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5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禁火区域内进行的电焊、气焊、切割、喷灯、火炉、电炉、熬沥青、锤击(产生火花)物件,以及生产装置和罐区临时用电,包括使用电钻、砂轮、风镐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2职责本制度的实施由安全环保处负责。
3动火作业分三级管理3.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重要部位及其他具有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3.2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内的动火作业。
3.3二级动火作业:指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
停车检修,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火灾、爆炸危险性的大小,经安全环保处批准,动火作业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动火作业,保障人员身心安全和财产安全,减少事故发生,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其所属各部门、单位的动火作业。
第三条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电离辐射、易燃气体等形式进行的点火、烘烤、焊接、切割、热处理等活动。
第四条动火作业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
第五条动火作业必须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未经专业人员批准和监督,任何人不得从事动火作业。
第六条动火作业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保证工作人员熟悉并遵守施工方案。
第七条动火作业必须准备充足的安全防护装备,并保证工作人员正确使用。
第八条动火作业必须落实责任,明确各责任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动火作业必须加强现场管理,保持清洁、整齐的工作环境。
第十条动火作业必须进行事故预案演练,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处置和应对。
第二章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动火作业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动火审批手续,未经审批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第十二条动火作业必须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规范作业程序和操作步骤,确保安全。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必须由经过资格认证的作业人员进行,未经培训和考核合格不得从事动火作业。
2024年工业动火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工业动火管理制度1、动火作业要做到“四不准”,即审批手续不全不准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动火、作业现场无监护人员不准动火、操作人员无特种作业证不准动火。
2、动火单位在动火时应派责任心强、具有一定专业能力的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并配备安全检测仪器、仪表,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和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状况。
3、工业动火实行四级管理,由负责动火的施工单位编制动火安全措施,经单位领导审核后,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逐级审批。
4、动火作业人员对手续不全和措施不落实有权拒绝动火,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5、对明火作业所使用的设备和测爆仪器,必须经国家指定部门鉴定认可。
使用前,应认真检查该设备、仪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6、凡盛有残存易燃、易爆及有毒物质的仓库、容器、储罐等,未经彻底清理、除气、测爆,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7、凡能拆卸的管系、机件等需要动火时,应在电焊间或工作间进行,否则应移至安全地点进行。
8、凡需切割、焊接油气管线时,必须事先清除管内的油、气,同时对相连的管线、容器进行有效的隔离和封闭后,由监护人员确认达到安全条件后方可进行,并随时进行测爆监视。
9、需在高处进行明火作业时,应事先彻底检查周围环境,清除易燃、易爆、可燃物品,并充分考虑当时的风速、风向,防止火花溅落。
10、明火作业前,必须彻底检查施工现场,清除动火部位及附近的一切可燃物质,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作业时,要有专人监护。
作业完毕,必须清理现场,在确认无火种后,人员方可撤离。
11、禁止在六级及以上风力时进行明火作业。
12、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2024年工业动火管理制度(二)1. 引言工业动火是指在工业生产过程中,为了需要进行加热、熔化、烧结、焊接、切割等操作而使用明火的行为。
由于工业动火操作涉及到明火使用,如果管理不当会引发火灾事故,给生产和人员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工业动火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旨在提出2024年工业动火管理制度,以确保工业安全生产,推动工业发展。
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吊装、高处、盲板抽堵、动土、断路、设备检修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一)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作业。
(二)动火作业分类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1、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2、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3、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4、凡厂、车间或单独厂房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厂安全生产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5、遇节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三)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1、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应执行HG23012、HG23014的规定.2)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带压不置动火作业按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管理。
