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溉排水渠系设计规范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1 总则1.0.1 为统一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要求,提高工程设计质量,保证工程安全,节水节地,降低能耗,保护水环境,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充分发挥工程综合效益,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
1.0.3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技术经济政策,根据流域水利规划和区域水土资源平衡的要求,全面搜集分析所需资料,进行必要的勘察、观测和实验,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做到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经济实用,方便管理。
1.0.4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2 工程等级划分2.0.1蓄水枢纽工程等别应根据总蓄水容积的大小,按表 2.0.1确定。
表2.0.1 蓄水枢纽工程分等指标工程等别ⅠⅡⅢⅣⅤ规模大(1)型大(2)型中型小(1)型小(2)型总蓄水容量(108m3)>10 10~1 1~0.1 0.1~0.01 <0.01 2.0.2引水枢纽工程等别应根据引水流量的大小,按表 2.0.2确定。
表2.0.2 引水枢纽工程分等指标工程等别ⅠⅡⅢⅣⅤ规模大(1)型大(2)型中型小(1)型小(2)型引水流量(m3/s)>200 200~50 50~10 10~2 <22.0.3 提水枢纽工程等别应根据单站装机流量或单站装机功率的大小,按表2.0.3确定。
当提水枢纽工程按单站装机流量和单机装机功率分属两个不同工程等别时,应按其中较高的等别确定。
2.0.4 蓄水、引水和提水枢纽工程中的水工建筑物级别,应根据所属枢纽工程的等别与建筑物重要性,按表 2.0.4确定。
表2.0.3 提水枢纽工程分等指标工程等别ⅠⅡⅢⅣⅤ规模大(1)型大(2)型中型小(1)型小(2)型单站装机流量(m3/s)>200 200~50 50~10 10~2 <2单站装机功率(MW)30 30~10 10~1 1~0.1 <0.1 注:“装机”系指包括备用机组在内的全部机组。
灌排渠道设计规范
灌溉排水渠系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大型和10万亩以上的中型灌区的灌溉排水渠系(以下简称灌排渠系)设计。
其他灌区的灌排渠系设计,可参照执行。
第1.0.2条灌排渠系是灌溉工程的一个组成部分。
灌排渠系设计应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设计程序,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进行。
第1.0.3条灌排渠系设计方案应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和比较。
力求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运用安全,管理方便,以达到省水、节能、增产的目的。
第1.0.4条灌排渠系设计在保证灌排效益和工程安全的前提下,应考虑综合利用,以取得最优的经济效果。
第1.0.5条灌排渠系设计必须符合《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水利水电工程水利动能设计规范》等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第1.0.6条由于灌区自然特点或其他条件的限制,执行本规范有关条款确有困难,或规范未作明确规定的特殊技术问题,应进行专门论证,并在设计文件中予以申述。
喷灌、滴灌、渗灌渠系设计,应按有关规范或标准执行。
第二章基本资料第一节通则第2.1.1条灌排渠系设计应深入灌区调查研究,认真搜集整理灌区地形、气象、水文、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土壤、作物需水量、水利工程现状、自然灾害、社会经济以及农业区划和发展规划等基本资料,并进行必要的勘测试验工作。
第2.1.2条有关基本资料和数据应经过审查鉴定。
资料精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第二节测量资料第2.2.1条地形测量资料应具有:1.灌区总体布置图,比例尺一般采用1/25000~1/100000。
2.灌排渠系平面布置图,比例尺一般采用1/10000。
3.典型田间渠系布置图,比例尺一般采用1/1000~1/5000。
4.有特殊要求的渠道带状地形图,比例尺一般采用1/1000~1/2000。
带状图宽度,视地形条件而定。
5.灌排渠、沟的纵断面图,比例尺一般采用:水平1/5000~1/25000,垂直1/50~1/200;横断面图,比例尺一般采用1/100~1/200。
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SLT4-1999)
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SL/T4—1999)前言根据(94)农水综字第9号文下达的《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北方)》和《农田水利工程技术管理规程》(后分别更名为《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和《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管理规程》)编制任务,由水利部农村水利司主持,《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编制组按标准编制程序进行工作,经多次讨论修改,先后完成征求意见稿和送审稿,并于1999年7月召开审查会议,通过了审查。
《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的内容分为:总则、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另有条文说明,内容覆盖了农田排水工程技术的各个主要方面.1 总则1.0.1为正确应用农田排水技术,防治涝、渍和土壤盐碱化,保证工程质量,节省工程费用,提高工程效益,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业持续发展,制定本规范.1。
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农田排水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和管理.1。
0.3农田排水工程,应根据工程建设要求,全面搜集分析所需资料,进行必要的勘测、试验,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做到与当地农业、水利区划相一致,全面安排,综合治理,并结合先进的灌溉和农业技术措施进行工程的管理运用,获取减灾增产的持久效果.1。
0.4农田排水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技术政策,工程建设单位应持有符合规定的设计资质证书和施工许可证;工程管理单位应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章和工程维修养护制度。
1。
0.5农田排水工程的建设和管理,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规划2.1 一般规定2。
1.1农田排水规划应在流域规划、地区水利规划和治理区自然社会经济条件、水土资源利用现状的基础上,查明治理区内的灾害情况和排水不良的原因,根据农业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和洪、旱、涝、渍、盐碱综合治理的要求,确定排水任务和排水标准,遵照统筹兼顾、蓄排兼施的原则进行总体规划。
在按照不同类型治理区的特点进行具体规划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 平原区应充分考虑地形坡向、土壤和水文地质等特点规划排涝和调控地下水位的排水系统。
节水灌溉技术规范[sl207-98]
田间灌溉过程的节水 用水管理的节水以及农艺节水增产技术措施等方面
灌溉回归水 在农田灌溉中 流经渠系和田间的地表水流和地下水渗流回流到下游沟渠
或河道中的灌溉余水
