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报送工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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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文件

编号:CATARC/01-W13-2009 编制:办公室 批准:赵航 信息报送工作管理办法 2009年2月24日发布 2009年2月24日实施

1 目的

为进一步健全中心向上级主管单位和有关部门报送重要信息的制度,较好地反映中心各方面工作,使信息工作更好地为中心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服务,为中心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服务,现结合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心信息报送工作的管理。

3 术语及定义

4 管理职责

根据中心工作,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信息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信息。加强信息调研,实现信息的有效开发和综合利用,为中心领导提供决策参考。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客观事实。

5 信息报送工作的管理体制

5.1中心的信息报送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中心办公室是中心信息报送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收集中心发展建设、科研创新、经营管理、人才工程等方面工作的综合信息和统计资料。

5.2中心建立机关和各部门及子公司的两级信息网络。各级领导要充分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应有分管本单位信息报送工作的领导,并指定一名信息员,结合本单位工作情况,按报送要求定期报送信息。

5.3凡各单位向中心及上级部门报送的信息,应根据信息内容先报中心办公室。中心办公室报请有关领导审核后,方可报送。

6 信息报送工作的主要内容

报送的信息应反映中心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的基本情况;反映中心各部门的工作动态、成绩、经验和问题;反映中心员工思想动态。具体包括:

6.1中心贯彻执行中央各级政府、上级主管单位的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重要工作的落实情况。

6.2中心党政工作规划、计划、意见和措施的落实情况。

6.3中心重要工作的阶段性进展情况或阶段性成果、经验。

6.4中心在发展建设、科研创新、经营管理、人才工程等方面工作的进展情况,在工作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以及遇到的新问题。

6.5中心员工对党和国家重要会议的反映,对国内外重大事件的反映,对中央重大政治、经济、文化决策和部署的反映,对中央领导重要讲话的反映,对社会热点以及中心各项工作的反映;中心员工的重要思想动态。

6.6中心组织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

6.7中心重大突发性事件。

6.8上级单位要求上报的信息和各部门认为需要报送的信息。

7 信息报送工作的要求

7.1各单位报送信息必须及时、准确,重点突出。对中心工作具有指导意义的信息或反映带有倾向性问题的信息,应有综合分析,使信息具有较大的参考价值。

7.2对本单位发生的涉及中心员工人身安全,影响正常工作秩序和稳定等重大突发性事件,应在事发后1小时内上报,并续报事态进展情况和处理情况,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7.3由各职能部门组织的涉及全中心性的会议或活动等专项信息,要在会议(活动)结束的次日上报。

7.4对中心重要的统计数据信息,各职能部门要对有关数据反映出来的新问题、新情况进行调研分析,特别是涉及中心工作情况的统计数据,要有前瞻性的分析和判断,供中心决策时参考。

7.5各单位向中心报送信息,应直接报送中心办公室。凡不涉及保密内容的信息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报送。信息报送应规范,力求文字简洁,语言清晰,表述完整。

7.6中心办公室信息员每天按时登录上级主管单位网络信息平台,及时接收上级部门的会议通知、信息公告、文件等信息,及时向上级主管单位报送中心重要工作进展、重大活动、中心思想动态等信息。

7.7中心办公室建立信息报送登记制度,及时对各单位报送的信息进行疏理汇总。重要信息及时汇报主管领导,并按要求及时办理;需要反馈办理结果的,应按要求及时反馈,以保证信息的双向交流。

8 信息报送工作的程序

9 本办法由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编制/日期 办公室/2009-2-24

批准/日期 赵航/2009-2-24 □中心办公室 □ 经营发展处 □人教处 □财务处 □ 科研处 □ 工会 会签

□物业部

□ 监察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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