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洋务运动时期官督商办中的官商关系》文献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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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洋务运动时期官督商办中的官商关系》文献综述

摘要:官督商办是晚清洋务运动的特有产物,在整个中国的经济史中占有

重要的地位,因此长期受到学术界的关注。尤在近二十年来,学界对官督商办

的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为当今世界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参鉴。而在官

督商办的产生发展过程中,一直存在着多种矛盾,官商关系就是其中尤为重要

且不可逃避的一对重要矛盾。有鉴于此,本文对近二十年大陆有关官督商办中

官商关系的研究加以总结和概述,从而对进一步的研究提供帮助和依据。

关键词:官督商办;洋务运动;文献综述

晚清时期,国内政局动荡,民族危机不断加深,为扭转江河日下的局面,

以李鸿章为代表的洋务派掀起了一场规模空前的洋务运动。洋务运动大致分为

两个阶段,60年代以自强为主,为了应对战争的需要,这一时期的洋务运动的

重点在于训练新式军队和建设军工企业。到79年代则又提出了求富的口号,主张以兴办民用工业为主,并采用官督商办的企业经营方式。所谓“官督商办”,根据李鸿章在筹备第一个官督商办企业――轮船招商局时所做的说明,即指

“由官总其大纲,察其利弊”,而听商“自立条议”,即后来他所说的“商为

承办”,也就是企业的资本由商人筹集;同时,“官为维持”,也就是由官为

企业的经营提供商机。因为商出资本,所以可以“自立条议”,因为官有权势,所以可以“总其大纲”。由此可以看出,在官督商办的企业机制中,官商关系

是一对非常重要的关系,它伴随着官督商办企业的产生而产生,在企业的发展

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官商关系和谐进步,则有利于企业和国家经济的

发展进步,反之,则会走向失败,最终解体。因此,研究官商关系便显得尤为

重要,从官商关系中,我们可以探寻出企业产生发展的过程,为我们做进一步

的研究提供更多更好的线索和依据。

一、国内关于洋务运动官督商办企业中的官商关系研究的状况

从学界过去的研究成果中不难发现,大多学者对“商办”持同情的态度,

而对官督的研究则较为薄弱。事实上,官与商是官督商办企业中缺一不可的矛

盾体,因而官商关系深刻影响着企业的发展。在翻查资料后,我发现学界对官

督商办中的官商关系有以下一些观点:

朱荫贵在《从1885年盛宣怀入主招商局看晚清新式工商企业中的官商关系》一文中,通过招商局的例子,分析了官督商办企业中的官商关系。他指出,在

官督商办的框架中招商局经历了“商事商办”到“商事官办”的转变,体现了

官对商的不信任,这个问题同时也是导致中国早期工业化障碍重重的根本原因

之一。

朱英认为“官”代表封建政府利益,企图通过“总其大纲”的方式掌握企

业的控制权,并逐步将其引向官僚资本主义的方向;与之相对,商则代表民族

资产阶级的利益,力图把企业引上民族资本主义方向。官督商办的矛盾正来源

于此,二者因利益而结合,双方都未形成共同的发展目标。这种矛盾如同一把

双刃剑,一方面在一定的程度上促进旧式商人不断向近代企业进行投资,从而

推动了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生与发展;但另一方面,企业的支配权掌握正在

官的手里,他们为维护自身利益,客观上限制了商的成长与活动,无法避免地

又阻碍了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

张忠民则对政府在兴办企业中的作用进行研究,他指出虽然在官督商办初

期政府对企业有一定的积极措施,例如垫付官款、给予特权等,使企业能够同

外国竞争,但此消彼长,官的过多控制,最终导致股商对企业的关心较少。

哈萨以上海机器制造局为例,具体分析了其中的官商关系,总结出三点:

一是认为官督商办是一种失败的尝试,是封建主义中“官”对于“商”的摧残;二是催生中国资产阶级在民族资本方面的新认识,即不能依赖官方;三是官权

与商利一直存在无法调和的矛盾斗争,最终导致官商分裂,官督商办走向失败。他的观点体现了对“官”的批判和对“商”的同情,代表了这一时期对官商关

系研究的大部分学者的观点。

肖文评、詹亦文的观点与以上观点也有相似之处。她们在探讨官商关系时

明确指出,官方在经营企业的过程中,违背了资本经营的规律性原则,阻碍试

图通过企业实现富强的桥梁;而商人本身在利益的驱动下,需要不断积累自身

的资本,增强实力以减少官方对其的控制,从而进一步扩大生产。但在此过程中,官方从自身利益出发,总是借助于政治上权利,压制商人,使企业按照自

己的意志而不是商人的意图进行发展,从而保持其在官商关系中的上风地位。

《招商局史》其中对于通过官督商办时期招商局发展历程的考察,指出招

商局内部存在并交织着复杂的矛盾,首当其冲的就是官商矛盾。前期,二者之

间的矛盾处于缓和期,尚能够和平共存。后期,二者矛盾激化,到了不可调和

的地步。普通股商在压力之下开始公开与官委督办进行对抗,使得官督商办体

制威信扫地。

不过,也有学者提出不同的观点,他们认为官商二者的关系并非一成不变,而是处在不断的变动之中。李玉明确提出,官商之间事实上存在互动关系,尤

其在危机出现时,官方能够对“官督”与“商办”进行一定的协调,使二者之

间的矛盾能够得到缓解。提出类似观点的人还有虞和平,他认为官商之间既有

矛盾但又互相依赖,将二者放在一个对等的位子上进行分析,揭示彼此之间的

关系,与同情“商”批判“官”的观点有所不同。

二、总结

在对洋务运动时期官督商办中的官商关系研究中,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观点,并提出了各自的有力论据。

笔者认为,官商关系在研究官督商办企业乃至整个洋务运动过程中都有着

重要的作用。对于二者的关系,应该在总结前人优秀成果的基础上,以新的态

度加以分析研究,有必要以客观的分析对待“官”“商”双方的素质与能力,

既要注重“商办”的成效,又不能忽视“商办”的局限,同时,既要看到“官督”的弊端,又要理解“官督”的用意。

总的来说,笔者认为,官督商办中的官商关系,是相互利用而又相互矛盾

斗争的。首先,在官商的相互利用中,一个想要对方的权势,一个想要对方的

资金。官方通过“总其大纲”的方式对商进行控制,主要使用官方垫付和官债

投资的方式来实现这一控制。在控制过程中,官方又对商办企业进行扶持,给

予其特权,比如专利、营业特权以及减免税收、津贴、缓息等方面的优惠待遇。有予必有求,有一方面的优惠就必然有另一方的回报。因此,在官商相互利用

的关系中,就包括了商对官的种种回报。其次,官商之间相互矛盾斗争。主要

表现在:官对商既扶持,但同时又阻碍;商办既有成效,但又有其局限性。在

分析时,要以客观的态度对待二者,从他们彼此所做的贡献和不足之中探寻他

们的矛盾与斗争,力争官商关系得到更为客观和完善的反应。

近二十年来,官督商办研究成绩斐然,相关论文、专著大量出版。与之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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