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置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说明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说明电气火灾是一种严重的安全事故,对人员生命和财产造成巨大的损失。
为了及时预警和控制电气火灾的发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运而生。
本文将从系统的结构、功能和设计要点等方面,详细说明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
一、系统结构火灾监测子系统主要负责实时监测电气设备及其周围环境的温度、烟雾等参数,并将获取的数据传输到中央处理子系统。
数据传输子系统负责将监测子系统采集到的数据通过有线或无线通信方式传输给中央处理子系统,确保数据的实时性和准确性。
中央处理子系统是整个系统的核心,负责接收、分析和处理火灾监测子系统传输的数据。
同时,中央处理子系统还需要存储历史数据、生成报表和提供远程访问等功能。
报警控制子系统是系统的最后一环,一旦中央处理子系统检测到火灾的存在,便会通过报警控制子系统发出报警信号,以便相关人员及时采取措施。
二、系统功能1.实时监测:监测子系统能够实时监测电气设备和周围环境的数据,包括温度、烟雾等参数。
2.数据传输:数据传输子系统能够将监测子系统采集到的数据快速传输给中央处理子系统,以保持数据的实时性和准确性。
3.数据分析与处理:中央处理子系统对接收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根据预设的规则进行故障诊断和火灾预警。
4.历史数据存储:中央处理子系统需要存储历史数据,以便在需要追溯和分析时使用,并能生成相应的报表。
5.远程访问:中央处理子系统支持远程访问,相关人员可以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随时随地查看系统状态和接收报警信息。
6.报警控制:一旦中央处理子系统检测到火灾的存在,报警控制子系统立即发出报警信号,相关人员及时采取措施。
三、设计要点1.监测点的布设:根据不同场所的特点和要求,合理布设监测点,保证对关键电气设备和周围环境进行全面监测。
2.数据传输的可靠性:采用备份传输和数据加密等技术手段,确保数据传输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3.规则设置与预警准确性: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合理的规则,使系统能够准确判断火灾预警,避免误报和漏报。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置2020年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一、系统分类及适用场所。
根据探测气体类型的不同以及使用场所的不同,对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进行分类(1)可燃气体“探测器”的分类。
现有可燃气体探测器主要有7个品种:测量范围为0~100%LEL的点型、独立式、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器,测量人工煤气的点型、独立式、便携式、线型可燃气体探测器上述7种可燃气体探测器可按不同特征进行分类:按防爆要求分防爆型~、非防爆型~;按使用方式分固定式~、便携式~;按探测器的分布特点分点型~、线型~;按探测气体特征分探测爆炸气体~、探测有毒气体~(2)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的分类。
按系统连线方式分多线制气体报警控制器,即采用多线制方式与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连接;总线制气体报警控制器,即采用总线(一般2~4根)方式与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连接(3)系统的适用场所。
适用于使用、生产或聚集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汽场所的可燃气体浓度探测,在泄漏或聚集可燃气体的浓度达到爆炸下限前发出报警信号二、系统组成及工作原理(1)系统组成。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是“自报系统”的独立子系统,属于火灾预警系统,应独立组成。
系统由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火灾“声光”警报器等组成,能够在保护区域内泄漏可燃气体的浓度<爆炸下限的条件下提前报警。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是用于为所连接的可燃气体探测器供电,接收来自可燃气体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和控制信号,指示报警部位,记录并保存报警信息的装置。
可燃气体“探测器”是能对泄漏可燃气体响应,自动产生报警信号并向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传输报警信号及泄漏可燃气体浓度信息的器件(2)系统工作原理。
可燃气体泄漏→可燃气体探测器报警信息传输→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确认报警信息→显示报警探测器部位和浓度信息并记录探测器报警时间,同时启动声光警报装置/必要时关闭燃气阀门三、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的设计。
