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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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综合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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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综合复习资料一、单项选择1、1982年宪法总的指导思想是()。

A、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B、实事求是C、以现代化建设为中心D、四项基本原则2、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组织。

A、国家政权机关B、爱国统一战线C、群众D、社会团体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他()。

A、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B、接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领导。

C、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D、以上都不对4、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因此他()。

A、对全国人民代表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

B、从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C、对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工报告工作D、以上都不对5、民族乡是我国少数民族聚居区乡一级的行政区域,因此,它的人民代表大会()。

A、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依照法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B、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依照不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单行条例C、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采取适合民族特点的具体措施。

D、以上都不对6、依照我国现行选举法的规定,选民或者代表,()人以上联名,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

A、三B、七C、十D、十五7、宪法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定,是世界宪法史上的一个伟大的创举()在人类史上第一次用宪法形成确认了精神文明建设。

A、苏俄1918宪法。

B、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C、1946年的南斯拉夫人民共和国宪法D、1982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8、我国现行宪法规定()A、国家提倡计划生育B、国家推广计划生育C、国家推行计划生育D、国家实行计划生育9、我国国家元首职权由()行使。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C、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D、全国人大常委会与国家主席结合10、从实际出发,是我国现行宪法对公民权利和义务的规定的一个显著特点。

从我国现阶段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的实际情况出发,能做到的就规定。

反之,则不能规定。

()就属于后一种情况。

宪法学自考(复习资料全背下来保证过)

宪法学自考(复习资料全背下来保证过)

第一章宪法绪论宪法具有法的共性:即它们的本质是相同的,都是统治阶级的意志表现,都是经过特定的程序制定成了法律、由国家强力保证其实施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宪法:是法的组成部分,集中反映社会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原则、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作为国家根本法,具有与其他一般法律的不同特点:第一,宪法的内容: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制度和最基本的国策,而一般的法律往往只规定某一方面或者某个领域的制度和政策。

第二,宪法的效力:宪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的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是“母法”,是其他一般法律的立法基础。

第三,宪法的规范:宪法是根本的行为准则。

第四,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一般法律的程序更为严格。

第五,宪法与一般法律相比,更加全面、更加集中地反映社会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

宪法的分类:1、以宪法本质划分,社会主义宪法和资本主义宪法。

2、以宪法是否具有统一法典的形式,分为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

3、以效力和修改程序的差异,分为柔性宪法和刚性宪法。

4、以制定机关不同,分为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协定宪法。

宪法关系:一般地说,法的规范必然要调整一定的社会关系。

宪法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叫做宪法关系。

宪法关系的特点:第一,涉及面非常广泛,但均属原则性、宏观性层面的问题。

第二,宪法关系的一方通常必然是国家或者是代表国家行使公权力的组织(国家机关)。

宪法规范:是指调整国家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的各种规范的总和,具体说来,宪法规范是调整国家权力运行与人权保障的法律规范。

宪法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1、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

2、国家机关内部的关系。

3、国家机关与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

4、国家与国内各民族、团体、企业、事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

宪法规范的特点:最高性、广泛性、原则性、概括性、适应性、无具体惩罚性。

宪法所有知识点总结

宪法所有知识点总结

宪法所有知识点总结一、宪法概述1.1 宪法的概念宪法是一部国家的根本法,是国家政治、社会和法律制度的总规范。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和组织形式,保障了人民的权利和自由,是国家和社会的基本法律文书。

1.2 宪法的功能宪法的功能是保障国家的政治制度和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约束政府的权力,调整国家机构的组织和职能,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稳定。

1.3 宪法的形式宪法可以采用成文宪法或者不成文宪法的形式,成文宪法是指国家将宪法规定编入法典或宪法性文件中,不成文宪法是指宪法规定并没有编入法典或文件中。

1.4 宪法的来源宪法的来源包括历史传统、宪法实践、宪法学说、以及成文或不成文的宪法性文件。

二、宪法原则2.1 法治原则法治原则是宪法的核心价值观,它包括依法执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正审判和保护人权等内容。

2.2 民主原则民主原则是宪法的基本原则,要求国家政权是人民所有,国家的一切权力都归人民行使。

2.3 社会主义原则社会主义原则是中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等内容。

2.4 法治、民主、社会主义相结合中国宪法要求法治、民主和社会主义相结合,既要依法行使权力,又要充分发扬民主,还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三、宪法权利3.1 公民的基本权利中国宪法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教育、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财产权、劳动就业、休息休假、社会保障等权利。

3.2 公民的基本义务中国宪法规定公民应当履行的基本义务,包括遵守宪法和法律、爱护公共财产、守信用、服兵役、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等。

四、宪法结构4.1 总纲宪法总纲包括宪法的性质、目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等内容,是宪法的核心纲领和总体规定。

4.2 权利保障章权利保障章是宪法规定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包括人身自由、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财产权、劳动权等内容。

宪法学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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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宪法学基本理论第一节宪法的概念一、“宪法”一词的含义宪法这个词,中国古代就有,例如《尚书》里说“赏善罚奸,国之宪法”。

这个宪法就是指典章制度。

宪法在西方对应的词汇是constitution。

Constitution元照英美法词典中的解释有四种:(1)章程;组织制度;(2)(基本、重要)法律;(3)宪法;(4)政体。

二、两种意义上的宪法1. 形式意义上的宪法指以宪法为名称的那些规范性文件。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等等。

