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标准制定座谈会纪要(1)

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标准制定座谈会纪要(1)
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标准制定座谈会纪要(1)

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标准制定座谈会纪要

时间: 2013年3月18日上午九点半至十一点半

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第六高级中学

主持:杭州市教科所俞晓东所长

列席:国家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小组副组长俞国良教授;杭州市教育局宣传与德育处张志龙处长;浙江省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庞红卫副主任;杭州市教科所俞晓东所长;杭州市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姚立新主任;杭州市上城区蒋莉局长;萧山区教育局夏国良委员;上城区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沈晓琴主任;杭州二中何东涛党委书记;杭州二中心理辅导站站长汪坚涛;萧山区教研室陶青教研员;萧山六中陈建强校长;萧山六中心理辅导站长韦竹群;杭州旅游职校心理辅导站长周建文;杭州江南实验学校心理辅导站站长叶丽霞、杭州市城西中学心理辅导站站长章建华

现将本次座谈会讨论的主要事项纪要如下:

会议首先由俞国良教授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进行了简要解读。指出,教育部要制定并出台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标准,本次座谈希望大家能为示范学校的标准,包括心理健康课程建设和辅导室建设标准、师资队伍建设等具体实施提供具有操作性的意见。对此,与会人员进行了认真的分析讨论,并对相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1、陈建强校长介绍萧山六中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萧山六中始建于1956年。现有44个教学班,2千余名学生,169名专任教师。学校生源质量普遍不佳。自信心总体不足。为此学校推行了“成功教育”。“我们要让每个孩子都能追求成功、创造成功、享受成功”,通过搭建成功的平台,唤醒学生追求成功的心理意识。这就需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为之提供持续而有力的精神动力和理论支撑。2010年年底,学校顺利通过浙江省中小学一级心理辅导站考核,成为萧山区首家获得该等级站称号的单位。健全的组织机构、功能齐全的辅导室、三名专职心理教师队伍为学校工作提供了扎实的基本条件。学校在课程体系化、活动系列化、个别辅导专业化、危机干预科学化等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杭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介绍了杭州市学校心理辅导站的评估工作。从上个世纪的九十年代,杭州市教育局确立了“以学校心理辅导站的发展为抓手,推进我市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总体思路。1998年,杭州市教育局转发了杭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制订的《杭州市学校心理辅导站工作条例》,对学校心理辅导站的组织机构、工作任务、工作职责等作了明确规定,使基层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能有章可依,有据可查,促进我市的心理健康教育逐步制度化、规范化,并不断走向深入。

1999年起,又制定了《中小学心理辅导站工作评价表》,对心理健康教育不同工作水平的学校进行等级站(合格站、优秀站)评价。为了便于深入考察与评估,对学校整个系统的状况作出较为客观、科学的评价。我们将杭州市各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价值目标分解成8类27项考核指标,各项指标赋以一定的权重。在1998年,我们先将评价指标下发给各所属学校,要求各学校参照实施;从1999年起,依据这个评价指标体系,分60分和80分二个等级对自主申报的学校心理辅导站(合格站、优秀站)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考评。

在27项评价指标中,我们尤其强调严格考核心理辅导站的组织机构、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个别心理辅导三项工作。在最后作评价结论时,对这三项工作未达标的学校心理辅导站实行一票否决制。

3、浙江省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介绍了浙江省中小学心理辅导等级站的评估方法。浙江省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参考杭州市开展的学校心理站评价方式,于2007年起制定了《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等级站评估标准》,在全省进行心理辅导等级站评价的工作。

《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等级站评估标准》主要包括两项内容,心理健康教育的具体工作(包括心理健康教育的普及活动,心理辅导课的开设,心理辅导室的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成效(学校领导与教师心育理念,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氛围,校园危机事件的发生率及应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特色与影响力)共21个项目。

浙江省等级站评估的具体做法是先学校对照基本条件自查,合格后,提出申报,省里再下来验收。有两个要求相比杭州市的评估要求相对严格一点。一是师资队伍:要求省一级心理辅导站教师的C证持证比例要在30%以上。二是辅导室

建设:省里的要求是至少有三间:个别辅导室、团体辅导室、办公室。

4、对于制定国家示范学校标准大家提出了以下意见:

①、示范学校标准的制定要符合十八大精神,面向全国,兼顾地区差异。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目前工作开展与浙江等省市与差距,标准上要有所倾斜。示范校能在本地区起到示范辐射作用。

