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编辑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办法(试行)201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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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安全员-B证证考试题库及答案

北京市安全员-B证证考试题库及答案

北京市安全员-B证证考试题库及答案1、【多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构成危险作业罪。

(ABC)A、停产停业B、停止施工C、停止使用D、停止销售2、【多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ABCD)A、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B、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C、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D、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3、【多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职责包括()。

(ABC)A、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B、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C、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D、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4、【多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进行(),按照规定需要变更使用登记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方可继续使用。

(AD)A、改造B、更换C、更新D、修理5、【多选题】《关于对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分类考核的通知》(京建发〔2019〕329号规定,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从事()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ACD)A、起重机械B、电气安装C、土石方机械D、桩工机械6、【多选题】《北京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试行)》(京建法〔2015〕15号)规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

(AD)A、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B、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业务水平考评C、建筑施工企业质量体系考评D、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7、【多选题】《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评定应分为()。

2019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共23页

2019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共23页

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护施工现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电[2010]59号)的规定,结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配套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第四条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保护环境有特殊要求、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超过本办法规定的标准,需增加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时,应单独列项和计算费用,投标人投标时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和工程特点结合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在措施项目中单独报价。

第五条安全文明施工费分基本费、现场评价费两部分计取。

1、基本费基本费为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文明措施的基本保障费用,根据工程所在位置分别执行工程在市区时、工程在县城、镇时、工程不在市区、县城、镇时三种标准,具体标准及使用说明详见附件2。

2、现场评价费现场评价费是指承包人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经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四川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川建发[2006]151号)对施工现场承包人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进行现场评价,并经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机构测定费率后获取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增加费。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试行)》(京建法〔2008〕138号)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试行)》(京建法〔2008〕138号)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的订立、履行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轨道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本办法所称施工合同包括施工总承包合同、专业承包合同。

本办法所称专业承包是指具备专业工程施工资质的承包人直接从建设单位承包专业工程。

第三条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施工合同的综合管理部门。

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施工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区、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施工合同的综合管理。

区县住房城乡(市)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施工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订立施工合同,依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实行监理的工程,发包人、承包人之间与施工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应当通过监理人进行。

第五条市建筑业联合会作为行业自律性组织,应当指导、帮助建筑业企业及从业人员提高施工合同管理能力,健全施工合同纠纷人民调解制度,探索施工合同风险防范机制,引导发包人、承包人订立和履行公平、合理的施工合同条款,妥善解决合同纠纷。

第二章合同订立第六条工程项目发包时,发包人、承包人应当依法订立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发包人应当是发包工程项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发包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

最新2019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用标准.pdf

最新2019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用标准.pdf

建设部令第 37 号)、《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
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京建法 〔 2019 〕11
号)中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相关安全防护文
明施工措施, 主要包括基坑支护、 降水、深基坑工程、 模板工程、
脚手架工程、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等项目;
2.《图集》( 2019 版)中的推荐应用项目,主要包括安全智 慧化管理的相关项目;
标准化考评、验收等级实行差别化费率。
费用标准包括了 《图集》 标准化考评验收范围内的相应措施
项目,不包括《图集》中的推荐应用项目,也不包括《危险性较
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 37 号)、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
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京建法〔 2019 〕 11 号)中超过一定
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相关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等
特殊措施项目(见附件) 。
第六条 招标文件 (招标工程量清单) 所列的安全文明施工
措施清单项目应当载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的等
级要求,且不得低于达标(合格)标准。
招标文件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 环境保护、 临时设施等有
超出《图集》标准化考评验收范围的特殊要求,或招标工程存在
(一)在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 7 天内,发包人应按合同载 明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签约合同价总额的 50% 预付;
-3-
(二) 施工过程中, ±0.00 以下主体结构施工完成或签约合
同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的完成价款比例达到
30% (两者中以
条件先满足的为准) 后的 7 天内, 发包人应按合同载明的安全文
(二)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 认定等级与合同约定管理目标