是“自报系统”的独立子系统,属于火灾预警系统,应独立组成。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置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置一、规范要求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当建筑物配电系统符合下列情况时,宜设置剩余电流监测或保护电器,其应动作于信号或切断电源:(1)配电线路绝缘损坏时,可能出现接地故障;(2)接地故障产生的接地电弧,可能引起火灾危险。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下列建筑或场所的非消防用电负荷宜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1)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仓库,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厂房(仓库);(2)一类高层民用建筑;(3)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商店和展览建筑,省(市)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电信和财贸金融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的其他公共建筑;(4)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
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为防范电气火灾,下列民用建筑物的配电线路设置防火剩余电流动作报警系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分级为特级的建筑物的配电线路,应设置防火剩余电流动作报警系统;(2)除住宅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分级为一级的建筑物的配电线路,宜设置防火剩余电流动作报警系统。
4、商店建筑设计规范对于大型和中型商店建筑的营业厅,除消防设备及应急照明外,配电干线回路应设置防火剩余电流动作报警系统。
(该条为该规范的强条)5、金融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特级、一级防火金融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1)金融设施专用空调电源干线、动力末端配电箱、照明与插座末端配电箱;(2)弱电机房、值班室、商场、厨房及餐厅、观影设施、娱乐设施、展览设施等区域的照明与插座配电箱。
二级防火金融建筑的金融设施专用空调电源干线、动力末端配电箱、照明与插座末端配电箱,应设置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金融设施电源室的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宜具有温度探测功能。
二、设置的规定1、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发生电气火灾危险性、保护对象等级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说明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说明一、引言电气火灾是指由于电气设备的缺陷、过载、短路等故障引发的火灾。
由于电气火灾具有发生突然、蔓延速度快、破坏力大等特点,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因此,为了提高电气火灾的预警能力,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设计一个可靠有效的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至关重要。
二、设计目标1.实时监测:能够对电气设备进行实时监测,快速发现故障或风险。
2.综合预警:综合利用传感器、摄像头、温度传感器等设备进行数据采集和分析,实现对电气火灾的准确预警和及时处置。
3.灵敏度高:有较高的灵敏度和准确度,能迅速发现异常情况。
4.可靠稳定:系统具有高可靠性和稳定性,能够长期稳定运行,不受外界干扰。
5.智能化管理:实现对监控设备和报警系统的智能化管理,包括设备状态监测、远程报警和数据存储。
三、系统组成1.传感器:通过安装在电气设备上的传感器实时采集电流、电压、温度等数据,并将数据传输到数据采集和处理单元。
2.数据采集和处理单元:负责接收传感器传输过来的数据,并进行处理和分析,根据设定的预警参数进行警报。
3.报警系统:根据数据采集和处理单元的分析结果进行声光报警,及时提醒相关人员。
4.数据存储和管理:将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存储和管理,方便后期分析和处理。
5.远程监控和管理:通过互联网或局域网实现对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远程管理和监控。
四、系统设计1.传感器选择:根据监测需求选择适合的传感器,包括电流传感器、电压传感器、温度传感器等。
2.数据采集和处理单元:采用嵌入式系统进行数据的采集和处理,通过编程实现对数据的分析和判断。
3.报警系统:通过声音报警和灯光闪烁实现报警功能,可以设置多级报警,根据不同的预警级别进行不同的报警方式。
4.数据存储和管理:选择高可靠性的存储设备,将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存储和备份,实现数据的长期保存。
5.远程监控和管理:通过网络连接实现对监控系统的远程管理和监控,包括对设备状态的监测、报警系统的激活和数据的查看和分析。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置与安装
发热 部分 ,最好选 取温度 可 以显示 、报警 值可 以调
节 的 测温 式 探 测 器 。当 探 测 的 设备 是 金 属 的外 壳
l O ,分 断路器采 用 的是 C 5 / 型单级 空气开 关, Oh 6N C 将它们 分成 3 ,接在三 相上 , 同时,装设 了3 电 组 个
流互感 器 ,型号 为 :L Z . 、1 0 5 . 6 M 卜0 5 5 / 、1 5( ) A 电度表 。安装 的剩余 电流式 电气 火 灾探 测 器型 号
2 ● 01 07 _中固高新 垃术金娃 2 77
电子胶 气 穴 的产 生及 解 决 办 法
鹿 虹
( 高乐泰 ( 汉 中国 ) 限公 司 , 东 烟 台 2 4 0 有 山 6 0 6)
摘要 : 电子工 业使 用的胶 粘剂 中,绝 大 多数 针 管装产 品均 需冷 冻贮存 ,从 而使 这 类产 品的 气 穴问题成 为 经 在
1 电气 火灾的成 因
电气 火灾产 生 的引火 源通 常 由 “ 电方式 ”的 放 引火源及 “ 热方式 ”的引火源 构成 ,并把 过热 型 过 的引火源称作危 险温 度 的部位 。
1 1 过 热 型 引 火源 .
