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运营业务操作规程_第二部分_人民币对公柜面业务
银行单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业务操作规程
附件:xx银行单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行单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以下简称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业务流程,防范操作风险,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xx银行预留印鉴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我行各分支机构办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业务,适用本操作规程。
第二章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开立第三条单位客户申请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时,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也可授权他人办理。
客户须填写《xx 银行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并提供《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账户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同时,开户行应与客户签定《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
客户因转户申请开立基本账户的,还需提供机构信用代码证;客户首次申请开立基本账户,还需提交《机构信用代码申请表》。
第四条开户行经办人员受理客户提交的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后,应对客户提供的账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初步审核,特别应严格审核申请开立基本账户的单位客户所提交的证明文件,同时应通过企业信息平台核实单位客户提交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审核无误后经办人在开户申请书银行审核栏签字确认,同时在开户资料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章及审核人名章,并将开户资料提交营业部经理复审。
第五条营业部经理应对客户提供的账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复审,审核无误后在开户申请书银行审核栏签署意见,并在开户资料复印件上签章确认及加盖业务公章。
第六条营业部经理复审通过后,经办人员应根据xx银行预留印鉴管理相关规定为客户办理预留印鉴手续,然后在综合业务系统执行“1211开企业账户”交易,建立客户账户信息并产生单位结算账号。
营业部经理应对经办人员在综合业务系统录入的账户资料信息与纸质原始资料的一致性进行复审,审查无误后进行交易授权。
第七条“1211开企业账户”交易完成后,经办人员应留存相关资料复印件,同时打印一式三联开户申请书、一联业务通知单,开户申请书应加盖业务公章,业务通知单上加盖经办和复核员名章。
银行柜面通业务管理及操作规范细则 范本
银行柜面通业务管理及操作规范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我行与城商银行柜面资源共享,方便持卡人使用银联卡办理存取款业务,推动我行柜面通业务健康发展,结合《银联卡业务运作规章》、《中国银联柜面通业务规则》、《银联卡现金及转账类业务规则》等,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柜面通业务是指参与业务的银联成员机构发行的银联卡,利用银联网络,使用参与业务的银联成员机构提供的银行柜面,完成跨行查询、存款、取款、转账等交易,为持卡人提供跨行柜面业务服务。
第三条目前我行已开通与银联规定城商行之间的柜面通业务。
第二章柜面通术语第四条柜面通业务术语解释(一)取款业务:银联卡持卡人在受理机构网点办理现金取款的业务。
(二)存款业务:银联卡持卡人在受理机构网点办理现金存款的业务。
(三)存款确认:在限定的时间内未收到存款交易的应答时,受理机构系统自动发起对该笔存款交易的确认通知。
(四)存款撤销:指受理机构网点业务人员操作有误时,经主管授权后发起的对已成功存款交易的全额取消。
(五)转账业务:银联卡持卡人在受理机构网点办理银联卡账户之间资金划转的业务。
(六)余额查询业务:银联卡持卡人在受理机构网点查询银联卡账户余额或信用额度的业务。
第三章业务基本要求第五条柜面通业务支持跨行查询、存款、取款、转账业务。
第六条存款和存款撤消业务支持手输卡号,不需要持卡人输入交易密码,发卡银行实时入帐;转账业务支持转入卡手输卡号,转入卡银行实时入帐。
第七条柜面存取现金应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大额现金的管理规定。
第八条柜面通业务的柜面操作规范性按照会计部门对柜面业务的监督检查要求执行。
第九条柜面通业务的安全管理遵守《银行卡联网联合技术规范V2.1》的规定,应确保对磁道信息或芯片信息不做任何修改,从受理方终端到受理方主机间通讯应采取数据加密措施。
第十条开通柜面通业务的营业网点应在柜面终端机具的明显位置,摆放或张贴银联柜面通业务受理标识。
第十一条除柜面银行终端发起的存款及存款撤销交易以外,柜面通业务中的查询、取款、转账(转出方)业务不支持手输卡号交易。
银行运营业务操作规程_第二部分_人民币对公柜面业务
第二部分人民币对公柜面业务第一章账户管理第一节基本规定一、开立银行存款账户时,存款人和银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存款人应以实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并对其出具的开户申请资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银行应负责对存款人开户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查。
三、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四、存款人申请开立单位存款账户时,应出具相应的批文或证明,法人、其它组织的授权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
非独立的附属机构应提供其隶属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军队、武警单位及党团工会组织等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无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除外)。
五、银行为存款人开立或撤销账户时,必须向中国人民银行申报(储蓄存款账户除外);存款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预算单位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开立的人民币特殊账户和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简称“QFII专用存款账户”)实行核准制度,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核发开户许可证。
但存款人因注册验资需要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除外。
六、存款人对已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其使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偷逃税款、逃废债务、套取现金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开户银行对存款人的账户使用情况应按规定进行监督管理。