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及费用标准

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及费用标准

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落实《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3号)、《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47号)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等规定,完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价方法及其管理,依据《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9〕10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建法〔2015〕15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图集>的通知》(京建发〔2019〕13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房屋建筑(含装饰装修、房屋修缮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价及其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按照及本市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消防)、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绿色施工等管理规定和标准规要求,用于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防止施工过程对环境造成污染以及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等所需要的费用。

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第四条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根据相关施工措施和市场价格测算确定,但不得低于按本办法规定的费用标准(费率)计算的金额,且不得作为让利因素。

测算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施工措施应当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相关标准规的规定,且应当与《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图集》(以下简称《图集》)规定的标准化考评验收等级、发包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等级、特殊措施要求以及工程承包围等相符。

第五条本办法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用标准按《图集》标准化考评、验收等级实行差别化费率。

费用标准包括了《图集》标准化考评验收围的相应措施项目,不包括《图集》中的推荐应用项目,也不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京建法〔2019〕11号)中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相关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等特殊措施项目(见附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2019)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2019)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2019)2019年01月03日文件名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有效期:文号:建市规〔2019〕1号主题词:废改立情况: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有效遏制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建设工程主要参与方的合法权益,我部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9年1月3日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活动中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和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有效遏制发包与承包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建筑工程主要参与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对建筑施工企业母公司承接工程后交由子公司实施是否属于转包以及行政处罚两年追溯期认定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法工办发〔2017〕223号),结合建筑活动实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全国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

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办法(试行)2019.doc

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办法(试行)2019.doc

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落实《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3号)、《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47号)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等规定,完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价方法及其管理,依据《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9〕10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建法〔2015〕15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图集>的通知》(京建发〔2019〕13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房屋建筑(含装饰装修、房屋修缮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价及其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按照国家及本市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消防)、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绿色施工等管理规定和标准规范要求,用于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防止施工过程对环境造成污染以及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等所需要的费用。

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第四条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根据相关施工措施和市场价格测算确定,但不得低于按本办法规定的费用标准(费率)计算的金额,且不得作为让利因素。

测算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施工措施应当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且应当与《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图集》(以下简称《图集》)规定的标准化考评验收等级、发包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等级、特殊措施要求以及工程承包范围等相符。

第五条本办法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用标准按《图集》标准化考评、验收等级实行差别化费率。

费用标准包括了《图集》标准化考评验收范围内的相应措施项目,不包括《图集》中的推荐应用项目,也不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京建法〔2019〕11号)中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相关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等特殊措施项目(见附件)。

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图集2019 word版 可编辑

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图集2019 word版 可编辑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图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二〇一八年九月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图集编制说明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工作,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绿色施工标准化管理水平,建立与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相适应的施工现场管理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根据《北京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建法〔2015〕15号),结合本市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编制《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图集》第三版(以下简称图集)。

本图集主要内容包括:1.安全管理;2.生活区、办公区管理;3.绿色施工;4.脚手架安全管理;5.模板支撑体系安全管理;6.安全防护;7.临时用电;8.塔式起重机、起重吊装安全管理;9.机械安全;10.消防保卫;11.安全智慧化。

本图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建设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

建设工程的维修保养等活动参照执行。

一、《图集》编写原则1.在满足国家、行业及北京市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同时,在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实施过程中,做到安全实用,并便于维护、周转、工具化。

2.以图例形式体现北京市标准化达标工地、绿色安全工地和绿色安全样板工地管理标准化,便于日常管理和检查考评。

二、《图集》编制依据1.国家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9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93 号)2.国家标准(1)《安全帽》(GB2811)(2)《安全网》(GB5725)(3)《安全带》(GB6095)(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5)《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6)《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10055)(7)《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8)《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3.部门规章(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2)《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4.行业标准(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GJ 65)(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管理规定范文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管理规定范文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管理规定范文一、概述为了加强工地安全防护工作和文明施工管理,提高施工单位的安全意识和文明施工水平,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二、安全防护费用管理1.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工程施工方案,并将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及费用列入工程造价预算中。

