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版GMP与EU GMP和FDA的区别
中国与欧盟GMP的异同
05 中国GMP与欧盟 GMP的实施情况 比较
实施背景比较
中国GMP实施背景
01
引入国际先进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提升国内药品生产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03
02
随着中国药品市场的快速发展,提高药品质 量监管水平成为迫切需求。
THANKS
感谢观看
。
02 欧盟GMP实施效果
03 确保了欧盟内部药品质量的统一标准。
实施效果比较
加强了对进口药品的质量监管,保障了欧盟公民用药安全。
推动了欧洲药品生产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未来发展趋势比较
强化对药品生产企业的日 常监管和飞行检查。
进一步完善GMP法规体系 ,与国际标准接轨。
中国GMP未来发展趋势
GMP的作用是确保药品质量的稳定性、安 全性和有效性,防止药品生产过程中的污染
、交叉污染以及混淆、差错等风险。
GMP的历史和发展
01
GMP起源于美国,最初是由美国坦普尔大学6名教授编写制 订,20世纪60-70年代的欧美发达国家以法令形式加以颁布 ,要求制药企业广泛采用。
02
世界卫生组织(WHO)在各国GMP的基础上,于1975年 11月正式公布GMP制度。1977年第28届世界卫生大会时 WHO再次向成员国推荐GMP,并确定为WHO的法规。
03
中国于1988年正式颁布GMP,之后进行数次修订和改版, 不断提高药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
GMP在国际药品贸易中的地位
01
GMP是国际药品贸易和药品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之 一。
02
FDA、CN-GMP、EU-GMP关于设备对比
4)中、欧盟提出衡器、量具具有适当量程和精密度
维护保养
未提出定期维护
1)中、美提出定期维护
使用清洁
详细规定生产设备清洁SOP(清洁方法、工具、清洁剂名称和配制方法等)
未提出设备拆卸要求
未提出管道标识
1)中、欧盟提出管道标识
2)中、美提出对设备拆卸要求
总之,中、美对设备的清洁要求较欧盟更详细
制水系统
详细提出要求(保温循环、管道材质、原水水质、CAPA等)
仅提出对微生物控制采取CAPA
未提出
欧盟、美未对水系统提出详细要求
校准
提出校准记录、校准范围、校准周期等
美、欧盟未提出校准要求
自动化设登陆级别验证、安全访问确认、数据备份要求等
中、欧盟未提出
FDA、中国GMP、EU-GMP关于设备法规对比
内容
不同
相同
中国GMP
EU-GMP
FDA
设计、布局
均对设备设计提出要求,即符合预定用途。
设备构造
1)建立模具的采购、验收、保管、维护、发放及报废应制定SOP
未提出润滑油的要求
未提出衡器、量具要求
1)直接接触药品表面不发生化学反应,吸附或释放物质。
2)中、美提出润滑油要求,食用级别
欧盟GMP 和我国GMP 标准的对比
欧盟GMP和我国GMP标准的对比GMP在我国已推行多年,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我国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监管部门也顺应这一形势,正在修订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即GMP)。
据悉,新版的GMP接近欧盟GMP要求。
下面将从具体阐述欧盟GMP与我国现行GMP的不同,这些不同主要反映在无菌药品上。
1、欧盟GMP与我国现行GMP在非无菌药品方面的不同在欧美国家,洁净级别是对无菌药品而言,因此欧盟GMP对非无菌药品类的管理相对宽松,无环境检测的强制规定,只是提到生产区的设计应有适当的气流,并可能达到10万级水平,需定期做环境检测。
我国现行GMP对非无菌药品规定了10万级和30万级两个级别。
有可能我国新版GMP对非无菌药品中30万级级别的要求将被取消,全部按10万级标准设计,并作静态考核验收。
2、欧盟GMP与我国现行GMP在无菌药品方面的不同欧盟对无菌药品生产的管理较严,欧盟GMP附录1就是针对无菌药品的生产而设立的,共有93条,现将其与我国现行GMP的不同之处作专门列举。
2.1、生产环境(1)、欧盟GMP将无菌药品生产所需的洁净区分为4个级别:A级为高风险操作区。
如灌装区,放置胶塞桶、敞口安瓿瓶、敞口西林瓶的区域及无菌装配/连接操作的区域,通常用层流操作台(罩)来维护该区的环境状态。
层流系统在其工作区域必须均匀送风,风速为0.36-0.54m/s(指导值)。
应有数据证明层流的状态并须验证;B级指无菌配制和灌装A级区所处的背景区域;C、D级指生产无菌产品过程中重要程度较次的清洁操作区。
(2)、洁净区的设计必须符合相应的“静态”标准,以达到“动态”的洁净要求。
“静态”是指安装已经完成并已运行,但没有操作人员在场的状态。
而“动态”是指生产设施按预定工艺模式运行并有规定数量的操作人员现场操作的状态。
(3)、生产操作全部结束,操作人员撤离生产现场并经15~20min(指导值)自净后,洁净区应达到表中的“静态”标准。
药品或敞开容器直接暴露环境微粒动态测试结果应达到表1中A级的标准。
中国新版GMP与欧盟GMP有哪些区别
中国新版GMP与欧盟GMP有哪些区别中国制药企业目前所面临的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其所生产的药品,在本地销售及出口时如何符合本地机国际上不同的GMP要求。
中国GMP仅根据本地独立的体系检查生产企业,其依据中并不包含国际GMP要求,SFDA 并不颁发英文证书。
所以,这对于国外买家验证药企是否满足国际GMP标准造成一定的困难。
此外,在新版GMP中没有对原料药生产的起点进行定义,但在欧盟GMP第二部分(ICH Q7A)中有明确的说明;在中国原料药生产要求在D级区进行,这一点在欧盟要求中没有明确。
以下将对中国新版GMP 和欧盟GMP的异同进行详细说明。