2. 实质意义上的宪法就法律规范的内容而言所说的宪法。

不拘泥于是否具有“宪法典”这个形式,是否具有这个文本,在所不问。

具备了宪法的实质内容,哪怕没有宪法典这个文本,也可视为宪法;不具备宪法的实质内容,哪怕有宪法典的文本,也不认为是宪法。

三、宪法的形式特征1.宪法的制定和修改不同于普通的法律。

(1)宪法的制定和修改,一般是通过专门的制宪机关进行的,普通法律的制定只需要通过立法机关进行。

(2)宪法通过和修改的程序也不同于普通的法律,要遵循更严格的程序。

一般有几种情况:•第一,由立法机关以绝对多数通过。

例如美国宪法修正案要由三分之二的国会两院议员或者三分之二的州立法机关请求,并且经四分之三的州立法机关或者四分之三的州制宪会议批准,才能生效。

•第二,经全民公决。

例如,法国1946年宪法制定的程序,就是由全民投票表决后才能通过。

•第三,制宪或者修宪机关通过后,再由公民表决才能通过。

如日本宪法。

我国宪法的修改程序【宪法】第六十四条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2.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第一,宪法是其他一般法律制定的基础和依据。

也就是说,制定其他法律的时候,都要以宪法的规定为依据和基础。

第二,宪法在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地位,高于其他一切的法律,其他一切法律都不能同宪法相抵触。

宪法必考知识点归纳

宪法必考知识点归纳

宪法必考知识点归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以下是宪法必考知识点的归纳:宪法的地位和作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

-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对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都有指导作用。

- 宪法是公民权利和义务的总纲,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规定公民的基本义务。

宪法的制定和修改- 宪法的制定和修改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进行,体现了宪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 宪法的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需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宪法的基本原则- 人民主权原则: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 法治原则:国家的一切行为都必须依法进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民主基础上实行集中,集中指导下的民主。

- 社会主义制度原则:国家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财产权等。

- 公民的基本义务包括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参加国防建设等。

国家机构的设置和职能- 国家机构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家主席、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

- 各国家机构按照宪法规定行使各自的职权,相互制衡,共同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宪法的实施和监督- 宪法的实施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各级政府和司法机关都有责任保障宪法的实施。

- 宪法监督是通过法律程序对宪法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宪法得到正确实施。

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关系- 宪法是母法,普通法律是子法,普通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制定和解释其他法律的基础。

宪法的国际意义- 宪法不仅是国内法律体系的核心,也是国家对外交往和国际合作的法律基础。

宪法的学习对于理解国家的法律体系、政治制度和公民权利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深入学习宪法,可以更好地认识国家的法治精神,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

宪法学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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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一、简答题:1、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和一般的权利义务相比有哪些特点?2、简述平等权的特点和内容。

3、我国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主要表现是什么?4、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是什么?5、村民委员会的设臵范围有几种情况?6、为什么说宪法是根本法?7、宪法解释的原则与功能是什么?8、宪法修改的必要性和限制有哪些?9、为什么说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10、我国选举制度有哪些基本原则?二、论述题:1、为什么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2、为什么我国要实行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3、论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4、如何认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三者之间的关系?参考答案一、简答题(48分,每题4分)(评分标准:根据参考答案中的要点数确定每题中的分值,如第一题有二个要点,全部答上给满分,少答或答错一个扣2分)1、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和一般的权利义务相比有哪些特点?答:与公民的一般权利义务相比,公民的基本权利具有如下特点:(1)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是由宪法所确认的,其内容和范围都来自宪法的规定。

(2)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公民最主要的,也是必不可少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是其他普通法律规定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依据和基础。

(3)宪法所确定的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主要反映了国家机关和公民的关系,而公民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则调整公民同某些具体的社会组织及公民相互之间的关系。

2、简述平等权的特点和内容。

答:所谓平等权是指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差别对待,要求国家同等保护的权利与原则。

在这个意义上,平等权具备如下特点:第一,平等权主体是公民,它表明公民地位的平等;第二,从公民与国家关系看,公民有权要求国家平等的保护,不因公民性别、年龄、职业、出身等原因给予差别对待;国家有义务无差别地保护每一个公民的平等地位。

第三,平等权意味着公民平等地行使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

第四,平等权意味着它是实现基本权利的方法或手段。

宪法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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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复习资料宪法复习资料宪法是一个国家的基本法律,是国家政权的根本制度安排和基本法律规范。

宪法的修订是一个重要的政治进程,对于一个国家的发展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在宪法复习过程中,了解和掌握相关资料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一些宪法复习的资料,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宪法知识。

一、宪法原文宪法原文是宪法复习的基础。

它是宪法的最基本、最权威的文本,直接体现了国家的宪政原则和制度安排。

读者可以通过宪法原文了解宪法的基本内容和条款,理解宪法的精神和宗旨。

同时,宪法原文还可以帮助读者掌握宪法的表述方式和法律条款的解释方法,提高对宪法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二、宪法解释和解读宪法解释和解读是宪法复习的重要内容。

宪法的条款有时候会存在一定的模糊性,需要进行解释和解读才能真正理解其含义和适用范围。

在宪法复习中,读者可以阅读相关的宪法解释和解读资料,如宪法学者的研究论文、法学期刊的专题文章等,了解宪法条款的不同解释和理解方法。

这些资料可以帮助读者深入理解宪法的精神和原则,提高对宪法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三、宪法修订的历史和背景宪法修订的历史和背景是宪法复习的重要内容之一。

宪法的修订通常是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进行的,了解宪法修订的历史和背景可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宪法的制定目的和意义。

读者可以通过阅读相关的历史文献、政治学专著等资料,了解宪法修订的过程和背后的政治考虑,掌握宪法修订的动态和趋势。

这些资料可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宪法的演变和发展,提高对宪法修订的理解和判断能力。

四、宪法案例分析宪法案例分析是宪法复习的重要内容之一。

宪法是一个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法律文本,但在具体实践中,宪法的条款往往需要通过案例来具体解释和适用。

