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树典型实践工作总结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培树典型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实践与思考

中共广州市公安局委员会

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利用典型推动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政治优势和宝贵经验,也是公安机关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要方法。近年来,我局党委紧紧把握创先争优的时代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面向基层、紧贴实战,把培树典型贯穿于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始终,大力选树先进典型,致力用身边的典型说服、教育、感染人,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效应,带动广大民警投身公安工作,形成学习典型、崇尚典型、争当典型的良好风气,有力地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为促进广州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跨越式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培树典型推动创先争优在公安工作中的意义

培树和宣传先进典型,弘扬公安队伍的浩然正气,树立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使公安机关在服务意识上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公安队伍在价值取向上永葆忠诚为民本色,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良性发展。

(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大力培树和宣传典型,是提升公安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手段。公安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取决于广大民警的生机和活力。先进典型是时代的先锋、社会的楷模、民警的榜样,是引领时代潮流的“风向标”,也是激发民警竞争向上的动力。培树先进典型,在广大民警中树立一面旗帜,弘扬

一种精神,营造一种风尚,让广大民警学有目标、干有希望,产生强烈的职业归属感和荣誉感,使公安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你追我赶中不断提升。从我局培育和选树的一大批先进典型来看,这些英雄模范和先进集体,用可歌可泣、催人奋进的先进事迹和英勇顽强、无私奉献的高尚品格,成为广大公安民警争创一流、建功立业的强大精神支柱和不懈动力,有效地提升公安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二)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大力培树和宣传典型,是推动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民警的精神意志是公安队伍攻坚克难的有力武器,是推动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活力源泉。大力培树和宣传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营造学习先进、争创一流、建功立业的良好氛围,激励和鼓舞广大民警主动挖掘自身潜力,加倍努力地投入工作,在工作不断取得新的突破,进而推动公安工作科学发展。近年来,我局与时俱进推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影响和带动广大民警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取得了辉煌成绩。如“全国二级英模”刘超,潜心钻研DNA技术,在他的带动下,我局刑事科学技术迅速发展,走在全国公安系统前列,刑警支队刑事技术所被树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全国爱民模范”腾闻鹏,扎根社区10多年,创新社区管理方式,探索总结“四个坚持”、“四个服务”、“四个网络”的基层警务工作法,确保辖区“发案少、秩序好、社区稳定,群众满意”,为社区民警树立了一面旗帜,在他的影响下,我局先后涌现出“全国爱民模范”刘奕鹏、“全国青年

岗位能手”谢欢等,形成典型群体效应,有力地促进我市社区警务工作蓬勃发展。

(三)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大力培树和宣传典型,是展示公安机关和民警良好形象的重要平台。近年来,随着公安工作社会效果的不断凸显,警民关系的逐步改善,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更加理解支持公安工作。新的时期,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要求更高、期待更多,培树和宣传更多打击犯罪、惩恶扬善的英雄人物和关心群众、一心为民的先进典型,让广大老百姓了解公安工作的艰辛和公安民警的无私奉献,取得支持和理解,进而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安队伍和公安民警,树立新时期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近年来,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与省、市媒体合作,与群众互动,积极开展全国“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全国和全省公安系统优秀单位和优秀民警、广州市公安局“十佳”民警和业务能手等评选表彰和宣传活动,既打造一批严打整治斗争、处置突发事件、侦破重特大刑事案件、抢险救灾方面的典型,也宣传一批在日常工作和平凡岗位上服务民生的典型,如全国“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刘健涛、全国“任长霞式公安局长”旋志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潘兆辉,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谢哲元等,展现了公安队伍的执法为民、蓬勃向上的朝气和爱民亲民的良好形象。

二、培树典型推动创先争优在我市公安工作中的实践

长期以来,我局把典型培树工作作为创新队伍建设和推动全市公安机关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的“引擎”,不断探索和创新工作举

措,做到发现一批、培养一批、总结一批、储备一批,不断推出、宣传一批,取得了突出成效,6年来,培树出“全国优秀公安局”海珠区分局等30多个先进集体和全国“最喜爱的人民警察”刘健涛、朱永章等一批全国有影响力的先进典型,有力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

(一)各级重视,谋篇布局,为培树典型科学发展提供保障。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对典型培树工作高度重视,从市局、区分局到派出所,一级抓一级,以政工部门为主导、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各警种积极参与,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为典型培树科学发展提供保障。首先,在长效机制上,市局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挖掘、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表彰奖励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做好奖励公示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明确典型培养工作职责、任务、方法以及选树典型计划、类型等,对典型选树工作加以规范。其次,在典型选树程序上,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基层推荐、群众评议、票选公示、党委研究决定的程序,把有公信力、说服力、感召力作为筛选的关键,在确定不同类型、不同领域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初选的基础上,有重点地选择培育,力求典型有力度、有特色、有创新、有影响、有说服力。

(二)立足工作,创新载体,挖掘培育典型。各级公安机关立足有利于鼓舞士气、有利于激发活力、有利于推动工作,不断创新载体,挖掘培育典型。一是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表彰奖励活动。本

着“哪里有光荣表彰到哪里,哪里有先进奖励到哪里”的原则,不拘地点时间,不拘形式,只要有需要就会有表彰奖励,在立功受奖人员中发现培育典型。近年来,我局共表彰奖励荣立集体一、二、三等功的单位有2300多个(次)、荣立一、二、三等功的有7100多人(次),尤其是亚运安保中,表彰奖励更是超常规实施,数量空前、级别空前,共有456个集体和3601名个人立功,334个集体和15060个人受到嘉奖。二是广泛开展评先评优活动。先后组织开展以群众满意为主线的“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和“省、市优秀人民警察”、“人民满意单位”、“南粤十佳卫士”等;以公安业务为主线的“十佳破案能手、打双抢能手”和“十佳派出所长、巡警、交警、刑警”等;以党建为主线的“创标兵活动”(评选标兵党委、标兵党员,树立标兵示范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员青年”、“十大杰出青年”、“妇女巾帼文明岗”、“三八红旗手”、“羊城十大女性”、“模范军转干部”、“五好交警”等一系列评先评优活动。同时结合公安网上局长贺信、表彰通报、学习决定专栏,在这些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中寻找、挖掘符合时代要求、符合群众要求、符合公安工作要求的,加以培育,不断在“面”上挖掘新的典型“点”,保证层层有典型、行行有榜样、处处有先进。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选树典型。在选树典型的过程中,紧贴时代主题和公安工作的实际,着眼于既从宏观全面,又从细处、小处发现培养。一是贴近基层,选树有“感染力”的典型。按照“面向基层、倾斜基层、服务基层”的要求,把目光聚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