3)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4)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5)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
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6)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其氧含量不得超过20%.7)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8)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现场动火作业行为,减少或杜绝作业环节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设备检修中涉及的动火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术语和定义(一)特殊作业公司设备检修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等,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危害的作业。
(二)动火作业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的作业。
第二章动火作业控制程序第四条基本要求(一)作业前,动火作业单位和动火点辖区单位应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二)作业前,应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如下:1.有关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2.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应采取的具体安全措施;3.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4.事故的预防、避险、逃生、自救、互救等知识;5.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三)作业前,动火点辖区单位应进行如下工作:1.对设备、管线进行隔绝、清洗、置换,并确认满足动火作业安全要求;2.腐蚀性介质的作业场所配备人员应急冲洗水源;3.夜间作业的场所设置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4.会同动火作业单位组织作业人员到作业现场,了解和熟悉现场环境,进一步核实安全措施的可靠性,熟悉应急救援器材的位置及分布。
(四)动火作业前,动火作业单位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工器具等进行检查,并使之符合如下要求:1.作业现场消防通道、行车通道应保持畅通;影响作业安全的杂物应清理干净;2.作业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箅子板、盖板等设施应完整、牢固,采用的临时设施应确保安全。
3.作业现场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设警示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需要检修的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可靠断电,在电源开关处加锁并加挂安全警示牌;4.作业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完好;5.作业使用的脚手架、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应符合作业安全要求;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器具应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
动火、高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动火、高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动火、高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是一种具有一定风险的作业,因此必须要有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来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
本文将结合实际情况,详细介绍动火、高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旨在提升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保证作业过程的安全性。
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动火作业可能引发火灾和爆炸等事故,因此必须强化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以下是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内容:1. 动火作业的审批程序(1)动火作业需在合适的时间、地点进行,必须提前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并获得审批。
(2)申请表中需包含动火作业的目的、地点、时间、作业方式、作业人员等详细信息。
2. 动火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1)所有从事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动火作业安全培训,了解相关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2)培训内容包括火灾防控措施、应急处理方法、防护装备使用等。
3. 动火作业现场安全要求(1)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置警示标志,提醒他人注意。
(2)为防止火灾扩散,动火作业现场应配备灭火设备,并保持设备完好。
(3)动火作业现场应保持清洁,避免易燃物质堆积。
(4)作业结束后,动火点必须进行彻底灭火,并巡查一段时间。
4. 紧急情况和事故处理(1)作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2)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
二、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高处作业存在坠落、滑落等风险,因此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以下是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内容:1. 高处作业方案编制(1)高处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明确作业内容、作业人员、时间安排等。
