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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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审批内容序表1目的 (1)2适用范围 (1)3名词解释 (2)4职责 (2)5程序 (2)6相关文件 (3)7相关表单 (3)8附则: (3)1目的对所有已通过认证的生产的产品与型式检验合格的产品的一致性进行控制,使认证产品持续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获得认证的生产的产品与型式检验合格的产品。

3名词解释无。

4职责4.1技术中心负责对获证产品生产的技术图样、参数满足与型式检验合格产品的一致性要求。

4.2质量管理部负责产品的形成过程及最终满足一致性规定要求。

4.3制造中心负责对车间生产过程进行控制,确保与认证产品的一致性。

5程序5.1产品一致性5.1.1产品一致性的要求5.1.1.1认证产品的铭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上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各项性能技术参数均应与型式检验报告、认证证书相一致;5.1.1.2认证产品的结构(主要涉及安全性能的结构)应与型式检验样机相一致;5.1.1.3认证产品所用的材料、关键件应与型式检验时申报并经认证机构所确认的相一致。

5.1.2产品一致性的控制技术中心负责有关技术文件的控制,确保文件发放前得到批准及文件使用场所得到有效版本,具体按《技术文件管理规定》有关规定进行;5.1.2.1采购一致性控制5.1.2.1.1采购管理部门在编制采购计划的过程中,对属于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的零部件,必须相应零部件的规格、型号及证书号等信息传递到配套厂家或者销售商核实该产品认证证书的有效性,在已申报批准的合格供方处采购,保证产品质量的相关过程有效运作和控制,同时确保采购计划中关键零部件的供方、型式、型号、技术参数与《产品结构与技术参数》及本计划保持一致。

5.1.2.1.2采购管理部门应确保严格按采购计划进行零部件的采购工作。

5.1.2.2用于认证产品的关键元器件到位后由外协件检验人员通过与《产品结构与技术参数》比对的方式进行产品质量、技术参数的确认。

确保其主要技术参数与型式试验的样品保持一致。

CCC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

CCC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

CCC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1、目的用途为了保证产品的重点元器件、电气构造、工作原理及标记与型式试验报告或客人要求、客人封样内容保持一致,拟订本规范。

2、合用范围、要求;2.1 本程序合用于来料、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成品的一致性检查,以及发生一致性不切合的办理过程。

2.2 认识认证依照的标准和国家有关法律法例对产品铭牌和包装箱上标明内容的要求。

产品铭牌和包装箱上所注明的产品信息,在产品获证前应与型式试验报告上所注明的一致,在产品获证后还应与认证证书上所注明的一致。

2.3 应有产品铭牌和包装箱的设计文件,如图纸或样板等。

产品铭牌和包装箱上所注明的信息应与工厂设计文件的规定一致。

2.4 在产品设计阶段保证产品切合标准要求,并经过设计文件对符合标准的构造型式予以规定。

(认证)产品构造应与工厂设计文件(如图纸、样板等)、工艺文件或作业指导书的规定一致。

2.5 (认证)产品使用的重点件既要切合整机标准的要求(如整机标准有要求时),也应切合重点件自己标准的要求。

在产品设计阶段确定重点件的技术质量要求,如重点件的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资料的名称、牌号,依照的标准,查收要求等,并经过图纸、重点件清单等设计文件予以规定。

工厂使用的重点件应与设计文件的规定一致。

2.6 重点件的使用和改正应经认证机构确认 / 同意,或经认证技术负责人同意(合用简化流程的 B 类重点件改正),报认证机构存案。

工厂使用的重点件应与认证机构确认 / 同意或存案的一致。

3.定义说明(认证)产品一致性要求的主要内容有:表记;波及安全与电磁兼容性能(有认证要求时)的构造;重点件等工厂(企业)生产的(认证)产品一定与相应的型式试验合格样品在使用的重点元器件、电气构造和工作原理保持完整一致。

4.职责权限4.1 质量负责人或安规工程师:负责对(认证)产品原资料的采买、生产、查验、库存保护的监察和保证(认证)产品的一致性;组织实行(认证)产品一致性不切合时的办理及预防。

认证产品一致性及变更控制程序

认证产品一致性及变更控制程序

认证产品一致性及变更控制程序在当今的市场环境中,认证产品的一致性和变更控制至关重要。

这不仅关乎企业的声誉和产品质量,更直接影响到消费者的权益和市场的公平竞争。

为了确保认证产品始终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同时对可能的变更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制定一套严谨、科学的认证产品一致性及变更控制程序势在必行。

