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营企业政策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05.25•【字号】沪发改规范〔2023〕6号•【施行日期】2023.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提振民间投资信心、支持民间投资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制定了《上海市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5月25日上海市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民间投资是全社会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企业是上海市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耕耘者、建设者、分享者。
为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营造公平的市场准入环境1.落实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
对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支持民营企业依法平等进入,依法开展投资。
各区、各部门推进民间投资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编制服务办事指南,细化服务标准,明确办理时效,服务事项办理条件不得含有兜底条款。
在浦东新区试行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通过一次性告知市场主体从事特定行业许可经营项目须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标准,市场主体书面承诺其已经符合要求并提交必要材料,即可取得行政许可。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审改办、各市级主管部门、各区政府)2.支持民间投资参与重大项目。
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发布和重要政策宣传推介机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我市列入国家“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的项目及上海“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
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滚动列入年度市重大工程项目清单,由市重大办负责协调推进。
上海民营企业已成为“走出去”及跨国经营的重要力量
上海民营企业已成为“走出去”及跨国经营的重要力量作者:来源:《现代工商》2013年第03期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加快走出去步伐,增强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培育一批世界水平的跨国公司”。
上海“十二五”规划也提出,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国家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努力成为境外投资最具活力效率的地区之一。
近期,上海市工商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实地调研部分民营企业“走出去”状况,走访市商务委、市对外投资促进中心、部分外国驻沪商会及服务机构,了解目前全市民营企业跨国经营的实际情况,最终形成《支持上海民营企业“走出去”,加快培育本土跨国公司》报告,现将有关情况发布如下:一、总体判断: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尽快培育上海本土跨国公司已成为上海全面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的必然要求。
上海民营企业对外投资领域广泛、方式多样、发展迅速,已成为本市“走出去”和跨国经营的重要力量。
2012年,在上海市商务委登记的上海民营企业对外投资项目157个,占项目总数的63%,投资金额达9.73亿美元,占中方投资金额的33%。
上海民营对外投资主体中既有以复星集团、鹏欣集团、奥盛集团为代表的本土优秀民营企业,也有一批在细分行业中具有领先性的中小企业。
上海民营企业“国际化”道路在挑战中前行。
二、本市民营企业“走出去”呈现的主要特点和方式:1、主要特点:从投资主体来看,民营企业投资的项目数多但金额较小;从投资地区来看,对外投资项目地区分布多元化;从投资行业来看,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业和采矿业对外投资位居前茅。
2、主要方式:通过品牌合作,拓展营销渠道,提升品牌价值;融入全球产业分工,实现产业链资源整合;探索开发资源类项目,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利用国际资本市场,提升企业资本运作能力;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实现集群式对外投资;注重海外技术类投资,提升技术水平。
三、上海民营企业“走出去”的主要困难:1、缺乏培育本土跨国公司的战略规划和机制保障民营企业境外投资自发性较强,产业分散,政府在对外投资区域分布、产业布局等方面还缺乏中长期的战略性规划和投资指引;针对民营企业跨国经营的风险补偿机制缺失;民营企业境外投资手续较为繁琐。
上海市民营企业人才问题分析
上海市民营企业人才问题分析【摘要】本文通过对上海市民营企业人才问题的分析,主要包括现状、流失原因、引进困境、培养机制和发展建议等方面。
在现状分析中,我们发现上海市民营企业面临着人才短缺的挑战,人才流失现象较为普遍。
流失原因主要包括薪酬福利不足、职业发展空间有限等因素。
引进困境方面主要集中在市场竞争激烈、企业知名度较低等问题上。
在人才培养机制研究中,我们探讨了企业应该注重人才培训、激励措施等方面的改进。
通过发展建议部分给出了一些建议,如加强企业品牌建设、优化人才激励机制等。
结论部分对上海市民营企业人才问题提出了思考,展望了未来发展趋势。
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为解决上海市民营企业人才问题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启示。
【关键词】上海市,民营企业,人才问题,分析,现状,流失原因,引进困境,培养机制,发展建议,思考,未来发展趋势1. 引言1.1 研究背景上海市民营企业人才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随着上海市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才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相对于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在人才招聘、培养和留用方面存在诸多挑战和困境。
对上海市民营企业人才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既有助于更好地了解目前的情况,也能为今后的发展提供重要参考。
在过去的几年里,上海市民营企业普遍存在人才短缺的问题,尤其是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对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
由于薪酬待遇、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原因,许多优秀人才往往更倾向于选择国有企业或外资企业,而对民营企业持观望态度。
这种现象使得民营企业面临严重的人才流失问题,制约了它们的长远发展。
本文将针对上海市民营企业人才问题展开全面分析,探讨其中的原因和困境,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解决方案,力求为上海市民营企业的人才发展提供可行性的路径和方向。
