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模板】
永嘉县XX街道X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范本模板】
永嘉县XX街道X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运行和管理,促进本社集体经济发展,维护和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和集体经济组织治理机制,根据《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社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名称:XX街道X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本社住所:永嘉县XX街道XX村第三条本社是由原村经济合作社改制后组建的股份经济合作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代表全体股东行使集体财产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
量化到人的集体资产股权仅作为股东享受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依据,所有权仍属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
第四条本社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民主管理。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合作社以其全部资产对本社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五条本社的基本职能:资源开发与利用、资产经菅与管理、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与分配等。
第六条本社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开展经济活动,并接受街道办事处和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资产折股第七条折股量化资产为经营性净资产、公益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含尚有的集体土地)暂不列入折股量化范围。
第八条改制后,今后本社的集体的集体土地征用等由集体经济组织所得的土地补偿费(不包括政策处理费及劳力安置费)和集体资产置换增值等收益,应足额追加到总股本中。
第三章股份量化第九条本社股权依据《XX街道XX村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012年4月15日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规定折股量化到人,符合股权享受对象的人员,均可享受量化股份。
第十条股权界定基准日为2012年4月29日零时,基准日前死亡和基准日后出生的人员不享受股东资格.本社股权管理实行“生不增,死不减”的静态管理.第十一条本社总股数为8772股,其中现有股东按1份全额享受对象股权折算为10股计8600股,提总股数2%的设立专项股计172股,用于处置改制后遗留等问题。
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示范章程(示范文本)
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示范章程(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村(社区)经济的发展,增加居民收入,提高居民生活水平,根据《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是一种由村(社区)居民自愿组成的互助共享经济组织,通过集体经营和利益共享,实现村(社区)经济的发展和居民收益的增加。
第三条合作社的名称为(),注册地点为()。
第四条合作社的宗旨是:自主经营、互帮互助、共同发展、公平共享。
第五条合作社依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市场经济原则,遵循合作、互助、公平、协作的原则。
第六条合作社的经济活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农业、养殖、加工、销售等项目。
第七条合作社实行股份制,每个成员以购买股份的方式参与合作社的经营和决策,并享有相应的权益。
第八条合作社的业务主管单位由合作社成员按照相互协商的原则选举产生,负责组织管理合作社的日常经营活动。
第二章成员资格及权益第九条成为合作社的成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一)年满18周岁的村(社区)居民;(二)自愿申请加入并全面了解合作社章程;(三)认同和接受合作社的宗旨和经营方向。
第十条成为合作社成员后,享有以下权益:(一)参与合作社的经营决策并享有表决权;(二)按比例分红,参与合作社的经济收益;(三)享有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四)获取技术指导和培训的机会。
第三章股权管理第十一条合作社的股权由成员按照股份额的大小进行购买,每位成员最低认购份额为(),最高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第十二条合作社的股份可以流转和继承,但需经过合作社成员的共同决策。
第十三条合作社的股权变动应及时向合作社监事会备案,并加以记录。
第四章组织管理第十四条合作社设立监事会,由成员选举产生,负责对合作社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审查。
第十五条监事会由1名主任和2名委员组成,主任由监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主任负责召集监事会会议并主持会议。
第十六条合作社设立理事会,由合作社成员选举产生,负责制定合作社的经营计划和规划,并监督执行。
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章程
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章程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调动村民的积极性,提高农村生产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联合社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益”的原则,依照《农村信用社条例》、《农村信用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开展活动。
第三条本联合社的名称为“***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简称“***村联社”,注册地点为该村。
第四条本联合社的宗旨是:激发村集体和村民经济活力,提供贷款、存款、结算等金融服务,推进集体经济发展和村民致富。
第五条本联合社是经电子化管理的合作组织,以外部性质办理内部事务,以法人资格办理合法事务。
第六条本章程制定委员会是本联合社的临时管制组织,负责本章程的制定、修改等事宜。
由该村的代表大会或其他机构成立,根据本章程的规定组织选举会长,负责召开会议,组织商议和执行职责。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七条本联合社采用股份制组织形式,实行“以股权治理”的经营管理模式。
第八条本联合社股份为本村户籍居民持有的股份,为普通股。
第九条村集体与本联合社共同出资组建本联合社,村集体为控股股东,其它个人和机构为普通股东,股东持股不能超过本村的百分之十,否则不予认可。
第十条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享有经营分红及决策权。
第三章业务范围第十一条本联合社的经营范围包括以下业务:1. 接受村集体以及村民的储蓄款项、支票、汇票及其它可支付代价的票据;2. 向农民发放短期、中期、长期农业生产贷款、农村建设贷款、个体经济贷款等;3. 提供代理销售、代理托管、代理转账、代理收款等服务;4. 为村民提供理财投资和融资服务。