薄 浅 湿 晒 灌溉 一种水稻节水灌溉模式 其技术要点是 薄水插秧 浅水返青 薄湿
分蘖 晒田蹲苗 回水攻胎 浅薄扬花 湿润灌浆 落干黄熟
控制灌溉 在水稻返青后的各个生育阶段 田面不再建立水层 根据水稻生理生态需水
田间水利用系数应按下列方法进行测量计算 计算法
式中
田间水利用系数
设计灌水定额
末级固定渠道控制的实灌面积
末级固定渠道放出的总水量 实测法 在灌区中应选择有代表性的地块 通过实测灌水前后 化 计算净灌水定额 算出田间水利用系数
内 土壤含水量的变
式中
分别为灌水前后计划湿润层的土壤含水率 以干土重的百分数表示
局 就节水灌溉标准问题开展共同研究 讨论 形成规范的雏形
年底完成规范编写提纲
年初 编制任务正式下达之后 在水利部农村水利司主持下 编写组立即开始工作
年
月底完成初稿 经两次征求意见补充修改后 于 年 月初完成征求意见稿 月底完成送审
稿 并于 年 月召开审查会议 通过了专家审查
节水灌溉技术规范 分总则 工程规划 灌溉水源 灌溉用水量 灌溉水的利用系
节水灌溉技术规范
灌溉用水量
节水灌溉工程建成投入使用后 正常水文年份单位面积用水量应较建成前节约 以上 水稻灌溉用水量应根据 薄 浅 湿 晒 灌溉等控制灌溉模式确定 旱作物 果树 蔬菜等灌溉用水量应按产量高 水分生产率高的节水灌溉制度确定 水资源紧缺地区 灌溉用水量可根据作物不同生育阶段对水的敏感性 采用灌关键水 非充 分灌溉等方式确定
节水灌溉工程面积与节水灌溉措施面积不得重复统计 在同一灌溉面积上 采用多种节水
农田水利渠道灌溉与排水
渠道防渗好处
• 提高渠系水利用率 • 提高渠道的抗冲能力 • 减少渠道粗糙程度 、增加输水能力 • 缩短输水时间 • 有利于对地下水位的控制 • 减少渠道淤积
渠道的断面形式
a)梯形断面(b)弧形底梯形断面 (c) 弧形坡脚梯形断面 (d) 复合形断面 (e) U形断面 (f) 矩形断面
(g) 城门洞形暗渠 (h、i) 正反拱形暗渠 (j) 圆形暗渠
灌溉与排水工程 二、干、支渠的规划布置形式
2)平原区灌区的干、支渠布置
灌溉与排水工程
二、干、支渠的规划布置形式
3)圩垸区灌区的干、支渠布置
➢分布在沿江、滨湖低洼地区的圩垸区,地势平坦低洼,河 湖港汊密布、洪水位高于地面,必须依靠筑堤圈圩才能保证 正常的生产和生活,一般没有常年自流排灌的条件,普遍采 用机电排灌站进行提排、提灌。面积较大的圩垸,往往一圩 多站,分区灌溉或排涝。 ➢圩内地形一般是周围高、中间低。 ➢灌溉干渠多沿圩堤布置,灌溉渠系通常只有干、支两极。
灌溉与排水工程
三、斗、农渠的规划布置
3. 农渠的规划布置 农 渠 是 末 级 固 定 渠 道 , 控 制 范 围为一个耕作单元。农渠长度根 据机耕要求确定,在平原地区通 常 为 500 ~ 100m , 间 距 为 200 ~ 400m,控制面积为200~600亩。 丘 陵 地 区 农 渠 的 长 度 和 控 制 面 积较小。在有控制地下水位要求 的地区,农渠间距根据农沟间距 确 定。
灌溉与排水工程 四、渠系建筑物的规划布置
3.交叉建筑物
渡
槽
倒
虹 吸
灌溉与排水工程
四、渠系建筑物的规划布置
4.泄水建筑物 为了防止由于沿渠坡面径流汇入渠道或因下级(游)渠道事故停 水而使渠道水位突然升高,必须在重要建筑物和大填方段的上 游以及山洪入渠处的下游修建泄水建筑物,泄放多余的水量。 通常在渠岸上修建溢流堰或泄 水闸; ➢ 从多泥沙河流引水的干渠, 常在进水闸后开挖泄水渠,设 置泄水闸; ➢ 为了退泄灌溉余水,干、支、 斗渠的末端应设退水闸和退水 渠。
灌溉渠道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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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C G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P GB ××××—××灌区规划导则Guidelines for Irrigation Areas Programming(征求意见稿)××××—××—×× 发布××××—××—×× 实施中人民共和国水利部联合发布中人民共和国建设部UDC G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P GB ××××—××水利灌区规划规范Specifications for irrigation areasProgramming of water resources(征求意见稿)××××—××—×× 发布××××—××—×× 实施中人民共和国水利部联合发布中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水利灌区规划规范GB ××××—××条文说明1 总则1.0.1 为加强灌区规划工作,提高灌区规划水平,促进灌区水土资源合理开发与持续利用,特制定本导则.1.0.2 本导则适用于新建大型灌区规划和已建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规划.1.0.3 灌区规划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方针,政策,加强调查研究,在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前提下,进行多方案比选论证,确定灌区建设最佳方案.1.0.4 编制灌区规划,应遵循以下原则:1 与流域或区域水土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及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协调.2 以节水增效为中心,以提高灌溉水的利用效率和效益,提高水分生产率为目标,依靠科技进步,加强灌区水资源的优化配置研究,实现灌区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灌区的可持续发展.3 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注重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4 注重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改善灌区生态环境.5 灌区的管理体制与水价的形成机制应有利于灌区良性运行和可持续发展.6 重视灌区信息化系统建设,提高灌区管理现代化水平.1.0.5 灌区规划应在分析现状水平年的基础上,分别研究近期和远期两个水平年, 以近期为重点,近,远期相结合.1.0.6 灌区规划应根据灌区实际,按照《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制定科学合理的灌区灌溉与排水.1.0.7 灌区规划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的规定.2 基本资料2.0.1 灌区规划应认真调查搜集灌区内地形地貌,水文气象,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土壤,资源,水利工程现状,自然灾害和社会经济等方面的资料.2.0.2 灌区规划调查搜集的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1 灌区地形,地貌,河流水系,自然概况等资料;2 降水,蒸发,气温,气压,风力,风向,日照,霜期,冰冻期,冻土深度等气象,水文特征值资料,河沟,水库,承泄区的水位,流量,泥沙,水质等实测资料;3 灌区地形图;4 区域地质图及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水文地质图等;5 土壤类型,质地,分布状况,土壤理化性质,土壤水分特性等土壤普查资料,盐碱地改良试验资料等;6 灌区内城乡供水,灌溉,排水,防洪等工程设施的现状及运用情况;7 土壤侵蚀类型,侵蚀强度,水土流失成因及危害,水土流失规律及发展趋势,水土保持及环境现状等;8 灌区土地资源状况,开发利用现状及土地利用规划,水库,塘坝蓄水利用,河(湖)水利用,地下水与泉水利用,灌溉回归水利用,城市生活与工业污废水利用,现状各业供用水量,用水效率及存在的问题,规划供用水情况等;9 灌区历年发生的洪,涝,旱,盐,碱,渍,风灾害情况,受灾范围,成灾面积,受灾原因,减产情况,经济损失,对当地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等;10 天然建筑材料的调查等;11 灌区内的行政区划,人口,农业人口,农业劳动力,土地面积,耕地面积,种植结构,耕作制度,农业单产,总产,林牧渔业生产,工农业发展布局,交通运输,能源电力,国民经济生产总值,人均收入等.12 已建灌区还应对灌区的位置,范围,现有工程设施现状,工程布局,特殊渠段和主要建筑物局部地形图,河道及灌排沟渠条带地形图与纵横断面图,主要建筑物及骨干灌排河道地质图与剖面图,地质报告或文字说明,灌区运行管理,灌溉方法,灌溉制度,灌溉试验,节水灌溉情况,农业增产效益,灌区节水改造与续建配套的经验,管理体制,水费制度改革等资料进行搜集.2.0.3 灌区规划尚应注意搜集本流域,本地区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农业区划,流域规划,水利规划,国土整治规划,水资源评价成果及开发利用规划,农牧渔业发展规划等有关资料,搜集以往规划成果与实施情况,有关部门的规划发展资料,科研成果和试验资料等.2.0.4 对搜集的基本资料应进行分类整理,并需经合理性验证,资料的完整性与精度应满足灌区规划阶段的深度要求.3 水土资源现状分析与评价3.1 水资源及利用现状分析与评价3.1.1 灌区水资源分析与评价应遵循地表水与地下水统一评价,水量与水质并重, 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原则.3.1.2 灌区水资源分析与评价应参照《水资源评价导则》(SL/T238)的规定,对灌区内水资源数量(包括地表水资源量,地下水资源量,水资源总量),水资源质量和水资源利用进行分析与评价,并进行综合评价.