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情鉴定审查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合集下载

法医临床鉴定注意事项、鉴定范围以及鉴定流程

法医临床鉴定注意事项、鉴定范围以及鉴定流程

法医临床鉴定注意事项、鉴定范围以及鉴定流程法医临床鉴定——是指运用法医临床学及其他相关自然科学的理论和技术,对诉讼中涉及的与法律有关的人体伤、残与生理功能、生理病理状况及其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科学的检验、分析、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法医临床学检验的对象——是活体和文证。

活体检验是为了确定被鉴定人的损伤情况、生理状态、病理状态及各器官功能状态而进行的人身检查。

文证审查是鉴定人根据提供的临床资料等书证内容进行审查分析、研究的过程。

一、鉴定注意事项:1、必须重视对医疗纠纷或事故的情况调查、现场勘验和现场保护,这不仅可以为进一步确定法医学检验的重点、检验的步骤、方法提供参考,还可为做进一步的法医学检验、药物检验提供材料,并可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提供必要的文证、物证等。

2、在医疗纠纷的鉴定中,由于临床学分科多、专业性强、技术更新快,应注意邀请或询医疗纠纷发生单位以外的临床专家,这样既能帮助对医疗纠纷正叠光X现金发放中正和处理,同时对临床医疗质量和平的提高都有重要意义。

3、尸体检验力争尽早进行,解剖前应结合调查情况和有关病历材料初步分析可能导致死亡的原因,以确定解剖方式。

尸体解剖务必全面、系统、规范。

剖检中,该取的组织检材应按规范取足,各重要生命脏器的病理组织学检查一般是不可缺少的。

怀疑系中毒致死的,必须取足心血、肝、肾等组织,留做药物化验。

药物化验不仅要做定性分析,还必须做定量测定。

4、伤残鉴定的时间具体要看进行伤残鉴定的目的是什么,如果是因为涉及伤残申请伤残保险金给付的,均须进行伤残鉴定。

伤残鉴定的时效必须等到“医疗终结”方能进行,即被保险出险后,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和功能锻炼后,其功能恢复到一定的程度处于稳定状态,此时才能准确评定伤残的程度。

通常鉴定时效为出险后3-6个月,为有利被保险人考虑,最长不超过6个月。

如果是因为侵权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所需要的时限;还包括损伤后因接受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治疗以及必要的康复或功能锻炼,难以独立从事正常社会活动所需的休息(误工)期、因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受限所需的护理期、因损伤康复而需适当补充营养物质的营养期。

伤残鉴定伤情十大猫腻

伤残鉴定伤情十大猫腻

伤残鉴定伤情十大猫腻伤残鉴定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关系到伤者的权益和社会的公正。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我们也会发现一些伤残鉴定中的猫腻,这些猫腻可能会导致伤者的权益受到损害。

下面,我将介绍伤残鉴定中的十大猫腻。

1. 伤残鉴定人员的资质问题。

伤残鉴定需要专业的医学知识和技能,但是有些鉴定人员并没有相关的资质和经验,这就会导致鉴定结果的不准确性。

2. 鉴定过程中的不公正。

有些鉴定人员可能会受到一些外部因素的影响,比如贿赂、关系等,从而导致鉴定结果的不公正。

3. 鉴定标准的不一致性。

不同的鉴定人员可能会采用不同的鉴定标准,这就会导致鉴定结果的不一致性。

4. 鉴定过程中的不合理要求。

有些鉴定人员可能会要求伤者提供一些不合理的证明材料,比如过多的医疗记录、过多的证明材料等,从而增加伤者的负担。

5. 鉴定过程中的不公开。

有些鉴定人员可能会在鉴定过程中不公开鉴定结果,这就会导致伤者无法及时了解自己的权益。

6. 鉴定过程中的不透明。

有些鉴定人员可能会在鉴定过程中不透明,比如不解释鉴定结果的依据、不解释鉴定结果的具体内容等,从而导致伤者无法理解鉴定结果。

7. 鉴定过程中的不合理收费。

有些鉴定人员可能会在鉴定过程中收取过高的鉴定费用,从而增加伤者的负担。

8. 鉴定过程中的不合理时间安排。

有些鉴定人员可能会在鉴定过程中安排不合理的时间,比如过长的等待时间、过短的鉴定时间等,从而影响伤者的权益。

9. 鉴定过程中的不合理要求。

有些鉴定人员可能会要求伤者提供不合理的证明材料,比如过多的医疗记录、过多的证明材料等,从而增加伤者的负担。

10. 鉴定结果的不准确性。

有些鉴定人员可能会在鉴定过程中出现错误,从而导致鉴定结果的不准确性。

总之,伤残鉴定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我们需要保证鉴定的公正性和准确性,避免出现不合理的要求和不公正的行为。

同时,我们也需要加强对伤残鉴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从而保证伤残鉴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伤残鉴定伤情十大猫腻

伤残鉴定伤情十大猫腻

伤残鉴定伤情十大猫腻一、引言伤残鉴定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专业技术,对人员因工伤或非工伤所致的伤残进行评定,以确定其享受相关权益的依据。

然而,在伤残鉴定过程中,存在一些猫腻和不法行为,导致了一些伤残鉴定结论的不准确和不公正。

本文将探讨伤残鉴定中常见的十大猫腻,并分析其可能的原因和后果。

二、盲目评估1. 评估过程不科学部分伤残鉴定机构和评定人员在进行伤残评估时,缺乏科学的评估方法和工具,仅仅凭借主观判断,从而导致评估结果不准确和不可信。

2. 评估人员水平不高一些评估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和经验,不能准确判断伤残程度和影响,从而影响了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3. 医患关系影响评估在一些情况下,伤残评估人员受到医患关系的影响,可能会被医院、医生或患者的意见所左右,导致评估结论不客观和不准确。

