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奖励办法.docx
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编号:FS-QG-55366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Measures for rewarding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ofgroup companies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进步,充分激发广大科技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创造性,根据有关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奖励范围第二条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科技进步奖的。
第三条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技术创新奖的。
第四条利用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有关基金的。
第五条对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进行改良革新并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
第六条对公司经营发展有影响并给公司带来实际经济效益的发明、创造或者获得发明奖的。
第七条通过国家或省、市级产品技术鉴定的科技成果。
第八条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省、市重点新产品认证的。
第九条科技成果获得国家或省、市立项的。
第十条围绕科技成果,给公司带来经营性或管理性资质的。
第三章奖励标准第十一条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给予30万元奖励;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给予20万元奖励。
第十二条获得国家级科技创新奖,给予30万元奖励;获得省部级科技创新奖,给予20万元奖励。
第十三条获得国家、省各项基金的,获得基金数额扣除相关费用后按10%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对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进行改良或革新,给公司带来实际经济效益的,给予1000元奖励。
第十五条对公司经营发展有重大影响并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发明创造给予3000―5000元奖励;获国家发明奖的给予10000元奖励;获省、市级发明奖的给予5000元奖励。
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为激励公司科技人员团队挖掘创新科技新成果,充分发挥科技成果的推动力,公司特制订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具体如下:一、奖励目的公司科技成果奖励旨在激励科技人员团队挖掘创新科技新成果,充分发挥科技成果的推动力,增强创新意识、积极性和创新能力,加快技术进步和成果应用,促进公司转型升级和科技创新发展。
二、奖励范围(一)科研成果范围包括:科研方案、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模型、新理论成果等;(二)成果应用范围包括:科技成果应用、技术改造、技术开发、技术转型等。
三、奖励标准(一)创新奖:凡是在我公司实施的研究开发(含开发自有知识产权产品、进行核心技术攻关、中国自主品牌认定、华为企业级技术分级、技术革新等)开展过程中,通过创新思路改进设计、工艺、产品性能等方面,形成实质性创新贡献的个人或团队,公司将奖励其1万元人民币。
(二)应用奖:凡是在我公司应用自主知识产权或引进自主知识产权进行改造和应用,实现经济社会效益的个人或团队,公司将奖励其1万元人民币。
(三)突出贡献奖:凡是在我公司实施的研究开发、标准制定、测试评估、最佳实践、技术支持等方面,作出特殊贡献,具备显著的创新性、实用性、可重复性和技术前瞻性的个人或团队,公司将奖励其3万元人民币。
(四)特别贡献奖:凡是在我公司实施的研究开发、知识产权保护、国家级标准制定、技术难题攻关、行业论坛举办、参加国内外重大科技活动、专利技术获奖等方面,作出特别贡献,并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的个人或团队,公司将奖励其5万元人民币以上。
四、奖励方式(一)奖励资金通过财务部计提并支付给获奖人或团队。
(二)奖励资金来源根据公司综合经济效益,按比例分配。
(三)获奖个人或团队将受到表彰,并在公司内部的宣传中获得广泛宣传和展示。
获奖人有机会参加国家或地方相关科技活动。
五、奖励评定(一)奖励评定组: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科技成果奖励评定组,负责科技成果奖励事项的决策和具体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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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科技成果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进步,充分激发广大科技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创造性,根据有关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奖励范围第二条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科技进步奖的。
第三条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技术创新奖的。
第四条利用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有关基金的。
第五条对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进行改良革新并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
第六条对公司经营发展有影响并给公司带来实际经济效益的发明、创造或者获得发明奖的。
第七条通过国家或省、市级产品技术鉴定的科技成果。
第八条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省、市重点新产品认证的。
第九条科技成果获得国家或省、市立项的。
第十条围绕科技成果,给公司带来经营性或管理性资质的。
第三章奖励标准第十一条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给予30000元奖励;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给予XX0元奖励。
第十二条获得国家级科技创新奖,给予30000元奖励;获得省部级科技创新奖,给予XX0元奖励。
第十三条获得国家、省各项基金的,获得基金数额扣除相关费用后按10%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对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进行改良或革新,给公司带来实际经济效益的,给予1000元奖励。
第十五条对公司经营发展有重大影响并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发明创造给予3000—5000元奖励;获国家发明奖的给予10000元奖励;获省、市级发明奖的给予5000元奖励。
第十六条获得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认证的给予5000元奖励;获得省级重点新产品认证的给予3000元奖励,获得市级重点新产品认证的给予1000元奖励,第十七条通过国家技术鉴定的给予10000元奖励,通过省部级技术鉴定的给予5000元奖励。
第十八条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立项的给予3000元奖励;获得省立项的给予1000元奖励,获得市级立项的给予500元奖励。