在水资源综合评价基础上,结合灌区在水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与措施建议.3.1.3 水资源分析与评价应以调查,搜集,整理,分析和利用已有资料为主,可辅以必要的观测和试验工作.3.1.4 灌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分析应按灌区规划要求,参照SL/T238的有关规定进行,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1 灌区供水基础设施现状调查分析.2 灌区现状供用水调查统计分析及现状供用水效率评价.3 灌区现状供需水平衡分析及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4 灌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对环境的影响评价.3.1.5 在调查统计的基础上,应着重进行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的合理性分析与评价.3.2 土地资源及利用现状分析与评价3.2.1 灌区土地资源及其利用现状分析应在调查区内土地总面积,各类生产用地, 建设用地和非生产性土地面积的基础上,分析各类用地的比例及农村人均居住占地面积等指标.3.2.2 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与评价应在调查统计的基础上,分析土地资源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开发利用潜力.4 水土资源平衡分析及水资源合理配置4.1 灌溉分区4.1.1 大型灌区,特大型灌区地形,地貌,土壤,气象及水文地质条件等差异较大, 应进行灌溉分区.4.1.2 灌溉分区应与灌区农业区划相结合,以有利于农业生产和灌溉管理为原则, 并兼顾行政区划和现有工程体系,按照灌区内地形,地貌,土壤,水文气象,水资源状况,水利工程现状,农业种植结构等资料进行.4.2 灌区经济社会发展指标预测4.2.1 灌区规划应在调查灌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的基础上,结合灌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自治州),县(市,自治县,旗,区)社会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及远景发展目标,对灌区不同水平年经济社会的发展指标进行预测.4.2.2 预测的灌区经济社会发展指标,还应与有关部门,有关行业经审定的规划相协调.4.3 灌溉制度分析4.3.1 灌区规划应首先确定灌溉设计保证率.灌溉设计保证率应根据灌区内水文气象,水土资源,作物组成,灌水方法及经济效益等因素,按照GB50288的规定选定.4.3.2 作物灌溉制度的设计应按GB50288的规定执行.进行灌溉制度分析时,应合理确定灌区代表作物及种植比例,作物需水量,灌区有效降水量,土壤计划湿润层深度,土壤田间持水率上限和下限,地下水补给量等参数,4.3.3 作物灌溉制度应按灌溉分区分别进行设计.4.4 灌区土地资源开发利用规划4.4.1 土地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应根据灌区内地形,地貌特点和土地资源利用现状,土地的适用性等,在满足灌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用地,环境用地,保证区域粮食安全,灌区农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对灌区内农业,林业,牧场,水塘,交通,居民用地,工矿用地等各类用地进行统一规划,提出不同水平年各类用地面积,比例,确定各类用地位置,合理确定灌区用地和灌区发展范围,拟定灌区范围整体开发分期实施规划.必要时,应提出两种以上的土地利用方案,比较其投入, 产出及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效益,择优选用.4.4.2 土地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结合地区土地利用规划,国土整治规划进行.4.4.3 土地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应在保证基本农田和环境用地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林业,牧业用地,渔业和其它用地.严格控制城乡建设和工矿企业用地.4.4.4 土地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应对原有的不合理用地进行调整.4.5 灌区需水量分析4.5.1 灌区需水量应按不同水平年分区,分部门进行调查和预测.4.5.2 灌区需水量包括经济社会用水和生态环境用水两部分.经济社会用水包括农业用水,工业用水和生活用用水.农业用水可按农田灌溉及林牧渔业等需水量进行预测,对有冲沙和洗盐要求的灌区,还应包括冲沙,洗盐用水量;工业用水可按电力和一般工业需水量预测;城乡生活用水可按城镇居民生活和公共用水,农村生活(人,畜用水)等项用水分别预测.以上各项需水量均为包括输水损失在内的毛需水量.生态环境需水量可按维护,改善灌区生态与环境基本功能所需要的合理需水量分析预测.4.5.3 灌区规划应根据上述各项需水量,确定灌区各水平年需水过程线.4.6 灌区可供水量分析4.6.1 灌区可供水量应在灌区水资源总量,最大可利用量分析评价的基础上,根据现有工程和各规划水平年拟建的供水工程情况进行分析,计算不同水平年,不同保证率情况下的工程可供水量.4.6.2 灌区可供水量分析计算时,还应考虑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及其水质和重复利用影响,提出各水平年,不同保证率情况下的可供水量过程.4.6.3 对于上级政府或水行政主管部门已经规定了灌溉水源引水限额的,应严格按照限额作为可引水量.4.6.4 对有航运,发电,输沙要求的河道,在进行可供水量分析时,应考虑航运, 发电和冲沙用水对可供水量的影响.4.7 灌区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4.7.1 灌区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应根据各分区供,需水量预测结果,按不同水平年,不同保证率分区进行平衡分析.4.7.2 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应按照节水,优化配置,协调发展的原则进行.