质量管理欧盟和新版中国GMP都建立了质量体系要求,包括确立相应质量目标,应用于从药品注册到整个药品生产工艺的安全,成效和质量控制。
欧盟和新版中国GMP引入了相同的质量保证概念和ICH Q9引出的风险管理方法。
此外,中国新版GMP确立了实施质量目标最高管理层人员的责任,这一点来源于ICH Q10概念。
机构与人员中国GMP强调应对所有人员提供与岗位相适应的培训,而欧盟GMP也要求对员工进行培训,但是其更关注的是适当数量的人员执行并监督药品的生产过程。
在中国GMP中管理人员应具备制药专业知识及相关工作经验,质量管理负责人应接受过相关的专业知识培训。
在欧盟和中国新版GMP中明确了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授权人的主要责任。
然而,新版中国GMP同时还明确了人员的最低资质要求:生产管理负责人(药学或相关专业),质量管理负责人(药学或相关专业)和质量授权人(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位)。
厂房与设施新版中国GMP要求洁净区和非洁净区压差设计要保证最小10Pa,而对于隔离不同产品线、避免混淆的要求两个法规也有不同之处,欧盟GMP规定“不同产品间不能靠近包装,除非有物理隔离”,中国GMP对于生产企业和设施的选置则明确要求厂房所处的环境应当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物料或产品遭受污染的风险,布局应当合理。
中国欧盟FDAGMP的异同-05-03-25[1]
第五部分:我国GMP检查与国际间异同
检查重点不同: 纯化水系统:只要工艺中用到纯化水,绝 对是检查重点,清洗、管路抛光、确认 、钝化、材质等。 空气净化系统对日常检查不感兴趣,但 关心洁净度数据趋势图,停机再开工的 操作要求,初中效、亚高效更换后的确 认工作。
第五部分:我国GMP检查与国际间异同
附录16-质量授权人(QP)与批放行: 强调质量授权人和放行人的资质.
第三部分:欧盟和欧盟GMP简介
在第一部分药品基本要求中:生产许可证 持有人必须制造确保适合预期用途,符合 上市许可要求的药品,并且不会因药品安 全性、质量或药效方面的问题而给患者 带来风险。达到这一质量目标是高层管 理者的责任,同时也需要公司各部门、 各层次的职员以及公司的供应商和销售 商的参与并承担义务。
第二部分:FDA检查的依据
美国GMP的一个特点是时间性和动 态性,它强调是现行的GMP,即 CGMP,还有一个显著的特点是, 生产和物流的全过程都必须验证。 另外,美国GMP还具有可追溯性和 说明性。
第二部分:FDA检查的依据
FDA指南性文件不产生强制要求。它们 只是提供能够符合要求的方法范例。指 南性文件不应被用作对检查发现的解释。 这些解释应来自于cGMP。现行的对 FDA官员的检查指南和指南性行业文件 提供了对各种要求的解释,这些将有助 于用来提高满足cGMP要求,以及评估 各cGMP系统的适宜性。
内容提要
1. 2. 3. 4. 5. FDA介绍 FDA检查的依据 欧盟介绍和欧盟GMP简介 EDQM检查特点 我国GMP检查与欧盟\FDA的异同
第一部分:FDA介绍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 (Food and Drug Admistraton简 称 FDA),隶属于美国卫生教育福 利部,负责全国药品、食品、生物 制 品、化妆品、兽药、医疗器械以 及诊断用品等的管理。
中国 GMP 与欧盟及 FDA 的区别
中国GMP 与欧盟及 FDA 的区别行业法规不一致中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 修订)》附录 1:无菌药品EU:无菌药品的生产FDA:行业指南:无菌工艺生产的无菌药品认证的标准不一致GMP 指导方针(包括欧盟和美国福哀晶室需要经过”认证”并且需要”监测”认证:证明这个洁净室符合 ISO 标准(ISO 14644-1)监控:持续证明无菌室没有从''正常"状况下偏离认证:认证洁净室(或洁净区)符合一个 ISO 14644-1 标准所定义的等级每六个月到 1 年需做一次(ISO 14644-2 要求)特定流程定义釆样点的数量(面积开平方)定义采样点位置(距离高度等)每个釆样点的空气釆样体积确认一个洁净室可以用做特定的生产功能洁净室分级不一样动态及静态测试标准不一致第八条洁净区的设计必须符合相应的洁净度要求,包括达到“静态”和“动态”的标准。
第九条无菌药品生产所需的洁净区可分为以下 4 个级别:A 级:高风险操作区,如灌装区、放置胶塞桶和与无菌制剂直接接触的敞口包装容器的区域及无菌装配或连接操作的区域,应当用单向流操作台(罩)维持该区的环境状态。
单向流系统在其工作区域必须均匀送风,风速为 0.36-0.54m/s (指导值)。
应当有数据证明单向流的状态并经过验证。
在密闭的隔离操作器或手套箱内,可使用较低的风速。
B 级:指无菌配制和灌装等高风险操作 A 级洁净区所处的背景区域。
C 级和D 级:指无菌药品生产过程中重要程度较低操作步骤的洁净区。
5.5 洁净度测试标准不一致洁净度检测为确认 A 级洁净区的级别,每个采样点的采样量不得少于 1 立方米。
A 级洁净区空气悬浮粒子的级别为 ISO4.8,以5.0μm的悬浮粒子为限度标准。
B 级洁净区(静态)的空气悬浮粒子的级别为 ISO 5,同时包括表中两种粒径的悬浮粒子。
对于 C 级洁净区(静态和动态)而言,空气悬浮粒子的级别分别为 ISO 7 和 ISO 8。
和欧盟GMP对比
和欧盟G M P对比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中国和欧盟G M P对比1、欧盟 GMP与我国现行GMP在非无菌药品方面的不同要求在欧美国家,洁净级别是对无菌药品而言,因此欧盟 GMP对非无菌药品类的管理相对宽松,无环境检测的强制规定,只是提到生产区的设计应有适当的气流,并可能达到10万级水平,需定期做环境检测。
我国现行GMP对非无菌药品规定了10万级和30万级两个级别,而新版 GMP对非无菌药品30万级级别的要求可能将取消,全部按10万级标准设计,并作静态考核验收。