读者可以通过阅读相关的宪法案例分析资料,了解宪法条款在具体案例中的适用和解释方法。

这些资料可以帮助读者理解宪法的具体应用场景和实践意义,提高对宪法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五、宪法教材和辅导资料宪法教材和辅导资料是宪法复习的重要工具。

宪法学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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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复习资料一、概述宪法学是法学的重要分支学科,研究的是宪法的起源、性质、内容、解释和适用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宪法作为国家的基本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对国家政治制度、国家机构和权力运行等方面起着重要的规范作用。

本文旨在提供一份详细的宪法学复习资料,帮助读者全面了解宪法学的相关知识。

二、宪法的起源与发展1. 宪法的起源:宪法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如古代希腊的城邦制度和罗马的法律体系。

而现代宪法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7世纪的英国,通过《大宪章》等文件确立了国王权力的限制和人民权利的保障。

2. 宪法的发展:宪法的发展经历了几个重要阶段,如启蒙时代的宪政思想、美国独立战争后的宪法制定、法国大革命后的宪政运动等。

现代宪法往往包括了权利法案、行政法、司法法和国际法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三、宪法的性质与特征1. 宪法的性质:宪法具有法律性质,是国家最高法律,具有法律效力和约束力。

宪法是国家政治制度的基本规范,体现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安排和价值追求。

2. 宪法的特征:宪法具有普遍性、稳定性、基本性、权威性和约束性等特征。

宪法的普遍性表现在适用于整个国家和全体公民;稳定性体现在宪法的修改需要一定的程序和条件;基本性体现在宪法对国家政治制度和权力运行的基本规范;权威性体现在宪法的制定需要具备一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约束性体现在宪法对国家机关和公民的行为具有约束力。

四、宪法的内容与结构1. 宪法的内容:宪法的内容包括宪法的序言、总则、基本权利与义务、国家机构和权力运行、宪法的修改和解释等方面。

不同国家的宪法内容有所差异,但通常都包括了对国家制度、国家机构和公民权利的规定。

2. 宪法的结构:宪法的结构通常包括了序言、总则、基本权利与义务、国家机构和权力运行、宪法的修改和解释等部分。

宪法的结构安排合理,便于理解和适用。

五、宪法的解释与适用1. 宪法的解释:宪法的解释是指对宪法规定的理解和阐释。

宪法的解释可以通过宪法解释机关、宪法学说和宪法实践等途径进行。

宪法期末考试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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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期末考试复习资料宪法的界定(一)西方学者界定1. 实质意义的宪法2. 形式意义宪法(二)我国学者的界定1.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1)在规定的内容上与普通法律不同。

(2)在法律效力上与普通法律不同。

(3)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与普通法律不同。

2. 宪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3. 宪法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其他介绍宪法是集中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规定国家制度、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其主要功能是制约和平衡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

这里“集中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是宪法的本质,“规定国家制度、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宪法的内容,“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表明宪法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

宪法的主要特征(一)宪法是“公法”(二)宪法具有授权性(三)宪法是一部保障每个人权利的“社会契约”(四)宪法是“基本法”(五)宪法具有相对稳定性(六)宪法无所不在宪法产生和发展:外国宪法(一)英国宪法产生和发展(二)美国宪法产生和发展美国立宪主要分为三个阶段:1、各州宪法的形成与发展2、《联邦条例》3、《美利坚合众国宪法》——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

(三)法国宪法产生和发展(四)苏俄宪法历史条件首先,宪法是近代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

其次,宪法是资产阶级政治发展要求的必然结果。

最后,宪法是资产阶级民主宪政理论发展的必然结果。

中国宪法(一)、近代中国宪法的产生背景及其历史发展1.清朝立宪运动(1895—1911)1、从戊戌变法到五大臣出洋考察2.《钦定宪法大纲》3. 《19信条》4.总结(二)尝试立宪(1912——1926)1.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2. 天坛宪草3. 中华民国约法4. 中华民国宪法5. 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三)南京国民政府运动1. 《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2. 《中华民国宪法草案》3. 《中华民国宪法》(四)人民革命根据地的宪法性文件(1)《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2)《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3)《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五)人民共和国时期立宪运动1.《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4)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75)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78)5.《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六)对现行宪法的修改(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88)共2条。

宪法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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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宪法学的基本理论第一节宪法学的概念和本质一、宪法的特征1,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最根本的问题2,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更严格(1)宪法的制定一般要求成立专门的机构(2)宪法草案的通过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3)只有宪法规定的特定主体才能提出修宪的议案(4)修改宪法的通过程序更严格(5)有些国家明确规定对修宪内容的限制3,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1)宪法是普通法律制定的基础和依据(2)与宪法相抵触的法律无效二、宪法的本质(一)宪法是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基本形式(二)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1,宪法是阶级斗争的产物2,宪法随着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变化而变化综上所述,宪法是确认民主事实,集中反映一国政治力量对比关系,通过规范国家权力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根本法。

第二节宪法的分类和渊源一、宪法的分类(一)资本主义类型的宪法和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二)其他分类1,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2,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3,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4,近代宪法和现代宪法标志:1918年苏俄宪法和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二、宪法的渊源(宪法的表现形式)(一)宪法典(二)宪法性法律(三)宪法惯例(四)宪法判例(五)宪法解释(六)国际条约我国的宪法渊源:宪法典、宪法惯例、宪法解释。