2.施工单位在进行工程施工前,应提前购买相关的安全防护设备,并审核其质量合格,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3.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中的安全防护措施要求,及时搭设安全网、施工脚手架等防护设施,并严禁超载使用,确保安全防护设备的有效性。

4.工程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事故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三、文明施工费用管理1.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文明施工费用列入工程造价预算中,并按照预算支出。

2.施工单位应购买相关的文明施工用品,如防尘网、环保桶等,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提高文明施工意识。

3.施工现场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范围进行洒水降尘,定期清理施工围挡、临时设施等污染物。

4.施工单位应设立文明施工服务台,为居民提供咨询和投诉服务,并及时处理居民的合理要求。

四、费用核算和使用1.施工单位应编制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费用的核算报告,并配备相关的财务人员进行审核。

2.施工单位应按照编制的核算报告,使用费用进行支出,并保留费用使用的相关凭证。

3.费用使用过程中的变动,应及时调整核算报告,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备案。

4.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按照工程质量要求,进行费用清算,将多余的费用退还。

五、监督和处罚1.工程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2.对于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应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3.对于故意违反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规定的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应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依法进行处罚。

六、附则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工程监理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完成相关准备工作。

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及费用标准

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及费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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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负责。 总承包单位应当参照本办法的规定在分包合同中约定 分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支付、 结算方法等。 总承包单位不按 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造成分包单位不能及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导 致发生事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主要责任。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 2019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2019 年 6 月 1 日以后发出招标文件(依法进行招标的工程)或依法签订施工 合同(依法直接发包的工程)并执行《图集》标准化考评、验收 划分标准的工程,按本办法执行。
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 扩建和改建的
房屋建筑(含装饰装修、房屋修缮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价及其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按照国家及本市
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消防) 、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绿色施工
等管理规定和标准规范要求, 用于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
标准化考评、验收等级实行差别化费率。
费用标准包括了 《图集》 标准化考评验收范围内的相应措施
项目,不包括《图集》中的推荐应用项目,也不包括《危险性较
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 37 号)、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
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京建法〔 2019〕11 号)中超过一定规
上述不包括的施工措施项目, 其费用需根据实际情况, 在安 全文明施工费中另行计取。
二、编制依据 (一)《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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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建法〔 2019〕 10 号); (二)《关于印发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
管理图集 >的通知》(京建发〔 2019〕 13 号); (三)《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

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办法(试行)2019

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办法(试行)2019

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落实《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3号)、《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47号)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等规定,完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价方法及其管理,依据《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9〕10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建法〔2015〕15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图集>的通知》(京建发〔2019〕13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房屋建筑(含装饰装修、房屋修缮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价及其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按照国家及本市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消防)、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绿色施工等管理规定和标准规范要求,用于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防止施工过程对环境造成污染以及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等所需要的费用。

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第四条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根据相关施工措施和市场价格测算确定,但不得低于按本办法规定的费用标准(费率)计算的金额,且不得作为让利因素。

测算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施工措施应当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且应当与《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图集》(以下简称《图集》)规定的标准化考评验收等级、发包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等级、特殊措施要求以及工程承包范围等相符。

第五条本办法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用标准按《图集》标准化考评、验收等级实行差别化费率。

费用标准包括了《图集》标准化考评验收范围内的相应措施项目,不包括《图集》中的推荐应用项目,也不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京建法〔2019〕11号)中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相关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等特殊措施项目(见附件)。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管理规定模版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管理规定模版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管理规定模版一、引言本规定旨在规范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费用管理,全面提高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水平,保障工人生命安全和项目顺利进行。