2、欧盟 GMP与我国现行 GMP在无菌药品方面的不同要求欧盟 GMP对洁净区的划分欧盟标准分为 A级、B级、C级、D级。
A级为高风险操作区,如:灌装区,放置胶塞桶、敞口安瓿瓶、敞口西林瓶的区域及无菌装配/连接操作的区域。
通常用层流操作台/罩来维护该区的环境状态。
层流系统在其工作区域必须均匀送风,风速为~/s (指导值) 。
A级相当于百级层流,中国GMP无此级别规定。
B级指无菌配制 (不经最终过滤) 和无菌灌装A级区所处的背景区域。
B 级相当于百级乱流,静态下相当于我国现在的百级区,动态下相当于我国现在的万级区。
C级和 D级指生产无菌产品过程中重要程度较次的清洁操作区,相当于我国的万级和十万级。
静态与动态验收标准静态是指安装已经完成并已运行,但没有操作人员在场的状态。
动态是指生产设施按预定工艺模式运行并有规定数量的操作人员现场操做的状态。
我国 GMP对空调系统采用静态标准进行验收,欧盟 GMP是按动态标准进行验收,并且在生产操作全部结束,操作人员撤离生产现场并经 15-20min自净后,洁净区应能达到静态标准,检测时,灌装产品本身产生的粒子或微小液珠会使灌装点测试结果并不始终符合标准,这种是允许的。
欧盟标准要求应设送风故障报警系统,而我国标准中未作具体要求。
欧盟标准要求压差十分重要的毗邻级别区之间应安装压差表。
中国新版GMP与EU GMP和FDA的区别
位置的确定
第十条 应当按以下要求对洁净区的悬浮粒子进行动态监测:
(一)根据洁净度级别和空气净化系统确认的结果及风险评估,确定取样点的 位置并进行日常动态监控。
(二)在关键操作的全过程中,包括设备组装操作,应当对A级洁净区进行悬 浮粒子监测。生产过程中的污染(如活生物、放射危害)可能损坏尘埃粒子计数
• E样 器•U量 时A“, ,nMn应 应oen能 当xit1o及 在ri时 设ng发 备l现 调oc所 试at有 操io人 作ns为 和b干 模as预 拟ed、 操o偶 作n发 期a 事 间fo件 进rm及 行a任 测l r何 试isk系 。a统 An级a的l洁y损s净i坏s 区s。t监u灌d测装y 的a或n频分d率装th及e取 标 时准 ,监r的 由e测s情 于u位l况 产t置s。 品的o本b选ta身择in产应e该生d 基粒du于子r正in或式g液的cl滴a分s,析si允评fic估许at研灌io究装n以”点及≥在5验.0证μ过m程的中悬获浮得粒的子数出据现不符合
GMP Regulatory Documents 相关文件
• 中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修 订)》 附录1:无菌药品
• EU: “Annex 1, Manufacture of Sterile Medicinal Products” Mar 2009
无菌药品的生产
• FDA: “Guidance for Industry, Sterile
• Verifies that a clVeaSnr=ooCm2n0c,man×b1e,0u0se0d for a certain function
确认一个洁净室可以用做特定的生产功能
ISO 14644-1 Class Limits ISO 14644-1 等级标准 N/m3
中国与欧美GMP的差异性比较
中国与欧美GMP的深层次差异1. 欧美GMP与中国GMP的差异在于文化差异欧美GMP与中国GMP的差异不在于GMP原文上的差异,主要在法律意识和文化观念上的差异或理解与执行上的差异。
中国人多认为GMP 的关键是硬件(技术和设备),欧美人认为GMP 关键是软件(程序和管理)。
如果中国企业与欧美企业合作工作,中方期待美方专家是来指导工作的,但欧美带来的却是原则和建议;欧美方最初的评价结果往往是中方连最基础的管理工作都没有做好。
欧美专家在中国完成审计之后会说:“他们不懂GMP”。
这里的“不懂”,不是指不了解法律条文,而是不理解如何执行这些法律条文。
一方面固然有中国与欧美GMP 水平的差异,另一方面则更主要是一种文化冲突。
文化冲突并非不可调和,在良好处理的情况下反而有可能成为一种管理资源。
中国制剂生产企业经常问的一个问题是:“为什么印度的药企可以进入美国,中国就那么难?”印度很长时间都是英联邦国家,语言、观念和行为习惯上和美国相互接受的障碍比较少。
中国制药企业要进入美国市场,应该更多地访问美国,更多地使用英语,了解管理、文化和法律上的异同。
下面通过二个方面来说明这种差异。
1.1 对程序的尊重上中国制药企业人员和美国审计人员看如何达到FDA cGMP 符合性往往有不同看法。
国内人员总是担心硬件达不到要求,怕机器不够先进;而美国审计人员最受不了的是书面程序和书面证据的贫乏,认为硬件不是主要问题,控制才是最关键的。
在FDA 眼里,公司内部的程序(SOP)就是公司内部的法律。
二者之间有非常相似的地方:以确定程序起草和审批;在适用范围内必须得到遵守;如果出现违反情况,必须得到纠正。
但在中国制药企业内部经常出现无程序可依的情况。
以偏差处理SOP 为例,这是质量文件体系的一个灵魂文件。
很多国内企业的偏差处理SOP以原因调查为开始,以交给质量保证(QA)经理决定为终点,之后QA 经理便无程序可依,每次都“摸着石头过河”。
欧美GMP与中国新版GMP对比
产品出售放行在中国和欧盟GMP中定义为QP的职责。
质量控制独立于生产部门是确保质量控制能够正 常运行的基本要求。欧盟和美国GMP对基于国家药典 的分析方法不用验证但是需要进行确认。
2012/5/18 优扬,医药智造领域的探索者
二、差异点 中国GMP包括了实验室人员的资质要求,至少中专 或高中学历。 根 据 中 国 GMP, 稳 定 性 考 察 方 案 须 包 含 储 藏 条 件
2012/5/18 优扬,医药智造领域的探索者
二、差异点 中国GMP没有包括回顾性或同步验证,
但是定义了验证需要根据先前的风险评估,
该步骤紧密的结合了美国FDA指南—— 工
艺验证:主要原则和实践
中 国 GMP 没 有 欧 盟 GMP 附 录 11 和 美 国 21CFR PART 11中要求的计算机系统验证, 例如电子签名和电子记录。对于这些方面, 中国GMP仅仅是在关于密码和备份要求。
的控制并完整记录。
召回程序需要根据预先确定的操作规程
并出具合适的报告。未受质量影响的召回
品可以重新包装、运送和密封。
2012/5/18 优扬,医药智造领域的探索者
二、差异点 美国GMP
