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南怀化辰溪县辰阳镇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政策
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化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化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 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化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校:为加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工作,规范办学行为,建立正常的学校管理秩序,实现学籍管理信息化、科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湖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的通知》(湘教发〔2009〕36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怀化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怀化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建立正常的学校管理秩序,规范办学行为,实现学籍管理信息化、科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湖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的通知》(湘教发〔2009〕36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境内所有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学校、教育机构和主管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适龄儿童、少年,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应当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在本市境内,其入学、转学、休学、复学、毕业等有关学籍手续须按本办法办理。
第四条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学籍管理实行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二级管理,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制度。
第二章入学第五条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免试入学。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应当根据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学校施教区域,在公布的新生报名时间内送适龄子女到相应的学校报名。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05.06•【字号】•【施行日期】2021.05.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市州教育(体)局: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要求,在严格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这个关键环节上,就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秩序作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任务。
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问题导向、遵循公平公正、体现因地制宜,确保积极稳妥。
着力构建规范有序和监督有力的招生机制,坚决杜绝跨区域争抢生源现象,切实维护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普通中小学办学水平整体提升,实现城乡教育更加公平更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1.坚持育人为本。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坚持依法依规。
严格遵守《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9〕15号)等文件精神,坚决遏制违规招生入学行为。
3.坚持公平公正。
把公平公正作为招生入学工作的基本价值取向,着力完善制度体系,着力健全体制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切实保障招生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6.01•【字号】浙教办基〔2022〕23号•【施行日期】2022.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22〕23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和浙江省有关政策规定,现就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合理划定学(片)区。
各地要严格落实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划分调整和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浙教基〔2018〕19号)要求,科学合理划定公办学校招生学(片)区范围。
根据区域教育资源均衡程度等情况,公办学校可实行单校划学区或多校划片招生。
“公参民”学校(包括其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转为公办学校的,可设置一定时间的招生过渡期,转为公办学校当年可仍按原方式招生,之后学(片)区划分方式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依规确定。
二、全面落实“公民同招”。
各地要认真落实国家和浙江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有关规定,继续严格执行2020年开始实施的“公民同招”政策。
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应当在审批机关管辖的区域内招生,纳入审批机关所在地统一管理。