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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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奖励范围第二条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科技进步奖的。
第三条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技术创新奖的。
第四条利用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有关基金的。
第五条对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进行改良革新并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
第六条对公司经营发展有影响并给公司带来实际经济效益的发明、创造或者获得发明奖的。
第七条通过国家或省、市级产品技术鉴定的科技成果。
第八条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省、市重点新产品认证的。
第九条科技成果获得国家或省、市立项的。
第十条围绕科技成果,给公司带来经营性或管理性资质的。
第三章奖励标准第十一条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给予30000元奖励;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给予20000元奖励。
第十二条获得国家级科技创新奖,给予30000元奖励;获得省部级科技创新奖,给予20000元奖励。
第十三条获得国家、省各项基金的,获得基金数额扣除相关费用后按10%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对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进行改良或革新,给公司带来实际经济效益的,给予1000元奖励。
第十五条对公司经营发展有重大影响并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发明创造给予3000—5000元奖励;获国家发明奖的给予10000元奖励;获省、市级发明奖的给予5000元奖励。
第十六条获得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认证的给予5000元奖励;获得省级重点新产品认证的给予3000元奖励,获得市级重点新产品认证的给予1000元奖励,第十七条通过国家技术鉴定的给予10000元奖励,通过省部级技术鉴定的给予5000元奖励。
第十八条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立项的给予3000元奖励;获得省立项的给予1000元奖励,获得市级立项的给予5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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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科技成果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进步,充分激发广大科技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创造性,根据有关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奖励范围第二条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科技进步奖的。
第三条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技术创新奖的。
第四条利用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有关基金的。
第五条对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进行改良革新并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
第六条对公司经营发展有影响并给公司带来实际经济效益的发明、创造或者获得发明奖的。
第七条通过国家或省、市级产品技术鉴定的科技成果。
第八条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省、市重点新产品认证的。
第九条科技成果获得国家或省、市立项的。
第十条围绕科技成果,给公司带来经营性或管理性资质的。
第三章奖励标准第十一条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给予30000元奖励;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给予20000元奖励。
第十二条获得国家级科技创新奖,给予30000元奖励;获得省部级科技创新奖,给予20000元奖励。
第十三条获得国家、省各项基金的,获得基金数额扣除相关费用后按10%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对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进行改良或革新,给公司带来实际经济效益的,给予1000元奖励。
第十五条对公司经营发展有重大影响并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发明创造给予3000—5000元奖励;获国家发明奖的给予10000元奖励;获省、市级发明奖的给予5000元奖励。
第十六条获得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认证的给予5000元奖励;获得省级重点新产品认证的给予3000元奖励,获得市级重点新产品认证的给予1000元奖励,第十七条通过国家技术鉴定的给予10000元奖励,通过省部级技术鉴定的给予5000元奖励。
第十八条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立项的给予3000元奖励;获得省立项的给予1000元奖励,获得市级立项的给予5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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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进步,充分激发广大科技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创造性,根据有关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奖励范围第二条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科技进步奖的。
第三条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技术创新奖的。
第四条利用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有关基金的。
第五条对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进行改良革新并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
第六条对公司经营发展有影响并给公司带来实际经济效益的发明、创造或者获得发明奖的。
第七条通过国家或某某、某级产品技术鉴定的科技成果。
第八条科技成果获得国家、某某、某重点新产品认证的。
第九条科技成果获得国家或某某、某立项的。
第十条围绕科技成果,给公司带来经营性或管理性资质的。
第三章奖励标准第十一条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给予30000 元奖励;获得某某部级科技进步奖,给予XX0元奖励。
第十二条获得国家级科技创新奖,给予30000 元奖励;获得某某部级科技创新奖,给予XX0元奖励。
第十三条获得国家、某某各项基金的,获得基金数额扣除相关费用后按10%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对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进行改良或革新,给公司带来实际经济效益的,给予 1000 元奖励。