1.2 研究目的本文旨在深入分析上海市民营企业人才问题,探讨其现状、原因、困境,并提出相关的培养机制和发展建议。
具体目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突出上海市民营企业人才现状,了解其规模、结构和特点,为更深入的研究提供基础数据支持。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本市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本市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0.08.20•【字号】沪人社规〔2020〕22号•【施行日期】2020.09.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本市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沪人社规〔2020〕22号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37号)和《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有关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科技创新策源功能,进一步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科研人员创新创业(以下简称“双创”活动),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现就进一步推动科研人员创新创业,促进科技成果研发和转化,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支持和鼓励科研人员离岗创业(一)科研人员开展“双创”活动可申请离岗创业,职称、年龄、资历、科技成果形式、获奖层次、获得专利与否均不作为限制离岗创业的条件。
科研人员书面提出离岗创业申请的,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离岗创业。
科研人员离岗创业期限不超过3年,期满后创办企业尚未实现盈利的可以申请延长一次,延长期限不超过3年。
离岗创业期限最长不超过离岗创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年限。
在同一事业单位申请离岗创业的期限累计不超过6年。
(二)事业单位、离岗创业人员及所在创办企业应当及时订立离岗协议,明确离岗创业期限、工资福利待遇、人事岗位管理、科研成果归属、收益分配、保密义务、知识产权保护等事项,同时相应变更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变更后,未执行的合同期限应与离岗协议期限一致。
事业单位不得以离岗创业为由解除其人事关系。
上海市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法规
上海市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法规
一、促进资金支持。
政府应当加强金融服务,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并提高融资的渠道和效率。
二、优化营商环境。
政府应当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服务和管理,简化审批程序,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办事效率。
三、加强创新支持。
政府应当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支持,推动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提升民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四、完善法律保障。
政府应当完善民营企业的法律保障体系,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让民营企业在公平竞争中获得发展。
五、加强人才支持。
政府应当加强对民营企业的人才支持,优化人才招聘、培养和管理,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总之,上海市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法规是为了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而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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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助企纾困、助长消费、助力就业”的若干产业扶持政策》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助企纾困、助长消费、助力就业”的若干产业扶持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5.28•【字号】嘉府规〔2022〕3号•【施行日期】2022.05.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助企纾困、助长消费、助力就业”的若干产业扶持政策》的通知嘉府规〔2022〕3号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助企纾困、助长消费、助力就业”的若干产业扶持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2022年5月28日关于“助企纾困、助长消费、助力就业”的若干产业扶持政策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总体要求,为深化落实国务院和本市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稳住市场主体、提振消费活力、促进稳岗就业,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持续稳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以下产业扶持政策。
1.对疫情期间企业提供的应急合同予以补贴。
建立长三角产业链和供应链互保机制,共同保供强链。
疫情期间经政府部门紧急协调,对供应商企业开展应急援助,确保产业链和供应链运行稳定,对提供应急支持的区内企业以发生的业务合同金额的1%-5%进行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责任单位:区经委)2.对疫情期间企业的物流费用和防疫费用予以补贴。
疫情期间进行闭环生产经营的区内工业和商贸类企业,对其今年3-5月间发生的原材料和产品运输物流费用超出正常水平的额外支出按10%进行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对区内复工复产复市企业疫情防控支出,按照企业实际到岗人数规模和实际支出给予分档定额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责任单位:区经委、区商务委、区科委)3.开辟融资绿色通道并予以贴息。
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区产融平台积极对接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区内中小微企业,提供新增贷款或展期还款困难的贷款,并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审批。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切实做好稳定就业促进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切实做好稳定就业促进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09.02.06•【字号】闵府发[2009]2号•【施行日期】2009.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切实做好稳定就业促进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闵府发[2009]2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有关单位:区劳动保障局拟订的《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切实做好稳定就业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二〇〇九年二月六日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切实做好稳定就业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区经济的影响逐步显现,就业形势趋于严峻,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帮企业、促发展,保民生、促和谐”为主题的“暖冬”行动,千方百计稳定就业和促进就业,特制定本意见。
