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探放水管理办法
探放水队考核管理办法
探放水队考核管理办法总工程师:防治水副总:地测防治水科:编制:地测防治水科二〇二三年探放水队考核管理办法为保证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消除水害隐患,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细则》、《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标准实施细则》等上级相关规定要求,特制定我矿探放水队考核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我矿地测防治水科下设的探放水队。
二、探放水队各级岗位职责1、探放水队在地测防治水科的领导下做好我矿采掘工作面探放水工作。
2、探放水队各级岗位职责(1)探放水队队长在总工程师、防治水副总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矿探放水现场管理工作。
(2)探放水队技术副队长在探放水队队长的领导下,做好本队探放水技术管理工作。
(3)探放水队班组长负责在探放水队队长、探放水队技术副队长的领导下做好班组管理,安全高效完成探放水作业。
(4)探放水工负责在班组长的领导下,做好本岗位的探放水工作。
三、管理要求1、探放水作业前(1)探放水队队长根据地测防治水科下发的探放水通知单及时组织开展探放水工作。
(2)探放水作业前探放水队技术副队长应根据地测防治水科编制的探放水设计及时编制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总工程师组织会审,相关单位备案,之后组织本队所有探放水作业人员学习,方可入井准备探放水作业。
(3)探放水作业前,当班探放水工不少于3人,并且必须持证上岗,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探放水设计要求施工探放水钻孔。
(4)探放水作业前,应与地测防治水科共同做好安全确认工作,具体包括:1)钻探现场是否执行“三专规定”;2)钻探现场通风系统、瓦斯浓度是否正常,钻探现场排水系统是否完好;3)钻探现场排水系统是否完好;4)钻探现场机电设备是否安全可靠;5)钻探现场支护是否可靠;6)钻探现场避灾路线是否畅通;7)钻探现场通讯是否畅通。
(5)探放水钻机应检查完好可靠,探放水材料应检查是否准备齐全。
(6)探放水位置铁牌移至本次探放水位置,并挂锁管理。
(7)当班必须有探放水队管理人员现场跟班,全面负责当班探放水管理工作。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四篇)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煤矿探放水是指在煤矿开采过程中,通过开采工程向地下水源进行探水、排水等活动。
为了保障煤矿的安全稳定运营,确保工人的生命安全和矿井设施的完好,需要建立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资料申报和备案:煤矿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探放水方案,并进行备案。
探放水方案应包括开采区域的地质条件、设计方案、探放水施工方案等内容。
2. 探水和排水管理:煤矿应建立专门的探水和排水管理部门或岗位,并设立专门的探水和排水负责人。
负责人要负责探水和排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3. 设备维护和检修:煤矿需要配备专业的探放水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4. 工作流程和安全措施:煤矿应制定详细的探放水工作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安全措施,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5. 监测和预警机制:煤矿应建立探放水工作的监测和预警机制,对探放水工作的效果和地下水位进行实时监测,并及时发出预警,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可能的安全事故。
6. 安全教育和培训:煤矿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探放水工作的认识和技能,培养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通过建立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能够规范煤矿的探放水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降低事故风险,确保煤矿的安全运营。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二)是指在开采煤矿时,对矿井内积水进行有效管理的制度。
煤矿开采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地下水,如果不及时排放,将会对矿井的稳定性和矿工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内容:1. 放水的时机和频率:根据矿井开采情况和积水情况,确定放水的时机和频率。
一般情况下,矿井积水超过一定标准就需要进行放水。
2. 放水的方法和工艺:确定适合矿井条件的放水方法和工艺。
通常有自流下水、抽水放水、压水放水等方法。
3. 放水设备的选用和维护:选择适合的放水设备,并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常见的放水设备有水泵、管道、阀门等。
探放水管理办法
探放⽔管理办法附件4:探放⽔管理办法为加强集团公司所属矿井探放⽔⼯作,严格探放⽔设计、施⼯、验收标准和程序,确保探放⽔措施落实到位,特制定本办法。
⼀、适⽤范围各区域公司及矿井公司、各⽣产(基建)矿井。
⼆、探放⽔管理办法1、各矿井必须严格执⾏“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探放⽔规定,按照“⼀矿⼀策、⼀⾯⼀策”,“物探先⾏、钻探验证、危险区域重点探查”的原则制定和落实探放⽔措施。
2、必须将探放⽔⼯作纳⼊矿井采掘⽣产环节进⾏组织和管理。
掘进⼯作⾯作业规程中必须将探放⽔纳⼊掘进⼯艺流程,并在施⼯组织中做详细安排。
由矿调度室负责安排探放⽔作业时间并协调施⼯。
3、矿地测部门根据⼯作⾯⽉度掘进任务及探放⽔设计测算⼯作⾯⽉度钻探计划进尺,矿计划部门在⽉度⽣产计划中下达。
探放⽔进尺纳⼊⽣产任务统⼀考核。
4、⼯作⾯掘进或回采前,地测部门必须编制探放⽔设计,探⽔队制定施⼯安全措施,经矿总⼯程师审批后实施。
