适当增多,疏散导流标志要符合规范、连续、发光的规定。建议每个通道的疏散指示灯能指示平行方向和垂直方向。这样,人站在一个点,就能看到前面和左右方向的指示,消除人们购物的恐惧感,顺利地到达安全出口。

4.5应急照明设计要按防火分区划分

设计应急照明系统一定要按防火分区划分,各个防火分区在消防上是一个独立系统,不应该把应急照明系统和众多防火分区混在一起。当发生事故特别是火灾时,消防设备是按防火分区而操作的,如果应急照明电源同其它防火分区串接在一条线路上,就会使供电不可靠,相互影响。如果把疏散指示标志灯的方向指向另一个防火分区,就可能造成重大事故。

常常看到一些图纸,有些电源分支线跨越两个防火分区,控制两个防火分区的设备,这是很不合理的。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6,2001年版)9.1.3规定“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其配电设备应设有明显标志。其配电线路和控制回路宜按防火分区划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10.1.3规定“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单独的供电回路,并当发生火灾切断生产、生活用电时,应仍能保证消防用电,其配电设备应有明显标志。”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8.2.3.4规定:高层建筑配电箱设置和配电回路的划分,应根据负荷的性质和密度、防火分区、维护管理等条件综合设置。24.9.14规定:消防用电设备配电系统的分支线路不应跨越防火分区,分支干线不宜跨越防火分区。

从上述规定可看出,无论是消防设备用电还是应急照明用电,都要遵循这个原则。

5 把性能化设计应用到应急照明系统设计中

应急照明系统质量的好坏,是人命攸关的事情。一个安全可靠的事故照明系统的关键是设计,设计系统完整,必然带来施工的完整,可避免工程的遗漏。因此,设计是安全的源头。在设计应急照明系统时,不但要符合规范,而且应有性能化应急照明的思路。比如大型购物商场的应急照明设计,只满足规范要求是不够的,应根据具体情况,在规范的基础上更加人性化,增加可靠性。比如增大疏散指示标志灯的体积和功率,增加标志灯的数量,使人能在通道中看清垂直和水平方向的疏散标志方向等,虽然在设计上只是一个小小的改进,但在消防安全上大大提高了一步,使设计水平更上一层楼。由于设计的成功,将会使更多的人免于灾难。

参考文献

1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2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DBJO1-611-2002)

3 《高

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6)

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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