一、认证产品一致性的定义和重要性认证产品一致性,指的是获得认证的产品在设计、结构、关键零部件、原材料、生产工艺等方面,与认证时所提交的技术文件和样品保持一致。

这意味着,从产品的研发、生产到销售的整个过程中,都要严格遵循认证要求,不得随意更改。

保持认证产品的一致性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

首先,它是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靠的关键。

只有在各个环节都保持一致,才能保证每一批次的产品都具有相同的性能和质量,从而满足消费者的期望和需求。

其次,一致性有助于维护认证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如果认证产品经常出现不一致的情况,会让消费者对认证制度产生质疑,降低认证的价值。

此外,对于企业来说,保持一致性有助于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避免因不符合认证要求而导致的召回、罚款等风险。

二、变更控制的基本原则在实际的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需要对认证产品进行变更。

然而,这种变更必须在严格的控制下进行,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合法性原则:任何变更都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事先申请原则:在实施变更之前,必须向认证机构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3、风险评估原则:对变更可能带来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包括对产品性能、质量、安全性等方面的影响。

4、验证和确认原则:变更实施后,需要进行验证和确认,确保产品仍然符合认证要求。

三、认证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为了确保认证产品的一致性,企业应建立以下控制程序:1、设计开发控制在产品的设计开发阶段,就应确保设计方案符合认证要求。

对设计输入进行严格审查,包括产品的功能、性能、安全要求等。

设计输出应形成详细的技术文件,如产品图纸、规格书、工艺文件等,并经过评审和批准。

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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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为使工厂量产生产的产品与认证产品型式试验报告的一致性进行控制,使认证产品持续符合规定要求。

2.范围申请或通过CCC认证的产品(以下简称3C认证)3. 定义CC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以下简称3C标志)4.职责质保部负责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及结构等影响产品符合规定要求因素的变更。

并保证产品与型式试验报告的一致性。

5.作业内容5.1 国家或行业实行新的产品标准时,研发部须按新标准更改产品设计,并将更改后的产品送质保部进行检测验证,验证合格后,交认证机构认可同意,再将更改数据(变更后的电路图、检验、作业指导文件)分发各相关部门。

5.2 研发部对生产工艺进行变更时,应召集相关部门评审后,再将产品工艺流程、工程变更、技术要求书面通知生产部门相关岗位,并修改工艺指导文件。

5.3工程部需对产品工艺作出变更时,应向技术负责人申请,召集各部门评审可行后,经质量负责人批准,方可进行工艺变更。

5.4研发部对涉及安全、电磁兼容、IC等关键材料的更改和电气结构发生变更,应选择合格供货商材料,做出2台以上样机,经质保部检测合格。

必要时,应进行小批量生产验证。

材料更改确定后,经产品认证机构审查同意后,填制《变更通知单》经开发部批准,分发到采购、IQC、生产部门、仓库,并对产品材料清单进行更改。

5.5认证产品变更的申请5.5.1以下变更需向认证机构申请:5.5.1.1、商标更改5.5.1.2、由于产品命名方法的变化引起的获证产品名称、型号更改5.5.1.3、产品型号更改、不影响电器安全的内部结构不变(经判断不涉及安全和电磁兼容问题)5.5.1.4、在证书上增加同种产品其它型号5.5.1.5、在证书上减少同种产品其它型号5.5.1.6、生产企业名称更改,地址不变,生产企业没有搬迁5.5.1.7、生产企业名称更改,地址名称变化,生产企业没有搬迁5.5.1.8、生产企业名称不变,地址名称更改,生产企业没有搬迁5.5.1.9、生产企业搬迁5.5.1.10、原认证委托人的名称和/或地址更改5.5.1.11、原生产者(制造商)的名称和/或地址更改5.5.1.12、产品认证所依据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或者认证实施细则发生了变化5.5.1.13、明显影响产品的设计和规范发生了变化,如电器安全结构变更或获证产品的关键件更换5.5.1.14、增加或减少适用性一致的关键件供应商5.5.1.15、生产企业的质量体系发生变化(例如所有权、组织机构或管理者发生了变化)5.5.1.16、其他机构换证申请5.5.2对认证产品以上情况的变更,应将产品变更情况形成文字,必要时附上产品变更文件数据,向产品认证发证机构提出变更申请。

