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GBT18772-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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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施工环境保护与监测设计方案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施工环境保护与监测设计方案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施工环境保护与监测设计方案1.1 设计依据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3)《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4)《恶臭污染物控制标准》(GB14554)5)《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6)《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GB/T18772)7)《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9)《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2 环境污染来源及污染物分析垃圾处理厂主要污染源分布在垃圾填埋库区、管理区和渗沥液处理区,其污染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大气污染物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填埋库区的填埋气体,主要是由于垃圾在降解过程中微生物分解有机垃圾成分产生的,其中有毒性污染气体有甲烷、氨气、硫化氢、氮氧化合物、二氧化硫等,其中甲烷是可燃性气体,与空气混合后在一定的体积比范围内极易产生爆炸,氨气、硫化氢气体、氮氧化合物等气体均有较强的刺激性气味,对人的身体健康有害,并可滋生蚊蝇。

2、固体轻质物主要来源为填埋库区的废纸、粉尘、塑料等能被风吹起的轻质物、尘土等,特别是气候干燥季节或者有强风气候时,固体轻质物量较大。

3、污水厂区污水主要来自填埋库区垃圾渗沥液、渗沥液处理区的污水、管理区的生活污水已经抵免冲洗、车辆冲洗污水。

渗沥液主要是盘随着有机垃圾在生物降解过程中产生的,当然垃圾自身的含水率以及自然降水通过垃圾堆体表面渗透进入垃圾堆体的水分都直接影响垃圾渗沥液的产生量。

4、噪声噪声主要来源于填埋库区、渗沥液处理区的机械工作噪声以及交通运输车辆的噪声等。

5、臭气臭气污染来自垃圾本身、渗沥液已经填埋气体。

1.3 环境监测填埋厂环境监测是填埋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填埋厂正常运行和进行环境评价的重要手段。

环境监测内容涉及到大气、地下水、渗沥液、噪声等所有环境因子以及各项污染物,可以全面反映环境状况。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gbt18772-)教学文案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gbt18772-)教学文案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GB/T18772-2008)刖言本标准代替GB/T18772-2002《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本标准与GB/T18772-2002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将标准名称修改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增加了“噪声监测”和“封场后的填埋场环境监测”内容;――在大气监测中增加了“臭气浓度”和“甲硫醇”两项;删除“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硫” 2项;――地下水监测中删除“硫化物”、“总磷”、“总悬浮物”、“化学需氧量”和“总氮” 5项;增加了“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和“高锰酸钾指数” 3项;――渗沥液监测中只保留了“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和“大肠菌值”5项,余项删除;――填埋场外排水中只保留了“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和“大肠菌值”5项,余项删除;――填埋物监测增加了“样品采集”、“含水率的测定”和“采样步骤” 3项内容,具体细化了“容重的测定”操作方法,更加明确了填埋场的监测过程。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环境卫生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上海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沈阳市环境卫生工程设计研究院、上海市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蔚蔚、李悦、王晓云、闫永强、满国红。

本标准于2002年7月首次发布。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大气污染物监测、填埋气体监测、渗沥液监测、填埋物外排水监测、地下水监测、噪声监测、填埋物监 测、苍蝇密度监测、封场后的填埋场环境监测的内容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不适用于工业固体废弃物及危 险废弃物填埋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 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 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内容解读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内容解读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内容解读我国目前生活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是填埋处理,而填埋处理的污染现象又普遍存在。

随着人们对环境保护要求的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址面临越来越大的困难。

许多地方已经到了无地可选地步。

新修订的《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与旧版相比有很多显著的变化。

1.关于选址垃圾场(厂)址的选择明显受土地资源因素制约,以生活垃圾填埋场的防护距离要求的变化为例就可以说明这一点。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CJJ17-1988),要求生活垃圾填埋场距离居民区大于800米,由于许多城市提出按800米要求选择生活垃圾填埋场场址存在困难,此后修改的标准如《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要求生活垃圾填埋场距离居民区大于500米,新修订的《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不再提具体“距离”要求,要求通过环评来确定。

这一过程的变化是趋向现实,还是趋向严格?由此联想到没有“距离”要求会怎样?在垃圾填埋场的污染物排放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的条件下如何来评定“距离”?从环境保护方面分析,过去“防护距离”的要求,是考虑没有污染防治措施情况下,尽可能减少对人的影响,如生活垃圾填埋场尽可能建在山沟里。

这样的想法已经过时,实际上对于许多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在山沟里选择填埋场,往往产生更多的污水,污染治理的成本更高、更难,此举后果只能是依靠环境容量自净和稀释。

不治理填埋场的污染(如污水、填埋气体)就不在乎其产生量,甚至希望通过大量产生进而稀释来达到排放要求(如建在山沟中因汇水面积大而导致垃圾渗滤液产生量大,但浓度较低)。