②、示范校的制定标准要具有一定的前瞻性。要高于目前的学校实际开展水平。

③、标准的制定要考虑评估的可操作性。要落到实处。要在制度建设、条件建设、教育效果三方面来进行标准制定。

④、制度建设占20%比重。可从领导认识、组织体系、规章制度等三方面进行考核。示范校要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计划中。校长必须知晓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相关精神和内容。有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行政工作机制或实践机制,校长办公会议每学期举行两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会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⑤、条件建设占60%。可从师资队伍、课程建设、心理辅导室建设、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环境建设、专项经费、科研等六方面进行制定。

会议认为,在师资队伍配备上要考量专职心理教师的师生比。初中、小学每所学校1人,高中师生比800:1.乡村可放宽至1200:1。担任专职的教师必须要参加省市级培训,并参加区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每学年10次以上。兼职教师师生比要达到400:1,兼职教师要经过校级教研活动和区级培训,三年不少于30课时。

课程建设上,示范校要保证每班每2周1课时,覆盖所有年级,心理课要列入班级课表。使用的教材要符合纲要精神,要经过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审定后方可使用。鼓励示范校进行校本研发。三年来有校级以上公开课3次以上。每月召开教研活动,组织学生户外心理健康教育活动2次以上。学校总结中要有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有各学期的教案、课件、教学体系等。

辅导站建设上要有专门场所、专业设施、专人负责。总面积不少于150平米,有4个及以上功能室。辅导室的开放时间不少于10小时,并有专门记录。要考核来访量,可考虑10%的学生学期来访量。

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环境建设上,示范校要通过活动的形式来营造氛围。如:每学期一次心理健康节活动,开展主题活动2次以上。要与家庭积极配合,每学年为家长举办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要与社区、街道等部门开展联合活动,为所在的社区提供服务。

专项经费要有保证,生均10元以上,要列入学校总经费计划。保证设施设备更新。图书报刊3种以上,馆藏心理书籍200本以上。拥有测评系统2套以上。

示范校在课题研究上要有2项以上校级课题,承办省市级教研活动,有2篇论文获公开发表。

⑥、示范校的工作成效要要通过师生座谈会来了解满意度。每学年心理辅导站要为学校的发展提供咨询2次以上。学生能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遇到问题时能积极求助。学校要提供救助渠道。家长能及时了解孩子的心理动态。

⑦、会议还讨论了一票否决情况:体罚学生、学生自杀、课程没有列入学校课时计划

⑧、会议认为,目前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核心问题是“一课一人”的问题,要保证2周一课时,要提高专职教师的配备比率。

⑨、会议指出,省一级部门要在国家标准示范校标准的基础上再出台本省的标准条例。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的通知 教材〔201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现将《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要充分认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重要意义,确保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全面开设到位。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纲要,切实加强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精心组织、整体设计和综合实施,不断提升课程实施水平。 教育部 2017年9月25日 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引导学生深入理解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在立德树人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纲要。 一、课程性质与基本理念 (一)课程性质 综合实践活动是从学生的真实生活和发展需要出发,从生活情境中发现问题,转化为活动主题,通过探究、服务、制作、体验等方式,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跨学科实践性课程。 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与学科课程并列设置,是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课程由地方统筹管理和指导,具体内容以学校开发为主,自小学一年级至高中三年级全面实施。 (二)基本理念 1.课程目标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为导向 本课程强调学生综合运用各学科知识,认识、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提升综合素质,着力发展核心素养,特别是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以适应快速变化的社会生活、职业世界和个人自主发展的需要,迎接信息时代和知识社会的挑战。 2.课程开发面向学生的个体生活和社会生活 本课程面向学生完整的生活世界,引导学生从日常学习生活、社会生活或与大自然的接触中提出具有教育意义的活动主题,使学生获得关于自我、社会、自然的真实体验,建立学习与生活的有机联系。要避免仅从学科知识体系出发进行活动设计。 3.课程实施注重学生主动实践和开放生成 本课程鼓励学生从自身成长需要出发,选择活动主题,主动参与并亲身经历实践过程,体验并践行价值信念。在实施过程中,随着活动的不断展开,在教师指导下,学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对活动的目标与内容、组织与方法、过程与步骤等做出动态调整,使活动不断深化。4.课程评价主张多元评价和综合考察 本课程要求突出评价对学生的发展价值,充分肯定学生活动方式和问题解决策略的多样性,鼓励学生自我评价与同伴间的合作交流和经验分享。提倡多采用质性评价方式,避免将评价简化为分数或等级。要将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中的各种表现和活动成果作为分析考察课程实施状况与学生发展状况的重要依据,对学生的活动过程和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二、课程目标 (一)总目标 学生能从个体生活、社会生活及与大自然的接触中获得丰富的实践经验,形成并逐步提升对自然、社会和自我之内在联系的整体认识,具有价值体认、责任担当、问题解决、创意物化等方面的意识和能力。 (二)学段目标