二、安全防护管理规定1. 施工单位需设立专门的安全防护管理部门,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2. 施工前,施工单位需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方案,包括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和相应的预防措施;3. 施工现场必须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工人和来往人员注意施工安全;4. 施工单位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鞋、手套等,并进行必要的培训;5. 施工单位需设立专门的救护室或医疗点,为工人提供紧急医疗救助;6. 施工单位需定期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安全设施的有效性;7. 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事故和隐患的报告制度,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遏制事故蔓延;8. 施工单位需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9. 施工单位应制定紧急演练计划,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工人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三、文明施工费用管理规定1. 施工单位需设立专门的文明施工费用管理部门,负责文明施工费用的申报、审批和管理;2. 文明施工费用需按照项目合同约定进行申报和审批,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3. 施工单位需制定详细的文明施工费用使用计划,确保费用的合理利用;4. 文明施工费用只能用于提升施工过程中的文明施工水平,不得用于其他用途;5. 施工单位需定期报告文明施工费用的使用情况,接受监督和审查;6. 如发现文明施工费用的滥用、挪用等违规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7. 施工单位应大力倡导文明施工理念,通过宣传和培训,提高工人的文明施工意识;8. 施工单位应设置工作记录册,对文明施工过程中的重大事件进行记录,并及时汇报相关部门。

四、附则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施工单位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费用管理;2. 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本规定的要求,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和责任追究;3.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4.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施工单位所属行政管理部门所有,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北京市安全员-B证证考试题库含答案

北京市安全员-B证证考试题库含答案

北京市安全员-B证证考试题库含答案1、【多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ABC)A、维护安全B、防范危险C、预防火灾D、行政强制2、【多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国家鼓励和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使用(),减少废弃物的产生。

(BD)A、节能产品B、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C、低污染产品D、再生产品3、【多选题】《实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恢复施工前自查报告制度和假期施工前自查报告制度》(京建法〔2015〕3号)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于建设工程恢复施工前,牵头组织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五方责任主体对履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情况进行自查,发现(),应当及时进行整改。

(BD)A、安全风险B、安全隐患C、管理风险D、管理漏洞4、【多选题】《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评定应分为()。

(ABD)A、优良B、合格C、基本合格D、不合格5、【多选题】《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评分汇总表主要内容应包括:()、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及“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和施工机具等十项。

(ABD)A、安全管理B、文明施工C、安全费的使用D、脚手架6、【多选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ABC)A、批评B、检举C、控告D、上诉7、【多选题】下列哪些施工项目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BCD)A、搭设高度24m(不含24m)以上,50m(不含50m)以下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B、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C、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D、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8、【多选题】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任务:()。

新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办法

新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办法

新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办法(试行)版(京建法[2019]9号文简称:新版本)已经出台,相应的计价软件也随之应运而生,相对于用习惯旧计价版本的工程造价用户,纷纷表示新版本用起来不太顺手,表现形式反映:新版本没法在单位工程里计取措施费,原来分专业计取措施费,便于决策人分专业分析措施费成本,随着新版本推出措施费集中测算成本,以往经验行不通了。

其实挑战同行观念的新版本不是仅仅因为界面更新、表格增加而让人操作起来突然产生了生疏感,而是因为新版本借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为名,将措施费操作中向FIDIC条款紧密地靠拢,探索对清单计价中争议众多的工程措施费做了相对灵活的调整。

下面从招投标与竣工结算两个工程造价环节对新版本改动做一个分析。

一、招投标阶段新版本第六条原文:招标文件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临时设施等有超出《图集》标准化考评验收范围的特殊要求,或招标工程存在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和其他安全生产管理特殊措施要求的,招标人应根据招标工程的特殊措施要求,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补充编制危大工程和(或)其他安全管理等特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清单项目,并列明清单项目的工作内容。

招标文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时,应单独列明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总额。

这两段可以分解成以下三层意思:1、安全文明施工费《图集》标准费用可分成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四部分内容。

不可竞争措施费“施工垃圾场外运输和消纳”费用不包括在安全文明施工费范畴内。

我们平时经常争议的建筑垃圾清运费应该是否计入到安全文明施工费中至少有了标准答案,不用为施工垃圾场外运输和消纳是否放入安全文明施工费而纠结了。

2、安全文明施工费标准化《图集》是考评验收范围的依据,投标时虽然投标人可以按招标文件要求,选择“合格”、“样板”、“绿色”三个标准等级,但与旧版本不同,原来版本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没有等级选择,但有专业区分,新版本只按主专业,在项目文件中计取一次安全文明施工费(操作程序同FIDIC条款),主专业可以理解为:有土建、钢结构,但土建分部建筑面积、造价金额大于钢结构分部分项,整个项目按土建取费;或者主体结构有45m、23m高度,45m主体高度建筑面积大于23m高度建筑面积,取费按45m主体高度计算。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9.04.08
•【字号】京建法〔2019〕9号
•【施行日期】2019.04.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正文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
《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

