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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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粮情检查制度与处置制度(三篇)

2024年粮情检查制度与处置制度(三篇)

2024年粮情检查制度与处置制度粮情检查制度:一、具体工作要求:1、严格遵守“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保粮方针,认真遵守市、县规定的各种储粮测化制度,按期进行测温、化水、查虫、测气,认真填写粮情记录,不涂改,不弄虚作假,保证其资料真实完整,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为储备粮轮换提供依据,测化记录必须当天完成,如果第二天被查了的要进行处罚。

2、保管员必须掌握仓位粮情,做到每日查仓,每日与粮食见面,对自己保管的粮食情况,包括品种、数量、质量、等级、水份、杂质、价位、入库年限、粮情等,要做到心中有数,领导检查汇报时要“一口清”。

3、保管员对自己所管的粮食发现异常要立即查明,分析原因之后上报区片长再报科里,查明解决,不得隐瞒和拖延,若不及时自己查明,由科里查出的并造成坏粮的,一定要严肃处理。

二、测温制度1、粮温检查:(1)、中储粮:每周一检测一次。

(2)、市储备:粮温____度以下时,安全粮____天内至少查温一次;半安全粮____天内至少查温一次;危险粮____天检查一次。

粮温____度以上时,安全粮____天内至少查温一次;半安全粮____天内至少查温一次;危险粮每天检查一次。

对检查粮温时出现的异常现象,应视为半安全粮或危险粮,对于发热粮应每天查温一次。

新入库粮后三个月内适当增加查温次数。

1、检查:与粮温检查同时进行。

2、气温检查:与粮温检查同时进行。

一、水份、湿度检查:1、粮食水分的检查:(1)安全粮:每季至少测定一次水分。

(2)半安全粮:每月至少测定一次。

(3)危险粮:随时采样检测,发现温度异常点要及时采样测定该部位水分。

2、仓内空间湿度测定:与粮温检查同时进行。

3、仓外大气湿度检查:与粮温检查同时进行。

四、查虫制度:1、本着认真负责态度做到有仓必查,查必彻底。

2、根据储粮害虫的传播途径与危害方法进行检查防治。

3、虫害检查期限:粮温在____度以下,一个月至少检查一次。

粮温在15—____度,每____天内至少检查一次。

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粮食监督检查工作规程(试行)》、《粮食监督

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粮食监督检查工作规程(试行)》、《粮食监督

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粮食监督检查工作规程(试行)》、《粮食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程序(试行)》和《粮食监督检查证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法规类别】粮食管理【发文字号】国粮检[2005]31号【部分失效依据】本篇法规中“粮食监督检查和处罚文书参考表式”已被《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粮食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文书>的通知》(发布日期:2008年12月24日实施日期:2008年12月24日)废止【发布部门】国家粮食局(含国家粮食储备局)【发布日期】2005.03.14【实施日期】2005.03.14【时效性】部分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粮食监督检查工作规程(试行)》、《粮食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程序(试行)》和《粮食监督检查证件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粮检[2005]31号2005年3月14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为规范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其监督检查人员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做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贯彻实施工作,我局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地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粮食监督检查工作规程(试行)》、《粮食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程序(试行)》和《粮食监督检查证件管理规定》等三个配套文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办法》的三个配套文件的发布实施,有利于贯彻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有利于从制度上规范粮食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活动。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粮食购销市场放开后粮食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配套文件,严格依法行政,防止滥用职权、执法违法现象的发生。

要切实抓好对粮食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粮食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同时,要加大对两个条例,以及《办法》和《办法》的配套文件的宣传力度,使粮食经营者都能够知法守法。

各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报告。

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

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

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指导粮食流通监督管理,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及有关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从事粮食的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等经营活动(以下统称粮食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实行国家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制和中央与地方分级负责制。

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

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

地方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本辖区内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执行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下达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任务。

工商行政管理、质量监督、卫生、价格、财政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有关的工作。

各级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有关部门要建立监督检查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工作配合和信息交流。

第四条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的建设,充实加强监督检查人员队伍。

从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人员,应当具有法律和相关业务知识,并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

第五条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实行持证检查制度。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在执行任务时要出示《粮食监督检查证》。

《粮食监督检查证》由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监制,由省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监督检查人员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核发。