因此,认为通过“距离”防治污染显然是落后的,也是不能达到保护环境要求的。

当然,在经济发展水平低时,这样的做法也是无奈的选择,我国目前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大多是在这样的境况下的选择,现在经济发展了,城市范围扩大了,过去偏远的填埋场离居住区越来越近,集中填埋处理的垃圾量越来越大,其产生污水和填埋气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可否认地越来越大,由此产生的矛盾也就越来越大。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6889-2008)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6889-2008)
11
总铬
0.1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12
六价铬
0.05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13
总砷
0.1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14
总铅
0.1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序号控制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mgl污染排放监控位置色度稀释倍数40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化学需氧量codcr100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生化需氧量bod530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悬浮物30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40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25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粪大肠菌群数个l10000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0001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10001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1101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12005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1301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01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3
生化需氧量(BOD5)
30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4
悬浮物
30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5
总氮
40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6
氨氮
25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7
总磷
3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8
粪大肠菌群数(个/L)
10000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9
总汞
0.001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10
总镉
0.01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出水水质
本工程处理尾水能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二标准,具体如下:Biblioteka 序号控制污染物排放浓度

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保护与监测设计规范

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保护与监测设计规范

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保护与监测设计规范1.1 设计依据(1)《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 17-2004)(2)《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2001]101号)(3)《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4)《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标准》(CJ/T 3037-2002)(5)《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GB/T 18772-2002)(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7)《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2008)(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 12348-2008)(9)《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10)《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1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02)1.2 环境保护措施1.2.1大气污染物的控制措施(1)填埋气体随着填埋的进行,填埋气中CH4的浓度逐渐提高,气体产生速率平稳,此时填埋气体具有较高的热值和较稳定的气量,具备了利用的价值。

而填埋气中H2S含量为0~1.609×103mg/Nm3,根据测试一般在有水分的条件下,含量超过百万分之一的浓度,填埋气对设备将有很强的腐蚀作用,为保证气体利用设备长期稳定地运行,预先对沼气进行净化处理。

(2)粉尘填埋作业过程中的尘土可以通过洒水来控制。

1.2.2 污水处理措施(1)填埋场防渗在填埋区和调节池底部和四壁采用高密度聚乙烯(HDPE)防渗膜防渗。

(2)垃圾渗滤液处理填埋区垃圾渗滤液通过渗滤液导排系统和石笼收集统一处理。

为减少垃圾渗滤液的产生量,应分区作业,阶段性覆盖面的雨水应与污水分流,冲洗地面和车辆污水可经处理去除粗大垃圾后排进调节池,与垃圾渗滤液一起经于处理后排放。

1.2.3 固体废物及飞灰处理为了防止在强风天气中垃圾飞散,除了采取及时覆盖措施外,还需考虑设置移动式栅栏并设置绿化隔离带,防止轻物质飞散。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gbt8772-2008)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gbt8772-2008)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GB/T18772-2008)前言本标准代替GB/T18772-2002《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本标准与GB/T18772-200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将标准名称修改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增加了“噪声监测”和“封场后的填埋场环境监测”内容;——在大气监测中增加了“臭气浓度”和“甲硫醇”两项;删除“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硫”2项;——地下水监测中删除“硫化物”、“总磷”、“总悬浮物”、“化学需氧量”和“总氮”5项;增加了“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和“高锰酸钾指数”3项;——渗沥液监测中只保留了“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和“大肠菌值”5项,余项删除;——填埋场外排水中只保留了“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和“大肠菌值”5项,余项删除;——填埋物监测增加了“样品采集”、“含水率的测定”和“采样步骤”3项内容,具体细化了“容重的测定”操作方法,更加明确了填埋场的监测过程。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环境卫生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上海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沈阳市环境卫生工程设计研究院、上海市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蔚蔚、李悦、王晓云、闫永强、满国红。

本标准于2002年7月首次发布。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大气污染物监测、填埋气体监测、渗沥液监测、填埋物外排水监测、地下水监测、噪声监测、填埋物监测、苍蝇密度监测、封场后的填埋场环境监测的内容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不适用于工业固体废弃物及危险废弃物填埋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编制说明沈阳市环境卫生工程设计研究院二??七年四月1 编制背景原《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GB/T 18772-2002(以下简称原标准)制订于2002年,其发布几年来,在填埋场环境监测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环境监测技术的发展,原标准中的部分内容不适应现代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的要求。

根据2006年9月国家建设部修订本标准的要求,由沈阳市环境卫生工程设计研究院承担本标准的修改工作。

2 编制目的及意义修改本标准的目的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完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制度,提高环境监测管理水平,加强和规范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管理,并为环境监测管理提供技术支持,防止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置造成的二次污染,以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监测数据和信息准确可靠。