京建法〔2019〕9号
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绿色施工标准化考评分级管理的发展要求,保障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促进我市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水平的提高,结合市场实际,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制定了《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4月8日。

2019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用标准

2019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用标准

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落实《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 3 号)《、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 247 号)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 2012 〕 16 号)等规定,完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价方法及其管理,依据《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通知》(京建法〔 2019 〕 10 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建法〔 2015 〕15 号)、《关于印发 <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图集> 的通知》(京建发〔 2019 〕13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房屋建筑(含装饰装修、房屋修缮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价及其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按照国家及本市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消防)、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绿色施工等管理规定和标准规范要求,用于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防止施工过程对环境造成污染以及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等所需要的费用。

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第四条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根据相关施工措施和市场价格测算确定,但不得低于按本办法规定的费用标准(费率)计算的金额,且不得作为让利因素。

测算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施工措施应当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且应当与《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图集》(以下简称《图集》)规定的标准化考评验收等级、发包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等级、特殊措施要求以及工程承包范围等相符。

第五条本办法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用标准按《图集》标准化考评、验收等级实行差别化费率。

费用标准包括了《图集》标准化考评验收范围内的相应措施项目,不包括《图集》中的推荐应用项目,也不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 37 号)、《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京建法〔 2019 〕 11 号)中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相关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等特殊措施项目(见附件)。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管理规定范本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管理规定范本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管理规定范本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建筑施工活动在城市化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由于施工现场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和风险,安全防护措施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施工质量,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安全防护费用管理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制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管理规定,以规范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

二、安全防护费用管理规定为确保在施工期间合理分配和使用安全防护费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制定以下管理规定:1. 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制定安全防护措施方案,并将其纳入施工预算中。

2. 安全防护费用按照项目规模、工程难度、施工周期、施工环境等因素确定,具体费用标准由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并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3. 建设单位应采取措施确保安全防护费用的及时发放和使用,确保施工单位能够按时购置和更新所需的安全防护设备、工具和材料。

4. 施工单位应根据安全防护措施方案的要求,购置具有国家认证和检测合格的安全防护设备、工具和材料,并进行合理使用和维护。

5.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对安全防护措施的认识和遵守度,减少事故和意外的发生。

6. 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防护设备使用记录,包括设备的购置时间、维护情况、报废时间等信息,以确保设备的使用安全、合理和有效。

7. 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防护设备的检测和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8.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确保安全防护措施的实施与配合,共同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

9.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防护费用管理的档案和台账,定期进行审查和汇总,及时向相关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和统计数据。

10.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防护费用的评估和调整,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要求,对费用标准进行合理的调整和优化。

三、管理规定的监督与落实为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管理规定的有效实施,以下监督与落实机制应得到严格执行:1. 相关部门应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评估,确保安全防护费用的使用符合管理规定。

2019.04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及费用标准

2019.04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及费用标准

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落实《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 3 号)、《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 247 号)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 2012 〕16 号)等规定,完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价方法及其管理,依据《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通知》(京建法〔 2019 〕10 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建法〔 2015 〕15 号)、《关于印发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图集> 的通知》(京建发〔 2019 〕13 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房屋建筑(含装饰装修、房屋修缮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价及其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按照国家及本市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消防)、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绿色施工等管理规定和标准规范要求,用于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防止施工过程对环境造成污染以及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等所需要的费用。

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第四条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根据相关施工措施和市场价格测算确定,但不得低于按本办法规定的费用标准(费率)计算的金额,且不得作为让利因素。

测算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施工措施应当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且应当与《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图集》(以下简称《图集》)规定的标准化考评验收等级、发包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等级、特殊措施要求以及工程承包范围等相符。