一、实施就业援助特别计划(一)实施困难企业停工保障根据本区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环保要求,对受此次国际金融危机冲击较大,吸纳就业岗位较多的困难企业,经与工会组织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职工停工计划,在停工期间,经相关程序认定,给予停工企业每人每月240元的停工保障补贴。
停工保障期限不超过6个月。
补贴资金由区、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各负担50%。
(二)加大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力度本区企业使用本区户籍劳动者,继续按照《关于促进内资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闵府发[2003]15号)、《关于促进民营(内资)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闵府研[2004]10号)文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即对税基在本区、使用本区户籍劳动者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城保和镇保)的企业,以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补贴基数,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50%的补贴。
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9.10•【字号】沪府发[2011]55号•【施行日期】2011.09.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1〕5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本市企业兼并重组,对提高产业集中度、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加剧、产业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大力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发〔2010〕27号),结合本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企业兼并重组的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促进企业兼并重组作为率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实现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重要举措,坚持开放性、市场化导向,抓住新一轮全球产业结构调整机遇,以企业为主体,切实发挥资本市场和产权市场功能,以优化资源配置为核心,与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空间布局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相结合,处理好局部与整体、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产业集中度和城市运行安全水平,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发挥企业主体作用。
遵循市场经济规则,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尊重企业意愿,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引导企业通过平等协商自主开展兼并重组。
坚持开放推进,提高资源整合能力。
鼓励企业跨国界、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实现企业在技术、管理、人才、资金和市场等方面的协同效应,利用资本市场和产权市场,促进资源有效配置,形成大中小企业优势互补、各类所有制企业协调发展的产业组织结构。
坚持依法合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范企业兼并重组行为。
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3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3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5.27•【字号】普发改委〔2020〕11号•【施行日期】2020.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对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3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汪韶华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普陀区是上海传统的民营经济大区,民营经济发展起步早、数量多,先后涌现了复星集团、奥盛集团、月星集团、致达集团等一批有影响力的民营企业。
普陀区民营经济发展也存在产业能级有待提升、企业综合经营成本较高等现实问题。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从民营经济大区到民营经济强区的发展目标,普陀区近年来推动实施了一系列有力度、有实效的举措。
一、关于降低民营企业经营成本一是降低企业税收负担。
积极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普减普惠”、深化增值税改革、个税改革等政策举措,真正让减税政策惠及市场主体。
在疫情期间,全力落实“上海28条”关于降低企业税收负担的扶持措施,全面排摸企业享受政策底数,加强数据分析,确保企业享受各项税收减免政策。
截至4月30日,全区2000余户相关纳税主体(企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等)共享受税收减免约5200万元。
二是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全面优化“一网通办”普陀频道服务功能,公开1012项行政服务权力事项、187项公共服务事项及标准化办事指南,420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网办。
推进政务服务“无差别”综合窗口建设,推广“开饭店”“开药店”等主题式服务,实现入驻行政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100%进驻综合窗口,涉企办事窗口100%接入电子证照库。
三是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民营企业给予社保补贴,对中小微民营企业职工职业培训给予培训费用补贴。
上海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措施
上海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措施
上海市为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采取了以下措施:
1. 政策扶持:推出了一系列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包括减税降费、提供贷款担保、优化市场环境等方面的政策扶持。
2. 金融支持:设立了专项资金,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此外,加强与各大银行的合作,提供融资支持和创业培训等服务。
3. 增加市场准入:改善市场准入环境,降低民营企业的进入门槛,减少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4.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对民营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提高知识产权侵权的惩罚力度,为民营经济提供保护环境。
5. 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改革,简化行政审批程序,优化投资和创业环境,提供更便利、高效的服务。
6. 引导创新创业:加强对创新企业和创业团队的支持力度,通过创业孵化器、创新基金等方式,为民营经济注入新的活力。
7. 优化区域布局:推动民营经济在各个区域的发展平衡,鼓励民营企业在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发展,促进各区域间的协同发展。
8. 培育龙头企业:重点培育和支持一批有实力、有潜力的民营
企业成为行业领军企业和国际知名品牌,带动整个民营经济的发展。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扶持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扶持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09.08.17•【字号】闵府发[2009]15号•【施行日期】2009.08.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扶持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闵府发[2009]15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现将《关于进一步扶持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七日关于进一步扶持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要求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09]1号)、《上海市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沪府办发[2009]5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本区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鼓励创业促进就业为目标,汇聚各方力量,综合利用现有资源,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形成良好的创业环境和氛围,推动闵行区扶持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快速发展,进一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激发城市经济活力。
二、工作目标通过帮助我区劳动者成功创业,并有效带动本区劳动力就业,使本区的创业活动进一步活跃,初步建立起本区鼓励支持创业的长效机制。
完成以下具体指标(2009-2011年):1、扶持创业1800家,带动就业9000人;2、建成20家青年创业见习基地;3、建成5家创新创业园区;4、完成创业培训900人。
三、工作重点1、重点鼓励和支持青年及大学生等群体自主创业;2、重点扶持和发展创立在18个月以内(以下简称“初创期”)的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非企业(以下简称“创业组织”)。
上海办民营非企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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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静安区中小企业政策性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贴费实施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静安区中小企业政策性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贴费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静安区财政局•【公布日期】2019.11.01•【字号】上海市静安区财政局办公室2019年11月1日印发•【施行日期】2019.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静安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静安区中小企业政策性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贴费实施办法》的通知区各相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全面提升民营经济活力,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区中小企业的发展,降低融资成本,营造我区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现制定了《静安区中小企业政策性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贴费实施办法》,请遵照执行。
静安区财政局2019年11月1日上海市静安区财政局办公室2019年11月1日印发静安区中小企业政策性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贴费实施办法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上海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全面提升民营经济活力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二十七条”)等文件精神,按照《静安区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与中小企业的合作联动,进一步营造我区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着力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根据国家和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实施办法:一、扶持范围扶持范围为登记注册、税收户管地在静安区的中小企业,重点支持符合本区“十三五”规划的产业。
积极引导中小企业进入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大力支持中小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品牌建设等手段向高端化发展,提升中小企业产业发展层次与发展质量,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广阔、全面的创新发展空间,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发挥中小企业在本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二、扶持内容(一)担保贷款的担保费的补贴(二)担保贷款的部分利息的补贴政策性担保是指上海市中小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上海市财政局认定并签订合作协议的担保公司以及区政府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性融资平台提供的贷款担保。