检验和衡量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在环境监测中各项指标是否能达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本标准通俗、实用,具有严格的科学性和易操作性。

3 编制依据3.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公布)3.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一号)3.3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设部建城,2000,120号文)3.4《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GB/T 18772-20023.5 沈阳市老虎冲、大辛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4 执行标准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5750,1985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1GB,T 11742-1989 居住区大气硫化氢卫生检验标准方法GB 12349-1990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 14554-199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T 14848-1993 地下水质量标准GB 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889-1997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CJJ/ T17-2004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 T65-2004 市容环境卫生术语标准CJ,T 3039—1995 城市生活垃圾采样和物理分析方法HJ/ T 91—2002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194-2005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5 修订过程2006年国家建设部将《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修订工作下达给我院。

垃圾焚烧处理工艺的生命周期环境影响分析

垃圾焚烧处理工艺的生命周期环境影响分析

垃圾焚烧处理工艺的生命周期环境影响分析发布时间:2023-02-21T09:18:38.081Z 来源:《建筑实践》2022年10月第19期作者:陆大鑫倪艳[导读] 近年来,在国家政策支持下,国内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得到了显著提高陆大鑫倪艳云南浩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云南昆明 650605摘要:近年来,在国家政策支持下,国内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得到了显著提高,焚烧逐渐取代填埋成为国内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主要方式。

根据《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2020年)》,2020年国内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达到23512万吨,其中无害化处理量为23452万吨,而采用焚烧方式处理的生活垃圾量为14608万吨,占无害化处理总量的62.29%。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过程中必然伴随飞灰的产生,其产生量约为生活垃圾焚烧量的3%~5%,随着国内焚烧处理能力占比不断提高,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也逐步成为垃圾处理行业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关键词: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生命周期评价引言我国的生活垃圾焚烧行业也经历了从无到有的过程。

2000年前,由于缺乏垃圾焚烧设备制造技术、设计、运行经验和相关政策、标准,我国绝大部分城市主要以填埋方式处理生活垃圾。

自2000年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成套设备被列入《关于公布<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第一批)的通知》起,我国垃圾焚烧处理行业迎来发展机遇。

2011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中进一步明确了国家大力推广垃圾焚烧发电技术,到2020年,我国已经形成以焚烧为主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

1垃圾焚烧飞灰的来源及危害垃圾焚烧飞灰是指烟气净化系统捕集物和烟道及烟囱底部沉降的底灰,一般包含吸收塔飞灰和除尘器飞灰。

飞灰是由粒径为4~100μm的粉状颗粒物组成,比表面积在170~1000m2/kg之间,主要由二噁英类有机物、重金属和无机盐组成,根据飞灰中碳含量的不同,飞灰颜色从棕褐色到灰色、黑色不等,其具体的组成主要与燃煤成分、煤粒粒度、锅炉型式、燃烧情况及收集方式等有关。

地下水监测技术

地下水监测技术
上层滞水的水质与地表水的水质基本相同。
潜水含水层通过包气带直接与大气圈、水 圈相通,因此具有季节性变化的特点。
承压水受水文、气象因素直接影响小,含 水层的厚度不受季节变化的支配,水质不 易受人为活动污染。
二、地下水环境监测适用于以下性质的监测
国控、省控、市控地下水井点的例行环境 监测 科研监测 仲裁监测 污染事故应急监测 环评监测 委托性监测 监督性监测(针对城市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的 监测等)
便携式地下水取样器图示
5.3.2 分析部门的准备工作
根据被测项目的理化性质,选用不同材质的采 样容器,常用的材质有硼硅玻璃和聚乙烯塑料。 水样容器的选择原则:
a.容器不能引起新的玷污; b.容器壁不应吸收或吸附某些待测组分; c.容器不应与待测组分发生反应; d.能严密封口,且易于开启; e.容易清洗,并可反复使用。
地下水水质监测井的布置:
(1)本底井,一眼,设在填埋场地下水流向上游30~ 50 m处;
(2)排水井,一眼,设在填埋场地下水主管出口处;
(3)污染扩散井,两眼,分别设在垂直填埋场地下水 走向的两侧各30 m、50 m处:
(4)污染监视井,两眼,分别设在填埋场地下水流向 下游30 m、50 m处。
该场有本底井(一眼),污染扩散井(两眼), 污染监视井(两眼),只监测了本底井和污染监 视井共三眼。
d. 其它项目:洗涤剂洗1次,自来水洗3次,蒸馏 水洗1次。
5.3.3对于水位、水量、水温、pH值、电导率、 浑浊度、色、臭和味等现场监测项目,应 在实验室内准备好所需的仪器设备。
具体的比如:钢卷尺、测绳等水位测具、 Nhomakorabea流速仪、流量计、水温计、气温计、 pH计、 电导率仪、浊度计和轻便式气象参数测定 仪等。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_2008)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_2008)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出水水质
本工程处理尾水能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二标准,具体如下:
序号
控制污染物
排放浓度Βιβλιοθήκη 限值(mg/L)污染排放监控位置
1
色度(稀释倍数)
40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2
化学需氧量(CODcr)
100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11
总铬
0.1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12
六价铬
0.05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13
总砷
0.1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14
总铅
0.1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3
生化需氧量(BOD5)
30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4
悬浮物
30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5
总氮
40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6
氨氮
25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7
总磷
3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8
粪大肠菌群数(个/L)
10000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9
总汞
0.001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10
总镉
0.01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