药品装袋、装盒或 者其他密闭容器后需要离地 存贮,且有合适的空间易于清洁和检查。 取样容器需要标识以便于以下信息能够确认:取 样物料名称、批号、被取样处容器信息、取样时 间、取样人姓名。 已被取样的容器上需要注明已取样信息 至少对药品每种原料进行一次鉴别测试,包括若 有特别鉴别实验,也需要对其实施。 库存周转:已批准的原料,药品容器和密闭包装 应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管理。
例如中国GMP在洁净区和非洁净区压差设计要
求至少10帕斯卡,对于隔离不同产品线避免混
我国的GMP与国际上GMP的比较
我国的GMP与国际上GMP的比较一、GMP要求我国目前执行的GMP规范是由WHO制定的适用于发展中国家的GMP规范,偏重对生产硬件比如生产设备的要求,标准比较低,而美国、欧洲和日本等国家执行的国际GMP(即Current Good Manufacture Practice 简称CGMP)。
也叫动态药品生产管理规范,它的重心在生产软件方面,比如操作人员的动作和如何处理生产流程中的突发事件。
以美国现行的GMP认证规范与我国的GMP认证规范的目录比较,就能看出两者的区别和要求侧重点不同:美国GMP的目录:A.总则B. 组织与人员C. 厂房和设施D. 设备E.成分、药品容器和密封件的控制F.生产和加工控制G.包装和标签控制H.贮存和销售I.实验室控制J.记录和报告K.退回的药品和回收处理中国GMP的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机构与人员第三章厂房与设施第四章设备第五章物料第六章卫生第七章验证第八章文件第九章生产管理第十章质量管理第十一章产品销售与收回第十二章投诉与不良反应报告第十三章自检第十四章附则从目录上可以看出,在药品生产过程中的三要素——硬件系统、软件系统和人员,美国CG MP要比中国GMP简单,章节少。
而对这三个要素的内在要求上差别就大了,我国GMP 对硬件要求多,美国CGMP对软件和人员的要求多。
这是因为,药品的生产质量根本上来说取决于操作者的操作,因此人员在CGMP管理中的角色比厂房设备更为重要。
在国际上,GMP已成为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是一套系统的、科学的管理制度。
实施GMP,不仅仅通过最终产品的检验来证明达到质量要求,而是在药品生产的全过程中实施科学的全面管理和严密的监控来获得预期质量。
实施GMP可以防止生产过程中药品的污染、混药和错药。
GMP是药品生产的一种全面质量管理制度.当今时代,竞争愈来愈激烈,产品质量是各个制药企业恪守的、苦心经营的竞争法宝。
而GMP提供了保证药品质量的制药企业的基本制度.二、GMP历史GMP是英文名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s for Drugs或者Good Practice in the Manufacturing and Quality Control of Drugs的缩写。
中国GMP与欧洲GMP的区别
--返回--新版GMP应用分析引言GMP(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即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自从1998年国家药监局成立以来,GMP就成为制药企业所必备的生产准入条件。
GMP主要是对硬件方面的规范,如设备、厂房等须达到一定标准。
中国医药工业目前实施的GMP为1998年制定,这一标准的强制推行曾经让将近1/4的药企在执行标准的最后大限2004年7月被淘汰,药企数量锐减为3700家左右。
新版GMP从2005年初开始编制,已经在2009年9月和12月两次发布了新版GMP的征求意见版本。
据了解,新版GMP偏重于生产企业软件设施的改善,包括一套完善、成熟的管理系统,用于检测生产流程中出现的人为、疏忽等漏洞,包括原材料、工艺流程、消毒、技术、配方制剂、库房、物流等等这些环节,提高了药品生产质量控制标准和行业准入门槛,势必将加快行业的调整和整合。
业内人士表示:“新版标准已经接近欧盟,国内企业将面临较大的压力。
”截止目前,由国家药监局主持重新修订的新版GMP正在送审卫生部的进程中,药监局人士透露,应该在今年年内结束审核,但具体何时出台“尚不清楚”。
不容置疑的是新版GMP经过两轮征求意见之后即将裹挟着压力呼啸而来,行业人士普遍认为现在的修订稿是对我国制药行业的一次重大冲击,尤其是现在的无菌原料药生产厂家。
无论是制药生产企业,还是制药装备企业,都将面临新一轮的机遇和挑战,面对巨大的行业拓展空间,如何适应新形势,提升竞争力,已经成为我国制药行业的新课题。
新版GMP正在送审医药行业再临生死时速 12年前,中国颁布GMP认证,1300多家医药企业死在这一铁“门槛”之外,眼下,第二轮生死门槛又将到来。
据悉,由国家药监局主持重新修订的新版GMP正在送审卫生部的进程中,药监局人士透露,应该在今年年内结束审核,但具体何时出台“尚不清楚”。
另据了解,新版GMP偏重于生产企业软件设施的改善,包括一套完善、成熟的管理系统,用于检测生产流程中出现的人为、疏忽等漏洞,包括原材料、工艺流程、消毒、技术、配方制剂、库房、物流等等这些环节。
欧盟GMP 和我国GMP 标准的对比
欧盟GMP和我国GMP标准的对比GMP在我国已推行多年,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我国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监管部门也顺应这一形势,正在修订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即GMP)。
据悉,新版的GMP接近欧盟GMP要求。
下面将从具体阐述欧盟GMP与我国现行GMP的不同,这些不同主要反映在无菌药品上。
1、欧盟GMP与我国现行GMP在非无菌药品方面的不同在欧美国家,洁净级别是对无菌药品而言,因此欧盟GMP对非无菌药品类的管理相对宽松,无环境检测的强制规定,只是提到生产区的设计应有适当的气流,并可能达到10万级水平,需定期做环境检测。
我国现行GMP对非无菌药品规定了10万级和30万级两个级别。