第三节宪法的制定、解释与修改一、宪法的制定宪法制定是指宪法制定主体依照一定的理念、基本原则和程序并通过制宪机关创制宪法的活动。

(一)制定机关与制宪程序1.制宪机关:是接受制宪权主体委托,具体制定宪法的机关。

制宪机关部室宪法制定权的主体,宪法制定权的主体是全体人民。

2.制宪程序(1)设立制宪机关(2)提出宪法草案(3)通关宪法草案(4)公布二、宪法的解释(一)宪法解释机关和宪法解释体制1.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或立法机关解释制(社会主义国家)2.普通法院解释制3.宪法法院或宪法委员会解释制(二)宪法解释的种类1.有权解释和学理解释(依据宪法解释的效力所作的划分)2.合宪解释、违宪解释和补充解释(依据宪法解释的目的所作的划分)3.语法解释、逻辑解释、历史解释、系统解释和目的解释(依据宪法解释的方法所作的划分)(三)宪法解释的原则1.符合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2.符合宪法规定的国家根本任务和目的3.协调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内容4.协调宪法规范与社会实际的关系(四)我国的宪法解释宪法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三、宪法的修改宪法修改是指宪法修改机关认为宪法的部分内容不适应社会实际而依据宪法规定的特定修改程序删除、增加、变更宪法部分内容的活动。

宪法学大题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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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复习资料1、什么是宪法?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表明宪法是国家法律的一种,宪法具有最高法律的效力,宪法是政治法,是治理国家的根本法和基本原则总体,与同一法律体系中的其他法律相比,宪法的根本法属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①宪法规定的内容和调整的社会关系不同于其他法律;②宪法的效力高于其他法律;③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不同于其他法律。

2、如何理解宪法是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阶级斗争力量对比关系之所以成为宪法发展变化的重要因素,主要是由宪法同国家政权的密切关系所致。

一方面,国家政权是宪法存在的政治基础和维护力量,宪法所表现的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根本意志;另一方面,宪法又服务于国家与公民关系的调整,因此宪法始终与国家政权保持着十分密切的关系,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变化,必然影响国家政权,从而导致宪法存在的政治基础和维护力量变化,引起宪法的变化。

3、宪法怎样进行分类?现有的宪法分类理论,可从逻辑方法和分类标准进行考察:(一)从宪法分类的逻辑方法上看,宪法分类理论主要有两分法和三分法两种。

两分法是宪法分类理论中最常见的分类模式,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近代宪法与现代宪法,平时宪法与战时宪法,资产阶级国家宪法与无产阶级国家宪法等,都属于这种模式。

三分法可将宪法分为民定宪法,钦定宪法和协定宪法以及所谓一权宪法,三权宪法和五权宪法等。

(二)从宪法分类的标准上看,宪法分类理论有形式上的宪法分类和实质上的宪法分类,形式上的宪法分类理论主要包括:①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②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③民定宪法,钦定宪法和协定宪法;④形式上的宪法与实质上的宪法或狭义宪法与广义宪法;⑤近代宪法与现代宪法等;实质上的宪法分类,又称宪法的类型,它将宪法分为资产阶级国家宪法和无产阶级国家宪法。

4、为什么说现行宪法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法?①确认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即“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为国家在新时期的根本任务,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成为根本法律保障。

宪法学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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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复习资料(一)一、名词解释1、宪法:宪法是规定一个国家的根本性问题,使民主制度法律化,集中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反映政治力量实际对比关系的国家根本大法。

2、刚性宪法:是指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机关或程序与普通法律不同的宪法。

3、柔性宪法:是指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机关或程序与普通法律相同的宪法。

4、成文宪法:是指以一个或几个法律文件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宪法。

5、不成文宪法:是指以国家的一般法律、惯例或法院判例形式出现的宪法。

6、钦定宪法:是指在君主立宪制的国家由国王或君主制定的宪法;7、民定宪法:是由议会、制宪会议或经公民投票表决通过的宪法;8、协定宪法:是指由君主和代表民意的代议机关共同制定的宪法。

9、宪法惯例:是指在国家长期的政治生活中形成的、涉及国家根本问题,调整相应基本关系,为社会普遍承认和遵循的、具有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习惯和传统。

10、解释宪法:即宪法解释,是指由法定的机关对宪法条文的内容、词义以及适用范围所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

二、单项选择题1.我国有权对宪法进行解释的机关是( B )。

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常委会C.最高法院 D.国务院2.资产阶级学者以宪法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将宪法分为( A )。

A. 成文与不成文宪法 B.规范与不规范宪法C.刚性与柔性宪法 D.钦定与民定宪法3.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是( C )。

A.英国宪法 B.法国宪法C.美国宪法 D.荷兰宪法4.国家制度的核心是( A )。

A.国体 B.政体C.国家结构形式 D.政党制度5.我国的政党制度是( D )。

A.一党制 B.多党制C.多党合作制 D.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三、填空题1、我国宪法规定,一切___法律____、___法规____和____地方性规范____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2、一切国家机关和____武装力量______、___各政党_____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宪法学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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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社会悲剧最终需要通过制度加以解决⏹ 宪法学的实用目的:研究制度如何产生以及如何解决社会悲剧⏹ 本课程学习的目标:了解宪法学基本知识,懂得宪法的基本精神,掌握宪法的分析方法,推动中国的宪政建设,本课程教学方式,批判性思维,经验感受和逻辑分析条文是宪法的载体、规范是宪法的核心、法理是宪法的根据。

第一讲:实然与应然的宪法——宪法及其相关概念本讲主要内容一、宪法与立宪意义上的宪法Constitution :原指“构成”,国家的基本组织法,规定政府结构和运行方式,不同部门的权力分配。

16到17世纪,出现了所谓“立宪意义”的宪法(或自由主义的宪法),宪法是一部限制府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文件。

法国《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第16条:“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

