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人员绩效考核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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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人员绩效考核说明
为了规范研究所考评体系,认真做好科研人员的绩效考核工作,下面针对考核的有关事项作如下说明:
绩效组成
科研人员的绩效考核由三大部分组成,各部分内容如下图所示:
一、成果类绩效:
成果类绩效行为包括4个部分:论文发表、专利申请及批准、重大咨询、对研究所台站建设作出重大贡献。
首先将每个人每一部分内容的小分相加,然后把各个部分总分最高的定为成果类绩效行为的满分,即50分,其他人则根据相应比例折算出该部分内容的得分。(譬如:职工A成果类绩效行为4部分的小分之和为150分,是所有人中的最高分,那么就将之定为该项的满分50分,如果职工B成果类绩效行为4部分的小分之和为90分,那么他的该项得分就是30分)
为鼓励科研人员在国际高水平杂志发表文章,特规定,在国际一区SCI杂志发表论文1篇,当年成果类绩效得满分,即50分,无需再进行成果类绩效的以下各部分计算。
1、论文发表(指年内已公开发表的论文)
国际SCI文章,每篇记10分,另外再加上等于该文章影响因子值;
国内SCI文章,每篇记5分,另外再加上等于该文章影响因子值;
国内核心期刊,每篇记2分,凡属特约稿件或文章每篇另加1分;
国外出版的学术著作、科普专著,记12分;
国内出版的学术著作、科普专著,记4分;
注:以上分值均指我所为第一文章发表单位。第一作者得分为以上分值的100%,第二作者为50%,第三作者为25%。国际SCI文章,如注明的通讯作者与第一作者不同,则通讯作者视为第一作者,文中第一作者视为第二作者,依次类推。
2、发明专利
年内已获批准的发明专利每件记7分,实用新型每件记4分;
年内已申请的发明专利每件记2分,实用新型每件记1分;
注:凡在国外申请的专利,按上述类别,每件记分加倍。
3、重大咨询
被中央部委采纳或有实质性批示的记10分
4.对研究所建设作出重大贡献
对研究所的青藏高原台站建设作出重大贡献的记20分
二、经费类绩效:
经费类绩效行为分为2部分:项目负责和项目经费。
计分方法为首先将每个人每一部分内容的小分相加,然后把各个部分总分最高的定为经费类绩效行为的满分,即30分,其他人则根据相应比例折算出该部分内容的得分。(譬如:职工A经费类绩效行为2部分的小分之和为120分,是所有人中的最高分,那么就将之定为该项的满分30分,如果职工B经费类绩效行为2部分的小分之和为90分,那么他的该项得分就是20分)
1、项目负责
重大基金项目、科技部973项目首席记50分;
重点基金、院方向性项目第一负责人;重大基金项目第二负责人、973项目课题负责人记30分;
面上基金项目第一负责人、重点基金项目第二负责人、院方向性项目第二负责人、重大项目第三负责人、973专题负责人、年经费20万元以上的国际合作项目第一负责人记20分。
其他项目记5分
2、项目经费
(指由所外获得的,年内已经到所财务的各类经费,人民币结算)
院外经费:自基金委来的经费,每增加1万元记1分;
自科技部、国际合作渠道来的经费,每增加2万元记1分;
自其他部委来的经费,每增加3万元记1分;
院内经费:每增加2万元记1分。
三、述评部分:
本部分考核采取职工自述的办法,被考核者将通过作报告的形式,向考核委员会汇报过去一年来科研工作的开展情况,专家评委将根据汇报情况以及平时的印象进行打分。总分为30分。
考核委员会在打分时,主要考核科研人员绩效行为能力、团队建设等各方面的综合情况。考核标准如下表:
四、绩效总分
将以上成果类绩效、经费类绩效及述评得分这3部分的分值相加即得到该研究人员的绩效总分。将同类别的科研人员的绩效总分按从大到小的次序进行排列,前30%的人员为优秀,中间65%为合格,后5%为基本合格。
评分结果由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监督、人事处与科研处负责统计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