审批机关为设区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民办学校,应当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市、区)域学生入学需求。
三、妥善安置随迁子女入学。
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按照“两为主”“两纳入”要求,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全面保障持有居住证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
2022年秋季中小学新生入学方案范文
2022年秋季中小学新生入学方案范文为贯彻落实《某某区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中小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维护正常招生入学工作秩序,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中小学新生入学条件适龄儿童少年为某某户籍或监护人在某某合法稳定居住或就业,并且符合以下入学条件。
(一)小学一年级新生为2022年9月1日以前出生且尚未在义务教育阶段建过学籍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新生为2022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年满七周岁(2022年9月1日前出生),因体弱或智力发育等原因希望推迟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须到某某教体局某某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某某适龄儿童少年因病因残免(缓)入学登记表》,经旗教体局批准后备案方可推迟入学。
二、中小学新生入学分配原则一是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2022年修正本)第二章第十二条:“某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免试入学。
”某某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实行免试就近划片入学。
二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非某某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保障随迁子女在校就读期间享受同城待遇。
三、中小学新生入学分配办法(一)授课小学新生1.某某镇某某小学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严格遵循免试、相对就近、划片入学原则,为每一所学校合理划定招生范围。
按照学位类型依次分配学位,学校计划招生学位分配完毕后,其余适龄儿童少年调配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某某镇寄宿制某某小学(某某第二实验小学)只为某某镇户籍(除镇区六个社区居住的某某镇户籍学生)、某某镇户籍有住宿需求的新生提供床位。
学生不得在未取得证照的培训(托管)机构寄宿,必须由监护人亲自接送,不具备条件的学生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怀化招生方案公布
怀化招生方案公布1. 引言近日,怀化市教育局公布了今年的招生方案。
本文将详细介绍怀化市的招生政策、录取标准和招生计划。
2. 招生政策怀化市教育局针对不同学段制定了相应的招生政策,主要涵盖小学、初中和高中。
具体政策如下:2.1 小学招生政策怀化市小学招生政策主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居民户籍招生:按照户籍所在地划片招生,学生需提供户口本等相关材料进行登记。
•特长招生:对于具有特殊才艺或特长的学生,怀化市小学将设置特别的招生项目。
•入学测试:对于无户籍或非怀化市户籍的学生,需要参加入学测试,以便进行综合评估。
2.2 初中招生政策怀化市初中招生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居民户籍招生:按照户籍所在地划片招生,学生需提交户口本等相关材料。
•综合素质评价:初中录取将综合考虑学生的学习成绩、品德表现、社会实践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评价。
•特长招生:对于具有特殊才艺或特长的学生,怀化市初中将设置特别的特长生招生计划。
2.3 高中招生政策怀化市高中招生政策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居民户籍招生:按照户籍所在地划片招生,学生需提交户口本等相关材料。
•高考录取:怀化市高中招生将主要参考学生的高考成绩,以及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
•特长招生:怀化市高中将根据学生的特长进行特别的招生计划。
3. 录取标准怀化市教育局根据相关政策确定了不同学段的录取标准,主要考虑因素包括学生综合素质、学习能力和特长等方面。
具体录取标准如下:3.1 小学录取标准小学录取标准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学生户籍所在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特长或特殊才艺3.2 初中录取标准初中录取标准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学生户籍所在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成绩等级•特长或特殊才艺3.3 高中录取标准高中录取标准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学生户籍所在地•学生高考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特长或特殊才艺4. 招生计划怀化市教育局制定了每个学段的招生计划,以满足市民的教育需求。
招生计划包括招生人数和招生类别等内容。
2022年小学入学条件_2022年小学入学政策
2022年小学入学条件_2022年小学入学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总体要求和教育部统一部署,从2022年起,各地教育部门将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改革作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任务启动实施,经过三年持续大力推进,全国范围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和历史性突破,基本实现了免试就近入学、规范有序入学、阳光监督入学,有效缓解了“择校热”,有力促进了教育公平。