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

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填埋场是一种常见的废弃物处理方式,但其操作过程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为了确保填埋场的环境安全和合规运营,必须采用有效的环境监测技术。

下面是一些对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的要求,希望对相关人员有所帮助。

1. 填埋场地质调查填埋场地质调查是环境监测的重要前提。

必须对填埋场所在地进行详细的地质调查,包括岩层结构、地下水位等信息。

只有了解了填埋场的地质特征,才能做出合理的环境监测计划。

2. 废弃物的准确记录填埋场必须对进入填埋场的废弃物进行准确的记录。

这包括废弃物的种类、数量、来源等信息。

通过对废弃物的准确记录,可以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环境污染。

3. 废气排放监测填埋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气,包括有害气体和异味等。

因此,必须对填埋场的废气排放进行监测。

监测项目包括废气中的有害气体浓度、气味强度等。

通过对废气排放的监测,可以及时掌握废气排放情况,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 地下水监测填埋场对地下水有一定的影响。

所以,必须对填埋场周围的地下水进行监测。

监测项目包括地下水的水质、水位、流向等。

通过地下水监测,可以及时发现地下水受到污染的情况,采取相应的修复措施,防止地下水的进一步污染。

5. 填埋场渗滤液监测填埋过程中形成的渗滤液对周边的地下水产生很大的影响。

因此,必须对填埋场的渗滤液进行监测。

监测项目包括渗滤液的pH值、COD浓度、重金属含量等。

通过对渗滤液的监测,可以及时发现渗滤液的异常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减少对地下水的污染。

总的来说,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全面、细致。

只有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体系,才能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填埋场的环境安全和合规运营。

通过合理应用环境监测技术,填埋场的环境影响得到有效控制,为保护环境做出贡献。

生活垃圾填埋场本底环境监测方案

生活垃圾填埋场本底环境监测方案

生活垃圾填埋场本底环境监测方案本方案主要依据《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50869-2013)、《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GB/T18772-2008)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标准》(CJ/T3037-1995)、《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及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制订。

一、地面水1、监测项目PH值、悬浮物、电导率、溶解氧、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浊度、汞、六价铬、总氮、总磷、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砷、铜、锌、镉、铅、粪大肠菌群等,共24项。

2、监测布点根据填埋场位置确定上游1点(500米处),下游2点(500米和1000米处); 3、采样频率 3天,每天1次二、地下水1、监测项目为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硫酸盐、氯化物、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六价铬、铅、氟、镉、铁、锰、铜、锌、粪大肠菌群22项。

2、监测布点填埋场6口监测井3、采样频率1天1次三、大气监测(一)、填埋场场界1、监测项目臭气、甲烷、TSP、硫化氢、氨、氮氧化物6项 2、监测布点上风向1点、下风向2点 3、采样频率总悬浮物1天1次,采样12小时,甲烷、臭气1天采样2次(上、下午各1次),氮氧化物、硫化氢和氨1天4个时段,时间:上9:00~11:00,下午各14:00~16:00,每个时段采样1小时。

(二)填埋库区大气1、监测项目总悬浮颗粒物、臭气(恶臭)、甲烷、氨、硫化氢、二氧化碳、氧气7项 2、监测布点填埋区内1点 3、采样频率采样1天,总悬浮物采样12小时,二氧化碳、甲烷气、臭气(恶臭)1天采样监测2次(上、下午各1次),硫化氢和氨1天4个时段,时间:上9:00~11: 00,下午各14:00~16:00,每个时段采样1小时四、土壤1、监测项目PH、水分、有机质、全氮、全磷、全钾、铁、锰、铜、锌、砷、汞、镉、总铬、铅、总大肠菌群 2、监测布点场区对角线布3点 3、频率采样1次五、噪声 1、监测项目场界噪声 2、监测布点场界四周4个点 3、采样频率采样1天,每天昼夜各1次。

