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工作中的法律问题及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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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护理活动与职责范围的法律问题 由于超出职责范围的护理活动给病人造 成伤害的,护士负有法律责任。 如急救插管,急救处理无医嘱不能处理
发生事故的根源:
一 念 之 差
一 技 之 差
医疗事故的防范 医疗事故的
学习执业规范 规范执业行为 尊重病人权利 严格医院管理
要求做的必须做 禁止做的决不做
护理工作中的守法和用法
尸检:窒息 尸检: 固定尸斑的出现:死亡后四个小时 固定尸斑的出现: 由此可见护士的护来自百度文库情况报告是虚构的
本案中主要涉及二个法律问题, 本案中主要涉及二个法律问题, ( 1 ) 当班护士在本案中是否有责任 ? 当班护士在本案中是否有责任? (2)该护士在事故发生前后的行为应如 何认定? 何认定?
处理医疗纠纷的归责原则基本是单一归 单一归 责原则说 责原则 说 。 即 过错责任是侵权行为 的唯 过错责任是侵权行为的唯 一归责原则,即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 一归责原则 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就 不承担民事责任。
谢 谢
——犯罪;依法惩处——刑事责任;
客观:不作为(应及时报告医生),主观:疏忽大意 如,护士未认真听,引起患者不满——侵犯了患者的 生命健康权——侵权;赔礼、道歉解决。
(二)疏忽大意与渎职罪
疏忽大意是指不专心致志的履行职责, 因一时粗心或遗忘 粗心或遗忘而造成客观上的过失 粗心或遗忘 行为,过失可导致两种后果: 1、疏忽大意的错误仅损害了被护理者的 心理满足、生活利益或恢复健康的进程。 侵权行为 2、因失职而致残、致死。 渎职罪
例二:张某, 26岁 因夫妻失和服毒自杀, 例二:张某,女,26岁,因夫妻失和服毒自杀,
入院抢救,清醒后多次说: 人活着没意思” 入院抢救,清醒后多次说:“人活着没意思”。 次日上午问护士附近有无水塘, 次日上午问护士附近有无水塘,该护士如实告 知。中午交班时发现患者失踪,傍晚在医院附 中午交班时发现患者失踪, 近水塘捞出患者尸体。 近水塘捞出患者尸体
过错的形式主要有故意 过失两种。 故意和过失
故意,是指行为人预见到自己行为的有害后果,
仍然放任有害结果的发生。
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
发生不良后果而没有预见到(疏忽大意的过 失),或虽然预见到了却轻信此种结果可以避 免(过于自信的过失)的心理状态。
在新生儿病房中,一般规定护士应30-60 分钟巡视病房一次,以便发现问题,及 时解决。
若明知该医嘱可能造成对患者的法律性损害, 却听之任之,若酿成严重后果,将共同承担由 却听之任之,若酿成严重后果,将共同承担由 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处方:10%氯化钾10ml静脉推注。 10%氯化钾10ml静脉推注。 10%氯化钾10ml静脉推注 注意 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对医嘱产生疑问,核对后再执行 口头医嘱 病情变化,及时通知医生,医生根据病情 更改医嘱后再执行
(五)病房药材及物品管理
应有严格管理制度,定时清点,防止个别护士因 工作之便挪用,犯盗窃药品及器材、物资罪。 对麻醉药品的保管应重视,防止个别护士因工作 之便自己用麻醉药成隐而犯吸毒罪。
(六)护生的法律身份
护生是正在学习护士专业的学生。按法律的含义, 只能在职业护士的严密监督和指导下,按照严格 的护士操作规程去工作,否则她的工作将被认为 是侵犯行为。
新生儿室护士报告新生儿死亡前后的护理情况: (1) 前日晚10时到次日10时,巡视该新生儿一切正常。 (2) 1时15分,排便后喂牛奶30毫升后,右侧卧位,未见异常。 (3) 3时30分,护士巡视病房,更换尿布,一切正常。 (4) 4时30分,护士巡视,该新生儿正常。 (5) 5时,护士巡视、换尿布,仍右侧卧位,一切正常。 (6) 5时30分,护士巡视发现该新生儿面部、口唇青紫色,右 半身青紫,呼吸、心跳已停止,经值班医师检查确认其已死亡。 检查发现,尸斑已形成,以头面部、右侧半身前胸部为主。 该护士主张此男婴系"新生儿猝死综合症"死亡。
