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农业大学自行车协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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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农业大学自行车协会章
程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山西农业大学
自行车协会章程
社团成立于2009年10月
山西农业大学自行车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社团是在山西农业大学农学院团委的指导和组织下,由农学院在校同学自愿参加组建的学生社团组织。本社团的名称为山西农业大学自行车协
会,简称车协。
第二条自行车协会本着“团结、进步、健身、超越”的宗旨,通过多种社会实践的方式,达到“学习、服务、运动”的目的,锻炼“奋进、挑战、超
越”的品质,从而使我们的大学生活更加的精彩和充实。
第三条社团宗旨
(一)车协人以自行车为中介,广交天下朋友,为会员建立一个共同的家,用车协的自行车服务全校广大师生朋友。
(二)车协组织各种活动,发挥个人才干,培养个人能力,为自行车爱好者提供一个展现自我的舞台和锻炼自我的良机。
(三)车协通过假期远征,磨练自我身心品质,加强队员的团队精神,使他们懂得该如何面对困难和竞争日益激烈的社会。
第四条社团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农学院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维护校园环境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第五条社团要维护本章程的尊严,社团的一切规章、条理和决定都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社团的组织机构和成员活动都必须遵守本章程。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本社团的最高决策和管理机构是社团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审核、通过本社团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三)筹备召开社团的会员代表大会,并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情况;(四)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五)决定建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六)决定副会长及其他主要负责人的委任;
(七)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
(八)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条本社团管理机构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本社团管理机构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精通本社团工作,有一定组织能力;
(二)思想积极向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三)学习上刻苦努力,成绩优良;
(四)工作上积极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
第八条负责人均通过民主方法选举产生,特殊情况可公开招聘。农学院团委有权对各负责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包括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等方面),负责人政治方面的问题或社团工作出现严重问题,撤消负责人资格由社团重新民主选举产生。
第九条社团负责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服从团委和社团联合会的领导;
(二)定期召开例会并制定本社团的规章制度,活动计划;
(三)组织社团成员开展各项活动,并做好工作记录及工作总结;
(四)根据社团规章制度收取会费,吸收和处分会员;
(五)培养推荐社团接班人,做好负责人的换届选举工作;
(六)加强校内外之间的社团交流,扩大社团影响,树立社团良好形象。
第十条社团管理机构每月召开两次工作例会。
(一)社团管理机构成员必须按时出席并参加组织的各项活动,长期不遵守
社团章程者,组织管理机构有权提请负责人对其进行免职。
(二)社团管理机构重要决议采取投票或举手表决,社团负责人必须出席会议,并实行三分之二的绝对多数制;日常决议的表决,到会人数必须超
过应到会数的三分之二,并实行二分之一的简单多数制。
第十一条会长职责:
(一)负责确定本社团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目的;
(二)领导各部门及下属组织的日常工作,主持工作理会;
(三)监督各部门工作,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评;
(四)负责社团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五)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
第十二条副会长协助会长处理日常工作,做好分工负责的各项工作,会长不在时代理会长工作。
第三章会员的权利及义务
第十四条社团成员以农学院学生为主,面向全校招收会员,自愿加入。会员享有基本权利,承担基本义务。
第十五条申请成为会员的基本条件
(一)有加入社团的意愿,并愿意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拥护本社团的章程。
第十六条会员加入社团的程序
(一)提交申请,招新现场或平时联系社团
(二)工作人员要登记档案
第十七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对本社团工作享有参与权
(二)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对社团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实行监督的权利。
(四)享有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享受优惠的权利。
(五)其他应得的权利。
第十八章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自觉遵守社团规章,执行社团管理机构审批的决议。
(二)服从社团组织领导,维护社团权益和声誉。
(三)积极参与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其他相关义务。
第十九章会员的奖罚制度
(一)对社团工作有重要支持作用的,对社团起宣传作用的给予奖励。
(二)对不遵守社团规章制度,有意扰乱社团正常工作组织,损害社团声誉
的给予惩罚。
(三)具体奖励项目视具体情况而定,由社团管理层决定,重要情况还要有
全体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第四章社团活动内容
第二十条大型活动
(一)协会组织骑车远行等大型活动须成立专门的组委会,由负责人负责协调协会内部职能,分工及执委会成员变动,在确保大型活动成功的同时要兼顾协会平时的一般性活动。大型活动的组织每年不少于一次。
(二)凡假期骑车远征进行旅行,考察活动须提前做好联络,确保安全,队员
选拔,宣传等准备工作。
(三)每次大型活动结束后,由队长负责对活动进行整理总结,备案,存档,
并积极向社团联合会提交活动总结。
第二十一条小型活动:
(一)社团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到社团部登记社团本学期常规活动的时间、
地点、内容,由社团部核准备案。
(二)社团每学期向团委提交一份本学期活动报告,包括组织者的姓名,参加
者人数,活动内容,场地等。
第五章社团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财务制度:学生社团活动经费原则上自行结理,社团联合会指定专人监督,主要由会长副会长管理。对各笔经费的来源,管理,用途进行详细的记录,保存一年。
第二十三条本社团开展的各项活动,需要严格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事前要递交详细的计划书并申报。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事后要进行总结,备案。
第六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四条社员经费来源:
(一)会费(每位会员20元会费);
(二)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五条本社团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障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六条本社团换届或更换社团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团委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二十七条本社团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七章变更、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