三、刻意调低评级1. 故意隐瞒伤情一些被评估人员会故意隐瞒或掩盖其真实的伤情,试图达到较低的伤残评级,以获得更多的赔偿或特殊待遇。

2. 割裂伤情评估在一些伤残鉴定中,伤残评定人员可能会将一个人的伤情分割成多个部分进行评估,从而使得总体的伤残评级降低。

3. 过度强调自我康复能力一些评估人员可能会过度强调被评估人员的自我康复能力,不考虑长期的残疾和隐患,导致伤残评级被低估。

4. 漠视辅助设备的作用在一些情况下,评估人员可能会忽视辅助设备和技术的作用,从而低估被评估人员在生活和工作方面的困难和障碍。

四、不科学的伤残鉴定标准1. 标准不科学、过于主观伤残鉴定标准应当是科学的、客观的,并且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然而在现实中,一些伤残鉴定标准过于主观,缺乏科学依据,导致评定结果不公正和不准确。

2. 标准过于模糊一些伤残鉴定标准存在模糊和不明确的情况,给评估人员提供了灵活性和操作空间,从而可能导致评定结果的不一致性和不准确性。

五、缺乏独立第三方评估1. 鉴定机构与保险公司关系过于密切在一些情况下,伤残鉴定机构和保险公司之间的关系过于密切,可能会导致评估结果的偏向和不公正。

法医伤情鉴定标准

法医伤情鉴定标准

法医伤情鉴定标准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经常会涉及到需要请法医进行鉴定的情况,法医鉴定是一个十分严谨的过程,期间任何一点失误都有可能造成最后鉴定结果的不准确,因此在申请法医鉴定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相关方面。

那么法医伤情鉴定标准是什么?下面和我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法医伤情鉴定标准(一)程序公开1、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刑事案件中对当事人要求进行伤情鉴定的,办案单位及时开具法医伤情鉴定委托书,当事人凭委托书到被委托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告知双方当事人被委托的鉴定机构。

3、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对被委托的鉴定机构提出回避申请,伤者不在本地治疗,可要求办案单位变更委托鉴定机构,但不得自行要求到某个鉴定机构鉴定。

4、办案单位必须向双方当事人公开鉴定的内容及结论。

5、首次鉴定后,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如对鉴定结论表示异议,有权提出申请,由办案单位委托法定鉴定机构复核鉴定或重新鉴定。

办案单位对当事人的申请在十日内开具委托书,不得拒绝。

6、法医鉴定人在接案后,如伤情复杂不易下结论,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上级鉴定机构移送。

(二)鉴定公开1、被委托的公安机关法医鉴定机构对办案单位的委托应予受理,不得无故拒绝,对没有委托书的当事人,鉴定机构有权拒绝。

2、法医伤情鉴定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检验鉴定所依据的资料要翔实可靠,要调阅原始病历,客观公正地作出鉴定结论。

3、法医鉴定机构作出鉴定后,应向办案单位公开鉴定书的结论、检查结果、采纳的医院病历记录、依据的法律、法规。

4、当事人如对鉴定的结论、检查结果、采纳的医院病历记录、依据的法律、法规有疑义,法医鉴定人应作出解释。

5、被鉴定人在接受检验时必须与鉴定人密切配合,必须向鉴定人真实的全部治疗病历、检查报告单、各种摄片,不得造假,违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收费公开法医鉴定收费应严格按市物委有关规定项目进行,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

二、申请法医鉴定注意事项1、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

做伤残鉴定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做伤残鉴定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做伤残鉴定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做伤残鉴定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伤残鉴定是指对因意外事故、疾病等原因导致身体残疾的人进行身体残疾程度的评定。

伤残鉴定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关系到残疾人的生活、工作、医疗等方面,因此在进行伤残鉴定时需要注意以下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流程
1.申请:残疾人或其家属可以向当地的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协会、残疾人服务机构等单位申请伤残鉴定。

2.初审:申请人提交申请后,鉴定机构会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初审,确定是否符合伤残鉴定的条件。

3.评估:鉴定机构会安排专业的医生对申请人进行身体检查和评估,确定其残疾程度。

4.鉴定:鉴定机构根据评估结果,对申请人进行伤残鉴定,确定其残疾等级和残疾证的颁发。

5.复审:如果申请人对鉴定结果不满意,可以向鉴定机构提出复审申请,鉴定机构会重新对申请人进行评估和鉴定。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如身份证、医疗证明、工作证明等。

2.申请人应按照鉴定机构的要求进行身体检查和评估,如有不便之处应提前告知医生。

3.申请人应在鉴定前进行充分的准备,如穿着方便的衣服、带上必要的证件等。

4.申请人应在鉴定前了解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如残疾人优惠政策、残疾人就业保障法等。

5.鉴定机构应严格按照相关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鉴定,确保鉴定结果的公正、客观和科学。

6.鉴定机构应对申请人的隐私和个人信息进行保护,不得泄露申请人的个人信息。

7.申请人和鉴定机构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共同完成伤残鉴定的工作。

总之,伤残鉴定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需要申请人和鉴定机构共同努力,确保鉴定结果的公正、客观和科学,为残疾人的生活、工作、医疗等方面提供保障。

伤残鉴定十大技巧

伤残鉴定十大技巧

伤残鉴定十大技巧伤残鉴定是一项重要的法律程序,旨在确定个体在意外事故或疾病后的身体或心理损伤程度,以确定其获得的赔偿或补偿。

在进行伤残鉴定时,需要遵循一些具体的技巧和方法,以确保鉴定结果准确无误。

以下是伤残鉴定的十大技巧。

第一,了解鉴定标准。

伤残鉴定的标准是根据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制定的,鉴定人员需要深入研究相关标准,了解其中的细节和要求,以确保鉴定结果符合法律规定。