第十五条对公司经营发展有重大影响并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发明创造给予3000— 5000 元奖励;获国家发明奖的给予 10000 元奖励;获某某、某级发明奖的给予5000元奖励。
第十六条获得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认证的给予5000 元奖励;获得某某级重点新产品认证的给予3000 元奖励,获得某级重点新产品认证的给予1000 元奖励,第十七条通过国家技术鉴定的给予10000 元奖励,通过某某部级技术鉴定的给予5000 元奖励。
3000 元奖励;获得某某立项的给予第十八条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立项的给予1000 元奖励,获得某级立项的给予 500 元奖励。
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表彰和奖励在推动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集团公司)科技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科技人员和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企业科技进步,发展集团公司的技术优势,依据《中冶集团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按奖励类别不同,分为技术进步奖、工法奖、技术标准奖、优秀论文奖、QC成果奖、专利技术奖。
科技成果奖每年评审一次。
三季度申报,四季度评审,次年召开科技成果奖励表彰会。
第三条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的申报、评审和授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建立科学的评价标准,严格规范申报、评审和授奖程序。
科技成果评审做到好中取优,宁缺勿滥,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干涉。
第四条集团公司成立科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称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工作需要,评审委员会可下设专业评审组。
各专业评审组负责各自专业范围内的科技成果奖的初评工作,并将初评结果报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在此基础上,进行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的最终评审工作。
第五条科技成果实行集团公司、分(子)公司两级管理。
分(子)公司的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整理本公司的科技成果,择优统一向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上报;技术管理部负责集团公司各类科技成果的申报受理、登记、评审、奖励及推荐上报等组织工作和相关事宜的日常归口管理工作。
第二章科技成果奖励类别范围和评审标准第六条科技成果奖励类别范围㈠技术进步奖⑴在企业生产经营、企业技术改造、重大装备研制过程中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⑵自行开发的应用于建筑行业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科学技术成果;⑶通过引进国内外先进成熟科学技术成果,并在转化、推广应用中有所创新,经实践证明在降低成本、缩短工期、节约资金等方面取得显著效益的技术成果;⑷为促进企业发展,提高企业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水平,而提出和研究企业发展有关的科学决策、企业技术标准、专著、专题调研等,并经实践证明产生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软科学研究成果。
公司科技成果奖励管理办法.doc
公司科技成果奖励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增强公司的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进步,充分激发广大科技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创造力,根据相关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第二章奖励范围第二项围绕公司业务发展的相关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的科技进步奖。
第3条。
为围绕科技成果或与公司业务发展相关的技术获得技术创新奖第4条。
利用与公司业务发展相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取相关资金第六条影响公司业务发展并给公司带来实际经济效益的发明、创造或获得发明奖的发明。
项第七条通过国家或省级、市级产品科技成果技术鉴定。
第八条科技成果获国家、省、市重点新产品认证。
第九条科技成果获国家或省、市。
项目第十条各地科技成果,给公司带来的经营或管理资质。
第三章奖励标准第十一条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给予元奖励;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的,给予元奖励。
第十二条获得国家科技创新奖的,给予元奖励;获得省科技创新奖的,给予元奖励。
第十三条国家、省级资金,扣除相关费用后获得的资金额按。
奖励第十四条与公司经营发展相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得到改进或创新,并给公司带来实际经济效益的,给予人民币2+的奖励第十五条对公司经营发展有重大影响并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发明创造,奖励人民币元;获得国家发明奖的给予元奖励;获得省级、市级发明奖给予元奖励。
第十六条获得国家重点新产品认证的给予元奖励;获得省级重点新产品认证的给予元奖励,获得市级重点新产品认证的给予元奖励,第十七条通过国家技术鉴定给予元奖励,通过省级技术鉴定给予元奖励。
第十八条科技成果获国家项目给予元奖励;获得省级项目给予元奖励,获得市级项目给予元奖励。
第十九条取得国家经营资格的给予元奖励,取得经营资格的给予元奖励;省部级企业资质奖励元,管理资质奖励元;市级经营资质给予元奖励,管理资质给予元奖励。
第四章奖励申报程序第二十条符合本办法第二章规定条件的集体或个人,应填写《科技成果奖励申请表》,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然后提交公司董事会批准。
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文档2篇
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文档2篇Document of reward measures for scientific and technol ogical achievements of the company编订:JinTai College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文档2篇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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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科技进步奖的。
第三条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技术创新奖的。
术获得有关基金的。
第五条对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进行改良革新并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
第六条对公司经营发展有影响并给公司带来实际经济效益的发明、创造或者获得发明奖的。
第七条通过国家或省、市级产品技术鉴定的科技成果。
第八条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省、市重点新产品认证的。