第十二条本联合社不得从事涉及国家秘密或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第十三条本联合社的所有业务活动,都必须以经济效益为先导。
第四章营业机构第十四条本联合社的营业机构包括村委会办公室、农村经济促进中心、服务站等。
第十五条村委会办公室是联合社的管理机构,设有会务组、组织人员组、财务组等业务组别。
第十六条农村经济促进中心是提供服务的关键部门,设有收付组、业务组、审批组等业务组别。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乡(镇、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__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稳定和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促进集体经济发展,维护和保障全体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固始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本社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名称:黎集_乡(镇、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_桃花_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本社住所:固始县_黎集_(镇、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_桃花_村(社区),邮政编码_465231_。
第三条本社是以行政村(社区)区域为范围,是一个自愿联合、集体所有、合作经营、民主管理、服务成员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依法属于本社集体所有的各项资产,均属于全体成员共同所有。
集体经营性资产量化到户(人)的股权仅作为成员享受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依据,所有权仍属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
第四条本社依法代表全体成员对集体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承担资源开发与利用、资产经营与管理、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与收益分配等职能。
第五条本社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不得侵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协助和配合村民委员会工作,并接受乡(镇、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人民政府的指导和监督,制定以及修改通过的章程应当报乡(镇、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人民政府备案。
第二章资产折股第六条折股量化资产为原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和债权、债务暂不列入折股量化范围。
第七条村民小组的集体资产,可以自主经营或委托村(社区)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代管,所得收益仍归村民小组成员所有。
第八条经清产核资并调整账户后,确认实际用于折股量化的经营性净资产(总股本)为__元。
第三章股份量化第九条本社依据《桃花村(社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办法》的规定,经确认符合成员资格的人员,均可享受量化股份。
村集体经济股份经济联合总社章程
白水县XX镇(街道)股份经济联合总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镇(街道)股份经济联合总社(以下简称总社)的组织建设,保障总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白水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办法》及《白水县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登记暂行办法》,结合本社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名称:白水县XX镇(街道)股份经济联合总社。
第三条本社住所:白水县XX镇(街道)。
第四条本社于年月日由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批准成立,经白水县农业农村局依法登记,为本辖区社区性集体经济组织。
第五条本社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法享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条本社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在坚持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和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为成员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实现共同富裕。
第七条本社的宗旨:坚持服务农业、农村、农民的办社宗旨,以发展现代农业、推动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联合、合作为纽带,提高集体经济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促进乡村振兴、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第八条本社的职能:资源开发与利用、资产经营与管理、农业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和收益分配。
第九条本社的职责:(一)经营管理属于本社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资产;(二)经营管理依法确定由本社使用的国家所有的资源性资产及其他资产;(三)管理政府拨给的补助资金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的资产和资金;(四)办理集体土地承包、流转及其他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事项;(五)为成员社提供服务;(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本社在XX镇(街道)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授权范围内开展经济活动,受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县农业农村局管理,接受县、镇(街道)农经管理部门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资产第十一条本社资产包括:(一)法律规定属于本社集体所有的耕地、森林、林地等自然资源,兴办的集体企业、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使用本社集体所有的土地;(二)本社兴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购置的交通、通讯、电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设备等财产;(三)各级财政拨付到本社的专项资金、扶贫资金、设施设备等形成的资产;(四)本社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兴办的项目中,按合同规定属于本社所有的资产;(五)本社及社办企业设立的专项资金,国家征用征收土地各项补偿费和对生态公益林补偿费中属于本社所得部分,本社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收益,本社筹资筹劳等形成的资产;(六)本社及社办企业、公益事业单位拥有的农业、林业、渔业、畜牧业等农业资产;(七)本社及社办企业、公益事业单位拥有的现金、存款、有价证券和债权;(八)本社及社办企业、事业单位拥有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九)本社所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收益;(十)本社及社办企业、公益事业单位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助、捐赠的财物和国家无偿拨款、补贴、减免税赋等形成的资产;(十一)依法属于本社所有的其他资产。