产品一致性控制管理程序A0

产品一致性控制管理程序A0

产品一致性控制管理程序A0一、引言产品一致性是指企业在设计、开发和生产过程中,确保产品符合规定要求,并且在不同环境条件下能够维持一致性的能力。

产品一致性控制管理程序A0旨在制定并实施一系列的控制措施,以确保产品的一致性,并最大程度地减少因设计、制造或其他原因导致的产品差异。

二、定义和解释1.产品一致性:产品在设计、开发和生产过程中符合规定要求的能力,包括功能、性能、参数、外观等方面。

2.控制措施:为达到产品一致性目标而采取的各种手段,包括质量控制、工艺控制、测试控制等。

3.规定要求:针对产品设计、开发和生产过程中所应满足的各种标准、规范、法律法规等要求。

三、管理责任1.高层管理人员应确立产品一致性管理的重要性,并制定相关政策和目标,具体包括:-确保产品设计、开发和生产过程中的一致性要求得到充分满足;-提供必要的资源,包括人员、设备、技术支持等;-指派合适的人员负责产品一致性管理工作;-定期进行产品一致性管理工作的评估和审核;-鼓励和支持员工参与产品一致性管理的改进活动。

2.产品一致性管理代表应负责协调和执行产品一致性管理工作,并报告给高层管理人员。

具体职责包括:-制定和更新产品一致性管理计划和程序;-监督产品设计、开发和生产过程中的一致性要求的执行;-确保各项控制措施得到有效实施;-配合内部审核和外部审核人员进行产品一致性管理的评估和审核。

四、产品设计和开发控制1.在产品设计和开发过程中,应确保产品的一致性要求在设计和开发阶段得到充分考虑。

具体措施包括:-确定产品设计和开发的目标和要求;-制定设计和开发的流程和规范,并进行培训和宣传;-制定设计和开发的质量控制计划;-确保设计和开发的过程记录完整和可追溯。

2.设计和开发的控制需要采用各种技术手段和工具,包括:-使用统一的设计和开发软件和工具;-进行样品和模型制作进行评估和验证;-利用仿真和试验验证产品的功能和性能;-进行设计和开发的进展和质量的监控。

产品一致性及变更控制程序

产品一致性及变更控制程序

产品一致性及变更控制程序文件编号管理部门收文部门发行日期相关部门生效日期编制审核批准No.更改单号页次修订摘要更改方式标记处数版号更改日期签名12345产品一致性及变更控制程序1目的对批量生产的产品与型式试验合格的产品的一致性进行控制,确保认证产品持续符合产品认证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认证产品可能影响与相关标准符合性或认证型式试验检测的样品的一致性的控制。