最新-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网络道德教育抵制网络不良信息的通知 精品

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网络道德教育抵制网络不良信息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网络道德教育抵制网络不良信息的通知教基一〔201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的广泛应用,给中小学生学习和娱乐开辟了新途径。 同时,腐朽落后的思想文化和有害信息借机传播,对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对此,党中央高度重视,部署了一系列扫黄打非和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的行动,并在2019年11月底召开的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验交流会上再次强调了抵制网络不良信息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为有效抵制网络不良信息对中小学生的侵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网络道德教育。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网络道德教育的指导,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实际和课程教学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教育活动。 指导各地中小学校利用品德课、信息课及校会、班团队会等,集中开展对中小学生的网络道德教育。 组织学生通过开展绿色上网承诺等活动,自觉践行《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树立网络责任意识和道德意识。 引导学生正确对待网络虚拟世界,合理使用互联网和手机,提高对黄色网站、暴力和淫秽色情信息、不良网络游戏等危害性的认识,增强对不良信息的辨别能力,主动拒绝不良信息。 教育学生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不良信息,不进入营业性网吧,不登陆不健康网站,不玩不良网络游戏,防止网络沉迷和受到不良影响,努力在校园内和学生中形成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的风气。 二、加强网络法制教育。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中小学贯彻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重点培养学生依法使用网络的意识和行为,教育学生拒绝使用侮辱性、猥琐性、攻击性语言,自觉抵制网络不法行为,慎交网友,懂得在网络环境下维护自身安全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点汇总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第一单元 简答题: 1、中小学心理健康的标准是什么? (1)智力正常 (2)情绪适度 (3)意志健全 (4)人格统一完整 (5)人际关系和谐 (6)社会适应性良好 (7)心理特点符合年龄阶段 2、心理问题等级划分为几类? (1)心理正常包括心理健康与心理不健康,心理不健康又不包括一般心理问题和严重心理问题 (2)心理异常包括神经症与精神病 3、学校心理咨询室建设的原则有哪些? (1)适合性 (2)功能性 (3)保密性 (4)环境性 4、学校心理教师的专业技能有哪些? (1)谈话的技能(倾听、沉默、谈话、撞击、提问、终结等) (2)测量的技能(施测前的准备、施测过程中误差的控制、施测结果的解释等方面) (3)指导的技能(包括学习技能的传授、生活适应的辅导、职业选择的帮助等) (4)矫治的技能(包括鼓励、保证、解释、劝慰、暗示、说服、示范等)5、学生心理档案的收集方法有哪些? (1)个人总结 (2)调查分析 (3)日常行为观察 (4)作品分析 (5)心理测验 论述题 请论述中小学心理教师职业道德的重要性(自己编) 第二单元 1、简述学校学习的主要特点(找不到) 2、简述小学生入学适应不良的具体表现 (1)情绪不佳,经常处于抑郁、焦虑、强迫、恐怖、厌烦、退缩等状态(2)行为问题,包括三方面,能力抑制会注意力不集中;社会退缩会与同学交往减少;行为倒退会表现在不合群,撒娇耍赖。 (3)生理功能不良,比如说肚子疼、头疼以及起床困难。

3、简述考试焦虑产生的原因 (1)生物因素,生物钟作为一种对人体产生周期性影响的生物节律,对学生的考试有一定的影响。 (2)认知因素表现在三方面,首先是负性认知评价,其次的是自我效能感不足,最后是学习、考试技能不足。 4、简述自我暗示方法的使用 (1)一般是用不出声的内部语言默念,或者自言自语,甚至在无人处大声对自己呼喊来加强效果。 (2)还可以把提示语写在日记本、条幅上,将其贴在墙上、床头上或压在玻璃板下,经常鞭策、鼓励自己。 5、简述学习动机与学习效率的关系 (1)学习动机与学习效率呈“倒U”形关系 (2)中等程度的学习动机有利于学生的学习,过强的学习动机会引发紧张和焦虑情绪,反而导致学习效率下降。 论述题:结合中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谈谈心理发展与学习的关系(找不到) 第三单元 1、简述自我意识的含义及其发展过程 (1)含义:人对自己的认识、体验和调节,也就是一个人对自己存在的意识,对自己的身心状况及与周围事物关系的认识、体验及调节。 (2)发展过程:自我中心期(七八个月至三岁)、客观化时期(三岁至青春期)、主观化时期 2、简述自我意识的结构 (1)自我认识 (2)自我体验 (3)自我调控 (4)自我实现 3、简述个体自我意识从产生到成熟所经历的三个时期 (1)自我中心期 (2)客观化时期 (3)主观化时期 4、简述小学生自我意识发展的特点:随年龄增长从低水平向高水平不断发展, 但不是直线的、匀速的,自我意识的发展既有上升的时期,也有平稳发展的时期。 5、简述中学生自我意识发展的特点 (1)内省性增强 (2)个性上的主观偏执性 (3)“成人感”产生并不断增强 (4)自我评价能力进一步增强 论述题: 1、请论述中学生如何比较全面的认识自我? (1)根据社会上他人对自己的态度评价自己 (2)通过与社会上和自己社会地位、条件相类似的人比较来评价自己 (3)通过个人对自己心理活动的分析来评价自己。