xxx村农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
xxx村农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更好地发挥本村自然资源与经济资源优势~依照市政府关于三农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组建xxx村农民股份经济合作社。
第二条 xxx村农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以发展村集体经济~提高村民收入和公益福利水平为最大目标~实行股份合作经济形式的产权制度、分红制度和管理机制的股份合作组织。
第三条 xxx村农民股份经济合作社受xxx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领导~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第二章股份构成第四条 xxx村农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股份全部由南xxx村村集体资产组成~主要包括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
第五条 xxx村农民股份经济合作社入股形式:1、经营性集体资产:包括由村集体投资兴建的经营性资产和利用合作社经营积累投资新建的经营性资产。
2、资源性资产:主要指本村现有的经营性土地~包括承包地、四荒地等。
第三章股份配置第六条经营性资产设集体股和村民个人股~分别占集体经1营性净资产的10%和90%。
第七条集体股属全体股东共有~收益权归村集体。
个人股的收益权归股东个人所有。
第八条利用合作社经营积累投资新建的经营性资产~作为新增股份分配。
新增股份以股东代表大会确定的截止日实有股东数量为准~按照新增资产的市场评估价值~分别进行集体股和个人股的分配。
第九条土地股是按照股东数量~对本村所有经营性土地的实有面积平均分配的折股~收益权归股东个人所有。
第四章股权证明第十条本股份经济合作社对持股股东发给股权证书。
股权证书每个股东一本。
股权证书是股东据以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书面凭证。
股权证书载明下列事项:1、股份合作经济组织名称、地址,2、股份合作经济组织设立的日期,3、股东的姓名和住所,4、拥有的股份总额、每股金额,5、股份证书的编号、签发日期,6、继承的条件与范围。
股东在股权证书上记载的姓名与其身份证相一致~未领身份证的~应与户籍簿上的姓名相一致。
股权证书必须由董事长签名~股份合作社盖章方为有效。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摘要: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概述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宗旨和目标三、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四、股权设置和管理五、财务管理与收益分配六、章程的修改和终止七、附则正文: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概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是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种创新形式,旨在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实现农村现代化。
合作社以股份制为基础,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全村农民为基本成员,通过出资、土地承包经营权等要素入股,形成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
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宗旨和目标合作社的宗旨是:以人为本,服务农村,发展经济,促进和谐。
其主要目标是:提高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实力。
三、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合作社的组织架构主要包括: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
会员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审议年度工作计划、财务报告等。
理事会负责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组织实施合作社的日常管理工作。
监事会负责监督理事会的工作,保障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四、股权设置和管理合作社的股权设置主要包括:基本股、优先股、普通股。
基本股由全村农民按人头分配,体现公平性;优先股由理事会根据合作社发展需要设定,优先股股东享有优先分红权和优先决策权;普通股由村民自愿购买,享有分红权和决策权。
股权管理实行静态管理,原则上不允许转让、抵押、出租等。
五、财务管理与收益分配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应当遵循公开、透明、规范的原则,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定期公布财务报表,接受会员监督。
收益分配主要包括:公积金、公益金、分红。
公积金用于合作社的自身发展;公益金用于全村公益事业;分红按照股权比例分配,兼顾公平与效率。
六、章程的修改和终止合作社章程的修改,应当经过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在下列情况下,合作社可以终止:会员大会决定终止;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无法继续履行章程规定的义务。
农村股份合作社章程(通用7篇)
农村股份合作社章程(通用7篇)农村股份合作社章程篇1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原则,经过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特订立本章程。
第一章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名称:xx市xx区xx镇股份经济合作社第二条住所:xx市xx区xx镇邮政编码:第二章经济性质第三条经济性质:股份合作制第三章宗旨和经营范围第四条股份经济合作社设立的宗旨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改革现行的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从根本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股民的利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维护社会稳定。
第五条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和综合经营第四章合作社股本及其它资产第六条1、以改革基准日计算,本社实有总资产*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