5、探放⽔设计必须针对⼯作⾯⽔害分布及特点进⾏编制,必须遵循物探和钻探相结合的原则,钻孔布置、超前距及帮距应符合《煤矿防治⽔细则》、《⼭西省煤矿⽼空⽔害防治⼯作规定》、《井下探放⽼空⽔技术要求》。
6、每次探放⽔前,矿地测部门必须根据⼯作⾯探放⽔设计,结合物探成果、⼯作⾯煤层及地质情况修正钻孔参数,预计本次钻探⼯期,并以通知单的形式报矿调度室及有关领导;遇地质构造、陷落柱必须及时调整钻孔参数并加密钻探;通知单必须经矿总⼯程师审查签字。
7、探放⽔必须由探⽔队施⼯,钻孔孔位及参数由地测⼈员现场标定,当班带班长必须及时、准确填写钻探原始记录单和探放⽔图牌板。
探放⽔钻孔执⾏安监、地测、探⽔队“三⽅”现场签字验收制度,“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
8、探放⽔实⾏钻孔痕迹管理,每次探放⽔起始位置必须在巷道帮醒⽬位置标识并挂牌管理,以⽅便掘进队组、安全员能准确控制允许掘进距离。
9、地测部门下发允许掘进通知单必须在确认探放⽔达到设计要求且⼯作⾯⽔害已消除的情况下,经矿总⼯程师签字确认后⽅可下发。
煤矿探放水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预防水灾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探放水原则1. 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原则;2. 探放水工作必须遵循科学、合理、安全、有效的原则;3. 探放水工作应做到全面、细致、严谨、及时。
三、探放水组织机构1. 成立探放水领导小组,负责矿井探放水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2. 矿井应设立探放水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探放水工作的实施;3. 探放水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经过专门培训。
四、探放水工作程序1. 探放水前的准备工作:(1)对探放水区域进行地质勘察,掌握水文地质情况;(2)编制探放水方案,明确探放水钻孔的位置、方位、角度、深度等参数;(3)配备必要的探放水设备和工具;(4)制定探放水应急预案。
2. 探放水实施:(1)按照探放水方案进行钻孔施工;(2)对钻孔进行观测,掌握水位、水量、水质等参数;(3)根据探放水情况,采取相应的排水、封堵等措施;(4)对探放水区域进行监测,确保探放水效果。
3. 探放水后的工作:(1)对探放水区域进行封堵,防止水源再次渗入;(2)对探放水钻孔进行封孔,防止水源重新涌出;(3)对探放水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为后续探放水工作提供依据。
五、探放水安全措施1. 探放水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2. 探放水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安全可靠;3. 探放水作业现场应设置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4. 探放水作业过程中,应密切注意透水预兆,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措施;5. 探放水作业结束后,应进行现场清理,消除安全隐患。
六、监督检查1. 矿井应定期对探放水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 矿井应接受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对探放水工作的监督检查;3. 探放水人员应自觉接受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七、奖惩1. 对在探放水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探放水管理制度(5篇)
探放水管理制度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有效开展我矿水害防治工作,防止重特大水害事故发生,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探放水的原则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
落实“有疑必停、有险必撤”的措施,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在进行采掘工作时,必须坚持超前钻探。
矿井进行新采区开拓或掘进新工作面时,必须进行探放水,并编制探放水设计及措施。
探放水设计要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并经研究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探放水工作要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
对发现现场情况与设计不符时,需制定补充措施,并经全体审批人员重新审核,方可执行。
二、探放水钻孔布置1、探放老空水钻孔,应按巷道的设计方向在其水平面和竖直面内呈放射状布置;钻孔应成组布设,其孔数视超前距和帮距而定。
(1)竖直扇形面内钻孔间的终孔垂距不得超过1.5m。
(2)水平扇形面内各组钻孔间的终孔水平距离不得大于3m。
(3)探水钻孔的最小超前距一般取30m,帮距取20m。
(4)倾斜煤层平巷的探放水孔,应呈半扇面形布置在巷道正前和上帮。
(5)倾斜煤层上山巷道探放水孔,呈扇面形布置在巷道的前方。
2、探放断层水及底板岩溶水的钻孔,必须沿掘进方向的前方及下方布置;底板方向的钻孔不得少于____个。
3、探放水钻孔除兼做堵水或疏水用外,终孔孔径一般不得大于75mm。
4、巷道接近可能导水的老钻孔探水线时,应向老钻孔布设扇形探水钻孔。
5、对水压大于1MPa的断层水、陷落柱水或强含水层水,不宜沿煤层布置探放水钻孔。
三、探放水钻孔孔口安全装置探放水钻孔应安设孔口安全装置。
孔口安全装置由孔口管、泄水测压三通、孔口水门和钻杆逆止阀等组成。
1、孔口管的安装与固定:(1) 选择岩层坚硬完整地段开孔,孔径应大于孔口管直径1-2级,钻至预定深度后,将孔内冲洗干净。
注浆使孔口管(管周围应焊扶正肋骨片)与孔壁间充满水泥浆。
煤矿井下探放水管理制度
煤矿井下探放水管理制度概述随着井下开采和巷道开挖规模不断扩大,井下涌水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保障安全生产,煤矿必须要采取措施对井下探放水进行科学管理。
本文将就煤矿井下探放水管理制度的建立、管理程序、考核评价及应急措施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井下探放水管理制度的建立为了建立良好的井下探放水管理制度,在制度的完善过程中需要明确煤矿探放水的管理范围、管理方式、管理内容、管理程序等。