在水资源紧缺地区应遵循"以供定需定平衡"的原则.4.8 灌区规模论证4.8.1 灌区规模应根据灌区水土资源现状和各水平年的水土资源平衡分析结果定;对已建灌区应复核现有灌区规模,研究续建配套与灌区扩建的潜力.4.8.2 对水资源紧缺或生态脆弱地区的新建灌区,应在合理确定生态环境用水的基础上,按照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种植结构合理,有利于灌区均衡协调发展的原则, 适当调整农林种植结构,"以水定地",核定灌区规模.4.8.3 对水资源不足,局部地区不能保证灌溉的已建灌区,宜根据渠系及建筑物的现状配套,实际灌溉,经济发展和农作物种植结构等情况,局部地区可按非充分灌溉调整灌溉制度.4.9 水资源合理配置与调度规划4.9.1 灌区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应符合流域或区域水利综合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坚持全面规划,综合利用,因地制宜,蓄,引,提相结合.4.9.2 灌区水资源的配置与调度应遵循优先满足城乡生活用水,统筹农业,工业, 生态环境以及航运等用水需要,促进各业协调发展,综合效益最大的原则.4.9.3 对地表水,地下水两种水源联合运用的灌区,还应遵循优先利用地表水,合理开发地下水的原则.4.9.4 对外流域或区外调水的灌区,还应遵循当地水资源优先,节水优先,治污优先的原则.4.9.5 水资源的配置与调度规划应根据灌区水源及各用水户的具体情况,确定水资源配置和调度措施,拟定水资源调配方案.4.9.6 对多水源灌区的水资源配置与调度规划,应按照上下游,不同水源统一水价的原则,采取经济手段和价格杠杆与其它措施相结合拟定调配方案.5 总体规划5.0.1 灌区总体规划应遵循旱,涝,洪,碱,渍,盐,沙综合治理,山,水,田,林,路,村统一规划,水土资源合理,高效,持续利用,经济,资源,环境持续协调发展的原则.5.0.2 灌区总体规划应对灌区水源工程,灌排渠系工程,防洪工程,建筑物工程, 承泄区,道路,林带,村镇,输电线路,通讯线路,管理设施等进行合理布置,绘制灌区总体布置图.5.0.3 灌区总体规划应按照GB50288 和《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SL252),首先逐项确定水源工程,灌排渠系工程,防洪工程和建筑物工程的等级及防洪.5.0.4 灌区总体规划应根据灌区的水资源条件,工程状况,农业种植结构和经济发展水平等,确定灌区的灌溉模式.当灌区规模较大时,宜分区确定.6 工程规划6.1 水源工程6.1.1 灌区规划应首先根据拟建灌区的水资源状况,水源条件,水文地质条件等, 对灌区的水源工程进行规划.6.1.2 当河道径流过程与灌溉用水过程不一致或流量小,水位低或流量,水位不稳定,不能满足灌溉引水要求,且有建库条件时,山丘区宜修建水库,平原地区可考虑建设拦河坝(闸);当河道径流能够满足灌溉用水的流量,水位要求时,宜采用无坝引水方式引水灌溉;当河道径流或湖泊能够满足灌溉用水的流量要求,但水位不能满足自流引水灌溉的要求,且不适于建库时,宜考虑采用泵站提水方式.6.1.3 当采用泉水作为灌溉水源时,应根据6.1.2条的有关规定选择合适的水源工程.6.1.4 灌区供水水库工程规划应根据灌区地形,地质条件和灌溉设计保证率,水资源条件,灌溉用水量及水库其它供水目标用水量等,初步确定工程规模.6.1.5 当河道比降较大或虽然河道比降较为平缓,但汇水面积较大,水源充足,且沿河不具有大库建设条件时,宜选择梯级开发,串联建库方式.6.1.6 当山地丘陵区土地比较分散,灌区沿河方向呈长条形分布,选择单一的灌溉系统存在困难或不经济时,或者灌区内有多项蓄水工程,且沿一定高程分布的灌区,宜选择"长藤结瓜"式灌溉系统.6.1.7 灌区规划时,应根据灌区灌溉面积的分布,河(湖)枯水期水位,河道流量, 河(湖)岸边地形,地质,河槽形状,水源含沙量,支流汇流位置等,对引水口的位置,渠首工程的形式进行规划.在多泥沙河道取水时,还应考虑拦沙,排沙设施.6.1.8 渠首工程有综合运用要求时,渠首工程位置与形式的选择和工程布置,除应符合本规范及GB50288的要求外,还应符合相关专业规范规定.6.1.9 采用泵站提水方式时,应根据地形,地质,水源,动力,灌区控制点与水源水位的高程差,次灌水过程用水量等条件,对泵站的位置,扬程,装机等进行规划.6.1.10 选择泵站位置时,应考虑防洪,防冲,防淤和防污的要求;对从多泥沙河道取水的泵站,应对防沙,沉沙,排沙等措施进行规划;对高扬程灌溉工程,宜提出多级提水泵站规划方案.6.1.11 排水泵站应根据控制区的地形,地质,排水区面积,排水流量等,对泵站位置和建站方式进行规划,对具备部分自排条件的,宜考虑与排水闸合建方式.对适于灌排结合建站的灌区,宜采用结合建站方式.6.1.12 以地下水为主要灌溉水源或采用井渠结合的灌区,应根据灌区的水文地条件,地下水资源的可利用情况等进行机井规划.6.1.13 机井规划应根据有关资料确定单井控制灌溉面积和井距,机井数量等有关参数.6.2 泥沙处理工程6.2.1 灌溉水源中泥沙含量较大,超过了渠道的输水挟沙能力或对水泵磨损较大时,经技术经济方案比较后,可设置沉沙池.6.2.2 沉沙池的位置应根据灌区的地形,地质,土壤条件,泥沙清除方式和引水含沙量等,考虑灌区不同行政区域的人均占有耕地情况,经技术经济比较后选定.6.2.3 沉沙工程应根据灌区的具体情况和输,用水要求,合理确定沉沙方式及沉沙池型式.6.2.4 泥沙处理规划应进行泥沙淤积预测,并进行沉沙区使用年限分析.6.2.5 泥沙处理规划应研究适合灌区实际的泥沙开发利用技术,提出池区还耕及开发扶持,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6.3 灌区内调蓄工程6.3.1 灌溉水源的时空分布与灌区用水过程存在矛盾时,应进行调蓄工程规划,以充分利用水资源.6.3.2 调蓄工程规划应根据灌区内地形,地质,引用水工程条件初选调蓄工程位置,并依据灌区(或分区)水资源平衡结果,初步确定工程规模,在方案比较的基础上初步选定调蓄工程类型.6.4 灌溉渠系工程6.4.1 灌溉渠系工程的布置应遵循以下原则:1 自流灌溉面积最大;2 灌排结合,有灌有排;3 节约土地,利于耕作;4 利于配水,方便灌溉;5 方便管理与水费征收;6 工程量与投资最小;7 工程安全运行;8 对于已建灌区,应坚持维持现状与调整改造相结合.6.4.2 渠系布置,输水方式和灌溉方式应根据灌区的地形,水源,水文气象等条件及当地社会经济状况,经过多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确定.6.5 排水沟系工程6.5.1 灌区排水沟系的规划应结合流域防洪除涝和土壤改良规划及灌溉渠系的布置,统筹规划,对应布置.6.5.2 排水沟系规划应根据排水区的土质,地下水位,作物对土壤水分的控制要和土地的耕作方式,经济发展状况等条件合理确定排水方式.6.5.3 排水工程的布置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各级排水沟应布置在其控制范围的最低处,并能满足汛期排水和控制地下水位的要求.2 排水工程应尽可能利用天然河道,并与灌溉渠系的布置,土地利用规划,道路网,林带和行政区划等相协调.3 排水工程的布置应尽量做到高水高排,低水低排,自排为主,提排为辅,分片分级排放,当地洪涝水与外来客水分开排放.4 干沟出口应选在承泄区水位较低和河床稳定的地方.5 下级沟道的布置应为上级沟道创造良好的排水条件,使之不发生壅水.6.5.4 排水系统的布置除应符合以上要求外,还应按照GB50288有关排水系统的规定执行.6.6 防洪工程6.6.1 灌区规划应根据对灌区洪水发生概率及特性的分析,对灌区蓄水枢纽,引提水枢纽及建筑物,灌排渠沟及其建筑物等进行必要的防洪规划.6.6.2 进行灌区防洪工程规划时,应根据建筑物及渠沟的级别按GB50288的规定, 首先确定防洪.6.6.3 傍山渠道或易受洪水威胁的丘陵,坡地渠道,应根据洪水流量的大小,修建必要的排洪沟或撇洪沟.6.6.4 潮汐河口灌排(兼挡潮)建筑物的防洪工程,应考虑必要的防腐蚀措施. 6.7 灌排建筑物6.7.1 灌区灌排建筑物位置应根据灌区地形图,总体布置图和渠(沟)系纵横断面图等,按照建筑物的类型特点,结合工程规模,作用等,经技术经济比较后,合理确定.6.7.2 灌区灌排建筑物布置应遵循以下原则:1 经济适用性;2 安全性;3 节约用水;4 方便管理和维护;5 有利于灌区持续发展和灌溉效益发挥;6 方便群众生产,生活.6.7.3 灌区规划应初步确定主要建筑物(包括水源枢纽,干支渠系建筑物,排水河(沟)建筑物)的规模及基本型式.6.7.4 当灌区分期实施或近期有扩建的可能或有其它输水任务时,应按灌区的最终规模或最大设计流量,最高设计水位确定建筑物有关指标.6.7.5 已建灌区续建配套与改造规划应调查统计灌区建筑物的老化,损坏和使用情况,提出重建,改建,维修加固和扩建规划;对增加的建筑物,应进行必要性与可行性论证,并初步确定拟建工程的位置和主要指标;对已经废弃不用或阻碍灌溉效益发挥的建筑物,应提出拆除规划.6.7.6 灌区规划应对量水设施提出规划.6.7.7 量水设施应设置在灌溉渠道的引水,分水,泄水,退水处及排水沟出口处, 并宜与灌排建筑物结合布置.在没有水工建筑物或现有水工建筑物不能用于量水时,应采用特设量水设备量水.6.8 田间工程6.8.1 灌区进行田间工程规划应根据不同分区的地形,土壤,地下水埋深及水资源状况,经济发展状况,农作物种植结构等,确定不同的灌溉模式,分别进行典型区规划,提出土地平整技术要求,对田间渠(管)系,排水沟(管),配水建筑物,田间道路及林带进行布置,对灌排沟渠(管)进行纵横断面设计(或管径计算),确定灌水沟畦与格田的技术要素,计算工程量.6.8.2 典型区的选择应能代表所在分区的绝大部分农田状况,具有代表性,每一典型区应具有独立的配水系统,典型区面积不宜小于灌区设计灌溉面积的 3%,特大型灌区可控制在1~3%.6.8.3 田间工程规划与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1 田间工程的布置应有利于调节农田水分状况,培育土壤肥力,促进农业节约用水.2 因地制宜,讲求实效.根据田间地形条件,合理布置田间灌(排)渠(沟)系.3 灌排系统完善,建筑物配套齐全.6.8.4 经济条件较好的灌区,应优先考虑田间渠道防渗处理或利用管道输水灌溉, 也可根据水源情况采用明,暗渠(管)结合,有条件的地方可考虑采用喷微灌方式.6.8.5 灌水沟畦及格田,田间渠系和田间道路,林带的布置应按照GB50288的规定执行.6.9 节水工程6.9.1 灌区规划时,应根据灌区水资源状况,水源条件,气象,地形,土壤,作物和经济条件等,因地制宜地进行节水工程规划.6.9.2 进行灌区节水规划时,应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先进技术与常规技术相结合,强制节水与效益引导相结合.6.9.3 节水灌溉工程措施的选择,应遵循经济,高效,适用,易于推广,适度超前的原则,并充分考虑灌区农业种植结构的影响.6.9.4 对土壤渗漏量大,渠系水利用系数不符合GB50288规范规定,以及水资源紧缺或地下水水质不符合农业灌溉用水要求的地区,以及有其它特殊要求的渠道,应进行渠道防渗衬砌规划或管道输水规划.6.9.5 衬砌渠道应进行断面形式,断面尺寸和结构的经济技术比较和优化,衬砌段。