为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持续提升治理水平,现就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巩固三年改革成果。
2022年全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改革启动之初,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原则,教育部聚焦义务教育招生入学问题倍受关注的19个副省级以上大城市,提出了明确的改革目标并已基本实现。
2022年,19个重点大城市要在已有的工作基础之上,继续深化改革,巩固三年改革成果,全面实现2022年确定的各项目标。
各区(县)100%的小学实现划片就近入学,原则上每所小学全部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
95%的初中实现划片入学,每所初中95%以上的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
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收特长生的初中所招收的特长生比例,降到区(县)初中总招生人数的5%以内。
已经实现上述目标的城市要进一步巩固提高。
举办实验班必须经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要严格控制规模,有科学公开公正的选拔方式。
严禁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择校热度较高的重点地区开展专项检查,对免试就近入学目标落实不力的进行约谈。
二、有序扩大覆盖范围。
免试就近入学是《义务教育法》根据儿童、少年身心发育的特点和义务教育的性质所确立的基本入学制度。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法律规定,根据突出问题和重点地区,加大工作指导力度,逐步扩大划片入学实施范围。
在教育资源配置不够均衡、群众择校冲动强烈、“学区房”问题突出的地方,要一手大力推进均衡发展,一手积极稳妥推进多校划片(随机摇号、派位),片区调整时要按照依法治理的思路和办法,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充分参与,增强划片工作的认可度和公信力,新旧片区变化要设置合理的过渡期限。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办法》的通知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怀化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6.05•【字号】怀政办发[2013]14号•【施行日期】2013.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怀政办发〔2013〕14号)鹤城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怀化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5月24日第四届市人民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6月5日怀化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促进教育公平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湖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的通知》(湘教发〔2009〕36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怀化市城区范围内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和入学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区教育局是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划分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区域、制定招生计划;负责制定年度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案细则及日程安排;负责组织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开展招生工作;负责监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执行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
城区各义务教育学校是招生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招生登记、入学材料和资格的审核等具体工作。
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规划、房产、工商、税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义务教育资源应当逐步实行均衡化配置。
规划部门应当会同教育、国土、房产、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科学拟制城区义务教育发展规划,严格按照规划标准和学位需求状况,合理布局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土地储备、城市扩容提质改造中加强和落实教育设施建设,切实保障城区学位供给,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创造条件。
怀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怀化市教育局关于怀化市怀雅实验学校学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怀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怀化市教育局关于怀化市怀雅实验学校学费收费标准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怀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怀化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4.01.12•【字号】怀发改价费规〔2024〕2号•【施行日期】2023.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怀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怀化市教育局关于怀化市怀雅实验学校学费收费标准的批复怀发改价费规〔2024〕2号怀化市怀雅实验学校:为规范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校收费行为,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湖南省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2〕45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学校发展规划及居民消费水平,经成本监审、集体研究,报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你校学费标准批复如下:一、学费标准小学8600元/生·学期、初中10300元/生·学期。