在汉语界“宪法”一词由来已久,如《国语》所谓“赏善罚奸,国之宪法也”,该词系指“典章”、“法度”而言。

中国现代意义的宪法及其观念是舶来品,官方和主流学界的移植始于甲午战争和戊戌变法时期,后在民族自强和现代化的驱使下变为自主的探索。

二、立宪主义宪法的基本特性(形式)最高位阶规范违宪的法律及行为无效(“母法”与“父法”)根本规范(限制权力、保障人权) (实质)国家的根本法 原则论坛(民主参与、慎议宪法) ⑴、公法的第一个含义:公法的第二个含义:宪法的性别宪法也是“法”,其核心是“违宪无效”马伯里案判决的基本逻辑:宪法是“法” 宪法是“更高的法” 违反宪法的法律没有效力 法官有拒绝适用违宪法律的权利/义务?⑵、现代宪法的“根本规范” ——以“人的尊严”为基础的人权体系 ①人权体系是宪法价值的核心②保护和尊重人权是立宪的基本准则③如果宪法只有一个条文,这个条文就是“限制权力”⑶、宪法是支撑法网的权利框架,是法律的法律,限制的限制,衡量法律的基本原则。

宪法的功能:保证法网不至于太紧,为个人保证足够的自由空间思考:我国宪法的规范效力如何?我国宪法的根本规范是什么? 三、宪法的种类与结构种类: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 划分标准:有无统一宪法典典型国家:不成文——英国 成文——美国我们已有的宪法性法律不是个人权利的来源,而是其结果,并且是由法院来界定和实施的,因此,宪法乃国内普通法律之结果我国现行宪法(82宪法)共有五个部分:①序言 ②总纲 ③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④国家机构 ⑤国旗、国徽、首都。

大学宪法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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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选题1、宪法的概念:1实质意义的宪法:古代宪法性文件,现代宪法相文件。

2、形式意义上的宪法——宪法典:名义宪法、语义宪法、规范宪法形式意义上的宪法:以宪法这种名称所被称呼的规范性文件(与内容无关)实质意义上的宪法(1)固有的含义规定国家统治之基本的法(根本法)。

2、宪法固有含义:固有的含义规定国家统治之基本的法(根本法)3、人权主体三类:一般主体,特殊主体,特定主体4、近代立宪主义的立足点是自由主义,个人。

5、宪法价值体系的核心: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6、我国现行宪法关于平等权的规定一般性规定:“中国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A33/2)其他相关规定(6个条款):包括民族平等、男女平等、政治平等,等)7、宪法的分类(一)传统分类1、根据形式: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主要看有否成文宪法典,此学说是由英国的詹姆斯·布赖斯提出的。

2、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

刚性宪法:修改程序采用特别多数决。

柔性宪法:修改程序采用单纯多数决(特殊)布赖斯提出的3、依据制定主体1钦定宪法2民定宪法3协定宪法二、现代出现的分类具有实质性的分类:1、资本主义类型的宪法与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2、实在论(ontological)的分类罗文斯登三分法(1)规范宪法(2)名义宪法(3)语义宪法8、我国宪法的解释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9、违宪审查这一术语:含义:特定的国家机关依据一定的程序和特定的方式对宪法行为是否符合宪法进行判断并作出处理的活动(制度)。

10宪法审查这一制度的起源在哪里:英国、法国,美国(大多数认同后者)二、多选1、我国宪法修改的提请主体:全国人大常委会,或1/5以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前置加接程序)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宪法修正案(草案)》全国人大2、宪法上的禁止性差别是由3、我国违宪审查的对象范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立法法》第88条)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法规(两高的)司法解释4、04年宪法修正案的内容5、公民基本义务的内容: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2、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3、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4、保卫祖国和依法服兵役的义务5、依法纳税的义务6、其他义务,(一)受教育义务(二)劳动义务6、我国的宗教政策1、宪法结构与国家结构。

宪法学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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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的制定、解释与修改宪法的制定1、概念:宪法的制定又称为制宪或立宪,是指宪法制定主体依照一定的理念、基本原则和程序并通过制宪机关创制宪法的活动2、制宪机关:制宪机关又称为立宪机关,是指接受制宪权主体委托,具体制定宪法的机关。

制宪机关不是宪法制定权的主体,宪法制定权的主体是全体人民。

3、制宪程序:制宪程序一般包括:(1)设立制宪机关(2)提出宪法草案(3)通过宪法草案(4)公布宪法的解释1、宪法解释的概念:宪法解释是指宪法解释机关根据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对宪法规定的含义、界限及其相互关系所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2、宪法解释&宪法监督:宪法解释是宪法监督的基础。

而在宪法监督的意义上来说,宪法解释只是其中的一个环节。

3、宪法解释&宪法修改:都是使原有的宪法规范与社会实际保持一致、协调二者之间关系的方法。

他们之间的界限在于:宪法规范是否还能够和社会实际保持一致。

4、宪法解释机关和宪法解释体制:①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立法机关解释制②普通法院解释制③宪法法院或宪法委员会解释制宪法解释的种类:①有权解释和学理解释(根据宪法解释效力划分;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②合宪解释、违宪解释和补充解释(根据目的划分;解释符合宪法、违反宪法、对宪法存在的缺漏进行补充性说明)③语法解释、逻辑解释、历史解释、系统解释和目的解释(依据宪法解释的方法划分;目的解释与系统解释有着密切的联系)宪法解释的原则:①符合宪法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②符合宪法规定的国家根本任务和目的③协调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内容我国宪法规定的宪法解释:1954和1975宪法没有规定、1978和1982宪法规定宪法解释全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