第二,详细了解被鉴定人的病史和伤情。

在进行伤残鉴定之前,鉴定人员需要充分了解被鉴定人的病史和伤情,包括病因、病程、治疗情况等。

只有全面了解被鉴定人的状况,才能进行准确的鉴定。

第三,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

鉴定人员需要对被鉴定人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包括观察、触诊、听诊等,以确保对所有身体部位的损伤进行准确评估。

体格检查应该细致入微,不漏任何一处。

第四,进行专业的心理评估。

在一些情况下,伤残不仅仅是身体上的损伤,还可能涉及到心理上的影响。

鉴定人员需要具备心理评估的专业知识和技巧,以评估被鉴定人的心理状态和心理损伤程度。

第五,采集合适的医学影像资料。

医学影像资料,如X光片、CT扫描、MRI等,可以提供被鉴定人身体损伤的直观证据。

鉴定人员需要根据需要采集合适的医学影像资料,并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六,进行专业的职业评估。

在一些职业中,伤残可能会对工作能力和职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鉴定人员需要具备职业评估的专业知识和技巧,以评估被鉴定人在职业上的损伤和能力。

第七,参考相关的科学研究和专家意见。

伤残鉴定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鉴定人员需要参考相关的科学研究和专家意见,以确保鉴定结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第八,保持客观和中立。

伤残鉴定需要鉴定人员保持客观和中立的立场,不受任何个人偏见或外界干扰。

鉴定人员应根据事实和证据进行评估,而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

第九,书面鉴定报告的准确性和清晰度。

伤残鉴定的结果通常通过书面鉴定报告的形式呈现给相关方,鉴定人员需要确保鉴定报告的准确性和清晰度,避免歧义和误导。

做伤残鉴定要注意什么

做伤残鉴定要注意什么

做伤残鉴定要注意什么在诉讼活动中,特别是涉及到事故需要对伤势进行鉴定的案件,一般都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程序,对于诉讼活动中的司法鉴定程序的相关知识很多人并不了解。

那么做伤残鉴定要注意什么?下面就由我为您解答,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做伤残鉴定要注意什么1、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

2、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伪证,如伪证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3、当事人不得私自更改法医鉴定书的内容,否则该鉴定书无效。

4、如果对法医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申请由双方共同认可或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指定的鉴定部门重新进行鉴定。

重新鉴定的情况包括两种,一种是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的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8条的规定申请重新鉴定的;另一种是申请人民法院委托伤残鉴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7条的规定申请重新鉴定的。

如果司法鉴定机构认为不构成残疾或不构成较高等级的残疾的,可以另行委托其他司法鉴定机构,代理人不应轻言放弃、“吊死在一棵歪脖树上”。

5、鉴定结束后,当事人应对返还的有关材料、物证、检材妥善保管,以备后用。

二、伤残鉴定一般什么时候做轻重伤鉴定一般出院后就可以鉴定,涉及关节等功能问题的出院后三个月到六个月才能鉴定,骨折有钢板固定的并且伤及关节功能的,要等到钢板取出治疗终结后3-6个月才能鉴定,残疾等级鉴定一般在治疗终结出院后3个月到6个月才能鉴定,受理鉴定后7天内出鉴定书,有疑难的15天内完成,需要补充材料的从补充完成当天另算,鉴定书由委托单位(如交警大队)领取。

三、工伤认定后多少时间内能申请伤残鉴定法律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

伤残鉴定又名劳动能力鉴定,通常情况越早鉴定对劳动者越好。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最新伤情鉴定标准

最新伤情鉴定标准

最新伤情鉴定标准伤情鉴定是司法鉴定中的一个重要领域,其结果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审理和判决。

为了提高伤情鉴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不断完善和更新伤情鉴定标准是非常必要的。

最新的伤情鉴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伤情鉴定程序。

伤情鉴定的程序应当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包括鉴定委托、鉴定范围、鉴定方法、鉴定程序等。

鉴定人员应当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鉴定,不受任何非法干扰和影响。

二、伤情鉴定标准。

伤情鉴定标准应当根据医学、法律和司法实践的最新成果进行更新和修订。

对于不同类型的伤情,应当制定相应的鉴定标准,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同时,应当充分考虑被鉴定人的生理、心理和社会情况,避免片面和武断的结论。

三、伤情鉴定技术。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伤情鉴定技术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

应当采用先进的医学影像技术、法医学检验技术等手段,确保对伤情的全面、准确的鉴定。

同时,应当加强对鉴定技术的培训和监督,提高鉴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

四、伤情鉴定报告。

伤情鉴定报告是鉴定结果的书面表达,应当清晰、准确、客观。

报告内容应当包括鉴定对象的基本情况、伤情的描述和鉴定结论等内容,不应当包含任何主观臆断和不实陈述。

报告应当由鉴定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鉴定机构的公章,确保报告的真实性和权威性。

五、伤情鉴定质量监督。

伤情鉴定质量监督是保障鉴定结果准确性和公正性的重要手段。

应当建立健全的鉴定质量监督机制,加强对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鉴定中的问题和错误,确保鉴定结果的科学和可信。

综上所述,最新的伤情鉴定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医学、法律和司法实践的最新成果,不断完善和更新鉴定程序、标准、技术、报告和监督机制,确保伤情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为司法实践提供科学、可靠的鉴定依据。

伤情鉴定的标准

伤情鉴定的标准

伤情鉴定的标准伤情鉴定是指在司法过程中,由专业的法医学专家根据被害人的伤势情况进行的一种科学鉴定。

其所遵循的标准不仅涉及到法医学的内容,还包括了法律、道德等方面。

伤情的鉴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第一步:判断受伤程度伤情的鉴定首先要判断伤者所受的伤势程度,即轻伤或重伤。