学费调整不分学段,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即学校提高收费标准,只限于新入学的学生,老生继续执行入学时的收费标准;学校降低标准,不论老生还是新生都执行降低后的收费标准。
插班生按插入班级学生的学费标准执行。
二、其他收费项目和标准住宿费参照同类别学校同档次公寓标准收取,待新学生公寓楼使用一年后开展成本监审再制定价格;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严格按照《湖南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湘发改价费规〔2022〕450号)、《湖南省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2〕451号)执行。
除政策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三、在不超过核定的学费标准范围内,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四、收费应使用国家规定的票据,收费收入必须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收费收入应当使用在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的账户,统一进行管理和核算。
五、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实施办法》(湘发改价费〔2019〕97号)要求做好收费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并要配合发改、教育、市场监管部门的日常管理。
北斗星小学招生简章2022
北斗星小学招生简章2022根据《**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教体[202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22年秋季一年级招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1、学校施教区。
江南新家园社区、三家浜社区、湘南社区、湘湖社区、博山村、东进村、大树村、高丰村、七星村、张字圩村。
2、招生计划数。
一年级计划招生6个班级, 240名学生。
3、招生要求1.入学年龄一年级新生系满6周岁(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未就读过小学的儿童,年龄超过6周岁的残障儿童需凭《延迟入学申请》进行报名。
年满6周岁因身体残障等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儿童,必须持有区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结果或残疾证,向施教区的学校办理延缓上学手续,并报区教体局备案。
2.招生对象(1)七星街道(不含湘城社区、湘都社区、七里店村)户籍适龄儿童;(2)七星街道户籍外,属**大市内户籍,其监护人在七星街道(不含湘城社区、湘都社区、七里店村)购房并已办理房屋产权证的适龄儿童(实际居住);(3)符合*教体〔2022〕95号文件规定条件的新居民子女。
4、报名方式及时间(一)报名时间1.6月25日前,监护人下载好“**里办”APP,并完成实名注册。
2.小学入学预报名时间:6月25日-27日(27日21:00截止报名)。
3. 7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网络平台未成功的学生监护人须携带相关证件到报名的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和现场确认,并完成网上报名。
(二)报名平台2022年**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实行网络预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法定监护人)通过**政务服务或“*里办”APP,实名注册帐号后,定位“**区”,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选择在线办理进入“**市中小学幼儿园入学管理系统”进行预报名登记。
特别提醒:为不影响您的孩子预报名,在**政务服务网或“*里办”APP注册时请务必使用信息采集时监护人1或监护人2的信息进行实名注册。
2022年池州市小学招生方案
2022年池州市小学招生方案
2022年池州市小学招生方案
(一)池州市2022年小学招生方案
为了保证池州市小学招生规模,推动学前教育公平,满足新一代儿童从小就参
加公民教育的需求,本着公平、平等、公正的原则,池州市组织制定了2022年小
学招生制度方案。
该方案分为报名、考试和录取三个环节:
1、报名:2022年池州市小学招生报名统一为7月1日至7月31日,入学申
请者需持有效的《入学申请表》,到当地招生指定学校或招生指定地点进行报名,并按要求准备相关申请材料。
2、考试:2022年池州市小学招生考试安排在8月20日到9月20日之间进行,考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等。
考试结果将在9月30日前正式公布。
3、录取:2022年池州市小学招生录取结果将在10月25日公布。
根据考生的
考试成绩,结合录取学校的有关要求,依次确定录取名单,并将电子邮件及短信通知家长。
家长收到录取结果通知后,需在给定的时间内携带孩子前往学校领取入学材料。
该方案力争落实中央、省及市各级政府规定,政策以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及坚守严格的市场经济原则,确保池州市小学招生工作准确、有序、合理的开展,保证学校公平录取优秀孩子,让孩子迈出踏实、坚强的步伐,开启进步的脚步。