七、存款人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套取银行信用。
八、存款人在申请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时,其申请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的账户名称、出具的开户证明文件上记载的存款人名称以及预留银行签章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名称应保持一致,但下列情形除外:(一)因注册验资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其账户名称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政府有关部门批文中注明的名称,其预留银行签章应是存款人与银行在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中约定的出资人名称。
(二)预留银行签章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名称依法可使用简称的,账户名称应与其保持一致。
银行柜面业务操作规范
银行柜面业务操作规范第1章柜面业务基本要求 (4)1.1 人员素质要求 (4)1.2 工作环境与设施 (4)1.3 营业前准备 (5)1.4 营业期间要求 (5)第2章账户管理 (5)2.1 个人账户开立 (5)2.1.1 客户身份识别 (5)2.1.2 账户类型选择 (5)2.1.3 填写开户申请表 (5)2.1.4 录入客户信息 (6)2.1.5 账户激活 (6)2.2 单位账户开立 (6)2.2.1 单位身份识别 (6)2.2.2 选择账户类型 (6)2.2.3 填写开户申请表 (6)2.2.4 录入单位信息 (6)2.2.5 审核与审批 (6)2.3 账户变更与销户 (6)2.3.1 账户变更 (6)2.3.2 账户销户 (6)2.4 账户信息查询 (6)2.4.1 个人账户信息查询 (6)2.4.2 单位账户信息查询 (7)2.4.3 信息保密 (7)第3章存款业务 (7)3.1 现金存款 (7)3.1.1 业务定义 (7)3.1.2 操作流程 (7)3.1.3 注意事项 (7)3.2 支票存款 (7)3.2.1 业务定义 (7)3.2.2 操作流程 (7)3.2.3 注意事项 (8)3.3 电子汇兑存款 (8)3.3.1 业务定义 (8)3.3.2 操作流程 (8)3.3.3 注意事项 (8)3.4 存款证明业务 (8)3.4.1 业务定义 (8)3.4.2 操作流程 (9)第4章贷款业务 (9)4.1 贷款申请与审批 (9)4.1.1 客户资质审核 (9)4.1.2 贷款申请资料收集 (9)4.1.3 贷款审批流程 (9)4.1.4 贷款额度与期限 (9)4.2 贷款发放与归还 (9)4.2.1 贷款发放 (9)4.2.2 贷款还款 (10)4.2.3 还款提醒 (10)4.2.4 逾期处理 (10)4.3 贷款利息计算与收取 (10)4.3.1 利息计算 (10)4.3.2 利息收取 (10)4.3.3 利息调整 (10)4.4 贷款风险控制 (10)4.4.1 贷款调查与评估 (10)4.4.2 贷后管理 (10)4.4.3 担保措施落实 (10)4.4.4 风险预警与处置 (10)第5章支付结算业务 (10)5.1 现金支票结算 (10)5.1.1 业务定义 (11)5.1.2 操作流程 (11)5.2 转账支票结算 (11)5.2.1 业务定义 (11)5.2.2 操作流程 (11)5.3 银行汇票结算 (11)5.3.1 业务定义 (11)5.3.2 操作流程 (11)5.4 电子支付结算 (12)5.4.1 业务定义 (12)5.4.2 操作流程 (12)第6章国际业务 (12)6.1 外汇存款 (12)6.1.1 账户管理 (12)6.1.2 存款业务操作 (12)6.2 外汇贷款 (12)6.2.1 贷款申请与审批 (12)6.2.2 贷款发放与还款 (13)6.3 国际结算 (13)6.3.1 汇款业务 (13)6.3.2 托收业务 (13)6.4.1 兑换业务操作 (13)6.4.2 兑换业务管理 (13)第7章理财与投资业务 (13)7.1 理财产品销售 (13)7.1.1 产品选择与推荐 (13)7.1.2 合规性审核 (14)7.1.3 销售流程 (14)7.2 基金销售 (14)7.2.1 基金产品选择 (14)7.2.2 基金销售合规性 (14)7.2.3 销售流程 (14)7.3 保险代理业务 (14)7.3.1 保险产品选择 (14)7.3.2 保险代理合规性 (15)7.3.3 销售流程 (15)7.4 证券投资咨询 (15)7.4.1 投资建议 (15)7.4.2 合规性要求 (15)7.4.3 咨询服务流程 (15)第8章电子银行业务 (15)8.1 网上银行 (15)8.1.1 网上银行概述 (15)8.1.2 网上银行业务范围 (16)8.1.3 网上银行操作规范 (16)8.2 手机银行 (16)8.2.1 手机银行概述 (16)8.2.2 手机银行业务范围 (16)8.2.3 手机银行操作规范 (16)8.3 自助设备 (16)8.3.1 自助设备概述 (17)8.3.2 自助设备操作规范 (17)8.4 电子银行风险防控 (17)8.4.1 风险防控概述 (17)8.4.2 风险防控措施 (17)第9章风险管理 (17)9.1 柜面业务风险识别 (17)9.1.1 定义与分类 (17)9.1.2 风险识别方法 (17)9.1.3 风险识别过程 (17)9.2 柜面业务风险评估 (18)9.2.1 评估方法 (18)9.2.2 评估标准 (18)9.2.3 评估流程 (18)9.3.1 风险控制策略 (18)9.3.2 风险控制措施 (18)9.3.3 风险控制实施 (18)9.4 柜面业务风险监测与报告 (18)9.4.1 风险监测方法 (18)9.4.2 风险监测频率 (18)9.4.3 风险报告制度 (18)9.4.4 风险应对与处置 (18)第10章客户服务与投诉处理 (18)10.1 客户服务规范 (19)10.1.1 服务态度 (19)10.1.2 服务效率 (19)10.1.3 服务流程 (19)10.2 投诉处理流程 (19)10.2.1 投诉渠道 (19)10.2.2 投诉受理 (19)10.2.3 投诉处理 (19)10.2.4 投诉反馈 (19)10.3 客户满意度调查 (20)10.3.1 调查方式 (20)10.3.2 调查内容 (20)10.3.3 调查结果分析 (20)10.4 客户隐私保护与信息安全 (20)10.4.1 隐私保护 (20)10.4.2 信息安全 (20)第1章柜面业务基本要求1.1 人员素质要求(1)银行柜面业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银行业务规定。
银行柜面业务操作流程
银行柜面业务操作流程第一章:柜面业务概述 (4)1.1 柜面业务范围 (4)1.1.1 账户管理 (4)1.1.2 存款业务 (5)1.1.3 取款业务 (5)1.1.4 贷款业务 (5)1.1.5 结算业务 (5)1.1.6 代理业务 (5)1.1.7 资产管理业务 (5)1.1.8 信用卡业务 (5)1.2 柜面业务规范 (5)1.2.1 客户服务规范 (5)1.2.2 业务操作规范 (5)1.2.3 信息安全规范 (5)1.2.4 风险防范规范 (5)1.2.5 内部管理规范 (5)1.2.6 监管合规规范 (6)1.2.7 持续改进规范 (6)第二章:客户接待与识别 (6)2.1 客户接待礼仪 (6)2.1.1 仪容仪表 (6)2.1.2 语言礼貌 (6)2.1.3 态度诚恳 (6)2.1.4 行为规范 (6)2.2 客户身份识别 (6)2.2.1 识别证件 (6)2.2.2 核对身份信息 (6)2.2.3 风险防范 (6)2.3 客户资料收集 (7)2.3.1 资料完整性 (7)2.3.2 资料审核 (7)2.3.3 资料归档 (7)2.3.4 资料更新 (7)第三章:账户管理 (7)3.1 账户开立 (7)3.1.1 客户资料审核 (7)3.1.2 账户类型选择 (7)3.1.3 账户信息录入 (7)3.1.4 账户开立确认 (7)3.1.5 账户资料归档 (7)3.2 账户变更 (8)3.2.2 账户信息修改 (8)3.2.3 变更确认 (8)3.2.4 变更资料归档 (8)3.3 账户撤销与销户 (8)3.3.1 客户资料审核 (8)3.3.2 账户余额确认 (8)3.3.3 账户撤销或销户操作 (8)3.3.4 账户资料归档 (8)3.3.5 账户撤销或销户确认 (8)第四章:存款业务 (8)4.1 现金存款 (8)4.1.1 客户提交现金存款申请 (9)4.1.2 柜员审核客户资料 (9)4.1.3 柜员清点现金 (9)4.1.4 柜员录入交易信息 (9)4.1.5 柜员打印存款凭证 (9)4.1.6 完成交易 (9)4.2 转账存款 (9)4.2.1 客户提交转账存款申请 (9)4.2.2 柜员审核客户资料 (9)4.2.3 柜员录入转账信息 (9)4.2.4 柜员确认转账信息 (9)4.2.5 柜员办理转账业务 (9)4.2.6 柜员打印转账凭证 (9)4.2.7 完成交易 (9)4.3 定期存款 (10)4.3.1 客户提交定期存款申请 (10)4.3.2 柜员审核客户资料 (10)4.3.3 柜员录入定期存款信息 (10)4.3.4 柜员确认定期存款信息 (10)4.3.5 柜员办理定期存款业务 (10)4.3.6 柜员打印定期存款凭证 (10)4.3.7 完成交易 (10)第五章:取款业务 (10)5.1 现金取款 (10)5.1.1 客户提交取款申请 (10)5.1.2 柜员审核资料 (10)5.1.3 系统查询账户信息 (10)5.1.4 办理取款业务 (10)5.1.5 核对现金 (10)5.1.6 交付现金及凭证 (11)5.2 转账取款 (11)5.2.1 客户提交转账取款申请 (11)5.2.3 系统查询账户信息 (11)5.2.4 办理转账业务 (11)5.2.5 通知客户 (11)5.3 自动柜员机取款 (11)5.3.1 客户插入银行卡 (11)5.3.2 选择取款业务 (11)5.3.3 系统验证身份 (11)5.3.4 取款机发放现金 (11)5.3.5 客户取款 (11)5.3.6 交易完成 (11)第六章:转账业务 (12)6.1 本行转账 (12)6.1.1 转账申请 (12)6.1.2 转账操作 (12)6.1.3 转账确认 (12)6.2 跨行转账 (12)6.2.1 转账申请 (12)6.2.2 转账操作 (12)6.2.3 转账确认 (12)6.3 汇款业务 (13)6.3.1 汇款申请 (13)6.3.2 汇款操作 (13)6.3.3 汇款确认 (13)第七章:支付结算业务 (13)7.1 支票支付 (13)7.1.1 支票审核 (13)7.1.2 支票支付 (13)7.1.3 支票挂失 (13)7.2 汇票支付 (14)7.2.1 汇票审核 (14)7.2.2 汇票支付 (14)7.2.3 汇票退票 (14)7.3 信用卡支付 (14)7.3.1 信用卡审核 (14)7.3.2 信用卡支付 (14)7.3.3 信用卡退款 (14)第八章:信贷业务 (14)8.1 贷款业务 (15)8.1.1 贷款申请 (15)8.1.2 贷款发放 (15)8.1.3 贷款回收 (15)8.2 信用卡业务 (15)8.2.1 信用卡申请 (15)8.2.3 信用卡还款 (16)8.3 贷款还款 (16)8.3.1 还款方式 (16)8.3.2 还款操作 (16)8.3.3 贷款逾期处理 (16)第九章:柜面风险管理 (16)9.1 风险识别 (16)9.1.1 定义与目标 (16)9.1.2 风险识别方法 (17)9.1.3 风险识别流程 (17)9.2 风险评估 (17)9.2.1 定义与目标 (17)9.2.2 风险评估方法 (17)9.2.3 风险评估流程 (17)9.3 风险控制 (17)9.3.1 定义与目标 (18)9.3.2 风险控制措施 (18)9.3.3 风险控制流程 (18)第十章:柜面业务系统操作 (18)10.1 系统登录与退出 (18)10.1.1 系统登录 (18)10.1.2 系统退出 (18)10.2 业务操作界面 (18)10.2.1 界面布局 (18)10.2.2 界面操作 (19)10.3 系统异常处理 (19)10.3.1 系统故障 (19)10.3.2 系统错误 (19)10.3.3 信息安全 (19)第一章:柜面业务概述1.1 柜面业务范围柜面业务是指银行在柜面为客户提供各类金融服务的业务活动。
银行运营业务操作规程_第十部分_柜面风险控制
第十部分柜面风险控制第一章事前管理第一节岗位制约一、岗位制约会计岗位制约制度是指通过建立岗位设置、岗位分工、岗位职责的界定,使岗位间形成职责分离、相互制约的关系,避免一人兼任非相容的岗位或独立操作会计业务全过程。
有效的岗位制约是以一定数量和质量的人员为基础的。
目前,我行实行岗位分离的主要有:(一)“印、证”两岗位分开。
(二)非综合柜员的实行“钱、账”分管。
(三)会计操作员与持主管卡人员分开。
(四)记账人员与交换员分开。
(五)记账人员与对账人员分开。
(六)大小额支付、EFT等系统的系统管理员主管人员与操作员分开、操作员与清算员分开。
(七)会计业务前后台人员分开。
(八)计算机软件开发人员与运行维护人员分开。
(九)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与采购人员分开。
(十)记账人员与实物保管员分开,记账人员与实物卡片登记人员分开。
(十一)假币实物管理员与假币没收人员分开。
(十二)信用卡保管与制作员分开,卡与密码信保管分开。
(十三)电脑验印系统的验印人员和建库人员不得兼岗或混岗操作。
(十四)业务参数管理员的交易权限与业务柜员的交易权限必须严格分离,不允许重叠。
二、重要岗位轮换重要运营岗位人员应定期岗位轮换。
(一)记账、重要印章管理、重要空白凭证及有价单证管理、结算、出纳、清算、电子汇划、同城票据交换、财务等重要会计岗位必须定期轮换。
(二)营业部主任应进行适当岗位轮换。
(三)岗位轮换有困难的,应实行强制休假制度。
第二节用户管理一、适用范围适用于我行所有通过柜面终端登录的业务系统,或由柜面终端系统登记管理的各类用户管理。
二、柜面业务操作用户柜面业务操作用户是指负责我行各类业务操作的用户,具体包括业务柜员、虚拟柜员两类用户。
三、柜面权限柜面权限是指用户在柜面终端系统的岗位及权限,岗位根据业务系统、应用类别、管理层级要求设置,权限体现岗位所能操作的一组业务功能菜单。
四、主机权限主机权限是指我行现有AS400主机系统中各业务系统的用户及操作权限。
银行柜面业务操作规范与流程
银行柜面业务操作规范与流程第一章:总则 (3)1.1 制定目的与依据 (3)1.2 适用范围 (3)1.3 基本原则 (3)第二章:柜员职责与权限 (4)2.1 柜员职责 (4)2.2 柜员权限 (4)2.3 柜员行为规范 (4)第三章:客户服务流程 (5)3.1 客户接待 (5)3.2 业务咨询与办理 (5)3.3 业务回执与资料归档 (6)第四章:账户管理 (6)4.1 账户开立 (6)4.2 账户变更 (6)4.3 账户撤销 (6)4.4 账户冻结与解冻 (7)第五章:存款业务 (7)5.1 现金存款 (7)5.1.1 概述 (7)5.1.2 操作流程 (7)5.1.3 注意事项 (7)5.2 转账存款 (8)5.2.1 概述 (8)5.2.2 操作流程 (8)5.2.3 注意事项 (8)5.3 存款证明 (8)5.3.1 概述 (8)5.3.2 操作流程 (8)5.3.3 注意事项 (8)第六章:取款业务 (9)6.1 现金取款 (9)6.1.1 提前准备 (9)6.1.2 取款操作 (9)6.1.3 取款核对 (9)6.2 转账取款 (9)6.2.1 提前准备 (9)6.2.2 转账操作 (9)6.2.3 转账确认 (9)6.3 取款限额与控制 (9)6.3.1 取款限额 (9)第七章:贷款业务 (10)7.1 贷款审批 (10)7.2 贷款发放 (10)7.3 贷款回收 (10)7.4 贷款逾期处理 (11)第八章:结算业务 (11)8.1 汇款业务 (11)8.2 托收业务 (11)8.3 信用证业务 (11)8.4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12)第九章:银行卡业务 (12)9.1 银行卡发行 (12)9.2 银行卡激活与使用 (13)9.3 银行卡挂失与解挂 (13)9.4 银行卡冻结与解冻 (13)第十章:电子银行业务 (14)10.1 网上银行 (14)10.1.1 网上银行的特点 (14)10.1.2 网上银行的主要业务 (14)10.2 手机银行 (14)10.2.1 手机银行的特点 (14)10.2.2 手机银行的主要业务 (15)10.3 自助设备 (15)10.3.1 自助设备的特点 (15)10.3.2 自助设备的主要业务 (15)10.4 电子支付 (15)10.4.1 电子支付的特点 (15)10.4.2 电子支付的主要形式 (15)第十一章:柜面风险管理 (16)11.1 风险识别与评估 (16)11.2 风险防范与控制 (16)11.3 风险监测与报告 (16)11.4 风险事件处理 (17)第十二章:柜面业务操作监督与检查 (17)12.1 柜面业务操作规范 (17)12.1.1 操作流程标准化 (17)12.1.2 操作权限划分 (17)12.1.3 操作风险防控 (17)12.2 监督检查制度 (17)12.2.1 监督检查体系 (18)12.2.2 监督检查内容 (18)12.3 违规行为处理 (18)12.3.1 违规行为分类 (18)12.4 持续改进与优化 (18)12.4.1 培训与考核 (18)12.4.2 业务流程优化 (19)12.4.3 监督检查机制完善 (19)12.4.4 技术支持 (19)第一章:总则1.1 制定目的与依据为了规范我国某行业的发展,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结合行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对公柜面业务流程介绍