(2)作业方案需由专业人员编制,并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2. 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1)所有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安全培训,了解相关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2)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绳索使用、安全带佩戴、高处作业注意事项等。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3篇)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工作场所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规范动火作业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动火作业是指在施工、维修、检修等过程中,为了完成某项任务,需要使用明火进行焊接、切割等作业的行为。
第三条动火作业必须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严格控制作业过程中的火源,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第二章动火作业准备第四条执行动火作业的单位或个人应提前编制作业计划,并经相关部门审批,作业计划包括动火的具体时间、地点、作业人员名单、作业的方式和方法等。
第五条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现场勘察,评估火灾风险,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现场勘察包括检查场地、环境和周边设施等是否具备安全条件。
第六条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置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应急设备。
作业人员应穿戴好适当的防护装备,确保作业安全。
第七条动火作业前,必须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所有作业人员都必须了解动火作业的相关风险和安全措施。
第三章动火作业流程第八条动火作业必须在风力、气候和温度等条件适宜的情况下进行。
如遇恶劣天气或其他不适宜作业的情况,必须暂停作业。
第九条动火作业前,必须清除作业区域内易燃物、可燃气体等火灾隐患,确保作业区域安全。
第十条动火作业必须按照规定的作业工艺和安全操作程序进行。
禁止在未获得许可的情况下违规使用明火进行作业。
第十一条动火作业期间,必须进行有效的火源监控。
如发现火源失控或其他安全风险,必须立即采取适当的措施予以控制和处理。
第四章动火作业安全措施第十二条动火作业必须明确火源的位置和供应方式,并设置专人监控供应情况,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火灾事故。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必须清理作业区域内的可燃物、易燃物,确保周围环境无明火。
第十四条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识和安全提示牌,提醒周围人员注意作业风险,并采取防护措施。
第十五条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应急设备,并经常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工程部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工程部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管理工程部动火作业,防范火灾风险,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部的所有动火作业活动。
三、责任部门1. 工程部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制度,负责工程部动火作业活动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
2. 安全管理部负责监督和检查工程部的动火作业活动,确保工程部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
3. 所有开展动火作业的员工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并对动火作业的安全负责。
四、动火作业管理程序1. 动火作业前的准备(1)动火作业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相关安全培训,并通过考试合格。
(2)动火作业前,必须确定动火作业的具体地点和时间,制定作业计划,并由工程部负责人审批。
(3)动火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场所的环境是否安全,有无易燃易爆材料和大量可燃气体的存在。
(4)动火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人员的安全装备和工具是否齐全,并由负责人检查确认。
2. 动火作业的实施(1)动火作业中,必须由指定的专业人员操作,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接近作业现场。
(2)动火作业中,必须配备专用的消防器材,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立即扑灭。
(3)动火作业中,必须保持作业现场通风良好,避免积聚可燃气体。
(4)动火作业中,必须遵守动火作业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流程进行作业,杜绝违章操作。
3. 动火作业后的处理(1)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及时清理作业现场,消除火源并关闭相关设备。
(2)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确保没有火源遗留。
(3)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填写动火作业记录,包括日期、时间、地点、作业人员等信息,并由负责人审查签字确认。
五、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措施1. 严格控制动火作业的数量和时间,避免过度动火导致火灾风险。
2. 定期组织动火作业培训和演练,提高作业人员的动火作业意识和技能。
3. 加强动火作业中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
4. 建立动火作业安全档案,记录动火作业的相关信息和事故情况,为日后的管理和改进提供参考。
煤气设备检修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煤气设备检修动火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煤气设备检修过程中动火作业的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煤气设备检修过程中的动火作业安全管理。
第三条动火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四条公司建立健全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动火作业的安全职责和要求,加强动火作业的安全培训和监督检查,确保动火作业安全。
第二章动火作业分级第五条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级。
第六条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照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第七条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厂区易燃管道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第八条二级动火作业:(一)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二)凡生产装置区域内的非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