2、第五章股份的设置名称、比例第七条本社设置的股份总数:股。
其中:集体股股,占*%;个人股股,占*% 。
第八条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后,向每位股东发放股权证书。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股东权利:1、有权推选股东代表并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有权通过股东代表对本社的事务提出意见及建议;3、依据所持有的股份获取本社收益及享受本社的各种福利待遇;4、认购本社新增股本;5、合作社终止后,依法享有本合作社剩余资产的个人应得部分;6、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股东义务:1、依据规定与合作社签订有关协议,履行所承担的义务;2、依据所拥有的股份份额承担本合作社的债务;3、遵守本社章程和本社的其它;4、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其他义务。
第七章股东代表第十一条股东代表的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较强的政策文化水平和议事能力;2、年满18周岁的本集体经济组织股东,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关心集体,熟悉情况,公道、正派、责任心强,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第十二条股东代表的产生:股东代表由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股东联户推选产生。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样本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样本绍兴市上虞区X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撤村建居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的行为,保障合作社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以及上虞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社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名称:绍兴市上虞区X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第三条本社住所:绍兴市上虞区XXXXXX。
第四条本社由本村全体XXXX名村民作为股东联合组建。
第五条本社经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
经营期限为XXX。
第六条本社系农村集体经济的一种新型组织形式,按照计划管理和民主管理的原则,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作社承担责任,合作社以其全部资产对本社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社的基本职能:资产经营、资产管理、资产积累和收益分配。
第八条本社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九条本章程对合作社及其股东、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均具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本社共有股东XXXX个,以集体净资产量化方式出资XXXX万元(全为人口股),占注册资本的100%。
出资时间为XX年XX月XX日。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五条股东的权利1、年满18周岁有人口股的股东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享有对本社财务收支、资产营运、收益分配等的知情权;3、享有对本社董事会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的权利;4、享有本社收益分配的权利;5、享有购买其他股东转让股份的优先权;6、优先认购本社新增注册资本;7、按有关规定享有合作社终止后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
第十六条股东的义务1、缴纳所认缴的现金股股金;2、遵守本社章程及各项制度,执行股东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3、支持董事会、监事会履行职责;4、以其所持股份份额为限对合作社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5、量化股及现金股不得退股提现。
第五章股权设置、股权享受对象与股权变动第十七条本社只设人口股。
x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
为标准本股分经济合作社的运行和管理,促进本社集体经济开展 , 维护和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和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机制,根据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暨 " 三变〞改革工作〔简称产改〕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社实际,制定本章程。
本社于****年**月** 日成立。
本社名称: **县**镇**村股分经济合作社本社住所: **县**镇**村本社是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管理的集体经济组织。
依法属于本社集体所有的各项资产〔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等〕,均属于本社全体股东共同所有。
量化到人的集体资产股权仅作为股东享受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依据,所有权仍属股分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
本社依法代表全体社员行使集体财产所有权,承担资源开辟与利用、资产经营与管理、生产开展与效劳、财务管理与分配等职能。
本社受上级党委、政府和农村集体资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视,并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折股量化资产为原村经济合作社经营性净资产。
资源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暂不列入折股量化范围。
集体产权制度暨"三变〞改革后,因土地被征用等由集体经济组织所得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拆迁补偿费,不包括安置津贴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津贴费、社会保障费用〕和集体资产置换增值等收益,应及时足额追加到总股本中。
经清产核资后,原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总资产****元,负债****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元,其中经营性净资产***元,非经营性资产****元。
经营性净资产折股量化给有资格的股东享有。
本社依据"**县**镇**村集体产权制度暨"三变〞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年**月**日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规定折股量化到人,符合成员资格的人员,均可享受量化股分。