[ 输入状态 ] F1- 帮助 ,ESC- 退出 ,PgUp- 上翻 ,PgDn- 下翻 , ↑ - 光标上行
柜员: 010010000-351 画面: 1101
对公基础柜面业务办理—重要单证
❖ 对公柜面重要空白凭证:转账支票、现金支票 、银行汇票、银行本票、银行承兑汇票、开户 证实书、单位定期存单、实时通凭证等
利率: 0.00000
浮动利率加减码: 0.00000
浮动利率加减码符号位: 1 +
通存标志: 4 全国通存
备用金额度:
0.00
收支范围:
开户日期: / /
邮政编码:
地址:
-------------------------------------------------------------------------------
营业机构一日流程—机构日启
营业机构一日流程—机构日启
网点日启工作说明
在CCBS网点日常维护界面选择 [1.网点开关手工强置]
营业机构一日流程—机构日启
网点日启工作说明
在CCBS网点日常维护界面选择 [2.网点日启]
营业机构一日流程—柜员进入系统
机构柜员签到流程说明
开启终端,在login界面输入du,不用输入密码直接进入到DCC 系统,在输入逻辑终端号界面输入之前分配好的三位的逻辑终端 号。
对公基础柜面业务办理
对公基础柜面业务办理—审查开户资料
• 客户提交开户资料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审核开户资料,对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联网核查身份,并打印核查结果。审查无误后, 在“开户申请书”经办人处签章,然后将“开户申请书”和开户资料( 原件、复印件)报会计主管审核。会计主管审核无误后,在“存款 账户开户申请书”上签署审核意见,加盖“业务用公章”。
柜面业务操作
第一部分 柜面业务基础知识
(九)空白重要凭证出售和使用 1、营业网点应根据单位账户性质、企业资金的往来情况等因
素,合理控制可领购的空白重要凭证种类和数量。 2、开户单位购买空白重要凭证,应要求其填写《收费凭条》,
并加盖预留签章。柜员应核验开户单位预留密码后办理。 3、柜员在出售空白重要凭证时不得兼办账户密码的预留、重
置等业务及支付密码系统的操作。 4、柜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空白重要凭证,并及时进行
销号处理。 5、凡属于计算机打印的空白重要凭证,柜员不得擅自手工填
制。多联式空白重要凭证须进行套打。应联机打印的空白重 要凭证不得脱机另行打印。 6、凡由银行签发的空白重要凭证,不得由客户签发使用。 7、银行内部员工不得为客户代购、保管和传送各类空白重要 凭证
(四)各级库房调入调出空白重要凭证时,应认真清点凭证 数量。未拆箱的凭证可按箱清点,已拆箱的凭证可按印制 企业最小包装单位清点,已拆封的凭证须逐份(张)清点。 网点柜员领用空白重要凭证,必须由营业经理审批授权。 柜员领用、上缴以及柜员间经批准调剂空白重要凭证,应 通过会计要素管理系统或主机系统处理,并做到当天办理、 当天完成
第一部分 柜面业务基础知识
(十三)柜员因工作变动不再需使用空白重要凭证或 离开营业经理授权后往给其他柜员使用。
(十四)营业终了所有空白重要凭证,必须入库或保 险柜(箱)保管;柜员临时离岗时,应将空白重要 凭证加锁妥善保管。
(十五)空白重要凭证应指定专人保管。各级库房空 白重要凭证保管人员发生岗位变动时,双方应当面 办理交接手续,登记《人员交接登记簿》。主管人 员负责监交。交接后应调整会计要素管理系统中相 关人员的权限。
银行对公柜台业务流程
银行对公柜台业务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银行对公柜台业务流程1. 客户进厅客户进入银行营业厅,取号排队。
柜面基本操作规程(3篇)
第1篇一、概述柜面业务是银行服务的重要窗口,为确保业务运营的规范、高效和安全,特制定本柜面基本操作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银行柜面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执行各类柜面业务。
二、柜面人员职责1. 柜面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银行业务操作规范及银行内部规章制度。
2. 柜面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保持敬业精神,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安全的金融服务。
3. 柜面人员应熟练掌握各项柜面业务操作规程,确保业务办理准确无误。
4. 柜面人员应主动了解客户需求,积极为客户解答疑问,提供专业建议。
三、柜面基本操作规程1. 业务办理(1)柜面人员应认真核对客户身份,确认客户办理业务的真实意愿。
(2)柜面人员应按照业务办理流程,准确录入客户信息,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3)柜面人员应严格审核客户提供的各类文件、证件,确保其真实、有效。
(4)柜面人员应按照业务规定,办理各类柜面业务,确保业务办理准确无误。
2. 交易审核(1)柜面人员应认真核对交易金额、账户信息等关键要素,确保交易安全。
(2)柜面人员应关注交易异常情况,如大额交易、跨境交易等,及时报告上级。
(3)柜面人员应严格遵守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等规定,防止非法资金流动。
3. 现金业务(1)柜面人员应确保现金收付准确无误,防止长短款发生。
(2)柜面人员应妥善保管现金,确保现金安全。
(3)柜面人员应按照规定办理现金清点、交接等手续。
4. 票据业务(1)柜面人员应认真审核票据的真实性、有效性,确保票据业务合规。
(2)柜面人员应按照票据业务规定,办理贴现、托收等业务。
(3)柜面人员应妥善保管票据,防止遗失、损毁。
5. 电子银行业务(1)柜面人员应熟练操作电子银行业务系统,确保业务办理准确无误。
(2)柜面人员应关注电子银行业务安全,防止网络攻击、信息泄露等风险。
(3)柜面人员应积极引导客户使用电子银行业务,提高客户满意度。
6. 风险防范(1)柜面人员应提高风险意识,加强业务操作规范,降低操作风险。
银行单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业务操作规程
附件:xx银行单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行单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以下简称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业务流程,防范操作风险,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xx银行预留印鉴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我行各分支机构办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业务,适用本操作规程。
第二章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开立第三条单位客户申请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时,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也可授权他人办理。
客户须填写《xx 银行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并提供《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账户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同时,开户行应与客户签定《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
客户因转户申请开立基本账户的,还需提供机构信用代码证;客户首次申请开立基本账户,还需提交《机构信用代码申请表》。
第四条开户行经办人员受理客户提交的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后,应对客户提供的账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初步审核,特别应严格审核申请开立基本账户的单位客户所提交的证明文件,同时应通过企业信息平台核实单位客户提交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审核无误后经办人在开户申请书银行审核栏签字确认,同时在开户资料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章及审核人名章,并将开户资料提交营业部经理复审。