教育部发文部署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教育部发文部署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作者:来源:《广东教学报·教育综合》2022年第48期本报综合消息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科学合理划定片区各地要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加强生源分布情况分析,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目前还未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的地方,要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招生片区范围;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地方,鼓励逐步实行单校划片,合理稳定就学预期;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积极稳妥推进多校划片,并将热点学校分散划入相应片区,推进片区间优质教育资源大体均衡,确保2022年招生工作全面实行划片就近入学。
已经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的地方,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对出现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化较大等情况的,各地可在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当调整片区范围,提前向社会公布,并深入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二、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各地要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
推动各地建设和完善统一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区域内户籍、房产、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共享,逐步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
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三、健全有序录取机制各地要按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总体要求,分别明确小学、初中学生录取的具体方式和规则,切实保障入学机会公平。
2020年湖南怀化市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解读
【导语】根据⽬前的教育状况和各阶段升学的游戏规则,合理的幼升⼩择校、升学设计⼀定能够为孩⼦获得更多、更⼤的机会。
但幼升⼩⼜绝对不意味着只选择“重点”⼩学,还需要结合区县、学校、课外辅导、特长开发、操作技巧等⽅⾯的综合情况理性考虑。
下⾯是为⼤家带来的2020年湖南怀化市⼩学招⽣⼊学政策解读,供各位家长的关注。
为进⼀步规范全市中⼩学招⽣⼊学秩序,根据中央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委教育⼯作领导⼩组印发了《怀化市中⼩学招⽣⼊学⼯作实施⽅案》(以下简称《实施⽅案》)。
现就《实施⽅案》解读如下:出台背景 2019年6⽉23⽇,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全⾯提⾼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以下简称中央26号⽂件);7⽉29⽇,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基础教育⼯作会议。
中央⽂件和会议都对完善中⼩学招⽣⼊学制度作出了部署。
随后,教育部对贯彻执⾏中央决策部署提出刚性要求。
2020年4⽉3⽇,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进⼀步规范普通中⼩学招⽣⼊学⼯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20〕13号),明确要求“市、县教育⾏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学招⽣⼊学⼯作的领导和管理,制定科学规范的实施⽅案”。
关于义务教育招⽣政策的调整 1.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学全覆盖。
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依据,不得以⾯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不得与培训机构挂钩。
2.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纳⼊审批地招⽣管理。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跨市州招⽣。
市教育局审批设⽴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可在全市范围内招⽣,跨县市区招⽣⽐例不⾼于本校招⽣计划的40%。
县市区教育局审批设⽴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优先安排学校所在县市区学⽣⼊学;在本县市区不能完成招⽣计划的,经市教育局批准可在本市其他县市区适当招⽣。
3.公办民办同步招⽣。
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由市或县级教育⾏政部门统⼀组织报名,未经许可,学校不得⾃⾏接受现场报名。
2020年湖南怀化小学招生入学实施方案
【导语】根据⽬前的教育状况和各阶段升学的游戏规则,合理的幼升⼩择校、升学设计⼀定能够为孩⼦获得更多、更⼤的机会。
但幼升⼩⼜绝对不意味着只选择“重点”⼩学,还需要结合区县、学校、课外辅导、特长开发、操作技巧等⽅⾯的综合情况理性考虑。
下⾯是为⼤家带来的2020年湖南怀化⼩学招⽣⼊学实施⽅案,供各位家长的关注。
为深⼊贯彻党的精神,全⾯落实全国、全省教育⼤会部署,进⼀步规范区域内中⼩学招⽣⼊学秩序,根据国家《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国务院《关于深⼊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全⾯提⾼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湖南省⼈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体化改⾰的意见》(湘政发〔2017〕20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步规范普通中⼩学招⽣⼊学⼯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20〕13号)、《怀化市中⼩学招⽣⼊学⼯作实施⽅案》(怀教⼩组发〔2020〕5号)等法律法规和⽂件精神,结合2020年怀化市主城区义务教育招⽣实际,特制定本⽅案。