第三章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第九条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和安全措施制定。
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应编制动火安全施工方案,并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第十条动火作业现场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包括:(一)清除动火作业现场及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二)提供充足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三)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灯;(四)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
第十一条动火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教育和技术操作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
第十二条动火作业期间,应实行现场监护制度,监护人员应全程监督作业过程,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结束后,应进行现场检查,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现场。
第四章动火作业许可管理第十四条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
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5篇)
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为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和管理动火、用火操作的一些规定和要求。
下面是一个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框架:1. 安全责任制度:a. 确立动火、用火安全的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b. 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c.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2. 火灾风险评估:a. 针对每个动火、用火作业,进行风险评估,确定相应的防控措施;b. 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个岗位的应急责任和逃生路线。
3. 动火、用火申请和审批制度:a. 建立动火、用火申请和审批制度,规定明确的申请程序;b. 按照不同的火灾风险级别,进行审批的分类管理。
4. 动火、用火现场管理:a. 确定专门的动火、用火负责人,负责现场管理和指导作业;b. 设置动火、用火禁止区域,确保周围环境的安全;c. 使用专门的动火、用火设备和工具,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
5. 火灾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a. 对于发生的火灾事故,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和相关部门;b. 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和责任;c. 制定相应的事故处理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6. 安全检查和监督制度:a.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b. 建立安全督查制度,加强对动火、用火操作的监督和管理。
以上是一个大致的框架,具体的内容和要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同时,制度的实施还需要全员参与,形成全员的安全文化氛围,才能有效确保动火、用火操作的安全性。
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二)一、安全责任制度1.1 公司领导要高度重视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安全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1.2 确定动火、用火负责人,明确其职责,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管理水平;1.3 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落实到具体岗位,确保各工作环节的安全管理;1.4 建立健全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工作内容、流程和要求;1.5 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设施,保障动火、用火安全管理的需求。
动火管理制度及措施
动火管理制度及措施一、动火管理制度:动火是指在进行火源活动时所产生的明火或高温火种。
在工业生产、建筑工程或其他场所,动火是一种常见的操作活动,如焊接、切割、熔炼等。
动火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动火活动,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1.1 动火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动火活动一旦发生意外,可能导致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了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制定动火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1.2 动火管理制度的内容:(1)动火许可制度:对于需要动火的活动,必须先向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经审批后方可进行。
未经许可擅自进行动火活动的人员将受到处罚。
(2)动火现场安全检查:对于动火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防火设施完好,应急救援措施到位,消防器材齐全可用,从而保证动火活动的安全。
(3)动火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对进行动火活动的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对安全的认识和保障措施的应对能力。
(4)动火现场监控:对动火现场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动火活动的安全进行。
1.3 动火管理制度的执行:动火管理制度必须严格执行,对于违反规定的人员要进行严厉处理。
同时,要不断完善动火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动火活动的安全性和管理水平。
二、动火管理措施:2.1 动火前的准备工作:(1)了解动火活动的具体情况,包括动火的时间、地点、要求等。
(2)查看动火现场的防火设施,确保设备完好,灭火器材齐全。
(3)确认动火现场周围没有易燃易爆物品,确保动火现场的安全性。
2.2 动火中的安全措施:(1)动火之前要进行通风排气,避免气体积聚,造成爆炸危险。
(2)在动火现场设置明火警示标志,避免他人靠近。