第五条营业部经理应对客户提供的账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复审,审核无误后在开户申请书银行审核栏签署意见,并在开户资料复印件上签章确认及加盖业务公章。
第六条营业部经理复审通过后,经办人员应根据xx银行预留印鉴管理相关规定为客户办理预留印鉴手续,然后在综合业务系统执行“1211开企业账户”交易,建立客户账户信息并产生单位结算账号。
营业部经理应对经办人员在综合业务系统录入的账户资料信息与纸质原始资料的一致性进行复审,审查无误后进行交易授权。
第七条“1211开企业账户”交易完成后,经办人员应留存相关资料复印件,同时打印一式三联开户申请书、一联业务通知单,开户申请书应加盖业务公章,业务通知单上加盖经办和复核员名章。
银行营业(网点)营业操作规程及程序
银行营业(网点)营业操作规程及程序第一章营业(网点)营业日常操作程序一、营业网点日常业务应做到“三个应该”①应该设兼职安全员,佩戴标志,负责网点一日安全防范管理工作。
②应该坚持两人以上临柜。
③营业大厅要有保卫人员值守。
二、营业前,安全员应该做好以下“六项检查”:①检查门窗、护栏、防弹玻璃、保险柜微机等有无异常。
②检查通勤门、卷帘门、铁门等是否按规定锁定。
③检查报警、催泪防暴装置、监控及通讯器材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④检查自卫器械、消防器材等物品是否齐全摆放合理。
⑤检查前日值班登记,并按规定填写当日值班登记。
⑥检查防抢箱(包)是否摆放合理。
三、营业中,临柜人员应做到以下“六项注意”:①加强通勤门的管理,做到随开随锁。
②不准非营业室人员进入营业室。
③不准将大宗现金放置于明显处、应锁入保险柜或现金箱。
④个人名章要随身携带或及时入柜上锁,不失控。
⑤接受检查时,认真核实有关证件及有无本单位领导带领,符合规定后,方可开门。
⑥要保持高度警惕,随时发现异常情况,并按应急预案处理。
四、营业终了时,安全员要做好“五项必须”1、必须将现金、章、证、押、软件等全部入箱入库保管。
2、必须关闭燃气、水、电、火源。
3、必须如实填写安全值班登记。
4、必须锁定门窗、保险柜等,并将营业室钥匙移交值班人员。
5、必须将报警、监控设施置于布控状态。
五、遇有歹徒抢劫时,应分三步应对:(一稳、二报警、三躲藏) ①发现歹徒实施抢劫时,要沉着机智。
不慌不乱,用假款箱(包),佯装取款等稳住对方。
②立即按响110无声报警装置和防抢劫催泪装置。
③找准机会,迅速躲进逃生屋。
六、防范诈骗“五步骤”:(一审、二验、三辨、四拖、五报警)①前台接到单证后要认真审查,看是否已挂失或有疑点。
②发现有疑点或把握不准的要逐项查验。
③疑点不能排除或无法确定真伪的要通过仪器电话传真联系等手段进一步辨别。
④单证被确定有问题后,要假借款项不足等借口拖住对方。
⑤迅速设法向公安部门报警。
银行柜面现金操作规程
银行柜面现金操作规程一、背景介绍随着金融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银行作为金融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许多金融服务的职责。
作为银行的窗口,柜面业务的规范和安全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银行柜面现金操作的规程,以确保现金安全,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二、柜员培训和准备工作1. 柜员培训:新入职的柜员需要经过系统培训,掌握基本的现金操作知识,包括点钞、验钞、封装等操作技巧,以及对伪钞的辨别能力。
培训过程中还应加强对操作规程的教育,使柜员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2. 工作准备:柜员需要提前进行工作准备,包括清点现金、检查机器设备(点钞机、验钞机等)是否正常工作,并配备必要的操作工具(封装袋、封带、验钞笔等),确保柜面工作顺利进行。
三、现金操作规范1. 验钞:在柜面工作之前,柜员应将取款的现金进行验钞,确保不接收伪钞。
验钞主要包括仔细观察钞票上的防伪标识、对比颜色、触摸纹路等方式,保证现金的真实性。
2. 点钞:取款的现金在验钞合格后,柜员需要进行点钞并按不同面额进行分类,确保金额无误。
在点钞过程中需注意减少误差,并仔细核对每一张钞票。
3. 封装:柜员需要将点钞后的现金按照面额进行封装,采用专用封装袋,并填写封装袋上的必要信息,如面额、数量等。
封装袋上还应附上柜员签名、封带和封条,确保现金的安全。
4. 清点:柜员在封装完成后,需要对封装袋内的现金进行再次清点,核对封装袋上的信息和现金数量是否一致,确保没有差错。
5. 保管:封装完毕的现金需要妥善保管,柜员需要将现金存放在指定的安全柜或保险箱中,并保持钥匙的安全。
四、注意事项和风险防范1. 现金防护:柜员在现金操作过程中应保持警惕,防止他人进行窃取或欺诈行为。
柜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客户的隐私信息。
2. 伪钞防范:柜员应不断提升对伪钞的辨别能力,加强对新版人民币和外币的了解,并经常与同事进行伪钞辨别技巧的分享和交流。
3. 异常处理:柜员在遇到异常情况时,如发现伪钞、现金缺失或其它问题时,应及时上报和处理,并记录下详细情况,以便后续追查和调查。
银行柜台业务操作规程
银行柜台业务操作规程本文旨在规范银行柜台的业务操作流程,以确保客户的资金安全、提高柜台工作效率。
以下是柜台业务操作规程的详细内容:一、业务流程1. 客户登记客户到达柜台后,柜员应热情接待,并协助客户填写相应的登记表格。
登记表格包括客户姓名、账号、电话号码等信息,以确保资料的准确性。
2. 业务办理根据客户需求,柜员应熟悉各项业务操作流程,并在保障客户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安全高效地办理客户所需的业务,包括存款、取款、转账、汇款等。
3. 信息核对在进行任何业务操作之前,柜员应仔细核对客户提供的身份证件、账户信息等,确保操作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如有发现信息不符或异常情况,应及时与客户沟通并采取相应措施。
4. 凭证打印客户成功办理业务后,柜员应在合适的时机向客户打印凭证,凭证中包含业务操作的具体信息、日期、柜员编号等,以供客户核实。
5. 收据提供对于现金收付的业务,柜员应向客户提供收据,明确标注金额、日期、柜员编号等信息,确保资金流向的可追踪性。
二、业务规范1. 保密防护柜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漏客户信息或利用客户信息从事违法活动。
柜员在办理业务时,应确保客户信息的隐私和安全,妥善保管相关文件和资料。
2. 流程规范柜员应熟悉各类业务操作流程、规定和政策,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操作,不得随意改动或省略环节。
如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征得上级同意后再行处理。
3. 服务质量柜员应积极向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确保客户的权益和利益最大化。
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应主动引导客户、解答疑问,及时提供相关资讯和咨询。
4. 错误处理若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发生了错误,柜员应立即向客户承认错误,积极寻找解决方案,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对于柜员的差错,应及时进行纠正和改善,并对相应的纠错措施进行记录。
三、应急处理1. 意外状况如遇到突发事件、事故或设备故障,柜员应第一时间组织客户疏散,并与相关部门协调处理。
同时,应妥善保护客户资金和财产安全,确保不会产生不可逆的损失。
银行对公人民币存款账户业务操作规程