第九条科技成果获得国家或省、市立项的。
第十条围绕科技成果,给公司带来经营性或管理性资质的。
第十一条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给予30000元奖励;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给予XX0元奖励。
第十二条获得国家级科技创新奖,给予30000元奖励;获得省部级科技创新奖,给予XX0元奖励。
第十三条获得国家、省各项基金的,获得基金数额扣除相关费用后按10%给予奖励。
术进行改良或革新,给公司带来实际经济效益的,给予1000元奖励。
科技成果考核奖励办法
科技成果考核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矿业公司为了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促进集团公司又好又快发展,现根据集团公司科技工作管理有关规定和公司《科技工作管理办法》与《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科技成果考核奖励工作。
第三条公司科研项目奖励分为“项目管理奖”和“应用效益奖”两种。
第四条公司按照“科学、合理、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开展科研成果考核奖励工作。
第五条公司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科研成果奖励的考核、评价工作。
第六条科研成果的奖励资金在科研项目费用中列支。
第七条科研成果奖金不纳入个人工资范畴。
第八条公司科研项目成果,记入获奖人员的档案,作为考核、晋升、评定职称和聘任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二章项目管理奖第九条公司针对科研项目管理工作设立“项目管理奖”,根据科研项目既定的计划目标,对其实施过程中的进度、质量、投资、成果水平、人才培养、安全与环保等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按照考核结果给予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团队的奖励。
第十条项目管理奖实行分级管理(一)集团级及公司级科研项目由煤化集团组织考核制定奖励方案,经集团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并在公示后执行。
(二)厂矿级科研项目由公司组织考核制定奖励方案。
公司按照科研项目考核结果给予30%的优秀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团队进行奖励。
考核奖励方案,经总经理批准并在公示后执行。
第十一条奖金额度原则上不超过项目研发团队全体人员月度工资总额的2倍。
其中直接用于项目团队人员的奖励不低于奖金总额的60%。
第三章应用效益奖第十二条为鼓励和引导科研项目成果的转化应用,设立“应用效益奖”,对科研成果应用后的技术效果及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科学、公正地考核评价,按照考核结果给予成果单位和项目团队奖励。
第十三条科技成果应用效益奖按照科研成果单位取得应用效益方式的不同分以下两类给予奖励:(一)以技术许可方式取得应用效益的奖励;(二)以在本单位直接示范应用方式取得应用效益的奖励。
科技成果奖励规章制度范本
科技成果奖励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科技工作者的创新能力和劳动创造性,激励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提高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科技工作者在科研、技术改造、技术标准制定等活动中,创新性地取得的科技成果的奖励。
第三条本单位按照国家有关奖励科技成果的政策和规定,设立科技成果奖励基金,用于奖励科技工作者的科技成果。
第四条科技成果奖励必须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禁任何侵犯科技工作者合法权益和扭曲科技成果奖励的行为。
第五条科技成果奖励分为以下几个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第六条科技成果奖励由科技成果奖励评选委员会负责组织评选,评选过程透明公正。
第七条科技成果奖励的颁发方式可以是现金奖励、证书或奖牌。
第八条科技成果奖励的评选标准和程序在第二章中具体规定。
第二章科技成果奖励的评选标准和程序第一条科技成果奖励的评选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创新性、实用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创新性:科技成果在理论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应用等方面属于有明显创新的;实用性:科技成果能解决实际问题,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和市场潜力;经济效益:科技成果能够提高单位或企业的经济效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回报;社会效益:科技成果能够促进社会发展,对人民群众生活、环境保护、文明建设等方面有积极影响。
第二条科技成果奖励的评选程序包括以下几个环节:提名、初评、复评、最终评审。
提名:单位科技人员可对符合科技成果奖励条件的成果进行提名并填写提名申请表。
初评:由科技成果奖励评选委员会对初步评选的申请进行评审,评选出符合条件的科技成果。
复评:对初评通过的科技成果进行更加深入的评审和比较,确定最终评审的候选人名单。
最终评审:由科技成果奖励评选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终审,并最终确定科技成果奖励。
第三章科技成果奖励的材料和申报要求第一条科技成果奖励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科技成果的基本情况介绍、创新性、实用性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
科技成果奖励规章制度范文
科技成果奖励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创新创造,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鼓励科技工作者提高科技创新水平,发展科技产业,提供科技成果奖励。
第二条科技成果奖励主要包括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转化奖、科技创新奖、科研团队奖、科研论文奖等。
第三条科技成果奖励分为国家级奖励和单位级奖励。
第四条科技成果奖励由科技奖励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和发放。
第五条科技成果奖励的评审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
第六条科技成果奖励的评审标准是科技创新水平、经济社会效益、科技成果转化等。
第二章科技进步奖第七条科技进步奖是对在某一科学技术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和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给予的奖励。
第八条科技进步奖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第九条科技进步奖的评审以先进性、创新性、实用性为主要评价指标。
第十条科技进步奖的评审周期为一年,评审结果将在年底公布。
第三章科技成果转化奖第十一条科技成果转化奖是对将科技成果成功转化为实际生产力并取得经济效益的个人或单位给予的奖励。
第十二条科技成果转化奖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第十三条科技成果转化奖的评审以科技成果的转化程度和经济效益为主要评价指标。
第十四条科技成果转化奖的评审周期为一年,评审结果将在年底公布。
第四章科技创新奖第十五条科技创新奖是对在某一科学技术领域取得重大创新成果的个人或团队给予的奖励。
第十六条科技创新奖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第十七条科技创新奖的评审以技术的创新程度和应用前景为主要评价指标。
第十八条科技创新奖的评审周期为一年,评审结果将在年底公布。