灌溉排水渠系设计规范
灌溉排水渠系设计规范一、设计原则1.灌溉排水渠系的设计应以科学、经济合理、先进适用为原则,确保农田得到足够的灌溉水量和有效排水,提高农田的产能。
2.设计应根据地理环境、土地利用状况、降雨均衡和灌溉用水需求等因素进行合理规划,确保灌溉排水系统的长期稳定运行。
二、设计标准1.灌溉排水渠系的设计应符合国家农田灌溉排水工程设计规范,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设计应根据农田所在地的降雨量、蒸发量、土地类型等因素确定合理的灌溉水量,并保证排水系统的稳定排水能力。
三、设计内容1.灌溉渠道的设计应根据灌溉用水需求和农田的地形条件进行合理布置。
应注意渠道的坡度、深度、宽度等参数的设计,确保水能顺利流动,并减少水量损失。
2.排水渠道的设计应根据农田的土壤类型和排水需求确定合理的排水闸门数量和位置。
渠道应具备良好的排水能力,有效地排除农田内的积涝水。
3.设计时应合理布置渠道的交叉口和汇水口,以确保整个灌溉排水系统的连通性和稳定性。
同时,应考虑到水质的保护,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水源被污染。
4.设计时应充分考虑灌溉排水系统的维护和管理问题,合理安排渠道的出水口和泵站的位置,方便进行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四、设计要求1.灌溉排水渠系的设计要充分考虑节约水资源、保护环境的要求,采用水平灌溉和滴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并合理布置渠道的出水口和水源保护措施。
2.设计时要考虑到水文地质情况,避免渠道的泥沙淤积和堵塞,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渠道的通畅性。
3.设计时要充分考虑区域的降雨量和排水需求,合理确定渠道的容水量和排水能力,防止因洪水导致农田的水浸灾害。
五、设计审查1.灌溉排水渠系的设计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并取得设计审查合格证明。
2.设计审查时应对灌溉排水渠系的各项技术指标和参数进行详细检查,并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六、施工监督1.灌溉排水渠系的施工应按照设计方案进行,确保施工的质量和进度。
2023秋季学期国开河南电大本科《灌溉排水新技术》无纸化考试(作业练习1至3+我要考试)试题及答案
2023款争考期国开河南电大本科《展麻排水新栽本》无纸化考试(作业秣R1至3+我要考被)被阪双答案M:资料卷理于2023年12月;逡用于2023款等学期❷开河南电支洋新学员一半台无敢也考祺。
作业称R1裁题4答案1.我国灌溉设计标准的表示方法有()oA.灌溉设计保证率B.抗旱天数C.灌溉效率D.灌溉时间[答案]AB2.灌溉工程常用的自动控制模式有()oA.积分控制B.四点控制C.比例控制D.交替控制[答案]AC3.以下属于微灌灌水器的为()oA.滴头B.滴灌管C.微喷头D.渗水管[答案]ABC4.渠道防渗衬砌技术有()oA.土料防渗B.砌石防渗C.砌砖防渗D.混凝土衬砌防渗E.沥青材料防渗F.塑料薄膜防渗[答案]ABCDEF5.制定灌溉制度的方法有()oA.总结群众的丰产灌水经验B.总结灌溉试验资料C.按水量平衡原理推算作物的灌溉制度D.不需要总结经验[答案]ABC6.除涝设计标准表示方式有()oA.暴雨重现期B.排涝保证率D.季节[答案]ABC7.灌区的用水计划按渠系可分为()oA.水渠用水计划8.全灌区用水计划C.支渠用水计划D.斗渠用水计划[答案]BCD8.灌区系统工程中数据采集与自动化监测可分为()oA.农业气象B.灌区水文C.土壤墙情D.地下水E.渠系[答案]ABCDE9.属于水稻节水灌溉技术的是()oA.薄露灌溉B.涌泉灌溉C.早育稀植D.膜孔沟灌[答案]ACA.80%~95%,10~20a10.采取混凝土衬砌渠道,防渗性能好,减少渗漏水量可达(),使用年限()oB.65%"80%,10~20aC.65%"80%,10~20aD.80%"95%,30~50a[答案]D∏.强碱化土中钠化率(碱化度)Na离子含量为()oA.<5%B.5-10%C.10-20%D.>20%[答案]A12.()是衡量灌溉渠道系统水利用程度的综合性评估指标EB.CDEC.CSED.UEC[答案]C13.布置低压管道系统时,如果水源位于田块中心,且长宽比大于2,最适宜的管网布置形式为()o A.形布置B.“一”字形布置C.“T”形布置[答案]B14.农业生产上对农作物最有效的土壤水分是()。
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
2.0 .6 改进地面淺灌 improved surface irrigation 改善浇灌匀称度和提高浇灌水采用率的沟、 畦、 格田浇灌技术。
2 . 0 .7 注 水 灌 local irrigation with injection
占生态用水的地表水灌区不得增加浇灌取水量 ,不得新开采深层承压水进展浇 灌。
4.0 .5 集蓄雨水作为浇灌水源时 ,集流力量应与蓄水容量相协调 ,并应满意 节水浇灌工程用水量要求。
5 浇灌制度和浇灌用水量
5.0 .1 浇灌制度宜依据当地节水浇灌试验资料确定。缺少资料地区可依据条 件相近地区试验资料或按水量平衡原理制定。
_
3.1 .3 节水浇灌工程的规划应依据当地自然和社雜济条件 71<资源承载
'
力量、农业进展要求和节水浇灌进展水平 ,因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制宜合理选择节水浇灌工程的类
. 型和规模 节水浇灌工程类型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对输水损失大 输水效率低的骨干渠匪采纳防渗措施 ; '
2 有自压条件的灌区或提水灌区宜采纳管道输水 ,地下水灌区应采纳管道
5.0 .2 浇灌制度应依据不同节水浇灌技术类型及其相应的浇灌设计保证率确 定。
5.0 .3 浇灌用水量应结合当地水资源条件 ,按作物产量或水分生产率高的浇
_灌制度确定。
5.0 .4 水资源紧缺地区浇灌用水量宜依据作物不同生育阶段对缺水的敏感性 ,
采纳灌关键水
'
非充分浇灌等方式确定。
6 浇灌水的采用系数
程设计应符合现行我国标准《浇灌与排水工程设计法律规范》GB 50288'《泵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
项目区共规划排水沟12条,总长度41.2km ,全部为土渠。
大田南干一分干干渠长13.4km ,设计过水能力达20.0m 3/s , 衬砌到哪一级?
渠系水利用系数达到0.73(只包括从支渠到田间);
支渠水利用系数达到0.90;
斗渠水利用系数达到0.90;
田间水利用系数达到0.9(包括农渠);
灌溉保证率提高到50%;
灌、排系统分开布置、灌排相间布置,即沟--路--渠,
渠道比降尽量接近地面坡度,减小挖、填方工程量。
灌区内少量不能自流灌溉的局部高程,可进行土地平整或提水灌溉解决;
地面参考点一般是指最难灌到的地面点(不包括局部高地),根据地形、地面坡 度及供水距离选定。
如沿渠地面坡度比渠道水面比降大,则渠道最近处最难控制;反之,最远处最难控制。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均为抛物线,计算公式见(4.3.1-f ),十三支渠为梯形断面,计算公式见(4.3.1-g ),
Ri AC Q =
(4.3.1-f )
Bh A 32= 611R n C =
)1)2/(2/ln(1)2/(222++++=P B P B P P B B χ χA
R =
Py X 22=
式中 A----为过水断面(m 2)
R----水力半径(m )
x----为湿周 (m )
C----谢才系数
i----渠道底坡
n----渠道糙率
h----渠道水深(m )
B----水面宽度(m )
P 的含义?