其他部门在执行粮食监督检查任务时,也要出示有法定效力的监督检查证。

第六条对粮食经营者违规行为的罚没收入应纳入预算管理并根据《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管理办法》([86]财预228号)、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及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上缴国库。

重大问题决策流程图

重大问题决策流程图

重大问题决策流程图
10个工作日
日常工作经费审批流程图
5个工作日预借经费审批流程图
会议费用审批流程图
固定资产购置审批流程图
1个工作日
公务接待审批流程图
物资采购审批流程图
资产处置审批流程图
专项财务审计流程图
督检查流程图
干部竞争上岗流程图
企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流程图
干部轮岗流程图
个工作日
个工作日
储备粮轮换管理流程图
承储指标安排流程图
储备粮监督检查流程图
1个工作日
1个工作日
粮食收购许可流程图(外部)
后勤保障物资采购流程图
印章管理流程图
粮食收购专项检查流程图
粮食流通市场执法检查流程图。

一图看懂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学习解读ppt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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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的全文学习
(三)杂质、水分等质量指标超过标准限量或者政策规定的政策性粮食,应当及时整理达标或者符合
相关要求。水分较高时应当合理降水、降温,确保安全储粮。
第十四条 鼓励对不同产地、等级和品质的粮食单收、单储。
第十五条 粮食经营者收购非食用用途的粮食,应当单收、单储、单销,采取在收购码单、包装、库存
货位卡上明确标识等措施,强化全流程闭环管理。
粮食经营者对粮食进行单收、单储,应当通过单独仓廒、物理隔断等措施进行,确保符合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粮食经营者储存粮食应当遵守粮油仓储管理制度规定和相关标准,规范仓储管理业务,合理
应用粮油储藏技术。储存过程中发现粮食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及时按规定进行处置。粮食不得与可能 PPT课件为远近模板原创作品,(LHJ+FHX)联合出品,欢迎付费下载使用,未经许可,请勿转让。谢谢!
《办法》的修订内容
(一)完善粮食流通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一是完善粮食收购、储存、出库等环节质量安全检
验制度,严格执行相关质量标准,严禁以陈顶新、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多扣水杂、压级压价等行为。
二是完善粮食验收检验制度。三是完善粮食在运输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运输粮食应当符合国家规
定和相关标准要求,减少运输损耗。四是完善粮食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五是强化信息化建设。
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技能等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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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开展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检验等检查活动所需必要合理的费用,按照有关规定列入本级 PPT课件为远近模板原创作品,(LHJ+FHX)联合出品,欢迎付费下载使用,未经许可,请勿转让。谢谢!

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

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

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指导粮食流通监督管理,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及有关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从事粮食的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等经营活动(以下统称粮食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实行国家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制和中央与地方分级负责制。

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

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

地方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本辖区内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执行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下达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任务。

工商行政管理、质量监督、卫生、价格、财政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有关的工作。

各级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有关部门要建立监督检查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工作配合和信息交流。

第四条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的建设,充实加强监督检查人员队伍。

从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人员,应当具有法律和相关业务知识,并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

第五条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实行持证检查制度。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在执行任务时要出示《粮食监督检查证》。

《粮食监督检查证》由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监制,由省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监督检查人员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核发。

其他部门在执行粮食监督检查任务时,也要出示有法定效力的监督检查证。

第六条对粮食经营者违规行为的罚没收入应纳入预算管理并根据《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管理办法》([86]财预228号)、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及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上缴国库。