第五章科研团队奖第十九条科研团队奖是对在某一科学技术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和突出贡献的科研团队给予的奖励。
第二十条科研团队奖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第二十一条科研团队奖的评审以团队的科研水平、成果转化和经济效益为主要评价指标。
第二十二条科研团队奖的评审周期为一年,评审结果将在年底公布。
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科技成果奖励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充分调动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产品研发进度和成果转化;引进先进的产品技术;鼓励员工钻研技术、学习业务的热情、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公司产品更具市场竞争能力。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成果奖励分为科技项目奖励、专利奖励、科技创新奖励。
第二章科技成果及参与人员的认定第三条科技成果是通过观察实验、研究试制、思维活动取得的具有实用意义的结果,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环境效益。
第四条科技成果的认定要有利于激励技术人员积极性为原则,属于集体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负责评估所有项目参与人员贡献,不能搞平均主义。
第五条根据项目情况,在项目开始前公司尽量发文决定项目参与人员。
第六条为充分发挥集体的智慧、团队协作的精神,不同专业人员合作更有利于成果的快速和转化,公司根据项目的情况,鼓励不同专业技术人员通力合作,鼓励培养年轻技术人员。
第三章科技成果的验收第七条新产品科技成果。
一般采取经试生产成功,样品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并且质量稳定,提交客户使用合格为原则。
如果是申报上级的项目则须经过上级部门组织专家验收鉴定。
第八条技术改造科技成果。
为了提高经济效益、提高产品产量、提高产品产质量、降低成本、节约能耗、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劳保安全等目的,采用先进的、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对现有设施、生产工艺条件进行改造。
技改完成后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材料以改造前后各种数据(生产能力、生产人员的增减、产品质量、能耗、安全性、环保、操作条件等)对比为准则,并形成验收报告。
第九条专利成果。
公司为了申报上级支持的科技项目,需要对成果先进行申报专利,成果以取得专利权并获得专利号证书为准。
第四章奖励标准第十条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实行一次性奖励办法。
第十一条科技项目奖励标准。
所承担的项目类型为公司新技术新产品自主研发立项(或引进项目),在项目开发规定期限内能完成或提前完成全部开发要求;所研究的项目在科学技术上有突破或在理论上有发展,技术先进;开发出的新产品、新工艺在性能方面处于行业领先水平,能产生一定社会效益并为公司带来较大经济效益,形成公司自主技术产权。
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科技成果奖励方法管理办法 Administrative Proceduresd管理方法·借鉴学习 word 可· 中国三冶集团科技成果奖励方法第一章总总那么第一条为表彰和奖励在推动中国三冶集团(以下称集团公司)科技进步中做出突出奉献的集体和个人,充分调动和发挥广阔科技人员和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企业科技进步,开展集团公司的技术优势,依据《中冶集团科学技术奖奖励方法》及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按奖励类别不同,分为技术进步奖、工法奖、技术标准奖、优秀论文奖、QC 成果奖、专利技术奖。
科技成果奖每年评审一次。
三季度申报,四季度评审,次年召开科技成果奖励表彰会。
第三条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的申报、评审和授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那么,并建立科学的评价标准,严格标准申报、评审和授奖程序。
科技成果评审做到好中取优,宁缺勿滥,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干预。
第四条集团公司成立科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称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工作需要,评审委员会可下设专业评审组。
各专业评审组负责各自专业范围内的科技成果奖的初评工作,并将初评结果报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在此根底上,进行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的最终评审工作。
第五条科技成果实行集团公司、分(子)公司两级管理。
分(子)公司的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本公司的科技成果,择优统一向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上报;技术管理部负责集团公司各类科技成管理方法·借鉴学习 word 可· 果的申报受理、登记、评审、奖励及推荐上报等组织工作和相关事宜的日常归口管理工作。
第二章科技成果奖励类别范围和评审标准第六条科技成果奖励类别范围㈠技术进步奖⑴在企业生产经营、企业技术改造、重大装备研制过程中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⑵自行开发的应用于建筑行业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科学技术成果;⑶通过引进国内外先进成熟科学技术成果,并在转化、推广应用中有所创新,经实践证明在降低本钱、缩短工期、节约资金等方面取得显著效益的技术成果;⑷为促进企业开展,提高企业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水平,而提出和研究企业开展有关的科学决策、企业技术标准、专著、专题调研等,并经实践证明产生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软科学研究成果。
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公司科技创新,调动科技和管理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科学技术对企业的推动作用,提高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进步水平,奖励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室、全资子公司、独立核算单位(以下简称“部门”)。
第三条公司控股、参股的公司不适用于本办法,可参照本办法制订相关管理办法。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公司总经理负责批准年度奖励方案。
第五条分管科技工作的公司领导全面负责奖励的组织和评比工作。
第六条技术委员会负责奖励的初评和综合评审工作。
第七条研发部负责奖励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提出奖励方案并呈报分管科技工作的公司领导。
第八条财务部负责按照总经理批准的年度奖励方案进行奖金发放。
第三章奖励设置第九条优秀科技成果奖:由公司各部门和职工,在开展应用技术开发、软科学研究中所取得的成果,可申报优秀科技成果奖。
(一)应用技术开发成果:包括应用技术开发,汽车产品及试验检测设备开发,测试技术和试验方法研究,新材料新工艺研究,基础理论研究,计算机软件开发。
(二)软科学研究成果:包括政策法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以及公司重大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科技信息研究及数据库的建立。