第五条本办法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用标准按《图集》标准化考评、验收等级实行差别化费率。

费用标准包括了《图集》标准化考评验收范围内的相应措施项目,不包括《图集》中的推荐应用项目,也不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 37 号)、《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京建法〔 2019 〕11 号)中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相关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等特殊措施项目(见附件)。

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落实《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3号)、《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47号)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等规定,完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价方法及其管理,依据《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9〕10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建法〔2015〕15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图集>的通知》(京建发〔2019〕13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房屋建筑(含装饰装修、房屋修缮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价及其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按照国家及本市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消防)、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绿色施工等管理规定和标准规范要求,用于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防止施工过程对环境造成污染以及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等所需要的费用。

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第四条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根据相关施工措施和市场价格测算确定,但不得低于按本办法规定的费用标准(费率)计算的金额,且不得作为让利因素。

测算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施工措施应当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且应当与《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图集》(以下简称《图集》)规定的标准化考评验收等级、发包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等级、特殊措施要求以及工程承包范围等相符。

第五条本办法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用标准按《图集》标准化考评、验收等级实行差别化费率。

费用标准包括了《图集》标准化考评验收范围内的相应措施项目,不包括《图集》中的推荐应用项目,也不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京建法〔2019〕11号)中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相关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等特殊措施项目(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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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落实《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3号)、《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47号)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等规定,完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价方法及其管理,依据《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9〕10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建法〔2015〕15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图集>的通知》(京建发〔2019〕13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房屋建筑(含装饰装修、房屋修缮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价及其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按照国家及本市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消防)、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绿色施工等管理规定和标准规范要求,用于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防止施工过程对环境造成污染以及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等所需要的费用。

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第四条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根据相关施工措施和市场价格测算确定,但不得低于按本办法规定的费用标准(费率)计算的金额,且不得作为让利因素。

测算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施工措施应当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且应当与《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图集》(以下简称《图集》)规定的标准化考评验收等级、发包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等级、特殊措施要求以及工程承包范围等相符。

第五条本办法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用标准按《图集》标准化考评、验收等级实行差别化费率。

费用标准包括了《图集》标准化考评验收范围内的相应措施项目,不包括《图集》中的推荐应用项目,也不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京建法〔2019〕11号)中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相关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等特殊措施项目(见附件)。

第六条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清单项目应当载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的等级要求,且不得低于达标(合格)标准。

招标文件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临时设施等有超出《图集》标准化考评验收范围的特殊要求,或招标工程存在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和其他安全生产管理特殊措施要求的,招标人应根据招标工程的特殊措施要求,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补充编制危大工程和(或)其他安全管理等特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清单项目,并列明清单项目的工作内容。

招标文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时,应单独列明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总额。

第七条发包、承包阶段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价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招标人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时,安全文明施工费应当符合招标文件、本办法第四条和有关最高投标限价的规定;(二)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当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应当依据招标文件和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自主测算确定安全文明施工费;(三)直接发包的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测算确定,并计入签约合同价;(四)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应根据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管理措施测算确定,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五)安全文明施工费在建设工程计价汇总表中单独汇总列明。

第八条发包、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安全文明施工费的签约合同价总额,并按下列原则单独约定费用的预付方式:(一)在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内,发包人应按合同载明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签约合同价总额的50%预付;(二)施工过程中,±0.00以下主体结构施工完成或签约合同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的完成价款比例达到30%(两者中以条件先满足的为准)后的7天内,发包人应按合同载明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签约合同价总额预付至70%;(三)经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评定达到(含整改后达到)或超过合同约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之日起的7天内,发包人应按合同载明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签约合同价总额预付至90%;(四)工程竣工后,经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认定达到或超过合同约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并颁发考评证书之日起的7天内,发包人应按合同载明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签约合同价总额预付至100%。

第九条合同应当载明发包人要求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等级,且不得低于达标(合格)标准。

(一)合同约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等级为“达标(合格)”或“绿色”的,发包人可在合同中约定“创优”奖励条款,鼓励承包人达到“绿色”或“样板”等级。