有可能我国新版GMP对非无菌药品中30万级级别的要求将被取消,全部按10万级标准设计,并作静态考核验收。
2、欧盟GMP与我国现行GMP在无菌药品方面的不同欧盟对无菌药品生产的管理较严,欧盟GMP附录1就是针对无菌药品的生产而设立的,共有93条,现将其与我国现行GMP的不同之处作专门列举。
2.1、生产环境(1)、欧盟GMP将无菌药品生产所需的洁净区分为4个级别:A级为高风险操作区。
如灌装区,放置胶塞桶、敞口安瓿瓶、敞口西林瓶的区域及无菌装配/连接操作的区域,通常用层流操作台(罩)来维护该区的环境状态。
层流系统在其工作区域必须均匀送风,风速为0.36-0.54m/s(指导值)。
应有数据证明层流的状态并须验证;B级指无菌配制和灌装A级区所处的背景区域;C、D级指生产无菌产品过程中重要程度较次的清洁操作区。
(2)、洁净区的设计必须符合相应的“静态”标准,以达到“动态”的洁净要求。
“静态”是指安装已经完成并已运行,但没有操作人员在场的状态。
而“动态”是指生产设施按预定工艺模式运行并有规定数量的操作人员现场操作的状态。
(3)、生产操作全部结束,操作人员撤离生产现场并经15~20min(指导值)自净后,洁净区应达到表中的“静态”标准。
药品或敞开容器直接暴露环境微粒动态测试结果应达到表1中A级的标准。
GMP认证、FDA认证、COS认证简介
GMP认证、FDA认证、COS认证简介一、背景介绍:1、药品生命周期的相关法规:药品从研发、生产到销售通常需要通过多种认证:在研发阶段,药品需要通过GLP(药品非临床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和GCP(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认证;生产阶段需要通过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经销商(如连锁药店)还要通过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医疗机构则要通过GUP(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认证。
GLP、GCP、GMP、GSP、GUP由政府制定,并定期对药品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进行审核。
无论是中国、美国还是欧盟,均会依照本国情况制定GLP、GCP、GMP、GSP、GUP。
2、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即药品生产管理规范,是对企业生产过程的合理性、生产设备的适用性和生产操作的精确性、规范性提出强制性要求,以确保产品高质量的有效工具。
中国、美国、欧盟均有自己的GMP标准。
中国的GMP由卫生部颁布实施,美国由FDA(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实施,欧盟则由欧盟委员会颁布实施。
药品生产企业通常也会制定自己的GMP,一般企业GMP较国家GMP更为严格。
二、美国GMP、欧盟GMP、中国GMP比较1、GMP的主要内容:各国GMP主要内容相近,包括:机构、人员、厂房、设施设备、卫生、验证、文件、生产管理、质量管理、产品销售与回收、投诉与不良反应报告、自检等各方面的要求。
在硬件方面要有符合要求的环境、厂房、设备;在软件方面要有可靠的生产工艺、严格的制度、完善的验证管理。
借以达到一个共同的目的:防止不同药物或其成份之间发生混淆;防止由其它药物或其它物质带来的污染和交叉污染;防止差错与计量传递和信息传递失真;防止遗漏任何生和检验步骤的事故发生;防止任意操作及不执行标准与低限投料等违章违法事故发生;以及保证药品生产和销售全过程的可追溯性。
2、美国GMP和中国GMP的比较美国的GMP称为cGMP(动态药品生产管理规范),c是current的简写,可翻译为动态的、与时俱进的。
欧盟和FDA GMP的区别
欧盟和FDA GMP的区别尽管EU与FDA的GMP指南非常相似,但仍有一些地方是不同的,如年度回顾、QP制度、确认与验证、供应商审计、交叉污染风险评估、辅料要求等。
如下:EU与FDA GMP指南的不同QP制度在EU,必须由指定的QP对每批(商业化或临床试验用)药品的GMP符合性进行认证。
QP的职责定义于EU-GMP指南附录16中。
如果商业化药品或IMP是在美国生产或包装,然后进口至EU,则需要在EU进行额外的检验。
此外还需要进行供应商确认,包括有依据相应的EU-GMP指南进行的首次以及之后的定期合规审计。
这些审计要由QP或其代表执行。
由药监机构执行的检查并不能取代审计的要求。
因此即使是在互认协议(MRA)全面实施之后,美国公司仍需要面对EU 的审计。
在美国,质量部门负责根据CFR第211.192部分进行生产记录审核,并确保委托生产商符合GMP 要求(211.22a)。
确认与验证FDA工艺验证指南与修订后的EU GMP指南附录15(确认与验证)现在是越来越接近了。
与FDA 指南更为接近也是修订EU-GMP指南附录15的理由之一。
有一个差异是附录15还要求在验证方案中列出非关键属性和参数。
FDA的工艺验证指南只要求关键质量属性和关键工艺参数标准。
在验证批数方面也有区别。
附录15指出最少批次为3批,而FDA工艺验证指南则并未提及批次要求。
对于FDA,在工艺验证方法上也有差异。
在附录15中提到了3种验证方法(传统方法、持续工艺确认和混合方法),而FDA工艺验证指南则未作出区别。
另外,对统计的要求也有区别。
在FDA工艺验证指南中对此有着更多的强调。
FDA甚至建议有统计学家创建数据收集计划,并就使用何种统计方法提供咨询。
FDA中关于工艺验证生命周期第3阶段取样方面也有差异(持续工艺确认),要求取样更多---至少直到有足够的数据用于评估波动性,而在附录15的持续工艺确认中则没有要求增加样品数量。
年度产品回顾&产品质量回顾FDA对“年度产品回顾”(APR)的目的是对每种药品的质量标准进行年度评估,并确定是否需要对质量标准或生产或控制规程进行修改。
中国GMP与欧盟GMP异同
欧盟及其成员国