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少先队活动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少先队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教育全过程,现就中小学少先队活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少先队活动的重要意义 少先队是中国共产党创立并领导的少年儿童群众组织,是少年儿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长期以来,少先队通过开展一系列主题鲜明、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独具特色的教育实践活动,在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形成坚定信念,提升综合素质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成为中小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加强少先队活动对于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少先队活动的重要性,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予以加强。 二、准确把握少先队活动的总体要求 1. 确保少先队活动的时间。少先队活动要作为国家规定的必修的活动课,小学1年级至初中2年级每周安排1课时。其中,小学1-2年级少先队活动课时可在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中安排,小学3年级至初中2年级少先队活动课时可在综合实践活动中安排。 2. 科学设计少先队活动的内容和形式。要充分尊重少年儿童的主体地位,遵循少年儿童的年龄特点,认真把握少年儿童的情感、意识、信念形成的基本规律,将少先队活动与学校其他教育教学活动有机结合。要精选与少年儿童学习、

生活经验密切相关的教育内容,采取少年儿童易于接受的方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性、体验性活动,努力增强少先队活动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三、切实加强少先队活动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到少先队活动在中小学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指导中小学校结合实际,对少先队活动的课时安排、活动管理、辅导员队伍建设等进行科学规划,确保少先队活动的有效开展。 2.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各地要切实做好少先队辅导员的选拔、聘任、培训等工作,不断提高辅导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中小学校可根据需要,聘请关心少年儿童成长的社会各界人士做校外辅导员,参与组织学校少先队活动。 3. 加强少先队活动基地建设。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挖掘各种社会资源,有效整合、利用各级各类校外教育机构,包括校外活动场所、社会实践基地等教育资源,为少先队活动的开展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方案

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方案 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是提高中小学生心理素质、促进其身心健康和谐发展的教育,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 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学生正处在身 心发展的重要时期,随着生理、心理的发育和发展、社会阅历 的扩展及思维方式的变化,特别是面对社会竞争的压力,他们 在学习、生活、自我意识、情绪调适、人际交往和升学就业等 方面,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心理困扰或问题。因此,在中小学开 展心理健康教育,是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需要,是全面推进素 质教育的必然要求。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中共 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 若干意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 —2020年)》要求,为在我区更好地推广和实施心理健康教 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袄一、指导思想 葿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教师

自身心理健康水平和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目标,以建立良好师生关系、创建和谐校园为重要抓手,坚持以人为本,开拓创新,努力提高我市师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水平。 蕿二、指导原则 、坚持科学性与实效性相结合。要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的规袅1 律和特点及心理健康教育的规律,科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注重心理健康教育的实践性与实效性,切实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水平。 、坚持发展、预防和危机干预相结合。要立足教育和发展,节2 培养学生积极心理品质,挖掘他们的心理潜能,注重预防和解决发展过程中的心理行为问题,在应急和突发事件中及时进行危机干预。 、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和关注个别差异相结合。全体教师都薂3 要树立心理健康教育意识,尊重学生,平等对待学生,注重教育方式方法,关注个别差异,根据不同学生的特点和需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的通知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教基一[2009]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发挥班主任在中小学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保障班主任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特制定《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 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充分发挥班主任在教育学生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班主任是中小学日常思想道德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是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引领者,班主任要努力成为中小学生的人生导师。 班主任是中小学的重要岗位,从事班主任工作是中小学教师的重要职责。教师担任班主任期间应将班主任工作作为主业。 第三条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是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重要体现。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应为班主任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保障其享有的待遇与权利。 第二章配备与选聘 第四条中小学每个班级应当配备一名班主任。 第五条班主任由学校从班级任课教师中选聘。聘期由学校确定,担任一个班级的班主任时间一般应连续1学年以上。 第六条教师初次担任班主任应接受岗前培训,符合选聘条件后学校方可聘用。 第七条选聘班主任应当在教师任职条件的基础上突出考查以下条件: (一)作风正派,心理健康,为人师表;