磁感 应 而 导致 的放 电; ( ) 电气 线 路 或 电气 设备 2
因雷 电或其 他 原 因致使 过 电压 击 穿 ; ( ) 电力 电 3 缆和 电气 设备 发生线 路短路和 断线 现象 及 电弧 性质 的接地 故障 。
电力 电缆及 其 电气 设备 因松动 或过 载等 原 因,
2 火灾监控 系统构成和 功能
依据 国标 的电气火灾监控方面的有关规定,火灾 系统 由 “ 剩余 电流式的火灾检测器 ”、 “ 测温型式的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ACSE的设置方案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ACS-E旳设置方案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旳定义国标GB14287-202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第一部分旳3.3中,“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Detectorsforelectricfireprotection)被定义为:“探测被保护线路中旳剩余电流、温度等电气火灾危险参数变化旳探测器”。
GB14287-2023规定: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以探测参数辨别有“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GB14287-2023第二部分)和“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GB14287-2023第三部分)两种;以工作方式辨别有独立式探测器(具有监控报警功能旳探测器)和非独立式探测器两类。
可见,剩余电流和温度在GB14287-2023中被认为是电气火灾技术防备旳重点。
实际上,接地电弧性短路、设备或连接点温度过高是电气火灾发生旳重要原因。
基于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旳定义,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旳任务仅在于防备电气火灾,与GB16917-1997所规范旳RCBO(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即“漏电开关”)在防护功能、技术参数、构造规定等方面有很大区别。
RCBO更侧重于人身安全旳防护。
两者应当配合使用,但不能互相替代。
对电流、电压及其他电力参数旳计量监控和故障防护,既有旳电工器件已十提成熟。
在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上添加这些功能(例如GB50045-94(2023版)《高规》旳“过电流探测”),笔者认为只是扩展性旳,并非必要。
当然,假如在某些场所顾客确实需要同步具有过电流、异常电压报警,则又另当别论。
几种有关旳概念在讨论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旳设置之前,有必要先弄清如下概念:“剩余电流”:交流供电线路相线(La、Lb、Lc)与中性线N旳电流旳矢量和。
当没有发生单相接地故障时,无论三相负载平衡与否,此矢量和旳理论值为零(实际上还存在着线路与设备旳正常泄漏电流);当发生接地故障时,剩余电流为接地故障电流和正常泄漏电流旳矢量和。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置要求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置要求什么是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想必大部分电气设计人员都非常清楚了。
但是如果说到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置要求,可能很多电气设计人员都是一知半解,特别是对于刚刚接触电气设计行业的新手更是一问三不知了。
我们都知道“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又称“电气火灾报警系统”或“漏电火灾报警系统”,能准确监测电气线路的故障和异常状态,发现电气火灾的火灾隐患,及时报警并提醒相关人员消除这些隐患,并通过远程控制切断负荷电源。
有效地避免或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工作原理是通过传感器对电气设备的重要参数进行监测,如电流大小、温度变化、电压稳定性等,以及对设备周围环境的状态进行监测,如是否存在易燃物品、是否有过量负荷等情况。
这些数据会被传输到控制器中,经过处理后判断是否存在异常情况,如果存在,则会立即触发报警器,并将预警信号发送至管理人员的手机或者电脑上,方便管理人员及时做出反应。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在许多领域都有着广泛的应用,特别是在大型工厂、高层建筑、公共场所等重要场所。
那么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具体如何设置?设置要求是什么呢?下面本文详细地给大家介绍一下,看完文章希望能给广大电气设计人员一些参考。