同时还需要针对不同的开采方式和煤矿区域确定相应的探放水管理措施。
管理范围井下探放水的管理范围应明确,包括井下探进、巷道开挖、采煤和支护、煤巷排水等工作中产生的涌水问题。
管理方式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方式,包括制定探放水管理制度、加强井下探放水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建立探放水监测体系、加大对井下岩层水文地质的研究力度等。
管理内容根据探放水管理范围和管理方式,制定具体的管理措施,包括在井下采取有效的控制涌水措施、通过对井下涌水形成机理的研究、建立探放水监测体系等。
管理程序制定灵活、科学的管理程序,即从探放水的发现、报告、处置到后续的监测、分析、评估和总结等流程。
包括:定期开展涌水隐患排查工作,建立涌水隐患台账;对井下涌水的发现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按照程序进行调查处理;定期对已落实的探水、放水追踪检查,及时评估措施效果;总结探放水管理工作经验,完善管理制度。
管理程序煤矿井下探放水的管理程序,应该细致入微,具体操作流程如下:涌水排查煤矿应按照规定定期地组织开展涌水排查工作。
涌水排查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井下巷道、开采面、支护系统、水文地质环境等方面。
通过对已探明的高涌水位点进行跟踪巡逻、监测,对有潜在隐患的部位及时进行处理。
涌水调查处理发现涌水问题后,应及时上报当地主管部门,详细描述涌水区位置、涌水量估计及可能的危害后果等情况。
同时,要开展针对性的分析,确定涌水成因,然后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处理措施可能包括:加强支护、密闭工作面、封堵涌水裂缝等。
煤矿探放水管理【精选文档】
井下探放水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公司矿井探放水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水害事故发生,遏制重特大水害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老空水害防治工作规定的通知》(晋煤办发[2017]36号文)、《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结合公司各矿井具体情况,特制定井下探放水管理规定,望各单位在工作中遵照执行。
二、各煤矿水害防治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探掘分离、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井下探放水工作应执行“物探先行、化探跟进、钻探验证”综合探测手段。
第二章探放水管理要求三、矿长是防治水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是防治水技术负责人。
四、各矿必须建立水害防治中心,配齐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所有探放水作业人员要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水文地质类型简单和中等的矿井不少于1名,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和极复杂的矿井不少于3名。
防治水副总工程师、防治水机构负责人必须有3年以上煤矿防治水工作经历。
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有地质、采矿、安全等相关专业全日制院校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应每3年至少接受1次技术培训.矿井专用探放水钻机要配备3台以上,且至少有1台钻井能力在200米以上。
物探设备要配备有坑透和瞬变两种及以上物探设备(公司整体配置亦可)或与有物探资质乙级以上的单位签订技术服务协议开展物探工作.现场探放水作业人员单班特种作业持证人员不得少于3名。
严禁用煤、岩电钻进行探放水作业。
五、采掘工作面遇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加强探放水作业。
1.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煤矿。
2.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暗河、溶洞和导水陷落柱。
3。
打开防隔水煤(岩)柱进行放水前。
4。
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
5。
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
6。
接近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区域。
煤矿矿井探放水管理制度
煤矿矿井探放水管理制度
煤矿矿井探放水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矿探放水管理工作,促进探放水措施的扎实落实,并确保探放水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杜绝水害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1、生产技术科是探放水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及时编制各掘进作业地点的探放水措施并贯彻,实施对探放水施工作业的检查督促。
2、各掘进队是探放水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探放水措施的落实,在进行探放水施工作业中,必须严格按照探放钻孔设计及安全管理要求进行施工,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探放水情况。
3、探放水工作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凡新掘巷道,其探放水设计和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同《作业规程》一并编制贯彻和实施,不得滞后编制贯彻。
4、技术部门和带班矿领导必须切实加强对探放水工作的检查监督与管理,在督促各施工队严格按要求施工探放水钻孔的同时,督促搞好探放水牌板的管理,包括钻孔布置图、探放水记录必须挂设到现场。