(二)热爱学生,善于与学生、学生家长及其他任课教师沟通; (三)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教育引导和组织管理能力。 第三章职责与任务 第八条全面了解班级内每一个学生,深入分析学生思想、心理、学习、生活状况。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人格。采取多种方式与学生沟通,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道德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第九条认真做好班级的日常管理工作,维护班级良好秩序,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和集体荣誉感,营造民主和谐、团结互助、健康向上的集体氛围。指导班委会和团队工作。 第十条组织、指导开展班会、团队会(日)、文体娱乐、社会实践、春(秋)游等形式多样的班级活动,注重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第十一条组织做好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学生认真记载成长记录,实事求是地评定学生操行,向学校提出奖惩建议。 第十二条经常与任课教师和其他教职员工沟通,主动与学生家长、学生所在社区联系,努力形成教育合力。 第四章待遇与权利 第十三条学校在教育管理工作中应充分发挥班主任的骨干作用,注重听取班主任意见。 第十四条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各地要合理安排班主任的课时工作量,确保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班主任津贴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在绩效工资分配中要向班主任倾斜。对于班主任承担超课时工作量的,以超课时补贴发放班主任津贴。 第十六条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 第五章培养与培训 第十七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制订班主任培养培训规划,有组织地开展班主任岗位培训。 第十八条教师教育机构应承担班主任培训任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中应设立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培养方向。

当前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现状、成因及对策

当前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现状、成因及对策

当前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现状、成因及对策 摘要:随着当代科技的飞速发展和和社会经济结构和文化观念迅速变革,人们的心理承受着以往从未有过的超重负荷,心理困惑,心理不良甚至失常者逐渐增多,而心理问题在青少年中尤为突出。本文从当前的时代背景出发,指出了青少年学生出现心理问题的各方面原因,接着一一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最后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只有形成正确的、科学的认识,大力开展师资培训,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以整体教育网络,才能有利于学校心理健康工作的开展;有利于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有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 关键词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现状; 对策 什么是心理健康呢?1946年,第三届国际心理卫生大会定义为:心理健康,是指在身体、智能以及情感上与他人的心理健康不相矛盾的范围内,将个人心境发展成最佳状态。具体表现为:身体、智力、情绪十分协调;适应环境,人际关系中彼此能谦让;有幸福感;在工作或职业中,能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过有效率的生活。除此之外,人们还从不同的方面来进行解释。较为普遍的观点认为,心理健康是能够充分发挥个人的最大潜能,以及妥善处理和适应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具体说,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与绝大多数人相比,其心理功能是正常的,无心理疾病;二是能积极调节自己的心理状态,顺应环境,能有效的富有建设性的完善个人生活。基于以上观点,我认为,心理健康是指个体在适应环境的过程中,生理、心理和社会性方面达到协调一致,保持一种良好的心理功能状态。 当代中学生是跨世纪的一代,他们正处在身心发展的重要时期,且大多是独生子女,随着生理、心理的发育和发展,竞争压力的增大,

《教育部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应急演练指南》2021》

《教育部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应急演练指 南》xx》 教育部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 教育部 字体大小: 小中 大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的通知 教基一厅[xx]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xx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对应急疏散演练的要求,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指导,提升学校应急疏散演练的组织和管理水平,我部研究制定了《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现印发给你们,供各地各校在日常安全管理和集中组织应急疏散演练时参考。 教育部办公厅xx年2月22日 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 为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指导,提升学校应急疏散演练的组织和管理水平,强化师生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培养学生终身受益的安全素养,特制定本指南。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

急预案》《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二、目的意义 本指南立足于提升应急疏散演练的实际效果,明确应急疏散演练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涵盖演练的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总结阶段等全过程,供学校在日常安全管理和集中组织应急疏散演练时参考。通过实战型应急疏散演练,进一步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高逃生自救能力,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有序、迅速地安全疏散,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 三、适用范围 本指南对演练的各个环节、步骤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性意见和规范性要求,适用于全国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在开展针对地震、火灾、校车事故等的应急疏散演练时参考。 四、基本原则 (一)精心准备,科学组织。学校要确保参演师生的生命安全,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发生。要提前谋划,提出预案及早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尽量避开雨雪等恶劣天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通过科学、合理的组织,保证疏散演练既安全有序又有效快速。 (二)着眼实战,注重细节。演练要立足于模拟紧急事件发生时的真实情景,要着眼于提高学校应急指挥人员的指挥协调能力、各部门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师生的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学校要制定科