股权界定基准日为****年**月**日**时,基准日前死亡的和基准日后出生的人员不享受股东资格。
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模板】
县某镇村(社区)股分经济合作社章程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资产产权和资产折股 (2)第三章股分量化与股权设置 (4)第四章股权管理 (4)第五章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5)第六章组织机构及议事规则 (6)第一节成员大会 (6)第二节成员代表会议 (7)第三节理事会 (9)第四节监事会 (11)第七章资产经营与管理 (13)第八章财务管理 (14)第九章收益分配 (14)第十章本社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15)第十一章附则 (16)第一章总则为规范本股分经济合作社 (联合社) 的运行和管理,促进本社集体经济发展,维护和保障全体成员的合法权益,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和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机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社实际,制定本《章程》。
本社名称: ___市___县**乡镇**村(社区)股分经济合作社(联合社)。
本社住所: ___市___县**乡镇**村(社区) 。
本社宗旨是在坚持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促进农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本社成员充分享有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后的收益和成果。
本社的全部资产属全体成员共同所有,但本社的集体资产不能确权到个人所有,而是将资产折股量化到个人,以表明成员在集体资产中占有的份额及其应享受的经济利益。
成员享有股分分红的权利和承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尽的义务。
本社在**乡镇党委、 **村(社区)党支部领导下,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开展经济活动,并接受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乡镇人民政府、 **村(社区)委员会的监督、指导。
本社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按股分红,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本社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履行下列职责:(一)经营和管理本社全部资产;(二)经营和管理政府确定由本社使用的国有资产及其他资产;— 1 —(三) 管理和使用财政拨款和财政补贴,接受和使用社会捐赠的资产和资金,但专属于**村(社区)委员会的除外;(四)为成员提供公共产品、服务及福利;(五)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或者县、乡镇两级政府、 **村 (社区)委员会委托行使的其他职责。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模板)(1)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仅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组织建设与运作,维护本社和全体社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本社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名称:县乡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本社住所:县乡镇村(或路号)。
第三条本社是在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下,以行政村区域为范围,集体所有、合作经营、民主管理、服务社员的社区性、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
第四条本社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计划管理和民主管理的原则,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五条本社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开展经济活动,并接受乡镇和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社员第六条本社社员,均可享受量化股份。
本社股权管理实行“生不增、死不减”的静态管理。
本社社员共人,股份总计股。
第七条户籍在本村,遵守本章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农村居民,为本社社员:1、开始实行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时原生产大队成员;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本社社员的;3、与本社社员有合法婚姻关系落户的;4、因社员依法收养落户的;5、政策性移民落户的;6、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八条因下列原因之一户籍关系迁出本村或者被注销的,保留社员资格:1、解放军、武警部队的现役义务兵、符合国家规定的初级士官;2、全日制大中专学校的在校学生;3、被判处徒刑的服刑人员;4、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九条除上述第六条、第七条规定以外的人员,履行本社章程规定义务,经本社社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可以成为本社社员或者保留社员资格。
第十条本社社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十八周岁以上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社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享有对本社集体资产承包经营的权利;(三)享有社员(代表)大会决定的生产生活服务、收益分配、土地征收补偿费分配、宅基地使用和各项福利的权利;(四)享有了解本社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对本社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委托社监会查阅社员(代表)大会、社管会会议记录和财务账目等民主监督管理的权利;(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XX市XX社区股份合作社章程
太仓市XX社区股份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快农村改革的步伐,在明晰原XX村集体资产权属的基础上,发挥集体经济组织和社员的两个积极性,巩固壮大集体经济,促进社区“两个文明”建设的进一步深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成立太仓市XX社区股份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合作社是社区性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经济组织,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民主管理,自我发展,以自有资金自给的经济活动承担责任。
合作社宗旨是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服务于原XX村的公益事业、社会事业和群众福利事业。