01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置要求:一、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发生电气火灾危险性、保护对象等级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二、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由下列部分或全部监控装置组成:1、电气火灾临控设备2、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3、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则器三、应根据工程规模和需要检测电气火灾部位,确定采用独立式探测器或非独立式探测器。
四、非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不应接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探测回路,独立式电气火灾临控探测器可接入火灾报警器。
五、在无消防控制室且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设置数量不超过8个时,可采用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可不设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六、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置不应影响供电系统的正常工作。
02 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设置位置:一、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设置应以低压配电系统未端探测为基本原则,宜设置在配电柜进线或出线端。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布线方案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布线方案一、施工安装1、一般规定:(1)施工安装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2)安装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
(3)应按图纸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
(4)安装时应充分考虑供电方式、供电电压、系统接地形式及监控方式。
(5)传感器与裸带电导体应保证安全距离,金属外壳的传感器应有安全接地线。
1.6.禁止在不切断电源的情况下安装传感器。
(6)传感器的安装不应影响被监控线路的完整性,不应增加线路的接点。
二、布线:1、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布线应符合要求,导线的种类.电压等级应符合的规定。
2、引入的电缆或导线,应符合下列要求:(1)配线应整齐,避免交叉,并应固定牢靠;(2)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并与图纸一致,字迹清晰不易褪色;(3)电缆芯线和导线,应留有小于200mm的余量;(4)导线引入线管后,在进线管处应封堵。
3、一条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者扭结。
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者用端子连接。
4、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
5、管路超过下列长度时,应在便于接线处装设接线盒:(1)管子长度每超过45M,无弯曲时;(2)管子长度每超过30M,有1个弯曲时;(3)管子长度每超过20M,有2个弯曲时;(4)管子长度每超过12M,有3个弯曲时。
6、在下列部位也应设置吊点或支点:(1)线槽接头处;(2)距接线盒0.2m处;(3)线槽走向改变或转角处。
线槽的直线段应每隔1Om.15m设置吊点或支点。
7、管线经过建筑物的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处,应采取补偿措施,导线跨变形缝的两侧应固定,并留适当余量。
电气火灾监控报警标准范围
电气火灾监控报警标准范围
电气火灾监控报警标准范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报警值设置范围和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报警设定值范围。
对于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其报警值设置范围应在20mA和1000mA之间。
同时,探测器报警值应在报警设定值的80%~100%之间。
在具体应用中,如公寓的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总进户电源处的剩余电流报警值应当设置在400mA到800mA,而分支线路电源馈出线路上剩余电流报警值则应当在100mA 到400mA。
此外,在两级或者多级的监测系统中,上级探测器的报警值应当是下级探测器报警值最大设定值的1.5倍,并且不能大于1000mA。
对于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其报警设定值最大范围应为45℃到140℃。