灌溉定额186 m 3/亩,灌溉水利用系数按0.65计,。
《节水灌溉技术规范(SL207—98)》
2、灌溉均匀系数不应低于0.7。
3、对废弃塑膜应有收集处理措施。
6.0.9地面移动软管灌溉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有可靠水源,机、泵、管配套合理。
2、软管长度不宜大于200m。
3、田间工程应符合本规范6.0.5的规定。
7效益
7.0.1节水灌溉应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3、管道式喷灌系统应有控制、量测设备和安全保护装置。
4、中心支轴式、平移式和绞盘式喷灌机组应保证运行安全、可靠。
5、轻型和小型移动式喷灌机组,单机控制面积以3hm2和6hm2为宜。
6.0.4微灌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1、微灌用水必须经过严格过滤、净化处理。
2、灌溉时应满足均匀度要求,不得产生地表径流。
2.0.6节水灌溉工程规划应与道路、林带、供电等系统,以及居民点的规划相结合,充分利用已有水利工程设施,并根据需要设置排水系统。
3灌溉水源
3.0.1节水灌溉工程应优化配置、合理利用水资源,发挥灌溉水源的最大效益。
3.0.2节水灌溉应充分利用当地降水。井灌区应防止地下水超采;渠灌区应收集利用灌溉回归水;井渠结合灌区应通过地面水与地下水的联合运用,提高灌溉水的重复利用率。
它既反映中国现阶段水平,又借鉴国外先进技术;既坚持高起点、高要求,又注重实用性与可操作性;既重视水利建设规范的共性,又突出节水灌溉的特点,充分吸收了我国节水灌溉发展中的先进技术和成功经验。
1总则
1.0.1为了使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有一个合理、可行、统一的衡量尺度,促进节水灌溉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规范。
3、灌水沟长不宜超过100m。
节水灌溉技术规范标准
节水灌溉技术规 (条文说明)1 总则1.0.1—1.o.3我国是一个水资源不足的国家,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列世界109位。
为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必须树立节水意识,建立节水型社会。
灌溉是用水大户,是节水的重点。
进入80年代以来,随着全球性水危机的加剧,节水灌溉事业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节水灌溉取得了很大的发展。
但新中国成立至今尚没有一个统一的节水灌溉技术的标准,随着水资源的日益紧缺,全国各地都在发展节水灌溉,急需制定相关规。
为从宏观上指导节水灌溉的健康发展,统一节水灌溉的技术要求,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使新建、扩建或改建的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等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特制定本规。
1.0.4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节水灌溉工程的建设必须严把设计、施工质量关,使用合格的材料及设备。
为此,规定设计单位必须持有丙级(含以上)水利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施工单位应有水利工程安装许可证,材料设备应通过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1.0.5 工程是基础,管理是关键。
鉴于不少地方还不同程度地存在重建轻管现象,必须强调节水灌溉工程应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组织和规章制度。
1.0.6 我国已颁布的节水灌溉有关的规和标准,有:《灌溉徘水工程设计规》、《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喷灌工程技术规》、《微灌工程技术规》、《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农田逆服1k活标地b f召拙姑犬钡、—45b田棚,林转犬规、等。
节水灌溉工程建设除应符合本规的规定外,也应符合这些规和标准的规定。
2 工程规划2.0.1 规划设计前除应调查收集水源、气象、地形、作物等资料,还应收集当地或条件类似地区的灌溉试验资料以及能源、设备状况,社会经济状况与农村发展规划等基本资料。
2.0.2 节水灌溉工程是直接为农业生产提供保障的技术措施之一,因此进行节水灌溉工程总体规划时应符合当地农业区划和农田水利规划的要求,并与农村发展规划相协调,避免工程建设的盲目性。
2.0.3节水灌溉工程的投入和产出受诸多因素制约。
灌溉与排水工程【整编】
一、灌溉与排水工程(一)输配水工程1、明渠(1)渠道断面计算灌溉渠道采用明渠均匀流公式计算,设计一系列断面尺寸,分别计算渠道通过设计流量下的各水力要素,从中选择满足过水流量的断面尺寸。
明渠均匀流公式:(2)灌溉渠道纵断面设计设计灌溉渠道时,要使渠道断面能够通过设计流量和保持渠床稳定,并保证其水位满足自流灌溉的要求。
渠道的水位控制,密切结合沿渠地形条件及灌溉田块参考点高程进行。
为了保证渠道所控制的灌溉面积都能进行自流灌溉,各级渠道在分水点处都具有足够的水位高程。
各分水口的水位控制高程,是根据灌溉土地的地面高程加上渠道沿程水头损失以及渠水通过各种建筑物的局部水头损失,有下式自上而下逐级推算出。
(3)渠道用材的选择参考当地材料价格和来源对浆砌石渠道(M5)、现浇混凝土(C15)渠道、U 型槽渠的进行比较。
浆砌石(M5)渠道不仅造价贵,而且项目所在区域砌石工较少,石料匮乏。
U 型渠道和现浇混凝土(C15)渠道则比较经济也比较容易施工,但U 型渠结构单薄,较容易被破坏。
经综合考虑并征求业主和群众意见,新建渠道选择现浇混凝土渠道;其中为确保现浇混凝土渠道的安全稳定,现浇混凝土渠采用整体式结构,并在施工时沿渠线长度方向设置伸缩缝,原则上控制每12m 设置一道(当地质软弱或施工有其他要求时缝距可作适当调整),缝宽20mm,内嵌沥青板方材。
渠道跌差在50cm 以上的(包括50cm)采用跌水联接上、下渠段进行消能。
(4)流量设计设计流量计算公式:(5)渠道设计新建渠道采用现浇砼结构,现浇砼渠道每隔12 米设置一处横向伸缩缝,伸缩缝内埋置沥青板枋材,板宽为12cm,板厚20mm。
(二)排水工程1、排涝模数计算根据《湖北省短历时暴雨等值线图》本项目区年最大24h 暴雨均值H=120mm,CV =0.4,CS=3.5CV,求得p=20%暴雨值为148.1mm。
排涝模数按水田与旱作物分别计算。
(1)水田排涝模数计算公式为:(2)旱作物排涝模数计算公式为:2、排水沟流量计算3、排水沟断面计算排水沟断面设计主要任务是确定排水沟纵横断面尺寸和水位衔接条件,校核排水沟排涝能力和不冲不淤条件。
sl,482-20XX,灌溉与排水渠系建筑物设计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sl,482-20XX,灌溉与排水渠系建筑物设计规范篇一:20xx补充规范20xx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标准一、水利水电工程规划1、水资源供需预测分析技术规范(sl429-20xx)2、调水工程设计导则(sl430-20xx)3、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sl525-20xx)二、水工结构1、灌溉与排水渠系建筑物设计规范(sl482-20xx)三、水利水电工程地质1、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50487-20xx)2、水利水电工程水文地质勘察规范(sl373-20xx)3、水利水电工程注水试验规程(sl345-20xx)4、《水利水电工程坑探规程》(sl166-20xx)四、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1、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规程(sl447-20xx)2、水土保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sl448-20xx)3、水土保持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sl449-20xx)4、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gb/t22490--20xx)5、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1~6-20xx)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计算方法(gb/t15774-20xx)7、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范(gb/t15773-20xx)8、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通则(gb/t15772-20xx)五、水利水电工程移民1、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sl290-20xx)2、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农村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sl440-20xx)3、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编制导则(sl441-20xx)4、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实物调查规范(sl442-20xx)篇二:建筑规范tb/t3118-20xx铁道车辆用合成闸片tb/t3106-20xx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节水灌溉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节水灌溉技术规范节水灌溉技术规范Technical standard for water saving irrigationSL207—98主编单位:水利部农村水利司水利部农田灌溉研究所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1998-04-04公布 1998-05-01实施前言基于生产实践的需要和对节水灌溉形势的正确分析,1990年水利部农村水利司布置了节水灌溉标准的研究任务,旨在进行探究,积存体会。