第三条合作社受XX镇生产经营管理站的指导和合作社监事会的监督。
第四条合作社所属的集体资产、土地等经营性、资源性、非经营性资产,均为本合作社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平调、肢解。
第五条合作社所在地:太仓市XX镇XX村村民委员会第二章社员的权利与义务第六条原XX村村民,承认本章程的均为本社社员。
第七条社员享有以下权利:1、社员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享有本合作社提供的各种生产、生活服务;3、享受原XX村规定的各项集体福利和公益事业;4、有权对合作社的各项工作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对财务、资产运作情况进行民主监督;5、在同等条件下有承包、租赁、购买集体资产和受聘的优先权;6、有权对合作社工作人员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向上级反映火举报;第八条社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本章程、《市民守则》和原《村规民约》的各项规定;2、积极参加社区各项社会公益活动;3、按规定足额缴纳国家有关税费;4、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义务;5、围护合作社利益、保护合作社财产,支持社委会和监事会履行职责。
第三章组织与机构第九条社员(代表)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
本届社员代表共467名,有现任XX村村民代表组成,以后各届社员代表选举,候选人由社区党支部广泛征求意见后产生。
农村农民专业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范本
农村农民专业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农民专业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运行和管理,促进本社集体经济发展,维护和保障集体经济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社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名称: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本社住所:XX县XX镇X村第三条本社是以资产为纽带、村民为成员,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民主管理的股份制集体经济组织。
第四条依法属于本社集体所有的各项资产(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均属于本社全体成员共同所有。
第五条本社依法代表全体成员行使集体财产所有权,承担资源开发与利用、资产经营与管理、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与分配等职能。
第六条本社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开展经济活动,并接受县镇党委政府领导和监督。
第二章股权设置与量化第七条经清产核资查并依法调整账户后,截止2017年12月31日原村经济合作社集体总资产XX元,固定资产XX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XX元。
第八条本社设集体股和成员股两大类,具体详见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折股量化办法。
第九条成员的股份数及股权额在股权证中予以载明,股权证由本社按照县镇统一部署颁发。
股权证书是对成员股权的确认,成员必须认真保管,成员变更、股权证书遗失、股权证书所载股份发生变动的,都要及时申请补办或变更。
第十条成员可以依法可继承和内部转让。
成员发生股权继承、转让,应向理事会申请办理相应手续。
第三章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成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年满18周岁的社员成员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享有对本社财务收支、资产营运、收益分配等的知情权;(三)享有对本社理事会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四)享有本社收益分配的权利;(五)按有关规定享有合作社终止后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
第十二条成员的义务(一)遵守本社章程及各项制度;(二)执行成员代表大会及理事会的各项决议;(三)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依法行事。
社区股份合作社章程
社区股份合作社章程
文章标题:社区股份合作社章程
元和街道潈泾村社区股份合作社章程
﹙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向城市化迈进的步伐,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明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产的权属,充分发挥和调动集体经济组织和社员双方的积极性,巩固壮大集体经济,实现共同富裕,保证社员合法权益,增加村级资产运作的透明度,促进社区“三个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成立元和街道潈泾村社区股份合作社(以下简称本社),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实行独立核算、民主管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分配原则,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增加社员收入。
第三条本社受村党委会领导,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
导、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本社所属的经营性、资源性、非经营性资产,均为本社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平调、肢解。
第五条本社所在地: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潈泾村。
第二章社员与股权[此篇范文为第1文秘 作者原创作品转载请加第1文秘外部链接]
第六条社员:截止20XX年10月31日(以下简称截止日)户籍在本村,且20XX年度享受被征地农民补偿的年满18周岁的经济合作社成员,承认本章程并承担章程规定的义务者,均为本社社员。
本社设置的社员股权实行固定化。
第七条股权:本社设立资产量化股、资产量化配送股、岗位股三种股,其股权均属集体所有,个人取得的股权只享受股份分配权,没有所有权和处置权,可以继承但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转让、买卖、抵押,不得退股提现。
第八条股权设置
(一)以街道经济服务中心、村两委人员审核并经20XX年6月30日全体村民代表大会举手表决认定的集体净资产为基础设立的三种股权,持股者为本社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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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某镇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资产产权和资产折股 (2)第三章股份量化与股权设置 (4)第四章股权管理 (4)第五章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5)第六章组织机构及议事规则 (6)第一节成员大会 (6)第二节成员代表会议 (7)第三节理事会 (9)第四节监事会 (11)第七章资产经营与管理 (13)第八章财务管理 (14)第九章收益分配 (14)第十章本社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15)第十一章附则 (1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股份经济合作社(联合社)的运行和管理,促进本社集体经济发展,维护和保障全体成员的合法权益,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和集体经济组织治理机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社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名称:___市___县**乡镇**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联合社)。