(3)动火时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和应急救援措施,以防发生火灾事故。
2.3 动火后的处理:(1)动火结束后要及时清理现场,确保没有明火存在。
(2)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所有设备正常,清空可燃物。
(3)关闭动火现场的防火设施,确保设施的完好,以备下次动火使用。
动火管理制度
动火管理制度动火管理制度1精细化工企业的生产装置主要有合成、精馏、吸收、离心、混批和加热、冷冻、压缩、配电、水循环、污水处理等公用配套设施,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物料主要是异丙醚、甲醇、乙醇、纯苯、甲苯、硝酸、氯化亚砜、硫酸、氟化氢、溴素等多种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物料,对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很高,特别是检修过程中的动火管理是关系到员工的人身安全和企业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
由于精细化工企业产品的更新速度快、生产工艺的及时调整,设备管道在使用过程中因受内部介质的压力、温度、腐蚀等作用,或因结构、材料、焊接工艺等先天缺陷,在生产过程中随时需要抢修,电焊、气割、塑焊等动火十分频繁,平均每天动火都在十多处,时间紧、任务重,工作中容易出现马虎和纰漏。
如果不能严格执行动火管理制度,不采取必要的清洗、置换、监控等措施,就会引起火灾、爆炸、灼伤和中毒等事故,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员工的人身安全。
动火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的目标是两个确保:一是确保动火设备管道内部没有易燃物,二是确保动火设备管道周边没有可燃物。
要做到两个确保,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正确认识动火管理的重要性,增强安全意识,切实实施切断、隔离、清洗、置换、通风等安全技术措施,按程序做好初审、复查、批准、监护、清理、验收等安全管理措施。
针对一个需要动火的某个生产单元,某一台贮罐或某一台反应釜,一定要清楚容器内部和外部物料的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物料的危险特性,采取以下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一是将动火物件移动到固定动火区动火为便于管理,规定机修车间作为固定可动火区。
凡可拆卸并有条件移动到固定动火区焊割的物件,必须移至固定动火区内焊割,从而减少在生产车间或厂房内的动火工作。
固定动火区也必须做好相应的安全对策:要进行适度清洗置换,没有可燃物; 设备、管道及周围l0米范围内没有可燃物料;设备、管道在动火过程中物料分解放出可燃气体时,可燃气体或蒸汽不能扩散到其他场所;要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 作业区周围要划定界限,设立警示牌,禁止无关人员入内。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_1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动火作业管理制度1在动火检修作业中,加热、熔渣散落、火花飞溅可能造成人员烫伤、火灾、爆炸事故,弧光辐射、触电等也会对人体产生危害。
应做好以下防护措施:检修作业前,联系工艺人员将系统有效隔离,把动火设备、管道内的易燃易爆介质排净、冲洗、置换。
分析合格后,办理《作业许可证》、《动火作业许可证》分级审批;取样分析合格后,任何人不得改变工艺状态;动火作业过程中,如间断1小时以上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动火作业许可证》由动火作业人员随身携带。
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清楚工作内容,特别是有关部门签署的意见。
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持有相应的资格证;在进行焊接、切割作业前,必须清除周围可燃物质,设置警戒线,悬挂明显标示,不得擅自扩大动火范围。
动火作业应设监护人,备有灭火器;作业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动火现场。
在甲类禁火区进行动火作业,项目负责人要按规定提前通知专业消防人员到现场协助监护。
进行电焊作业时,要检查接头、线路完好,防止漏电事故。
气焊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气瓶与动火点距离应保持在5m以上,检查气管完好。
高处焊接、切割作业时,需安放接火盆,防止火花溅落;同时,要清除下方所有的可燃物,地沟、阴井、电缆等要加以遮盖。
作业人员离开动火现场时,应及时切断施工使用的电源和熄灭遗留下来的火源,不留任何隐患。
作业完成后,工完料净场地清,做好现场的清洁卫生工作。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2一、严格遵守“三级动火”规定和“防止违章动火六大禁令”。
二、动火作业前,必须编制施工方案以及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同时加强领导,必要时要采取专门的安全防护措施,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现场。
三、作业现场要备有足够的、有效的灭火器材。
四、不准在仓库、经营场所里使用明火作业,不准在距仓库100M内使用明火,不准在距经营场所25M内使用明火。
五、值班人员不准在仓库内或经营场所内吸烟、烧饭,严禁在仓库内焚烧垃圾、杂物。
六、电器设备及其安装使用,必须符合防火防爆安全要求,仓库重地不准安装电器设备,确需安装的,安装及使用的设备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检修施工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
检修施工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一、引言动火作业是指对各种热源进行点火操作或使用明火、电焊、切割设备等进行维修、安装、拆除等作业的过程。
在建筑、制造业、化工、电力等行业中,动火作业是一项常见且必要的工作。
然而,由于动火作业涉及到火源的使用,其安全风险较大,必须严格管理和操作,以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周围环境的安全。
本文将分析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措施,从制定动火作业计划、岗前培训、现场安全控制等方面,探讨如何有效管理动火作业。
二、制定动火作业计划制定动火作业计划是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
动火作业计划应根据具体作业情况编制,包括作业时间、地点、作业内容、作业人员、安全措施、应急措施等。
1. 作业时间:考虑到人员和设备的安排,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避免高峰期和夜间等危险作业时段。
2. 作业地点:根据作业要求选择合适的作业地点,确保作业周围的环境安全。
如有可能,应将动火作业地点与其他作业区域隔离开,以防止火源传播。
3. 作业内容:明确动火作业的具体内容和要求,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风险和危险。
例如,对电气设备进行维修时,应先切断电源,确保作业安全。
4. 作业人员:根据作业的复杂性和风险程度,确定作业人员的数量和资质要求。
同时,要确保作业人员已接受过相应的培训和考核,具备相关的操作技能和知识。
5. 安全措施: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符合要求的安全措施,包括消防设备、个人防护用品、作业区域的安全标识等。