飞灰填埋场工程施工方案

飞灰填埋场工程施工方案

飞灰填埋场工程施工方案1、工程概况1.1、项目概况绵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飞灰填埋专区位于涪城区杨家镇“绵阳市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设计库容51万m3,设计规模为:现在至2019年12月35吨/天,2020年以后52.5吨/天,设计服务年限19年。

设计飞灰填埋区位于现状垃圾填埋场内,以建成部分独立的固化飞灰填埋区域,工程主要内容包括飞灰转运、飞灰堆码、封场工程、导气系统工程等。

1.2、项目地点绵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填埋区库区内2、编制依据、编制原则2.1、编制依据(1)工程测量规范(GB50202-2002)(2)《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50869-2013)(3)《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4)《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24-2009)(5)《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GB/T18772-2008)(6)《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防渗工程技术规范》(CJJ113-2007)(7)《垃圾填埋场用高密度聚乙烯土工膜》(CJ/T234-2006)(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9)《土石坝施工技术规范》(SDJ213-83)(10)《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J50202-2002)(11)《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12)《粉煤灰石灰类道路基层施工及验收规范》(CJJ4-97)(1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14)《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9-95)(15)《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1)(16)《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17)《给排水构筑物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141)(18)《建筑防腐蚀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224-95)(19)《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7-87)(20)《建筑机械使用安全规程》(JGJ33-86)(21)《碾压式土石坝施工规范》(DL/75129-2001)(2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3)《聚乙烯(PE)土工膜防渗工程技术规范》(SL/7231-98)(24)《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50290-98)(25)《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26)《垃圾填埋场用高密度聚乙烯土工膜》(CJ/7234)(27)《土工合成材料长丝纺粘针刺非织造土工膜》(GB/T17639)2.2、编制原则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施工及验收规范为依据,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科学严谨地编制实施方案。

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监测与防治

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监测与防治
投资高、效果不理想,不能有效治理二次污染。 水力截获
这种方式适合于不与水混溶且密度比水小的污染物。人为地在地 下水流经的路径上形成一定的水力坡降,并在该处挖沟渠从而将浮于 上面的不溶物质去除,达到净化地下水的目的。
这种方式不适用于垃圾处理场地下水污染。
污染后的治理措施
原位生物修复
2005年重庆市长寿区垃圾处理场污泥入场与地下水原位生物修复示意图
渗滤液的来源
产生量影响因素
1.잠재 고객
1. 直接降水 2. 地表径流
3. 垃圾中水分
4. 有机物分解
• 包括降雨、降雪,是渗滤液的主要来源。
• 来自场地表面上坡方向的径流水,地表径 流对渗滤液的产生量也有较大的影响。
• 包括垃圾自身携带的水分以及从大气和雨 水中吸附的水分。
获水情况 场地地表条件 填埋垃圾组分 填埋场构造
•单项组分评价 •综合评价
地下水监测井
地下水监测井结构示意图
地下水污染监测方案
单项组分评价:按《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1993表1所 列限值,按最差指标所属类别确定水质类别,划分为五类,分 别为I类至V类。
综合评价:首先进行各单项组分评价,划分组分所属质量类
别,按照下表确定单位组分评价分值Fi。
2011年下
7.96 2 90.3 8.5 3.49 0.003 0.136 0.000 <2×10-4 <0.004 <5×10-4 <0.005 7.08 27.7
2012年上
7.62 2 90.9 13.6 2.94 0.007 0.143 0.000 <2×10-4 <0.004 <5×10-4 <0.005 9.24 23.2
7 监测治理案例
铜梁县垃圾处 理场位于铜梁县 太平镇万寿村, 经重庆大学环境 评估,北京市工 程设计研究总院 设计,建于2006 年,2008年10月 投入使用,日处 理垃圾量200-300 吨。

垃圾填埋场施工规范

垃圾填埋场施工规范

垃圾填埋场施工规范篇一:垃圾填埋标准规范填埋标准法规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564-2010)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24-2009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程 CJJ112-2007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CJJ17-2004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GBT 18772-2008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根据环保措施(如场底防渗、分层压实、每天覆盖、填埋气排导、渗滤液处理、虫害防治等)是否齐全、环保标准是否满足来判断,我国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可分为三个等级:1) 简易填埋场:简易填埋场是中国这几十年来一直使用的填埋场,其主要特征是基本没有任何环保措施,也谈不上遵守什么环保标准。

目前中国相当数量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属于这一类型,可称之为露天填埋场,对环境污染也较大。