第四章奖励标准与条件第十条奖励等级和奖励额度:(一)优秀科技成果奖设立一、二、三等奖三个等级。
若项目成绩卓著、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特别突出的,可获特等奖。
(二)奖励数量及奖励额度见表1:表1 科技技术奖励标准注:(1)特等奖的奖金金额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
(2)各奖项设置奖励的数量,在每年申报工作形式审查后, 由总经理办公会根据上表确定的范围决定。
第十一条申报奖励应具备的条件:(一)与外单位合作完成的成果,应以公司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公司技术人员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和工作人员。
(二)优秀科技成果奖:1、应用技术开发成果:项目须正式应用一年以上,并具有下列成果评价方式之一的证明:(1)通过公司技术委员会或上级部门组织的技术成果鉴定或验收评审。
科技成果奖励规章制度范本(3篇)
科技成果奖励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调动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科技创新,我单位特制定科技成果奖励规章制度。
第二条科技成果奖励是对在科技研究、技术开发、科技咨询、技术服务等领域取得显著成果的个人和团队的奖励。
第三条科技成果奖励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知识产权,鼓励科技成果转化和运用。
第二章奖励范围和分类第四条科技成果奖励分为个人奖和团队奖两类。
第五条个人奖指单个科技工作者在科技研究和技术开发等领域取得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参与重大科研项目等。
第六条团队奖指科技工作者组成的科研团队在科技研究和技术开发等领域取得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承担重大科研项目、取得重大创新成果、完成重大科技任务等。
第三章科技成果奖励的评定标准第七条科技成果奖励的评定标准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科技创新的贡献度、创新性、实用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
同时,应当重视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产业化应用等方面的科技成果。
第八条评审科技成果奖励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客观、民主的原则,充分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奖励的程序第九条科技成果奖励的申报程序应当包括以下步骤:申报、初审、复审、评审、公示、表彰。
第十条科技成果奖励的申报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准确,包括科技成果的详细描述、研究方法、实验数据以及与其他同类科技成果的对比等。
第十一条评审科技成果奖励的评审委员会应当由科技领域的专家组成,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第五章奖励的权益保障第十二条获得科技成果奖励的个人和团队应当享有相应的权益保障,包括但不限于荣誉、奖金、学术推荐、技术职称晋升等。
第十三条对于获得科技成果奖励的知识产权,应当依法保护和维护,鼓励转化运用。
第十四条获得科技成果奖励的个人和团队应当履行相应的奖励报告和宣传义务,为促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做出贡献。
第六章奖励的监督和管理第十五条科技成果奖励的监督和管理应当由专门机构负责,建立科技成果奖励档案和数据库。
2024年科技成果奖励规章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科技成果奖励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奖励在推动我市科学技术进步、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等科技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____和公民。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省科学技术奖励制度》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鼓励自主创新和攀登科学技术高峰。
加速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推进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的原则。
第三条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科学技术奖的____、受理、评审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奖励设置及奖励第四条市科学技术奖是由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政府奖励。
市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为市科技奖)分为三类:(一)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二)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
从事自然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中取得了有创造性的重大的科研成果或专利技术,第五条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是指在市行政区域内。
对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和创造重大经济效益的科技工作者个人进行的奖励。
(一)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每次评选____名。
(二)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由市人民政府市长签署。
(三)对获得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的将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第六条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是指对具有创造性、先进性和实用性并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自然科技研究成果和成果推广应用进行的奖励。
(一)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
(二)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获奖____由市人民政府发给奖状。
对获奖项目做出主要贡献的人员发给科学技术进步奖证书和奖金:1一等奖奖金每项____元;项数____项2二等奖奖金每项____元;项数____项3三等奖奖金每项____元;项数____项第七条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是对在本市注册且属中小型规模的坚持推动本企业的科学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
(一)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每次评选____家;(二)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由市人民政府给获奖企业颁发奖牌及奖金。
创新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创新科技成果奖励办法一、目的与背景促进科技创新是提升国家综合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为了激励和奖励在科技领域取得创新成果的个人和团队,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二、奖励范围本奖励办法适用于从事创新科技研究和应用的个人和团队。