当被监视部位温度达到报警设定值时,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应能在40s内发出报警信号,点亮报警指示灯,并向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发送报警信号。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标准范围可能会因具体设备和应用场景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因此,在实际应用中,应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设定和调整,以确保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规范(2023最新版)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规范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规范⒈系统概述⑴系统简介:介绍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基本功能和工作原理。
⑵系统组成:详细系统所包括的设备和组件。
⑶系统工作流程:描述系统的工作流程和各个环节的功能。
⑷系统性能指标:定义系统的关键性能指标和标准。
⒉设计与工程⑴系统设计原则:系统设计的基本原则,包括可靠性、易用性、可扩展性等。
⑵系统拓扑结构:描述系统的整体拓扑结构和各个子系统之间的关系。
⑶设备选择:介绍选择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备时需要考虑的因素和标准。
⑷设备布置:详细描述各个设备的布置位置和安装要求。
⑸系统接口:定义系统与其他设备或系统之间的接口标准。
⒊功能需求⑴火灾监测功能:说明系统中的火灾监测设备和技术,并描述其功能和工作原理。
⑵报警与通知功能:介绍系统中的报警和通知设备,包括声光报警器、短信通知等。
⑶数据记录与存储功能:详细说明系统中的数据记录和存储方式,包括传感器数据、报警记录等。
⑷远程监控与控制功能:描述系统支持的远程监控和控制方法,包括方式App、网页平台等。
⑸故障诊断与维护功能:说明系统支持的故障诊断和维护功能,包括故障报警、远程维修等。
⒋安全与保密要求⑴系统安全性:详细说明系统的安全性要求和防护措施,包括防止非法访问、数据加密等。
⑵数据保密性:描述系统中的数据保密要求和措施,包括数据传输加密、访问权限控制等。
⒌测试与验收⑴系统测试计划:制定系统测试计划,包括测试内容、方法和标准。
⑵测试环境与设备:定义系统测试所需的环境和设备要求。
⑶验收标准:明确系统验收的标准和流程。
⑷验收文件:系统验收所需的文件和材料。
⒍维护与保养⑴维护计划:制定系统的维护计划和周期,包括设备巡检、故障排除等。
⑵维护记录:详细记录系统的维护情况,包括维修日期、维修内容、维修人员等。
⑶紧急故障处理流程:确定系统发生紧急故障时的处理流程和。
⒎文档及附件⑴本文档涉及附件:列出本文档所涉及的附件名称和说明。
⑵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列出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并提供相应的注释。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使用说明书--中型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使用说明书目录一、概述二、基本功能三、主要技术参数四、系统组成和原理五、基本功能与操作六、电气火灾监控设备菜单功能说明七、一般故障排除八、安装说明九、注意事项十、存贮和运输十一、包装说明十二、联系我们一、概述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是针对国内近年来电气火灾大幅上升的态势自主开发的,集报警、监视、控制、管理功能于一体的计算机测控系统。
该系统界面直观、易用性强、结构合理、可靠性高、功能较强、维护方便。
该系统可广泛应用于大型商场、生活小区、生产基地、办公大楼、商场酒店、分散设备等区域用电防火的集中管理。
该系统的采用,既极大的提高供电系统的连续性,又能把电气火灾消灭于萌芽状态,对安全用电提供了保障。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是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核心,可以实时地显示被监控回路的各种工作状态。
当系统出现异常时(剩余电流),监控设备将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并还能显示和记录具体内容。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执行国家标准GB 14287.1-2014《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型号命名:二、基本功能电气火灾监控设备以ARM微控制器(单片机+嵌入式软件)作总控制器,通过消防RS485连接每台探测器,对系统内所有受控回路的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控。
1、报警功能当受控回路发生异常,如:剩余电流故障(漏电),传感器故障等,电气火灾监控设备能够即时指示故障回路报警类型、指示剩余电流故障(漏电),并以声、光报警。
2、系统状态指示、报警功能当监控系统出现通讯故障、电源故障(主电故障、备电电池故障等)时,电气火灾监控设备能够指示出故障类型,并以声、光报警。
3、打印功能当受控回路出现异常(产生、报警)、系统出现故障(通讯线断路、主电故障、备电电池故障等)时,电气火灾监控设备能够指示出故障类型,并以声、光报警的同时,还能够通过打印机自动打印出故障信息报表。