2) 受控填埋场:受控填埋场在我国填埋场所占比重也较大,而且基本上集中于大中小城市。

其主要特征是配备部分环保设施,但不齐全,或者是环保设备齐全,但是不能完全达到环保标准。

主要问题集中在场底防渗、渗滤液处理和每天覆土达不到环保要求。

3) 卫生填埋场:所谓卫生填埋场就是能对渗滤液和填埋气体进行控制的填埋方式,被广大发达国家普遍采用。

其主要特征是既有完善的环保措施,又能满足环保要求。

在垃圾填埋场建好后要铺一层土工膜,膜的作用主要是防止污染物渗漏,保护环境。

根据加拿大索玛土工膜国际,土工膜防渗性能好,土工薄膜本身是不透水的,它的渗水主要是因为板材成型工艺过程中造成的针孔、微隙,渗透系数大大低于黏土,施工时仅需铺设1-3mm的土工薄膜就可满足防渗要求,节约了填埋空间;土工薄膜的抗拉伸性能与合成的材料有关,但都比黏土要好,对填埋场不均匀沉降的敏感性远小于黏土。

进行垃圾填埋场设计和施工的首要任务是选址。

从工程安全角度出发,填埋场的选址应确保其周边环境(生态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以及人类的生存环境等的安全;从经济角度考虑,只有通过先进的选址技术才能达到节省工程造价的目的。

《生活垃圾填埋场控制标准》GB_16889-2008

《生活垃圾填埋场控制标准》GB_16889-2008

《⽣活垃圾填埋场控制标准》GB_16889-2008ICSZ中华⼈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6889-2008代替GB16889-1997⽣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StandardforPollutionControlontheLandfillSiteofMunicipalSolidWaste(发布稿)本电⼦版为发布稿。

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本为准。

2008-04-02发布2008-07-01实施环境保护部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发布⽬次前⾔ (1)1适⽤范围 (1)2规范性引⽤⽂件 (1)3术语和定义 (2)4选址要求 (3)5设计、施⼯与验收要求 (4)6填埋废物的⼊场要求 (6)7运⾏要求 (8)8封场及后期维护与管理要求 (9)9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9)10环境和污染物监测要求 (11)11实施要求 (14)1前⾔为贯彻《中华⼈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民共和国⽔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保护环境,防治⽣活垃圾填埋处置造成的污染,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活垃圾填埋场选址要求,⼯程设计与施⼯要求,填埋废物的⼊场条件,填埋作业要求,封场及后期维护与管理要求,污染物排放限值及环境监测等要求。

⽣活垃圾填埋场排放⼤⽓污染物(含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为促进地区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式的转变,引导⼯业⽣产⼯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向,本标准规定了⽔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本标准⾸次发布于1997年。

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1、修改了标准的名称;2、补充了⽣活垃圾填埋场选址要求;3、细化了⽣活垃圾填埋场基本设施的设计与施⼯要求;4、增加了可以进⼊⽣活垃圾填埋场共处置的⽣活垃圾焚烧飞灰、医疗废物、⼀般⼯业固体废物、厌氧产沼等⽣物处理后的固态残余物、粪便经处理后的固态残余物和⽣活污⽔处理污泥的⼊场要求;5、增加了⽣活垃圾填埋场运⾏、封场及后期维护与管理期间的污染控制要求;6、增加了⽣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项⽬数量。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

前言本标准代替GB/T18772-2002《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本标准与GB/T18772-200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将标准名称修改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增加了“噪声监测”和“封场后的填埋场环境监测”内容;——在大气监测中增加了“臭气浓度”和“甲硫醇”两项;删除“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硫”2项;——地下水监测中删除“硫化物”、“总磷”、“总悬浮物”、“化学需氧量”和“总氮”5项;增加了“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和“高锰酸钾指数”3项;——渗沥液监测中只保留了“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和“大肠菌值”5项,余项删除;——填埋场外排水中只保留了“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和“大肠菌值”5项,余项删除;——填埋物监测增加了“样品采集”、“含水率的测定”和“采样步骤”3项内容,具体细化了“容重的测定”操作方法,更加明确了填埋场的监测过程。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环境卫生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上海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沈阳市环境卫生工程设计研究院、上海市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蔚蔚、李悦、王晓云、闫永强、满国红。

本标准于2002年7月首次发布。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大气污染物监测、填埋气体监测、渗沥液监测、填埋物外排水监测、地下水监测、噪声监测、填埋物监测、苍蝇密度监测、封场后的填埋场环境监测的内容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不适用于工业固体废弃物及危险废弃物填埋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最新固废处理标准和规范

