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相机设备管理制度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数码相机管理制度
一、相机说明与保管
1.相机为尼康D7100(18-108),附件有8G卡、两个专用电池、一个充电器。
2.汪江伟保管相机,由周德勇和汪江伟担任公司摄影师,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二、使用范围
1.相机仅限本公司业务使用,由摄影师专人照相、摄像,原则上一律不借其
它单位和个人使用。
2.任何人未经理批准,不得私自使用照相设备,否则,一次予以罚款300元。
3.除摄影师以外人员需使用相机时,要向总经理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三、相机使用要求
1.因工作需要照相、摄像的,必须与摄影师联系,由摄影师完成照相、摄像。
2.设备不使用期间,须取出电池,然后放入安全位置。
3.要注意妥善保管,注意轻拿轻放,避免污染镜头及磕碰。
四、赔偿责任
1.相机发生遗失的,由当事人照原价赔偿或赔偿原同型号设备。
2.因违规操作或保管不当造成的设备损坏、故障的,一律照维修价格赔偿;
3.故障由该设备产品售后维修部门予以鉴定。
4.因机器本身质量问题发生故障或自然损耗故障,保管责任人和使用人不承
担责任,由管理员联系厂家进行维修。
湖北玉皇剑茶业有限公司
总经理:
201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