4、遥测功能电气火灾监控设备能够实时检测每个受控回路的工作状态,显示各个受控回路的剩余电流值。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操作方法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操作方法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操作方法如下:
1.系统开机
将主机开关打开,开启系统。
2.画面显示
打开监控器,观察监控画面是否正常显示。
3.预警设置
进入预警设置页面,根据实际情况设置预警阈值,如温度、烟雾密度等。
4.数据查询
进入数据查询页面,查看历史数据和实时数据。
5.报警应对
当系统发出报警信号时,进行应对。
根据报警的类型和级别,执行相应的应对措施,如关闭相关设备、通知救援部门等。
6.系统维护
定期对系统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准确性。
总之,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是一项重要的安全监控措施,需要专业人员负责操作和维护。
在实际使用中,要注意对系统进行规范管理和操作,确保设备能够顺利运行并及时发现火灾隐患,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操作方法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操作方法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是一种用于监测和报警电气火灾的设备。
一般来说,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操作方法如下:
1. 启动系统:首先需要按照系统使用说明启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2. 设置阈值:设置系统的阈值,以便在温度超出设定值时触发报警。
3. 安装传感器:按照系统使用说明安装温度传感器和烟雾传感器等探测器。
4. 监控系统:启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后,系统将开始监控电气设备的温度和烟雾等情况。
5. 报警:当电气设备的温度或烟雾超出设定的阈值时,系统将发出报警信号,提醒用户进行处理。
6. 处理:用户需要根据报警信息进行处理,包括检查电气设备是否存在故障,及时维修或更换设备。
需要注意的是,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操作方法可能因设备品牌和型号而有所不同,用户在使用前需要仔细阅读设备使用说明,并按照说明操作。
同时,对于不熟悉
的操作,建议用户寻求专业人员的帮助。
GST-DH9000电气火灾监控器操作说明V1
电气火灾监控器操作说明
一、基本操作
◼ 键盘解锁:进行功能键(除【系统检查】、【消音】键外)操作,液晶屏显示弹出输入密码的提示
框,输入密码(初始密码为空),按下【确认】 ,完成键盘解锁继续操作。
◼ 复位:按下【复位】键 ,可对控制器进行复位。
◼ 消音:按下【消音】键 ,可消除控制器的报警声、故障声等警报声音。
◼ 输出控制方式:按下【用户设置】键 ,选择“3”:输出控制方式,可选择手动输出控制或自动输出控制。
二、报警处理
◼ 消音:当发现报警信息时,首先应按【消音】键 中止警报声。
◼ 检修线路:根据监控设备的报警信息,需检查发生报警的部位,并通知相关人员检查线路,同时
做好相应记录。
◼ 误报处理:若为误报警,记录下误报警设备号及报警时间,确认误报警设备的现场情况并记录;如果出现有规律的误报,尽快通知安装单位或厂家进行维修。
◼ 待报警部位线路恢复后,操作【复位】键 使监控设备恢复正常状态。
三、故障与异常处理
◼ 当发生故障时,首先应按【消音】键 中止警报声。
◼ 根据监控设备的故障信息检查发生故障的部位,确认是否有故障发生;若确认有故障发生,尽快
通知安装单位或厂家进行维修。
海湾公司
专有信息。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以下简称“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的系统设计、施工安装和验收与维护。
本规范适用于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施工和验收。
本规范不适用于有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施工和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3955 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安装与运行GB 14287.1-2005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电气火灾远程服务系统远程监控城市内各建筑电气火灾安全状态的系统,该系统由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网络接入模块、有线网络组成。
3.2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由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电气火灾探测器及系统总线网络组成,当被保护线路中的被探测参数超过报警设定值时,能发出报警信号和控制信号,并能指示报警部位的系统。