宪法的修改宪法修改的含义:宪法修改是指宪法修改机关认为宪法的部分内容不适应社会实际而依据宪法规定的特定修改程序删除、增加、变更宪法部分内容的活动。

宪法修改的必要性:①使宪法的规定适应社会实际的发展和变化②弥补宪法规范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缺漏宪法修改的限制:一些宪法规定某些内容不能成为修改的对象①宪法的根本原则和基本精神②国家的领土完整③政体宪法修改的方式:①全面修改②部分修改宪法修改的程序:①提案②先决投票③公告④议决⑤公布宪法的基本原则1、宪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宪法在调整社会关系时所采取的基本立场和准则。

法学类考研复习资料推荐宪法与行政法重点内容梳理

法学类考研复习资料推荐宪法与行政法重点内容梳理

法学类考研复习资料推荐宪法与行政法重点内容梳理宪法和行政法是法学考研中的两门重要学科,也是法学专业学生必须掌握的基础课程。

在备考过程中,有一份合适的复习资料对于考生来说至关重要。

本文将针对宪法与行政法的复习内容,推荐一些相关的资料来帮助考生进行高效备考。

一、宪法复习资料推荐宪法作为国家的最高法律文件,是法学考研宪法学习的重中之重。

复习宪法需要掌握宪法的基本原理、宪法典型案例以及宪法的相关概念等内容。

以下是一些宪法复习资料的推荐:1.《宪法学导论》该教材是法学专业本科生宪法学的教材,是学习宪法的入门教材,对宪法的相关理论和概念进行了详细介绍,适合考研初学者。

2.《宪法》该书是对宪法内容的详细解读,系统梳理了宪法的各个方面,包括宪法的理论基础、宪法的组成部分、宪法的权利与义务等内容。

适合具有一定基础的考生进行深入学习。

3.《宪法学纲要》这本书是一本针对法学考研编写的宪法学教材,内容简洁明了,重点突出,适合考生有针对性地复习宪法。

在复习宪法的过程中,考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教材进行学习,建议结合多种资料进行综合复习。

二、行政法复习资料推荐行政法是法学考研中比较重要的一门学科,主要研究行政组织的设立、行政行为的规范以及行政程序等内容。

以下是一些行政法复习资料的推荐:1.《行政法导论》这是一本行政法的入门教材,系统概述了行政法的基本原理、行政法的体系、公共权力的行使等内容,适合初学者快速了解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和理论。

2.《行政法》该教材是对行政法内容的系统解读,包括行政法的概述、行政行为、行政组织、行政程序、行政裁量等内容。

适合对行政法有一定了解的考生进行深入学习。

3.《行政法学纲要》这本书是专门为考研编写的行政法教材,重点突出,内容通俗易懂,适合考生有针对性地复习行政法。

在复习行政法时,考生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和复习进度选择合适的教材,多做案例分析和习题练习,加深对行政法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综上所述,宪法和行政法是法学考研中的重点学科,复习资料的选择对于备考至关重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资料汇编及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资料汇编及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资料汇编1、(单选题)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哪一机关不享有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制定权?()A.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B.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C.自治区人大常委会D.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正确答案:C用户选择:C2、(单选题)中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

A.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B.人民民主专政C.民主集中制D.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确答案:D用户选择:D3、(单选题)我国《宪法》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

A.各级人民政府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C.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正确答案:B用户选择:D导入到我的错题4、(单选题)根据我国《宪法》的明确规定,下列职务中应当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的是()。

A.自治州副州长B.自治区主席C.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人员D.自治区人民法院法官正确答案:B用户选择:B5、(单选题)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B.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C.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对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接受其监督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正确答案:C用户选择:C6、(单选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关键是()。

A.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B.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C.少数服从多数D.选民民主选举代表正确答案:A用户选择:A7、(单选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原则是()。

A.民主制B.决议制C.集中制D.民主集中制正确答案:D用户选择:D8、(单选题)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宪法明确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A.环境权B.选举权C.受教育权D.劳动权正确答案:A用户选择:A9、(单选题)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对于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保护,表述正确的是()。

A.宪法对建立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未加以规定B.宪法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C.宪法没有规定对归侨权益的保护D.所有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正确答案:B用户选择:B10、(单选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性质上属于()。

宪法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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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复习资料一、宪法的形式分类(一)传统分类1、按照宪法的不同表现形式,它可分为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成文宪法是一国以一个或几个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宪法性法律文件所表现的宪法,故称文书宪法;又因成文宪法由特定的机关或个人在特定时期所制定的宪法,故称制定宪法.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是采用成文宪法的形式,而且大多数都用一个法律文书表示,如美国、法国、印度、日本、朝鲜、越南、古巴等国。

但也有少数国家国家用几部文件来表示的。

例如1875年的法国宪法、安道尔宪法、现行的瑞典宪法和新西兰宪法。

成文宪法的优点是:结构严谨、条款清晰、内容系统全面、稳定性强、不容易被修改;其不足是:适应性差,不容易顺应复杂多变的政治形势和社会发展。

不成文宪法(unwritten constitution)无统一的书面文件形式,而是表现于不同时期颁布的宪法性法律、形成的宪法惯例和宪法判例的汇集,故称汇集宪法.。

例如:英国、匈牙利等。

不成文宪法的优缺点与成文宪法的优缺点则相反。

成文不成文的区别不在于有没有书面文件,也不在于有没有宪法习惯和判例,而在于宪法的构成是否集中表现在一个或几个书面文件中。

宪法的成文和不成文也不是绝对的,是可以转化的。

例:1931年的《威斯敏斯特法》,1937年的《国王大臣法》等。

比较两者的不同:存在范围构成要素、效力等级、产生方式2、按照宪法有无严格的创制机关和程序,它可分为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刚性宪法是指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比一般法律严格、具有最高效力的宪法。