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流程图

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流程图

申请方式: 1、直接送达书面申请(本人或委托)
2、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方 式提出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 10 日内颁发、送达
《粮食收购许可证》和《行政许可决定 通知书》
告知申请人办理工商登记
在办公场所或媒体公开准予许可的决定
发给《行政 许可受理通 知书》(当场 发给或补正 后发给)
拟定监督检查项目
不属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在收到申请材料的 5 日内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受理通 知书》,并告知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
不需要取得收购许可的: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5 日内不告知申请人补正,或补正后 5 日内不作出决定的,从次日起即为受理
确认具备收购 条件,能够当 场作出决定
经实地核查具
备收购条件
自受理申请之 日起 15 日内 作出《粮食收
发现违法违规行为(除采取简易程序外)
出示执法证件(2 名以上执法人员)
制作《调查笔录》等相应的文书
必要时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
1、填写《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报分管负责人批准;
2、填写《先行登记保存证物通知书》及《物品清单》,送达当
事人(填写《送达回证》);
3、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报批《执法检查审批表》
实施监督检查 制作《监督检查报告书》
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流程图(一)
例行监督检查
按有关规定(举报事项:填写《举报登记表》;在 10 日内作出受理决定)
职能部门上报,局分管负责人审批 指定承办部门及人员(2 人以上且持有执法证件)
1、出示执法证件;告知检查依据、事项等; 2、制作《现场检查记录》; 3、必要时填写《责令整改通知书》
对调查结果进行 审查,依据不同 情况,分别作出 决定

经验做法:创新“三盯四图两单”监督模式守牢百姓“粮袋子”

经验做法:创新“三盯四图两单”监督模式守牢百姓“粮袋子”

经验做法:创新“三盯四图两单”监督模式守牢百姓“粮袋子”创新“三盯四图两单”监督模式守牢百姓“粮袋子”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农业生产也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

保障农民的食品安全是一项重要的任务,也是社会稳定的基础之一。

为了有效监管农产品市场,加强农民“粮袋子”的守护工作,我国推出了创新的“三盯四图两单”监督模式。

本文将详细介绍该模式的具体内容和运行经验,并对如何有效守牢百姓的“粮袋子”提出一些建议。

二、“三盯四图两单”监督模式的具体内容1. “三盯”:- 党组织盯住农产品市场。

党组织通过成立专门的监督小组,对农产品市场进行全面监控,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职,确保市场秩序良好。

同时,党组织也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

- 食药监部门盯住食品质量安全。

食药监部门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的监管,制定严格的监督方案和标准。

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同时鼓励企业建立自律机制,提升产品质量。

- 公众监督盯住农产品市场。

公众通过媒体和网络平台对农产品市场进行监督,及时曝光不合格产品和违法行为,形成舆论监督的合力。

2. “四图”:- 建立农产品质量档案。

通过建立农产品质量档案系统,对种植、养殖、收购、加工等环节进行记录,实现全程可追溯。

这样一来,一旦发生质量问题,可以追溯到具体环节和责任人,从而有力地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

- 建立食品安全示范区。

在农产品生产重点区域,建立食品安全示范区,推进标准化生产,加强对农产品质量的监管。

对达到一定标准的企业给予奖励,并对不合格企业采取严厉措施。

- 建立农产品质量信息发布平台。

通过建立农产品质量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农产品质量信息,让消费者了解产品质量和安全风险。

同时,也增加了企业的信息透明度,促使企业自觉加强质量管理。

- 建立农产品安全技术服务中心。

在农产品生产重点区域建立农产品安全技术服务中心,提供食品安全技术咨询和培训,指导农民科学种植、科学养殖,提高产品质量和农民收益。

2024年粮食清仓检查方案

2024年粮食清仓检查方案

2024年粮食清仓检查方案____年粮食清仓检查方案一、背景分析粮食是国家的重要物资之一,对于国家的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粮食清仓检查是确保国家粮食储备安全和保障供应的重要环节。

每年都需要进行一次全面的粮食清仓检查,以评估粮食储备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粮食安全形势稳定。

二、目标设定1. 确保粮食储备数量准确无误。

2. 发现和解决粮食储存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3. 确保粮食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4. 评估粮食储备操作管理的效果与合规性。

5. 为下一年度粮食储备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三、检查内容1. 粮食储备数量检查:对各个粮食储备库的存粮数量进行清点核对,与库存台账进行比对,确保粮食储备数量准确无误。

2. 粮食储存设施检查:对各个粮食储备库的储存设施进行检查,包括仓库、仓储设备、防潮防虫设施等,确保设施完好无损,无安全隐患。

3. 粮食质量检查:对存储的粮食进行抽样测试,检测其湿度、杂质、霉变等指标,确保粮食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4. 粮食储备管理检查:对各个粮食储备库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包括粮食入库管理、出库管理、记录台账、库存周转情况等,评估管理效果与合规性。