银行对公人民币存款账户业务操作规程为规范对公单位人民币存款账户开、销户等柜台操作,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中国ⅩⅩ银行《人民币协定存款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一、单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一)基本规定1、单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2、单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
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
3、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
该账户是在基本结算账户开户银行以外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一般存款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4、存款人申请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或申请临时存款账户展期、变更、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也可以授权他人办理。
5、存款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注册验资、增资验资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除外)、预算单位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合格境外投资者开立的QFII专用存款账户实行核准制度,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核发开户许可证;一般存款账户及其他专用存款账户实行备案制,由开户银行按规定进行审核开立后,在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中进行报备。
6、存款人开立单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业务。
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和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
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正式开立之日”是指当地人民银行的核准日期;非核准类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办理开户手续的日期。
7、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包括:(1)代发工资协议和收款人清单。
银行柜面业务操作规范手册
银行柜面业务操作规范手册第1章基本规定 (7)1.1 员工形象规范 (7)1.2 工作时间规定 (7)1.3 服务态度与礼仪 (7)第2章账户管理 (7)2.1 开户业务操作流程 (7)2.2 修改账户信息业务操作流程 (7)2.3 销户业务操作流程 (7)第3章存款业务 (7)3.1 现金存款业务操作流程 (7)3.2 支票存款业务操作流程 (7)3.3 电子转账存款业务操作流程 (7)第4章取款业务 (7)4.1 现金取款业务操作流程 (7)4.2 支票取款业务操作流程 (7)4.3 电子转账取款业务操作流程 (7)第5章转账业务 (7)5.1 系统内转账业务操作流程 (7)5.2 跨行转账业务操作流程 (7)5.3 境外汇款业务操作流程 (7)第6章结算业务 (7)6.1 支票结算业务操作流程 (7)6.2 汇票结算业务操作流程 (7)6.3 托收结算业务操作流程 (7)第7章信用卡业务 (8)7.1 信用卡申请及发放操作流程 (8)7.2 信用卡挂失及补办操作流程 (8)7.3 信用卡还款及销卡操作流程 (8)第8章电子银行业务 (8)8.1 网上银行操作流程 (8)8.2 手机银行操作流程 (8)8.3 自助设备操作流程 (8)第9章柜面贷款业务 (8)9.1 个人贷款业务操作流程 (8)9.2 企业贷款业务操作流程 (8)9.3 贷款还款业务操作流程 (8)第10章投资理财业务 (8)10.1 储蓄理财业务操作流程 (8)10.2 基金销售业务操作流程 (8)10.3 保险业务操作流程 (8)第11章国际业务 (8)11.1 外汇买卖业务操作流程 (8)11.2 国际汇款业务操作流程 (8)11.3 出入境金融服务操作流程 (8)第12章风险控制与应急处理 (8)12.1 防范洗钱和反恐融资操作流程 (8)12.2 银行卡盗刷应急处理流程 (8)12.3 系统故障应急处理流程 (8)第1章基本规定 (8)1.1 员工形象规范 (8)1.1.1 员工应保持仪表整洁,着装规范,符合公司形象要求。
银行运营业务操作规程_第一部分_总体规定
第一部分总体规定第一章运营业务基本规范第一节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和原则一、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是对会计核算所处的时间、空间环境所做的合理设定。
我行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等。
(一)会计主体会计主体也称会计实体、会计个体,是指会计信息所反映的特定单位,它规范了会计工作的空间范围。
我行会计主体的作用在于界定各个核算单位会计核算的范围,以区分自身的经济活动与其他经济活动。
(二)持续经营持续经营是指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企业将会按当前的规模和状态继续经营下去,不会停业,也不会大规模的削减业务。
因此,应当以持续、正常的经营活动为前提,选择会计核算程序及会计处理办法,进行会计核算。
(三)会计分期会计分期又称会计期间,是指将一个企业持续经营的生产经营活动划分为一个个连续的、长短相同的期间。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
半年度、季度和月度称为会计中期。
我行的会计期间按年度划分,以公历年度为一个会计年度,即从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货币计量货币计量,是指会计主体在会计核算过程中采用货币作为计量单位,记录和反映会计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
我行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外币业务实行外币分账制,分币种核算。
二、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会计核算必须遵循的一般原则是:客观性原则、可比性原则、相关性原则、一贯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明晰性原则、重要性原则、配比原则、谨慎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历史成本原则、划分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原则。
会计核算必须遵循有账有据,当时记账,事权划分,当日结账,内外对账,事后监督的原则。
核算质量要求达到账账、账款、账实、账表、账据、账簿、账卡(折)和内外账务八相符。
第二节会计要素、会计科目及账户一、会计要素我行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六个方面。
(一)资产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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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人民币对公柜面业务第一章账户管理第一节基本规定一、开立银行存款账户时,存款人和银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存款人应以实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并对其出具的开户申请资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银行应负责对存款人开户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查。