3.3电气火灾监控设备能接收来自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和控制信号,能够指示报警部位,记录并保存报警信息的装置,一般设置在消防控制中心。
3.4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探测被保护线路中的剩余电流、温度等电气火灾危险参数变化的探测器,包括剩余电流式探测器、测温式探测器、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等。
1监控系统中用以连接监控设备和探测器,以规定的标准格式进行信息通讯传输的物理媒介。
包括用于总线扩展的信号中继器、集线器、交换机等类似功能设备。
3.6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采集监测回路各线缆电流信号并通过系统总线将信号发送给监控器的装置。
电气火灾监控器面板功能及操作方法
电气火灾监控器面板功能及操作方法▲面板功能:①:蜂鸣器:实现声音报警。
②:指示灯:运行灯(绿色):常亮表示系统正在运行通信灯(绿色):闪烁表示通信正常故障灯(黄色):点亮表示有故障发生报警灯(红色):点亮表示有报警事件脱扣灯(红色):脱扣指示③:按键::上翻键,主要用于屏幕菜单的向上选择和设定参数的增加等。
:下翻键,主要用于屏幕菜单的向下选择和设定参数的减少等。
:右移键,参数设置选择时向右移动一位。
:确认键,确认及返回。
自检:检查存储器、蜂鸣器、液晶、LED指示灯是否正常。
复位:对发出报警信号的探测器进行初始化操作。
消音:报警时,按下消音键可消除报警声响。
▲操作方法:启动界面:接通电源进入启动页面,显示本机地址和主机通信波特率。
如下图所示显示本机地址为2,波特率为4800。
主界面:启动界面持续2秒后,自动进入主界面,显示监控主页面01路探测器监控数据(所探测回路的漏电实时值、A\B\C\N 线缆温度以及环境温度。
主界面可以循环显示所有使能探测器的实时数据。
按上翻建和下翻键可以在不同的探测器之间手动切换。
按右移键可以锁定界面,不自动循环。
在主界面,按确认键进入系统设置,首先显示输入密码界面。
按下翻键,可以在四位密码的不同位之间切换,按上翻建可以改变当前位的数字。
密码输入完毕后按确认键进入。
如果密码正确,则首先进入探测器使能设置。
如果密码错误则返回主界面。
使能设置:如图所示,16个数字从左至右,从上至下依次为1到16号探测器。
1表示探测器使能,0表示探测器禁用。
按下翻键在不同的探测器之间切换,按上翻建可以改变当前探测器的使能状态。
按右移键进入探测器通讯状态查询,按确认键确认使能设置,然后返回主界面。
通讯状态查询:如图所示,此界面显示的即是探测器的通讯状态。
16个数字从左至右,从上至下依次为1到16号探测器。
1表示该探测器通讯正常(如果该探测器使能),0表示该探测器通讯中断。
按右移键进入漏电设置,按确认键返回主界面。
三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置方案
三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置方案第一节:引言和背景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大型建筑如商场、办公楼、医院等在增多,其防火安全问题也变得尤为重要。
火灾的发生常常给人们带来生命和财产上的巨大损失,因此,在这些大型建筑中使用现代化的火灾监控系统显得至关重要。
针对三江电气公司所面临的需求,制定一份合理而可行的火灾监控系统设置方案是十分必要的。
第二节:需求分析火灾监控系统应包括以下几个主要功能:1. 火灾报警功能:能够及时发现并报警火灾事故。
2. 空气质量监测功能:通过实时监测空气质量参数,包括烟雾、温度、湿度等指标,以便更早地判断是否有潜在火险。
3. 视频监控功能:通过摄像头获取实时图像,并进行画面分析,以辅助确定是否有火灾隐患或者正在发生火情。
4. 远程监控功能:通过网络连接实现远程检测和操控,方便管理人员实时了解火灾安全情况。
基于以上需求,我们提出以下的三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置方案。
第三节:系统组成及工作原理3.1 系统组成本火灾监控系统由以下几个主要部分构成:- 火灾报警器:布设在各个重要位置,能够感知烟雾、温度等异常,并发出高音量警报。
- 空气质量传感器:安装在每个房间中,实时监测空气质量参数,并向中央处理系统发送数据。
- 摄像头:安装在关键区域,实时拍摄图像,并传输至中央处理系统进行分析。
- 中央处理系统:接收来自所有传感器的数据并进行综合分析和处理。
- 远程监控终端:通过网络连接到中央处理系统,可随时观察火灾监控情况。
3.2 工作原理火灾报警器感应到烟雾或温度异常后,会立即发出高音量警报。
同时,空气质量传感器也会检测到异常状况,并将数据发送给中央处理系统。
摄像头会实时拍摄图像,并通过网络传输至中央处理系统进行分析。
中央处理系统会综合各个传感器的数据和图像信息,通过智能算法判断是否发生火灾,并在远程监控终端上向管理人员报警或展示相关信息。
第四节:设置方案4.1 摄像头布置鉴于三江电气公司的建筑特点和安全需求,在关键区域安装高清晰度、全景视角的摄像头是必要的。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置
G 35 -20  ̄ B195 05 剩余 电流 动作 保护 装置 的 安装
和运行 》 中的定义一 致 , 剩余 电流动作 电气火 即“ 灾监 控系统 : 检 测剩 余 电 流 的互 感 器 、 用 剩余 电 流探 测器 、 警器或 控 制器 构成 的 电气火 灾 实 时 报 监测并 实 时报 警 或 切 断 电 源 的装 置 ” 。事 实 上 ,
2 2 电气 火 灾监控 系统的 功能 .