3职责3.1品管部负责产品标志的一致性控制,产品的监视、测量及一致性检查,认证产品的变更申报。

3.2质量负责人负责组织本程序的实施,批准认证产品的一致性要求和变更申请。

3.3品管部负责认证产品的型号规格、关键原料型号规格、标志以及包装标志的一致性控制。

3.4采购部负责认证产品所用的关键原材料的一致性控制。

3.5生产部及生产车间负责生产工艺和过程参数的一致性控制。

3.6品管部负责原材料、过程、成品检验,确保出厂产品与型式试验合格的样品的一致性。

4作业程序4.1产品的一致性要求公司所生产的认证产品应符合下列要求:1)认证产品应与型式试验合格的样品一致。

2)认证产品所用的关键原材料应与型式试验时,申报并经认证机构确认的一致。

3)认证产品的标志应与型式试验检测报告所阐明的一致。

4)认证产品生产工艺及设备应与型式试验检测的样品一致。

4.2产品的一致性控制4.2.1采购部按采购要求选择供方,并按《采购控制程序》对供方评定合格后,纳入《合格供方名录》中。

4.2.2采购部向合格供方采购部、生产部和品管部共同确定型式试验检测样品。

4.2.3品管部对送检样品进行确认后,交检测机构进行型式试验检测并跟踪结果。

4.2.4型式试验合格的样品关键原材料、标识等一经确认,妥善保管封样,批量生产的产品必须与其保持一致。

4.2.4.1品管部填写《认证产品关键原料清单》作为受控文件发送各部门,按《文件管理程序》进行控制;4.2.4.2采购部向确定的合格供方采购符合清单要求的关键原料,并对合格供方进行日常控制;4.2.4.3生产部按照型式试验检测的产品编制工艺流程图和生产作业指导书,并于其中明确规定一致性控制点和控制方法;4.2.4.4生产部及生产车间按照工艺流程图和生产作业指导书要求组织生产和控制产品生产工艺、过程参数和生产设备的一致性;4.2.4.5品管部制定相应的产品检验规程,其要求以不低于有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实施检验;4.2.4.6品管部负责规定认证产品的标志和包装上所标明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标志,确保其与型式试验检测报告上所标明的保持一致;4.2.4.7品管部在原料和成品的检测中,应于相关检验文件中规定一致性的检查点,并在检验过程予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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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品质部在进货检验时需仔细核对产品铭牌和包装上标明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认证委托人、生产者(制造商)、生产企业等信息经核对一致性无误后,其它执行《进料检验管理规范》。
5.1.4 如因特殊原因,需对包装、铭牌、标贴进行变更时,先由产品部验证其是否会影响与相关标准的符合性或型式试验样机的一致性,由认证联络员向认证机构申报,在得到认证机构的批准之后再实施更改。在得到认证机构的批准之前,不允许在此产品上加贴强制性认证和CQC认证标志,由质量负责人授权人员对此进行检查。
Hale Waihona Puke 4. 职责4.1质量负责人应充分了解《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文件的要求,妥善保管好证书和标志,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及未经认证的产品,不加贴认证标志。
4.2 认证联络工程师(员)负责有关产品变更在实施前向认证机构申报、联络,保存变更批准的相关记录。
6. 参照文件
6.1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6.2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6.3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6.4 《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
6.5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
6.6 《关键元器件定期确认检验程序》
6.7 《CCC认证产品变更管理程序》
5.3 结构控制
5.3.1 工程部采用编制工艺文件、图纸、封样等方式,对产品结构做出详细的规定;
5.3.2 品质部在过程检验中实施对认证产品电气结构以及涉及的安全与电磁兼容性能(有认证要求时)的结构应符合标准要求并与型式试验合格样品等一致性进行检查。
5.3.3 如因特殊原因,需更改产品的结构时,先由产品部验证其是否会影响与相关标准的符合性或型式试验样机的一致性,由认证联络工程师(员)向认证机构申报(如认证机构要求送样品则送样品检测),在得到认证机构的批准之后再实施更改。在得到认证机构的批准之前,不允许在此产品上加贴强制性认证和CQC认证标志,由质量负责人授权人员对此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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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变更后的产品应严格按产品检验流程进行检验,并实施跟踪验证,以确保获证产品质量的可靠性、稳定性和一致性。
6.0支持文件
《CCC认证变更控制程序》 OP-CCC-002
P:2/2
b)IPQC首件检查结果需记录在《首件检验报告》上。
c)生产车间LQC在拉线上按照WI要求对获证产品的标识、外观、功能和包装要求等对每个产品进行检验,检验结果记录在《拉(组)检验报告》上。
5.3.3关键原/辅材料、零部件检查方法
a)分别由IQC从原材料进货单、IPQC对生产现场的投料单或实际投料、现场抽样拆解核对标识等手段进行核对。
5.3产品一致性的检查
5.3.1产品标记、标识及有关说明检查方法
a)认证产品的铭牌、说明书和包装上所标明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适用年龄组、执行标准、生产商或制造商信息、警告语内容及字体大小等标识,由品管部FQC在出厂检验时分别与型式试验报告、CCC证书进行核对,确认其内容和形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b)最终成品检查结果需记录在《成品检验报告》上。
b)IQC需核对原材料是否与CCC认证产品备案中的《关键原/辅材料、零部件清单》是否保持一致,检查结果记录在《来料检验报告》上。
c)IPQC在CCC产品开始生产后,需对生产现场的投料单与实际投料进行核对,通过现场抽样拆解核对标识等手段,核对是否与认证产品备案中的《关键原/辅材料、零部件清单》保持一致,检查结果记录在《IPQC过程检验文控部负责有关技术文件的有效性控制,确保文件发放前得到批准及文件使用场所得到有效版本,具体按《文件控制程序》有关规定进行;
5.2.2品管部负责对进货检验和过程检验进行严格控制,按照实施规则中的工厂质量控制检验要求进行过程检验和确认检验,确保产品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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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版次页码1/3页一、目的:1、确保批量生产产品的结构、工艺、关键件、材料与型式试验合格样品的一致,使认证产品持续符合规定的要求。

2、对获证产品的更改(包括标准、功能、结构、材料、关键件)控制,使认证产品持续符合规定的要求。

二、范围:使用于本公司所有认证的产品三、定义:1 关键件:是指对产品的安全、环保、EMC、主要性能有较大影响的元器件和材料及配件,包括塑胶壳、电源适配器、线材等。