对于特殊的动火作业,如高温、高压等,还需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6. 应急措施:在作业计划中应列明相应的应急措施,包括火灾事故和人员伤亡的应对措施,以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
三、岗前培训针对动火作业的风险和安全要求,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全面的岗前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1. 作业规程:对作业人员进行动火作业的规程培训,使其了解动火作业的基本要求和操作流程。
2. 安全知识:传授相关的安全知识,包括火灾危险性、防火措施、火灾应急处理等。
动火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动火设备检修管理制度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企业的生产安全,规范动火设备的检修工作。
适用范围为企业内全部涉及动火作业的设备。
二、定义1.动火设备:指需要使用明火或产生火花的设备,包含但不限于焊接机、切割机、热处理设备等。
2.动火作业:指在设备运行过程中进行的需要使用明火或产生火花的维护和修理、更换、调试等工作。
三、责任和权限1.企业管理负责人负责审核和批准本制度,并确保其执行。
2.动火设备操作人员应依照本制度进行工作,并对操作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负责。
3.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引导动火设备的检修工作。
4.维护和修理部门负责实施动火设备的检修工作。
四、工作流程1.提交申请:动火设备操作人员需要提前向安全管理部门提交动火设备检修申请,包含检修的设备名称、位置、作业内容以及估计的检修时间等信息。
2.审核与许可:安全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在负责人审批后予以许可。
对于需要特殊许可的动火设备,还需要进一步评估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3.检修操作:维护和修理部门依据许可证对动火设备进行检修,并确保检修过程中依照相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开产生安全隐患。
4.检验与验收:维护和修理部门在完成检修后,应进行设备的检验与测试,确保其正常运行。
安全管理部门将对检修结果进行验收,确认动火设备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5.记录与归档:全部动火设备的检修工作应当进行认真记录,并进行归档保管,以备日后审查和参考。
五、安全措施1.动火设备检修前应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及其四周环境符合安全要求。
2.动火设备操作人员应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包含护目镜、防火服等,并进行相应的培训,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3.检修现场应设置明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限制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
4.动火设备的电源应在检修前切断,防止不慎触电事故的发生。
5.动火设备的气源、油源等供应管道应进行彻底排空,防止气体或液体泄漏引起火灾或爆炸。
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吊装、高处、盲板抽堵、动土、断路、设备检修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受限空间作业管理证制度受限空间:化工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场所。
1受限空间内作业安全要求1。
1设备上所有与外界连通的管道、孔洞均应与外界有效隔离,设备上与外界连接的电源应有效切断。
1。
2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1.3电源有效切断可采用取下电源保险熔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挂警示牌。
1。
4清洗和置换进入设备内作业前,必须对设备内进行清洗和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1.4.1 氧气含量18%———-21%。
1。
4.2有毒气体浓度应符合《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
1。
4.3可燃气体浓度应符合《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
1。
5通风应采取措施,保持设备内空气良好流通。
1。
5。
1打开所有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进行自然通风。
1.5.2必要时,可采取机械通风。
1。
5.3采用管道空气送风时,通风前必须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1。
5。
4不准向设备内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1.6照明和防护措施1。
6.1应搭设安全梯或安全平台,必要时由监护人用安全绳拴紧作业人员进行施工。
1.6。
2设备内作业过程中,有能抛掷材料、工具等物品,交叉作业要有防止层间落物伤害作业人员的措施。
1。
6.3设备外应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急救用品。
1。
7监护1。
7.1设备内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
1.7。
2进入设备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共同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1.7。
3险情重大的设备内作业,应增设监察人员,并随时与设备内取得联系。
1。
7。
4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1.7。
5设备内事故抢救时,救护人员必须做好自身防护才能进入设备内实施抢救。
2在设备内进行高处作业按HG23014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
3在设备内进行动火作业按HG23011办理《动火安全放可证》。
4《设备内安全作业证》应经作业人员确认无误,并由车间值班长或主任再次确认无误后,方准许进入设备内作业。
修理厂动火规章制度
修理厂动火规章制度为了保障修理厂安全生产,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章制度,规范修理厂内的动火作业,保障员工的安全生产,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车辆维修质量,保证修理厂运行安全稳定。
第一章总则一、修理厂动火规章制度适用于修理厂内动火作业的场所和人员,包括修理厂内施工、维修和焊接等动火作业。
二、修理厂应当建立健全动火管理制度,设立专人负责动火作业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有效进行。
三、员工在动火作业前,必须经过严格的动火安全培训,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四、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任何违规操作都将受到严厉处理。
第二章动火许可证管理一、修理厂内进行任何动火作业,必须事先取得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