判断的依据主要是受伤人的伤情病历以及医生的诊断意见,还可以通过检查和实验室分析等手段来确定伤情程度。

第二步:确定伤势原因接下来,需要通过调查和分析来确定伤害的原因。

这可以通过询问伤者、目击者的证言以及现场勘查来确定。

如果现场有视频监控,则可以通过视频材料来确定原因。

第三步:判断是否有故意犯罪行为伤情鉴定需要进一步判断被害人所受的伤势是否是犯罪行为造成的。

这需要对受害人的情况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和分析,包括询问目击者和调查犯罪嫌疑人等。

第四步:判断鉴定结果的可靠性伤情鉴定结果必须可靠,不能不实。

法医学专家需要遵循科学鉴定程序,依据科学原理和证据来做出判断。

在鉴定过程中,必须尽可能的客观、公正、准确地判断伤情。

伤情的鉴定标准应具有如下特点:一、科学性:伤情鉴定必须遵循科学的原则和方法,以确保所做出的结论准确无误。

二、准确性:伤情鉴定结果要基于具体的案件事实,综合各种证据和资料,尽可能地准确判断受害人所受的伤势。

三、独立性:伤情鉴定必须由专业的法医学专家来进行,与其他部门和人员无关,以确保其独立性和客观性。

四、公正性:伤情鉴定的结果必须在法律、道德和职业道德准则的框架下达到公正,不能因为任何原因而违背正当法律程序和公义原则。

综上所述,伤情鉴定主要是针对被害人所受伤势进行科学分析和判断,并进一步确定伤害的原因。

有效的伤情鉴定结果对于司法过程的公正性和正确性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

伤情鉴定的标准必须遵循科学的规范和法律、道德等准则,以确保其独立、公正和准确。

伤情鉴定怎么做

伤情鉴定怎么做

伤情鉴定怎么做伤情鉴定是一项重要的法医学工作,对于刑事案件和民事纠纷的解决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伤情鉴定的基本步骤和注意事项,以便更好地进行伤情鉴定工作。

一、概述伤情鉴定是通过对被害人身体上的伤害进行检查、评估,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学知识,确定伤情的性质、程度和对被害人的影响。

伤情鉴定结果常被作为法庭上的证据,用于判定被告的责任和赔偿金额等。

二、鉴定程序1.收集资料:首先,鉴定人员需要收集相关资料,包括事发经过、医疗记录、照片、视频等,以便全面了解案件的背景和伤害情况。

2.初步检查:鉴定人员对被害人进行初步检查,包括身体表面伤害的观察、疼痛程度的询问、身体功能的测试等。

初步检查主要是为了确定进一步的鉴定方向。

3.深入评估:根据初步检查结果,鉴定人员将进行更加深入的评估,包括进一步的身体检查和必要的医学检验,如X光、CT等检查,以获得更准确的伤情信息。

4.伤情分析:在获得足够的伤情数据后,鉴定人员将对这些数据进行分析,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伤情鉴定,包括伤情性质、程度和对被害人的影响等方面的判断。

5.出具鉴定报告:在完成伤情分析后,鉴定人员将出具详细的鉴定报告,包括鉴定目的、鉴定程序、伤情描述、伤情分析和结论等内容。

三、注意事项1.专业资质:伤情鉴定是一项专业工作,需要具备相关的医学知识和鉴定技能。

鉴定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资质和经验,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

2.客观公正:伤情鉴定应客观公正,不能被任何一方的利益所影响。

鉴定人员要全面、客观地收集和分析伤情数据,依据事实和医学知识,进行准确的伤情鉴定。

3.准确可靠:伤情鉴定结果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判决和赔偿等事项,因此要求鉴定结果的准确可靠。

鉴定人员应慎重选择和应用鉴定方法,并进行严格的数据分析和判断,确保鉴定结果的科学性和可信度。

4.保护隐私:在进行伤情鉴定过程中,鉴定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保护被害人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

五、结论伤情鉴定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工作,有助于司法公正和民事纠纷的解决。

做伤残鉴定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做伤残鉴定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伤残鉴定的流程和注意事项一. 伤残鉴定的定义和意义伤残鉴定是通过专业评定机构对个体受伤或患病导致的身体和心理功能残疾程度进行评估的过程。

其目的是确定个体的残疾程度,为其提供相应的帮助和补偿,保障其合法权益。

伤残鉴定的意义在于: 1. 实现对残疾人的精准评估和分类,为其提供个性化的康复和社会保障服务。

2. 为残疾人融入社会、参与劳动和享受优惠政策提供权威依据。

3. 确保社会资源和福利的合理分配,促进社会公平和和谐。

二. 伤残鉴定的流程伤残鉴定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申请与登记申请人或其监护人向伤残鉴定机构提出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准备好所需的材料,例如身份证明、医疗证明、康复记录等。

申请人可以直接联系伤残鉴定委员会或通过相关部门进行申请。

2. 资格审查伤残鉴定机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核实其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同时,会对申请人的残疾情况进行初步评估,以确定是否符合伤残鉴定的条件。

3. 评估面谈申请人到达伤残鉴定机构后,会进行面谈评估。

伤残鉴定专业人员会对申请人进行详细询问和观察,了解其残疾的性质、起因、持续时间、症状等相关信息。

面谈评估是整个鉴定流程中最关键的环节之一,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 评估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充分了解申请人的情况。

- 面谈过程应注重倾听申请人的陈述,确保其表达真实和准确。

- 评估人员应耐心与申请人沟通,了解其心理和社会背景对鉴定结果的影响。

4. 相关检查和测试根据申请人的情况,伤残鉴定机构可能会要求进行一些相关的检查和测试,以进一步评估其身体和心理功能的残疾程度。

例如,医生会根据需要向申请人进行体检、血液检查、影像学检查等。

5. 专家评审和组成鉴定意见伤残鉴定机构将申请人的资料和评估结果提交给专家组,由专家组成员进行评审和讨论,形成鉴定意见。

专家评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 评估专家应覆盖多个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确保评估结果的科学和客观性。