(三)临床护理记录的法律意识 在法律上有其重要的意义。 客观、及时、准确无误,完整的护理 记录是举证的法律依据。 不能丢失、涂改、隐匿、伪造或销毁
某产妇于某日上午9 某产妇于某日上午9时许,在某市中心 医院妇产科产房顺产一足月男婴,经该院医生 检查新生儿一切正常,按新生儿临床评分标准 被定为满分。产妇连续两天见到新生儿并以母 乳喂养,但产后第三天早晨5 30分突然发现 乳喂养,但产后第三天早晨5时30分突然发现 该男婴已死亡于新生儿室。产妇及家属向院方 控告该院当班护士失职致其婴儿死亡,护士矢 口否认自己有责任,双方遂引发医疗纠纷。

护理工作中的法律问题及法律责任
侵权行为与犯罪(过失) (一)侵权行为与犯罪(过失)
侵权行为一般指对某人或许多人的人身权利不应有 侵权行为一般指对某人或许多人的人身权利不应有 的侵犯。民事责任; 的侵犯。民事责任;如,病人的知情权 犯罪则指一切触犯国家刑法的行为。 犯罪则指一切触犯国家刑法的行为。刑事责任 则指一切触犯国家刑法的行为 犯罪分故意和过失。 犯罪分故意和过失。 护理工作中最为严重的是过失。 护理工作中最为严重的是过失。 过失 分清犯罪与侵权行为的关键是对护理行为的目的和 分清犯罪与侵权行为的关键是对护理行为的目的和 犯罪 后果的正确鉴定。 后果的正确鉴定。
医疗事故罪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 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 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者拘役。
例:沈某,男,59岁,胸闷4h余,急诊,心率102次/ min,无其他体征。医生疑为冠心病,即给予5%葡萄 糖250ml加复方丹参16ml静滴,并嘱做心电图检查。1h 输液完毕后,患者自述胸闷无好转,护士未予理会, 也未查心电图,让患者回家,次日晨患者因心肌梗死 死于家中。
(四)执行医嘱的合法性
随意签改医嘱或无故不执行医嘱——违法行为 随意签改医嘱或无故不执行医嘱——违法行为 护理人员若发现医嘱有明显的错误,则有权拒绝 护理人员若发现医嘱有明显的错误,则有权拒绝 执行。 如果在护理人员提出明确申辩后,医师仍强制要 求其执行,她将不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 负任何法律责任。
该护士的不作为行为已构成了一种过 失(过于自信的过失)
事故发生前的不作为行为是一 事故发生前的不作为行为是一 种过失行为
对于该护士在事故发生后的行为应如何认 定呢?
《医疗事故处理条理》第七条的规定:“凡发生医疗事 故或事件,当事的医务人员应立即向本医疗单位的科室 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随即向本医疗单位负责人报 告。” “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的医疗单位,应指派专人妥善保 管 各种原始资料,这是因为原始资料是病情发展的真实 记录;是认证医疗过失的重要 依据”。 本案中该护士构成了一种故意的行为,因而也将得到 更加严厉的处罚。
(指导性自学)
(四)护理工作中常见导致过失的原因 违反有关的规章制度 违反护理规范和护理操作规程 因缺乏经验而判断失误
思考题:
1、请讨论分析以下2例中,护士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 请讨论分析以下2例中,护士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 若是违法,属于哪种性质的违法? 若是违法,属于哪种性质的违法?合法的处理方法是 什么? 什么? 例一:李某, 例一:李某,男,8岁,麻痹性肠梗阻,收入院后给予 麻痹性肠梗阻, 插胃管和输液治疗。医嘱:见尿后,氯化钾10ml注入 插胃管和输液治疗。医嘱:见尿后,氯化钾10ml注入 管内。护士见患儿有尿后,将10%氯化钾10ml由输液 氯化钾10ml由输液 管内。护士见患儿有尿后, 10%氯化钾 管注入,致患儿心搏骤停,死亡。 管注入,致患儿心搏骤停,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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