本社住所:___市___县**乡镇**村(社区)。
第三条本社宗旨是在坚持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促进农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本社成员充分享有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后的收益和成果。
第四条本社的全部资产属全体成员共同所有,但本社的集体资产不能确权到个人所有,而是将资产折股量化到个人,以表明成员在集体资产中占有的份额及其应享受的经济利益。
成员享有股份分红的权利和承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尽的义务。
第五条本社在**乡镇党委、**村(社区)党支部领导下,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开展经济活动,并接受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村(社区)委员会的监督、指导。
第六条本社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按股分红,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七条本社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履行下列职责:(一)经营和管理本社全部资产;(二)经营和管理政府确定由本社使用的国有资产及其他资产;—1—(三)管理和使用财政拨款和财政补贴,接受和使用社会捐赠的资产和资金,但专属于**村(社区)委员会的除外;(四)为成员提供公共产品、服务及福利;(五)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或县、乡镇两级政府、**村(社区)委员会委托行使的其他职责。
第二章资产产权和资产折股第八条本社的农村集体资产归全体成员共同所有。
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除国家征用和依法进行产权交易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平调、挪用、私分,也不得擅自改变其性质和现状。
第九条本社所有的资产为原**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的全部资产(包括债权债务),详见《**村(社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法律规定属于村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域等资源性资产;(二)集体经济组织兴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置办的交通、通讯、电力、水利、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设备等财产;(三)村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兼并或投资兴办的企业、社会组织或团体等单位的资产,以及其收益所形成的新增资产;(四)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的下属企业、社会组织或团体等单位拥有的现金、存款、有价证券、债权、长期投资、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商标权、专利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及房屋使用权等资产;(五)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兴办的项目,按合同规定属于村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所—2—有的资产;(六)村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和资产处置统筹金,依法取得的土地出让收益,依法取得的土地(流转)收益,村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形成的资产;(七)村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下属企业、公益事业单位接受上级政府扶持、投入、补贴、无偿调拨和减免税赋所形成的资产,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助、捐赠等的款物所形成的资产;(八)村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集体资产所获得的承包金、租金、土地补偿费和集体资产产权变更所获得的收入;(九)依法属于本社所有的其他资产。
第十条本社折股量化资产为经过清产核资确认的集体经营性资产;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等形成的归村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资产;已投入经营产生收益的资源性资产。
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型资产(含尚有的集体土地)暂不列入折股量化范围。
第十一条本社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将全部可量化资产实行折股量化,变集体资产共同共有为按份享有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变成员为股东。
第十二条改制后,今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土地征用等由集体经济组织所得的土地补偿款和集体资产置换增值等收益,应足额追加到总股本中。
第十三条本社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型资产(含尚有的集体土地)暂不进行价值评估。
第三章股份量化与股权设置—3—第十四条本社股权依据《**村村(社区)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方案》(年月日村村(社区)民户代表会议审议通过)的规定折股量化到人,符合股权享受对象的人员,均可享受量化股份。
第十五条股权界定基准日为年月日___时,基准日前死亡的和基准日后出生的人员不享受成员资格。
本社的股权管理实行“生不增、死不减,迁入不增,迁出不减”的静态管理。
第十六条本社成员资格界定遵循“依据法律、尊重历史、兼顾现实、实事求是”的原则。
本村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为**村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联合社)的股东。
第十七条本社设置集体股股权,集体股为股,占总股本的%(不超过30%),由**村村(社区)民委员会代为持有。
本社股权设置成员股,成员股为股,占总股本的%。
经村村(社区)民户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确定具有本社成员资格的成员共计人,实行平均分配制度,即每个成员持有本社的成员股为股。
本社的股权总数为股。