做伤残鉴定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做伤残鉴定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做伤残鉴定的流程和注意事项一、伤残鉴定的流程1. 申请阶段:申请人需向相关鉴定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明、病历、诊断证明、医学影像资料等。

申请人应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进行后续的鉴定工作。

2. 面谈和观察阶段:鉴定机构将安排专业人员对申请人进行面谈和观察。

面谈过程中,鉴定人员将针对申请人的病史、受伤情况、治疗经过等进行详细了解,并观察申请人的行为、语言、姿态等方面的表现。

3. 体检和评定阶段: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鉴定机构可能安排一系列的体格检查和功能评定。

体检包括身高、体重、血压、心电图等常规检查项目,评定则包括神经系统、肌肉骨骼系统、心理状态等方面的功能评估。

4. 专家评审阶段:鉴定机构将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和专业评定结果,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专家将综合考虑申请人的病情、功能障碍程度以及社会参与能力等因素,最终确定伤残等级或残疾程度。

5. 鉴定结果反馈和申诉阶段:鉴定机构将向申请人反馈鉴定结果,并解释评定的依据和理由。

如果申请人对鉴定结果不满意,可以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应证据和理由,鉴定机构将重新评估申请人的情况并作出最终决定。

二、伤残鉴定的注意事项1. 提供真实材料:申请人在申请阶段需要提供真实完整的材料,包括病历、诊断证明、医学影像资料等。

虚假材料将严重影响鉴定结果,并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2. 配合鉴定工作:申请人应积极配合鉴定机构的工作,如按时参加面谈、体检和评定等环节,并提供必要的配合和协助。

3. 保持良好状态:申请人在鉴定过程中应保持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状态,避免因紧张或情绪波动影响鉴定结果。

4. 了解相关政策法规:申请人应了解并遵守相关的政策法规,如伤残鉴定的相关规定、残疾证书的领取条件等。

5. 合理申诉权利:如果申请人对鉴定结果不满意,可以依法行使申诉权利,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和理由。

但申诉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

6. 保护个人隐私:鉴定机构应保护申请人的个人隐私,不得将申请人的个人信息泄露给他人或用于其他非鉴定目的。

人体伤情鉴定标准

人体伤情鉴定标准

人体伤情鉴定标准人体伤情鉴定是司法医学领域中的重要一环,它通过对人体受伤情况的观察和分析,为司法机关提供客观、科学的证据,帮助司法机关做出正确的判决。

在人体伤情鉴定中,需要根据一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定,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下面将介绍人体伤情鉴定的标准及相关内容。

一、外伤的鉴定标准。

外伤是指外界力量对人体组织造成的损害,其鉴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伤情的部位和性质,需要对受伤部位和性质进行详细观察和描述,包括伤口的大小、深浅、形状等情况,以及受伤部位的红肿、瘀血等症状。

2. 伤情的时间,通过观察伤口的愈合情况、瘀血的变化等,可以初步判断伤情的时间长短,从而为案件的时间线索提供参考。

3. 伤情的原因,需要根据伤情的性质和部位,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分析可能的伤情原因,如是意外伤害、自残还是他伤等。

二、伤情的鉴定方法。

在人体伤情鉴定中,常用的鉴定方法包括以下几种:1. 体格检查,通过对受伤部位的触诊、压痛、活动度等进行检查,可以初步了解伤情的程度和性质。

2. 影像学检查,如X光、CT、MRI等检查,可以帮助确定骨折、脱位等内部伤情的情况。

3. 病理学检查,通过对伤口组织的病理学检查,可以确定伤情的具体类型和程度。

三、伤情的鉴定要点。

在进行人体伤情鉴定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要点:1. 客观性,鉴定人员需要客观、公正地观察和描述伤情,不受任何主观因素的影响。

2. 准确性,对伤情的部位、性质、时间等情况需要进行准确描述和判断,避免主观臆断和错误结论。

3. 综合性,需要综合运用各种鉴定方法和技术手段,全面、系统地评估伤情的情况。

四、伤情鉴定的意义。

人体伤情鉴定是司法机关依法进行案件审理和判决的重要依据,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为案件的事实查明提供科学依据,保障司法公正。

2. 对于受害者和被告人来说,伤情鉴定结果直接关系到案件的结果和司法裁决,因此伤情鉴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至关重要。

伤情鉴定怎么做

伤情鉴定怎么做

伤情鉴定怎么做伤情鉴定是一项医学技术,用于判断、评估和证明被害人身体的伤情程度。

这项技术常常被应用于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劳资争议等法律纠纷中。

伤情鉴定需要医学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结合,因此在进行伤情鉴定时,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方法。

一、伤情鉴定的程序伤情鉴定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收集被害人的相关资料和证据。

这包括被害人的病例资料、伤口照片、医学诊断报告等。

同时收集被害人的证言和其他相关证人的证言。

2.对被害人进行身体检查。

伤情鉴定的核心是对被害人进行身体检查。

通过检查被害人的伤口部位、伤口大小、伤口深浅、是否合并炎症等方面,可以初步判断被害人的伤情程度。

3.进行影像学检查。

通过X光、CT、MRI等影像学检查,可以更准确地判断被害人的伤情程度。

4.编制伤情鉴定报告。

根据收集到的证据和检查结果,编制具体的伤情鉴定报告。

报告应包含被害人的基本信息、伤情的具体描述、伤情的成因和行为人的责任等方面。

二、伤情鉴定的方法在进行伤情鉴定时,医学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是密不可分的。

下面介绍几种常见的伤情鉴定方法:1.外观法。

这种方法主要通过对被害人受伤部位的外观进行观察和比较,来判断被害人伤情的程度。

外观法的缺点是容易受到个体差异、时间差异、检查者主观因素等影响,因此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慎重。