1994年又组织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水为厅〔局〕就节水灌溉标准问题开展共同研究、讨论,形成规范战雏形,1996年底完成规范编写提纲。
1997年初,编制任务正式下达之后,在水利部农村水利司主持下,编写组赶忙开始工作,1997年4月底完成初稿,经两次征求意见补充修改后,于1997年12月初完成征求意见稿,12月底完成送审稿,并于1998年1月召开审查会议,通过了专家审查。
SL207—98〔节水灌溉技术规范»分总那么、工程规划、灌溉水源、灌溉用水量、灌溉水的利用系数、工程与措施的技术要求、效益、节水灌溉面积,共8章40条和2个附录。
它既反映中国现时期水平,又借鉴国外先进技术;既坚持高起点、高要求,又注重有用性与可操作性;既重视水利建设规范的共性,又突出节水灌溉的特点,充分吸取了我国节水灌溉进展中的先进技术和成功体会。
本规范说明单位:水利部农村水利司本规范主编单位:水利部农村水利司水利部农田灌溉研究所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灌溉排水技术开发培训中心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北京研究生部水利部科学技术司黑龙江省水利厅1 总那么1.0.1 为了使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有一个合理、可行、统一的衡量尺度,促进节水灌溉事业的健康进展,制定本规范。
1.0.2 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必须注重效益、保证质量、加强治理,做到因地制宜、经济合理、技术先进、运行可靠。
1.0.3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大田、菜地、果园、苗圃和草场等节水灌溉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治理和评判。
节水灌溉设计参照规范
节水灌溉技术规范1 总则1.0.1 为了使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有一个合理、可行、统一的衡量尺度,促进节水灌溉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规范。
1.0.2 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必须注重效益、保证质量、加强管理,做到因地制宜、经济合理、技术先进、运行可靠。
1.0.3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大田、菜地、果园、苗圃和草场等节水灌溉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管理和评价。
1.0.4 承担节水灌溉工程的设计单位必须持有丙级(含)以上水利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承担工程的施工安装单位必须持有省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装许可证。
节水灌溉工程应选用经过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材料及设备,不得使用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产品使用说明的产品。
1.0.5 节水灌溉工程应建立健全管理组织和规章制度,切实发挥节水增产作用。
1.0.6 节水灌溉工程建设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工程规划2.0.1 节水灌溉工程的规划应收集水源、气象、地形、土壤、作物、灌溉试验、能源、材料、设备、社会经济状况与发展规划等方面的基本资料。
2.0.2 节水灌溉工程规划应符合当地农业区划和农田水利规划的要求,并应与农村发展规划相协调,采用的节水技术应与农作物品种、栽培技术相结合。
2.0.3 节水灌溉工程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及环境评价确定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最佳方案。
节水灌溉工程的形式应根据当地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水土资源特点和农业发展要求,因地制宜选择。
2.0.4 平原区灌溉面积大于100hm2、山丘区灌溉面积大于50hm2的节水灌溉工程,宜分为规划(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设计两个阶段进行。
面积小的工程可合为一个(设计)阶段进行。
2.0.5 节水灌溉工程规划成果应包括规划报告、概算书及工程布置图。
灌溉面积在333hm2(含)以上的工程布置宜绘制在不小于1/5000的地形图上,面积小于333hm2的宜绘制在1/2000~1/5000的地形图上。
灌溉与排水渠系建筑物设计规范
灌溉与排水渠系建筑物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推出的“改善农村灌溉、排水渠系建筑物”设计规范是一项旨在改善农村水利设施的重要政策,其目的是提高农村地区的灌溉和排水水平,解决农村地区的洪涝灾害,建设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的美丽乡村。
此设计规范以下列要求为基础:
一、强调事前考虑:各项设计应从可行性、安全性、可操作性和抗灾后恢复性等多方面考虑,确保市政建设和设备设施能有效地实现它们的功能,并具有良好的应急处理能力。
二、设计内容:
1.实施农村灌溉的功能要素,将考虑影响水源量和质量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考虑抵抗旱灾、农作物生长周期以及实施农业活动所需要求的水质要求;
2.对排水渠系非机械储水工程的设计和建设,应以应对洪水洪害、降低暴雨冲淤对排水渠系造成的影响为基础,考虑可行性、机械装备性能和抗灾后恢复能力等要求;
3.利用尾水,建立可持续管理的尾水循环或返流系统,以及尾水利用的技术方法,使其对水资源的利用最大化。
三、设计施工:灌溉与排水渠系建筑物应结合自然和社会经济状况等,采用合理的设计和施工技术,以确保市政设施的可持续利用。
四、控制质量:对灌溉与排水渠系建筑物,应实施质量控制管理体系,以确保其功能和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以上就是“改善农村灌溉、排水渠系建筑物”设计规范的要求,它有助于解决农村地区洪涝灾害、维护当地环境和水资源,为可持续发展创造一个健康的环境。
国家政府一直鼓励相关部门落实此规范,使现有的农村基础设施达到国家规定的建设技术要求,最终实现“农民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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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中国门户位抢注门户网站位网络财富第三波通讯软件建站环保科技商务外贸医疗医药食品工业农业新农村交通房地产金融保险旅游休闲商业当前位置: 首页 > 灌溉排水渠系设计规范 > print 返回打印灌溉排水渠系设计规范时间: 2004-02-14 10:29:29 | [<<][>>]【题名】:灌溉排水渠系设计规范【副题名】:【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标准号】:SDJ 217-84【代替标准】:【颁布部门】:【发布日期】:1984年7月19日【实施日期】:1984年7月19日【标准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批准文号】:(84)水电水规字第33号【批准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关于颁发试行《灌溉排水渠系设计规范》的通知(84)水电水规字第33号根据国家计委关于修编设计规范的要求,为满足大、中型灌区(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灌溉排水渠系设计工作的需要,我部委托陕西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编制了《灌溉排水渠系设计规范》SDJ217-84。
在编制过程中得到了有关单位的积极支持,进行了广泛地调查研究,吸收了有关科研成果,并经多次讨论修改。
经审查,我部批准《灌溉排水渠系设计规范》SDJ217-84,在全国水利部门颁发试行。
各单位在试行过程中,如有意见,请随时报告我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院和陕西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一九八四年七月十九日【全文】:灌溉排水渠系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大型和10万亩以上的中型灌区的灌溉排水渠系(以下简称灌排渠系)设计。