三、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四、存款人申请开立单位存款账户时,应出具相应的批文或证明,法人、其它组织的授权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
非独立的附属机构应提供其隶属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军队、武警单位及党团工会组织等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无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除外)。
五、银行为存款人开立或撤销账户时,必须向中国人民银行申报(储蓄存款账户除外);存款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预算单位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开立的人民币特殊账户和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简称“QFII专用存款账户”)实行核准制度,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核发开户许可证。
但存款人因注册验资需要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除外。
六、存款人对已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其使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偷逃税款、逃废债务、套取现金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开户银行对存款人的账户使用情况应按规定进行监督管理。
七、存款人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套取银行信用。
八、存款人在申请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时,其申请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的账户名称、出具的开户证明文件上记载的存款人名称以及预留银行签章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名称应保持一致,但下列情形除外:(一)因注册验资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其账户名称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政府有关部门批文中注明的名称,其预留银行签章应是存款人与银行在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中约定的出资人名称。
(二)预留银行签章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名称依法可使用简称的,账户名称应与其保持一致。
(三)没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其预留签章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应是个体户字样加营业执照上载明的经营者的签字或盖章。
九、银行应依法为存款人的银行结算账户信息保密。
对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和有关资料,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
十、银行应对已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实行年检制度,检查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的合规性,核实开户资料的真实性;对不符合规定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予以撤销,对经核实的各类银行结算账户的资料变动情况,应及时报备当地人民银行。
十一、账户管理要求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如当地人行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二节账户的种类和使用账户是根据会计科目开设的,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和监督的一种工具。
按照开户对象的不同,可以将我行的账户分为内部账户和外部账户两大类。
账户一般以账号来体现。
我行对公业务标准账号由18位数字构成,由行所号(6位),币别(2位)、业务品种(3位),顺序号(6位)和较验位(1位)组成。
一、内部账户内部账户是我行根据自身业务经营管理或会计核算的需要而设置的,是指本行各级机构(指总分支行,以下简称各行)业务管理费备用金账户、辖内往来账户、联行往来账户、人民币存放同业账户等。
二、外部账户外部账户是银行为存款人或借款人以及往来单位开设的账户。
按其核算内容的不同可以分为存款账户、贷款账户、往来账户。
(一)存款账户存款账户按存款主体的不同分为单位存款账户、个人存款账户(有关个人存款账户的规定详见第三部分);按核算币种不同分为人民币存款账户和外汇存款账户;按存款期限的不同分为活期存款账户和定期存款账户。
1、单位存款账户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人民币单位活期存款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
中国人民银行对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因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开立的除外)、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开立的人民币特殊账户和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简称“QFII专用存款账户”)实行核准制度。
(1)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需要开立的银行账户。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存款人的主要经营活动的转账收付、现金结算应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
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而且该卡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2)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它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
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3)专用存款账户是按照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对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账户。
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除粮、棉、油收购资金、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基金和党、团、工会经费等可以按照现金管理的规定支取现金外,其它需支取现金的应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专用存款账户中的收入汇缴户除向其基本存款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用存款户划缴款项外,只收不付,不得支取现金。