2 关键工序:指形成产品的安全、EMC、环境、健康等特性的工序。

四、控制程序1、对原材料的一致性控制1.1 不应随便更换供应商。

如需更换供应商,必须由公司相关部门进行评估考核,合格后方可采购供应商的材料。

采购部应保存供应商的日常管理记录。

1.2 每批关键部件供应商都要附带提供出厂合格检验报告。

检测项目和要求由我司提供。

1.3 关键部件的供应商每6个月必须提供由第三方进行检验的定期确认报告;检测项目和要求按我司提供的资料一致。

4.1.4 品质部必须有关键器件供应商的日常供货记录和材料质量记录,保证材料与初始样品一致,持续的满足要求。

4.2 制程过程的一致性控制文件编号版次页码2/3页4.2.1 生产过程中的关键工序应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进行作业,从事关键工序必须有相应的操作能力;关键工序在产品的生产流程中要有明显标出。

4.2.2 工程部编制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应规定相应工艺的步骤、方法、要求和结果判断。

4.2.3 生产线应在生产流程中的适当工序设立检验点,确保最终产品与认证样品一致;4.2.4 生产现场应对产品进行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检验项目与型式试验一致,并制定程序文件规定检验项目、内容、方法、判定,确保产品与认证样品一致。

4.2.5 QA在抽检时,作业方法过程严格按照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测方法;抽样标准按照GB/T2828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的二级水平;检验项目与型式试验相同,确保产品与认证样品一致。

4.3 仪器检测4.3.1 公司有用于确认产品的安全、EMC、环境、健康等特性符合要求的例行检验和确认的仪器设备、工序监控设备。

产品一致性及变更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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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加强对可能影响与相关标准的符合性或型式试验样机的一致性的认证产品的变更的控制,对可能影响产品一致性及产品与标准的符合性的变更(如工艺、生产条件、关键件和产品结构等)进行控制。

2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认证产品的变更。

3 职责3.1 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负责认证产品变更的批准。

3.2 综合部负责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变更控制。

3.3 质管部负责产品变更工艺文件的编写。

3.4 质管部负责产品变更的检验和试验、手续办理、管理工作。

4 工作程序4.1 产品一致性是指公司批量生产的产品应与型式试验合格的样机及产品描述一致,应从产品设计(设计变更)、工艺和资源、采购、生产制造、检验、产品防护与交付等适用的质量环节,对产品一致性进行控制,以确保产品持续符合认证依据标准要求。

4.1.1认证产品一致性要求的主要内容有:标识、涉及安全和/或电磁兼容性能的结构、关键件等。

一致性要求控制以下方面:1)关键元器件、材料的厂家、产品型号一致;2)产品的结构、生产工艺一致;3)产品信息(名称、型号等)、企业信息(名称、地址等)、铭牌、执行标准等保持一致;4.1.2标识认证产品铭牌、产品技术文件和包装箱上标明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应符合标准要求并与认证批准的结果一致。

4.2 认证产品变更的内容4.2.1 商标更改4.2.2由于产品命名方法的变化引起的获证产品名称、型号更改4.2.3 产品型号更改、内部结构不变(经判断不涉及安全和电磁兼容问题)4.2.4 在证书上增加同种产品其它型号4.2.5 在证书上减少同种产品其它型号4.2.6 生产厂名称更改,地址不变,生产厂没有搬迁4.2.8 生产厂名称不变,地址名称更改,生产厂没有搬迁4.2.9 生产厂搬迁4.2.10 申请人名称更改4.2.11 产品认证所依据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或者认证实施细则发生了变化4.2.12 明显影响产品的设计和规范发生了变化,如获证产品的安全件更换4.2.13 生产厂的质量体系发生变化(例如所有权、组织机构或管理者发生了变化)4.3变更程序4.3.1对于4.1条款中的1-11、13,由质量负责人直接向认证中心进行变更申请,并按其要求准备资料实施变更,变更应得到认证机构或认证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应保存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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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由于各种原因造成关键元器件或者原材料、设计结构需要更改时,在投入生产前必须将更改的情况报质量负责人,由其上报到认证机构,经过认证机构的确认合格以后,再严格按照程序文件《采购控制程序》和《来料检验控制程序》的要求重新评价供应商,并进行采购。
4.6不允许随意更改产品的结构,如果确实有必要进行修改,必须按照《文件控制程序》进行相关的更改,并将相关更改的内容报质量负责人,由上报到认证机构,经过确认以后才允许批量生产。
4.3仓库应对原材料(特别是关健元器件)进行隔离,防止不一致的零部件和原材料流入到生产加工现场造成产品出现不一致性的情况。
4.4生产部按照文件资料及检测要求执行生产控制,确保生产资料和生产加工的组建、产品一致性是符合的。成品包装后负责检查产品的铭牌、说明书和包装上所标明的产品名称、规格和型号、警示说明等符合一致性要求。当提供本厂产品关键组件如:塑料原料、油漆等的供方发生变化时,对新供方必须进行选择、评价,具体执行《供应商管理程序》第4.2条,当供方通过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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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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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
A0
制订部门
品质部
修订日期
页数
1/2
一、目的:确保批量生产的产品得到一致性控制。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批量生产产品的一致性管理。
三、职责
3.1品质部负责人:负责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和使用管理。
3.2 生产部:负责产品的生产与产品的一致性及标志使用。
3.3品质部:负责最终产品与产品的一致性及标志使用的验证。
3.4 质量负责人:一致性变更处理。
四、工作程序
4.1公司确保批量生产的产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致性控制,以确保产品持续符合规定的要求。
(1)产品的铭牌、说明书和包装上所标明的产品名称、规格和型号、警示说明。