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 见

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 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 教基一[ ]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基础教育事业快速发展,整体上进入更加注重内涵发展和提高质量的新阶段。加强中小学规范管理,办好每一所学校,成为新时期基础教育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近些年来,教育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各地也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加强了中小学校的管理。但当前一些地方和学校依然存在着办学行为不规范的突出问题,不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不能很好地适应基础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制约着新时期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成为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为进一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加强中小学管理,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强化责任,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管理职责和工作任务 1.加强省级统筹,整体提升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管理水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提出整体推进的政策措施。 ——制定和完善本地区中小学校管理基本规范,组织排查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

——加强对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大力倡导科学的教育发展观和政绩观,建立健全学业水平考试和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坚决禁止下达升学指标和简单用升学率奖惩教育工作的做法,形成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的工作机制。 ——加强教育经费统筹,切实保障区域内基础教育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为实施规范化管理奠定良好基础。 ——组织开展全省(区、市)范围内的中小学管理随机督导检查,督促地(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切实履行管理职责,落实规范办学的各项要求。 ——积极营造尊重教师、尊重教育的良好社会风气,依法保障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2.强化以县为主管理,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所学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作为“以县为主”管理的重要内容,完善工作机制,依法实施管理。 ——具体分析当地中小学办学行为、学生课业负担及体质健康状况,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管理办法,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及时纠正行政区域内各种不规范办学行为,切实维护区域内中小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办学秩序。 ——加强教育质量管理,指导和保障学校科学安排课程,全面落实国家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切实加强学校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组织落实对校长、教师的培训。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方案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方案 1 2020年4月19日

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实 施 方 案 制作人:王容 TEL: 2 2020年4月19日

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方案 林崇德说:“心理健康教育必须是教育模式。”因此,建立符合中学生心理发展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模式是当前中学心理健康教育的一个重要方向,同时也是素质教育的主要内容。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基地,建立心理辅导室是学校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和教育的必要场所,是二十一世纪培养具有健全人格与健康心理公民不可忽视的一个环节。心理辅导室是学生心灵的家园,是学生快乐成长的加油站。因此,中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以及建立心理辅导室已成为学校建设重要的方面之一。 一、心理健康教育的指导思想 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必须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意见》以及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精神为指导,坚持育人为本,立足学生发展,重在指导和服务,根据各校实际条件和学生实际需求,在心理咨询师或专业辅导人员的指导下科学、规范地开展。 3 2020年4月19日

二、心理健康教育的目标和任务 中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其建立的目的在于: 1、为全体学生、教师和家长提供科学有效的帮助和指导,以促进学生问题的解决和心理健康成长。 2、帮助全体教师学会自我心理保健和提高其心理健康教育能力和水平;同时也为家长教育子女提供咨询和服务。 根据中学生的年龄特特点,具体要达到以下目标: 1、帮助学生尽快适应中学的学习生活,加强学习方法与人际交往的指导; 2、帮助学生正确对待青春期发育问题,培养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 3、帮助学生正确对待学习过程中的各种"压力源",树立正确的认知观和升学观,进行应试心理的辅导与训练。 三、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体系 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内容包括八个方面: 1、学习心理教育。 学习是学生的主要任务,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会出现许多心理问题,妨碍她们的学习,因此,有必要对学生进行学习心理指导。 学习心理教育包括:智力健康教育、学习方法与学习习惯教 4 2020年4月19日

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精)

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 >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关于 >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 (教委、团委、少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团委、少工委: 劳动教育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基本要求,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近年来, 一些地方在劳动教育方面积极探索, 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总体上劳动教育存在诸多薄弱环节和问题,劳动教育在学校中被弱化,在家庭中被软化,在社会中被淡化,中小学生劳动机会减少、劳动意识缺乏, 出现了一些学生轻视劳动、不会劳动、不珍惜劳动成果的现象。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 切实加强劳动教育, 培养学生劳动兴趣、磨练学生意志品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对于推进教育现代化、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更好地培养广大青少年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使他们成为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现就加强新时期中小学劳动教育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劳动教育的主要目标 通过劳动教育, 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劳动素养,促进他们形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积极的劳动态度,使他们明白“生活靠劳动创造,人生也靠劳动创造”的道理,培养他们勤奋学习、自觉劳动、勇于创造的精神,为他们终身发展和人生幸福奠定基础。 用 3-5年时间,统筹资源,构建模式,推动建立课程完善、资源丰富、模式多样、机制健全的劳动教育体系, 形成普遍重视劳动教育的氛围。推动在全国创建一批国家级劳动教育实验区, 推动地方创建一批省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劳动教育特色学校, 带动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深入开展。 二、坚持劳动教育的基本原则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教育部关于印发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 教师[201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现将《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教育部2014年1月11日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保障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的教师。前款所称中小学教师包括民办学校教师。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其中,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期限为24个月。 第四条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二)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三)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 (四)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五)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

