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教授一级岗位职级评定申报条件备课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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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通学院教师岗位职级首次聘任申报细则

根据《长沙理工大学岗位设置与聘任暂行办法》(见长理工大人[2008]17号文)的有关精神,在征得院属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经院学术委员会讨论,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1、本细则仅适用于教师岗位首次聘任。

2、本院在编在岗教师,工作服从安排,胜任所分配的教学、科研等工作任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且无重大工作责任事故者均适用于本办法。

二、教授级岗位职级申报条件

教授级岗位的申报参照长理工大人[2008]17号文的《长沙理工大学教师岗位首次聘任实施细则》执行。

三、副教授一级岗位职级评定申报条件

在副高级岗位资格上任职满5年,且每年完成额定的工作量,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或任副高职称3年及以上,且每年完成额定的工作量,满足以下条件中二条者;或任副高职称满2年及以上,每年完成额定的工作量,满足以下条件中三条者均可申报副教授一级岗位职级。

副教授一级教学科研条件(任现职以来)

A1. 以第一作者(或视同第一作者)身份发表SCI(SCIE)、EI(核心)检索论文2篇及以上;

A2. 以第一作者(或视同第一作者)身份在CSCD期刊发表或ISTP检索论文3篇及以上;

A3. 部省级及以上科研、教研、质量工程项目一项且排名前2,或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一项且排名前3;

A4.国家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一项(排名第一);

A5.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教学成果奖一项且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4名、三等奖前3名,或校级教学成果奖一项且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前1名;

A6.省部级及以上各类个人教研、科研奖励、表彰一项且三等奖以上;

A7.各类科研课题进院经费累积达到15万元。

注:1)对于在CSCD期刊上发表且被SCI、EI检索的同一篇论文,可依据A1、A2条件重复计算;

2)同时被不同检索机构收录的论文,以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单一计算;

3)除A1、A2条件外,满足其它条件所要求的指标、额度翻倍,该条件可重复计算。

四、副教授二级岗位职级评定申报条件

(一)任副高职称满8年, 且每年完成额定的工作量,可申报副教授二级岗位职级。

(二)任副高职称满2年不满5年,任现职以来达到副教授一级的任一条件者;可申报副教授二级岗位职级。

(三)在副高级岗位资格上任职5年及以上,且每年完成额定的工作量,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或任副高职称3年及以上,且每年完成额定的工作量,满足以下条件中二条者;或任副高职称2年及以上,且每年完成额定的工作量,满足以下条件中三条者均可申报副教授二级岗位职级。

副教授二级教学科研条件(任现职以来)

B1.在CSCD期刊或三大检索上以第一作者 (或视同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B2. 以第一作者(或视同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核心期刊上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

B3. 校级及以上科研、教研、质量工程项目一项且排名前3;

B4.校级及以上各类教研科研荣誉称号一项,或校级及以上各类教学比赛一项且三等奖以上,或指导学生参加省部级以上学科竞赛且获得三等奖以上(领队及教练员);

B5.校级教学成果奖一项且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4名、三等奖前3名;

B6.国家各类专利、或软件著作权一项(排名前2);

B7.各类科研课题进院经费累积达到10万元

注:1)对于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且被三大检索收录的同一篇论文,或在CSCD 指定的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可依据B1、B2条件重复计算;

2)除B1、B2条件外,满足其它条件所要求的指标、额度翻倍,该条件可重复计算。

五、副教授三级岗位职级评定申报条件

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履行教学和科研职责,完成学校和学院规定的各项

任务, 近3年考核合格。

六、讲师一级岗位职级评定申报条件

任中级职称满5年,且每年完成额定的工作量,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或任中级职称3年及以上,且每年完成额定的工作量,满足以下条件中二条者;或任中级职称不满3年,且每年完成额定的工作量,满足以下条件中三条者均可申报讲师一级岗位职级。

中级一级教学科研条件(任现职以来)

C1. 在CSCD期刊或三大检索上以第一作者 (或视同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C2. 以第一作者(或视同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核心期刊上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

C3. 校级及以上科研、教研、质量工程项目一项且排名前5,或主持横向课题一项;

C4.校级及以上各类教研科研荣誉称号一项,或校级及以上各类教学比赛一项且三等奖以上,或指导学生参加省部级以上学科竞赛一项且获得三等奖以上(领队及教练员);

C5.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一项的获奖成员;

C6.国家各类专利、或软件著作权一项(排名前2);

C7.各类科研课题进帐经费累积达到5万元。

注:1)对于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且被三大检索收录的同一篇论文,或在CSCD 指定的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可依据C1、C2条件重复计算;

2)除C1、C2条件外,满足其它条件所要求的指标、额度翻倍,该条件可重复计算。

七、讲师二级岗位职级评定申报条件

(一)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且每年完成额定的工作量,可申报讲师二级岗位职级。

(二)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现职以来达到讲师一级的任一条件者可申报讲师二级岗位职级。

(三)具有博士学位者可申报讲师二级岗位。

八、讲师三级岗位职级评定申报条件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履行教学职责,完成学校和学院规定的各项任务,

年度考核合格。

九、助教一级岗位职级评定申报条件

(一)任助教满2年, 可申报助教一级岗位职级;

(二)具有硕士学位者,可申报助教一级岗位职级。

十、助教二级岗位职级评定申报条件

具有本科学历,获得初级职称,完成学校和学院规定的各项任务。

十一、其它

1、两年以内发生的经学校、学院认定的教学事故,其责任者只能申报对应专业技术职务的最低级岗位;

2、以上条款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2008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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