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

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
1.目的
确保批量生产产品与型式试验合格的产品一致,以使批量生产的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
2.范围
所有本公司生产的认证要求产品。
3.参考文件
(无)
4.职责
4.1质量负责人负责全面监督管理。
4.2工程部予以技术支持。
5.要求
5.1原材料控制
a)制定《外购外协件检验规程》,应明确采购规范制定的标准依据,适用的产品类别、型号、规格以及检验、验证的项目、方法和放行办法;
b)采购人员应在合格供应商处采购关键件,并严格按采购规范规定的型号规格采购。
5.2生产过程控制
a)制定工艺文件,应明确工艺文件制定的标准依据、各种产品的工艺参数和工艺控制的项目、方法和转序办法;工艺参数应不低于标准规定的技术指标;
b)操作人员应严格按工艺文件规定的操作规程、工艺参数进行操作、控制。
5.3最终产品的检验和确认
每台产品除按《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执行外,还检查:
a)合格证和包装物上所标明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与CCC证书所标明的是否一致;
b)认证产品的结构是否与CCIC认可的产品描述或标准规定一致;
c)产品所用的原材料和元器件的型号、规格,是否与CQC所确认的相一致。
5.4不a)由计划采购科负责与供应商联络,可参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置;
5.5.2认证产品变更的控制(可能影响与相关标准的符合性、一致性)
a)由质量部门提供变更的权威性证据和拟实施办法;
b)由质量部门拟稿、质量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上报CCIC;
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
b)连续2次提供不一致产品时应要求供应商针对性整改并承诺。
5.4.2过程产品和最终产品
a)由生产车间,参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置;

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

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

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1.目的:确保产品质量的一致性。

2.适用范围:在设计、采购、生产、检查过程中对产品的一致性进行控制。

3.职责:3.1生产部:确保在开发阶段的产品一致性、生产工艺过程控制一致。

3.2质检部:确保产品检验方法、使用检测设备、质量判定方法的一致性。

3.3 PMC部:确保主要原材料、关键零部件采购作业的一致性。

4.程序:4.1 相关技术文件一致性的保持:4.1.1在产品的相关技术文件上,文件的编订部门应依据要求明确产品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关键零部件的供应厂商及相关品质要求、安全要求(含:BOM、作业指导书、QC流程图、工艺流程图等)。

BOM表上应在主要原材料、关键零部件旁加注“R”。

4.1.2 如果主要原材料、关键零部件需要变更供应商,应在不影响其产品安全性能的前提下变更,且技术文件的编订部门应修改技术文件。

此变更必须得到授权人员的批准。

4.1.3 依据产品出口国家或地区的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建立零部件、半成品、成品的检验标准,以规定其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标准、判定标准等内容。

如检验标准需要变更时,应取得授权人员(生产主管及质检主管)的批准。

4.2 主要原材料、关键零部件采购一致性的控制:4.2.1 主要原材料、关键零部件在使用前,PMC部应要求供应商提供其相关的安全测试报告,在生产部及/或质检部确认合格后制作产品,产品经相关国家或国际认可的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向其购买,并确保在后续的采购中不随便变更厂商。

4.2.2 如果主要原材料、关键零部件需要变更供应商,应依据技术标准,并得到授权人员的批准。

4.3 生产过程的一致性控制:生产部依据建立的工艺流程图、作业指导书安排生产工序及检验工序及作业方法,不随意变更。

必要时,应取得授权人员(生产主管及品管主管)的批准。

4.4 检验一致性的控制:4.4.1来料检验:IQC依据编订的检验标准对来料进行检验,针对主要原材料、关键零部件,如:第一次来料时应要求供应商提供其安全检测合格报告,否则不予收货。

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

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

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材料、关键零部件进行特别关注,确保其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4.4.2在制品检验:XXX依据编订的检验标准对在制品进行检验,确保在制品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4.4.3成品检验:XXX依据编订的检验标准对成品进行检验,确保成品符合要求后方可出厂。