上海经济格局中的民营企业
上海经济格局中的民营企业作者:来源:《现代工商》2004年第04期在上个月的“政协委员与市民网上交流”节目中市政协副秘书长、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会长张亚培就民营经济发展中的一些现象,通过嘉宾聊天室与市民进行了交流。
本刊摘录了其中的部分内容,以飨读者。
网友:能谈一下目前上海民营企业的发展现状吗?张亚培:到去年11月,上海私营企业已近30万户,注册资本超过4000亿元,累计产值超过1000亿元,累计销售2580亿元,上缴税收近156亿元,就业人员达320多万人。
我们做过一个分析,上海私营企业户数完成第一个10万户用了8年时间,从10万户到20万户用了两年半,20万到30万只用了一年多一点的时间。
再比如,截至11月份上缴的税收156亿元,是“九五”期间私营经济纳税总数的1倍。
网友:张秘书长,如今民营企业在全国各地如雨后春笋般地发展,可谓如火如荼,请问,就全国范围看,上海民营经济发展的特点和优势在哪里?张亚培:我们掌握的最新数据,2002年上海私营经在全国的排名注册资本列第二位,总户数列第4位,投资人数和雇工数量列第5位,在京津沪渝四个直辖市中上述几项指标,上海都排在第一位。
我觉得上海有几个很显著的特点:一是发展比较快。
二是外地来沪发展的企业比较多,带动上海民营经济上了一个台阶。
目前上海民营经济总量中40%是外地来沪企业贡献的,外地企业中又有60%是江浙企业。
三是民营企业总体上经营效率较高,运营质量较好。
最近全国工商联对上规模会员企业有一个大规模的调查分析,结果上海私营企业在人均销售收入、人均净利润、总资产收益率、户均缴税等指标上都排名第一。
四是正在形成一些资金密集度、科技含量较高的民营企业群落,涵盖投资、通讯、生物医药、现代物流等领域。
网友:张委员,上海为什么缺少拥有全国知名的民营企业家?张亚培:上海出现了一些较有名气的企业家,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但是,另一个事实是,从上海的经济地位和历史看,在上海本土成长的著名企业和企业家是太少了,尤其是在全国有影响的,这与上海国际大都市的形象不太相称。
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典型做法
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典型做法
在当前国家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大政策下,各地区各部门都在积极探索推进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典型做法。
以下是几个典型例子:
1.深化企业改革,提高市场竞争力。
各地政府在创新企业制度、降低企业成本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快了民营企业的改革步伐。
例如,广东省政府出台“最多跑一次”政策,将企业开办时间从30
天缩短至3天以内;江苏省政府出台“减税降费”政策,为企业减轻负担;浙江省政府出台“双随机、一公开”政策,优化了企业经营环境。
2.扶持民营企业发展,推动产业升级。
各地政府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进科技创新、扩大市场开放等方面积极推动民营企业发展。
例如,北京市政府出台“京津冀协同发展”政策,引导民营企业进入重点领域;上海市政府出台“科创板”政策,为科技型民营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融资渠道;四川省政府出台“产业扶贫”政策,帮助贫困地区民营企业发展。
3.整合资源,构建服务平台。
各地政府在为民营企业提供企业服务、人才服务、金融服务等方面,建立了一系列服务平台,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例如,山西省政府出台“阳泉产业集聚区”政策,整合各类资源为民营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青岛市政府出台“民营经济发展促进计划”政策,为民营企业提供金融、税务、人才等全方位服务。
以上典型做法的出现,为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提供了积极的推动力,
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我们期待更多的地区、部门能够加入到这个行列中来,为民营企业创造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
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关于大力推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关于大力推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3.07•【字号】闵府规发〔2024〕3号•【施行日期】2024.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关于大力推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公司,有关单位:现将《闵行区关于大力推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24年3月7日闵行区关于大力推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现代服务业是经济增长的主要支撑,也是城市产业升级、创新发展和功能提升的重要引擎。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把握党中央布局推进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建设虹桥国际开放枢纽的重大战略意图,切实发挥闵行在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中主力军、主战场、主引擎作用,聚焦国际商贸、现代金融、文化创意、科技服务等重点领域,全面构建闵行区服务功能强辐射、服务环节高增值、服务内容高品质、数字技术深度融合、产业跨界深度融合的现代服务产业体系,特制定政策意见如下。
一、大力发展总部型经济围绕闵行自身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特色,发挥闵行面向长三角的桥头堡和国内外门户的区位优势,打造总部经济聚集地。
1.跨国公司地区总部。
鼓励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集聚业务、拓展功能、提升能级,对新引进或新认定的上海市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事业部总部和总部型机构,给予上限600万元的资助。
2.外资研发中心。
鼓励外资企业建立各级研发机构,推动外资研发中心提升核心竞争力,对新引进或新认定的上海市外资研发中心(全球研发中心、外资开放式创新平台),给予上限300万元的资助。
3.民营企业总部。
鼓励民营企业设立总部,全面提升民营经济活力。
上海市鼓励设立民营企业总部的若干意见补贴
上海市鼓励设立民营企业总部的若干意见补贴一、引言在经过多年的发展,上海已成为我国乃至全球的经济中心之一。
作为经济发展的引擎,上海市一直在努力吸引各类企业的总部设立,以加速城市的国际化进程。
特别是针对民营企业,上海市出台了一系列的鼓励政策,其中包括给予意见补贴。
本文将对上海市鼓励设立民营企业总部的若干意见补贴进行全面评估,并深入探讨其对企业和城市发展的影响。
二、意见补贴的具体内容和政策目标上海市鼓励设立民营企业总部的若干意见补贴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租金补贴:对于设立总部的企业,上海市将给予一定比例的租金补贴,以减轻企业的成本压力。
2. 人才补贴:为吸引高端人才,上海市将提供一定数额的人才补贴,以确保企业在人才竞争激烈的环境中拥有稳定的人才储备。
3. 税收优惠:针对设立总部的企业,上海市将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降低企业的税负。
上海市鼓励设立民营企业总部的若干意见补贴的政策目标主要包括:1. 吸引优质企业:通过意见补贴,吸引一批有实力、有影响力的民营企业在上海设立总部,提升上海的产业竞争力。
2. 增加就业机会:吸引更多的企业在上海设立总部,可为本地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就业稳定。
3. 促进城市经济发展:通过吸引总部企业,能够带动相关行业的发展,促进城市经济的快速增长。