2.医学鉴定法。

这种方法是通过对被害人进行身体检查、影像学检查等方式,结合医学知识来判断被害人伤情的程度。

医学鉴定法的优点是准确度高,缺点是需要进行专业的医学检查和诊断,费用较高。

3.统计学方法。

这种方法是通过对大量伤情情况的分析和统计,提取出具有代表性的数据和特征,来判断被害人伤情的程度。

统计学方法的优点是客观、科学,缺点是需要大量的实证数据和复杂的统计分析方法。

三、注意事项在进行伤情鉴定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保证伤情鉴定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医学德规范是医生必须遵守的一种行为规范,鉴定医生必须遵守医学德规范和专业技术规范,保证伤情鉴定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伤情鉴定流程详细步骤

伤情鉴定流程详细步骤

伤情鉴定流程详细步骤一、概述伤情鉴定是指对因他人或自身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鉴定,以确定伤害程度和责任归属的过程。

伤情鉴定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可以为案件的审理提供重要证据。

二、鉴定前准备1.确认受伤人员身份在进行伤情鉴定前,首先要确认受伤人员的身份。

如果是涉及到刑事案件,需要确认被害人或嫌疑人的身份;如果是民事案件,则需要确认原告或被告的身份。

2.收集相关证据在进行伤情鉴定时,需要收集相关证据。

这些证据包括医院诊断书、治疗记录、影像资料等。

3.确定鉴定机构和专家根据案件性质和需要,确定适当的鉴定机构和专家。

一般来说,公安机关会指派专门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三、现场勘查1.现场勘查准备在进行现场勘查前,应该做好充分准备工作。

这包括了解案件背景、查看相关资料等。

2.现场勘查过程现场勘查是伤情鉴定的重要环节之一。

在现场勘查过程中,需要对现场进行全面的勘查,包括受伤人员的情况、现场环境等。

3.现场勘查记录在进行现场勘查时,需要做好详细的记录。

这些记录包括拍照、视频、文字记录等。

四、医学检查1.医学检查准备在进行医学检查前,应该对受伤人员进行基本的身体检查,了解其身体状况。

2.医学检查过程医学检查是伤情鉴定的核心环节之一。

在医学检查过程中,专家会对受伤人员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并根据诊断书和治疗记录等资料作出判断。

3.医学检查记录在进行医学检查时,需要做好详细的记录。

这些记录包括诊断书、治疗记录等。

五、鉴定报告编写1.鉴定报告准备在编写鉴定报告前,需要将现场勘察和医学检验所得到的资料整理成为完整的材料。

2.鉴定报告编写过程鉴定报告是整个伤情鉴定工作的核心,需要在报告中详细阐述受伤人员的伤情程度和责任归属。

3.鉴定报告审核在编写鉴定报告后,需要进行审核。

这个过程主要是对报告内容进行审查,确保其准确性和完整性。

六、鉴定结果确认1.鉴定结果确认准备在进行鉴定结果确认前,需要将鉴定报告送达相关当事人,并通知其到场确认。

伤情鉴定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伤情鉴定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伤情鉴定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伤情鉴定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一、引言伤情鉴定工作是在刑事司法领域中具有重要意义的一项工作。

其目的是通过科学的方法和专业知识,准确、客观地评估被害人的伤情,为法院提供依据,确保正义得以实现。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要面对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就伤情鉴定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展开探讨,并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

二、伤情鉴定工作中的问题1. 证据不足在进行伤情鉴定时,对于伤情的判断往往依赖于现场勘查和犯罪证据。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如现场环境复杂、证据收集不全等,导致伤情鉴定时的证据不足。

这将影响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导致判决结果的难以预料。

2. 专业水平不一伤情鉴定工作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然而,由于人员素质的不均衡和培训机制的不健全,导致在一些地区或单位中,伤情鉴定人员的专业水平参差不齐。

这将直接影响到伤情鉴定结果的科学性和可信度。

3. 私人定制伤情鉴定工作中,有时会出现一些伤情鉴定报告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况。

这主要是由于一些相关利益方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对伤情鉴定的结果进行私人定制。

这种情况的发生将严重损害司法公正的原则,使伤情鉴定的结果失去信任。

三、解决策略1. 健全证据体系为解决证据不足问题,应加强对现场勘查和证据收集的专业培训,提高人员的技能水平。

加大对现场勘查和证据收集设备的投入,提高证据的可信度和完整性。

2. 提高专业水平为提高伤情鉴定人员的专业水平,应加强对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建立健全的职业发展机制。

推动相关机构间的合作和交流,加强专业能力的共享和提升。

3. 加强监督机制为解决私人定制问题,应建立健全的伤情鉴定工作监督机制。

对伤情鉴定机构和人员进行监督和评估,加强对伤情鉴定报告的审核和抽查,确保伤情鉴定结果的真实、客观和科学。

四、个人观点和理解伤情鉴定工作的开展是确保刑事司法公正的重要环节,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会遇到一些问题和挑战。

为解决这些问题,我认为我们需要加强对证据的收集和保全工作,提高伤情鉴定人员的专业水平,加强对伤情鉴定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伤情鉴定流程及解决方法

伤情鉴定流程及解决方法

伤情鉴定流程及解决方法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一、伤情鉴定的定义和目的。

伤情鉴定是指通过对人体损伤的检查和评估,确定损伤的程度、性质和原因,为司法机关、保险公司、用人单位等提供科学依据的一种鉴定活动。

法医损伤鉴定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法医损伤鉴定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法医损伤鉴定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作者:李贺刚来源:《科学与财富》2016年第31期摘要:法医鉴定是一项技术性、专业性很强的活动,法医鉴定结论对民事、刑事案件的判决往往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因此对法医鉴定活动必须加强监督,以防止鉴定滥用、违反程序等现象的发生。