二、申请动火许可证的人员必须提交申请表格,注明动火方式、时间、地点、作业人员等相关信息,并经过审批通过后才能颁发许可证。
三、颁发动火许可证的人员必须核实相关信息,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有效进行。
四、动火许可证一般为临时性,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动火作业后进行销毁。
第三章动火设备管理一、修理厂内所有用于动火作业的设备必须定期检测,确保设备的稳定可靠运行。
二、所有动火设备必须经过专人操作,禁止未经培训的人员操作动火设备。
三、动火设备使用完毕后,必须进行清洁维护,存放在指定位置,防止损坏和丢失。
第四章动火作业操作规程一、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排除火灾隐患,确保作业安全进行。
二、动火作业必须配备专业的消防器材,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动火作业中不得擅自离开现场,必须全程监控。
四、动火作业完成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保持清洁整洁,防止引发意外事故。
第五章动火作业风险评估一、修理厂内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判断作业可能存在的火灾风险和安全隐患,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防范。
二、风险评估包括场所环境、设备状况、人员素质等多方面因素的考量,必须全面客观。
三、风险评估的结果必须在动火作业前报告上级领导,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动火设备检修管理制度(5篇)
动火设备检修管理制度一、动火安全管理制度1、本企业内严禁烟火。
上岗人员不准随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等物品。
2、因设备检修等情况必须动用明火时,要书面报告公司,获得批准后,采取可靠安全的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3、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变更用火位置和扩大用火范围。
4、液化气站应从严控制危险区域内使用明火,电加温器,电钻,砂轮,风镐,钢锯等非防爆电器,以及进行其他可能产生火花的用火作业。
5、液化气站用火作业前,应当根据作业内容确定用火级别,向安全部门提出用火申请,说明用火理由、种类、地点、时间、项目、工作量、施工人员以及防火防护安全措施。
6、用火作业应当批报,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7、各类作业人员应当严守岗位,各司其职,严格按照用火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实施和监督用火作业,及时掌握况,发现异常,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8、作业现场必须备足灭火器具,施工结束,检查余火,清理用火现场,确认无隐患后方可撤离。
用火安全情。
二、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为规范检修作业安全管理,确保检修顺利进行,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AQ3026-____)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设备检修指为了保持和恢复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
3、本企业实行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维修,确保设备设施达到安全生产要求。
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维修,均应对具体检修活动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危害分析,制定相应风险控制措施,经审批后实施;4、由生产部制定企业年度综合检维修计划,计划中应包括安全设施检修计划,并将安全设施检修项目详细单列。
5、外来检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其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业务。
在签订设备检修合同时,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6、检修前,应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㈠有关检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㈡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动火管理制度
动火管理制度动火管理制度11、参照《石油库动火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明火管理规定并严格落实。
2、凡是的爆炸危险区域和火灾危险区域内,使用各种直接或间接明火施工作业,均应按规定办理“动火票”手续。
3、“动火票”应经主管加油站审批,并报当地消防安全部门备案。
作业期间,站长应亲临现场指挥,作业现场应临时增设消防器材,安全监护人必须在场。
4、严格执行“三不动火”规定,即“没有批准动火证不动火,监护人不在场不动火,防护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动火完毕,由监护人和动火人共同对现场进行检查和清理。
经防火责任人确认后,方可离开。
5、不得自行变更或扩大用火范围和随意动火。
因设备检修等情况必须动用明火时,要经批准后,停止加油作业,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
6、加油站内不得采用明火取暖。
动火管理制度2一、动火等级的划分:1.一级动火:禁烟区域内,油灌、油箱、油槽车和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在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等场所动火作业也属于一级动火。
2.二级动火: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3.三级动火:在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
二、动火审批程序:一级动火作业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防火安全技术方案,填写动火申请表,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二级动火作业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拟定防火安全技术措施,填写动火申请表,报项目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项目专职安全员审查,报项目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三、动火许可证的办理、使用:1.在禁火区,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他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作业均属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禁无动火证动火,否则从严论处,电工必须持有效动火证后,接电焊机,否则从严论处。