害的; (六)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七)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八)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九)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十)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 第五条学校及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发现教师可能存在第四条列举行为的,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有关事实。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听取教师的陈述和申辩,听取学生、其他教师、家长委员会或者家长代表意见,并告知教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对于拟给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以上的处分,教师要求听证的,拟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应当组织听证。 第六条给予教师处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应当与其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七条给予教师处分按照以下权限决定: (一)警告和记过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民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二)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处分,由教师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 (三)开除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民办学校教师或者未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并解除其聘任合同,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第八条处分决定应当书面通知教师本人并载明认定的事实、理由、

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

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 教基[2002]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近年来,随着素质教育的全面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的改革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各地积极的探索,取得了有益的经验。但是,现行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还不相适应,突出反映在强调甄别与选拔功能,忽视改进与激励的功能;注重学习成绩,忽视学生全面发展和个体差异;关注结果而忽视过程,评价方法单一;尚未形成健全的教师、学校评价制度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精神,坚持教育创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经国务院同意,现就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原则 1.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培养学生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助人为乐的高尚道德品质、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健壮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及健康的审美情趣。 2.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教师的教学水平,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提供保障。充分发挥评价的促进发展的功能,使评价的过程成为促进教学发展与提高的过程。 3.对学生、教师与学校评价的内容要多元,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习成

绩,也要重视学生的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注重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既要重视教师业务水平的提高,也要重视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既要重视学校整体教学质量,也要重视在学校的课程管理、教学实施等管理环节中落实素质教育思想,形成生动、活泼、开放的教育氛围。评价标准既应注意对学生、教师和学校的统一要求,也要关注个体差异以及对发展的不同需求,为学生、教师和学校有个性、有特色的发展提供一定的空间。 4.评价方法要多样,除考试或测验外,还要研究制定便于评价者普遍使用的科学、简便易行的评价办法,探索有利于引导学生、教师和学校进行积极的自评与他评的评价方法?gt; 5.对学生、教师和学校的评价不仅要注重结果,更要注重发展和变化过程。要把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结合起来,使发展变化的过程成为评价的组成部分。 6.重视学生、教师和学校在评价过程中的作用,使评价成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的交互活动。 二、建立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的评价体系 7.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的评价体系应包括评价的内容、标准、评价方法和改进计划。评价标准应该用清楚、简明的目标术语表述,主要包括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两个方面。 (1)基础性发展目标: 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 通知 教师[201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现将《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教育部 2014年1月11日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保障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的教师。 前款所称中小学教师包括民办学校教师。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其中,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期限为24个月。 第四条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二)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三)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 (四)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五)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六)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七)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八)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九)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十)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 第五条学校及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发现教师可能存在第四条列举行为的,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有关事实。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听取教师的陈述和申辩,听取学生、其他教师、家长委员会或者家长代表意见,并告知教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对于拟给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以上的处分,教师要求听证的,拟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应当组织听证。 第六条给予教师处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育部2012年修订)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育部2012年修订)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是提高中小学生心理素质、促进其身 心健康和谐发展的教育,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学生正处在身心发展的重要时 期,随着生理、心理的发育和发展、社会阅历的扩展及思维方式的变化,特别是面对社会竞争的压力,他们在学习、生活、自我意识、情 绪调适、人际交往和升学就业等方面,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心理困扰或问题。因此,在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是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需要,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的若干意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进一步科学地指导和规范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 认真总结近些年来全国各地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纲要。 一、心理健康教育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注重学生心理和谐健康,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根据 中小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和规律,把握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心理发展任务,运用心理健康教育的知识理论和方法技能,培养中小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其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2、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要以学生发展为根本,遵循学生 身心发展规律,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坚持科学性与实效性相结合。要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及心理健康教育的规律,科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注重心理健康教育的实践性与实效性,切实提