本文就法医鉴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并结合自身经验,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法医鉴定;问题;对策;分析法医损伤鉴定是以应用临床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研究和解决与法律有关的人体损伤等问题,进行检验并作出伤害程度等的意见和判断,法医损伤鉴定属于临床法医学的范畴。

临床法医学和临床医学均属于应用医学,但承担的任务却截然不同。

面对损伤,临床医生的任务是通过各种检查确定损伤并给予针对性的治疗,而法医损伤鉴定的任务也是为了对伤者损伤进行明确诊断,但紧接着的是对其损伤进行鉴定,明确有无损伤,是否新鲜及损伤程度。

法医损伤鉴定因其自身具有的严谨性,必须做到客观、科学、合法,但伤者在前期就诊过程医疗行为的参与和后续法医据实鉴定的出发点不同,会造成伤者认为损伤鉴定不公平、不公正的问题,需要更进一步的解决。

一、法医在鉴定工作中常见的问题1.检查不够详细。

对活体损伤检验进行鉴定时,法医除了需要熟练掌握基础的临床检查手段外,还需熟练掌握相关的特殊检验方法。

对于同一损伤的鉴定,需要采用多种方案检验,且对不同方法的检验结果进行分类,将其中可以作为诊断依据、只能作为参考、不具有临床诊断意义等类型鉴定结果区分出来。

2.鉴定时机不恰当。

对活体损伤进行检验鉴定时,法医应按照损伤的具体情况、结局或后果进行系统的分析及评估,因此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鉴定时机不够恰当的问题,从而明显影响了法医鉴定工作的准确性。

3.医学资料滥用。

个别法医在进行法医鉴定的过程中没有及时审查相关的临床医学资料,而仅进行了简单的修改,严重的甚至直接照抄、照搬,在未进行客观、系统分析的前提下就直接作出了鉴定结果,从而明显影响了损伤情况鉴定的准确性。

伤残鉴定都问哪些问题

伤残鉴定都问哪些问题

伤残鉴定都问哪些问题随着大家法律意识的提高,受伤后人们都知道需要开伤残鉴定,这样可以保障自己应得的赔偿。

但是有些人对于伤残鉴定的流程以及鉴定的时候医生会问一些什么问题会有疑惑与不解。

那么伤残鉴定都问哪些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伤残鉴定都问哪些问题其实伤残鉴定的过程就跟平时上医院就诊差不多,主要是需要根据受到损失的当事人的病历,治疗情况以及当前本人的健康状况,再检查身体的一般情况,受伤部位的恢复情况,骨折或者还需要检查机体的活动是否受到这次受伤的限制,被医生摁摸部位感觉与以前不一样也要说明。

也就是说先病历,治疗过程中拍的X光片或者CT片子,医生需要询问一下当事人的伤情,还有治疗过程中的情况。

如果是骨折或者其他外伤的话医生会要求当事人做一下医生规定的动作,以便观察当事人的伤情,并做出判断。

有必要时需要借助仪器进行检测,提高诊断结果。

二、伤残鉴定的意义1、伤残鉴定是对一个案件定性的重要证据之一。

如果当事人鉴定的伤情在轻伤二级以上的话,就可以立案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伤情鉴定不够轻伤,也就是轻微伤的话,那么就是治安案件,单单就伤情的情况只能治安处罚。

2、伤残标准是确定受伤人员劳动能力丧失程度的重要依据,是决定其赔偿的最基本的条件之一。

3、鉴于伤残鉴定的重要性,有关当事人及有关单位禁止收受贿赂、弄虚作假。

三、关于伤残鉴定的法律依据1、《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条: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

2、《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虚假鉴定意见的;虚假诊断证明的;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开伤残鉴定是我们维护自己权益的有效手段之一,是强有力的法律武器,同时,也不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滥用法律权利,弄虚作假。

法医进行伤情鉴定所应注意的问题

法医进行伤情鉴定所应注意的问题

法医进行伤情鉴定所应注意的问题
闫永书;张大伟
【期刊名称】《医学与法学》
【年(卷),期】2018(10)5
【摘要】文章主要探讨伤情鉴定中法医所应注意的问题,包括对受害者病历材料真实性的审查、其既往相关疾病史的调查及兼顾伤情鉴定的全面性等,以供同行参考.【总页数】2页(P70-71)
【作者】闫永书;张大伟
【作者单位】北京中衡司法鉴定所;河北省霸州市公安局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从“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及其起源来看当前我国社科研究中所应当注意的问题[J], 王艳军;
2.实现无人值班牵引变电所应注意的问题 [J], 刘毅
3.法医伤情鉴定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J], 陈国栋;周法元;张建峰
4.浅谈"抗台风"电网抢修物资供应过程中所应注意的问题 [J], 章绍耕
5.论我国法医学专家辅助人所应具备的资格与品质 [J], 陈新山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二、鉴定附则中需要注意的 问题
• 5. 6.8本标准所称大血管是指胸主动脉、 主动脉弓分支、肺动脉、肺静脉、上腔静 脉和下腔静脉、腹主动脉、髂总动脉、髂 外动脉、髂外静脉。
• 注: • (1)凡在本条限定范围内的颈部大血管、胸
腔大血管和腹腔大血管破裂。均符合本条 规定。应援引标准具体条款鉴定损伤程度。

(2)当外界致伤因素与个体特质共同作用造成损害后果的,应依据伤
病关系处理原则进行损伤程度鉴定。如过敏体质的个体在接触某些药物、
化学物质或粉尘时会出现过敏现象,严重时可危及生命。瘢痕体质的个
体体表损伤后可出现瘢痕过度增生,在面部可致面部毁容,在关节可影
响关节功能。对于此类致伤因素造成的损害后果,其损伤程度的鉴定因
• 注:
• 贯通创:所谓贯通伤--就是穿透了,往往由枪伤或锐器穿透伤或 车祸造成的穿透伤.;