三、意见补贴的影响与挑战1. 对企业的影响:意见补贴政策的出台将大大降低企业进驻上海设立总部的成本,加速企业的发展步伐。
依托政府支持,企业在上海设立总部也有望获得更好的资源支持,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然而,对企业而言,也存在着一些挑战,比如如何更好地与当地做好产业对接、与政府协调等问题。
2. 对城市的影响:上海市鼓励设立民营企业总部的若干意见补贴政策,对城市的影响也是深远的。
可以带动一系列产业链条的发展,推动整个城市经济实现新的增长点;另也需要对基础设施、人才储备等提出更高的要求。
四、结语通过上海市鼓励设立民营企业总部的若干意见补贴政策对企业和城市的影响评估,我们可以看到这一政策对于促进企业发展、推动城市经济进一步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上海减租实施方案公告
上海减租实施方案公告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减租降费政策,支持企业稳定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上海市政府决定制定并实施上海减租实施方案。
具体内容如下:一、对象范围。
凡是在上海市范围内注册并经营的企业,包括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国有企业等,均可申请享受减租政策。
二、减租标准。
根据企业所在地区的市场租金水平和实际经营情况,确定相应的减租幅度,具体标准如下:1. 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可减免50%至70%的租金;2. 对于受疫情影响一般的企业,可减免30%至50%的租金;3. 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小的企业,可减免10%至30%的租金。
三、申请流程。
企业可向所在区县的商务局或房产管理部门提出减租申请,需提供相关经营数据和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即可享受相应的减租政策。
四、政府支持。
为了确保减租政策的落实,上海市政府将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受影响较大的企业,帮助其渡过难关。
同时,鼓励房东和企业协商,共同应对疫情带来的挑战,共同推动经济复苏。
五、其他措施。
除了减租政策外,上海市政府还将出台一系列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包括财税优惠、融资支持、人才引进等,全力支持企业稳定发展。
六、落实时间。
上海减租实施方案将自公告之日起正式实施,具体执行时间根据企业申请的审核时间而定,政策执行期限暂定为一年,具体情况将根据疫情和经济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七、监督与检查。
相关部门将加强对减租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确保企业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八、结束语。
上海市政府将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企业发展,希望通过减租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共同促进上海市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
以上为上海减租实施方案公告内容,请企业及时了解并申请相应政策,如有疑问可咨询所在区县商务局或房产管理部门。
上海民转公政策
上海民转公政策
上海民转公政策是指上海市政府推出的一项政策,旨在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转为公共资本。
该政策的实施旨在促进上海市经济的发展和民众的福利提高。
根据上海民转公政策,民间资本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将其资产转化为公共资本。
这包括将企业股权转让给政府持有,将土地使用权或房屋产权交给政府,或是通过其他方式将私有资产与公共资本合作。
通过这些途径,民间资本可以为社会服务提供更多资源和机会。
上海民转公政策的推出有着多重目的。
首先,它可以帮助解决一些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资金问题。
许多民企由于缺乏足够的资金支持而难以扩大业务规模,而民转公政策提供了一个机会,使这些企业能够将自己的资产转为公共资本,从而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
其次,上海民转公政策有助于加强公共资本的运作效率。
通过引入民间资本的参与,政府在公共事务管理中可以获得更多的专业技能和创新思维。
这有助于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让民众能够享受到更好的教育、医疗、住房和交通等公共资源。
最后,上海民转公政策可以带动上海市经济的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通过引导民间资本向产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和绿色发展等领域倾斜,可以推动上海市经济由传统制造业向高科技、高附加值产业转型。
总的来说,上海民转公政策是上海市政府为了推动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而推出的一项重要政策。
通过这一政策的实施,可以促进民间资本和公共资本的结合,为社会提供更多的资源和机会,推动经济结构的升级和民众福利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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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营企业政策
上海作为中国重要的经济中心和国际城市,高度重视民营企业的发展,出台了
一系列政策来支持和促进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
首先,上海市为民营企业提供了更加便利的创业环境。
在企业注册、融资、税收、用地等方面,设立了专门的政策和措施,提供更加优惠的条件和便利。
例如,市财政设立了民营企业发展基金,为企业提供投资和融资支持;政府不断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创新创业基地,为企业提供更好的办公和经营环境。
其次,上海市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家和地方重大项目建设。
通过政府采购、PPP等方式,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更新等重大项目,提供更多的合作机会和发展空间。
政府还加大对民营企业的财政支持,提供专项基金、补贴和奖励,推动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力度。
同时,上海市加强了对民营企业的法律保护和服务支持。
设立了专门的法律咨
询和纠纷解决机构,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知识产权保护等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另外,上海市还积极推动优化营商环境,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便利的政务服务。
加强政府与企业的沟通和交流,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企业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提高政务公开和透明度,推动政务服务的便捷化和标准化。
综上所述,上海市民营企业政策旨在提供更加优惠的创业环境、促进企业参与
重大项目建设、加强法律保护与服务支持以及优化营商环境。
这些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的创新活力和发展潜力,推动上海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