第四章股权管理第十八条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人后,以户为单位向成员发放股权证书,作为享受本社收益分配的凭据。
第十九条股权证书不准作为其他证书使用,遗失需及时报失,并申请补办手续。
第二十条股权依法可以在本社的成员范围内继承、转让和赠与。
—4—除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规定外,成员股成员不得向本社成员以外的人转让、赠送、质押股份,成员股成员不得要求退股折现。
单户持股比例不得超过个人成员股总股本数的百分之。
第二十一条股份流转具体事宜可由理事会根据法律规定、国家政策及本社的实际情况,另行制定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须经成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社今后如需增资扩股,由理事会提交方案,经成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实施。
第五章成员的权利与义务第二十三条凡持有本社股权证书,承认本社章程和履行成员义务的,为本社成员。
个人股由成员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行使成员权利、履行成员义务。
第二十四条本社成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年满18周岁,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本章程规定的表决权;(二)享有按股分红的权利,但对本社财产没有直接处置权;(三)享有本社经营管理活动的知情权、监督权、建议权;((六四)享有对本社理事会、监事会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五)享有本社提供的生产、生活服务及各项福利的权利;(八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五条本社成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自觉遵守党的各项方针和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做到依法办事;—5—(二)必须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制度,执行成员代表会议和理事会的各项决议,支持理事会、监事会依法履行职责;(三)关心本社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维护本社的合法权益;(四)按所持有的股份数额为限,承担本社经营风险;(五)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组织机构及议事规则第二十六条本社设成员大会、成员代表会议、理事会、监事会,也可以根据需要,增设其他经营管理机构。
第一节成员大会第二十七条成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具有选举权的成员半数以上参加(实行“一人一票制”),或者有本社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实行“一户一票制”)参加,所作决定应经到会人员的半数以上通过。
但是,作出修改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总股本,以及股份经济合作社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本社形式的决议,必须由到会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讨论具体事项,也可以采取提前印发方案给成员,由成员在规定时间内书面投票表决。
第二十八条凡涉及成员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由成员大会讨论决定。
成员大会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一)通过、修改本社章程;(二)选举本社的成员代表;(三)撤销或改变成员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四)本社进行合并、分立、解散;—6—(五)其他必须由成员大会做出的重大事项。
成员大会可以授权成员代表会议对本社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第二十九条成员大会至少每五年召开一次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成员大会:(一)合计持有总股本数百分之十以上的成员股成员请求;(二)成员代表人数少于或不足于法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三)理事会认为必要;(四)监事会提议召开。
第三十条成员大会会议由理事会召集,理事长主持;理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理事长主持;副理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理事会成员共同推举一名理事会成员主持。
理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成员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
第三十一条召开成员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提前___日通知到户。
第三十二条户内成员均无法到会时,可以委托本集体经济组织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代理人出席成员大会,代理人应当向本社提交成员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三十三条成员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行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成员授权委托书等会议相关资料一并保存。
第二节成员代表会议第三十四条成员代表会议是成员大会的常设机构,由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代表组成。
成员代表由本—7—社成员在具有选举权的成员中依法推荐、选举产生。
为便于本社的平稳运行,第一届成员代表由本届**村村(社区)委会具有成员资格的村民村民代表直接过渡,成员代表每届任期与村民代表每届任期相同。
第三十五条本社成员代表的任职职数参照《______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进行配置。
本社成员代表可以按以下方式之一产生:(一)由具有本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村民代表同步担任成员代表。
除职数低于法定人数三分之二外,存在差额的不再补充选举。
(二)成员代表候选人由各小组提名并经村(社区)党支部审核确定,经成员大会表决通过,成员代表选举依照本章程附件《**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联合社)成员代表选举办法》执行。
成员代表每届任期五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三十六条成员代表会议行使下列职权:(一)审议表决理事会和监事会报告;(二)审议表决理事会提交的资产管理方案、财务预决算、收益分配以及支出和亏损弥补等方案;(三)选举、罢免理事会或监事会成员;(四)审议表决重大支出项目;(五)审议表决重大的对外承包合同;(六)决定本社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的设置,根据需要聘用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七)审议表决理事会提交的本社经济发展规划、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重要管理制度;—8—(八)审议表决理事会提交的社员福利享有名单及分配方案;(九)其他必须由成员代表会议做出的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