刚性宪法的优点在于由于修改比较慎重,程序比较复杂,其效力高于其他普通法律,所以比较稳定,尊严性高。

缺点一般在于:由于修改比较难,所以缺乏适应性,不易及时应付急剧多变的形势。

柔性宪法是指制定和修改程序、法律效力和一般的法律完全相同的宪法。

柔性宪法的优缺点则恰好相反。

3、按照制宪机关或主体的不同,它可分钦定宪法、协定宪法和民定宪法钦定宪法是指由君主自上而下地制定并颁布实施的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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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复习考试资料1、西方近代宪法产生的条件近代宪法产生的时间:18世纪英美法革命时代宪法产生的背景:1)经济条件: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确立2)政治条件:新兴的资产阶级诞生,要求政治上的平等地位和权力——民主3)思想条件:“天赋人权”“主权在民”思想的影响4)法律条件:法律体系完善、法律部门增多的呼唤2、近代宪法产生和发展的国家、标志、特点英国:英国宪法(世界宪法之母);特点:1..产生过程中:资产阶级和新贵族与封建王权之间的步步进逼与步步退让,在每一次的进攻和退让中产生一个宪法性文件。

2.内容与形式上的特点:(1)内容上确立了资产阶级的的完全统治权,但资产阶级革命的不彻底和妥协、保守;(2)形式上是不成文的宪法惯例“柔性”的灵活性。

1689《权利法案》。

美国:(世界上最早的成文宪法)1787《联邦宪法》;特点:1.“天赋人权”思想广泛流传并深入人心,从而为美国宪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2.确立了彻底的共和制;3.通过实行联邦制成功克服州际关系的不协调及国内各种政治关系的矛盾。

法国:1791年宪法:特点:人权宣言为序,确认人民主权原则,宣布主权属于国民;确认三权分立原则;1793年的新宪法(共和国元年宪法):特点:确立了共和制、平等原则、民主精神,突出卢梭的“人民主权论”摈弃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法国历史上最民主的宪法)。

3、近代宪法的特点:1、确立主权在民原则,民主共和是宪法的主流2、强调公民权利,特别是自由权,具有自由主义特色;3、限制国家权力,其主要作用限制在政治领域;4、成文法被普遍采用;5、主要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出现。

4、现代宪法的产生、国家、标志现代宪法产生的标志:1919德国《魏玛宪法》:1)限制私有财产权;2)限制议会权力;3)扩大行政权;4)加强国家干预;5) 国际法倾向(最早确定公民工作权的宪法,最早规定保护青少年的宪法)1918《苏俄宪法》(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第一部苏联宪法:1924《苏联宪法》1936年《苏联宪法》(是社会主义宪法的代表性作品,以后的社会主义类型宪法都受到它深刻影响)1949年德国基本法;罗斯福新政与美国现代宪法我国:1908年《钦定宪法大纲》,中国第一部宪法。

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简称《宪法大纲》),中国历史上由人民代表机关正式通过并公布施行的第一部人民的宪法性文件。

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简称《共同纲领》),新中国宪法性质文献。

1954年宪法: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宪法。

5、现代宪法发展趋势1、内容上:1)公民权利的扩大,人权问题强调;2)行政权力强化,权力向中央集中;3)国家广泛深入干预经济生活、文化生活;4)审查违宪制度完备;5)宪法与国际法相结合。

2、形式上:1)渊源多样化;2)惯例和判例广泛重视;3)修改频繁;4)修改程序简化。

6、宪法概念、特征宪法一般性定义:指在一国法律体系中最具根本法法律地位的法律规范总称,其有于一般法律相区别的基本特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宪法基本特征:(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1、内容上:规定根本国家制度和根本社会制度的根本法2、效力上:宪法的效力高于其他法律(宪法效力最高):1)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和立法基础。

2)其他法律在没有宪法的立法依据时,也不得在内容和精神上与宪法的原则和条文相抵触。

3)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3、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不同于其他法律1)宪法制定和修改的机关的特别性2)宪法的通过程序和批准程序特别(二)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1、宪法确认了公民的基本权利2、宪法建立了保障这些权利的机制(三)宪法是民主事实的法律化1、宪法把民主作为正当的权利予以确认2、宪法把民主实现的方式和途径予以法律制度化(注意:英国宪法无最高效力)7、宪法本质:全民意志论:宪法体现或者反映全体人民的意志。

(西方)阶级意志论:宪法反映或者体现阶级意志或者利益。

(我国)8、宪法分类:1、形式上的分类:1)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2)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3)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协定宪法2、实质上的分类:资产阶级宪法和无产阶级宪法9、宪法制定、制宪权:宪法的制定含义:有制宪权的制宪主体按照一定原则创造宪法的活动。

制宪权:——制宪主体按照一定原则创造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的一种权力。

(法国西耶斯在《第三等级是什么?》提出)* 制宪权的特征:(1)原创性,指它是国家权力原始创立的唯一依据。

(2)至高性,指它高于一切由制宪权创设的国家权力,任何国家权力或者其他社会组织都必须臣服于制宪权。

(3)公共政治性,指它是全体人民所拥有和行使的自治权。

(4)独立统一性,指它是不受非本国意志的支配,且不能分割和转让;* 制宪权的实质:制宪权不是经过一定程序被授予的,而是人民基本权利的集中体现;——人民基本权利的平等性使一部分人凭借制宪权支配另一部分人的企图失去了正当性基础。

行使制宪权的国家机关:制宪会议、国民会议、立宪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我国)制宪机关与宪法起草机关的区别:制宪过程:制宪机构设立——宪法草案提出——宪法草案通过——公布10、宪法解释定义:指在宪法实施过程中,由一定主体对宪法内容、含义及其界限所做的一种说明。