基本原则 城区公办⼩学⼀年级招⽣⼊学实⾏“划⽚就近、计划招⽣、免试⼊学、学位申请、分类分层、积分排序、合理调剂、公开透明、市级主导、区级为主、公办不择校、择校上民办”的原则,加强招⽣管理,规范招⽣⾏为,优化招⽣服务,促进教育公平。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
市教育局审批设⽴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可在全市范围内招⽣,跨县市区招⽣⽐例不⾼于本校招⽣计划的40%。
区教育局审批设⽴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优先安排鹤城区学⽣⼊学;在区域内不能完成招⽣计划时,经市教育局批准可在本市其他县市区适当招⽣。
招⽣计划 2020年怀化主城区公办⼩学⼀年级计划招⽣194个班,民办学校计划招⽣53个班: (⼀)市直学校:锦溪⼩学10个,宏宇⼩学11个,实验⼩学8个,铁⼀⼩12个,宏宇⼩学西校区4个。
(⼆)鹤城区学校:舞⽔⼩学10个(本部5个、西校区5个),跃进路⼩学8个,⼈民路⼩学10个,钟秀学校9个,太平桥⼩学10个,鹤翔学校6个(本部4个,北校区2个班),⼤汉⼩学8个,碧桂园⼩学10个,公园路⼩学2个,红星路⼩学7个,湖天桥⼩学3个,城南学校2个,华都⼩学10个,欧城⼩学8个,正清路⼩学4个,锦园路⼩学3个,河西学校12个,东晟学校3个,城东⼩学3个,象形学校4个,坨院学校3个,集贤学校8个,坨院芙蓉学校6个。
怀化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
怀化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7〕1号),按照《关于印发<怀化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怀政办发〔2013〕14号),结合今年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形势,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继续实行“划片就近、计划招生、免试入学、学位申请、积分排序、合理调剂、市级主导、区级为主”的原则,加强招生管理,规范招生行为,优化招生服务,促进教育公平。
二、招生计划市直学校:锦溪小学10个班;宏宇小学9个班;实验学校8个班;铁一小10个班。
鹤城区学校:舞水小学14个班;跃进路小学9个班;人民路小学12个班;钟秀学校8个班;太平桥小学8个班;鹤翔小学5个班;公园路小学2个班;红星路小学7个班;华都小学8个班;湖天桥小学3个班;欧城小学6个班;锦园路小学4个班;河西学校10个班;东晟中学3个班;城东小学3个班;城南学校4个班;正清路小学4个班;鹤翔学校北校区1个班。
三、招生对象凡年满六周岁(2011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且未注册学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请:1.适龄儿童和父母(或监护人)双方或一方为鹤城城区户籍;2.非鹤城城区户籍,务工、经商一年以上(务工、经商截止2017年6月30日以前满一年)或在鹤城城区有合法房产,且合法居住(持有居住证)的务工经商人员子女;3.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和调入怀化城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的子女(因工作调入的,父母双方或一方及其就读子女户籍需迁入本城区)。
四、学位安排办法根据户籍将儿童分为鹤城城区与非鹤城城区两类,分批申报、录取。
每批次按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具体积分办法见附件1)。
所有公办小学的富余学位全部用来接收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入学。
符合入学基本条件的儿童录取完后,尚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可补录务工经商未满一年的.随迁子女就读。
县2022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招生方案
县2022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招生方案一、基本原则划区就近原则、方案招生原则、统筹管理原则。
二、招生方案1.学校一班级设34个班,招生1700人,平均班额50人。
其中:一完小设7个班,招生350人;三完小设7个班,招生350人;城北学校设8个班,招生400人;芙蓉学校设12个班,招生600人;二完小因化解大班额教室不足,2022年秋季暂不招收一班级同学。
2.学校一班级设33个班,招生1700人,平均班额52人。
其中:会同一中设7个班,招生350人;会同三中设6个班,招生300人;林城镇中学设20个班,招生1050人。
三、招生对象学校一班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22年8月31日前诞生)的适龄儿童;学校一班级招生对象为应届学校毕业生。
四、招生区域划分1.学校一班级入学区域划分林城镇一完小:包括东门街、改河街、黄泥井、步云村4~6组、西区汽车站区域、西南大市场、人社局、西区雅苑、鸿发雅苑、壹家庄、税务局、浩铭帝苑等。
林城镇三完小:城西及城南区域,包括人民医院、建筑公司、林城花园、尖坡脚等区域,以及城南粟裕公园、裕丰园等区域。
原攀龙桥乡村区域,包括棕李村、大桥村、渡头村、大冲村、早禾村、翁宝村、洞头村、原长田村等。
城北学校:城北区域,包括龙塘村—锦绣豪苑—大石板—原洒口村以北区域(含龙塘村、大石板村、原洒口村、小寨村、竹寨村、岩壁村)。
芙蓉学校:城中区域,包括木材总公司—火车站—山水龙城—茶溪村—原藕塘村以南区域,以及将军北路—四岔路电力公司—老农贸市场—铁桥脚以北区域;洋火冲、四岔路以南区域、东门社区中心街、奥林匹克花园、自然资源局、邮政会同分公司、步云村1~3组、原石碑村、原棕坪村、酿溪村等区域。
县训练局将依据城区各学校招生入学同学人数和学位状况进行统筹管理与调剂。
2.学校一班级入学区域划分会同一中:城区学校毕业推举同学。
会同三中:原一完小整体分流到城北学校六班级且居住帐子塘(老河街)—盼望路以南区域同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22年湖南怀化辰溪县辰阳镇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