盲管创:有入口,无出口。• ()同一盲管创或者贯通创的皮肤创口长度不能和盲管创的深度 或者贯通创的长度累加计算,以免加重损伤程度的鉴定。
• (3)未成年人的创口长度计算参照附则6.18条有关规定。
• ——6.18 本标准所涉及的体表损伤数值,0~6岁按50%计算, 7~10岁按60%计算,11~14岁按80%计算。
二、鉴定附则中需要注意 的问题
• 1. 6.3本标准所称的损伤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引起的人体组织器官结构 破坏或者功能障碍。反应性精神病、癔症等,均为内源性疾病,不宜鉴 定损伤程度。

注:(1)外伤后出现的内源性疾病不宜进行损伤程度鉴定,但应对外
伤与内源性疾病的发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进行必要的分析说明。
• (2)对于其他重要血管损伤,按照《标准 “5.9.4e四肢重要血管破裂”鉴定为 轻伤二级,但当出现失血性休克(中度)时
二、鉴定附则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 6.6.9本标准四肢大关节是指肩、肘、 腕、髋、膝、踝六大关节。
二、鉴定附则中需要注意
的问题
• 7. 6.10本标准四肢重要神经是指臂丛及其分支神经(包括正中神 经、尺神经、桡神经和肌皮神经等)和腰骶丛及其分支神经(包括 坐骨神经、腓总神经、腓浅神经和胫神经等)。
充分考虑到自身因素,根据伤病关系处理原则进行损伤程度鉴定。
• (3)除了反应性精神病和癔症等,心理性阴茎勃起障碍也不是外界致 伤因素直接造成的组织结构破坏或者功能障碍,不是损伤程度
二、鉴定附则中需要注意 的问题
• 2. 6.5盲管创、贯通创,其创道长度可视为皮肤创口长度,并 参照皮肤创口长度相应条款鉴定损伤程度。
一、鉴定原则中需要注意 的问题
• 3.伤病关系的处理原则 • (1) 损伤为主要作用的,既往伤/病为次要或者轻微作用的,
应依据本标准相应条款进行鉴定。
• (2) 损伤与既往伤/病共同作用的,即二者作用相当的,应依 据本标准相应条款适度降低损伤程度等级,即等级为重伤一级和 重伤二级的,可视具体情况鉴定为轻伤一级或者轻伤二级,等级 为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的,均鉴定为轻微伤。
二、鉴定附则中需要注意 的问题
• 3. 6.6牙折包括冠折、根折和根冠折,冠折须 暴露髓腔。
• 注:当牙齿冠折时,应根据 • 伤后治疗情况判断牙髓腔是否 • 暴露。当牙髓腔暴露时则应视 • 为牙折,并参照《标准》相应 • 条款进行损伤程度鉴定;根折 • 和根冠折直接认定为牙折。
二、鉴定附则中需要注意 的问题
• 注: • (1)对于臂丛神经干性或者束性损伤、正中神经、尺神经和桡神经
肘部以上损伤、骶丛神经或者坐骨神经损伤,遗留肌瘫(肌力3级 以下)应依照《标准》相应条款鉴定为重伤二级。 • (2)对于本条规定的其他神经损伤应依照《标准》“5.9.4b四肢 重要神经损伤”鉴定为轻伤二级。 • (3)对于本条未明确规定的其他周围神经损伤是否鉴定为轻伤, 应视神经损伤是否明显影响活动功能,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综合 评定。
法医学人体损程度伤鉴定审查中需 要注意的若干问题
一、鉴定原则中需要注意 的问题
• 1.鉴定依据的选择 • (1)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致伤因素
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 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为依据,全面分析,综合鉴 定。
• (2)以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作为鉴定依据 的,鉴定时应以损伤当时伤情为主,损伤的后 果为辅,综合鉴定。
• • (3)对于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
作为鉴定依据的,鉴定时应以损伤的后果为主, 损伤当时伤情为辅,综合鉴定。
一、鉴定原则中需要注意 的问题
• 2.鉴定时机的选择 • (1)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
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 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 (2)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 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在 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出 具鉴定意见,但须对有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加以 说明,必要时应进行复检并予以补充鉴定。 • (3)疑难、复杂的损伤,在临床治疗终结或 者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 注:由于公安机关办案期限尤其是拘留期限的 限制 ,平常我们办理的批捕、起诉案件中,
• 4. 6.7骨皮质的砍(刺)痕或者轻微撕脱性骨折(无功能 障碍)的,不构成本标准所指的轻伤。
• 注: • (1)凡骨皮质砍(刺)痕,不属于《标准》规定的轻伤
范围,不能鉴定为轻伤。
• (2)凡轻微撕脱性骨折不伴有功能障碍的,不属于本 标准规定的轻伤范围,不能鉴定为轻伤。
• (3)本条所指的功能障碍是指活动功能受限或者影响 活动功能,由于缺乏客观的评定方法,故在认定无功 能障碍时应根据撕脱性骨折的部位、程度等进行综合 评定。
• (3) 既往伤/病为主要作用的,即损伤为次要或者轻微作用的, 不宜进行损伤程度鉴定,只说明因果关系。
• 注:如病理性脾大晚期脾的结构和功能出现明显质的变化,当腹 部遭受轻微外力作用时就有可能发生脾破裂,而在此种情况下正 常脾是不可能发生破裂的,此时不宜进行损伤程度鉴定,主要是 指不宜评定为重伤或轻伤,以避免加害人受到不公正的刑事指控。 但可以对腹部外力在脾破裂后果中的原因力大小进行分析,以便 受害人得到应有的经济赔偿。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