其他灌区的灌排渠系设计,可参照执行。
第1.0.2条灌排渠系是灌溉工程的一个组成部分。
灌排渠系设计应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设计程序,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进行。
第1.0.3条灌排渠系设计方案应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和比较。
力求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运用安全,管理方便,以达到省水、节能、增产的目的。
第1.0.4条灌排渠系设计在保证灌排效益和工程安全的前提下,应考虑综合利用,以取得最优的经济效果。
第1.0.5条灌排渠系设计必须符合《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水利水电工程水利动能设计规范》等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第1.0.6条由于灌区自然特点或其他条件的限制,执行本规范有关条款确有困难,或规范未作明确规定的特殊技术问题,应进行专门论证,并在设计文件中予以申述。
喷灌、滴灌、渗灌渠系设计,应按有关规范或标准执行。
第二章基本资料第一节通则第2.1.1条灌排渠系设计应深入灌区调查研究,认真搜集整理灌区地形、气象、水文、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土壤、作物需水量、水利工程现状、自然灾害、社会经济以及农业区划和发展规划等基本资料,并进行必要的勘测试验工作。
第2.1.2条有关基本资料和数据应经过审查鉴定。
资料精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第二节测量资料第2.2.1条地形测量资料应具有:1.灌区总体布置图,比例尺一般采用1/25000~1/100000。
2.灌排渠系平面布置图,比例尺一般采用1/10000。
3.典型田间渠系布置图,比例尺一般采用1/1000~1/5000。
4.有特殊要求的渠道带状地形图,比例尺一般采用1/1000~1/2000。
带状图宽度,视地形条件而定。
5.灌排渠、沟的纵断面图,比例尺一般采用:水平1/5000~1/25000,垂直1/50~ 1/200;横断面图,比例尺一般采用1/100~1/200。
横断面的间距:地形复杂的地区为25~100米;地形平坦为100~500米。
地形变化处应加测横断面。
第2.2.2条灌区天然河流、沟道、湖泊、洼淀、沼泽等地带的平面和纵横断面测量资料,视工作需要,可参照上述条款选择适宜的比例尺。
第三节水文气象资料第2.3.1条应搜集与灌排渠系设计有关的降水(包括暴雨)、蒸发、湿度、气温、风力、风向、日照、霜期、冰冻期以及冻土深度等气象资料。
第2.3.2条应搜集水源河流和灌区内天然河流(沟道)以及承泄区的有关水文、泥沙、水质等资料。
水源和灌区内河流(沟道)的水文资料系列应尽量相一致。
第2.3.3条灌排渠系设计所需要的主要水文气象资料系列,一般应不少于15年。
第四节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第2.4.1条灌排渠系中的干、支渠线可按《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的要求进行必要的地质勘探工作。
对特殊地质问题应进行专题研究。
第2.4.2条灌区水文地质应查明:地下水类型、埋深、含水层厚度特征、地下水动态、流向、补给与排泄条件、水质、综合补给量和可开采量,并绘制水文地质图,比例尺一般采用1/50000~1/100000。
对沼泽化、盐碱化地区还应对其成因进行分析。
经过分析论证,对不可能产生次生盐碱化地区的水文地质工作内容,可根据具体条件适当从简。
第五节土壤资料第2.5.1条对灌区作物根系活动层内的土壤应进行调查和试验,其成果内容包括:一、土壤物理资料:如土壤类型分布、土壤质地、土壤结构、容重、比重、孔隙率等。
二、土壤化学资料:如pH值、全盐量、盐分组成及氮、磷、钾和有机质含量等。
三、土壤水分特性资料:如饱和含水量、渗透系数。
渗吸速度、给水度、田间持水量、调萎系数、毛管水上升高度等。
第2.5.2条灌区土壤资料应附的填图包括:土壤分布图、土壤盐碱化程度图、土壤改良区划图。
比例尺一般为1/50000~1/100000,典型地区用1/5000~1/10000。
第六节现有水利设施与自然灾害资料第2.6.1条应对灌区已成的灌溉、排水、防洪等工程设施及当地地表、地下水资源利用等现状进行全面调查与评价。
第2.6.2条应查明灌区历年发生的旱、涝、盐、渍等自然灾害的范围、面积、成因以及损失等。
第七节社会经济和科学试验资料第2.7.1条应按灌区行政区划调查人口、土地面积(山、川、丘陵、原地)、耕地面积(水田、水地、旱地)以及机械化发展水平等资料。
应对灌区内的水田、水地、旱地的作物组成、耕作制度、单产、总产、农业总产值、投资、成本和农业人口、人均收入等分项作出调查统计。
第2.7.2条应搜集灌区或临近灌区灌溉排水有关科学试验资料。
如作物需水量、灌水技术、作物耐渍深度、作物耐淹能力、耐盐能力,以及除涝防渍、盐碱化的防治、渠道防渗和防治的冻胀措施等。
第2.7.3条应搜集建筑材料的来源、储量、单价、运距及运输方式等资料,为工程概(预)算提供依据。
第2.7.4条应搜集林业、牧业、渔业、工业、交通、能源、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现状和规划资料,并征求这些部门对灌排渠系设计的要求。
第三章灌区规划第一节灌区规划的任务、原则及内容第3.1.1条初步设计阶段灌区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在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基础上,进一步论证灌区建设的可行性;确定设计水平年和灌排设计标准;选定灌区建设最优方案;制定灌区总体布置。
第3.1.2条灌区规划应贯彻:全面安排,分期实施;统筹兼顾,综合开发;因地制宜,保证实效等原则。
第3.1.3条灌区规划的主要内容是:进一步论证灌区土地分类评价和水土资源平衡条件,核定灌区范围和灌排面积,选定设计水平年,灌排设计标准、灌排方式,研究灌区建设方案;提出灌区水利土壤改良分区及其综合治理意见;进行水文水利计算;布置灌排渠系及其建筑物;制定田间工程典型规划;制定综合利用规划;拟定渠系工程实施程序和灌排管理方案;分析工程效益与技术经济指标。
第二节灌区总体布置第3.2.1条灌区总体布置是在对其旱、涝、渍、盐等进行综合治理及水资源合理利用的原则下,对水土资源、灌排渠系及其建筑物、道路、林带、村庄、电力线路、通讯线路等所作的全面规划,统筹安排。
第3.2.2条灌区应设置排水系统,做到有灌有排,灌排并重,满足除涝要求,有效地控制地下水位,防止土壤过湿与沼泽化或盐碱化。
水稻地区应研究防止土壤次生潜育化。
第3.2.3条自然条件有较大差异的灌区,应根据水文、气象、土壤、水文地质及作物种植等条件,划分不同类型区,分区进行布置和设计。
第3.2.4条抽水灌区应主要根据经济合理及便于管理的原则进行分区。
在地形复杂的地区,可结合台地、原地、丘陵地、局部高地、沟壑等地貌特征,进行分区。
第3.2.5条抽水灌区的经济扬程应根据抽水灌溉的成本和增产效益的综合分析成果,合理确定。
第3.2.6条抽水灌区的分级应根据灌区地形特点,渠道合理的控制面积和间距、工程投资和年运行费用合理的原则,进行技术经济比较,综合分析,择优采用。
第3.2.7条灌区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应根据当地具体条件及要求,分别采取地表水、地下水结合,大、中、小并重,蓄、引、提结合,渠、井、沟、塘、库联用,丘陵地区长藤结瓜以及其他合理的形式。
充分利用当地水资源(包括回归水),提高水的利用系数。
第3.2.8条灌区排水方式,应根据涝、渍、盐碱化的成因,结合灌区地形、土壤、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经济条件,经分析论证后,因地制宜地确定。
对于以降水、灌溉渗水为主而形成需要排水的地区,一般应采用水平排水的方式排水。
对于地下深层承压水补给潜水的地区,应考虑采用竖井抽水结合明沟输水的方式排水。
对于外来地表水及地下水为主或由于地形地势的特殊条件而形成需要排水的土地,可分别采用地面排洪沟、地下截水沟或骨干排水沟的方式排水。
当地下潜水量丰富,水质又宜于灌溉的地区,可结合井灌井排,“以灌代排”的方式排水。
对于排水地区内的局部低洼土地,排水确有困难时,可采取修筑沟洫台(条)田的方式治理。
第3.2.9条排水系统的布局,可根据地形、水系、承泄区条件以及现有工程情况,因地制宜地采取排、截、滞、抽等方式。
第3.2.10条对于滨湖、圩垸等低洼灌区,应在联圩并垸、整治河道、巩固防洪堤闸、能蓄保泄的前提下,设置完善的灌排渠系及必要的截渗工程,以做到内外分开、高低分开、灌排分开、水旱分开,控制内河水位和地下水位。
第3.2.11条对于滨海感潮灌区,应在布置灌排渠系的同时,设置必要的挡潮、防洪海塘、堤、闸及截渗工程,做到拒咸蓄淡,蓄泄兼筹,适时灌排。
第3.2.12条低洼灌区排涝、必须贯彻蓄泄兼筹的方针,一般应使涝区具有一定的蓄涝容积,以削减排涝峰量。
蓄涝水面率可根据涝区具体条件,因地制宜的确定。
在南方圩垸水网地区,一般应不小于5%。
在盐碱化和可能产生次生盐碱化地区,采用蓄涝措施应进行分析论证。
可用作蓄涝的有湖泊、洼淀、河道、排水沟、坑塘等。
第3.2.13条设计蓄涝水位,一般应低于排水地面0.2~0.3米;起蓄水位,在非盐碱化地区,一般可低于地面1~2米。
起蓄水位以下的水深,可根据其利用要求具体确定。
抽排蓄涝地区,可不受此限制。
第3.2.14条在水资源欠缺地区设计灌排渠系时,应从水源、水质以及工程技术经济等方面,研究论证利用排水干沟、支沟的水,进行灌溉的可行性。
第3.2.15条利用排水沟中的水进行灌溉的方式,应进行专项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