创新科技成果必须具备一定的创新性和实用性,以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奖励项目1. 科技创新成果奖:对在科技研究、技术开发、创新应用等方面具有重大突破和贡献的个人和团队予以表彰和奖励。
2. 科技项目支持奖:对在科技项目申请、实施和成果推广过程中,具有重要贡献的个人和团队予以表彰和奖励。
3. 科技专利奖:对取得与科技创新相关的重要专利成果的个人和团队予以表彰和奖励。
4. 创新创业奖:对在科技创新领域取得突出成就、推动创业发展的个人和团队予以表彰和奖励。
四、奖励条件1. 获奖者必须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章程要求的个人或团队;2. 创新科技成果必须具备一定的创新性和实用性;3. 科技创新成果必须通过评审,并获得相关专业机构或权威组织的认可;4. 获奖者必须配合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宣传科技创新成果。
五、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个人或团队可以通过正式申请或推荐获奖;2. 评审阶段:由专业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或推荐的科技创新成果进行评审;3. 决定阶段:根据评审结果和奖励条件,决定获奖者;4. 颁奖阶段:组织颁奖仪式,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和奖励。
六、奖励措施1. 获奖证书和奖章;2. 奖金和研究经费的资助;3. 媒体宣传和报道等。
七、奖励管理组织设立奖励管理委员会,负责奖励评选、资金管理和实施监督等工作。
八、奖励公示与申诉对获奖结果进行公示,并设立申诉渠道,接收申诉并进行查证处理。
九、附则本奖励办法由组织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创新科技成果奖励办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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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表彰和奖励在推动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集团公司)科技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科技人员和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企业科技进步,发展集团公司的技术优势,依据《中冶集团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按奖励类别不同,分为技术进步奖、工法奖、技术标准奖、优秀论文奖、QC成果奖、专利技术奖。
科技成果奖每年评审一次。
三季度申报,四季度评审,次年召开科技成果奖励表彰会。
第三条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的申报、评审和授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建立科学的评价标准,严格规范申报、评审和授奖程序。
科技成果评审做到好中取优,宁缺勿滥,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干涉。
第四条集团公司成立科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称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工作需要,评审委员会可下设专业评审组。
各专业评审组负责各自专业范围内的科技成果奖的初评工作,并将初评结果报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在此基础上,进行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的最终评审工作。
第五条科技成果实行集团公司、分(子)公司两级管理。
分(子)公司的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整理本公司的科技成果,择优统一向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上报;技术管理部负责集团公司各类科技成果的申报受理、登记、评审、奖励及推荐上报等组织工作和相关事宜的日常归口管理工作。
第二章科技成果奖励类别范围和评审标准第六条科技成果奖励类别范围㈠技术进步奖⑴在企业生产经营、企业技术改造、重大装备研制过程中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⑵自行开发的应用于建筑行业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科学技术成果;⑶通过引进国内外先进成熟科学技术成果,并在转化、推广应用中有所创新,经实践证明在降低成本、缩短工期、节约资金等方面取得显着效益的技术成果;⑷为促进企业发展,提高企业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水平,而提出和研究企业发展有关的科学决策、企业技术标准、专着、专题调研等,并经实践证明产生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软科学研究成果。
㈡工法奖工法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必须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特点。
工法分国家级、省(部)级和企业级。
⑴国家级工法,其关键技术属于国内领先水平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技术难度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着的;⑵省(部)级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省(部)级先进水平,技术难度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较好的;⑶企业级工法,其关键技术是本企业内先进水平或领先水平,或者在公司内首次开发成功的新技术、新工艺,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㈢技术标准奖技术标准的制定与修订应符合企业发展需求,工艺操作方法科学、先进、合理,能够很好地体现施工方法与产品的技术特点与经济效益,并具有一定的先进性。
通过技术标准的实施应用将有利于提高企业技术水平,使现场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得到明显提高,使现场质量通病得到有效治理,具有在企业内部推广的价值。
㈣优秀论文奖以技术研究性撰写论文(也可以是对某项技术或某个工程的总结)和以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为主。
反映技术研究成果,介绍新产品的研制,施工技术经验交流,基础理论探讨,实用技术应用,标准的宣贯讨论。
要紧密结合工程施工实际。
同时撰写的论文应遵循正确性、客观性、开发性、先进性、可读性和指导性原则。
㈤QC成果奖围绕集团公司的经营战略、质量方针目标和现场存在的的问题,针对提高工程(产品)质量、提高工效、缩短工期、降低成本、节约消耗、改善管理、为用户服务或接受上级下达的课题而开展的质量管理活动,并且成效显着。
㈥专利技术奖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促进集团公司专利数量的增长和专利质量的提高,提升集团公司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能力。
凡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均可以申报中国三冶专利技术奖:⑴知识产权属于中国三冶(含子公司);⑵在评奖当年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⑶单独一件专利不得申报,应以一项授权的核心专利为申报对象,并将多项专利组合申报,专利组合中的非核心专利可以是未授权专利;⑷发明创造水平高,已经实施并取得很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未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和中冶集团专利技术奖的有效专利。