政策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22〕13号)、怀化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2年消除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大班额目标任务的通知》(怀教通〔2022〕11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县城区学校小学一年级招生秩序,结合城区实际,现将辰溪县辰阳镇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一年级招生事项公告如下:招生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就近划片、网上申报、阳光透明、严控班额、公办不择校、择校到民办”的招生原则,加强招生管理,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优化招生服务,促进教育公平。
招生计划
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2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未注册学籍,提供国家一类疫苗接种查验证明,同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为辰阳镇城区(含东风、奎星阁、柳树湾、龙头井、东星、丹山6个社区及锦岩村、桐湾溪村、泡潭村、六弓塘村、大洑潭村等)户籍(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前户籍迁入)。
2.适龄儿童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在辰阳镇城区有合法房产。
3.享受优惠政策人员,即父母双方或一方为辰溪驻军官兵、转业或调入城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
4.非辰阳镇城区户籍,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城区经商务工一年以上。
5.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合法租住一年以上(2022年8月31日前)且有租房合同或居住证。
此类人员申报人数大于富余学位时,由教育局调剂解决。
自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今后凡农村居民进城务工、经商的,其子女入学均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2)18号)的相关规定,健全和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杜绝租房合同等不必要的证明材料,实行随迁子女只凭居住证报名入学。
招生区域
熊首山小学:辰阳镇城区双溪西街以西区域、辰河路31号分路口往环城路沿线一带(包括书香门第、祥福雅苑、龙腾雅苑、书德楼、吉祥小区、尚都名苑、正中华园等)及锦岩村、桐湾溪村。
辰阳明德小学:以东风东路为界,双溪东街至晓园新村二期以南(包括晓园新村二期、林业局、人社局、财政局、长城路福满家超市以南、沅江花园、心家泊、龙腾世家、玉泉里等)城区范围。
城北小学:辰河路31号沿线以北和东风大桥以东沿东风路至刘晓公园门口东风东路22号以北(包括丹山社区、中心市场、琼台新村、天怡花园、建欣家园、湘谢丽都、海利山庄、水映林溪等)城区范围。
芙蓉学校:耐火材料厂、大洑潭村、金石梅园、仙林新村、广厦安居公租房和晓园新村一期、三期向南至红绿灯路口以东(包括吉祥庄园、育
才小区、辰华未来城、泡潭村、六弓塘村、华盛家园、先锋国际、新金润广场、外滩一号、长乐世纪城、祥宇星城、城东市场、大千锦绣山城、龙腾御城、一品华园、千鸿名都等)城区范围。
思源实验学校:晓园新村一期、三期向南至红绿灯路口以东(包括吉祥庄园、育才小区、辰华未来城、泡潭村、六弓塘村、华盛家园、先锋国际、新金润广场、外滩一号、长乐世纪城、祥宇星城、城东市场、大千锦绣山城、龙腾御城、一品华园、千鸿名都等)城区范围。
说明:
1.思源实验学校和芙蓉学校申报学位时,如某所学校申报人数大于招生人数,按“招生对象”的类别顺序依次审核申报学生,直至该校人数招满为止,其余符合条件申报该校的学生则调剂到另一所学校审核招生。
2.老城双溪西街和沿江路一带为熊首山小学和辰阳明德小学共招区域,此区域住户可在两所学校中任选一所报名。
3.当城区内某所学校申报学位数大于实际招生人数时,由教育局将“一年级招生对象”中的第五种类别招生对象调剂到城区其他学校审核招生。
申请学位
1.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学位,网址:
2.申请学位必须按规定时间在网上申请。
符合城区相应学校就读条件,但没有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申报或不在规定时间提交初验材料的,视为放弃学位申报或初验材料,不再安排学位。
申报学位及报名程序
1.宣传发动(8月1日—18日)。
2.网上申报学位(8月19日—23日)。
3.初验材料(8月24日—26日)。
4.联合审核(8月27日)。
5.统一调配(8月28日—29日)。
6.公布录取名单(8月30日)。
7.受理申诉(8月31日)。
8.报到注册(9月1日)。
入学报到注册时,必须提供《辰溪县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初审材料需要提交的材料
申请城区小学一年级学位的,需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学校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适龄儿童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复印件包括户主页及适龄儿童本人页);法定监护人属正常工作调动的国家公职人员(含驻辰官兵、转业人员),需提供工作调令(分配证明)或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
2.法定监护人属个体经商户的另需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2022年8月31日前办理)副本及复印件;法定监护人属进城务工的需提供正式有效的劳动合同或企业养老保险一年以上缴费凭证及复印件;属城区租住一年以上的,须提供经辰阳镇人民政府复核的社区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审核意见的居住证明复印件。
严肃招生纪律
严禁适龄儿童同时在城区两所学校申报学位,否则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法定监护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提供虚假入学证明材料,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户
籍证明、虚假务工证明、虚假租住证明、虚假营业执照等类似弄虚作假行为,属城区户籍适龄儿童一律取消城区学校就读资格,属非城区户籍适龄
儿童一律回原籍就读。
对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为入学
提供虚假证明的,由纪委监委负责严肃查处,在招生过程中涉嫌犯罪的,
按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