* 宪法解释必要性:1)明确宪法含义,2)保障宪法实施,3)使宪法适应社会变迁,4)补充宪法缺漏我国宪法解释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11、宪法修改定义:指在宪法实施过程中,随着社会现实的变化、发展,出现宪法的内容和社会现实不相适应的时候,由有权机关根据法定程序删除、增加、变更宪法内容的活动。

12、宪法的基本原则定义:指人们在制定和实施宪法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最基本的原则,是贯穿立宪和行宪的基本精神。

基本特征:1)普遍性:任何立宪国家所遵循;2)特殊性:必须符合宪法调整对象的特点;3)最高性:是宪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中某个领域的最高准则;4)抽象性:是在各种宪法现象和宪法实践基础上归纳、总结出的;5)稳定性:是在长期的宪政实践中总结和概括出的。

宪法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权力制约原则、法治原则13、宪法形式(一)渊源形式:1、成文宪法典;2、宪法性法律(文件)(英国);3、宪法解释(印度、巴基斯坦);4、宪法惯例(英国);5、宪法判例:法官的审判结果(英国、美国);6、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法国);7、权威性宪法著作(英国)。

(二)结构形式:宪法体系+宪法结构(宪法序言+宪法正文)定义:宪法形式包括宪法的渊源形式和宪法的结构形式,宪法的渊源形式是指宪法基于不同的效力来源所形成的外部表现形式;而宪法的结构形式包括宪法体系和成文宪法典的结构形式。

14、宪法规范定义:具有宪法效力的法律规范。

(调整国家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的各种规范总和)。

特点:1)政治性(调整国家权力运行与人权保障);2)组织性与限制性(是组织国家权力的规范);3)最高性(根本性法律规范,居于最高地位);4)稳定性与适应性(在社会生活中需要长期稳定);5)制裁性(具有特殊的制裁措施);6)原则性(只能为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提供指导原则);7)历史性与概括性(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在表现社会现实需求时,采取高度概括形式)。

宪法规范逻辑结构三要素:假定、处理、制裁。

宪法规范与宪法条文关系:1、宪法规范的三要素在宪法条文中得到完整的体现,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2、宪法规范中的假定与制裁要素隐含在处理部分,并不具体表现在宪法条文中;3、宪法规范三要素各自以独立或分散的形式表现;4、具体的宪法规范中只表现处理部分,假定与制裁部分在规范中没有具体的表现。

宪法规范种类:1)确认性规范2)禁止性规范3)权利性规范与义务性规范4)程序性规范。

15、宪法关系定义:宪法调整的基本社会关系,主要包括宪法上的权利和义务的基本内容。

特征:1)社会政治性2)社会关系的基本性3)由宪法规范调整4)宪法主体之间的静态联系和权利义务的互动5)体现宪法主体之间的事实关系和价值关系宪法关系主体构成:宪法权利和义务的承担者和实行者(主体构成定义);构成:公民、国家、其他组织机构(国家机关、民族、政党、利益集团)。

宪法客体:宪法主体的宪法权利和宪法义务指向的对象——宪法行为。

(客体定义);宪法行为构成:权利行为、权力行为、合宪行为、违宪行为宪法关系内容:宪法上的权利和义务(定义);内容: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的关系;权利和权力的关系;权力和权力之间的关系。

16、宪法价值:给其他法律寻找价值体系定义:1)确认社会价值;2)展现自身价值;3)提供价值标准宪法的基本功能:1)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2)限制政府权力(宪法作用)17、宪法观念:是人们对历史与现实中的宪法规范、宪法实施、宪政活动的认知和评价。

宪政内涵:1、法治是基础——宪法至上,依法办事;2、民主政治为核心;3、人权保障是目的;4、限制国家权力是手段。

宪政特征:(一)从实现宪政的基本途径上看——宪政宪法得以实施(二)从宪政的基本精神上看——建立了有限政府(三)从宪政得到表现上看——宪政宪法树立起了最高权威宪法与宪政的关系:联系:1、从历史逻辑上看,宪政运动是宪法产生的前提;宪法是宪政体制的基础,宪政体制以宪法为起点;2、从价值取向上看:一般而言,宪法和宪政的价值取向一致;3、从宪政对宪法的反作用看:宪政是宪法在实际生活中的展现——宪政体制。

区别:1、就外在状态而言,宪法是静态的纸面法律,宪政是动态的行为法律;2、就所涉的内容而言,宪法可能脱离宪政的目的、基本原则和内涵3、就价值取向而言,宪法的价值也可能偏离宪政价值。

有宪法但不一定是宪政宪法,也不一定就有民主,关键取决宪法是否具有正当性、确定性、功能性。

有宪政则有宪法且宪法一定是宪政宪法。

18、国家性质(西方无):定义:国家的阶级属性,即国家中哪一个阶级占统治地位。

——国家的根本属性。

我国的国家性质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国家性质的决定性因素:阶级地位、经济基础、社会文化、特定历史条件**民主与专政的关系:民主和专政都是国家的阶级性质在国体方面的具体体现。

民主和专政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民主与专政相互区别。

主要在于:两者适用的范围不同,民主适用于统治阶级或人民内部,而专政则适用于被统治阶级和敌对力量;两者的实施方式不同,民主以政治权利平等实现和少数服从多数为基本特征,则专政则以国家权力的强制力为实施特征;两者的功能不同,民主是为了实现统治阶级或人民的意志和要求,更加有效地管理国家事务,而专政则是为了巩固特定的国家政权,以保证社会政治秩序的稳定。

另一方面,民主与专政又是相辅相成、互为前提的。

民主是专政的基础,只有在统治阶级或人民内部实现充分的民主,才能使得国家政权获得有效的政治支持和必要的政治力量,才能有效地实施对于被统治阶级和敌对力量的专政;同时,专政是民主的政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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