欧盟的前身是欧洲经济共同体,创建于1951 年,当时只有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荷 兰、比利时和卢森堡6个国家。 去年5月1日,《欧盟》完成历史上第五次扩 大,马耳他、波兰等10国正式成为欧洲联盟 的成员。 欧盟成员国现有25个国家,人口约4.5亿,经 济总量与美国不相上下。
加入欧盟的条件
ICH 观察员
Observers观察员: The World Health Organisation (WHO) WHO home page The European Free Trade Area (EFTA), 欧洲自由贸易区 Swissmedic home page Canada, 加拿大 Health Products and Food Branch
商业化生产glp经商销gcpgmpgsp批准转正新药申请报临床inda报送药政批准新药申请报生产nda报送药政医院消费者gupgmpgcp药政检查生产许可证药品注册与gmp检查的关系在欧洲给制剂厂发marketingauthorization相当于我国的制剂生产批文原料药不发注册证只有edmfasmf的编号批准书或欧洲药典适用性coscep证书gmp跟注册走无制剂品种没有注册问题可言产品批准注册前要审核所用原料的资料此资料按ichctd和guideline上报现场检查专家带着注册资料的审核意见和药厂gmp检查方面的问题进行现场gmp检查制剂的注册的3种形式集中审评
中国/欧盟GMP的异同
邓海根 SDA培训中心兼职教授 江苏 无锡 华瑞制药有限公司
内容提要
1. 2. 3. 4. 5. 背景 药品生命周期的相关法规 欧盟GMP概述 我国GMP规范与欧盟GMP的异同 参考文献
背景说明
中国药品出口占比例很小,主要是原料药。 制剂,尤其是无菌制剂,除极少数合资企业外, 进不了先进工业国的市场 中药的加工,前处理与原料药生产相似,后处理 则按制剂处理 原料药已执行ICH的Q7A-原料药 GMP 指南 原料药进欧洲市场COS-欧洲药典适用性认证或 EDMF/ASMF 中药企业要进步,应研究欧洲及国际上有关法规 本节提供一些基础资料
GMP认证、FDA认证、COS认证简介
GMP认证、FDA认证、COS认证简介一、背景介绍:1、药品生命周期的相关法规:药品从研发、生产到销售通常需要通过多种认证:在研发阶段,药品需要通过GLP(药品非临床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和GCP(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认证;生产阶段需要通过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经销商(如连锁药店)还要通过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医疗机构则要通过GUP(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认证。
GLP、GCP、GMP、GSP、GUP由政府制定,并定期对药品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进行审核。
无论是中国、美国还是欧盟,均会依照本国情况制定GLP、GCP、GMP、GSP、GUP。
2、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即药品生产管理规范,是对企业生产过程的合理性、生产设备的适用性和生产操作的精确性、规范性提出强制性要求,以确保产品高质量的有效工具。
中国、美国、欧盟均有自己的GMP标准。
中国的GMP由卫生部颁布实施,美国由FDA(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实施,欧盟则由欧盟委员会颁布实施。
药品生产企业通常也会制定自己的GMP,一般企业GMP较国家GMP更为严格。
二、美国GMP、欧盟GMP、中国GMP比较1、GMP的主要内容:各国GMP主要内容相近,包括:机构、人员、厂房、设施设备、卫生、验证、文件、生产管理、质量管理、产品销售与回收、投诉与不良反应报告、自检等各方面的要求。
在硬件方面要有符合要求的环境、厂房、设备;在软件方面要有可靠的生产工艺、严格的制度、完善的验证管理。
借以达到一个共同的目的:防止不同药物或其成份之间发生混淆;防止由其它药物或其它物质带来的污染和交叉污染;防止差错与计量传递和信息传递失真;防止遗漏任何生和检验步骤的事故发生;防止任意操作及不执行标准与低限投料等违章违法事故发生;以及保证药品生产和销售全过程的可追溯性。
2、美国GMP和中国GMP的比较美国的GMP称为cGMP(动态药品生产管理规范),c是current的简写,可翻译为动态的、与时俱进的。
不同GMP法规间的区别--针对中国新版GMP与欧盟GMP区别的详细解读
现行WHO GMP广泛使用于超过一百个国家的制药法规和行业中,其中主要是兴旺国家。
欧盟GMP中强调的要求与WHO GMP相似,而中国新版GMP于2011年正式生效,两者既有相似之处,也存在一定差异。
本文将介绍并比照这两版GMP法规,以向制药企业阐述二者的区别。
欧盟GMP概述EudraLe*是欧盟药品法规集锦,共有10部。
本集锦的第4部专门收集了欧盟有关药品管理的法规,其中包括对人药和兽药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标准的解释。
第4部共包括3个局部、19个附录和术语解释。
欧盟GMP 第一局部为对药品的根本要求,包括9个章节:质量管理〔2008年2月修订〕,制药质量体系〔2013年1月31日生效〕;人员;厂房和设备;文件管理;生产管理;质量控制;委托生产和检验,外包活动〔2013年1月31日生效〕;投诉与产品召回;自检。
修订后的第一章制药质量体系涵盖了在ICH Q10有关制药质量体系指南中描述的概念和原则。
涉及的新方法为连续并持续的改良;始终如一地交付适当质量属性的产品以及管理审核;识别可以对产品、工艺和系统本身进展持续改良的时机,同时高级管理层将参与审核。
欧盟GMP第二局部为对原料药的根本要求。
通过修订欧盟GMP附录18,将ICH Q7指南的概念引入了欧盟法规体系。
目前附录18的内容被称为欧盟GMP指南的第二局部,ICH Q7中包含了针对原料药GMP的统一指南。