5. 粮食储备安全检查:对粮食储备库的安全管理措施进行检查,包括消防设施是否齐全、防火通道是否畅通、防盗防抢措施是否有效等,确保粮食储存过程中的安全。

6. 粮食质量安全风险排查: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粮食质量安全风险排查,识别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四、检查程序1. 筹备阶段:制定检查计划、组建检查组、明确检查任务和工作分工。

2. 前期准备:核对粮食储备库的相关资料,准备检查所需的工具和设备。

3. 现场检查:按照检查计划,对各个粮食储备库进行现场检查,分别进行数量、设施、质量、管理和安全方面的检查。

4. 数据分析:对检查结果进行整理和分析,并形成检查报告,提出问题和建议。

5. 整改落实:根据检查报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跟踪督促整改落实情况。

国家粮食局粮油统计信息系统手册

国家粮食局粮油统计信息系统手册
要点: 1.报送企业只能加载模板报送数据而不能改动模板 2.粮食局负责将下级上报的数据导入本级系统汇总后再向上 级报送 3.支持替自己的下属报送单位代报数据. 4.各企业在汇总,上报数据,查询时可以在断网的情况下进 行 5.上报的数据是经过定义的Excel文件或者加过密的dat文件
省粮食局
上报数据 导入数据
五、数据管理
5.1.2、保存数据
“装载任务”后,就可以根据模板填报数据。
在数据填报的过程中可以“保存数据”。
五、数据管理
在该窗体中可以选择报送单位和时间,然后点击“确认”进行保存。 如果数据不符合任务中添加的审核条件将弹出窗体,如上: 该窗体询问是否强制保存,点击“是”将可以强制保存。
五、数据管理
四、任务管理
4.1.4、发布任务
选中任务,点击“发布任务”按钮,任务发布成功。 任务只有发布后,下级单位才可以接受。
四、任务管理
4.1.5、预览模板
选中任务,点击“预览模板”按钮,可以查看任务下的模板结构。
四、任务管理
4.1.6、接受任务
已接受的任务
任务接受完成后,接受的任务就会显示到任务列表中。
不同特点,通过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逐级调查、汇总上报的组织方式,对辖区内各类粮食、食用油企业和调查对
象分别采取全面调查、重点调查和抽样调查的相结合的调查方法完成相关统计调查项目。即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全面 统计报表;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和饲料、工业等用粮企业,各地制定规模水平,采取重点调查;社会粮食、食用植 物油及油料供需平衡调查则对农户、城镇居民、餐饮企业、以及非重点各类粮油企业的粮食、食用油收支等情况采 取抽样调查。 为实现上述目标,国家粮食局统计处决定组织开发建设一套灵活、方便、稳定、实用的数据报送平台,即《国 家粮食统计信息系统》。针对不同统计对象和内容,各基层企业可以通过报送平台完整、及时地报送报表,各级粮 食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利用报送平台对本辖区入统企业的报送数据进行全面的复查与审核,并以汇总方式将本辖区数 据,报送至上级行政管理部门,直至国家粮食局。

储备粮仓储粮情检查工作工作流程

储备粮仓储粮情检查工作工作流程

储备粮仓储粮情检查工作工作流程1.1粮情检查工作流程,见附件2,图3。

1.2粮情检查工作管理要求(1)周一检测粮温:由电子测温人员每周一上午10时前,检测温、湿度数据,打印后交给各仓保管员,保管员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异常点及重点检查部位,标注在粮温检测记录表上,并填写《粮食检查记录簿》。