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指导意见参考

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指导意见参考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基础教育事业快速发展,整体上进入更加注重内涵发 展和提高质量的新阶段。加强中小学规范管理,办好每一所学校,成为新时期基 础教育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近些年来,教育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
,各地也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加强了中小学校的管理。但目前一 些地方和学校仍然存在着办学行为不规范的突出问题,不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 不能很好地适应基础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制约着新时期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成为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为进一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 素质教育,切实加强中小学管理,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 一、强化责任,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管理职责 和工作任务
1.加强省级统筹,整体提升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管理水平。省级教育行政部 门应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提出整体推进的政策措施。
——制定和完善本地区中小学校管理基本规范,组织排查突出问题,有针对 性地提出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
——加强对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大力倡导科学的教育发展 观和政绩观,建立健全学业水平考试和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坚决禁止下达升学指 标和简单用升学率奖惩教育工作的做法,形成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的工作机制。
——加强教育经费统筹,切实保障区域内基础教育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为 实施规范化管理奠定良好基础。
——组织开展全省(区、市)范围内的中小学管理随机督导检查,督促地(市)、 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切实履行管理职责,落实规范办学的各项要求。
——积极营造尊重教师、尊重教育的良好社会风气,依法保障学校的办学自 主权,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2.强化以县为主管理,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所学校。县级教育行政部 门要把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作为“以县为主”管理的重要内容,完善工 作机制,依法实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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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的通知 教基〔2003〕5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我部修订了原国家教委发布的《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现将修订后的《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以下简称《规程》)印发给你们,并将执行《规程》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规程》的重要意义,要根据《规程》,结合工作实际,制订贯彻落实《规程》的具体意见和办法。要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图书管理工作,把加强中小学图书馆(室)的建设,使其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作为教育图书管理工作的一项中心工作来抓。 二、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的经费投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每年的教育经费中按一定比例设立图书专项经费,保证中小学图书馆(室)购买图书资料的需要。学校要多渠道筹措经费。积极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对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的捐助。 三、中小学图书馆(室)的现代化是中小学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体现,各地要将中小学图书馆(室)的信息化建设作为教育信息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要加强数字图书馆和图书资源中心的建设。对建有或在建局域网或城域网的地区,要以某个中心学校或教育部门网络中心为依托,建设图书中心,辐射周边学校,实现资源共享。 我部将征集评选优秀的中小学图书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向各地推荐,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予以采用。 四、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各种读书活动,鼓励各地中小学图书馆(室)对社区、学生业余时间开放,提高图书的借阅率、使用率,充分发挥中小学图书馆(室)的使用效益。 五、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图书管理队伍的建设。一方面要采取切实措施解决好图书馆(室)工作人员的待遇、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等问题,保证队伍的稳定;另一方面要重视和加强队伍的培训提高工作。 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整顿和规范教育图书市场,理顺和完善教育图书供应体制。在各地图书采购工作中,要采取招、投标方式,杜绝内定行为和个人行为,更不得强制配备。要把好图书质量关,杜绝盗版和质量低劣的图书流入学校图书馆(室)。 七、经济发达地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本地区中小学积极开展对经济欠发达地区中小学图书的对口支援工作。把一些有利用价值的图书收集起来赠送给贫困地区。并积极开展对贫困地区教师的培训工作,鼓励校际间开展广泛交流。 八、未实现“两基”的贫困地区图书馆(室)建设标准继续按“两基”验收标准执行;已实现“两基”的农村地区,要做好巩固提高工作,向新《规程》相应标准靠齐;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按新《规程》一类标准执行,在图书馆(室)的管理、建设、使用效益以及图书馆(室)现代化等方面达到较高水平。 九、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图书管理工作和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工作的检查指导,并将其列为对中小学校综合督导评估的一项内容。 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图书馆(室)(以下简称图书馆)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建设,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指的图书馆是指由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全日制中小学校的图书馆。 第三条图书馆是中小学校的书刊资料信息中心,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学研究服务的机构。 图书馆的基本任务: 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采集各类文献信息,为师生提供书刊资料、信息;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的教育;指导学生课内外阅读,开展文献检索与利用知识的教育活动;培养学生收集、整理资料,利用信息的能力和终身学习的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专项资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 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专项资金管理 【发文字号】财教[2015]524号 【失效依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16修订) 【发布部门】财政部教育部 【发布日期】2015.12.22 【实施日期】2016.01.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 知 (财教[2015]5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 为规范和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财政部、教育部制定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教育部 2015年12月22日 附件: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安排,用于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的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管理遵循“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科学规划、合理安排,责任清晰、规范管理,专款专用、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专项资金由财政部、教育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教师培训工作重点确定支持内容。现阶段重点支持中西部省份实施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主要包括乡村教师培训团队置换脱产研修、送教下乡培训、乡村教师网络研修、乡村教师访名校培训和乡村校园长培训等五类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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