5、每条巷道施工结束后,技术科要认真进行一次分析总结工作,对发现的出水点,必须标注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并对出水源及影响程度进行分析,以便有针对性的采取治水措施。
6、为搞好探放水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检查监督工作,技术科要指定专人进行管理,使探放水工作的软、硬件管理均完善到位。
7、对于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落实不到位、探放水钻孔未按要求施工的,一经检查发现,一并追究检查督促部门、带班矿领导及施工队的责任。
并处200~1000元的罚款。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一、引言煤矿探放水是煤矿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需要进行管理和处理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为了规范煤矿探放水的管理,制定了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目的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煤矿探放水的合理管理和处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保障矿山安全生产。
三、管理范围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探放水的管理和处理工作,包括探水工程、排水系统、处理设施等方面。
四、管理责任1. 煤矿负责人煤矿负责人对煤矿探放水管理工作负总责,确保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2. 环保部门环保部门负责煤矿探放水的监测、报告和环境影响评价,提出改进建议。
3. 生产部门生产部门负责探放水的处理工作,确保排放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五、管理措施1. 探放水监测定期监测煤矿探放水产量、水质和排放情况,建立监测记录并及时报告。
2. 探放水处理采用合适的处理工艺和设备,对煤矿探放水进行处理,保证排放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3. 探放水回用尽量实现煤矿探放水的回用,减少对自然水资源的消耗,降低环境负担。
六、处理流程1. 探放水排放阶段确定排放点和排放标准做好监测和报告工作2. 探放水处理阶段选择合适的处理工艺和设备进行处理操作3. 探放水回用阶段确定回用方案实施回用措施七、管理制度评估定期对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提出改进建议。
八、总结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对保障煤矿生产和环境保护起到重要作用,需要各部门共同配合,做好管理工作,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矿井探放水管理制度
矿井探放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探放水管理,预防和减少矿井水害事故,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类煤矿矿井的探放水管理工作。
第三条矿井探放水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矿井防治水体系。
第四条矿井探放水工作应由矿井防治水机构统一领导、组织实施,其他有关部门协同配合。
第五条矿井探放水工作应充分利用现有技术手段,不断提高防治水水平,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第二章探放水组织与管理第六条矿井应设立防治水管理机构,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矿井防治水管理机构应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七条矿井防治水管理机构应制定矿井防治水规划,明确防治水目标、任务、措施和责任。
第八条矿井防治水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矿井水文地质观测系统,定期对矿井水文地质条件进行监测、分析与评价。
第九条矿井防治水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探放水培训,提高矿井探放水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
第十条矿井防治水管理机构应制定矿井探放水技术规范,明确探放水的方法、程序、要求等。
第十一条矿井防治水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矿井探放水设备管理制度,确保探放水设备安全、可靠、有效。
第三章探放水工作程序与要求第十二条矿井在开拓新水平、新采区、新工作面之前,应进行水文地质调查,了解和掌握矿井水文地质条件。
第十三条矿井在开拓新水平、新采区、新工作面之前,应制定探放水计划,明确探放水工作内容、时间、责任人和要求。
第十四条矿井在开拓新水平、新采区、新工作面过程中,应按照探放水计划进行探放水工作。
探放水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探放水数据准确可靠。
第十五条矿井探放水工作应采取综合探测方法,包括物探、钻探、巷探等。
探放水工作应确保探测范围全面、准确。
第十六条矿井探放水工作应做好记录,及时整理、分析探测数据,为矿井防治水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第十七条矿井在发现水害隐患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防止水害事故的发生。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1. 背景煤矿探放水是指在煤矿开采过程中,为了确保矿井内瓦斯、尘等有害物质的安全排放,减少矿井涌水的压力,保证矿井工作面的正常生产,采取一系列排水措施的过程。
为了保证煤矿的安全生产,必须制定和遵守相应的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
2. 目的本文档旨在规范煤矿探放水管理,确保矿井内的有害物质能够安全有效地排放,同时减少矿井涌水的压力,保障矿井工作面的正常生产。
3. 职责3.1 煤矿企业煤矿企业应当制定探放水管理制度,并进行全员培训,确保每位员工都了解探放水的相关要求和操作规程。