4.4.4检测设备的一致性:品管部应确保检测设备的一致性,定期进行检验和校准,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文件管理:5.1相关技术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审核、批准、发放和变更控制。

5.2技术文件的变更应及时进行,变更后应废除原有文件并发放新的文件。

6、记录管理:6.1相关记录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审核、批准、保管和销毁。

6.2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清晰,记录内容不得涂改、塞改、删改。

7、质量目标:7.1产品合格率≥98%;7.2客户投诉率≤1%;7.3产品退货率≤0.5%;7.4生产周期≤30天;7.5准时交货率≥98%。

本文件由相关部门进行定期审核,确保其持续有效。

如有需要,应及时进行修订并重新发布。

质量体系程序文件文件名称: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文件编号:A/0文件版次:第3页共4页材料、关键零部件在第一次来料时,应要求供应商提供其安全检测合格报告,否则不予收货。

长期交易后,要求供应商每半年提供一次安全检测合格报告,逐批提供“符合性声明”,否则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

根据建立的标准,对半成品、成品进行检验并保留合格记录。

公司每隔一年对各种产品送国家或国际认可的机构检测一次,以确保产品安全性能的持续符合性。

产品的一致性评审管理:公司建立《产品一致性追踪表》,记录每个订单使用关键原材料的详细信息,以达到产品追踪及一致性的控制。

产品一致性检查的依据包括BOM表(含关键件、材料供方名单)、产品型式试验(检验)报告、变更批准(确认)文件、依据的产品标准(如:GB6675-2003/ASTM963-07)以及产品图样和设计文件(包括配方等)。

一致性检查采用抽样方法进行,每周对生产中的产品抽样检查,每次不少于2个产品,关键件、材料则从经检验合格的库存品中或生产现场随机抽取。

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

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

程序文件第 1 页共 3 页文件编号NYJ/QM0220-2017 版本/状态A/0受控状态分发号编制会签批准生效日期通知单号换版、修改说明修改人修订状态/日期换版修改记录程序文件第 2 页共 3 页1.目的对公司批量生产产品与型式试验合格的样品的一致性进行控制,以使认证产品持续符合规定的要求。

2.范围对认证产品的结构、关键材料、生产工艺等影响产品符合规定要求因素的一致性以及变更进行的控制。

3.职责3.1 质检科负责对一致性进行控制,进行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认证产品持续符合规定的要求,并与型式试验合格的样品保持一致性。

3.2 生技科负责核实公司生产产品与已获型式试验合格的样品的一致性差距,并负责处理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变更相关事宜。

3.3供销科、生技科等相关部门应配合质检科进行产品一致性的控制,并执行相应程序。

4.工作程序4.1 产品一致性控制检查核实内容4.1.1根据生产作业计划及生产过程与产品现场试验和检验记录,核对生产的认证产品与已获型式试验合格的样品的主要技术参数、安全性能指标以及型号规格的一致性。

4.1.2核对生产的认证产品的铭牌、说明书和包装箱上标注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警示、警告等标志与已获型式试验合格的样品的一致性。

4.1.3核对生产的认证产品的安全结构或内部布线与已获型式试验合格的样品的一致性。

4.1.4核对生产的认证产品所用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与已获型式试验合格的样品的一致性。

4.2产品变更及审批权限的规定4.2.1产品变更审批原则:当公司所生产的强制性认证产品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结构等影响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因素产生变更时,质检科需将变更资料递交技术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负责核实产品一致性。

当认证产品的变更可能影响与相关标准的符合性或型式试验样机的一致性时,应向认证机构申报并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

4.2.2产品变更审批程序a. 当认证产品需要变更时,质检科负责填写《认证产品变更申请》。

产品质量一致性控制程序

产品质量一致性控制程序

文件名称文件编号次次A/0第 1 页 共 6 页1.1 为保证批量生产认证产品与已获型式试验合格的样品一致。

1.2 确保与认证产品不一致的原材料、自制件和外协件不投入使用; 1.3 确保与认证产品不一致的部品、部品组件及半成品不流入下道工序; 1.4 确保与认证产品不一致的成品及相关部品不出厂;合用于本厂进货检验、工序检验、半成品及成品之检验。