优先申报和推荐高新技术领域的项目,通过专利运用、保护维护和扩大市场份额的项目。
第七条科技成果评审标准㈠技术进步奖公司级技术进步奖科技成果奖根据科技成果水平对集团公司科技进步的推动作用及其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一等奖:创造性地应用国内外新技术,使工程建设的技术水平或对企业的技术改造总体上达到或接近国内领先及其以上水平,在缩短工期、节约投资、降低工程成本、提高质量、提高管理水平和推动公司科技进步等方面有重大作用,并取得显着经济效益(推广应用新技术经济效益在150万元以上)。
二等奖:成功地应用国内外新技术,并有所创新,使工程建设的技术水平或对企业的技术改造总体上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在缩短工期、节约投资、降低工程成本、提高质量、提高管理水平和推动公司科技进步等方面有较重大作用,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推广应用新技术经济效益在100万元以上)。
三等奖:成功地应用国内外新技术,使工程建设的技术水平或对企业的技术改造总体上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或达到本企业先进水平,在缩短工期、节约投资、降低工程成本、提高质量、提高管理水平和推动公司科技进步等方面有较大作用,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推广应用新技术经济效益在70万元以上)。
省(部)、集团级技术进步奖对获得集团公司技术进步奖的一、二等奖获奖项目,依据省(部)、集团级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公司将择优推荐申报省(部)、集团级技术进步奖。
国家级技术进步奖对获得省(部)、集团级的技术进步奖,集团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组织申报国家级技术进步奖。
㈡工法奖公司级工法奖按照工法要求的格式内容编写,数据准确,能够反映企业的管理技术、应用和推广水平,其关键技术达到集团公司领先水平。
对有所创新施工技术加以完善和拓展,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着的工法,均可由分(子)公司推荐申报优秀工法奖,工法奖分为一、二、三等奖。
一等奖:工法编写内容齐全完整、层次分明,文本格式规范。
工法关键技术创新点突出、易于操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及以上,有效节约成本,获得很好经济与社会效益,并利于环保节能。
工法已在两项以上工程中得到有效应用,有很好的推广与应用价值。
二等奖:工法编写内容齐全完整、层次分明,文本格式规范。
工法关键技术创新点明确、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有效节约成本,工期、质量等各项指标均满足设计、规范要求,通过在工程中的有效应用,获得较好经济与社会效益。
三等奖:工法编写内容完整、层次较分明,文本格式规范。
工法关键技术创新点明确、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工程质量通过工法实施得到有效保证,获得良好经济效益。
省(部)级工法从集团公司级工法奖获奖项目中进行遴选,推荐申报省(部)级工法的评选。
⑶国家级工法集团公司从省(部)级评审认定后的工法中,组织国家级工法申报工作。
㈢技术标准奖⑴公司级技术标准奖根据编写内容、编制难度、规范性、可操作性、引用技术的先进性以及实施效果,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一等奖:符合企业相应技术标准编制格式要求;文字阐述清晰准确、逻辑性强,可操作性强;工艺方法科学、先进、合理,符合企业发展需求,有利于提高企业技术水平,使现场施工进度或施工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二等奖:符合企业相应技术标准编制格式要求;文字阐述清晰准确、有逻辑性,具有可操作性;工艺方法科学、先进、合理,符合企业现状和特点,有在企业内部推广的需求,使现场施工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三等奖:基本符合企业相应技术标准编制格式要求;文字阐述清晰准确,具有可操作性;工艺方法科学、合理,符合企业现状和特点,有在企业内部推广的条件,使现场质量通病得到有效治理。
⑵行业标准已批准颁布执行的行业标准⑶国家标准已批准颁布执行的国家标准㈣优秀论文奖根据内容难度、撰写规范性、创造性、逻辑性和条理性以及发表的刊物层次,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一等奖:论文课题新颖,阐述的应用技术有重大创新,难度大,整体技术水平先进,文字水平高,编写格式规范,在全国性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具有独创性技术和管理研究成果,或在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论文优先考虑。
二等奖:论文课题较新颖,阐述的应用和管理技术有较大创新,难度大,技术水平先进,文字水平较高,编写格式规范,在国内正规刊物和省市等地区性专业刊物上发表或在省市等地区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优先考虑。
三等奖:论文课题较新颖,阐述的应用和技术有一定创新,有一定技术难度或复杂程序,总体技术和管理水平先进。
撰写内容较齐全,编写格式规范。
㈤ QC成果奖公司级QC成果奖QC成果奖的奖项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一等奖:该QC成果能够改进质量、降低消耗、提高人的素质及经济效益,具有突出的科学性。
在活动中坚持用数据说明事实,用科学的方法来分析与解决问题。
二等奖:该QC成果能够发掘人的潜能,提高人的素质,更好的预防质量问题和改进质量,提高管理水平。
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等奖:该QC成果总结经验,分析解决质量问题。
具备可操作性,能够在工程中取得显着的成效。
省(部)级QC成果从集团公司级QC成果获奖项目中进行遴选,推荐申报省(部)级QC成果奖的评选。
国家级QC成果从省(部)级QC成果奖中,组织国家级QC成果奖申报工作。
㈥专利技术奖⑴公司级专利技术奖专利技术奖的奖项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一等奖: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所提供的技术方案构思巧妙,原创性强,技术水平高,对促进本领域的技术进步与创新有重大的作用。
二等奖:该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对于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突出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三等奖:该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对于该项专利权的保护措施积极主动,取得了显着成效。
⑵以上级别专利技术奖从集团公司级专利技术奖获奖项目中进行遴选,推荐申报以上级别专利奖项的评选。
第三章科技成果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和资料要求第八条申报条件㈠符合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的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的;㈡不存在知识产权成果权属、有关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排序等方面的争议;㈢成果奖项由几个单位共同完成的,成果申报必须由第一完成单位按要求组织申报。
第一完成单位应在申报前与其它完成单位共同协商,对主要完成单位、完成人员及其排列顺序等取得一致意见,并在推荐书的主要完成单位栏内,盖上各完成单位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