煤矿企业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探放水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并及时处理设施故障。
3.2 矿长(探放水负责人)矿长是煤矿探放水的负责人,负责制定探放水计划,并安排人员实施。
矿长应当通过定期巡视和检查,确保矿井内的探放水设施正常运行,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矿长还应负责上报煤矿探放水相关的统计数据和报表。
3.3 探放水人员探放水人员是执行探放水任务的具体操作人员。
他们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探放水操作,并遵守相应的安全规程。
探放水人员应及时上报探放水的相关情况,并协助矿长进行设施的维护和修复。
4. 探放水流程4.1 探放水计划编制矿长根据矿井内情况,制定探放水计划,并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计划。
探放水计划应当包括探放水人员的安排、设备使用情况、工作面情况等信息。
4.2 设施检查和维护矿长定期组织对探放水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
检查内容包括探放水设备的完好情况、运行状态和安全性能等。
发现问题后,应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
4.3 探放水操作探放水人员按照工作计划和要求,使用探放水设备进行操作。
操作过程中,应注意观察设备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4.4 安全监控矿长应配备相应的监控设备,对矿井内的探放水设施和矿井涌水情况进行监控。
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并上报相关部门。
5. 安全措施为保障探放水操作的安全性,煤矿企业应当采取措施:•探放水设备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检测和验证,保证其安全可靠性;•探放水人员必须接受相关培训,了解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严格按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探放水操作;•配备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服、防滑鞋等;•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探放水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煤矿探放水管理办法
煤矿探放水管理办法随着煤炭的开采,地下水的涌入成为了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因素之一。
为了避免地下水给煤矿建设工程带来极大的风险,需要进行探放水管理。
本文将介绍煤矿探放水管理办法。
一、探放水的概念探放水是指对于采矿区域内地下水进行勘探、测量和分析,找出地下水的分布、数量和流向,并在此基础上设计和施工相应的排水系统或处理设施。
探放水的目的是保持矿井环境稳定,避免地下水位过高,给矿井带来灾难性的事故。
二、探放水的管理办法1、规划设计在煤矿建设前,需要先制定出明确的探放水规划设计方案,包括探放水的目的和任务、排水系统的布置和构造、排水井的设计和安装、水的处理方法以及相应的技术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2、勘探测量在对采矿区域内的地下水进行勘探测量的时候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选择合适的勘探测量方法。
(2)确定地下水的分布范围、水位、流量、流向等。
(3)对地下水进行化验分析,判断水质是否达到国家相应标准。
(4)对勘探数据进行系统管理,及时更新数据。
3、排水系统建设煤矿探放水管理办法中最关键的一点是排水系统建设,主要包括控制参数的设计、排水井、泵房等设施的建设以及管线铺设等。
为了保证排水系统的效果,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合理设置排水井,根据地下水分布情况,将排水井均匀地布置在矿井不同的地段。
(2)配备相应的排水设备,如泵站、管道、增压站、自启停设备等,这些设备可以保证排水效果,减轻工人的工作负荷,提高生产效率。
(3)排水系统状况监测,使用自动化设备对排水系统进行常态化监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对系统进行修缮和维护。
4、水质处理在排除地下水的同时也要注意水质的问题,对水质进行处理可以防止水质差对环境的污染及地质灾害的发生。
水质处理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1)化学法,如氢氧化钙、碳酸钠、硫酸钙、活性炭等。
(2)生物法,如构建湿地污水处理系统、通过生物菌群进行处理等。
(3)物理法,如沉淀法、过滤法、吸附法、电解法等。
通过合理选用水质处理方法可以有效地避免地下水排放对环境污染的问题。
煤矿井下探放水管理制度
煤矿井下探放水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在煤矿井下开采作业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地下水的问题。
地下水可能会影响井下的通风条件、工作人员的安全以及设备的正常运行。
因此,煤矿井下必须建立起科学合理的探放水管理制度,以确保井下作业的顺利进行,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
二、目的和原则目的:建立科学合理的煤矿井下探放水管理制度,保障井下作业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原则:1.安全第一原则:保障工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是探放水管理制度的首要原则。
2.依法依规原则:制定的探放水管理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3.综合治理原则:探放水管理制度需要综合考虑地震活动、地质构造、水文地质等因素,制定相应的治理措施。
4.规范决策原则:决策需要科学论证,考虑风险、效益等因素,避免盲目行动。
三、探放水责任制1.矿长负责井下探放水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具体执行。
2.井下探放水工作按照矿长统一安排,由专职责任人员负责具体落实。
四、探放水工作程序1.地下水勘察:通过调查矿区的水文地质情况,确定地下水的分布、走向、水位等信息,为制定探放水方案提供依据。