相关要求在美国FDA、欧盟和日本的法规环境中一样。
欧盟GMP第三局部包括对工厂主文件、Q9质量风险管理和Q10的额外要求。
注意对于出口到欧盟的人用药品应具备制药质量体系〔互认协议〕MRA批证书和"书面确认函〞。
欧洲药品管理局成员国包括法国药品与保健产品卫生平安署、德国联邦药物与医疗器械所等28个成员。
欧盟内由各国家法规机构对各成员国进展GMP检查。
例如,在英国的GMP检查由英国药品和医疗产品监视局〔MHRA〕执行。
中国新版GMP概述中国首部行业性GMP于1982年由中国医药工业公司制定,而在1998年卫生部公布了我国第一部法定的GMP。
中国和欧盟GMP对比
中国和欧盟GMP寸比1、欧盟GMP与我国现行GMF在非无菌药品方面的不同要求在欧美国家,洁净级别是对无菌药品而言,因此欧盟GMP对非无菌药品类的管理相寸宽松,无环境检测的强制规定,只是提到生产区的设计应有适当的气流,并可能达到10 万级水平,需定期做环境检测。
我国现行GMP对非无菌药品规定了10万级和30万级两个级别,而新版GMP 寸非无菌药品30万级级别的要求可能将取消,全部按10 万级标准设计,并作静态考核验收。
2、欧盟GMP与我国现行GMP在无菌药品方面的不同要求2.1欧盟GMP对洁净区的划分欧盟标准分为A级、B级、C级、D级。
A 级为高风险操作区,如:灌装区,放置胶塞桶、敞口安瓿瓶、敞口西林瓶的区域及无菌装配/连接操作的区域。
通常用层流操作台/罩来维护该区的环境状态。
层流系统在其工作区域必须均匀送风,风速为0.36〜0.54m/s (指导值)。
A级相当于百级层流,中国GMP无此级别规定。
B 级指无菌配制(不经最终过滤)和无菌灌装A 级区所处的背景区域。
B 级相当于百级乱流,静态下相当于我国现在的百级区,动态下相当于我国现在的万级区。
C级和D级指生产无菌产品过程中重要程度较次的清洁操作区,相当于我国的万级和十万级。
2.2 静态与动态验收标准静态是指安装已经完成并已运行,但没有操作人员在场的状态。
动态是指生产设施按预定工艺模式运行并有规定数量的操作人员现场操做的状态。
我国GMP对空调系统采用静态标准进行验收,欧盟GMF是按动态标准进行验收,并且在生产操作全部结束,操作人员撤离生产现场并经15-20min 自净后,洁净区应能达到静态标准,检测时,灌装产品本身产生的粒子或微小液珠会使灌装点测试结果并不始终符合标准,这种是允许的。
2.3 欧盟标准要求应设送风故障报警系统,而我国标准中未作具体要求。
2.4 欧盟标准要求压差十分重要的毗邻级别区之间应安装压差表。
而我国GMP寸压差计的安装要:空气洁净度等级不同的相邻房间之间或规定保持相对负压的相邻房间之间的静压差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指示压差的装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洁净室分级和认证
制药洁净室 – 验证
洁净室分级 – 小结
Cleanroom Grade 洁净室分级
Number of locations 采样点数量
Sample volume per location 采样点体积
Cleanroom state during classification 验证的状态 Particle size 粒径
• Verifies that a clVeaSnr=ooCm2n0c,man×b1e,0u0se0d for a certain function
确认一个洁净室可以用做特定的生产功能
பைடு நூலகம்
ISO 14644-1 Class Limits ISO 14644-1 等级标准 N/m3
CLASS ISO 1 ISO 2 ISO 3 ISO 4 ISO 5 ISO 6 ISO 7 ISO 8 ISO 9
GMP Regulatory Documents 相关文件
• 中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修 订)》 附录1:无菌药品
• EU: “Annex 1, Manufacture of Sterile Medicinal Products” Mar 2009
无菌药品的生产
• FDA: “Guidance for Industry, Sterile
EU GMP 关于分级认证
–Paragraphs 4-7
EU GMP 关于分级认证
洁净室分级和认证
对于A 级区域采集 1 立方米的空气样本,我们选择粒子计数 器时应考虑:
• 采集流量
1CFM(28LPM) - 35分钟
50LPM
- 20分钟
100LPM
- 10分钟
• 粒子计数器的测量精度,尤其是100L流量 符合ISO21501-4标准 仪器的最大浓度极限
• Local import requirements 进口要求 • USA only permits the sale of drugs manufactured according to the FDA’s defined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s” (GMP) • 美国只允许符合FDA GMP要求制造的药品在美国销售 • EU only permits the sale of drugs manufactured to EC GMP • 欧洲只允许符合欧盟 GMP要求制造的药品在欧洲销售 • Other regions/countries will have similar requirements • 其他国际/地区将会有类似的要求 • Location of the manufacturing facility does not matter • 制造工厂的位置没有特别要求
中国新版GMP 与EU GMP和FDA
Outline
• GMP Regulatory Overview 概述 • Airborne Particulate Classification 分级 • Cleanroom & Clean Air Device Monitoring 监测 • Summary 小结
Airborne Particulate Classification 分级
分级和认证
第八条 洁净区的设计必须符合相应的洁净度要求,包括达到“静态”和“动态”的 标准。
