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警示牌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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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警示牌管理规定 Coca-cola standardization office【ZZ5AB-ZZSYT-ZZ2C-ZZ682T-ZZT18】
安全警示、标志牌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安全警示牌、安全标志牌的管理,确保其真正起到提示、警示的作用,为安全生产提供保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安全警示牌、安全标志牌包括安全警示牌、职业卫生警示牌、煤气设备标识牌、水封标识牌、消防标识牌、塔器标识牌、储槽标识牌、限高牌、交通安全警示(指示)牌等,以下统称警示牌。
第二章警示牌设置要求
第三条警示牌的内容应定义简单、明了,使人能够准确看懂其所表达的意思。
第四条警示牌应设在醒目、明亮的位置,便于其他人员看见,并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示的内容。
第五条警示牌设置高度为其下边缘距地面或平台1.5米-1.7米(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如有特殊情况,报请安全部煤气防护站同意后方可调整悬挂位置。
第六条警示牌的悬挂必须牢固、可靠,不能造成警示牌的损坏和丢失。警示牌不能悬挂在易造成污染的位置,防止警示牌损坏。
第七条警示牌悬挂位置不能影响正常的通行。
第三章管理规定
第八条安全部煤气防护站负责警示牌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警示牌的统一报送采购计划、检查标准制定与修订、台账的建立及更新,督促检查警示牌的日常检查工作,负责警示牌损坏后原因的调查、最终认定和处理。
第九条总管理部保卫科负责限高牌、交通安全警示(指示)牌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责任人的确定及更新、台账的建立及更新、定期检查警示牌的完好情况等。
第十条各车间、部门负责所属区域内警示牌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责任人的确定及更新、台账的建立及更新、定期检查警示牌的完好情况等。
第十一条各岗位应设置专门的安全警示标识牌台账,负责所属区域内警示牌日常检查、擦拭工作。
第十二条安全部煤气防护站每月结合各车间安全员对厂内警示牌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形成记录。
第十三条各车间对所属区域内警示牌至少每二周进行一次现场全面检查并形成记录。
第十四条各岗位对所属区域内警示牌至少每周进行一次现场日常检查并形成记录。
第十五条全面检查内容包括:警示牌字迹是否清晰可见、警示牌是否污染、悬挂位置是否正确、悬挂是否牢固美观、是否明确了责任人、台账是否及时建立更新、警示牌是否有损毁、缺失情况等。
第十六条检查出现问题处理办法:
1、检查发现警示牌表面较脏,字迹不清晰,应组织对警示牌进行打扫,如字迹是因为掉色不清晰,则报给车间安全员,由安全员填写《警示牌新增/更换审批单》报给安全部煤气防护站进行更换。
2、检查发现警示牌固定不牢固或掉落、位置不正确,应通知车间安全员,并组织加固、重新悬挂。
3、检查发现警示牌有损坏、缺失情况,则报给车间安全员,由车间安全员查明损坏、缺失原因并依制度进行考核后,填写《警示牌新增/更换审批单》报给安全部煤气防护站。
第四章奖惩
第十七条未按规定对警示牌进行检查者发现一次给予责任人考核30元。
第十八条警示牌的检查中发现问题不报、迟报者,发现一次给予责任人考核50元。
第十九条警示牌未按时进行维护保养,造成污染、损坏、丢失的,发现一次除要求按规定赔偿外,适损失情况给予责任人50-200元考核。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迟报是指发现后24小时以后进行汇报的;瞒报是指上级部门或人员检查已发现但岗位未发现或无记录且未上报给上级部门或人员的。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至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公司。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安全部负责解释。
附件一:警示牌新增/更换审批单
安全警示牌新增/更换审批单
附件二:安全警示标识牌台账
安全警示标识牌台账
附件三:安全警示牌检查记录表
安全警示牌检查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