2.探放水方案编制:根据地下水勘察结果,结合矿井的实际情况,制定探放水方案,包括水源的选择、放水的方式、量化指标等。
3.探放水工程建设:按照探放水方案,进行相关工程建设,包括水井的打造、水管的铺设等。
4.运行监测:对探放水工程进行运行监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5.技术改进:根据运行监测的结果,及时总结经验,改进技术,提高探放水工程的效果。
五、探放水安全措施1.矿井进入口设置防水措施,确保进入口附近的地下水不进入井下。
2.井下通风系统要与进入矿井的地下水隔离,避免地下水对通风系统的影响。
3.各采区设计合理的水泵井,提供必要的排水设备和保障。
4.设定放水的时间和量化指标,严格按照放水原则进行放水。
5.建立监测系统,实时监测井下的水位、水质等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2024年煤矿探放水运行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煤矿探放水运行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和集团公司防治水的有关文件,做好我矿防治水工作,特制订我矿探放水运行管理制度。
1.坚持“预防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具体做到以下几点:(1)每旬对井田范围内各采掘工作面进行地质及水文地质分析,对采掘面附近及周边的积水区、小煤窑(古窖)、断层、陷落柱。
必须有分析资料并存档管理。
对不清楚或有怀疑地段及时编制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并下达停掘通知单,及时进行探放水工作。
(2)探放水钻孔必须有单孔设计,设计必须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的相关规定。
(3)在探放水过程中,钻探队队长必须跟班到位,在现场认真落实钻探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班后认真填写跟班记录。
(4)每次探放水结束____小时内,对所有探水钻孔进行分析并由地测科下达允许掘进通知单,允许掘进通知单必须报地测科长、调度室、地测副总、总工程师批准,队组执行。
(5)严格落实探放水过程管理和探后资料汇总,并建立探放水专项台帐。
台帐必须记录清楚每次探水施工钻孔数量、倾角、方位、孔深、岩性、孔内涌水、漏风、探水时间、班次、科班跟班人员鉴定表等。
2.我矿防治水管理要求“3”不的防治水规定。
(1)防治水措施未学习,不准开工;要求受水害威胁的采掘工作面必须贯彻学习本工作面防止水措施,凡对全队职工未组织措施贯彻学习,不得进行开工。
(2)排水系统不完善,不准施工。
各采掘面排水系统必须完善,各环节排水能力必须大于地质预报最大涌水量和生产实际最大涌水量的两倍,否则不得组织施工。
(3)防治水探测工作不到位,不准生产;要求各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按照本工作面探放水设计进行钻探或物探工作,并提交探放水工作移交单,报矿地质副总、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组织或恢复生产;凡未进行防治水探测队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组织生产。
3.其他要求(1)严格执行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和公司有关防治水有关规定。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1、概述为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规范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定本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以确保煤矿探放水管理工作科学规范、有效可行,有力地保护了煤矿生产环境和生态系统的稳定。
2、探放水的定义煤矿探放水是指煤矿生产中由于掘进、钻井等活动导致的水的产生和涌出所形成的水,主要包括井下排水、地面排水、集水及集水隧道中的水等。
3、探放水的调度与利用煤矿探放水调度应按照多方面考虑,确保在保证煤矿生产的同时,对水资源的利用和环境的保护最大化。
煤矿探放水利用应满足以下条件:(1)用水量和用水期必须合理规划,要经过科学审核、控制,严防浪费;(2)探放水利用应优先满足煤矿生产需要,可供其他领域使用的才考虑供应外部用水需求;(3)探放水利用对环境影响应得到科学评估,保证环境指标不受影响。
4、探放水的分类与管理为了保证煤矿探放水的有效管理,对探放水进行分类管理。
探放水分为生产水和非生产水,管理方式不同。
(1)生产水:是指由于煤炭开采和生产活动所产生的探放水,这部分水应按规定收集、适量利用和治理。
(2)非生产水:是指非煤炭开采和生产活动所产生的探放水,包括降雨水等,这部分水应按污染源治理原则进行治理。
5、煤矿探放水的监测与评估煤矿探放水群体的监测和评估是环保部门重要的职责之一,其主要目的是检测探放水中的污染物浓度,依据不同的污染物浓度,对探放水进行分类管理,确保探放水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监测和评估应针对以下几个方面:(1)对地下水位、井下回水量和环境影响等方面开展定量和定性监督和评估;(2)随时监测制订的煤矿探放水治理指标和标准;(3)建立探放水处理效果评估机制,制定水质检测指导意见,对处理效果进行评估。
6、探放水的排放标准煤矿企业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探放水排放标准的规定执行,严格控制探放水的污染物排放,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维护煤炭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7、责任制度为了保证煤矿探放水管理有序执行,制定了相应的责任制度。
矿井专业探放水管理制度
矿井专业探放水管理制度一、矿井必须作好水害分析预报,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二、采掘工作面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确定探水线进行探水,其《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须经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会审,报灵石国泰公司批复后,方可探放水。