同时登录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粮情数据。

(2)进仓检查1)每周进仓检查准备必要的查仓器具:电动(或手动)扦样器、害虫选筛、快速水分测定仪。

对熏蒸完首次进入或长时间密闭的仓房带PH3报警仪和O2浓度测定仪。

打开仓门嗅气味是否正常,观察仓门口是否有虫害感染或滋生。

粮面是否有鼠、雀痕迹、粪便。

对于长时间密封的仓房,进仓前应先打开仓门通风;查仓时先查无虫仓,再查有虫仓。

2)粮情①温度测定测定内容:气温、仓温、粮温。

测定方法:以粮情测控系统检测为主,并与测温计相结合进行对比检测。

检查粮温的期限按照表1要求进行。

表1. 粮温的检查期限测温期限所依据的粮温,系指粮温最高部位的温度。

新粮入库后的三个月内要适当增加检测粮温的次数。

注意粮温是否有突然升高的现象,特别是季节交替时,容易发生粮堆发热现象,此时应增加检查次数。

②水分、湿度检查采用湿度传感器、干湿球温度计或其他湿度计检测仓内空间和仓外空气的相对湿度。

粮堆内的检测点可按需设置,宜设在距粮面表层0.3m处和距阴面墙壁0.3m处。

仓内空间相对湿度检测点应设在粮堆表面中部、距粮面1m处的空间。

表层水分要用仪器或感官鉴定,注重检查边、角、门口处变化情况;粮堆深层处水分要用探粮器、取样器取出样品后测量。

水分检测取样点的确定参照测温点的布置来确定,中间部位检测点可适当减少。

检查水分的期限按照表2要求进行。

表2. 储粮水分检测期限③虫害检查a、散装粮:采样点设置:仓房四角、柱周围、仓门内、人员进出口、排风扇口、通风道口、温度异常变化点和曾发生过虫害的部位各设1点,墙的长边设2点,短边设1点,每点距墙0.1-0.5米;按粮堆大小应在粮面中部区域设3-10点。

粮食监管问题ppt课件

粮食监管问题ppt课件

四、强化粮食监管工作的对策
1.严格监测,掌握实情 总结多年粮食质量安全监管的实践,监 测抽查是关键。只有通过监测抽查,才能 了解粮食质量安全的实情,便于粮食行政 管理依法监管粮食质量安全工作;只有通 过监测抽查,才能不断强化并促进粮食经 营企业的质量管理意识。省级监测要把收 获粮食质量安全、中央和省级储备粮质量 安全作为重点;市级监测要把市县级储备 粮质量安全、社会商品粮质量安全作为重 点。
四、强化粮食监管工作的对策
3.构建体系,提升能力
现有粮食质量检验监测体系的状况 与粮食作为最基本食品的地位极不相称 ,必须加大体系建设的力度。笔者认为 ,各个市州至少要建成一个专业人员和 仪器装备都符合要求的粮油质监机构。 鉴于粮食商品的特殊属性,各级公共财 政应加大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建 设,重点是人才和仪器设备的投入,确 保检得出、检得准、检得快,为粮食质 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省级粮 油质监机构必须具备粮食质量安全卫生 指标检测、营养指标测试和粮食质量安 全检测技术研发的能力。
四、强化粮食监管工作的对策
2.强化监管,落实责任 粮食是最基本的食品,是食 品工业最基本的原料,是具有刚 性需求的消费产品。粮食质量安 全监管是政府赋予粮食行政管理 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不能推, 也推不掉。在新的形势下,各级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把粮食质量 安全监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并把工作责任落到实处,以突 显粮食部门公共服务的职能。
粮食监管问题
粮食监管现状
目前,我国粮食质量安全监管采取政府统一协调、部门分段 负责模式。

一、立法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
二、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指导监督粮食经营者严格执行粮食质量管理制度
开展粮食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青海省粮食局关于印发“关于推行粮食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青海省粮食局关于印发“关于推行粮食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青海省粮食局关于印发“关于推行粮食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粮食局•【公布日期】2006.05.23•【字号】•【施行日期】2006.05.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粮食市场管理,法制工作正文青海省粮食局关于印发“关于推行粮食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西宁市、海东地区、海西、海南、海北、黄南、果洛、玉树州发改委(经贸委、粮食局),局属各单位: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04〕184号),为了在全省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全面推行粮食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行粮食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现随文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〇〇六年五月二十三日关于推行粮食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规范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制度。

为了确实有效地推动这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05〕184号),结合本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实际,现就推行落实粮食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关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推行粮食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意义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大量的经常性的活动,直接面向社会和公众,行政执法水平和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政府的形象。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就是要强化执法责任,明确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进一步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建立责权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确保依法行政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其具体目标和要求,一是行政执法主体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格,法定职权清晰,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设置科学;二是行政执法行为规范,程序合法,要求具体,责任严格;三是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有效完备,执法评议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制度基本健全,对执法机关履行职责、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廉洁勤政进行有效监督,层级监督和社会监督明显加强;四是建立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岗位培训、资格认证和奖惩激励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培训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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