最新固废处理标准和规范

2015年6月整理现行规范和标准一、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起施行);(2)(3)《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发[2000]120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起施行);(5)《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1992年6月);(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起施行);(7)《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计价格[2002]872号);(8)《国务院批准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解决我国城市生活垃圾问题几点意见的通知》(国发(1992)39号);(9)《建设部、国家科委关于印发加强垃圾处理科学技术工作的几点意见的通知》(建科(1991)663号);(10)《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环境卫生与当前产业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城建(1992)667号);(11)建设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部关于发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建城(2000)120号);(12)云南省建设厅发布《关于搞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垃圾处理工作的通知》(2000年8月24日);(13)国家计委等《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2002年9月10日);(14)建设部《关于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站建设运营监管的意见》(2005年3月);(15)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号);(16)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1〕42号)。

(17)建设部《关于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站建设运营监管的意见》,2005年3月;(1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19)《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1993);(20)《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2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2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2016年1月1日前执行该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201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该标准);(24)《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5)《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26)《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27)《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28)《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省建制镇供水、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云建村函〔2014〕37号)(29)《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2013年度建制镇供水、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的紧急通知》(云建村函〔2014〕196号)等。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00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3
生化需氧量(BOD5)
30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4
悬浮物
30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5
总氮
40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6
氨氮
25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7
总磷
3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8
粪大肠菌群数(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L)
10000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9
总汞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10
总镉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11
总铬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12
六价铬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13
总砷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14
总铅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出水水质
本工程处理尾水能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二标准,具体如下:
序号
控制污染物
排放浓度
限值(mg/L)
污染排放监控位置
1
色度(稀释倍数)
40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2
化学需氧量(CODc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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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GB/T18772-2008)前言本标准代替GB/T18772-2002《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本标准与GB/T18772-200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将标准名称修改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增加了“噪声监测”和“封场后的填埋场环境监测”内容;——在大气监测中增加了“臭气浓度”和“甲硫醇”两项;删除“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硫”2项;——地下水监测中删除“硫化物”、“总磷”、“总悬浮物”、“化学需氧量”和“总氮”5项;增加了“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和“高锰酸钾指数”3项;——渗沥液监测中只保留了“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和“大肠菌值”5项,余项删除;——填埋场外排水中只保留了“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和“大肠菌值”5项,余项删除;——填埋物监测增加了“样品采集”、“含水率的测定”和“采样步骤”3项内容,具体细化了“容重的测定”操作方法,更加明确了填埋场的监测过程。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环境卫生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上海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沈阳市环境卫生工程设计研究院、上海市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蔚蔚、李悦、王晓云、闫永强、满国红。

本标准于2002年7月首次发布。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大气污染物监测、填埋气体监测、渗沥液监测、填埋物外排水监测、地下水监测、噪声监测、填埋物监测、苍蝇密度监测、封场后的填埋场环境监测的内容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不适用于工业固体废弃物及危险废弃物填埋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5750.5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无机非金属指标GB/T5750.12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微生物指标GB/T6920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T7467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T7468水质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7470水质铅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T7471水质镉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T7475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谱法GB/T7477水质钙和镁总量的测定EDTA滴定法GB/T7478水质铵的测定蒸馏和滴定法GB/T7479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GB/T7480水质硝酸盐氮的测定酚二磺酸分光光度法GB/T7485水质总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GB/T7488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GB/T7490水质挥发酚的测定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GB/T7493水质亚硝酸盐氮的测定分光光度法GB/T11892水质高锰酸盐指数的测定GB/T11896水质氯化物的测定硝酸银滴定法GB/T11899水质硫酸盐的测定重量法GB/T11901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T11903水质色度的测定GB/T11914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GB/T12349-19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T13196水质硫酸盐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3200水质浊度的测定GB/T14675空气质量恶臭的测定三点比较式臭袋法GB/T14678空气质量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和二甲二硫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T14679空气质量氨的测定次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GB/T14848-1993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5432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GB/T15436环境空气氮氧化物的测定Saltzman法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T18204.24公共场所空气中二氧化碳测定方法CJJ17-2004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T3039-1995城市生活垃圾采样和物理分析方法HJ/T91-2002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194-2005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环境监测environmental monitor运用化学、物理学、生物学、环境毒理学和环境流行病学等方法对环境中污染物的性质、浓度、影响范围及其后果进行的调查和测定。

3.2渗沥液leachate填埋过程中垃圾分解产生的液体及渗入的地表水的混和液。

3.3填埋场封场closure landfill填埋作业至设计终场标高或填埋场停止使用后,用不同功能材料进行覆盖的过程。

3.4填埋物landfill waste进入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生活垃圾。

4大气污染物监测4.1采样点的布设应按GB16297-1996标准要求布设。

4.2采样频次每年应监测4次,每季度1次。

4.3采样方法大气污染物监测采样方法,应按HJ/T194-2005执行。

4.4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大气污染物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见表1。

