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强企业的车队管理制度(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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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加强本公司车辆的管理,明确公司驾驶员的职责,确保车辆的有效运行。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金光食品/油籽(宁波)有限公司用车的申请、调度、驾驶、停放。
3工作职责
3.1行政处/总务科是车辆主管部门,由车辆调度员协助车辆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
下:
3.1.1制定和组织实施公司车辆管理有关制度:
3.1.2检查、落实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3.1.3考核车辆管理各项指标;
3.1.4组织驾驶员讨论学习有关交通管理法规及业务知识;
3.1.5办理其它有关事项。
3.2驾驶员在行政处的领导下工作,工作范围如下:
3.2.1保证公司领导工作用车;
3.2.2接送上级领导、客户及公司因工外出人员;
3.2.3保证员工上下班交通需要;
3.2.4运送后勤物资;
3.2.5经公司领导批准的其他用车事项。
4调度程序
4.1各部门员工公务使用车辆时,应事先填妥“出厂/出车申请单”一式二联,经部
门主管核准后,交于行政处由调度员统一调派(专车除外)。
4.2驾驶员拿到出厂/出车申请单后应仔细核对人员,无出厂/出车申请单者,驾驶
员有权拒绝其乘坐,并及时向调度员汇报。车辆出厂应将“出厂/出车申请单”
之调派联交食品保安,由保安签注往返时间并保存。
4.3驾驶员回厂后,将“出厂/出车申请单”交回,由调度员同时在“车辆调度表”
上记录。
4.4驾驶员如擅自将无“出厂/出车申请单”人员搭车带出公司,应按公司有关制
度予以惩处。
4.5保安接到“出厂/出车申请单”后,对出厂的人员、车辆进行核对无误后,方可
让车辆通行。对无“出厂/出车申请单”的出车情况(临时或紧急),应在“出
车登记表”上予以记录出入时间,月底交调度员保存。
4.6休假日或中班员工临时性用车须提前填写出厂/出车申请单,经部门主管及行政
主管核准后再安排车辆。休假日或中班若出现计划外的临时性出车,用车人必
须到食品保安室填写出厂/出车申请单,交保安安排值班车辆,但只限去北仑。
4.7车辆调度员应根据出厂/出车申请单对用车预先作出安排。
4.8车辆调度程序:
内容部门责任人申请人根据用车需要应分别提前1天(指去宁波)和半小时(指
去北仑)填写出厂/出车申请单,应详细、准确说明用车日期、出车
和返回的时间、地点以及乘员姓名。
用车部门申请人
将核准后的出厂/出车申请单交总务科调度员调配。用车部门申请人调度员根据车辆/驾驶员的资源在车辆调度表上填写出发/返回
时间、用车人姓名以及指定的驾驶员与车辆牌号,并分别通知驾驶员
和用车人;如发现车辆/驾驶员资源已被全部占用导致不能满足用车
人的需求,则应询问用车人是否可以改变用车时间以便重新调度;如
用车人不可能改换时间,则应立即报告行政主管。
行政处调度员
行政主管接到调度员的通知应首先了解车队资源情况,然后与用
车人商量,如仍可能安排则尽量安排;如确无法满足用车人的需求,
则应尽早告知用车人,以便用车人作出其它安排或修订工作计划。
行政处行政主管
申请人应在所申请的时间出发,办完公务应立即返回,以免影响下一个用车人的出车。如因特殊情况导致不能在出车单的返回时间回厂,应提前告诉驾驶员预计返回时间,
驾驶员必须用电话询问调度员先回厂还是在外等候直至用车人办完公务。用车部门
行政处
用车人
驾驶员
5行车管理
5.1工作须知
5.1.1车辆应由指定驾驶员驾驶。
5.1.2车辆的有关证件及随车物品由指定驾驶员保管,驾驶员在交接车辆时,
必须同时交接各类随车物品并且检查车况,发现问题,及时追查。否则
由指定驾驶员负责赔偿。
5.1.3驾驶员每天应有不少于半小时的时间擦洗自己所驾驶的车辆,以保持车
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引擎的清洁)。洗车必须在公司内指定的
场地,洗完后必须立即清洁场地。
5.1.4宁波接送领导的车辆周末下班或双休日遇下雨天,车辆比较脏,遇到以
上情况可以报销洗车费,发票必须在上班后三个工作日内让调度员签字
确认,与过路费停车费一起报销。
5.1.5出车前后,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刹车等性能是否正常,发现
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必要时及时向调度汇报。
5.1.6临时驾驶其他车辆,使用完后必须及时进行简单的清洁工作。
5.2行车记录
5.2.1驾驶员应每天作好行车记录表,并写明出车时间、里程数、使用人及办
事地点。月终交调度员汇总并存档。行政处随时组织抽查。
5.2.2调度员根据相关记录,每月完成“驾驶员考勤登记表”,作为驾驶员的
考核依据之一。
5.2.3调度员负责对驾驶员每月的行驶记录进行检查和统计并报给人事部,作
为发放出车补贴的依据。
5.3停放规定
5.3.1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妥,车内严禁放置贵重
物品。
宁波——停放在繁景花园内;
北仑——停放在食品厂车棚内靠绿化带一边或精炼厂门前的过道内。
5.3.2用车人在厂外使用完车后,驾驶员必须立即返回或将车停放在指定地
点,不准借机私自出车。
5.3.3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将车停放到指定地点,应及时向调度员说明情况,否
则按出私车处理。
5.4车辆加油
车辆必须在指定的加油站加油,任何驾驶员不得私自在外加油(出差除外),出
差前应保证车辆油料充足,确因特殊情况需在外加油者应和调度确认。
5.5违章与事故处理
5.5.1司机因超速、违章停车、证件不全等等违反交通规则行为所产生的一切
罚款,均由驾驶员自行承担。扣证期间视情况扣减绩效工资和出车补贴。
如果原因可归属于公司时,其罚款由公司负担。
5.5.2驾驶员离职时,由调度员确认所有违章已经处理后,方予办理有关手续。
5.5.3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立即报告调度或相关主管和保险公司,驾驶员
应如实填写事故报告,协助公司财务部门及时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等事
宜。
5.5.4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后,再视实际情况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
额视责任具体处理。
5.5.5调度员每月查询违章情况,检查、督促责任驾驶员及时处理违章。
6车辆保养与维修
6.1日常保养
指定驾驶员应每周实施定期检查及保养,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
进行检修,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6.2维修审批
6.2.1驶员发现所驾驶车辆有故障时,应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维修项目、预
算等),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经车辆维修小组成员验车逐级
审批后由调度员安排时间,驾驶员将车开往维修厂修理或保养。
6.2.2单次维修费用超过2000元的需报公司领导批准。
6.2.3车辆维修都应在特约/指定维修厂维修,特殊情况(指紧急或出差时)
下的维修,需要先获得行政主管的口头同意,事后补办手续。
6.3维修/保养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