( )电气 线路 或设 备线 圈发 生短 路 。 1
( )电气线 路 或设 备过 载 。 2
《 高规 》 9 5条 称 之 为 “ 电 火 灾 报 警 系 第 . 漏
.
43 .
・
消I ; 方与安防 ・
统 ” 第 9 5 2 1条要 求 “ 测 漏 电 电流 、 电流 , .. . 探 过 等信 号 , 出 声 光 信 号报 警 , 确 报 出 故 障线 路 发 准 地址 , 视 故 障 点 的变 化 ”, 9 5 2 3条 要 求 监 第 ... “ 断漏 电线 路 上 的 电源 , 显示 其 状 态 ” 这 与 切 并 ,
相 问 短路 、 单相 短路 或 断线 。
( )电气线 路过 压击 穿 。 2
火 源两种 , 者又 可称 为异 常 高 温 部位 或 危 险 温 前
度 部位 。 1 1 过 热型 引火 源 .
( )电磁感 应 引发 的放 电等 。 3
2 电气 火 灾 监 控 系统 的组 成 及 功 能
电气火 灾监 控 系统 与火 灾 自动 报 警 系统 为
并列 关 系 , 则 上应 分开 且 独 立 敷设 , 也 可称 原 但
为火灾 自动报警 系 统 的一 个 子 系统 , 实时 提供 仅 电气火 灾监控探 测 器对 配 电线 路 、 电设 备 和大 配 型用 电设 备所检 测 的数据 的采集 和传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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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置
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6.4.1当建筑物配电系统符合下列情况时,宜设置剩余电流监测或保护电器,其应动作于信号或切断电源:
1配电线路绝缘损坏时,可能出现接地故障;
2接地故障产生的接地电弧,可能引起火灾危险。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10.2.7下列建筑或场所的非消防用电负荷宜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1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仓库,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厂房(仓库);
2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3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商店和展览建筑,省(市)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电信和财贸金融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的其他公共建筑;
4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
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13.12.1为防范电气火灾,下列民用建筑物的配电线路设置防火剩余电流动作报警系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分级为特级的建筑物的配电线路,应设置防火剩余电流动作报警系统;
2除住宅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分级为一级的建筑物的配电线路,宜设置防火剩余电流动作报警系统。
4、商店建筑设计规范
7.3.16对于大型和中型商店建筑的营业厅,除消防设备及应急照明外,配电干线回路应设置防火剩余电流动作报警系统。
(该条为该规范的强条)
5、金融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17.4.1特级、一级防火金融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1金融设施专用空调电源干线、动力末端配电箱、照明与插座末端配电箱;
2弱电机房、值班室、商场、厨房及餐厅、观影设施、娱乐设施、展览设施等区域的照明与插座配电箱。
17.4.2二级防火金融建筑的金融设施专用空调电源干线、动力末端配电箱、照明与插座末端配电箱,应设置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17.4.3金融设施电源室的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宜具有温度探测功能。
设置的规定
一、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发生电气火灾危险性、保护对象等级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二、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有下列部分或全部监控装置组成:
1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2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3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4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三、应根据工程规模和需要检测电气火灾部位,确定采用独立式探测器或非独立式探测器。
四、应根据电气敷设和用电设备具体情况,确定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形式与安装位置。
五、在无消防控制室且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设置数量不超过8个时,可采用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六、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置不应影响供电系统的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