涉爆粉尘企业动火、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涉爆粉尘企业动火、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为保证人身、设备和生产安全,预防粉尘爆炸,对生产车间动火作业、检维修作业制定本规定。
要求、职责要求的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炼铁喷煤涉粉尘作业。
2、动火作业:在涉爆粉尘作业区进行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电钻、非铜质工具、临时用电、临时线路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3、动火作业安全要求(1)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动火证》),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票》和《高处作业票》等并执行其相关规定。
(2)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前应停止设备运行和排风除尘系统,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清理清扫现场积聚的木粉尘,动火作业区域和周围设备可以喷洒水,保证动火区域处于湿润状态。
(3)动火区域作业时,要配备足够、适用的灭火器,并备好随时可用的消火栓。
(4)凡在有粉尘的除尘器、管道、粉仓储存装置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设备停止运行,将附着粉尘清扫干净,清扫时可以用水打湿粉尘,空气中无粉尘云情况下,方可准许动火作业。
(4)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5)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6)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护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监护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7)动火作业区域、设备及管道在温度降低至常温后,动火员工负责现场确认无火灾隐患,无潜在阴燃危险,方可先开启通风除尘设备10min后,再开启生产设备,开始正常生产作业。
(8)在安装检修工作中如有不安全因素发生,应立即停止作业,待排除不安全因素后,再进行工作。
如无能力排除应立即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
4、检维修作业安全要求(1)进行检维修作业时,相关员工要到安全部门办理《安全作业许可书》,经批准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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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一、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1、本企业内严禁烟火。
上岗人员不准随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等物品。
2、因设备检修等情况必须动用明火时,要书面报告公司,获得批准后,采取可靠安全的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3、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变更用火位置和扩大用火范围。
4、液化气站应从严控制危险区域内使用明火,电加温器,电钻,砂轮,风镐,钢锯等非防爆电器,以及进行其他可能产生火花的用火作业。
5、液化气站用火作业前,应当根据作业内容确定用火级别,向安全部门提出用火申请,说明用火理由、种类、地点、时间、项目、工作量、施工人员以及防火防护安全措施。
6、用火作业应当批报,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
7、各类作业人员应当严守岗位,各司其职,严格按照用火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实施和监督用火作业,及时掌握况,发现异常,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8、作业现场必须备足灭火器具,施工结束,检查余火,清理用火现场,确认无隐患后方可撤离。
用火安全情。
二、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为规范检修作业安全管理,确保检修顺利进行,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AQ3026-2021)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设备检修指为了保持和恢复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
3、本企业实行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维修,确保设备设施达到安全生产要求。
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维修,均应对具体检修活动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危害分析,制定相应风险控制措施,经审批后实施;
4、由生产部制定企业年度综合检维修计划,计划中应包括安全设施检修计划,并将安全设施检修项目详细单列。
5、外来检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其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业务。
在签订设备检修合同时,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6、检修前,应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㈠有关检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㈡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㈢检修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㈣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检修现场应根据 GB 2894 的规定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
7、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和相应防护用品。
对检修现场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警告标志。
应将检修现场影响检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净。
8、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检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从事特种作业的检修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9、在生产现场检修时,遇有易燃、易燃物料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要防止产生火花。
检修完工后所留下的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应清理干净。
检修后的设备,必须按规程进行试运行合格后,才能投入生产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