品质部负责产品质量一致性的全程跟踪及控制工作。

4.1 认证产品所有的关键元器件、材料、产品结构应按规程或者相关标准进行检验。

4.2 试验和检验状况应记录,并予以标识产品品质状态;5.1 产品质量要求一致性评审5.1.1 业务部接到客户定单后,组织相关单位对定单进行评审,评审的主要内容按 《顾客要求评审程序》进行,除了这些常规的审查项目外,必须对产品的外观、铭 牌、说明书、包装收纳状态的一些标记等项目进行审查;5.1.2 审核包括产品的品名、规格、型号、警示说明、年龄要求、环保声明、条形 码要求、产地要求等项目;5.1.3 评审项目应确保是否符合产品质量的要求、是否符合当地法律法规,如果产 品的标志项目不齐,不符合输出国的法律法规要求,不得进行生产,业务部须提前 知会客户进行沟通处理,且必须进行整改,整改合格通过评审后方可进行生产。

5.1.4 业务部将已通过认证产品的相关标志要求记录于《产品标记档案》中,并定 期进行维护更新。

5.1.5 生产部门应严格按定单资料、 《工程 BOM 表》及《生产工艺指导书》的要求进 行领料、准时生产、及时入库等相关动作。

品质部各级单位在组织进行检验收时, 必须严格按客人的最终封样进行检查,检查项目应包括客户各项要求之总和,严格版 页文件名称文件编号次次A/0第 2 页 共 6 页按照客人要求及品质缺陷判定标准进行验收;5.1.6 在生产过程中,如果产品的 5.1.2 中的各项目有任何修改,必须对所有相关 项目进行相关的评审,评审合格后方可进行生产,业务需更新产品的《产品标记档 案》;对于已通过评审的产品,如已生产过,并且没有任何的修改,在合同评审时, 可再也不作产品一致性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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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确保产品质量的一致性。

2、范围:在设计、采购、生产、检测/查过程中对产品的一致性进行控制。

3、职责:
3.1 开发部:确保在开发阶段的产品一致性。

3.2 采购部:确保主要原材料、关键零部件采购作业的一致性。

3.3 生产部:确保产品的生产工艺过程控制一致。

3.4 品管部:确保产品检验方法、使用检测设备、质量判定方法的一致
性。

4、作业内容:
4.1 相关技术文件一致性的保持:
4.1.1 在产品的相关技术文件上,文件的编订部门应依据要求明确产品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关键零部件的供应厂商及相关品质要求、安全要求(含:BOM、作业指导书等)。

4.1.2 如果主要原材料、关键零部件需要变更供应商,应在不影响其产品安全性能的前提下变更,且技术文件的编订部门应修改技术文件。

此变更必须等到授权人员的批准。

4.1.3 依据产品出口国家或地区的玩具安全技术规范建立零部件、半成品、成品的检验标准,以规定其检验/测项目、检验方法、检验标准、判定标准等内容。

如检验标准需要变更时,应取得授权人员(生产主管及QC主管)的批准。

4.1.4 产品描述及关键原物料清单的建立:
A.公司规定将产品描述在货号“BOM”表上,详细记录产品名称,产品编号、规格、单位、数量等信息。

B.公司规定将产品关键原物料清单记录在单个产品“BOM”表上,详细记录产品名称、产品编号、生产工序,使用关键原物料的名称、物料编号、供应商等信息。

4.2 主要原材料、关键零部件采购一致性的控制:
4.2.1 主要原材料、关键零部件在使用前,采购部应要求供应商提供其相关的安全测试报告,在工程部及/或品管部确认合格后组装产品,产品经相关国家或国际认可的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向其购买,并确保在后续的采购中不随便变更厂商。

4.2.2 如果主要原材料、关键零部件需要变更供应商,依据4.2.1要求作业。

4.3 生产过程的一致性控制:生产部依据建立的工艺流程图、作业指导书安排生产工序及检验工序及作业方法,不随便变更。

必要时,应取得授权人员(生产主管及QC主管)的批准。

4.4 检验一致性的控制:
4.4.1 来料检验:IQC依据编订的检验标准对来料进行检验,针对主要原材料、关键零部件(如:)第一次来料时应要求供应商提供其安全检测合格报告,否则不予收货。

长期交易后,要求供应商每半年提供一次安全检测合格
测试报告,确认其有安全测试报告以后才可收货。

4.6.4 收货后,保管员将其放置在规定区域并标示其货号、批号、生产日期等内容。

4.6.5 生产使用时,使用人员应依据BOM规定要求使用,领取时详细核对供应商名称、货号、色号、使用期限、安全测试报告编号,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超过保存期限的油漆、油墨、色粉不得使用。

4.6.6 公司规定:向本公司提供油漆、油墨、色粉的供应商,必须逐批提供其“安全检测合格报告”或/及:“符合性声明”。

5. 相关文件:
5.1 制程检验管制程序
5.2 产品标示与可追溯性程序
5.3 B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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