(1)接近水淹的井巷、老空、老窑或相邻小煤矿时;(2)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导水陷落柱等水文地质复杂区域并有出水征兆时;(3)打开隔离煤柱放水时;(4)可能与河流、湖泊、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时;(5)接近有出水可能的未封钻孔或封孔不良钻孔时;(6)接近积水的灌浆区时;(7)接近风氧化带时;(8)接近其它有可能出水地区时;三、探放老空水设计:(1)调查积水区积水情况、积水最低位置、积水区外缘标高,并外推60m 作为探水警戒线,狡算积水量和水头压力,估算单孔放水量。
掘进面进入警戒线后,必须进行超前探放水,并在积水线30m处停止掘进,进行打钻放水,在确认积水已被基本放尽后,才允许继续掘进。
(2)对前方不明采空积水区,探放水钻孔应成组布设,并在平面上成扇行。
,钻孔终孔平距以3m为准,厚煤层内各钻孔终孔的垂距不得超过1.5m,并至少各有一个见煤层顶板和底板的钻孔。
探水钻孔终孔直径一般不大于75mm。
(3)回次探放水间要在设计停掘位置前IOn1.有防治水科下发停掘探水通知单;留足不小于30m的超前距。
四、各探放水钻孔要现场验收,回次探放水结束后,提出探查总结报告,编制允许掘进通知书,经矿总工程师签字,向施工队下发后,方可采掘。
五、探放水必须安设牢固的控水装置。
探放老空水水头高度在4m以内时,孔口管可采用裸管打入加固或缠海带、棉布打入等方法固管。
老空水头在4~10m时,孔口管安装视煤壁完整情况而定。
在预计水压大于0.1MPa的地点探水时,应预先采用注水泥浆固结套管。
孔口管外侧要安装控制水阀门和测压表,确保排水能力不足时能控制放水。
六、探放水必须根据编制的探放水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规定的方位、角度、孔深进行施工,不经防治水科同意不得擅自改动。
矿井探放水管理制度(5篇)
矿井探放水管理制度1、煤矿采掘生产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探掘分离,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
2、井下探放水工作应执行“物探先行、化探跟进、钻探验证”综合探测手段。
3、必须收集齐全相关水文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在采掘平面图上、矿井充水性图上要标明积水范围、积水量、探水线及警戒线,标明排水设施及排水路线以及水灾避灾路线。
4、各生产矿井在每个开拓、掘进、回采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编制与作业规程相对应的防治水设计,设计中要明确老空水、小窑水、采空水区域,探放水孔位置、角度、个数等参数及相关图纸,分析与现有开采作业场所的关系,制定具体安全技术措施,设计、措施要经会审,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严禁顶水作业。
5、日常井下开拓、掘进工作面(探水警戒线以外的区域)探放水作业必须先行进行物探超前探测,查明区内断层、陷落柱等产状、位置、含(导)水性。
物探要有设计,并经总工程师组织会审批准后方可施工,综合物探索成果由总工程师组织会审。
6、钻探工程必须编制专门设计,对钻探目的、钻孔位置、参数、结构、孔口固定及耐压试验、防喷装置、取芯、封孔、水文观测、防排水措施等主要技术要求进行详细说明,设计必须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
7、日常井下开拓、掘进工作面,必须在物探先探,钻探验证,经验收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开拓、掘进工作面进行钻探验证时必须保证掘进中心水平上不得少于____个孔、在垂向上每____米至少布置一个探放水孔。
回采工作面在物探资料可疑点进行钻探验证的基础上,延顺槽方向每____米应保证一个钻探验证孔。
在井下进行综合探测时,物探资料未连续覆盖或两种物探成果相互矛盾时,必须按照超前探放老空水进行钻探探放水设计施工。
8、受奥灰水影响或地下水源较多的矿井,矿井或其上级煤炭集团公司要建立水化学实验室,因条件不足无法建立水化学实验室的矿井可就近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化探;新水平或新采区未取得化探成果的不得进行掘进或回采。
2024年煤矿探放水制度(三篇)
2024年煤矿探放水制度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八十五条的规定,矿井做好水灾分析预报,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我矿现行的采掘工作面都位于-150m水平采空区的下部,水源主要为煤层顶板含水层引起的老空积水(活水源)。
并且这一水体直接威胁着现采矿工作面的安全,所以进行探放水工作已成为目前当务之急。
结合我矿的实际,特制定此探放水制度,要求施工人员严格按此执行:一.我矿的水害源为水源主要为煤层顶板含水层引起的老空积水。
根据《规程》规定,必须采用钻机探放水。
在探放水之前,首先要分析查明水害源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及水压,以此确定探水线。
探水前总工程师负责制定专门的探放水设计,并报矿长审批,比较重要的探放水工作必须报公司领导审批。
二.为了防止探放水时水压过大,在探放水钻进之前,必须安好孔口管和控制闸,进行耐压实验,达到设计承受的水压后,方可继续钻进。
在安装钻机前,必须有探水孔的设计,并明确探水孔的位置、方位、角度、深度及钻孔的数目。
三.孔口管开孔的孔位应选择在煤(岩)比较完整的地方。
开孔直径应比空口管的外径大15-30mm,钻进到预定深度后停止钻进。
然后用固定架焊在孔口管底部,再将孔口管下入孔内使其固定,不使下滑。
再用水玻璃固定,待其凝固后进行耐压实验。
四.探放水时探水孔必须打中老空水体,并要监视放水的全过程。
钻孔放水前,必须估计出水量。
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控制放水流量。
放水时应设专人检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水压,做好记录。
若水量突然变化,必须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
五.安全技术措施:1、探水前,必须做好排水设备的检修工作,确保正常排水。
2、做好巷道、水沟、水仓的清理工作,确保水流畅通和水量的调节。
3、提起确定探放水水流路线,确保水流按正常的水流路线通行。
4、安装钻机之前,应加强钻机附近巷道的支护工作,钻机附近的电器设备应安放在不被水淹的位置。
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
煤业安全指挥中心探放水管理制度范本