表1大气污染物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采用《气象和大气环境要素观测分析》,中国标准出版社,北京,2002年5填埋气体监测5.1采样点的布设在气体收集导排系统的排气口应设置采样点。

5.2采样频次每季度应至少监测1次,一年不少于6次,两次不能在同一个月进行。

5.3采样方法按HJ/T194-2005执行。

5.4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表2填埋气体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采用《气象和大气环境要素观测分析》,中国标准出版社,北京,2002年6渗沥液监测6.1采样点的布设采样点应设在进入渗沥液处理设施入口和渗沥液处理设施的排放口。

6.2采样频次根据污水处理工艺设计的要求及降水情况,每月应监测1次。

6.3采样方法用采样器提取渗沥液,弃去前3次渗沥液样品,用第4次样品作为分析样品。

采样量和固定方法应按HJ/T91-2002执行。

6.4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渗沥液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见表3。

表3渗沥液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7填埋场外排水监测7.1采样点的布设采样点应设在垃圾填埋场废水外排口。

7.2采样频次按HJ/T91-2002中的处理方法确定污水采样次数。

污水处理后连续外排时每日应监测一次,其他处理方式应每旬监测一次。

7.3采样方法用采样器提取外排水,弃去前3次水样,用第4次水样作为分析样品。

通常采集瞬时水样,采样量和固定方法按监测项目要求确定。

7.4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见表4.表4填埋场外排水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8地下水监测8.1采样点的布设填埋场地下水采样点应布设5点:本底井一眼:设在填埋场地下水流向上游30m~50m处。

污染扩散井二眼:设在地面水流向两侧各30m~50m处。

污染监视井二眼:各设在填埋场地下水流向下游30m处、50m处。

8.2采样频次在填埋场投入运行前应监测本底水平一次,运行期间每年按丰、平、枯水期各监测一次。

8.3采样方法用特制的小水桶提取水样,严禁用泵抽吸水样,弃去前3次水样,用第4次水样作为分析样品,每个样品采集2000mL,特殊项目的采样量和固定方法按其所监测项目的分析方法要求进行。

8.4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本底水平监测项目,应按照GB/T14848-1993的4.2表1中规定的项目。

运行期间地下水的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按表5执行。

表5地下水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采用《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2年)9噪声监测噪声监测应按GB12349-1990规定执行。

10填埋物监测10.1监测点选择及采样方法应采集当日收运到垃圾处理场的垃圾车中的垃圾,在间隔的每辆车内或在其卸下的垃圾堆中采用立体对角线法在3个等距点采等量垃圾共20kg以上,最少采5车,总共100kg~200kg。

10.2采样频次每季度应监测1次,每次连续3d。

10.3样品制备按照CJ/T3039-1995中3.4规定执行。

10.4垃圾容器的测定(在采样现场进行)将10.1中100kg~200kg样品重复2次~4次放满标准容器(容积100L的硬质塑料圆桶),稍加振动但不得压实。

分别称量各次样品重量,结果的表示按照CJ/T3039-1995中4.1.3规定执行。

10.5垃圾物理成分分析按照CJ/T3039-1995中4.2规定执行。

垃圾成分测定见表6。

表6垃圾成分测定10.6含水率的测定测定方法按照CJ/T3039-1995中4.3规定执行。

11苍蝇密度监测11.1监测点的布设依据填埋作业区面积及特征确定监测点数量和位置,宜每隔30m~50m设一点,每个监测点上放置诱蝇笼诱取苍蝇。

11.2监测频次根据气候特征,在苍蝇活跃季节每月应监测2次。

11.3监测方法苍蝇密度监测应在晴天时进行。

采样方法是日出时将装好诱饵的诱蝇笼放在采样点上诱蝇,日落时收笼,用杀虫剂杀灭活蝇,一并计数。

11.4苍蝇密度测定将采集的苍蝇以每笼计数,单位:只/(笼•d)。

12封场后的填埋场环境监测在填埋场封场后对填埋气体、渗沥液、地下水进行持续监测。

12.1填埋气体监测12.1.1采样点的布设在气体收集导排系统的排气口应设置采样点。

12.1.2采样频次每季度应监测1次。

12.1.3系样方法采样方法按5.3。

12.1.4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监测项目和分析方法按5.3。

12.2渗沥液监测12.2.1采样点的布设采样点应设在渗沥液排放口。

12.2.2采样频次封场后3年内应每年2次。

3年后应根据出水水质确定采样频次。

12.2.3系样方法采样方法按6.3。

12.2.4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按6.4。

12.3地下水监测12.3.1系样点的布设采样点布设按8.1。

12.3.2系样频次封场后应每年监测一次。

12.3.3系样方法采样方法按8.3。

12.3.4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按8.4。

(整理自中国环卫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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