第九条 无菌药品生产所需的洁净区可分为以下4个级别: A级:高风险操作区,如灌装区、放置胶塞桶和与无菌制剂直接接触的敞口包 装容器的区域及无菌装配或连接操作的区域,应当用单向流操作台(罩)维持该 区的环境状态。单向流系统在其工作区域必须均匀送风,风速为0.36-0.54m/s(指 导值)。应当有数据证明单向流的状态并经过验证。 在密闭的隔离操作器或手套箱内,可使用较低的风速。 B级:指无菌配制和灌装等高风险操作A级洁净区所处的背景区域。 C级和D级:指无菌药品生产过程中重要程度较低操作步骤的洁净区。
ISO 5, 6 or 7 ISO 8 ISO 8
动态
分级和认证
与 EU GMP 第4、5、6、7条内 容基本一致
注
(1)为确认A级洁净区的级别,每个采样点的采样量不得少于1立方米。A级洁 净区空气悬浮粒子的级别为ISO 4.8,以≥5.0μm的悬浮粒子为限度标准。B级洁净 区(静态)的空气悬浮粒子的级别为ISO 5,同时包括表中两种粒径的悬浮粒子。 对于C级洁净区(静态和动态)而言,空气悬浮粒子的级别分别为ISO 7和ISO 8。 对于D级洁净区(静态)空气悬浮粒子的级别为ISO 8。测试方法可参照ISO146441。
Follow ISO 14644-1 (√Area in m2)
Follow ISO 14644-1 (Vs = 20/C * 1000)
In Operation 动态
0.5 and 5 µm
0.5 µm
Cleanroom & Clean Air Device Monitoring 监测
动态监测
GMP Regulatory Overview 概述
Regulatory Agencies 监管机构
• Example agencies/organizations 监管机构/组织 • State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P.Rl.China 中国食品药品管理局 • FDA (Food & Drug Administration) – USA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 • EMeA (European Medicines Agency) – European Union (EU)欧洲药品局 • WHO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世界卫生组织 • PIC/S (Pharmaceutical Inspection Cooperation Scheme制药检查合作计划组织 )
•≥5.0μm(2)
•≥0.5μm
•≥5.0μm
•20
•3520
•20
•29
•352000
•2900
•2900
•3520000
•29000
•29000
•不作规定
•不作规定
分级和认证
2 3 4
与ISO14644-1 的分级表相比
1 Grade A= ISO 4.8; 5um = 20 2 Grade B at rest = ISO 5; 5um = 29 3 Grade B in operation & Grade C at rest = ISO 7; 5um= 2,900 4 Grade C in operation & Grade D at rest = ISO 8; 5um= 29,000
(2)在确认级别时,应当使用采样管较短的便携式尘埃粒子计数器,避免 ≥5.0μm悬浮粒子在远程采样系统的长采样管中沉降。在单向流系统中,应当采 用等动力学的取样头。
(3)动态测试可在常规操作、培养基模拟灌装过程中进行,证明达到动态的洁 净度级别,但培养基模拟灌装试验要求在“最差状况”下进行动态测试。
Classification of a cleanroom 洁净室认证
• Classification: Certifying that a cleanroom (or clean area) meets a defined class of the ISO 14644-1 standard
认证:认证洁净室(或洁净区)符合一个ISO 14644-1标准所定义的等级
• Monitoring: Continued, ongoing verification that a cleanroom has not shifted from ‘normal’ conditions
• 监控:持续证明无菌室没有从“正常”状况下偏离
Note: “Classification” and “Certification” are essentially the same. The terms are often used interchangeably.
0.1 µm
10 100 1,000 10,000 100,000 1,000,000
0.2 µm
2 24 237 2,370 23,700 237,000
0.3 µm 0.5 µm
10
4
102
35
1,020
352
10,200
3,520
102,000 35,200
352,000
3,520,000
35,200,000
then monitored
和中国
GMP指导方针(包括欧盟和美国)要求洁净室需要经过”认证”并且需要”监测”
• Classification: Proving that a cleanroom meets the required ISO standard (ISO 14644-1)
• 认证:证明这个洁净室符合ISO标准(ISO 14644-1)
• Performed every 6 to 12 months (as required in ISO 14644-2)
每六个月到1年需做一次( ISO 14644-2要求)
• To a specific procedure…特定流程
• Number of sample points (√ of floor area, in m2)定义采样点的数量(面积开平方) • Location of sample points (equidistant and work height)定义采样点位置(距离高度等) • Volume of air sampled at each point每个采样点的空气采样体积
1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