煤业安全指挥中心探放水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与范围本制度旨在确保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放水管理,保障矿井安全稳定运营,减少矿井地下水对矿井生产的不利影响,提高矿井生产效率。
本制度适用于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及其下属各级管理人员,包括矿井生产厂家、放水单位等。
二、管理职责1. 煤业安全指挥中心负责全面监督、协调和指导矿井放水工作,统筹矿井放水资源的配置。
2. 矿井生产厂家负责按照煤业安全指挥中心的要求,组织和实施矿井放水工作。
3. 放水单位负责按照矿井生产厂家的要求,进行矿井放水操作,确保操作规范、安全可靠。
三、放水计划编制与审批1. 矿井生产厂家每年根据矿井生产计划,编制矿井放水计划,并提交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审批。
2. 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对矿井放水计划进行审查,确保计划符合矿井生产需要,同时满足煤炭资源合理开采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3. 审批通过的矿井放水计划,由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向相关放水单位下达。
四、放水操作1. 放水单位根据煤业安全指挥中心下达的放水计划,合理安排放水操作人员和设备,确保放水过程安全可靠。
2. 放水前,放水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放水设备的良好状态。
3. 在放水操作过程中,放水单位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放水操作,严禁越权操作和违章行为。
4. 放水单位应及时向煤业安全指挥中心报告放水情况,包括放水量、放水时间等重要信息。
五、安全监控与应急处置1. 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应建立健全矿井放水的安全监控体系,通过实时监控和数据分析,掌握矿井放水的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2. 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应制定完善的放水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迅速响应和处置,最大程度减少事故影响。
六、考核与奖惩1. 对于按规定完成放水任务的矿井生产厂家和放水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
2. 对于未按规定完成放水任务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矿井生产厂家和放水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警告、罚款、吊销资质等处罚。
七、监督与改进1. 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应定期对矿井放水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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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家庄煤矿井下探放水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一、为了加强矿井井下探放水管理,确保矿井不发生水灾水害事故,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持续稳定进行,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财产和资源,切实做到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结合本矿生产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节职责分工
二、技术科(地质组)负责全矿的探放水技术业务管理。
其中主要包括:探放水设计的编制、物探成果的探测及探水通知单的下发。
如:在探放水的过程中出现涌水时由技术科(地质组)进行观测涌水情况并做好记录。
三、探水队负责井下施工工作面的钻探工作、钻探排牌的填写及钻探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同时做好钻探原始资料的收集工作并及时送交技术科存档管理。
在探水前必须保证排水设备齐全,否则绝不允许钻探施工。
四、各施工队组负责本施工区域内积水排放工作并配合探水队完成探工作。
五、安检科负责探放水现场的安全监督工作并参与钻孔的验收工作。
六、通风队负责井下探放水过程中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工作及排水管路的铺设。
七、井下机电队负责探水地点的接电及排水泵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排水泵由施工队负责
八、调度指挥中心负责井下探放水工作的协调并在探水地点安装一部专用电话。
九、每次探放水完毕后,技术科(地质组)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队组允许向前掘进的安全距离,施工队组必须按通知书要求严格控制掘进距离,严禁超距离掘进,在到达位置时及时向技术科(地质组)下达物探通知单。
第三节监督与考核
为确保矿井不发生水灾水害事故,做到预防为主。
若发生下列情况时,对责任部门负责人按照《三违鉴定标准》进行处罚。
一、对所排查出的隐患未按要求其限期整改,不能按期完成的;
二、排水系统未按防治水措施规定达到排水能力标准的或不能正常运转的;
三、未能及时下发停掘、物探通知单,因“超掘”、防排水工作未完成等造成事故的;
四、探放水过程中推诿扯皮,延误探测工程进度的;
五、探放水过程中非正常原因造成钻探设备损坏的;
六、探放水过程中大量丢失和损失施工材料的;
七、探放水过程中未按设计和措施要求做好现场准备工作的;
八、矿井防排水工程达标时,对中工作做出贡献的部门,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适当奖励。
第四节附则
一、本办法中未涉及到的内容按矿相关规定执行。
二、有关单位必须认真学习并执行本办法。
三、本管理办法至下发之日起执行。
2016年3月25日
山西柳林凌志柳家庄煤业有限公司(技术科)
柳家庄煤矿
探放水管理办法
山西柳林凌志柳家庄煤业有限公司
(技术科)。