业务支出账户除从其基本存款账户拨入款项外,只付不收,其现金支取必须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4)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经营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存款人在账户的使用中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在有效期限内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并由开户银行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核准后办理展期。
临时存款账户支取现金的,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注册验资资金的汇缴人应与出资人的名称一致。
2、境外机构人民币结算账户(1)境外机构,是指在境外(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合法注册成立的,拥有良好的存续记录,且处于正常经营活动状态的机构。
对于境外金融机构、境外机构投资者从事证券投资以及因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而在境内开立的人民币结算账户不适用本规定。
(2)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以下简称NRA账户)的管理应贯彻合法合规、开户前背景调查、开户集中审批的原则。
①合法合规原则。
NRA账户的开立、使用及通过NRA账户办理业务,应遵守我国及客户注册地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规章制度的规定,遵守我国及客户注册地反洗钱的相关规定。
②调查与审批分离的原则。
NRA账户开立应执行客户调查与开户审批分离的原则以及根据“了解你的客户”原则,每个境外机构客户在账户开立前,必须由开户申请行对客户的基本情况及背景进行调查,并报送境外机构客户尽职调查有关情况,该情况作为开户时必须配套提供的一项书面材料。
③开户集中审批的原则。
NRA账户开户审批,应集中在分行运营部门并指定专人负责,分行运营部门审核开户申请材料的表面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有条件的通过专业的咨询服务公司进行正本见证或履行背景查证手续,审核无误后完成开户操作(或签注同意开户的审批意见,转相应的营业机构办理开户处理)。
(3)在编制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账号时,应统一加前缀即 NRA账户的账号前三位以“NRA”标识,进行单独管理。
(4)境外机构在中国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开立的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的存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执行。
(5)NRA账户办理的业务范围:用于依法开展的各项跨境人民币业务,并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及本行的业务开展情况作相应调整。
(6) NRA账户不得用于办理现金业务,该账户的资金不得转换为外币使用,确有需要的,须经监管部门批准。
(7)账户行应将该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以及资金结算收付信息通过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人民银行。
(8)NRA账户由其开户机构,按照本行单位客户对账的管理要求,通过当面对账、邮寄对账等方式,每年至少进行两次银企对账。
(9)账户行应对NRA账户实行账户年检制度,即要求客户提交主体有效存续证明、有效身份证件,同时审核NRA账户的合规性等持续识别客户措施,做好客户身份识别和风险等级划分工作。
(二)贷款账户贷款账户是指单位或个人向指定的商业银行申请贷款业务时,银行根据双方约定的贷款合同项下每笔贷款的性质和种类在合同期限内向借款人发放贷款金额、收取贷款利息、归还贷款等管理贷款资金而使用的账户。
本账户只用于核算贷款业务交易,按我行对账管理办法的要求与企业对账。
(三)往来账户往来账户是指我行与人民银行或其它同业金融机构之间以及我行系统内各机构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业务进行核算的账户。
按往来单位的类别不同分为人民银行往来账户、同业往来账户、系统内部往来和内部往来账户等。
第三节账户的开立一、基本规定1、基本存款账户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团级(含)以上军队、武警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组织,党、团、工会组织,外地常设机构,外国驻华机构,个体工商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小区委员会,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以及其它组织可以在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时,应填写开户申请书及人民币账户管理协议,同时要提供下列证明材料(需提交原件核验):(1)企业法人,应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非法人企业,应出具企业营业执照正本。
(2)机关和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和财政部门同意其开户的证明;非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
因年代久远,批文丢失等原因无法提供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的,凭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及财政部门同意其开户的证明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机关和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出具的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上,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可以分别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分别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录入账户管理系统时,如该类单位有两个组织机构代码,可分别录入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名称对应的组织机构代码;如该类单位只有一个组织机构代码,则只可录入一个组织机构代码,且该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单位名称应与其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名称一致。
(3)军队、武警团级(含)以上单位以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应出具军队军级以上单位财务部门、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
(4)社会团体,应出具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宗教组织还应出具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成立的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工会组织,可以凭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不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工会组织,应按照规定开立专用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可为单位名称加资金性质,即单位名称后加“工会”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