奖励条款应明确“创优”奖励金额或者奖励金额的计算方法,且奖励金额不宜低于实际考核评定、认定的目标等级和合同约定的目标等级之间实际投入费用的差额。

合同约定了“创优”奖励条款的,但对奖励金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且发包、承包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可按下列公式计算:A=(K1÷K2-1) ×F其中:A—按本办法规定计算的奖励金额K1—标准化考评认定等级对应本办法规定的标准费率K2—合同约定的管理目标等级对应本办法规定的标准费率F—合同中载明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二)发包、承包双方可在合同中约定因承包人原因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等级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但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不宜高于合同约定的标准化管理目标等级和实际考核评定、认定的目标等级之间所需投入费用的差额,合同对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金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且发包、承包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可按下列公式计算:A=(1-K1÷K2) ×F其中:A—按本办法规定计算的违约损失赔偿金K1—标准化考评认定等级对应本办法规定的标准费率K2—合同约定的管理目标等级对应本办法规定的标准费率F—合同中载明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第十条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与竣工结算同步结算,多退少补。

发包、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按下列原则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的结算方法:(一)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认定等级与合同约定管理目标等级一致的,签约合同价中包含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即为本条第(三)项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基础。

(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认定等级与合同约定管理目标等级不一致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的结算应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认定等级进行调整:1.安全生产标准化认定等级高于合同约定的管理目标等级,且合同约定了奖励金额的,发包、承包双方按合同约定确定奖励金额。

签约合同价中包含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增加奖励金额后为本条第(三)款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基础。

2.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认定等级未达到合同约定管理目标等级但“达标(合格)”,且合同约定了违约金的,发包、承包双方应按合同约定确定违约金。

签约合同价中包含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扣减违约金后为本条第(三)款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基础。

(三)按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确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依据经发包人签认的施工方案和适用的合同单价或市场价,针对下列情形调整确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的结算金额:1.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发生调整并引起费用变化的;2.工程变更导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发生较大变化的;3.按本办法测算确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施工措施,因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调整并引起费用变化的;4.合同约定的其他可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情形。

第十一条承包人应对安全文明施工费专款专用,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投入,并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支安全文明施工费账目备查。

第十二条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包括现场建设单位独立发包部分)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总承包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负责。

总承包单位应当参照本办法的规定在分包合同中约定分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支付、结算方法等。

总承包单位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造成分包单位不能及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导致发生事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主要责任。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2019年6月1日以后发出招标文件(依法进行招标的工程)或依法签订施工合同(依法直接发包的工程)并执行《图集》标准化考评、验收划分标准的工程,按本办法执行。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印发的相关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印发的《关于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京建发〔2014〕101号)同时废止。

附件: 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用标准(2019版)附件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用标准(2019版)一、说明(一)《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用标准(2019版)》(以下简称《费用标准》)是在我市现行计价依据的基础上,依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规范、标准、《图集》(2019版)和相关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市场实际编制。

(二)本《费用标准》按专业划分,主要包括北京市现行预算定额和预算消耗量定额(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绿色建筑工程)中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构筑物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及房屋修缮工程。

(三)本《费用标准》是发包、承包阶段计算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低限标准的依据。

(四)本《费用标准》中“达标”费率与《图集》(2019版)的标准化考评、验收标准“北京市绿色安全标准化达标工地”对应,“绿色”费率与《图集》(2019版)的标准化考评、验收标准“北京市绿色安全工地”对应,“样板”费率与《图集》(2019版)的标准化考评划分等级“北京市绿色安全样板工地”对应。

(五)本《费用标准》不包括的内容,具体如下: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京建法〔2019〕11号)中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相关安全防护文- 6 -明施工措施,主要包括基坑支护、降水、深基坑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等项目;2.《图集》(2019版)中的推荐应用项目,主要包括安全智慧化管理的相关项目;3.临街高压线及其他基础设施、已建成周边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安全防护措施等特殊施工措施项目;4.《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第十九条中的“(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包括施工现场防爆、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等设施支出;(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支出;(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有关的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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